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表外融资会计如何记录
各位可以资产支持票据或应收账款保理为例。谢谢大家!答:融资业内务是否进行会容计处理主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进行。企业发生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如果已明确属于表外融资的,在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财务费用,贷记应收账款;如果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时,不注销账面原有的应收账款,对融资受到的对价,视同企业的融资借款,应当在收到时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2. 大神企业表外融资的主要有哪些方式,如何操作
银监会《关于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下发后,商业银行与信托公司开展融资类银信理财合作业务受到30%余额比例管理限制。为了扩大理财资金投资范围,拓展理财资金投资渠道,商业银行创新采取了多种表外融资方式。经过对辖内商业银行开展表外融资业务调研发现,表外融资业务存在不受信贷监管法规控制、表内贷款规模转移到表外、银行承担实质性风险等问题,亟待出台法规进行规范,引导表外融资业务健康发展。
表外融资业务类型
目前辖内商业银行开办表外融资业务从开办主体分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经其总行授权后分行自行筹集资金开办业务;二是分行将本地项目推荐上报总行,由总行统一安排资金,指导分行开展业务。从表外融资业务类型来看,目前主要有以下四类:
(一)理财委托贷款。是指银行(即理财计划代理人)作为委托人,借款人所在地的分支机构作为受托人,委托人运用理财资金(资金来源于购买理财产品的企业)通过受托人向借款人(资金使用企业)发放委托贷款。
(二)承接总行购买的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挂牌债权资产。是指法人银行(即理财计划代理人)购买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挂牌的资金需求企业的债权资产,同时法人银行作为委托人,以理财资金委托受托人(该企业所在地的分支机构)向该企业发放委托贷款。
(三)财产(权利)收益权信托业务。是指融资方(即借款人)将拥有的财产(权利)的收益权委托给受托人(即信托公司)成立专项信托计划,银行理财资金投资该信托计划。
(四)票据资产投资业务。是指银行(即理财计划代理人)接受客户委托,按照约定的投资范围,通过与该行分支机构签署委托投资协议,委托其向交易对手(拟卖出票据资产的其他商业银行)买入票据资产,完成对票据资产的投资业务。
以上四类新型的理财资金融资方式大同小异,其本质为银行用募集的理财资金在银行资产负债表外发放贷款或进行投资,以满足用款企业的资金需求。现以理财委托贷款为例剖析表外融资的问题和风险。
主要问题和风险
(一)理财委托贷款将表内贷款规模腾挪到表外,难以有效控制实际信贷规模。《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纪委书记王华庆在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管座谈会上讲话的通知》(银监发〔2011〕76号,2011年7月5日)要求“商业银行不得面向大众化客户发行标准化的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来发放所谓的‘委托贷款’”。该条监管政策从保护个人客户的角度出发,防止委托贷款的信用风险波及到个人客户。在此情况下,商业银行转而通过向企业法人发行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来发放委托贷款。在当前银行信贷资金有规模控制的情况下,银行将不能在表内发放的法人贷款转向表外发放,致使理财委托贷款规模越做越大,风险也由表内转移到表外。这部分贷款的规模和风险未受到有效控制,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宏观调控政策。
