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信托收益权转让有风险吗
1、信托收益权转让:根据我国《信托法》第48条规定:“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可以依法转让内和继承容,但信托文件有限制性规定的除外。”我国的信托受益权是可以放弃、偿还债务、依法转让或继承的。由此可见,转让是一种比较快且方便的变现方式。
2、信托收益权转让:信托受益权转让后手续完成后,受让人在15个工作日左右会收到《资金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书》,成为新受益人。
3、信托收益权转让是法律行为得到信托公司的法律文件支持,因此只要是正规转让是没有法律风险。但是需要注意,如果是个人私下转让则存在有法律风险。
㈡ 什么叫做信托受益权转让
信托受益复权制转让是指将信托受益的权利进行转让。信托受益权是信托合同中规定的关系人享受信托财产经过管理或处理后的收益权利。也包括信托合同结束时,合同中规定的关系人可享受信托财产本身利益的权利。信托受益权是指受益人请求受托人支付信托利益的权利,广义的信托受益权中的受益人除有请求支付信托利益的权利外,还有保证信托利益得以实现的其他权利,如《信托法》规定的知情权、调整信托财产管理方法权、撤销受托人违反信托的处分权、受托人的解任权。信托受益权具有以下特征:其一,信托受益权属于兼具物权和债权性质的财产权。信托受益权是受益人对信托享有的权利和利益,因此该权利首先必须是财产权。其二,信托受益权属于可转让的财产权利。信托受益权的权利是通过转让质物实现的,因此能够质押的权利应当满足可转让的条件。
㈢ 信托收益权可以转让吗
抄信托收益权是可袭以转让的,根据我国《信托法》第48条规定:“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可以依法转让和继承,但信托文件有限制性规定的除外。”信托受益权是可以放弃、偿还债务、依法转让或继承的。
信托受益权转让后手续完成后,受让人在15个工作日左右会收到《资金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书》,成为新受益人。
㈣ 对“财产权信托+受益权转让”是否受《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调整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53条,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以及其他财产和财版产权信托进行权受益权拆分转让的,应当遵守本办法的相关规定。
如果拆分转让尚且视同为集合资金信托的话,全部收益权转让更应当受办法调整了。其实就是看有木有外部资金再进来。
㈤ 时间价值网所说的信托受益权的转让是什么意思
帮你问了度娘:
信托收益权转让指信托受益人将其基于信托专合同享有的在信托关系属存续期间获取相应的信托收益和在信托终止时获取剩余信托财产的权利进行转让的行为。
收益权转让协议达成后,当信托产品产生现金流时,收益权的受让方对转让方享有要求其将收益权对应的现金流转移支付给受让方的债权。
由此可见,“收益权”是转让方和受让方协议约定的结果,是一项由民事合同创设和转让的债权。
太专业了,能不能看懂就看你造化了~
㈥ 资产收益权转让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资产收益权转让信托是一种重要的信托产品类型,目前在实务中各信托公司广泛开展此类业务。而信托业界并没有对此类业务形成统一的会计核算处理方法。文章就目前该类业务在信托业内存在的几种会计核算方法进行了比较,并将各种核算方法之间的差异及适用的条件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资产收益权转让信托;会计核算方法;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
目前,一些特定资产所有权持有人在不想放弃资产所有权的同时希望获得资金流动性补充,而一些持有现金的投资人希望有机会获取资产投资的超额收益。为了满足这双方的需求,保障双方权益并控制风险,资产收益权转让信托应需而生。
资产收益权转让信托包括股权收益权转让信托、物权收益权转让信托、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信托等,目前已成为一种重要的信托产品类型,各信托公司均广泛开展了此类信托业务。但是就此类业务的会计核算方法并没有在信托业界形成统一认识,各公司财务人员依据各自对该类业务的理解进行会计核算。目前,资产收益权转让信托业务主要核算方法有以下几种。
一、作为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核算
为了保证受益人收益,防范信托风险,有部分资产收益权转让信托约定信托到期时收益权转出方按固定溢价率出资购回权益。基于此,一些公司将该类项目划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
1、支付资产收益权转让价款:
借: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贷 :银行存款--信托专户存款
2、存续期收取资产特定收益
借:银行存款\信托专户
贷:投资收益
3、收到资产收益权回购款(含本金及溢价收益)
借:银行存款\信托专户
贷: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投资收益
二、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
资产收益权转让信托一般情况会要求资产转出方或资金使用方按照固定的溢价率向信托项目支付资产收益权收益;在信托到期时,信托公司按照固定的收益率向信托受益人进行分配。基于此,一些公司将该类项目划入“持有至到期投资”进行核算。采用此种核算方法,则应在信托项目存续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计量。
1、支付资产收益权转让价款: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本金
贷 :银行存款--信托专户存款
2、项目存续期计提资产特定收益
借: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备注:因为需要按实际利率法进行核算,所以还应考虑是否有利息调整需要摊销。
3、实际收到资产收益
借:银行存款--信托专户存款
贷:应收利息
4、项目到期收到资产收益权转让收益(含本金及溢价收益)
借:银行存款\信托专户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本金
投资收益
三、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有些资产收益权转让项目其标的资产是可在公开市场上进行交易的,如限售股股票或上市公司股票。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公司将该类项目划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采用此种核算方法,在会计期末需按公允价值变动情况进行调整。
