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电力行业中,五大发电集团、四小豪门、两大电网公司都是哪些企业
1、五大发电集团指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回集团公答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2、四小豪门指四小豪门:国投电力公司、国华电力公司、华润电力公司、中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3、两大电网公司: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1)电力行业融资扩展阅读:
1、五大发电集团都坚持以电为主,积极发展电力上下游产业,形成合理的相辅相成的产业链条,以服务于公司的发展战略。
2、华能集团提出了“以电为核心、煤为基础、电煤路港运一体化”的产业发展战略;华电集团提出了“坚持电为核心,上下延伸,内外并举,大力发展电力、煤炭、金融、电力工程技术、境外产业”;中电投集团坚持“以电为核心,煤为基础,产业一体化协同发展”的战略。
2. 电力企业的融资问题
中国的十六项融资战略
知识经济时代,企业产业化发展显得十分重要,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资本扩张必不可少,由于金融环境问题导致大多数企业领导人习惯于产品运作,资本运作在自己的知识能力结构中成为盲区,常常面临一分钱憋死英雄汉的难堪局面,在企业的实际运作中,企业对股票上市、银行贷款、风险投资已经很谙熟,但对真正意义上的资本扩张战略或者企业创新融资一般较为陌生,根据对资本市场的研究和企业资本扩张的实践思考,认为企业可以通过以下资本扩张战略达到企业成长和产业扩张的目的。
一、无形资产资本化战略
企业进行资本运营,即要对企业的有形资产价值化、资本化管理,也要使企业的无形资产“价值”化、资本化运作,这是企业在资本运营过程中可供利用的重要战略手段之一。在企业资本运营过程中,企业无形资产使用最多的是企业的品牌,即利用企业的“品牌”价值,进行资本化运作。一般来说,名牌优势企业利用无形资产资本化运作主要采取以下两种方式:以名牌为龙头发展企业集团。无形资产资本化运作就是优势企业首先要充分利用自己的品牌值,通过资本化运作,以品牌为龙头发展壮大企业集团。品牌对市场占有的必然趋向,是名牌与规模的相互联动。纵观世界经济,发达国家已率先现代化。可以这样说,发达国家的经济起飞,在很大程度上是依靠一批名牌产品和企业集团的规模联动来对市场进行覆盖的。名牌产品和名牌企业对市场的辐射,不仅可以以其自身的优势促进产业的优化组合,还能有效地带动一个国家经济的发展。在世界经济格局中,所占市场份额越大的国家,也就是名牌产品和企业集团越多的国家。经济强国之所以能在国际市场中处于主导地位,从名牌与规模联动这个角度分析,就在于他们拥有一大批名牌产品,这使企业集团增强了市场竞争力。将品牌等无形资产折股资本化是企业无形资产资本化运作的一条基本途径,就是指我国优势企业在寻求集团发展、规模化扩张过程中,充分利用“名牌”这一资本,折“价”入股,加上少量的资金投入,取得对并购或合资合作企业的控股权。有时,即使没有多少资金,但用商标、商誉等无形资产作价,也可将对象企业纳入到自己的集团之下。当然,在采用品牌等无形资产作价入股时,要注意一定的技巧。我国《公司法》规定,作为股本投入,无形资产只能占20%;但在中外合资或合作时,这一比例则没有限制。这一规定对无形资产价值较高的企业在与国内企业的合资合作中极为不利。对这一问题,如果企业的品牌价有所值,可以采取变通办法处理。变通的方法有两种:一是在企业章程中定下“一股多票”的规定,即在股东大会的表决中,以品牌作价入股的一方,其表决权按品牌的实际价值所占的份额来行使。比如,某公司总股本为1000万元,a方投入的品牌实际价值400万元,基于《公司法》的规定,只能占投入股本的20%,仅作价200万元。但在表决时。允许a方按其品牌的实际价值400万元来行使表决权,即“一股两票”。
二、特许经营融资战略
现代特许经营已超越其第一段繁荣时期以餐饮业为主的局面,以极强的渗透性进入各个行业。“特许经营无禁区”,只要有产品和服务,就可以采用特许经营。同时,特许经营将超出这一特殊投资方式或商业运行方式本身,对人们经济和文化生活产生难以估量的影响。在全球化经济的变动中,如何超越各国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存在的差别,是获得成功的重要因素。特许经营则在这方面有很大的优势。运用特许经营进入海外市场主要是通过当地加盟者来实现的。许多大型特许经营系统资金雄厚,在海外市场调查分析和售货员培训等方面都有一整套的规范,更不用说其极高的加盟店成功率和丰厚的利润了,这些因素强烈地吸引着国际市场上的潜在加盟者。尤其是那些在本国市场已有相当的知名度,拥有某些驰名品牌,在海外市场也小有名气的特许经营系统,更是令海外市场上的加盟者心仪已久。有效地取得当地加盟者的合作,是特许经营跨国公司开拓国际市场的优势。当地加盟者可凭借其“知情者”的优势,帮助跨国公司跨越在国际市场上因种种差异而造成的障碍。例如,因文化环境的差异,外来的投资或经营方式极可能遭到拒绝,而当地加盟者却能有效的起到跨文化理解的推动作用。尤其是在取得当地政府的了解和许可方面,可以说绝对离不开当地加盟者的参与。在股权投资的各种方式中,如果再结合特许经营的运用,实际上是在常见的资本纽带之外又加了一条契约纽带,将会使投资的成功率大大提高,同时也有助于缓解开拓市场与资本短缺的矛盾。总之,在跨越国家、民族、文化之间的投资过程中,特许经营确实是一件“利器”。特许经营是实现资本扩张和市场拓展的一种比较好的方式。中小企业可以在节省资本投入的前提下,不用投资创建或购并经销机构就可以进入广泛的市场,通过扩大的外围销售组织实现商品或服务的价值。特许人和受许人在保持各自独立性的同时,经过特许合作双方获利,特许人可以按其经营模式顺利扩大业务,以较少的投资获得较大的市场,受许人则可以减少在一个新领域投资而面临的市场风险,低成本地参与分享他人的投资,尤其是无形资产带来的利益。现代特许经营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商品商标特许经营;经营模式特许经营。经营模式特许经营按所需资金情况又可以分为三种:工作型特许经营,只需受许人投入少量资金,通常可在受许人家中开展业务而不需要一个固定的营业场所。业务型特许经营,需要相对较大的投资用于采购商品、设备和购买或租赁营业场所,并需要雇用一些员工。此类型的业务范围相对较广。投资型特许经营。需要较大投资,受许人首先关心的是投资回报。转换型特许经营。分支特许经营。授权特许是另一种方式,即在某一特定的地区授权一家当地公司,担任特许经营总部支援该地区加盟店的角色。被授权的当地公司则称为地区性特许经营总部。大多数国际特许经营系统比较偏好采取这种方式。