(二)委托贷款实质按照信贷资产管理,银行承担相应的风险。其一,根据某行《关于开展理财委托贷款业务的通知》规定,理财委托贷款审批要“按自营贷款审批流程完成信用风险审批工作”,“进行理财项目调查、信用风险审查审批、前提条件核准及投后管理”;“在理财项目投资完成后,受托人须承担项目投后管理工作,保障理财产品的投资安全和投资利益”,说明银行须承担理财委托贷款的信用风险和理财项目投资风险。其二,《理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明确:“委托人应自行承担委托贷款的风险”,而银行作为委托人,实质是承担了委托贷款的风险。其三,银行发行理财产品虽然声称“不保本浮动收益”,但还是承担理财产品到期不能正常兑付收益的声誉风险。其四,银行同时作为委托人和受托人,代理关系不明晰,存在法律风险。
(三)贷款不受信贷监管法规的限制,有违规使用贷款嫌疑。目前表内贷款发放和支付需严格执行监管部门“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要求,如受托支付、实贷实付、T+1、测算资金需求量等。但是,理财委托贷款使本应在表内发放的贷款转至表外发放,达到规避信贷监管法规的目的。如某《理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中贷款用途为:“用于日常经营周转和置换存量融资”,提款方式为:“贷款已经划出受托人账户并达到借款人账户,即视为受托人已经发放贷款,借款人已经提款”。这类贷款支付方式实为自主支付,无支付时间限制、不测算资金需求量,银行对这类贷款投向和用途不像表内贷款管理那么严格,而且借款人无需提供资金使用证明,贷款资金走向难以监控,极易流向不符合国家宏观调控规定的行业。
(四)企业以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从而变相发放贷款,规避企业会计核算制度和诸多限制。《企业会计制度》第二章第十六条规定:“企业的委托贷款,应视同短期投资进行核算”。在实际操作中,一年及以下委托贷款,企业在“短期投资”科目核算,一年以上委托贷款,企业在“长期债权投资”科目核算。企业发放委托贷款因属于投资行为受到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约束,投向受到公司章程及上级主管部门各种限制,上市公司还需对此进行信息披露;而企业购买理财产品不受上述诸多要求的限制,在会计核算中可在“金融资产”科目核算,企业不承担资金对外运作的风险。因此,企业有购买理财产品的冲动。
政策建议
(一)监管部门应引导“影子银行”体系健康发展。随着筹资企业和投资企业需求不断增加、业务的不断创新,由理财产品带来的表外融资性业务越来越成为当前“影子银行”体系的重要部分,同时也反映了银行从单一的传统信贷业务向为客户提供全面金融服务进行转型,监管部门应审时度势,既要防范“影子银行”业务过度增长造成的系统性风险,又要引导“影子银行”业务健康发展,使其成为促进银行改革和转型的积极力量。
(二)制定监管法规来规范以理财委托贷款为代表的表外融资性业务。当前理财产品研发和销售的火爆,反映市场对理财产品的需求旺盛,因此对于由发行理财衍生出的表外融资性创新业务,监管部门不能强行禁止、堵截,须通过疏通、规范来解决合规性问题,应制定相应的监管制度引导表外融资性业务发展,如提出发展各类型表外融资业务的原则性指导意见、制定风险监管指标、表外融资参照表内贷款管理、要求银行计提风险资本等。
(三)要求表外融资性业务遵守信贷监管政策。表外融资性业务实质上作为信贷业务,其作用也是为企业筹集生产发展所需的资金,这类业务应纳入银行综合授信体系管理、整体风险控制范畴,并遵守各类信贷监管规定,杜绝银行在开展融资业务时存在监管空白地带的情况,防止新的金融风险聚集。
3. 企业表外融资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当前是创新金融工具大爆炸时期,这些金融工具包括掉期、嵌入期权、复合期权版、上限期权、下权限期权、上下取胜权等。由于环境的急剧变化及其引起的对风险控制的需要、竞争的加剧、分析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使这一势头一直不减,并将持续下去。然而,会计准则的制定并没有跟上创新金融工具发展的步伐,因此按现行会计准则规定,创新金融工具在财务报表上大都得不到体现,企业通过创新金融工具进行融资所产生的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自然也没有反映
4. 小企业传统融资方式存在什么缺点
小企业传统的融资机制存在的缺点:
一、高昂的融资成本限制了小企业的融资才华
首先,小企业的资金来源渠道单一性、来源方式简单化和融资结构不合理惹起融资成本无法达到最低化。根据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对深圳的41家中小企业进行的调查显示,小企业融资的首要渠道是商业银行。小企业融资模式单一,增大了银行的风险。
