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国务院文件明确政府存量债务兜底 哪些优质在售政信信托最受惠
政信类信托产品迎来了最牛的“刚性兑付”风控措施和光荣“退休”的时刻,有哪些优质高收益内政信信托产品“末容班车”,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对于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给予了投资者购买政信类信托产品提供了最后盛宴良机,对于《意见》中的存量债务问题,投资者应选择以“政府应收账款转让或者质押”为风险控制措
B. 哪位懂法律的高手知道,所谓的有政府背景,人大发文纳入财政预算进担保的信托产品是否合法是否有效
担保法
第八条
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第七条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C. 信托贷款和委托贷款有何区别
信托贷款和委托贷款的区别
一、性质不同
1、委托贷款业务中,受托内人具有财产管理性质,主要容根据委托人的指示转移委托财产
2、信托贷款业务中,受托人通过类似银行的贷款业务,为委托人投资
二、形式不同
1、委托贷款合同须由委托人、受托人和借款人签订三方协议,或者分别由委托人与受托人、受托人与借款人签订内容一致协议
2、信托借款合同只有委托人和受托人两方签订协议,委托贷款合同纠纷的当事人须有委托人、受托人和借款人三方,而信托贷款合同纠纷的当事人仅为委托人和受托人
三、确定借款合同内容的主体不同
1、委托贷款合同中,借款合同内容、(包括借款人、借款期限、借款利率等)由委托人指定
2、信托贷款合同中,委托人对于借款合同很少干预,借款合同独立于信托合同,借款合同的具体内容由受托人确定
四、责任和风险承担不同
1、委托贷款中借款人负有直接向委托人还款的义务,贷款风险由委托人自行承担;信托贷款合同纠纷中,借款人是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其没有直接向委托人还款的义务
2、信托贷款中款项的安全由信托机构负责,风险由信托机构承担
D. 信托公司兑付不了,政府会不会出面垫资
这种可抄能性不大,袭当然如果背后的大股东是政府背景的话,倒是有一定可能,当然这个更加可能为背后的资本运作而不是出面店子这样的举动。
如果项目兑付不了,一方面可以走项目的增信措施的法律程序,比如拍卖抵押,向担保人担保公司追偿等等,如果还是兑付不了,多数可能会是信托公司自有资金进行垫付(信托公司的背景通常实力雄厚)
E. 信托贷款和委托贷款有什么区别
委托贷款是指委托人委托受托的金融机构借款给用款人,受托人以委托人确定的借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以自己的名义代理发放贷款并监督使用、协助收回贷款,受托人只向委托人收取手续费,贷款风险由委托人承担。如果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受托人应根据其过错大小对于造成的贷款流失承担相应的责任:形式上,委托贷款业务必须有委托人、受托人和借款人三方,并有三方协议:协议可采取两种形式:一种为三方直接签订协议,另一种为受托人与委托人、借款人分别签订协议,但两份协议的委托内容一致。构成委托贷款的,存单原则上不作为委托借款合同成立与否的依据,法院不能仅凭金融机构开具存单否定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存在委托借款关系,但如果存单等是金融机构作为担保凭证开具的,对这种担保的性质如无其他相反证据,应认定为连带保证担保:
信托贷款是指委托人与受托人金融信托投资机构签订信托贷款协议,委托人将款项存入受托人处,委托人只提出一般投资要求,不指定具体对象,由受托人金融信托机构自选确定放贷对象。款项的安全由信托机构负责,风险由信托机构承担。
委托贷款和信托贷款的区别主要包括:(1)性质不同。委托贷款业务中,受托人具有财产管理性质,主要根据委托人的指示转移委托财产;而在信托贷款业务中,受托人通过类似银行的贷款业务,为委托人投资。(2)形式不同。委托贷款合同须由委托人、受托人和借款人签订三方协议,或者分别由委托人与受托人、受托人与借款人签订内容一致协议。信托借款合同只有委托人和受托人两方签订协议。即,委托贷款合同纠纷的当事人须有委托人、受托人和借款人三方,而信托贷款合同纠纷的当事人仅为委托人和受托人。(3)确定借款合同内容的主体不同。委托贷款合同中,借款合同内容、(包括借款人、借款期限、借款利率等)由委托人指定;而信托贷款合同中,委托人对于借款合同很少干预,借款合同独立于信托合同,借款合同的具体内容由受托人确定。(4)责任和风险承担不同。委托贷款中借款人负有直接向委托人还款的义务,贷款风险由委托人自行承担;信托贷款合同纠纷中,借款人是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其没有直接向委托人还款的义务。信托贷款中款项的安全由信托机构负责,风险由信托机构承担。
