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政策已出台了吗
降低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已经成为当前的重要工作之一。8月20日,国务院促进中小企回业发展工作领导答小组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
地方也纷纷出台政策措施。吉林省日前出台了《关于转发〈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加大企业扶持力度,调整小微企业贷款对象范围。广东省出台《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的实施意见》推出减轻新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负担和增强企业融资等共九项措施。
Ⅱ 国家对小微企业有哪些金融扶持政策
为激发民营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缓解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并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2月14日,国务院网站全文刊发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强金融对民企、小微和“三农”的支持力度。 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方面: 《指导意见》提出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坚守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准公共定位,弥补市场不足,降低担保服务门槛,着力缓解小微企业、“三农”等普惠领域融资难、融资贵,支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具体举措包括:明确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支持范围和重点对象,聚焦支小支农融资担保业务、切实降低小微企业和“三农”综合融资成本并实行差别费率、完善银担合作机制、强化财税正向激励、构建上下联动机制加强协同配合、逐级放大增信效应和优化监管考核机制等。 《指导意见》要求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确保支小支农担保业务占比达到80%以上,带动合作机构支小支农担保金额占全部担保金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0%,其中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占比不得低于50%。引导合作机构逐步将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其中,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5%。 在完善银担合作机制方面,《指导意见》要求银担合作各方要协商确定融资担保业务风险分担比例。原则上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和银行业金融机构承担的风险责任比例均不低于20%,省级担保、再担保基金(机构)承担的风险责任比例不低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承担的比例。同时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要推动与全国性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总对总”合作,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分支机构审批权限并在授信额度、担保放大倍数、利率水平、续贷条件等方面提供更多优惠。银担合作各方要细化业务准入和担保代偿条件,明确代偿追偿责任,并实施跟踪评估。 在强化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的同时,《指导意见》提出强化财税正向激励,加大奖补支持力度、完善资金补充机制,探索风险补偿机制,并落实扶持政策,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的担保赔偿准备金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按照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机构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执行。 “探索建立政府、金融机构、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广泛参与,出资入股与无偿捐资相结合的多元化资金补充机制。”《指导意见》明确,中央财政要根据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业务拓展、担保代偿和绩效考核等情况,适时对其进行资金补充。鼓励地方政府和参与银担合作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支小支农业务拓展和放大倍数等情况,适时向符合条件的机构注资、捐资。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对支小支农担保业务占比较高,在保余额、户数增长较快,代偿率控制在合理区间的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给予一定比例的代偿补偿。 与此同时,《指导意见》提出优化监管考核机制,要求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健全内部考核激励机制、完善绩效评价体系。 “金融管理部门对贷款利率和担保费率保持较低水平或降幅较大的机构给予考核加分,鼓励进一步降费让利。对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贷款,结合银行业金融机构实际承担的风险责任比例,合理确定贷款风险权重等。”《指导意见》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和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要优化支小支农业务内部考核激励机制,重点考核业务规模、户数及其占比、增量等指标,降低或取消相应利润考核要求。 根据《指导意见》,其基本原则为“聚焦支小支农主业、坚持保本微利运行、落实风险分担补偿、凝聚担保机构合力”。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要严格以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为主业,支持符合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不断提高支小支农担保业务规模和占比;不以营利为目的,在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保持较低费率水平,切实有效降低小微企业和“三农”综合融资成本,构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同参与、合理分险的银担合作机制。 也明确禁止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不得偏离主业盲目扩大业务范围,不得为政府债券发行提供担保,不得为政府融资平台融资提供增信,不得向非融资担保机构进行股权投资。