三、交钥匙工程战略
交钥匙工程指跨国公司为东道国建造工厂或其他工程项目,一旦设计与建造工程完成,包括设备安装、试车及初步操作顺利运转后,即将该工厂或项目所有权和管理权的“钥匙”依合同完整地“交”给对方,由对方开始经营。因而,交钥匙工程也可以看成是一种特殊形式的管理合同。交钥匙工程是在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向不够开放的发展中国家投资受阻后发展起来的一种非股权投资方式。如在实行改革开放前的社会主义国家,除了南斯拉夫、罗马尼亚等少数国家外,大多数国家不准许外来企业进行投资,因此外国企业只能依赖其他方式从事投资或经营,交钥匙工程就是其中行之有效的一种。另外,当自己拥有某种市场所需的尖端技术,在希望能快速地大面积覆盖市场,所能使用的资本等要素又不足的情况下,就可以考虑采用交钥匙工程方式。在实务操作上,因为每个交钥匙工程项目计划必然有其自身特点,因此很难有一致性的标准交钥匙工程合同。但是,无论合同的细节如何复杂,双方都应对合同中的厂房和设备、双方的义务和责任、不可抗力的含义、违反合同的法律责任,以及解决争端的程序等重要事项说明清楚。此外,如同一般技术授权一样,工程交付后的继续服务,也许是此类交钥匙工程的重要获利途径。日本某厂商曾不惜以低于成本的“自我牺牲”方式,为印度尼西亚承建发电厂。表面上看这是一桩赔本生意,但是从长远利益而言,将来发电厂所需的零配件供应、维护与整修等,势必长期依赖于日本方面的支持,由此累积下来的利益无疑十分可观。
四、回购式契约战略
国际间回购式(buy back)契约经营,实质上是技术授权、国外投资、委托加工,以及目前仍颇为流行的补偿贸易的综合体。由于操作上具有补偿贸易中“以货易货”的特色,故也被称为“补偿投资额”或“对等投资”。这种经济合作方式,一般说来是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向发展中国家的企业输出整厂设备或有专利权的制造技术,或者两者都有,跨国公司得到该企业投产后所生产的某种比例的产品,作为付款方式。在这样的运行特征下,就技术授权而言,是以该企业的产品代替获得技术的权利金;在投资方面,跨国公司不用承担投资风险,可以经过担保获得该企业所生产的部分产品的所有权;从委托加工来看,该企业虽然没有获得委托加工的报酬,但可以将所剩余比例的产品销售掉,从而获得利润。因为具有上述特色,回购式契约经营受到发展中国家的普遍欢迎,成为国际经济合作的重要方式之一。典型的回购式契约经营,通常是由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提供技术、零部件或原材料、机器设备,甚至整个工厂,而没有股权投入;发展中国家的合作者利用这些投资所生产制造的产品,全部或按一定比例,再由跨国公司在其他国家或地区销售。由此,投资者可以从共同生产中获得多种利益,如:机器、设备、零部件,以及其他产品的提供;有利于在当地建立良好声誉和形象,因而增加了其他投资或业务机会;增加了由自己控制的市场畅销产品的生产来源。近年来,许多发达国家跨国公司竞相与一些发展中国家的政府机构或企业发展上述各类契约型经济合作关系,以实现非股权方式的广义投资,主要是由于直接投资或直接出口销售等方式受到这些发展中国家的限制,以及适应于不同国家、不同行业及不同企业的不同利益和权利要求。这些方式是在不断的投资实践中逐步得以完善和推广。可以预计,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程度的加深,还会有简捷、灵活的新广义投资方式将在今后的实践中创造和发展出来。
五、bot融资战略
bot是一种比较新的契约型直接投资方式,但在不太长的时间内就为众多的投资者和东道国所认识和接受。随着实践的深入,bot投资方式的实际操作正日趋规范,使用面也在不断扩大。采用bot投资方式的工程通常是具有大型资本和技术密集等特点的基础设施和大型建设项目,主要集中在市政、道路、交通、电力、通信、环保等方面。此外,bot还有一些演化方式,如boo(built-operate-own),即建设—运营—拥有;boot(built-operate-own-transfer),即建设—运营—拥有—移交等,其内容与bot大同小异。运用bot方式,在投资方面具有形式多样、选择灵活的特点:允许投资者出资创建新公司,也可以接管原已存在的企业。可以成立股权式合资企业,也可以创建契约式合资企业,还可以建立股权加契约式的实体等。可以具备法人资格,构成一个独立的经营实体,也可以成为一种不具备法人地位、相对独立的经济组织。投资比例根据东道国的起点要求,由投资者自主决定,可以独资,也可以合资。bot中运营的含义是企业的运转、操作和管理,也有多种方式供选择:独立经营。即由投资者独资经营,自负盈亏。对投资者而言,这种方式使其能够最大限度地自主控制项目的运行和管理,独享所产生的利益,并独自承担风险。对于东道国来说,有利于学习外资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同时,仅仅利用税收及使用费和提供材料供应即可增加收入,而不需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参与经营。按照国际惯例,参与经营即由投资者和东道国共同建立合资企业。合资企业设立董事会,依照东道国法律和合资企业章程的规定,决定重大问题,并决定聘任总经理,负责日常的经营管理工作。不参与经营。