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融资租赁方面的问题,请真正懂的人进,高分。
我来回答你吧,本人在银行系统信贷部有过工作,目前在融资租赁公司负责风控授信方面
第一个问题,为什么承租方步直接跟供应商进行租赁?
因为,就2011年来说,银行系统的授信紧缩,供应商也是需要大量流动资金的,举例说,过去供应商卖设备可分阶段收款,现在必须9成款到才发货,而这时候租赁公司手上有资金,所以承租方会跟租赁公司商讨借贷问题(类似借贷)。
很多的机械设备供应商都在做分期,但到后期资金压力非常大,所以现在都会选择和租赁公司配合。
楼主补充的问题
现在单独成立的租赁公司非常的多,其实一直都有,大的如远东租赁,小的如一些台资的, 当然,有些设备商也会有自己的租赁公司,但是租赁与其他融资机构一样是需要非常多的流动资金及资本金,设备商的资金会集中在机械制造商,大部分都是分期方式操作,而完全设备融资租赁。
关于评审,其实和评价中小型企业的融资需求是相当的方法,机械设备的本身情况,公司的流动性,稳定性,现金流量等等都非常重要。
( 都是全手打的,分给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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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要业务合作,也可邮箱联系
Ⅱ 融资租赁的参与方有哪些
融资租赁业务操作流程主要结构简介: .相互沟通信息对称才能带来买卖公平,但在实际环境下信息完全对称不存在。信息对称的最大化要依靠沟通。对融资租赁的内涵首先要达成共识融资租赁需要在一个完整的产业链上运作。在沟通时要了解是否与所有合作方有合作关系(协议)如果没有,最好签定有关合作协议,为今后的运作做好准备如果有,进行下一步。让有关合作方了解租赁公司基本情况通过租赁经纪人或厂商寻找项目,或者自己开发市场了解承租人的基本需求递交由企业或推介人填写的项目推介书(企业立项之前)潜在承租人的基本条件潜在承租人需要提供的必要材料 .项目前期准备公司根据项目情况对项目质量进行分类项目推荐人提供的潜在承租人信用调查对供货商进行信用调查担保公司经过核查按照担保业务操作规范、担保项目审核业务流程、业务流程说明,决定是否提供融资租赁担保融资租赁公司对担保公司资质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接受担保公司提供的担保函对出资人的信用调查 .项目分析目的性分析企业为什么要通过租赁上这个项目集合性分析这个项目比较集中的几个热点在什么地方相关性分析都涉及什么企业和相关部门整体性分析从整体上看项目的综合收益、综合抗风险能力以及可行性环境适应性分析目前的市场环境、经济环境和政策环境是否适合项目的运作项目风险综合评价分析 .项目前期策划融资租赁完全是依靠项目融资,如果项目策划的不好,结构搭建的不合理,难能得到出资人的青睐。没有出资人的认可,租赁公司不可能持续发展。一切要从出资人的利益考虑是项目策划成败的基本原则。策划设计理念项目策划原则项目策划流程首先要确定策划整体思路确认参与合作的各方合作各方的风险责任合作各方的利益分配租赁模式的选择勾画主结构框图租赁模式确定参与各方反复讨论、修改定型 .项目实务操作项目立项潜在的承租企业需要做的事情经人需要做的事情管理部门需要做的事情四级审批项目批准后的运作程序商务谈判签约程序租赁谈判签约程序 .项目融资程序 .项目后续管理文件管理文件的建立文件的归档文件的更改文件的借阅文件标准格式及接口文件的交接与传递进程管理购货合同执行程序租赁合同执行程序项目配套服务程序项目进程管理项目统计风险管理租赁项目日常管理程序风险监控风险预警风险处理转移化解止损项目结束后,要编制项目总结报告客户管理客用户结构分析客户意见和建议反馈客户满意度改善计划
Ⅲ 融资租赁是什么
融资租赁,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用户) 的请求,与第三方(供货商) 订立供货合同,根据此合同,出租人出资购买承租人选定的设备。同时,出租人与承租人订立一项租赁合同,将设备出租给承租人,并向承租人收取一定的租金。
融资租赁方式分类:
1、简单融资租赁
简单融资租赁,也成直接融资租赁。是指由承租人选择需要购买的租赁物件,出租人通过对租赁项目风险评估后出租租赁物件给承租人使用。在整个租赁期间承租人没有所有权但享有使用权,并负责维修和保养租赁物件。出租人对租赁物件的好坏不负任何责任,设备折旧在承租人一方。
2、经营性租赁
在融资租赁的基础上计算租金时留有超过10%以上的余值,租期结束时,承租人对租赁物件可以选择续租、退租、留购。出租人对租赁物件可以提供维修保养,也可以不提供,会计上由出租人对租赁物件提取折旧。
3、项目融资租赁
承租人以项目自身的财产和效益为保证,与出租人签订项目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对承租人项目以外的财产和收益无追索权,租金的收取也只能以项目的现金流量和效益来确定。出卖人(即租赁物品生产商)通过自己控股的租赁公司采取这种方式推销产品,扩大市场份额。
4、回租融资租赁
回租租赁是指设备的所有者先将设备按市场价格卖给出租人,然后又以租赁的方式租回原来设备的一种方式。设备所有者可将出售设备的资金大部分用于其他投资,把资金用活,而少部分用于缴纳租金。回租租赁业务主要用于已使用过的设备。
5、杠杆融资租赁
杠杆租赁的做法类似银团贷款,是一种专门做大型租赁项目的有税收好处的融资租赁,主要是由一家租赁公司牵头作为主干公司,为一个超大型的租赁项目融资。杠杆租赁,一般用于飞机、轮船、通讯设备和大型成套设备的融资租赁。
6、委托租赁
一种方式是拥有资金或设备的人委托非银行金融机构从事融资租赁,第一种出租人同时是委托人,第二出租人同时是受托人。第二种方式是出租人委托承租人或第三人购买租赁物,出租人根据合同支付货款,又称委托购买融资租赁。
(3)融资租赁三个主体扩展阅读
融资租赁是融资方式的一种,其他常见得融资方式包括:
