㈠ 注册担保公司,需要哪些手续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90号)、《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财金[2001]77号)等规定
担保机构登记注册如下:
一、申请新设立注册资本1亿元以下的担保机构,工商部门予以办理,企业经营期限核定一年,经营范围可核定为:“为自然人和企业提供担保(不含融资性担保)”,待国家、省有关政策明确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对中小企业向金融机构贷款、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融资方式提供担保和再担保,不得从事存、贷款金融业务及财政信用业务等。
二、新设立、申请增资的融资性担保机构,注册资本超1亿元(含1亿元)的,以及已经审批并登记注册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申请增设分支机构的,工商部门暂不受理,待国家、省有关政策明确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三、已登记的注册资本1亿元以下的担保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含增设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备案的,工商部门依法办理。
四、自省金融办正式受理审批之日起,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设立与变更,应当先经省金融办审批方可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
国家、省有关审批登记政策出台后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1)融资担保公司材料扩展阅读:
资金要求
投资担保公司一般要求注册资金1亿元以上,如果跨地区担保,则需达1亿以上。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48号)。
“跨省区或规模较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设立与变更审批”修改为“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设立与变更审批”。
实施机关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改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上述政策措施的出台将有一段时间。
从了解的其它省市登记情况来看,如今各地操作存在差异:北京市工商局对担保公司登记不做限制;上海市工商局暂缓登记担保类公司。
浙江省工商局仅对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的担保公司进行登记;江苏省工商局登记“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企业经营范围核定“非融资性担保”等。
为统一规范我省操作,支持信用担保机构发展,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矛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6]90号)、《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财金[2001]77号)等规定,现就过渡时期内担保机构登记注册的有关问题建议如下:
一、申请新设立注册资本1亿元以下的担保机构,工商部门予以办理,企业经营期限核定一年,经营范围可核定为:“为自然人和企业提供担保(不含融资性担保)”,待国家、省有关政策明确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对中小企业向金融机构贷款、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融资方式提供担保和再担保,不得从事存、贷款金融业务及财政信用业务等。
㈡ 融资担保必须提交哪些材料
参考广东协丰融资担保的企业融资所需资料:
1.借款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近期年检)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近期年检)
4.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正本和副本复印件
5.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法人代表证明书
7.法人身份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8.贷款卡复印件
9.企业章程复印件
10.企业验资报告复印件
11.企业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
具体所需资料还要似乎银行的要求。
㈢ 我们要办一个融资担保公司,请问哪位知道流程啊,特别是材料怎么写
广州办融资担保公司,要求注册资金1亿元以上,大多数程序是这样:
增资到9000万以上,当然也可以少一点,然后做申报材料,报市省金融办批。
批下来后再工商登记。
由于融资担保公司是一个典型的随政策走的特殊公司,2010年11月1日前,广东省金融办公开审批过2次新开或者增资扩股的融资担保公司。
到了11月1日起,由于《管理办法》广东细则出台,融资担保公司进行规范性整顿,到明年3月31日前对前期已经发牌的担保公司进行规范整顿,停止新的进入审批,因此要想申请,其实只能先做好材料,等到明年3月后直接申请金融业务许可证,而不是像现在一样申请批文。
要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入广东省金融办网站了解,熟读政策法规后自然心中就很清晰了。
据我了解,没有专门的中介服务机构做这个事,本人也不专业,只是恰好在今年帮人走过2次申报程序,对政策有一点认识。幸运的事,这两次都成功了。
㈣ 想在北京注册融资担保公司,有什么要求,需要什么材料,
北京融资担保公司已经不能注册了。如果想经营只能去收购一个。
㈤ 企业融资需要的手续材料有哪些
1、贷款申请书(公司简介、借款原因、用途、金额、期限、担保方式、还款来源专等);
2、有效的法人登记证明正本属复印件(须验看正本原件);
3、法定代表人资格认定书、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办理的,还应出具授权书、受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时前三年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和申请前一个月的财务月报表;以及纳税申报表及增殖税发票;
5、按《公司法》设立的客户(含保证人,下同),应提供公司章程、连续的验资报告、股东名单、主要经营管理者的简历等;
6、有效的贷款证卡;
7、贷款用途证明资料(如购销合同等);
8、股份制企业要提供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当面签名);
9、担保方式是保证担保的,应提供保证人的上述资料;
10、担保方式是抵(质)押担保的,应提供抵(质)押品清单、抵(质)品物权凭证原件和所有权人同意抵(质)押的书面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