其次,民间借贷的高息限制了小企业的融资才华。民间借贷较容易实现无担保贷款,在适应小企业资金需求方面比商业银行有优势。民间借贷本着高风险高收益的准则,必然实行高利率,但小企业普遍资金不足,高额利息必然限制其融资才华。
再次,表外集资致使小企业不能享有用息的抵税功效。企业进行表外融资有助于改善资产负债表的质量,表面上看是优化了企业的财务状况,但实质上歪曲了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表外集资费用较高也许变成企业亏损或利润的裁减,最终使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遭到损害。
二、资金供给者和需求者之间信息不对称
普通来说,小企业的财务数据不精确、不真实、不完好,信誉体系尚未建立健全,一向以来也较少与银行产生业务往来,银行无法为其建立信誉档案。信贷市场的信息不对称惹起银行不情愿向小企业提供资金。此外,小企业经营不够透明,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也许性比大企业高。而且小企业规模小,一旦浮现风险比较容易改头换面躲避债务;小企业经营持续时间较短,退出市场概率较高。这些要素使银行向小企业贷款承担的风险会高于向大企业贷款。因而,事前信息不对称惹起的逆向选择和事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道德风险,惹起小企业融资才华下降。
三、直接融资体制有待完善
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进展中国家,小企业进入证券市场都面临重重困难。在现有政策和金融环境下,进入资本市场的门槛较高,小企业难以在资本市场找到直接融资的途径,想通过证券市场融资非常困难。另一方面,企业发行债券遭到政府的严格操控,绝大部分小企业是不符合要求的,小企业很难取得发行债券融资的资历。
四、小企业的高风险性与商业性金融机构经营准则之间的矛盾
首先,高风险性是小企业的基本缺点。小企业决策随意性较高,现金流量波动很大,有效抵押物不足,抗风险才华弱,内操控度不健全,产品德量和市场不巩固,大部分小企业的状况难以符合商业银行贷款的基本条件。对银行而言,首先考虑的是安全性,向小企业发放贷款要承担很大的风险。
其次,小企业贷款单笔数额小、笔数多、成本高的特点决定了其不能像大型企业信贷业务那样,给银行带来大量存款、结算、中心业务等收益。
5. 如何从企业资产负债表中观察到表外融资
表外融资就是资产负债表之内不体现出来的啊
企业应收账款的数据往往能直接反映企业的生版产销售规模权、企业效益、财务状况等等信息,与企业的发展和存亡息息相关。而近年来,全国各行业应收账款居高不下,严重影响企业的资金周转,使处于债务链中的企业无法正常经营、举步维艰,甚至走向破产倒闭。所以,做好应收账款的管理已经成为企业经营活动中非常重要的问题。究竟该如何监控应收账款发生以及如何处理企业的不良债权?从法律角度在预防应收账款风险、合法手段追收账款、取证等方面都需要注意。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能产生很多应收账款,甚至发生欠款纠纷,企业可能因此遭受损失。云图供应链金融,深耕供应链金融领域多年,帮助众多中小企业实现供应链融资,其根据实践经验,将详细分析企业商帐催收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希望能够给企业做到防患于未然有所帮助。云图@供应链金融%算是不错的。关注“云图金融”每天获取供应链金融干货。
6. 表外融资的反应
对所有者而言,当企业投资收益率高于举债成本率时,表外融资可以提高企业自有资金利回润率或每股收益,从这答点来说,企业所有者可以从企业表外融资中得到利益。然而,表外融资的隐蔽性,可能使所有者无从了解企业实际投资收益率,难以辨清企业经营状况。由于表外融资对所有者的双重影响,导致所有者的双重反应,当所有者能够明确预见企业未来投资收益率高于举债成本率时,所有者对表外融资会采取支持态度;反之,则持反对态度。
对企业债权人而言,表外融资带来的主要是危害。首先,债权人受资本的保护作用降低。表外融资加大了企业实际负债比率,使得企业资本负债比率相对加大,所有者投资对债权人投资的保护作用降低。其次,表内债权人利益受到表外债权人利益的侵害。表外债权人本金受法律保护的程度低、风险大,因而表外债权人往往通过提高资金使用费来补偿风险,加大了表内债权人收回本息的风险。因此,债权人对表外融资主要持反对态度。
表外融资对潜在投资者也是不利的。由于表外融资不能提供企业的实际财务状况,对市场的潜在投资者会产生误导作用。因此,潜在投资者对表外融资也持反对态度。
7. 如何查上市公司表外融资的数据,分析其情况
直接在软件上面有的。
8. 请问资产融资指的是什么