1、银行贷款
银行是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渠道。按资金性质,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和专项贷款三类。专项贷款通常有特定的用途,其贷款利率一般比较优惠,贷款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
2、股票筹资
股票没有还本付息的压力,筹资风险较小。股票市场可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同时,股票市场为资产重组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优化企业组织结构,提高企业的整合能力。
3、债券融资
企业债券,也称公司债券,是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表示发债企业和投资人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持有人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但有权按期收回约定的本息。企业债券与股票一样,同属有价证券,可以自由转让。
5、海外融资
企业可供利用的海外融资方式包括国际商业银行贷款、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和企业在海外各主要资本市场上的债券、股票融资业务。
6、典当融资
典当是以实物为抵押,以实物所有权转移的形式取得临时性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典当行则不问贷款的用途,钱使用起来十分自由。周而复始,大大提高了资金使用率。
(3)融资租赁三个主体扩展阅读来源:网络-融资租赁
(3)融资租赁三个主体扩展阅读来源:网络-融资方式
Ⅳ 什么是融资租赁
国外的情况不了解,我只简单谈国内的融资租赁:
一、 概念解释
典型的融资租赁是涉及三方关系的,内容包括了租赁和融资两个方面。
业务类型主要分为:直租和售后回租
1、 直租
传统的直租业务涉及三方当事人,出租人、承租人、出卖人
打个比方:
你需要一台叼炸天的洗衣机。有家商店正出售这种洗衣机,但你发现你不够钱一次性去买那台洗衣机。这时你看到我很有钱,于是你跟我签融资租赁合同,让我买下来那台洗衣机,然后再租给你。你只需要分期给我租金,就可以一直使用那台洗衣机了。当我们的租赁期满之后,事先有约定好的话,一般你只要按这个用过的洗衣机的残值给钱,就能得到这台洗衣机的所有权。如果没有约定,那这台洗衣机就归我。
这就是融资租赁里典型的直租业务。
在上面这个例子中,商店是出卖人,我是出租人,你是承租人,涉及就是这三方的关系。(现实的业务情况关系可能更复杂,一般还涉及到资金方、担保方等的介入)
再来看《合同法》的定义,就很好理解了(商务部、银监会的定义与此类似):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2、 售后回租
售后回租中,出卖人和承租人为同一人。
继续打比方:
你需要钱花。你发现你拥有一台叼炸天的洗衣机。我仍然是那个很有钱的人。于是你把洗衣机卖给我,我给你一大笔钱,然后你和我签融资租赁合同,我再把洗衣机租回给你。洗衣机你继续留着用,但是要分期付租金给我(以上的卖和租并没有先后顺序,实物也并没有实质转移)。租赁期到了之后,洗衣机我再卖回给你或者我收过来。
可以看到这和前面的直租模式大部分内容都是一样的,主要不同在于,在这个例子中,没有了商店作为出卖人,而是变成了你既是出卖人又是承租人,我还是出租人。涉及的三方关系,其中的两方合为了一方。
来看银监会的定义:
“本办法所称售后回租业务,是指承租人将自有物件出卖给出租人,同时与出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再将该物件从出租人处租回的融资租赁形式。售后回租业务是承租人和供货人为同一人的融资租赁方式。”——《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
2014年第3号
(根据会计准则,售后回租除了可能被认定为融资租赁,还可能被认定为经营租赁,后面讲。)
另外再多说两句,其实售后回租才是目前国内融资租赁业务的主流,根据商务部《2015年中国融资租赁业发展报告》:“2014年,我国融资租赁企业新增融资额5374.1亿元,直接租赁融资额占比22.4%,售后回租融资额占比61.7%,其他租赁方式占比15.9%。”我理解为目前国内企业的玩法主要还是把融资租赁业务当成单纯的以租赁资产为担保物的一种融资方式,类似于抵押贷款。
其他的模式比如联合租赁、委托租赁、转租赁、杠杆租赁、项目租赁、风险租赁、结构式参与租赁、混合性租赁等就不说了,基本的还是上面两点,其他的只是多了些混合和变化罢了。
二、 概念辨析
1、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传统租赁)
刚刚上面我们提到《合同法》、商务部、银监会对融资租赁的定义,其实《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对融资租赁已有很明确的界定:
第五条 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
第六条 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大部分’通常解释为等于或大于75%)。
4)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几乎相当于’通常解释为等于或大于90%)。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第十条 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具体区别对照上面1)-5),满足其一就是融资租赁,否则就是经营租赁,那5点就不详细展开了。(所以售后回租,满足上面的条件,才能被认定为融资租赁;否则被认定为经营租赁,按经营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想讲两点重要的区别:
1)传统租赁以承租人租赁使用物件的时间计算租金,而融资租赁以承租人占用融资成本的时间计算租金。(因为传统租赁的出租人主要是自己拥有物产,想要出租牟利;融资租赁的出租人一般不拥有物产,只是提供资金支持,想获得利息回报)
继续打比方:
如果是经营租赁,实质上出租人我是将我拥有的一件物品(洗衣机)出租给你,可能在租之前我就拥有了这个洗衣机,只是不想用了就租给你用赚回点闲置成本;也可能是我一直就从事洗衣机租赁的业务,买了一堆洗衣机只为租出去赚钱……但不管怎样,我实质就是想靠“租物品”来赚钱,而你实质是想要以租的方式取得你想要的资产。其中租金是根据你占用我这个洗衣机的时间来计算的。
而融资租赁实质上是我“借钱”给你,其实要买什么你说了算,我本来并没有什么东西而只有钱,只是帮你用这个钱买了一个洗衣机之后租给你用。你分期还我的租金实质上是占用了我给你融资的成本加利息,租金的计算是以你占有我资金(买洗衣机的钱)为基础,根据我们所约定的利率和你所占用的时间为依据计算的。
虽然最后都是我 “租”一台洗衣机给你,但一开始我买洗衣机的情况是不一样的(一种是我自己买,一种是你叫我买)。
融资租赁本质上是金融交易,是“融资”(目的)+“租赁”(手段)
2)经营租赁中,出租人不仅要向承租人提供设备的使用权,还要向承租人提供设备的保养、保险、维修和其他专门性技术服务;融资租赁中的出租人不需要提供这个服务。(融资租赁中的设备本来就不是属于出租人的,当然一般来说也不就需要提供维护的服务了。)
还是打比方:
经营租赁中,作为出租人的我,转移了洗衣机的使用权给你,同时我还要承担对洗衣机的保养、保险、维修等义务,哪天洗衣机坏了,我是有责任去维修的(出租人负责维修的租赁称为毛租赁)。
但是融资租赁业务中,虽然洗衣机所有权是我的,但我是按着你的要求去买你要租的洗衣机,因此我对它的好坏不负有责任,也不需要承担维修义务(承租人负责维修的租赁称为净租赁)。我只要保证这个东西交到你手中,你占有使用权就可以了。
(另外税法中只承认经营租赁是真实租赁,租赁费可以抵税;但是融资租赁的租赁费不能抵税,只能按照一般的资产提取折旧。具体如何纳税又是另外一个复杂的话题了,有机会以后再说)
2、融资租赁与分期付款
(在这说声抱歉,我写这段的时候并没有仔细去研究,经评论提醒,我再去翻看合同法和相关文献的时候,得知其实分期付款中出卖人是可以保留所有权的。我还是先保留原答案作为一般情况的通俗辨别,分期付款详细的介绍我写在后面。)
最主要的区别:分期付款你是获得了所有权的,但融资租赁的所有权还是在出租人手里,你获得的只是使用权。
再继续打比方:
分期付款是你跟商店商量好把洗衣机卖给你,你只要分期把钱给商店,这个洗衣机就归你了。这时你不单拥有使用权,你还是拥有这个洗衣机的所有权的。
但是融资租赁中,虽然我也是想卖洗衣机给你,也是希望你压力不要那么大可以分期给我钱,但是我怕你拿走洗衣机以后却不还我钱了啊。所以我就留住这个所有权,再“假装”以租的名义给你用,等你把钱都还完了,再转移所有权;一旦你还不起钱我还是这个洗衣机的所有者,可以把洗衣机要回来弥补损失。
(这就是融资租赁产生的起因,保留所有权作为控制风险的手段)
(这里详细介绍分期付款及所有权保留)
1)分期付款
《合同法》将分期付款买卖合同视为买卖合同中的特种合同,适用于买卖合同部分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下称《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38条:
“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分期付款’,系指买受人将应付的总价款在一定期间内至少分三次向出卖人支付。”
由此我们得到了分期付款的简单定义,至少分三次付款才能适用《合同法》分期付款的规定。
另外《合同法》还对分期付款的违约情况进行了规定,根据《合同法》第167条: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买受人丧失期限利益)或者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当事人对标的物的使用费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当地同类标的物的租金标准确定。”(《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39条)
在这里期限利益丧失及合同解除的条例其实是为了保障出卖人的债权实现,因为分期付款其实等于是授予买受人信用,作为赊销的一种方式,存在无法收回价款的风险;同时一般来说,分期付款标的物的所有权自受让时转移,更无法作为保障。
另外该条例“五分之一”的规定也是对买受人的一种保护,以避免出卖人滥用该条例。对此《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38条也有进一步规定:“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约定违反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损害买受人利益,买受人主张该约定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分期付款的所有权保留