即经合作双方商定,委托所在国一方或聘请第三方进行管理,投资方不参与经营。采用这种方式一般是为了避免风险,以固定的收益保障为前提条件放弃经营权。移交是采用bot投资方式与其他投资方式相区别的关键所在。采用bot方式,可以独资、合资、合作经营,但在经营期满后,都会遇到投资方如何将财产转移给东道国一方的问题。在通常情况下,契约式或契约加股权式的合营,投资方大都远在经营期满以前,通过固定资产折旧及分利方式收回了投资。故此,大部分契约中都规定合营期满,该企业全部财产无条件归东道国所有,不另行清算。在合资经营的bot方式中,经营期满后,原有企业移交给东道国,但是这是一种有条件的移交,条件如何,则由参与各方在合资前期谈判中商定。独资经营的移交也采用这种有条件移交。bot投资是一种系统方式,它跨越独资、合资与合作之间的界限,可以运用多种多样的投资方法。而对投资者而言,其最大的特点是可以直接进入东道国具有长期发展潜力的基础建设项目,并由此获得其他种种商业机会。在项目建设阶段,可以获得承担项目建设的工作并推销一些设备,带动劳务和贸易的输出。以项目的运营必须产生足够利润为前提,在项目运营阶段,能够从所拥有的项目公司获得红利收入。在项目的运营期届满阶段,还可能从项目公司以高价出售的股份中获得资本回报。
六、项目融资战略
70年代石油危机以后,为适应因资源不足而大规模开发资源的需要,国际金融市场推出一种新型融资方式,项目融资(project financing),成为大型工程项目筹措资金的一种新形式。一般中小型工程项目也可以利用这种形式融资。项目融资是为某一特定工程项目而发放的一种国际中长期贷款,项目贷款的主要担保是该工程项目预期的经济收益和其他参与人对工程停建、不能营运、收益不足以及还债等风险所承担的义务,而主办单位的财力与信誉并非是贷款的主要担保对象。项目融资的特点表现在三个方面:贷款人不是凭主办单位的资产与信誉作为发放贷款的考虑原则,而是根据为营建某一工程项目而组成的承包人单位的资产状况及该项目完工后所创造出来的经济收益作为发放贷款的考虑原则;因为项目所创造的经济收益是偿还贷款的基础。不是一两个单位对该项贷款进行担保,而是与工程项目有利害关系的更多单位对贷款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担保,以保证该工程按计划完工、运营,产生足够的资金偿还贷款。工程所需的资金来源多样化,除从通常来源取得贷款外,还要求外国政府、国际组织给予援助,参与资金融通。项目融资主要有两种类型:无追索权项目融资,指贷款机构对项目的主办单位没有任何追索权,只能依靠项目所产生的收益作为还本付息的来源,并可在该项目的资产上设立担保权益。此外,项目主办单位不再提供任何信用担保。此类型的项目融资对贷款人而言风险很大,一般较少采用。目前国际上普遍采用的项目融资形式是有追索权项目融资,贷款人除依赖项目收益作为偿债来源,并可在项目单位的资产上设定担保物权外,还要求与项目完工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当事人提供各种担保。第三方当事人包括设备供应人、项目产品的买主或设施的用户、承包商等。当项目不能完工或经营失败,从而项目本身资产或收益不足以清偿债务时,贷款机构有权向上述和担保人追索。各担保人对项目债务所负责任,并以各自所提供的担保金额或按有关协议所承担的义务为限。通常所说的项目融资,均指这一类。工程项目的上马应建立在周密、审慎、健全的可行性研究与规划的基础上。它是提出新建工程项目的先决条件。承办单位要聘请各方面的专家进行高质量的可行性研究,制订出确保工程完工并对其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的全面规划;按规划进行施工、管理、组织、筹资、运营。贷款人在决定对项目提供贷款前都要审慎研究该项目的可行性与规划,以确保贷款的安全。可行性研究与规划的制定,防范贷款风险措施的落实,为项目资金的筹措奠定了有力的基础。资金来源一是股本投资,由工程项目的主办单位或东道国政府和外国合伙人以现金或实物投入。主办单位和东道国政府常以承担可行性研究、初步工程提供水的使用权、矿产开采特权和其他实质性资产作为实物投资。另一条资金渠道则为借款。在现代国际工程项目融资中,借款所占的比重要大大高于股本投资。借款来源可有:政府间双边贷款、出口信贷、世界银行及其附属机构贷款、世界银行与其他信贷机构的混合贷款、联合国有关组织的捐赠与援助、商业银行贷款、发行债券、供应商提供的信贷。可见,项目筹资的渠道较多,形式多样。根据工程结构的不同,主体工程、附属工程完工期限长短的不同,项目各组成部分对资金要求的特点不同,承办单位可以从上述各个渠道筹措资金,将不同来源的资金组成一个综合整体,以发挥资金的最大经济效益,降低项目的造价。由于筹资工作手续复杂,接触面广,专业知识强,承办单位常委托财务代理人负责筹资和管理。
七、deg融资战略
德国投资与开发有限公司(deg)是一家直属于德国联邦政府的金融机构,其主要目标是为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的发展中国家及中、东欧的体制转型国家的私营经济的发展提供帮助。在中国,deg属于少有的在改革开放之初即进入中国的外资金融机构之列。自从1985年以来,deg在中国一共投资了19个项目,在其发展政策范围内,deg遵循通行的商业规则,为伙伴国家的发展提供持续不断的支持。deg的投资项目必须是可盈利的,符合环保的要求,属于非政治敏感性行业比如说原子能、军工等,并能为该国的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deg投资于在投资对象国当地的外资或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包括合资企业,合作企业、或者是外资独资企业。当地的私营企业是指私人股份至少占有51%的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具有专业化的管理,没有行政干预,管理层在相关行业至少有5年的经验。其总资产大致应大于1千万德国马克,并小于50亿德国马克。该公司在前两年盈利,有留存利润,并且营业利润(净收入/销售额)应大于5%。deg在上述企业的核心业务或纵向发展业务方面的项目中投资。该项目不局限于特定领域,但必须是在投资国具有潜力的行业,比如在中国包括基础设施、农林业、金融业、及工业。该项目总的投资规模大致应在5万万德国马克至5亿德国马克之间,不应超过公司总资产的20%,或总股本的40%。
