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国际会计准则对于融资租赁售后回租是怎么处理的
国际会计准则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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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译国际会计标准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成立于1973年的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为提高会计报表资料在国际间的可比性、协调各国会计实务中的分歧而颁布的会计规范,它是适应跨国公司发展的需要而制定的。
② 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会计处理是怎样的
贵公抄司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向融资公司出售固定资产时,资产的所有权和与其相关的风险都没有转移,相关折旧也由贵公司扣除。实质上属于以等额还款方式向融资公司贷款。贵公司的会计处理可适当简化,分录如下:
租赁开始日
向融资公司出售资产
借:固定资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固定资产
贷:固定资产——在用固定资产
借:银行存款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税务处理:
(1)增值税和营业税
根据现行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和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2)企业所得税
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收入确定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人出售资产的行为,不确认为销售收入,对融资性租赁的资产,仍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账面价值作为计税基础计提折旧。
③ 售后回租收到的增值税发票怎么做会计分录
会计处抄理(售后租回交易形成融资租赁):
(1)出售资产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2)收到出售资产的价款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
(融资租赁)(售价>账面价)
(3)按资产的折旧进度进行分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作为折旧费用的调整。
借: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
(融资租赁)(售价>账面价)
贷:制造费用(或管理费用等)
(4)租回资产,形成融资租赁时,按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④ 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会计处理的主要区别有哪些
区别:
1、作用不同:由于租赁公司能提供现成融资租赁资产,这样使企业能在极短的时间,用少量的资金取得并安装投入使用,并能很快发挥作用,产生效益,因此,融资租赁行为能使企业缩短项目的建设期限,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同时,避免企业因资金不足而放过稍纵即逝市场机会。
经营租赁行为能使企业有选择地租赁企业急用但并不想拥用的资产。特别是工艺水平高、升级换代快的设备更适合经营租赁。
2、两者判断方法不同:融资租赁其实质就是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某种意义上讲对于确定要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承租企业,融资租赁实质上就是分期付款购置固定资产的一种变通方式,但要比直接购买高得多。
而对经营租赁则不同,仅仅转移了该项资产的使用权,而对该项资产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却没有转移,仍然属于出租方,承租企业只按合同规定支付相关费用,承租期满的经营租赁资产由承租企业归还出租方。
拓展资料:
融资租赁(financial lease) 是目前国际上最为普遍、最基本的形式。它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用户) 的请求,与第三方(供货商) 订立供货合同,根据此合同,出租人出资购买承租人选定的设备。同时,出租人与承租人订立一项租赁合同,将设备出租给承租人,并向承租人收取一定的租金。
融资租赁是集融资与融物、贸易与技术更新于一体的新型金融产业。由于其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特点,出现问题时租赁公司可以回收、处理租赁物,因而在办理融资时对企业资信和担保的要求不高,所以非常适合中小企业融资。
经营租赁(operating lease),又称为业务租赁,它是由大型生产企业的租赁部或专业租赁公司向用户出租本厂产品的一种租赁业务。出租人一般拥有自己的出租物仓库,一旦承租人提出要求,即可直接把设备出租给用户使用。用户按租约交租金,在租用期满后退还设备。
⑤ 售后回租形成融资租赁如何账务处理
答:贵公司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向融资公司出售固定资产时,资产的所有权和与其相关的风险都没有转移,相关折旧也由贵公司扣除。实质上属于以等额还款方式向融资公司贷款。贵公司的会计处理可适当简化,分录如下:租赁开始日 向融资公司出售资产 借:固定资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固定资产 贷:固定资产——在用固定资产 借:银行存款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支付租金 借:长期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计提融资租赁资产的折旧 借:管理费用等相关科目 贷:累计折旧 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 借: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期满时 借:固定资产——在用固定资产 贷:固定资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固定资产。税务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13号公告)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后,又将该项资产从该融资租赁企业租回的行为。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时,资产所有权以及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报酬和风险并未完全转移。 一、增值税和营业税 根据现行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和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二、企业所得税 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收入确定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人出售资产的行为,不确认为销售收入,对融资性租赁的资产,仍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账面价值作为计税基础计提折旧。租赁期间,承租人支付的属于融资利息的部分,作为企业财务费用在税前扣除。 因此,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货物资产,不征收增值税。承租人出售资产的行为,不确认为销售收入,对融资性租赁的资产,仍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账面价值作为计税基础计提折旧。租赁期间,承租人支付的属于融资利息的部分,作为企业财务费用在税前扣除。
⑥ 融资租赁售后回租怎么进行财务处理
答:贵公司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向融资公司出售固定资产时,内资产的所有容权和与其相关的风险都没有转移,相关折旧也由贵公司扣除。实质上属于以等额还款方式向融资公司贷款。贵公司的会计处理可适当简化,分录如下:
租赁开始日
向融资公司出售资产
借:固定资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固定资产
贷:固定资产——在用固定资产
借:银行存款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
支付租金
借:长期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计提融资租赁资产的折旧
借:管理费用等相关科目
贷:累计折旧
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
借: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期满时
借:固定资产——在用固定资产
贷:固定资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固定资产。
⑦ 固定资产售后回租怎么做会计处理
21号准则第十一条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第十六条规定,承租人应当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第三十一条规定,售后租回交易认定为融资租赁的,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予以递延,并按照该项租赁资产的折旧进度进行分摊,作为折旧费用的调整。