由于分期付款适用于买卖合同的规定,根据《合同法》第133、134条:“(133条)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134条)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由此可知,分期付款亦可以根据双方约定不在交付时转移所有权,但是该条例不适用于不动产,因为根据《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34条:“买卖合同当事人主张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关于标的物所有权保留的规定适用于不动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以商品房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房产的所有权也就不适用于该所有权保留的条款,房产的所有权自登记时转移。
介绍完分期付款的所有权保留,那似乎上面与融资租赁在所有权转移上的不同就不成立了,只是再详细讨论这两者的不同以及找出两者中最大的区分点似乎就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了,所以我还是等详细研究清楚了再来补充修改吧。
有一篇文献它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比较:“标的物的所有权在合同期满后的归属不同,所有权期待权不同;出租人与出卖人交易主观意图不同;国家对合同主体资格监管要求不同”(欧阳良明.我国融资租赁合同与保留所有权的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之比较.《法制与社会》.2011(10):97-98)。当然这有几点我是不太认同的,比如期待权和交易主观意图其实是挺难简单界定的,但暂时没找到其他文献,就先供大家参考再一起讨论吧。
3、售后回租与抵押贷款
融资性售后回租与抵押贷款非常类似,特别是从目的来看,都是为了获得融资;售后回租的租赁资产,也类似于抵押贷款的担保物。这个话题讨论起来非常大,我只讲一点简单的区别吧。
售后回租业务转移了所有权,抵押贷款仅仅是设置了抵押权
打比方,又到洗衣机的例子:
抵押贷款,你需要钱花,你手上有一台叼炸天的洗衣机,于是你找到银行,让银行借钱给你,作为担保,你把洗衣机抵押给银行,还不起债的时候,银行有权利把你的洗衣机卖了抵债。此时洗衣机的所有权还是你的,你和银行只是一个债务关系,银行得到的只是洗衣机的抵押权。
售后回租,见上文概念解释,总之就是,你直接把洗衣机卖给了融资租赁公司获得了资金,转移了所有权。
以上的所有比较,细究还有很多的不同点,我仅列举几条用以强化对概念的理解,其余的不同点请由大家自行查找。
通过上述描述,可以看出融资租赁基本的特征是怎样的了。多说两句,虽然前面的例子一再提到融资租赁公司就是满足你融资的资金提供方,其实融资租赁公司的资金一般都不是自有资金,而是会另外去找更多的融资渠道来支持这个业务。目前,我国融资租赁企业的资金绝大部分来源于银行借款。由于该业务有实际价值的资产,又有稳定的现金流(租金),未来再结合其他的业务其实可以打通多种融资渠道的,比如与银行的通道业务结合、保理、信托、险资、资产证券化等等,当然这是后话了;还有一点也是目前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可以利用外债额度将境外的低成本资金用于境内项目的投放(这估计也是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发展那么快的原因,希望对这方面认识比较深的人能讲讲)。
三、 我国融资租赁企业分类
讲这点题外话是因为还有很多人搞不清楚金融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区别,其实在国内,以上两类公司都是经营融资租赁业务,只是公司类型不同,这里简单讲下。
按公司性质分,我国融资租赁企业分三类(数据来源:商务部《2015年中国融资租赁业发展报告》):
1、金融租赁企业:指经银监会批准,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受银监会监管,具体规定按照《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此类企业多是银行背景,股东资金优势明显,数量不多,截至2015年底共49家,但是业务规模庞大,在租赁业务中占据近一半的市场份额。
2、外资融资租赁公司:是指由外商投资的融资租赁公司。受商务部监管,具体规定参照《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因融资渠道相对多元化,资金实力较为雄厚,业务能力较强,且企业的数量最多,数量占比超过90%。
3、内资融资租赁公司:是指内资试点的融资租赁公司。受商务部监管,具体规定参照《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
按股东背景分,又可以分为三类(*参考资料:前瞻产业研究院《2016年中国融资租赁行业研究报告》,侵删):
1、银行系租赁公司。以国银金融租赁、工银金融租赁等为代表,其特点是对银行的依赖性较强,业务项目来源于银行内部推荐,客户定位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业务集中于飞机、基础设施等大资产、低收益的大型设备领域,业务类型以回租赁为主。
2、厂商系租赁公司。以中联重科、西门子、卡特彼勒租赁等为代表,其客户绝大部分集中于设备厂商的自有客户,租赁对象一般为厂商自身设备,以直租赁交易结构为主。实际上是股东从事租赁服务的一个负债、投资、营销和资产管理的平台。
3、独立第三方租赁公司。以远东宏信、华融租赁为代表,他们为客户提供包括直租赁、回租赁等在内的、量身定制的金融及财务解决方案,满足客户的多元化、差异化的服务需求。
四、最后再简单讲下什么时候适合用到融资租赁这种方式
你需要购置的东西寿命长、价格比较贵(大型机械设备等);你们公司短期资金压力比较大,能使用的资金规模小,想获得借款的资信和担保的要求又比较高(中小型企业)。这时没有办法一次性完成购置的需要,就可以以融资租赁的方式得到满足了(当然,利率也可能就会高于一般的银行信贷)。
