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融类的基金私人是不允许的;
2、NGO是可以设立,但不叫私人,叫民办,所有权是社会的,所以叫民办社会团体;
3、是要挂靠,要按照您的类型挂靠的相关职能的政府部门;
我国的NGO共分三类:
1、社团协会:协会、学会、促进会等
2、基金会:各大基金会(不包括红十字会和XX基金等)
3、民办非单位:学校、研究所、医院、服务中心等(不包括公立的)
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组织。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都可以申请设立基金会,申请人可以是基金会的捐赠人,也可以是其他热心于公益事业的公民或组织。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公募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非公募基金会。公募基金会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围,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可以担任非公募基金会的业务主管单位。
NGO是英文单词“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的缩写,直译为“非政府组织”。一般来说,NGO应具有以下六个基本特征:
正规性(有根据国家法律注册的合法身份);
独立性(既不是政府机构的一部分,也不是由政府官员主导的董事会领导);
非营利性(不是为其拥有者积累利润);
自治性(有不受外部控制的内部管理程序);
志愿性(无论是实际开展活动中还是在管理组织的事务中均有显著程度的志愿参);
公益性(服务于某些公共目的和为公众奉献)。
一、非公募基金会的设立登记
(一)设立非公募基金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2. 全省性的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3. 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4. 有固定的住所;
5.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设立基金会,申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基金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编号:01);
2.《基金会设立申请书》(编号:02),申请书需写明拟申请成立的基金会的背景、类型、名称、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设立理由、原始基金数额及基金来源渠道等,并由发起人签名或发起单位盖章;
3.《基金会章程核准申请表》(编号:03);
4. 章程草案(附理事会会议纪要);
5. 住所使用权证明(三种形式之一:房产单位出具证明,或买卖合同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6. 资金来源单位或个人的捐资证明(如果捐资人与发起人不一致,需由出资人与发起人另行签订捐赠协议,写明出资金额及用途);
7. 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写明同意作为该基金会的业务主管单位并承担相应职责,加盖单位公章);
8. 验资报告。
(三)非公募基金会设立登记程序:
1. 申请人按《基金会名称管理规定》拟定设立基金会名称,填写《基金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编号:01)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2. 申请人按基金会业务活动范围寻找并确定省级政府部门或省政府授权的组织作本基金会的业务主管单位;
3. 申请人参照《广东省非公募基金会章程示范文本》起草章程。依法召开理事会(理事为5至25人)通过章程草案,产生执行机构、监事会、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形成会议纪要;
4. 申请人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填写《基金会设立申请书》(编号:02)、《基金会章程核准申请表》(编号:03);
5. 将所填表格报业务主管单位审定,业务主管单位作出是否同意设立的批复,并在相关表格上批注审批意见、加盖公章;
6. 凭登记管理机关出具的《广东省基金会开设银行验资专用帐户证明书》到银行办理资金注入手续,由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7. 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全部有效的申请材料,登记管理机关自收到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不予登记的,书面说明理由;
8. 凭《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依法办理组织机构代码、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和办理税务登记,并报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备案。
肯定不靠谱啊,还是要正规点的像铜板街这种的。
『叁』 不是,那么在实际中有没有私人开办的信托公司
可以明确的告诉你,绝对没有,中国的信托公司,在银监会的官网可以查询,没有的就是非法的,注定投资者会损失惨重,血本无归
『肆』 请问农行私人银行的理财产品有风险吗 我看都是信托 债券 基金之类的 这些都有风险的吧
如您想了解更多理财产品请登录农行官网,点击“产品·服务→投资理财”查看产品说明书。说版明书中可查询权理财期限、业绩比较基准、适用投资者、可赎回时间、赎回到账时间等信息。
温馨提示:
1.网站内银行理财数据仅供参考,请以实际购买时的交易数据为准。
2.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如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及时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购买前请认真阅读理财产品说明书及相关文本,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作答时间:2020年10月15日,如遇业务变化请以实际为准。)
『伍』 信托公司拥有这么多客户,为什么不做PE,信托计划能做PE投资拟上市公司股权吗
PE的主要退出渠道就是IPO,拟上市公司准备IPO之前是不允许股东中有信托计划的。
银监会于2008年对信托投资私人股权有相关规定,即《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
《指引》对私人股权信托投资对象、信托公司业务资格准入、投向限制等作了具体规定,对从事股权投资信托的第三方投资顾问资格也给予明确指引。不过,虽然银监会对信托私人股权投资给予明确肯定,信托私人股权投资仍受到不能直接参与拟上市公司IPO的限制。
《指引》指出,私人股权投资信托可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上市公司限售流通股以及中国银监会规定可以投资的其他股权的信托业务活动。
《指引》还明确,信托公司以固有资金参与设立私人股权投资信托的,所占份额不得超过该信托计划财产的20%,用于设立私人股权投资信托的固有资金不得超过信托公司净资产的20%。在信托存续期间信托公司既不能转让这部分受益权,也不能以该受益权为标的进行融资。
另外,《指引》对投资顾问的资格也有明确规定,投资顾问应满足以下条件:持有不低于该信托计划1%的信托单位;实收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与业务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投资立项、尽职调查及决策流程;主要团队成员从业经验不少于3年,业绩记录良好等。
《指引》对信托公司开展私人股权投资业务给予了肯定,并将起到规范这一业务发展的作用。但是,信托股权投资的退出机制仍是一大难题。目前,中国证监会通过窗口指导,不允许信托公司的信托产品直接参与拟上市公司IPO过程。