通常意义的公司融资方式有两种: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而资产融资是区别于这两者的第三种融资方式。这三种方式的区别可以大致用一个简单的比喻来说明:当你没有钱时,你可以向人借钱,也可以请人出钱,或者变卖资产取得现金。对于前两种融资方式,在资产负债表上所反映的是右侧的活动。资产负债表中的“负债”反映了从银行取得贷款、发行公司债券等债权性融资活动;“所有者权益”则反映了发行新股、配股等权益性融资活动。资产融资所要进行的是资产负债表左侧所要进行的活动,是与债权融资与股权融资不同性质的融资方式。
资产融资作为一种信用活动,其偿付的基础来源于两个方面,首先是资产直接可用性导致的重置价值;以及资产运用能够获得的未来收益的折现值。资产融资最初的运用主要依赖于有形资产本身的重置价值,随着金融市场和技术的发展,资产融资的价值来源逐步由有形的资产重置价值(称为第一类资产价值)向无形的预期收益折现价值(称为第二类资产价值)拓展,比如某企业拥有汽车这一实物资产,它以前只能通过变卖汽车获取资金,现在可以以汽车运营产生的现金流为基础来融资。伴随着这一思路的转变,各种新的融资技术和方法层出不穷,如确保产生预期现金流的资产的独立性和稳定性而发展的“风险隔离”技术;为确保预期现金流的可实现性而发展的“信用增强”技术,这些技术最后成为了此类融资的标准作法,推动资产融资进一步标准化为资产证券化,资产证券化作为资产融资的高级形态,带来了整个融资技术的提高,“证券化你的梦想”成为了这一方式受到广泛认可的一个佐证。资产融资的发展使得很多原先不能满足的融资需求得到了满足,原先被闲置的资产价值也被充分利用,对于整个社会而言无疑是效率的提高。
资产融资与股权和债权融资的优劣比较
资产融资作为一种与股权和债权不同的企业融资方式,并能够获得广泛的认可,主要是基于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以资产信用替代企业整体信用,有可能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无论是股权融资还是债权融资,其依赖的都是对企业作为一个整体经营未来现金流的要求权,对这种要求权能否兑现的评价依赖于公司整体的经营的风险,而风险本身是多样的,各种因素相互影响以及信息的不对称使得准确评判企业的价值是不可能的,投资者通常会通过一定的折价来规避风险,这实际上提高了企业融资的成本。通过资产融资,对资产价值的评价相对容易,且有利于降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资产折价,所以以资产信用而不是企业整体信用来融资有可能降低融资成本。
其次开辟了新的融资渠道,实现了企业资产价值的充分利用
资产融资的价值基础不仅仅来源于资产的重置价值而且也来源于资产创造的未来预期收益的折现值。但是长期以来,对于资产的第二类价值来源并不认可,这实际上造成了资产价值的闲置,通过对第二类资产价值的重新认识,从而有可能为企业开辟一种新的融资途径,即使对于那些不存在实体形态的资产,如专利权、经营权都可以作为资产进行融资,从而实现了企业资产价值的充分利用。
最后资产融资实现了表外融资,有利于优化企业的财务结构
资产融资不同于原有的资产运用方式,如抵押或质押融资等的一个显著区别就是不被体现在企业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融资只反映为原有资产结构的变化,并不影响负债和所有者权益项,这对于某些负债和股权融资受到限制的企业而言,表外融资无疑为其提供了一种新的融资渠道。
信托机制在资产融资中的重要作用
资产融资的关键在于通过表外融资,实现了风险的隔离,如果这些资产仍然放在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中,企业面临的各种经营风险都可能或多或少影响资产价值的实现,这对于以第二类资产价值来源作为偿付基础的资产融资来说风险是不可控和不容易计量的。
构建风险隔离主要通过两种方式:一种是构造“真实销售”的法律结构,实现资产由原公司向特殊目的公司的转移,另外一种就是直接通过信托的方式实现资产的转移,选择何种方式主要取决于资产转移的交易成本(税务负担和律师费用等)。
目前国内资产融资相关配套制度和法规并不完善,实现真实销售难度太大,所以利用信托成为了资产融资“风险隔离”目的的主要方式。
信托机制在国内资产融资领域运用的回顾和展望
资产融资作为一种新的融资方式,特别是随着对第二类资产价值认识的深入而获得了迅猛的发展,对于融资渠道相对单一的中国企业而言,传统的债务融资和股权融资的方式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限制不一定能够满足企业多样化的融资需求,发展资产融资,实现对资产价值的充分利用无疑是拓展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的一种新的选择。