Ⅳ 什么叫融资租赁融资租赁是什么意思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应承租人(用户)的要求与第三方(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由供应商专出资购买承租人选属定的设备。
融资租赁期满后,租金支付完毕,承租人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全部义务,对租赁物的所有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但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
由于融资与融资相结合的特点,租赁公司在出现问题时可以收回和处理租赁,因此在处理融资时对企业信用和担保的要求不高,非常适合中小企业融资。
(5)融资租赁三个主体扩展阅读: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租赁为融资租赁:
(一)在租赁期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
(二)租赁期为资产使用年限的大部分(75%或以上);
(三)租赁期内租赁最低付款额大于或基本等于租赁开始日资产的公允价值。
Ⅵ 融资租赁合同法律关系中将涉及哪些主体
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在法律关系中具体行使权利、承担义务的人专。融资租赁合同法属律关系的基本主体是指融资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与承租人,此外在一些特殊的融资租赁交易中,还有其他非基本主体。
出租人是融资租赁合同中的主导,既是买卖合同的购买人,同时也是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在联系供货人和承租人,促成融资租赁交易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根据我国现行有关法律的规定,出租人只能是专营融资租赁业务的融资租赁公司。
承租人是租赁物的选择人和实际使用人。我国法律、法规对承租人主体资格没有强制性规定,然而就实际情况看,融资租赁合同的承人只能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而不能是自然人。
除了出租人和承租人作为基本主体外,融资租赁合同还涉及一些非基本主体,如转租式融资租赁合同中的最终承租人、买卖合同委托代理人、承租人的信用担保人等。
Ⅶ 可以将融资租赁公司分类为哪几种麻烦简要的说一下是根据什么分的!
中国中小企业融资二十八种模式
一、 国中小企业融资28种模式分为四大类 2
第一类:债权融资模式 2
第二类:股权融资模式 2
第三类:内部融资和贸易融资模式 2
第四类:项目融资和政策融资模式 2
二、 第一类——债权融资模式 3
(一) 第一种模式:国内银行贷款 3
(二) 第二种模式:国外银行贷款 3
(三) 第三种模式:发行债券融资 3
(四) 第四种模式:民间借贷融资 3
(五) 第五种模式:信用担保融资 4
(六) 第六种模式:金融租赁融资 4
三、 第二类——股权融资模式 4
(一)第七种模式:股权出让融资 4
(二)第八种模式:增资扩股融资 5
(三)第九种模式:产权交易融资 5
(四)第十种模式:杠杆收购融资 5
(五)第十一种模式:引进风险投资 5
(六)第十二种模式:投资银行投资 6
(七)第十三种模式:国内上市融资 6
(八)第十四种模式:境外上市融资 7
(九)第十五种模式:买壳上市融资 7
四、第三类——内部融资与贸易融资模式 8
(一)第十六种模式:留存结余融资 8
(二)第十七种模式:资产管理融资 8
(三) 第十八种模式:票据贴现融资 8
(四)第十九种模式:资产典当融资 9
(五) 第二十种模式:商业信用融资 9
(六)第二十一种模式:国际贸易融资 9
(七) 第二十二种模式:补偿贸易融资 9
五、 第四类——项目融资和政策融资模式 10
(一) 第二十三种模式:项目包装融资 10
(二) 第二十四种模式:高新技术融资 10
(三) 第二十五种模式:BOT项目融资 10
(四)第二十六种模式:IFC国际投资 10
(五)第二十七种模式:专项资金投资 11
(六)第二十八种模式:产业政策投资 11
六、 结束语 11
1、中小企业融资模式的选择运用 11
2、 中小企业融资模式的组合运用 11
3、中小企业融资模式的创新运用 11
一、国中小企业融资28种模式分为四大类
第一类:债权融资模式
第一种模式:国内银行贷款
第二种模式:国外银行贷款
第三种模式:发行债券融资
第四种模式:民间借贷融资
第五种模式:信用担保融资
第六种模式:金融租赁融资
第二类:股权融资模式
第七种模式:股权出让融资
第八种模式:增资扩股融资
第九种模式:产权交易融资
第十种模式:杠杆收购融资
第十一种模式:风险投资融资
第十二种模式:投资银行融资
第十三种模式:国内上市融资
第十四种模式:境外上市融资
第十五种模式:买壳上市融资
第三类:内部融资和贸易融资模式
第十六种模式:留存盈余融资
第十七种模式:资产管理融资
第十八种模式:票据贴现融资
第十九种模式:资产典当融资
第二十种模式:商业信用融资
第二十一种模式:国际贸易融资
第二十二种模式:补偿贸易融资
第四类:项目融资和政策融资模式
第二十三种模式:项目包装融资
第二十四种模式:高新技术融资
第二十五种模式:BOT项目融资
第二十六种模式:I FC国际融资
第二十七种模式:专项资金融资
第二十八种模式:产业政策融资
二、第一类——债权融资模式
(一)第一种模式:国内银行贷款
1、定义:国内银行贷款是指银行将一定额度的资金及以一定的利率贷放给资金需求者,并约定期限付利还本的一种经济行为。
2、特点
1)手续较为简单
2)融资速度较快
3)融资成本较底
4)贷款利息进入企业成本
5)按期付利、到期还本
(二)第二种模式:国外银行贷款