deg的投资有两种方式:参股和贷款。关于参股,deg永远以一个小股东的身体参加投资,依照其它股东的意愿和项目的风险,deg的股份可占项目公司总股本的10%至40%,其自己的投资金额大致应不低于2.5百万德国马克。在所有的投资项目中,deg均不参加项目的日常管理,但要求在董事会中有一个席闰。deg在一个项目中的投资期限为6至10年,如果该项目公司不是一个上市公司,deg会与其投资伙伴签定投资退出协议,在规定年限期满时,该投资伙伴(们)将按协议规定方式收购deg的股份。deg能够提供6至10年的长期贷款,宽限期可多达至2年。利率可发为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两种。浮动利率以伦敦银行同业拆借利率为基准。在此基础上,两种利率均依据市场行情,项目的风险来确定。贷款币种可以是欧元或美元。关于贷款,在中国情况是比较特殊的。中国是一个外汇资本项目管制的国家,所以通常而言,只有当企业已是一家中外合资企业,方可较容易申请deg的贷款。当一个私营企业申请外币贷款时,它必须获得计委和外汇管理局的批准。该批准通常很难得到。
3. 中国电力企业有哪些
1、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同意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在原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基础上改组的国有企业,由中央管理。
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的要求,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以经营电力产业为主,综合发展的企业法人实体。
2、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于2002年12月29日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而成的特大型发电企业集团,由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独资公司,是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试点。
截至2011年年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在役及在建资产分布在全国30个省区市以及境外的缅甸、老挝、柬埔寨、哈萨克斯坦等国家,发电装机规模达到11105.7万千瓦,比组建时的2384.75万千瓦增加了3.65倍,资产总额达到6161亿元,员工总数逾10万人。
3、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China Huadian Corporation)简称中国华电(CHD),成立于2002年12月29日,注册资本120亿元人民币,是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组建的五家国有独资发电企业集团之一,属于国资委监管的特大型中央企业。
经国务院同意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单位,国务院国资委批准中国华电主业为:电力生产、热力生产和供应;与电力相关的煤炭等一次能源开发;相关专业技术服务。
4、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英文:China Guodian Corporation)是经国务院批准,于2002年12月29日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的基础上组建的以发电为主的综合性大型电力集团、副部级大型央企。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主要从事电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从事煤炭、发电设施、新能源、交通、高新技术、环保产业、技术服务、信息咨询等电力业务相关的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
从事国内外投融资业务,自主开展外贸流通经营、国际合作、对外工程承包和对外劳务合作等业务。
5、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简称中电投集团)组建于2002年12月29日,是集电力、煤炭、铝业、铁路、港口各产业于一体的综合性能源集团,是国家五大发电集团之一。
中电投集团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20亿元,在全国唯一同时拥有水电、火电、核电、新能源资产,是国家三大核电开发建设运营商之一。
4. 电力行业的社会经济贡献有哪些 ,或者说 电力行业对社会经济的贡献
云南电力工业在全省经济建设中的贡献
电力工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和战略支撑产业,近几年来,云南省加快了培育电力支柱产业步伐,形成了大开发、大发展的新局面,全省电力工业的发展对云南省经济增长的贡献日趋突出,以较强的实力和发展速度逐步成为名副其实的支柱产业。
一、云南省经济发展状况
(一)经济发展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