但在实际的信托运用过程中,更多的是看重信托融资的渠道和较低的融资成本,而信托在资产融资中所具有的“风险隔离”作用并没有发生效应,例如很多案例中,在信托期满后引入了发行主体的回购承诺,这实际上破坏了表外融资的前提条件.当然这与现有资产拥有公司素质较高,风险隔离需求要求不强烈有关。
由于基于第二类资产价值的资产融资更多地依赖于预期现金流,信托增强措施是保证融资成功的另一个关键,信用增强主要通过外部增强和内部增强两种方式。外部增强的方式实际上是用第三方的信用替代部分资产信用,如现有融资案例中多采用第三者担保的方式,但应该看到外部信用资源是有限的,在国内目前还缺乏专门的独立信用的增强机构下(此类融资获取银行和保险的信用增及可能性不大),最终很有可能转化为对公司整体信用的依附,所以充分利用信托所具有的权益再构造的功能,达到信用的内部增强是一个需要重点关注的方式。通过确认优先/次级受益权,实现了对资产产生现金流的划分,形成了不同收益和风险的匹配,优先受益权具有低风险低收益的特点,而次级受益权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具有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会选择相应的风险产品,利用次级受益权人的资产为优先受益权人担保,到达了内部信用增强的效果。在这方面已经有许多案例对此进行了有益的尝试。
随着资产融资理念的进一步深化,以及信托产品在风险隔离和信用增强技术方面的进一步发展,利用信托促进企业融资渠道的拓展无疑具有广阔的空间,这对于提升企业资产利用的效率无疑也是有利的。
参考中国招商投资网论坛资料
9. 表外融资会影响利润率吗
影响
表外融资的重要手段是设计一些复杂的经济业务,从而使报表使用者难以判断这一业务对企业资产或负债的影响。这类复杂业务具有如下几个特征:
(1)将某一项目法律上的所有权和享有与此相关的主要惠益及承担重要风险的能力割裂开来;
(2)一项交易与另外一项或多项交易相互交织,不将它们综合起来分析,就难以理解该业务的经济影响;
(3)在交易的条款中含有一项或多项选择权或条件,又可合理地从这些条款推断出企业将会行使选择权或条件将会满足。远期合约有时也被用来作为表外融资的手段。商品寄售、售后回租债务保收(factoringof debts)、证券化抵押(securitized mortgages)和贷款转让等均可能导致表外融资行为。
从80年代起,在英、美等国家,表外融资协议迅速增长。这种协议具有资产负债表项目的重要特征,但却没有确认一面负债,同时也避免了一项资产的确认。表外融资可可以归结很多原因,主要的原因可能是税务方面的优惠,也可能是企业不愿意反映真实的负债水平。一家企业若负债比率较高,就会引起债权人的关注,若企业同时将等量资产和负债从资产负债表中抵消,就能降低负债比率。另一个从资产负债表中抵消,就能降低负债比率。另一个可能的原因是企业与现行的债权人订有必须限制负债水平的协议,表外融资就可作为绕过这一限制的手段。
表外融资行为掩盖了企业的重要财务信息,很可能误导信息使用者,因而引起了各国会计准则制订机构的关注,它们纷纷制订会计准则,减少表外融资项目,尽可能地将其纳入资产负债表。会计准则制订机构订为,财务报表应当通过列示浓缩的、排列有序的有关资产、负债和经营业绩的信息,有助于作用者了解企业的整体情况。要达到这一目的,财务报表的项目分类和确认必须基于经济实质重于法律形式这一原则。按其经济实质处理一项交易,就应当公允地反映复杂业务的经济影响,为此,要对资产和负债睥确认采取以下两个步骤:
(1)对该项交易进行分析,是否增加或减少了企业现存的资产或负债,或者增加了以前未曾确认的资产或负债。
(2)上述认定的资产或负债并不一定能纳入资产负债表,要按资产或负债的确认标准加以测试,以检验它们是否能够纳入资产负债表,或保留在资产负债表上,或从资产负债表中剔除。
值得一提的是,各国对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作了较为严格的区分,规定了融资租赁的条件。一项租赁若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就应作为融资租赁处理,在承租方确认为一项资产和相应的负债,以减少表外融资现象。这些条件是以业务的经济实质为基础的。此外还规定,资产和负债相互不得抵消。企业还需要对这些复杂的业务进行适当的披露,尤其是已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在某些方面与普通资产和负债有所不同的项目,以及未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项目,以真实、公允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