F. 企业借款给信托公司是否合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中明确规定,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通则》第61条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第73条规定,企业之间擅自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对出借方按违章收入处1倍以上至5倍以下罚款。由此可见,企业之间的借贷是违法的。
企业之间的相互借贷之所以为法律所禁止,除了违反国家有关金融货币专营的规定外,还因为:第一,信贷杠杆是国家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如果允许企业之间借贷,而人民银行又无法对这种借贷进行管理监督,信贷杠杆的宏观调控作用便会大为削弱。第二,资金市场的发展规模及资金这种特殊资源按市场规则的优化配置,与国家经济建设的全局有极大关系。资金市场的主体历来都是银行,并且历来由国家通过制订和执行金融法规政策调控。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使资金脱离银行控制而形成“体外循环”,形成不受国家金融法规政策调控和不受人民银行监督管理的地下资金市场。其发展结果必然使资金市场规模失控,并且使资金不能按市场规则优化配置,这对市场经济的健康发育和有序运转及国民经济的健康均衡发展十分不利。第三,无论是从事商品生产、商品流通的企业还是从事其他服务业的企业,他们制定企业章程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他们的营业范围时,不可能批准该企业可以从事借贷活动。因此,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也违反企业设立的宗旨和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中明确规定,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通则》第61条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第73条规定,企业之间擅自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对出借方按违章收入处1倍以上至5倍以下罚款。由此可见,企业之间的借贷是违法的。
G. 信托投资和信托贷款有什么区别
委托贷款:是指抄由委托人提供合法来源的资金转入委托银行一般委存账户,委托银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业务。委托人可以是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
款信托是指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将委托人存入的资金,按其(或信托计划中)指定的对象、用途、期限、利率与金额等发放贷款,并负责到期收回贷款本息的一项金融业务。
H. 办理信托贷款有哪些
(1)由企业向金融信托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要求提供企业的基本情
况,生产经营情况,贷款用途,贷款条件,还款能力及还款来源等有关情况.
(2)由金融信托机构的经办人员对企业的申请内容和资料进行审查和分
析,并提出自己的分析结论和意见逐级上报.
(3)由主管部门经理根据经办人员上报的初审材料进行综合分析,排出
拟贷款企业的顺序,并组织调查.
(4)由经办人员根据需要调查的内容列出提纲,经主管经理审批同意
后,进行调查,并写出调查报告.
(5)主管经理根据调查情况和有关资料进行审核,并最终作出决定:货
与不贷,贷款金额和期限.
(6)经批准同意贷款的企业,应向金融信托机构出具借据,并经确实具
有代偿能力的经济法人出具担保手续;然后,借贷双方签订借款合同.
(7)金融信托部门根据合同及借据规定的时间,将款项汇划入借款单位
的帐户.
(8)贷款发放后,应定期和不定期检查贷款使用情况,监督借款方按合
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并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防止风险损失.
(9)贷款到期时,应及时催收,按期收回贷款本息.借款单位如因暂时
困难不能还款,应在到期前提出展期申请,说明原因,调整还款计划,提出
保证还款的措施,并经原担保单位承诺续保,由金融信托机构审查同意后,
可办理一次展期,展期期限最长不超过半年.
(10)固定资产信托贷款结束时,经办人员还应写出结束报告,存档备
I. 政府为什么选择信托融资
信托与银来行的功能不一样。
银行是一源种借贷关系,只能借钱。但信托则产品类型较多,可以委托借款,也可以以股权投资、追加投资等多种形式介入项目。
同时,信托可以通过发行理财产品在短时间内将公众零散的资金归集,集中力量办大事。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信托更为灵活,监管相对宽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