改革开发以来,云南省的国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时期。云南全省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经济实力明显增强,经济发展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
当前,云南省经济逆势上扬,企稳向好的发展态势更加明显。2009年上半年,在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加深,不断冲击云南省实体经济的情况下,但是,一些经济指标却表现出了恢复势头。
特别是工业生产明显加速,企业利润稳步回升。
(二)云南工业经济整体运行平稳提速
1、“工业强省战略”成绩显著
2003年,面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诸多困难和严峻形势,省委、省政府高瞻远瞩、审时度势,在科学分析和把握云南省情和发展实际的基础上,作出了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施“工业强省”战略的重大决策,并推出了一系列在全国均具创新意义的政策措施,云南工业经济发展从此全面提速,迎来了发展的最好时期。
2、工业经济发展,在全球金融危机的逆境中平稳上升
2008年是云南省工业经济发展经受多方面严峻挑战并取得重大胜利的一年。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全国工业生产增速呈继续明显减缓趋势,企业产品价格和利润急剧下滑,用电需求下降,铁路运力富余,停产半停产企业增多等。对云南工业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面临困难和挑战,云南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发展政策和应对措施,确保了全省工业经济实现了平稳较快的增长。
2009年云南省经济发展仍然是困难重重,全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扩内需、保增长的政策措施,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严峻挑战,知难而进,进一步加大政策落实和扶持力度,一系列经济调控举措正在见效,多数行业和领域企稳回升,全省经济发展呈现积极向好态势。前三季度,云南工业经济整体运行呈现平稳提速的发展态势。1
目前,云南省工业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正在同步提高,省内经济增长的支撑条件得到明显改善,重化工时代对基础产品的巨大需求,使云南省大企业(集团)盈利水平明显提高,工业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带动作用显著增强。
3、明确发展目标,推进工业经济发展
在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实施工业强省战略的推进下,云南省确定的未来几年的发展目标,云南将以烟草、现代能源、基础原材料、生物加工和装备制造等5大产业为主体,发展生产服务业,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为云南的经济社会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三)电力工业发展突飞猛进
国家进行电力体制改革以来,云南电力工业得到较快的发展。无论是电力装机容量、发电量,还是电网规模、产值等都取得了巨大成就,推动了电力支柱产业的快速发展,逐步发展为云南强省的支柱产业,为云南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1、电力建设投资力度不断加大
随着云南电源装机的不断增加,以及省内用电需求的快速增长,作为对资源起配置作用的电网而言,迎来新一轮大发展,将有力推进云南省以水电为主的电力支柱产业的发展。2009年云南电网公司的电网建设计划投资124亿元,计划新开工11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项目76项,计划建成、投产项目50项,变电容量542万千伏安,架设线路2297千米。云南电网建设驶入了快车道,上半年云南电网基建投资完成53.05亿元,相当于2008年全年电网计划投资总量,计划完成率居南方五省区之首。
2、“全省一张网”格局已经形成
电力体制全面理顺,电网建设高潮迭起。电网高质建设,快速发展,全省实现“一张网,全覆盖”。形成500千伏为主干、环网融入,220千伏为主网,覆盖16个州市的强网;500千伏输电网络已经覆盖滇南片区并链接广西;部分地区220千伏输电网退为配电网;至广东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顺利建设;500千伏变电站13座,线路5735千米,变电容量1650万千伏安;220千伏变电站77座,线路9966千米,变容量达2142万千伏安。网架结构优化,配送能力大增。农村电网改造和无电地区工程全面推进。
3、“西电东送”大幅度增加
在电力供大于求的情况下,云南电网公司加大增供扩销力度,在全力确保省内售电量增长5%的同时,加大了西电东送力度。
4、电力生产逆境而上
在电力供大于求的情况下,云南电网公司加大增供扩销力度,在全力确保省内售电量增长5%的同时,加大了西电东送力度。
二、电力工业对云南经济建设的贡献
(一)电力工业的发展促进国民经济发展
1、电力工业发展拉动全省经济发展
云南电力工业是全省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集生产、传输和销售电能的公用事业和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工业,是云南经济发展战略中的重点和先行产业。电力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决定经济的增长;电力使用广泛,生产效率高,是代替劳动力的最有吸引力的能源。