1、定义:国外银行贷款,是指为进行某一项目筹集资金,借款人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向外国银行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
2、特点
1)国外商业银行是非限制性贷款
不限贷款用途 不限贷款金额 不限贷款币种
2)国外商业银行贷款利率较高
按国际金融市场平均利率计算
硬通货币利率低
软通货币利率高
3)国外商业银行贷款看重贷款人的信誉
(三)第三种模式:发行债券融资
1、定义:发行债券融资
企业发行债券融资,是企业按照法定的程序,直接向社会发行债券融资的一种融资模式。
2、种类及特点
1)短期企业债券(期限1年以内)
2)中期企业债券(期限1至5年)
3)长期企业债券(期限5年以上)
4)企业债券具有流通性、收益性、偿还性、安全性的特点
(四)第四种模式:民间借贷融资
1、定义:民间借贷融资是不通过金融机构而私下进行的资金借贷活动,是一种原始的直接信贷形式。
2、民间借贷模式创新—个人委托贷款业务
所谓个人委托贷款业务,是由个人委托人提供资金,银行作为受委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贷款。
3、个人委托银行贷款的规定
1999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通则》规定:委托贷款是由政府部门、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个人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委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贷款。商业业银行和信托投资公司都可以开办委托贷款业务。
2002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中国民生银行正式开办个人委托贷款业务。
(五)第五种模式:信用担保融资
1、定义:信用担保融资是介于商业银行与企业之间以信誉证明和资产责任保证结合在一起的融资模式。
2、特点
1)使原借、贷两者关系变为借、贷、保三者关系
2)信用担保分散银行贷款风险
3)信用担保分解企业融资困难
4)信用担保收取一定比例的担保费用
5)成功的信用担保将实现企业、银行、担保机构“三赢”
(六)第六种模式:金融租赁融资
1、定义:金融租赁融资是以商品形式表现借贷资本运动的一种融资模式。
2、特点
1)由承租人指定承租物件,使用、维修、保养由承租人负责,出租人只提供金融服务。
2)金融租赁以承租人占用出租人融资金额的时间计算租金。
3)租赁物件所有权只是出租人为了控制承租人偿还租金的风险而采取的一种形式所有权,到合同结束时,根据合同协定可以转移给承租人。
4)金融租赁最少需要承租方、出租方、供物方三方当事人。
三、第二类——股权融资模式
(一)第七种模式:股权出让融资
1、定义:股权出让融资是企业出让企业的部分股权,以融到企业发展所需要的资金。
2、股权出让的对象
1)股权出让大型企业
2)股权出让境外商企
3)股权出让产业基金
4)股权出让风险投资
5)股权出让个人投资
(二)第八种模式:增资扩股融资
1、定义:是企业根据发展的需要,扩大股本融资的一种模式。
2、特点
1)通过扩大股本,直接融进资金
2)通过扩大股本,把企业加快做大
3)根据经营收益状况,向投资者支付回报
(三)第九种模式:产权交易融资
1、定义:产权交易融资是指企业的资产以商品的形式作价交易的一种融资
模式。
2、种类
1)按产权的归属主体不同可分为:政府产权、 法人产权、私有产权
2)按产权历史发展的形态不同可分为:物权、债权、股权
3)按产权客体形态的不同可分为:有形资产产权和无形资产产权
4)按产权运动形态的不同可分为: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
5)按产权具体实现形式的不同可分为:所有权、占有权和处置权
(四)第十种模式:杠杆收购融资
1、定义:杠杆收购融资是指以被收购企业的资产或股权作为抵押筹资,来
增加收购企业的财务杠杆的力度,去进行收购兼并的一种融资模式。
2、种类
1)资本规模相当的两个企业之间
2)大企业收购小企业
3)小企业收购大企业
4)个人资本收购法人企业(包括M B O)
(五)第十一种模式:引进风险投资
1、定义:风险投资是一种投资于高科技、高增长、高风险企业的权益资本
投资。
2、特点
1)高风险
2)高回报
3)专业性
4)组合性
5)权益性
6)中长期
(六)第十二种模式:投资银行投资
1、定义:投资银行投资是指投资银行将符合法规可动用的资金以股本及其它形式投入于企业的投资。
2、投资银行的定义
投资银行是主营资本市场业务的金融机构,现实中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公司、风险投资公司、投资顾问公司等都是投资银行机构。
1、特点
1)投资银行是资本市场的核心机构
2)投资银行除了自身的可用资金还有多种融资渠道
3)投资银行投资原则上参股不控股
4)知名投资银行投资的企业,实际上已为进入资本市场奠定了基础
(七)第十三种模式:国内上市融资
1、定义:国内上市融资是指企业根据国家《公司法》及《证券法》要求的条件,经过中国证监会批准上市发行股票的一种融资模式。
2、企业在国内上交所主板上市融资的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 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4)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3、企业在国内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融资的条件
1)目前在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实行“两个不变”,即:现行法律法规不变;发行上市标准不变。