『陆』 私人银行等于信托业务吗
所谓私人银行,是指商业银行以财富管理为核心,面向高净资产客户提供的顶级专业化的专一揽子金属融服务。
在我国,财富管理和私人银行、个人理财尚处于起步阶段。信托虽然在我国的发展一直步履艰难,但其近30年的发展史以及其与私人银行、财富管理的联系,注定了信托将在我国金融机构财富管理的发展中起到重要的作用。这种作用或许是银行与信托相互优势的互补、或许就是政策制度制定的借鉴。
『柒』 私人信托公司算是犯法吗
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六章
第五十八条 未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内准,擅自设立信托公司容的,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予以取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
『捌』 平安信托:私人信托是什么意思
所谓个人信托,是指委托人(指自然人)基于财产规划的目的,将其财产权移转予受托人(信托机构),使受托人依信托契约的本旨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管理或处分信托财产的行为。个人信托是在个人拥有私有财产的基础上产生的。信托最早是从个人信托发展形成的。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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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托是以各种财产权为中心,将自己名下包含金钱、有价证券、不动产等资产,交由受托人(信托机构)依照信托契约执行各项管理运用,以期达到预定的信托目的。由于个人信托的内容具有高度的弹性及隐密性,委托人对信托的财产亦能保有控制权,透过适当的规划,信托财产将不受委托人死亡或破产等因素影响,同时更可以享有信托机构专业的投资控管,种种优点是其它单一金融商品或服务所难以企及的。[1]
起源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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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托业务在欧美国家使用已有百年的历史。英国是信托的发源地。个人信托在英国出现之初,主要是以个人之间的信任、委托为基础发展起来的,且被作为一种消极的财产转移设计而加以运用。虽然英国信托发展的历史悠久,但仍然保持着历史传统,表现为无论是委托人还是受托人,无论是早期的信托还是现代的信托,个人受托这个古老的方式仍然在信托业中占较大比重。
到现在,其个人信托业务仍占其整个信托业的百分之八十,且个人信托的内容多是民事信托和公益信托,信托标的物以房屋,土地等不动产为主,这也是英国的信托业务与其它西方国家相比最为显著的特点。目前,英国的个人信托业务(或称民事信托业务)主要有:财产管理;执行遗嘱;管理遗产;
财务咨询(包括对个人财产在管理、运用、投资和纳税等方面的咨询)。
美国信托业是从英国传入的,开始主要由个人承办执行遗嘱及管理财产等事物。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个人承办的民事信托已不能适应经济的发展要求,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组织——信托公司和银行信托部大量出现为现代信托制度奠定了基础。因此,美国是个人信托业务最发达的国家。
随着我国加入WTO以及经济的长足发展,国民的财富也急剧增长,对于已经富裕起来的人来说,迫切需要更多新的、有效的理财方式使他们的财富能够积累下去。而个人信托无疑是一个非常适合的选择。
『玖』 我国私人银行为客户提供的服务类型有哪些
离岸基金
离岸基金(OffshoreFund),也称海外基金,是指基金资本来源于国外,并投资于国外证券市场的投资基金。它的主要作用是规避国内单一市场的风险,帮助客户进行全球化的资产配置。根据基金发行公司注册地以及计价币种的不同,可以分为:由国外的基金公司发行、募集,通过在国内成立的投资顾问公司引进、由国内投资者申购的基金,这类基金注册地在海外,特别是一些“避税乐园”(taxhaven),还有由国内基金公司发行、募集资金,赴海外投资的基金。
环球财富保障
环球财富保障(GlobalWealthSafeguard),在海外免税国家与地区成立离岸私人公司是其中的一项重要方案,有助于税务和遗产规划。其主要功能是持有外币存款、证券投资、黄金、物业和土地等资产,如果配合境外成立的家族信托基金保障效果会更好。
家族信托基金
家族信托基金(TheFamilyTrust),也是私人银行保障客户财富的有效方式。信托基金是委托人(客户)将其财产所有权转移至受托人(银行)的法律关系,让受托人按照信托契约条文为受益人的利益持有并管理委托人的资产(信托基金)。根据信托协议,受托人是财产的合法拥有者,必须根据管辖法律与信托协议的条款管理财产。基于受益人拥有信托财产的合法权利,并须对受益人负诚信责任,只有受益人可强制执行信托的条款。
私人银行服务的内容非常广泛,资产管理服务、保险服务、信托服务、税务咨询和规划、遗产咨询和规划、房地产咨询等。每位客户都有专门的财富管理团队,包括会计师、律师、理财和保险顾问等。一般来说,私人银行为客户配备一对一的专职客户经理,每个客户经理身后都有一个投资团队做服务支持;通过一个客户经理,客户可以打理分布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保险市场、基金市场和房地产、大宗商品和私人股本等各类金融资产。
『拾』 私人或者私企能开信托公司吗
目前私人入股信托公司还无先例,私企入股信托公司则已有国之杰控股重组鞍山信托(现已该名为安信信托)。
以下内容引自中国人民银行2002年6月5日颁布的《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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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设立信托投资公司,应当采取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
第十二条 设立信托投资公司,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并领取《信托机构法人许可证》。
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信托业务,任何经营单位不得在其名称中使用“信托投资”字样。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 信托投资公司的设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公司章程;
(二)有具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入股资格的股东;
(三)具有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
(四)有具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任职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信托从业人员;
(五)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信托业务操作规则和风险控制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国人民银行可以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和信托市场的状况对信托投资公司的设立申请进行审查。
第十四条 信托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3亿元。
经营外汇业务的信托投资公司,其注册资本中应包括不少于等值1500万美元的外汇。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信托投资公司行业发展的需要,可以调整设立信托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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