Ⅲ 小微企业贷款条件有哪些,有哪些途径
1、应该是符合国家产业、行业政策,不属于高污染、高耗能的企业;
2、企业在各家商业银行信誉良好,没有不良信誉记录;
3、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且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持有人民银行核发并正常年检的贷款卡;
4、正规的组织机构,有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有固定依据和经营场所,合法经营,产品有市场、有效益;
5、具备履行合同、偿还债务的能力,还款意愿良好,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为正常类或非财务因素影响的关注类;
6、企业经营者或实际控制人从业经历在3年以上,素质良好,无不良个人信用记录;
7、企业经营状况稳定,成立年限原则上在2年(含两年)以上,至少有一个及以上会计年度财务报表,且连续2年销售收入增长,毛利润为正值。
二、小微企业贷款途径
1、抵押贷款
一般是抵押房产向银行申请贷款,抵押物通常是企业名下的房产或者厂房,贷款额度一般能达到房产评估值的七成左右,银行审批以及放款流程较快。一般周期为一个月左右。贷款年限为1—5年。
2、信用贷款
即企业无抵押贷款,在不提供抵押物的情况下,凭借企业的经营能力和信用来获得银行贷款。这种企业信用贷款方式,银行的审核条件会较严格。贷款周期也较长,贷款年限为1—3年。
3、商户联保
商户联保也是无抵押贷款的一种贷款方式。但是贷款额度不高。商户联保是三名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主组成一个联保小组,不需要其他担保,就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一般情况每个商户可以贷款10万元(部分地区20万),贷款期限为1—3年。
(3)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扩展阅读:
为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6月2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了五项具体措施:
一、增加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再贷款、再贴现额度,下调支小再贷款利率。完善考核机制,实现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有贷款余额户数高于上年同期水平。
二、从今年9月1日至2020年底,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单户授信额度上限,由1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
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担保金额占比不低于80%,其中支持单户授信5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及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的担保金额占比不低于50%。
三、禁止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减少融资附加费用。
四、支持银行开拓小微企业市场,运用定向降准等货币政策工具,增强小微信贷供给能力,加快已签约债转股项目落地。鼓励未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的银行增设社区、小微支行。
五、将单户授信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纳入中期借贷便利合格抵押品范围。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一周新政:国务院加码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Ⅳ 小微企业如何贷款
一、条件:
1、资金现金流充裕
2、小微企业业主信用良好
3、企业已成功两年以上
4、能够提供有效财力证明
5、小微企业主具有较强的还款意愿和按时足额还款的能力
6、银行要求满足的其他条件
二、小微企业申请信用贷款的流程:
1、提出申请
①授信申请、企业董事会决议(如公司章程要求)
②企业具体贷款用途及资金使用方向(用款计划、用款总额度)。
③还款来源分析计划和措施,并且就还款的资金安排做出每月的现金流量分析。
④抵押情况、其他相关法律性文件、函电等
2、进行审核
①立项
②信用评估
③可行性分析
④综合判断
⑤贷前审查
3、签署合同如果银行对贷款申请审查后,认为其全部符合规定,并同意放贷,则应该与贷款人签署《借贷合同》
4、贷款发放
合同签署后,双方按照合同规定核实贷款。融资方即可根据合同办理提款手续:提款时由融资方填写银行统一制定的提款凭证,然后到银行办理提款手续。
(4)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扩展阅读:
小微企业贷款难题的破解:
第一、全行动员,高度聚焦,将普惠金融作为战略来抓。提出普惠金融发展战略。进一步强化金融资源供给,人才与技术保障,安排专项贷款规模,配套激励费用,建构由上而下的普惠金融组织体系,全行近1.5万个网点均能开展小微企业服务,做到真做实做,做出成效。
第二、运用好金融科技,破解融资难题。通过金融+科技,打造了数据化、精准化、自动化、智能化的服务新模式。
一是运用大数据技术,破解信息不对称难题。基于建行“新一代”核心系统,整合小微企业和企业主信息,广泛连接税务、工商等外部公共信息,评估客户资信,批量精准获客。
二是再造业务流程,打造“三个一”信贷模式。创新“小微快贷”,实现自动化审批,构建“一分钟”融资、“一站式”服务、“一价式”收费的信贷模式,提高融资效率,降低综合成本。
三是实行智能风险管控。将风险底线和风控标准嵌入系统,建立大数据选客控险、模型化系统排险、智能化预警避险等全流程风控机制。目前,“小微快贷”累计为超过45万客户提供了5300多亿元贷款,80%的客户为信用放款,不良率保持较低水平。
第三、不断丰富服务内涵,扩展服务外延。搭建开放平台,将普惠服务融入小微企业生产生活场景,提供诸如行业、市场情况等查询,交易撮合、并购等服务。
Ⅳ 普惠领域小微企业贷款成效初显吗
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发布的2018年上半年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显示:6月末版,金融机权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129.15万亿元,同比增长12.7%,增速比上季末低0.1个百分点;上半年增加9.03万亿元,同比多增1.06万亿元。贷款投向呈现以下特点:
普惠领域小微企业贷款增长加快。6月末,人民币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5.40万亿元,同比增长12.2%,增速比上季末低2.1个百分点,比同期大型和中型企业贷款增速分别高1.2个和2.5个百分点。6月末,普惠领域小微企业贷款(包括单户授信小于500万元的小微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及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余额7.35万亿元,同比增长15.6%,增速比上季末高3.6个百分点,上半年增加5743亿元,同比多增3836亿元。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Ⅵ 上半年普惠金融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了多少
截至6月末,中国银行净息差为1.88%,同比上升4个基点。对此,中国银行副行长张青松认为,中国银行净息差改善有三方面的原因:一是受益于美联储加息,中国银行境外资产收益率持续走高,推动了中国银行境外机构净息差的上升。二是中国银行主动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境内人民币中长期贷款的占比同比提高了1.3个百分点。境内人民币活期存款平均余额的占比同比提升了1.1个百分点。三是人民银行下调了存款准备金率,境内人民币存放央行平均余额在生息资产中的占比同比下降了1.4个百分点。
业绩公告还显示,中行推出了“中银E贷”系列产品及跨境撮合等多种普惠金融服务,上半年,中行普惠金融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超10%。
Ⅶ 普惠领域小微企业贷款增长情况如何
7月24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发布的2018年上半年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显示:6月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129.15万亿元,同比增长12.7%,增速比上季末低0.1个百分点;上半年增加9.03万亿元,同比多增1.06万亿元。贷款投向呈现以下特点:
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增速提升。6月末,本外币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余额86.20万亿元,同比增长9.3%,增速比上季末高0.4个百分点;上半年增加5.19万亿元,同比多增7668亿元。
个人住房贷款增速放缓。6月末,人民币房地产贷款余额35.78万亿元,同比增长20.4%,增速比上季末高0.1个百分点;上半年增加3.54万亿元,占同期各项贷款增量的39.2%,占比比上季末高0.1个百分点。
住户消费性贷款增长持续回落。6月末,本外币住户贷款余额44.13万亿元,同比增长18.8%,增速比上季末低1.2个百分点;上半年增加3.6万亿元,同比少增1721亿元。其中,本外币住户消费性贷款余额34.47万亿元,同比增长21.1%,增速比上季末低2.3个百分点,上半年增加2.94万亿元,同比少增4539亿元。
Ⅷ 小微企业银行贷款30万三年期累计需要还多少钱
小微企业向银行贷款30万、3年还清的话,累计本息差不多35万元。
2019年,工/农/中/建/交这5家大型银行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平均4.73%
Ⅸ 小微贷款 企业贷款 人民银行有利率标准么
一般利率是指在不享受任何优惠条件下的利率。优惠利率是指对某些部门、行业、个人所制定的利率优惠政策。
根据银行业务要求不同,分为存款利率、贷款利率存款利率是指在金融机构存款所获得的利息与本金的比率。贷款利率是指从金融机构贷款所支付的利息与本金的比率。
根据利率之间的变动关系,分为基准利率和套算利率基准利率是在多种利率并存的条件下起决定作用的利率,我国是中国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贷款的利率零存整取是我们普通居民较普遍采用的方法,以零存整取利率的计算为例。
(9)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扩展阅读:
影响因素:
利息率的高低,影响利息率的因素,主要有资本的边际生产力或资本的供求关系。
此外还有承诺交付货币的时间长度以及所承担风险的程度。利息率政策是宏观货币政策的主要措施,政府为了干预经济,可通过变动利息率的办法来间接调节国内通货膨胀水平。
利润率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利息仍作为平均利润的一部分,因而利息率也是由平均利润率决定的,即利率的高低首先取决于社会平均利润率的高低。根据中国经济发展现状与改革实践,这种制约作用可以概括为:利率的总水平要适应大多数企业的负担能力。
也就是说,利率总水平不能太高,太高了大多数企业承受不了;相反,利率总水平也不能太低,太低了不能发挥利率的杠杆作用。
Ⅹ 请问小微企业贷款转嫁成本是什么意思
强制销售其它产品等强迫行为。
近期,根据群众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的问题线索,国办督查室在先期暗访的基础上,协调中国银保监会及北京银保监局组成核查组赴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简称建行北分)和平安银行北京分行(简称平安北分)就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问题依法进行现场核查。核查发现,两家银行部分分支机构未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部署要求,执行监管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存在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问题,变相抬升了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增加了小微企业负担。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建行北分个别客户经理违规向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搭售人身险产品
核查发现,建行北分下辖通州分行个别客户经理违背客户真实意愿、强制要求小微企业借款客户在办理贷款过程中购买“贷无忧”人身险产品。该产品以借款人为被保险人,以意外伤害身故及残疾为保险责任,以银行为第一受益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行北分下辖通州分行新发放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137笔、累计发放金额5.92亿元。其中47笔、累计发放金额1.93亿元小微企业贷款的借款人购买了“贷无忧”人身险产品,占全部发放金额的32.60%,占全部发放笔数的34.31%,保费合计47.91万元。