2、云电将冲刺“第一支柱”
作为全省的“五大支柱产业”之一,电力工业优势逐步发挥和体现。
云南充分利用丰富资源,多年来一直致力发展新能源产业,全力推进电力开发,在加快水电发展的同时,火电、太阳能光伏发电、风电等开发也加快发展的步伐。尤其是清洁、可再生能源的开发,欲将电力工业打造成支撑云南未来发展的重要支柱,实现电力强省的梦想。目前,云南水电、火电、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初步形成齐头并进的格局,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3、电力工业的建设收促进地方区域经济增收
首先,加快了地方GDP增长速度。
其次,带动区域第三产业的发展。一是电力建设需要大量的劳动力投入,有效解决了部分当地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二是电力建设带动了区域第二(例如,乡镇企业、小型加工业)、三产业(运输、旅店、餐饮服务等)的发展,为发展区域经济奠定基础。
4、加快了国际区域经济合作的步伐
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主要趋势之一。通过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寻求更大的经济发展空间,对实现共同繁荣和发展有重要意义和作用。目前,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已经成为世界上多数国家和地区的一项重要的政策选择。云南与缅甸毗邻,较之缅甸,云南已建立了成熟的、完整的电力工业体系,加快了国际区域经济合作的步伐。
(二)促进社会进步
1、“上大压小”节能减排高效
快速发展的云南电力建设结构得到极大的优化,火电厂单位耗煤量大幅度下降,完成量与质的蜕变。目前,云南水电、火电、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初步形成齐头并进的格局。
2、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促进社会精神文明发展
电力工业是国民经济发展中最重要的基础能源产业,是国民经济的第一基础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是世界各国经济发展战略中的优先发展重点。作为一种先进的生产力和基础产业,电力行业与社会发展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它不仅是关系国家经济安全的战略大问题,而且与人们的日常生活、社会稳定密切相关。电能已成为其他能源不可代替、不断扩大应用领域和替代其他能源的能源产品,电力已经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各个行业以及社会生活各方面,成为不可缺少的社会基本必需商品。
人类社会进入现代文明时代后,电力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可缺少的主要能源。保障了人民生活、生产用电,对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计算机网络技术、办公自动化技术、自动控制技术、现代通信、电子商务活动、家庭电器以及电化教育手段等的广泛普及与应用,促使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用电日益增长,电力工业是国民经济先行发展的基础产业,在丰富社会的文化需求和精神文明建设中作出巨大的贡献。
3、农村电网建设让全省村寨亮起来 ,缩小了城乡差别
完善西部地区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是国家为了继续提高农村供电质量、降低农村用电电价、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一项民心工程,对解决西部地区农村和农民用电问题至关重要。为进一步提高农村人口的生活质量,缩小城乡差别,实行城乡用电同价。云南省推动农村电力建设,加快农村电网建设改造,降低农村电价,
云南把农村电网建设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
三、电力发展建议
(一)积极开拓电力市场空间
全面贯彻和落实中央和地方扩大内需、促进电力生产建设的一系列举措,千方百计增供扩销,全力保障电力供应和电网安全,为促进增长、保证全省经济复苏作出贡献。一是用科学发展的方法关注和分析市场,全力做好增供扩销;二是促进云南省中小水电的有序开发、以及中小水电的合理调度。三是建立经济、高效、稳定的电力供应体系,协调好高额上网电价新能源项目的市场问题,充分发挥南方电网在资源优化方面的配置作用,统筹国外、省外、省内三种资源的开发,统筹国外、省外、省内三个市场的用电,解决好可持续发展的问题。
(二)把握时机,适度超前发展
结合中国国情和云南发展实际,未来很长时间内电力将仍需要保持较快的发展速度。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火车头,电力工业必须要适度超前和协调发展(包括电源、电网建设等),保证整个系统的供电可靠性。
一是抓住国家加大能源投资的机遇,进一步突出云南在国家能源安全中的战略地位和西部边疆省份的特点,争取更多的国家资金投入和广开渠道吸引多方面资金投入到电力基础设施建设中。二是抓住国家投资向西部倾斜这一利好政策,加快电源和电网建设,积极拓展海外市场,保持较快发展速度,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和效益,实现云南电力在速度、结构、质量和效益上的统一。三是抓住国家投资增内需、保增长这一重大机遇,认真分析、狠下功夫,在城农网改造、省内电力建设、提高供电可靠率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找出具体的应对措施,全面提高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电力供应的安全性和经济性,实现电力可持续发展。