2)目前在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实行“四个独立”,即:运行独立、监察独立、代码独立、指数独立。
4、企业国内创业板上市的条件
1)IPO后总股本不得少于3000万元
2)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
3)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4)前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
(八)第十四种模式:境外上市融资
1、定义:境外上市融资是指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及境外资本市场的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在境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的一种融资模式。
2、国家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到境外上市融资
1)1999年7月1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企业申请境外上市的有关问题的通知》
2)1999年12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境内企业申请到香港创业板上市审批与监管指引》
3)2005年10月2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内企业到境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是我国对外招商引资的新发展
3、目前实际可选择的境外资本市场
1)香港交易所主板和创业板股票市场
2)新加坡交易所股票市场
3)美国纽约交易所和NASDAQ股票市场
4)英国伦敦交易所股票市场
5)德国法兰克福交易所股票市场其中香港交易所主板和创业板股票市场为
国内中小企业境外上市融资的首选股票市场。
(九)第十五种模式:买壳上市融资
1、定义:买壳上市融资是非上市公司在境内外资本市场通过收购控股上市公司来取得合法的上市地位,然后进行资产和业务重组进行发行配股的一种融资模式。
2、壳公司的特点
1)经营业绩差
2)行业前景不佳
3)产品市场萎缩
4)股价长期低迷
5)企业债务过重
6)自身无回天之力
四、第三类——内部融资与贸易融资模式
(一)第十六种模式:留存结余融资
1、定义:留存结余融资是指企业收益缴纳所得税后形成的、其所有权属于股东的未分派利润,又投入于本企业的一种内部融资模式。
2、特点
1)手续简便
2)财务成本低
3)增强企业凝聚力
4)企业没有债务及股权分散的风险
(二)第十七种模式:资产管理融资
1、定义:资产管理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对资产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节省企业在资产上的资金占用,增强资金流转率的一种变相融资模式。
2、应收帐款抵押贷款
通过以应收帐款作为抵押取得贷款。
应收帐款抵押贷款的特点是:卖贷方将应收帐款抵押给金融机构,而取得抵
押贷款。但应收帐款仍由卖贷方去负责追索。
3、存货质押担保贷款
存货担保融资是通过仓储物品进行质押贷款。
存货担保的特点是:企业的存货必须市场相对畅销、不易腐坏、市场价格相对稳定等,以其作为融资的担保品。
(三)第十八种模式:票据贴现融资
1、定义: 票据贴现融资是指票据持有人在需要资金时,将商业票据转让给银行,银行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额支付给票据持有人的一项银行业务。
我国商业票据主要是指银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2、银行承兑汇票贴现
1)银行作为汇票的承兑人,在票面上办过承兑手续,承诺到期付款的汇票。
2)银行承兑汇票持有人,在需要资金时,可申请提前兑现。
3、商业承兑汇票贴现
1)购货人作为汇票的承兑人 在票面上办过承兑手续,承诺到期向销货人付款的汇票。
2)商业承兑汇票的贴现是以企业信用为基础的融资,如果承兑企业的资信好,商业承兑汇票持有人在需要资金时,可持商业承兑汇票到银行按一定的贴现率申请提前兑现。
(四)第十九种模式:资产典当融资
1、定义:资产典当融资是指资产所有者,将其资产抵押给典当行而取得当金,然后按约定的期限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融资行为。
我国2001年8月正式实施《典当行管理办法》。
2、特点
1)当物、当期、当费灵活
2)典当手续简便快捷
3)典当融资限制条件较少
(五)第二十种模式:商业信用融资
1、定义:商业信用融资是指在商品交易中,交易双方通过延期付款或延期交货形成的一种商业信用筹措资金的形式。
2、特点:
1)最原始的商品交易资金周转的信用方式
2)商业信用能为交易双方提供方便
3)商业信用可以巩固经济合同、加强经济责任
4)商业信用融资的关键是交易双方都要诚守信用
(六)第二十一种模式:国际贸易融资
1、定义:国际贸易融资是指各国政府为支持本国企业进行进口贸易而由政府机构、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进出口商之间提供资金。主要形式有国际贸易短期筹资和国际贸易中长期融资。
2、国际贸易短期筹资
进出口商在商品交易过程中,需要短期融通资金,以促进进出口贸易的有效实现,这些短期资金可以从各国的对外贸易银行或其它途径得到解决。
3、国际贸易中长期筹资