此外,建行北分部分客户经理在推介“贷无忧”人身险产品时,利用银行优势地位,通过话术变相误导客户,使其认为该人身险产品为发放贷款所必须的风险防控措施,导致部分客户错误理解并购买了“贷无忧”人身险产品。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行北分新发放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2114笔、累计发放金额98.11亿元。其中160笔、累计发放金额6.19亿元小微企业贷款的借款人购买了“贷无忧”人身险产品,占全部发放金额的6.31%,占全部发放笔数的7.57%,保费合计201.85万元。
二、建行北分违规将押品评估费转嫁给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承担
核查发现,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行北分新发放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2114笔,上述2114笔贷款押品评估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涉及评估费约为295.58万元。
三、建行北分未区分押品风险状况,要求所有小微企业借款客户为抵押物购买财产保险并承担相应保费
核查发现,建行北分未对小微企业贷款抵押物是否属于“容易受到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影响而造成损失的押品”进行区分,“一刀切”地要求所有小微企业借款客户为抵押物购买财产保险,并承担相应保费,客观上增加了小微企业的综合融资成本。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行北分新发放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2114笔,上述2114笔贷款抵押物全部购买财产保险,并由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承担保费,保费合计849.22万元。
此外,建行北分部分客户经理存在变相引导客户到指定保险公司购买财产保险的行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行北分新发放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2114笔,上述2114笔贷款抵押物全部购买财产保险。其中,1393笔购买了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的财产保险,占比65.89%。
四、平安北分违规在个人经营贷款过程中搭售高额人身险产品
核查发现,平安北分违规向个人经营贷款借款人搭售平安福人身险产品。该产品以重大疾病、身故、意外伤害身故及残疾为保险责任,交费频次为年交、交费年期10至30年。2017年6月14日至2019年4月30日间,该行办理个人抵押经营贷款业务4721笔,累计发放金额133.73亿元。其中1295笔、累计发放金额41.58亿元个人经营贷款的借款人购买了平安福人身险产品,占全部发放笔数的27.43%,占全部发放金额的31.09%,保费合计2327.78万元。核查组对部分借款人进行了电话回访及见面访谈,其中13位借款人反映该行在办理贷款过程中,存在强行将购买保险与贷款进行挂钩、违背借款人真实意愿、损害其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办理贷款时必须上保险,贷款额度与保费金额挂钩(客户经理要求保费一般为贷款额度的1%),不买保险则贷款利率上调等。
从督查情况看,建行北分、平安北分对国家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重大决策部署认识不到位、落实不彻底,未切实全面履行社会责任,未真正落实对小微企业服务优惠和减费让利原则,对监管部门明令禁止的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行为搞变通、打擦边球,内部监督检查缺失,业务、合规、审计三道防线未能切实发挥作用,对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行为治理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并有效遏制小微企业贷款业务中的违规行为,影响了国家有关惠企利民政策举措的落实效果,削弱了小微企业的获得感。此外,两家银行过于重视发展中间业务收入等经营效益类考核指标,对保险销售设定的激励机制较高,使得基层业务人员多以短期利益为先,忽视了合规经营、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导致小微企业客户利益受到损害。
中国银保监会对督查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已经约谈建设银行总行、平安银行总行,责令其立查立改,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全行存在的问题。北京银保监局按照相关规定,对建行北分、平安北分有关违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采取相关监管措施,责成两家银行严格落实整改要求,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建行北分已经暂停向小微企业借款人销售“贷无忧”保险,明确由银行承担小微企业贷款抵押物评估费,对不容易受到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影响造成损失的押品不再要求办理抵押物财产保险。平安北分已经停止向个人经营贷款借款人销售保险产品。
着力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重要任务。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要带头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加强普惠金融服务,确保小微企业信贷综合融资成本在2018年基础上再降低1个百分点。有关部门要推动和引导其他金融机构全面履行社会责任,落实对小微企业服务优惠和减费让利原则,实质性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切实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促进就业扩大和新动能成长。有关监管机构要加大监管力度,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贷款中附加不合理条件、变相抬升企业融资成本、对冲减费让利政策效果的行为,必须坚决整治查处、绝不姑息。国办督查室将对相关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持续关注,加大督查力度,切实维护中央政令畅通,确保令行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