(三)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
加快开发云南优势水电资源,优化水火电结构,增强水火电匹配能力,积极进行新能源的开发和建设,把云南建成全国重要的绿色能源基地。一是加快大型水电开发步伐,建设以水电为主的电力基地,协调发展大容量、高参数主力火电,有序开发中小水电。加大省内电力供应、电力外送和境内外供应力度,大力推进电网建设。二是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建设,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电力行业,全面推进节能减排。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的市场化机制,进一步推进节能减排的法制化管理和建设。三是推进新能源开发和利用,鼓励合理开发省内的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和核电资源,为云南能源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四)加大研发力度,强化科技创新
用科学发展观引领改革和发展,助推云南电力工业突破国际金融危机、国内市场剧变、实体经济受到冲击的困境重围。依靠科技创新提升电力工业发展水平,大力推广和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全面提升云南水电、火电、电网和新能源开发的技术水平。引进先进水电技术,探索研究火电新技术,打造安全高效电网,跟踪新能源发展趋势,加强能源产业标准体系的研究。
(五)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
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补偿因水电建设造成的河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损失,通过生态建设和保护恢复、维持和增加河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使自然资本能世世代代的保持甚至增加。在水资源开发过程中,充分注重水能资源开发的综合效益,把水电工程与产业培植、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招商引资结合起来,带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实现水电有序开发。
5. 为何说光电行业发展融资难的问题尚待解决
据报道,太阳能光热发电可以提供连续、可靠的电力且具有良好的调节性能版,不仅可以替代化石能权源发电,还可以发挥调峰和储能作用,提高电力系统接纳风电和光伏发电的能力,但是行业发展融资难等问题待解。
网友纷纷表示,希望政府可以出台相关的政策,促进光电行业的发展!
6. 有一电力企业需要融资600亿人民币,我有一朋友帮助其融资成功,从递交资料到审批下来用了8个多月的时
和投资方协定的时候规定日期没有?没有规定日期,也就意味着无限期投入,那没有法律约束就看人品了
7. 国家电网外部融资主要形式包括哪些
国家电网外部融复资主要形式包括:(1) 发行制债券,包括企业债券、金融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以及境 外债券等。(2) 外部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包括银团贷款)。(3) 票据融资。(4) 其他融资方式,包括信托计划、资产证券化、产业投资基金、专项融 资等创新融资方式。
8. 电力企业如何融资
资产证券化:电力项目融资的有效途径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电力需求随之大幅度增加,电力供求日益紧张,需大量的电力项目建设资金。如何筹集资金是电力项目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合理选择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是项目筹资管理的关键。采用资产证券化筹集电力项目建设资金有着独特的优势。
电力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目前融资途径电力工业是典型的资金密集型行业。据全国电力发展“十一五”规划,5年内估计新增装机容量约2.15亿~2.45亿千瓦,仅发电方面的投资就需要至少1万亿元。电网投资方面,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在“十一五”期间分别计划投资1万亿元、2340亿元,巨大的资金需求对电力企业的融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就电力企业来说,存在融资渠道不畅,融资手段单一,融资缺口压力大等问题,电力企业如何转变融资理念,选择适合本企业的融资路径,适当进行金融创新,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电力企业项目实行ABS融资方式的可行性全国逐渐形成以资本为纽带的市场,资本的流动性已经得到极大的提高。从微观上看,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电力企业也逐步建立起了现代企业制度,逐步成为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电力企业也逐步提高了对风险、融资以及市场竞争的认识,这为资产证券化的推行打下了良好的微观基础。