1、支付资产收益权转让价款: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贷 :银行存款--信托专户存款
2、项目存续期间,各期末根据所持股票公允价值的变动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 :资本公积
备注:根据公允价值变动的方向,或做上述分录的相反分录
3、存续期,收到资产特定收益
借:银行存款\信托专户
贷:投资收益
4、项目到期收到资产收益权转让收益(含本金及溢价收益)
借:银行存款\信托专户
资本公积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投资收益
备注:根据公允价值变动的方向,“资本公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可出现在借方也可出现在贷方。
四、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资产收益权转让信托项目中转让标的最多的为股权收益权。针对股权收益转让项目,有些公司认为既然股权的全部收益权已转让给信托项目,那么就将其视作股权投资处理,按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进行核算。
1、支付资产收益权转让价款: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 :银行存款--信托专户存款
4、存续期收取资产特定收益
借:银行存款\信托专户
贷:投资收益
5、收到资产收益权回购款(含本金及溢价收益)
借:银行存款\信托专户
贷: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收益
通过对以上几种会计核算方法的对比,可以看出各种核算方法所考虑的侧重点各不相同,各有一定的道理。但会计核算应按其业务脉络及经济活动的实质进行处理,对信托项目的会计核算应基于信托合同对相关业务性质的有关约定。对于资产收益权转让信托业务,如果信托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交易对手的回购义务,则符合“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科目的核算要求,建议采用“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进行会计核算;如果合同没有相关回购义务的约定,则建议按照“持有至到期投资”进行会计核算,因为此类业务一般在办理资产收益权转让时就已约定了明确的投资收益率,可以看作是一种固定收益类投资业务,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使用“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更符合业务性质。
㈦ 关于信托受益权转让银监有几号文
根据我国《信托来法》第46条的规定:“源受益人可以放弃信托受益权。”但是,全体受益人弃信托受益权的,信托终止。同时,第47条规定:“受益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其信托益权可以用于清偿债务,但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信托文件有限制性规定的除外。”尤其重的是,第48条规定:“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可以依法转让和继承,但信托文件有限制性规的除外。
所需材料:账户变更申请书、面签声明书、账户变更确认书*2份、承诺函、变更后银行卡、身份证复印件、合同扫描件、新卡银行开户证明(500万以上客户)
㈧ 为什么信托受益权拆分转让的受让人不得为自然人的解释
我国《信托法》对于信托收益权拆分有严格的内容规定:
《信托法》第47条:受益人不内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其容信托受益权可以用于清偿债务 ,但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信托文件有限制性规定的除外。
《信托法》第48条: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可以依法转让和继承 ,但是信托文件有限制性规定的除外。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2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由信托公司担任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为受益人的利益,将两个以上(含两个)委托人交付的资金进行集中管理、运用或处分的资金信托业务活动,适用本办法。
办法第29条: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受益人可以向合格投资者转让其持有的信托单位。...信托受益权进行拆分转让的,受让人不得为自然人。机构所持有的信托受益权,不得向自然人转让或拆分转让。
办法第52条:两个以上(含两个)单一资金信托用于同一项目 的,委托人应当为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并使用本办法规定
办法第53条: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以及其他财产和财产权信托 进行受益权拆分转让的,应当遵守本办法的相关规定。
㈨ 信托收益权与受益权有什么区别
信托受益权转让是指将信托受益的权利进行转让。信托受益权是信托合同回中规定的关系人答享受信托财产经过管理或处理后的收益权利。也包括信托合同结束时,合同中规定的关系人可享受信托财产本身利益的权利。信托受益权是指受益人请求受托人支付信托利益的权利,广义的信托受益权中的受益人除有请求支付信托利益的权利外,还有保证信托利益得以实现的其他权利,如《信托法》规定的知情权、调整信托财产管理方法权、撤销受托人违反信托的处分权、受托人的解任权。信托受益权具有以下特征:其一,信托受益权属于兼具物权和债权性质的财产权。信托受益权是受益人对信托享有的权利和利益,因此该权利首先必须是财产权。其二,信托受益权属于可转让的财产权利。信托受益权的权利是通过转让质物实现的,因此能够质押的权利应当满足可转让的条件。
㈩ 信托受益权转让价款如何确定
平安信托来根据客户持有不同类型信托源计划的信托受益权的情况确定可支付客户的最高转让价款金额(即最大融资额度),客户可在该最大融资额度范围内于财富宝APP确认当次信托受益权转让与回购交易的转让价款金额(即融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