例:2011年12月31日,甲公司将一台办公设备以公允价值13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乙租赁公司,该设备出售前账面原值150万元,已提折旧30万元(该设备预计使用寿命为5年,残值为0,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同时合同规定,甲公司自2012年1月1日将设备租回,租期4年,每年末支付租金40万元,租赁期内银行同期利率为8%,期满该设备所有权归甲公司。
1.2011年12月31日,向乙公司出售该设备:
借:固定资产清理1200000
借:累计折旧 300000
贷:固定资产 1500000。
2.收到设备款时:
借:银行存款 130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1200000
贷: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融资租赁)100000。
3.2012年1月1日,向乙公司租回该设备,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和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较低者作为资产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400000×PVA8%,4=400000×3.3121=1324840元>1300000元)。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1300000
借:未确认融资费用300000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1600000。
4.2012年~2015年,每年每月末按直线法分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4年内每月应摊销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金额为100000÷4÷12=2083.33)。
借: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回租损益(融资租赁)2083.33
贷:管理费用 2083.33。
5.2012年~2015年,每年每月末按直线法计算折旧(1300000÷4÷12=27083.33)。
借:管理费用 27083.33
贷:累计折旧27083.33。
6.2012年~2015年,每年年末支付租金。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400000
贷:银行存款 400000。
7.2012年末按照融资费用分摊率8.86%摊销未确认融资费用115180元:
借:财务费用 115180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115180
由于租赁设备入账价值是公允价值(如果入账价值是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则以当期利率8%作为融资费用分摊率),因此应重新计算融资费用分摊率:400000×PVAr,4=1300000(元)。
可在多次测试的基础上,用插值法计算融资费用分摊率:
当r=%时:
400000×3.3121=1324840元>1300000元
当r=9%时:
400000×3.2397=1295880元<1300000元
因此8%<r<9%,用插值法计算如下:
(1324840-1300000)÷(8%-r)=(1324840-1295880)÷(8%-9%)。
计算得出r=8.86%,即融资费用分摊率为8.86%。2013年~2015年,每年第四步~第六步会计分录同2012年,第七步摊销未确认融资费用不同,通过计算分别为89944.95元,62474.07元,32400.98元。
8.期满该设备所有权归甲公司。
借:固定资产——自有固定资产 1300000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1300000。
⑧ 融资性售后回租,差额考虑现值时,会计处理
全面推开营改增以后,融资性售后回租由原来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变为贷款服务。本文就全面推开营改增后,融资性售后回租双方的财务处理作出分析。
A公司和B公司就A公司设备签订售后回租合同,租赁期36个月,自租赁期开始日起每年末支付租金100万元,租赁合同规定的年利率为8%。该设备公允价值250万元,账面价值270万元,全新设备未计提折旧,估计使用5年。A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无残值。B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分摊未实现融资收益,发生初始费用20万。
一、承租人的处理
根据规定,承租人在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租回资产时向出租人支付的租金以及向出租人支付的与该项交易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也不得抵扣。
主要会计处理为:
1、出售资产
借:固定资产清理270
贷:固定资产270
2、收到出售款
借:银行存款250
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20
贷:固定资产清理270
3、租回资产
A公司不知道出租人租赁内含利率,选择合同利率作为最低租赁付款额的折现率。每期租金的现值之和=100万×(p/a,8%,3)=257万>公允价值250万,租赁资产按公允价值入账。
借:固定资产-售后回租250
未确认融资费用50
贷:长期应付款300
4、支付每期租金
借:长期应付款100
贷:银行存款100
5、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
按实际利率法分摊每年未确认融资费用,第1年20万元,第2年13.6万元,第3年16.4万元。第一年会计处理为,
借:财务费用20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20
6、计提折旧
借:制造费用50
贷:累计折旧50
7、分摊当期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
处置设备的售价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予以递延,按设备的折旧进度进行分摊,作为折旧费用的调整。
借:制造费用4
贷: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4
此外,实务中对该类交易还有另一种可使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即在上述固定资产出售及租赁交易相互关联、且基本能确定将在租赁期满回购(定价为1元)的情况下,如果把这一系列交易作为一个整体更能反映其总体经济影响,那么可以作为一项交易按照抵押借款进行会计处理。同时,应充分披露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及影响。该种处理方法与《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中介绍的处理方法相比,对租赁期内各年度以及租赁期结束后的净资产、净利润均无影响。
二、出租人的处理
根据税法,符合规定的融资租赁公司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含本金),扣除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交易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交易完成的当天。
主要会计处理为:
1、购入融资租赁资产
借:融资租赁资产250
贷:银行存款250
2、租赁债权的确认
借:长期应收款300
贷:融资租赁资产250
银行存款20
未实现融资收益30
3、每期收到租金
借:银行存款100
贷:长期应收款100
4、分配确认融资租赁收入
根据100×(p/a,r,3)=250+20,得租赁内含利率为5.46%,每年确认含税收入为第1年14.74万元,第2年10.09万元,第3年5.17万元。根据税法,计算增值税时应按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第一年会计处理为,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14.74
贷:租赁收入13.6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1.13(250×8%/1.06×6%)
为保证不增加企业税负,自2016年1月1日起继续执行对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增值税实际税负,是指纳税人当期提供应税服务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占纳税人当期提供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比例。
⑨ 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会计处理考不考虑公允价值
在交易中,已经实质上转移了出租人与该项资产所有权相关的全部风险和回报酬,出租人提答供了资金,并以该项固定资产作为担保。无论该项固定资产售价高于或低于其公允价值,均是未实现的递延收益或递延损失,并按该项固定资产折旧相同的比例按年度分摊。承租人获得了所需的资金,出租人获得了稳定的投资报酬,承租人根据租赁准则获取融入资金和租金支付看作是两项交易行为分别进行会计确认与计量。而按照抵押借款进行会计处理时,由于基本能确定在租赁期满回购上述固定资产,在上述固定资产出售及租赁交易相互关联的情况下,在考虑交易行为对承租人的经济影响时,将上述交易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考量,与上述交易的实质更为吻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