电力建设项目具有适合于证券化资产的特征。从理论上讲,就是具有未来现金收入流的资产,在处理其未来的应收现金流时都可采用证券化的方式。电力作为国家能源基础行业,电力企业的发展前景非常广阔,电力投资有可靠的收益率,电力项目在建成后有可预测的、稳定的现金流收入;资产还款期限和还款条件易于把握;电力企业一般信誉较高,违约率低。
电力项目进行资产证券化融资,资金来源有保障。近几年,我国的机构投资者发展迅速,特别是证券投资基金已颇具规模,截止2006年6月30日,我国共有266只证券投资基金正式运作,资产净值合计5114.16亿元,份额规模合计4269.09亿份。其中有54只封闭式基金和212只开放式基金资产,为资产证券化的实施提供了强大的资金保障。
我国已积累了一些资产证券化融资的经验。1996年8月珠海市的建设高速公路案例则是资产证券化在我国较为成功的尝试;通过一系列的实践,我国具备了实施资产证券化的经验。国内电力资产证券化的第一家——华能澜沧江水电收益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澜沧江项目)于2006年4月25日正式获得中国证监会的发行批文,募集资金规模20亿元。5月16日,“澜电受益凭证”在深交所正式挂牌转让,标志着澜沧江项目发行圆满成功。它为电力企业集团拓宽直接融资渠道走出了一条新路,具有积极的示范作用。
ABS(Asset-Backed Securitization,意为资产证券化)是项目融资的新方式。ABS融资是原始权益人将其特定资产产生的、未来一段时间内稳定的可预期收入转让给特殊用途公司(SPV),由SPV将这部分可预期收入证券化后,在国际国内证券市场上融资,给投资者带来预期收益的一种新型项目融资方式。ABS融资方式实质上是“公司负债型融资”。由于ABS能够以企业本身较低的信用级别换得高信用级别,因而不仅节省融资成本,且能使非上市公司寻求到资本市场融资渠道。而且,ABS发起人出售的是资产的预期收入,而不是增加新的负债,因此既获得了资金,又没有增加负债率,也不改变原股东结构。
推行ABS项目融资新方式ABS融资方式的运作程序从电力企业运作ABS融资方式来看,可以遵循下列运行程序:确定电力项目ABS融资的发起人。组建具体的电力项目公司。在我国,一般电力项目公司自身难以获得国际权威资信评估机构授予人们公认的资信等级,因而极难直接通过资产证券化途径在国际证券市场上大规模融资,这就需要寻求中介机构的支持。所聘请的中介机构应当是SPV,这个SPV既可以由信托投资公司充当,也可以由投资银行等担任,无论是何者,均需从国际惯例出发,由具有高度权威的国际资信评估机构对其选择的上述SPV进行资信评级。
为使一般电力项目公司不承担风险,达到无追索或有限追索融资目的,即体现出非公司负债型融资的要求。需要将电力项目公司所拥有项目资产的预期现金流量收益的权利,通过经济合同等法定方式让渡于SPV,以使SPV融资时所产生的风险与电力项目公司本身面临的风险无关。
由获得权利让渡的SPV直接到国际国内证券市场上融通资金。由于SPV是具备一定信用等级的公司,所以,其所发行的债券自然也具备一定的信用等级,从而SPV才能在国际国内证券市场上拓宽资金来源,实现低成本、高效率募集电力项目建设所需大量资金的目标。
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投资者兑现预期收益。
电力项目ABS融资方式的特点符合社会资本化发展的要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证券市场融资是低成本的融资,而ABS融资是谋求最低成本的融资,这种融资方式代表了电力项目融资发展的方向。
ABS融资易于扩大融资规模。一旦实现了该种融资,也并未改变原有电力企业的既有股权结构,因而有利于电力企业管理的连续性。
ABS融资目的更明确。通过ABS融资的目的在于集中资金上一个新项目,而不重在维持或改善原有电力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
操作较为规范。进行ABS融资要准备一整套法律文件,一切相关中介机构提供的咨询与服务必须体现出金融和法律的技术含量,决定了ABS融资的规范化和程式化。
便于成为证券化融资的对象。通过信用等级和信用担保计划,能确保电力项目公司借助别人的信用来弥补自身信用不足,因而便于电力项目成为国际证券市场上的融资对象。
可以帮助电力项目公司放大权益。因电力项目公司每次通过ABS融资给予投资者相应回报的同时,又继续产生经济效益,因此必然扩大其自身的权益。
电力项目开展资产证券化融资存在问题我国目前电力行业的电源资产比较好界定,而电网项目的资产不好剥离和界定,电力资产证券化将经济效益不同的资产进行技术性的搭配组合,形成电力资产池,是专业性较强的问题。另外,我国的信用评级制度并不完善,缺乏一批既懂得国际成熟的证券化经验,又了解我国金融环境和相关经济法规,并对电力资产的运作有丰富经验的高级复合型人才等。
作为垄断行业,多年来电力企业习惯于享受发、输、配、售一体化经营带来的垄断利润。对电力资产真实利润率预测能力不强,电力资产公益性强,一旦破产,虽然企业已通过真实出售与SPV实现了破产隔离,但SPV在电力企业破产后是否能强制执行电力资产的未来的现金流收益权存在一定问题。
我国行为法上还存在障碍。我国《公司法》、《证券法》及《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对SPV作为一个空壳公司的设立以及证券发行、上市的管辖和审批规定都存在障碍。《破产法》中对我国真实出售问题及资产证券化破产问题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其次,与会计相关的法律、法规存在障碍。我国目前的《企业会计制度》关于权益人真实销售、表外处理,会计报表的合并、信息披露等问题,都存在制度障碍;最后,面临许多税收问题,在电力资产证券化运作过程中,发起人、SPV和投资者的纳税都存在纳税问题,这些都加大了资产证券化的融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