国际贸易中长期筹资即指出口信贷,它是以出口国政府的金融支持为后盾,通过银行对出口商或进口商提供低于市场利率并提供信贷担保的一种筹资方式。
(七)第二十二种模式:补偿贸易融资
1、定义:补偿贸易融资是指国外向国内公司提供机器设备、技术、培训人员等相关服务等作为投资,待该项目生产经营后,国内公司以该项目的产品或以商定的方法予以偿还的一种融资模式。
2、特点
1)补偿贸易是投资与贸易相结合的活动;
2)补偿贸易是商品贸易、技术贸易和国际信托相结合的活动;
3)买方所购进设备款和利息不以现汇偿还,而以其所购进设备生产的产品偿还。
五、第四类——项目融资和政策融资模式
(一)第二十三种模式:项目包装融资
1、定义:项目包装融资是指对要融资的项目,根据市场运行规律,经过周密的构思和策划进行包装和运作的一种融资模式。
2、特点
1)项目包装的创意性
2)项目包装的独特性
3)项目包装的包装性
4)项目包装的科学性
5)项目包装的可行性
(二)第二十四种模式:高新技术融资
1、定义:高新技术融资是指用高新技术成果进行产业化的的一种融资模式。
2、来源:
1)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2)国内民间资本
3)国际机构资本
(三)第二十五种模式:BOT项目融资
1、定义:BOT项目融资是指经政府特许具有相关资格的中小企业一种特许项
目的融资模式。
2、含义
BOT是英文的缩写,其含义是:投资建设 经营管理 到期移交
3、特点
1)政府主导与参与
2)按市场机制运作
3)由BOT项目公司具体执行
4)BOT项目主要是市政、道路、交通、电力、通讯、环保等资本与技术密集的大型项目
(四)第二十六种模式:IFC国际投资
1、定义:IFC是国际金融公司的简称(英文缩写) IFC是世界银行集团成员之一。它即是世界银行的附属机构,又是独立的国际金融机构。 IFC 投资的重点是发展中国家中小型企业的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
2、特点
1)主要向发展中国家私人控股中小企业贷款
2)贷款额度在200—400万美元之间,最高不超过3000万美元
3)贷款期限7—15年
4)贷款利息不统一,视投资对象的风险和预期收益而定
5)IFC经常采取贷款投资与股本投资相结合的投资方式
(五)第二十七种模式:专项资金投资
1、定义:专项资金投资是指国家专门投资于中小企业专项用途的资金。
2、国家有关部门和各省市政府陆续出台专项资金政策
1)国家财政部、原国家经贸部颁发《出口信用保险扶持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2)各省市相继出台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
(六)第二十八种模式:产业政策投资
1、定义:产业政策投资是指政府为了优化产业结构,促进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而提供的政策性支持投资。
2、种类
1)财政补贴
2)贴息贷款
3)优惠贷款
4)税收优惠
5)政府采购
六、结束语
1、中小企业融资模式的选择运用
1)不同产业、不同阶段的中小企业“量体裁衣” 选择不同的融资模式。
2)传统产业、高科技产业、重工业、 轻工业、服务业。
3)创办阶段、发展阶段、扩张阶段、成熟阶段、飞跃 阶段。
2、中小企业融资模式的组合运用
1)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可以同时选择几种融资模式组合使用
2)银行贷款 + 补偿贸易
3)高新技术 + 增资扩股 + 金融租赁
4)留存结余 + 风险投资 + 上市融资
3、中小企业融资模式的创新运用
1)中小企业融资28种模式的灵活运用
2)中小企业融资28种模式的创新运用
3)中小企业融资28种模式的创造运用
Ⅷ 融资租赁会计业务的会计主体、核算对象、核算原则
企业租赁业务主要包括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对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业务的判别及租赁期现金流量核算方法的准确掌握是租赁核算的核心问题。本文通过对两类租赁实质的分析,提出租赁业务处理三部曲,即: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业务实质判别——租赁期间现金流量核算——会计处理入账。
一、分析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时应注意的问题
1.期初现金流:对于承租人来说,通过租赁业务可以使其避免一次性购买资产而支付较多现金引起企业资金不足问题,避免的资金支出相对于承租人而言是一部分资金流入,所以将其视为资金节约流入。
2.租赁期现金流:在此环节要仔细分析租赁业务实质,区别对待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现金流核算方法。因为经营租赁相对于承租人而言,由于其没有购买资产而失去了资产折旧抵税收益并付出了租金,所以将这两部分均视为企业现金流出。融资租赁相对于承租人而言,也存在失去折旧抵税与租金支付情况,但是企业会计准则与财务准则明确规定,这两部分不能够直接抵税,只能够通过利息费用进行抵税,所以企业在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的情况下,应通过利息费用抵税进行现金流量的调整。
3.租赁期届满现金流量:在租赁期届满时,企业应根据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资产的变现价值与资产会计账面价值不一致进行应纳税额调整处理,变现价值大于会计账面价值时增加的应纳税额直接从变现价值中抵扣,变现价值小于会计账面价值时两者差额与所得税税率乘积视为丧失的现金流流出。此环节的分析也可以单纯地从数学思维来理解,即不区分租赁期届满时变现价值与会计账面价值是否一致,此时的现金流量均可以按照“期末现金流量=变现价值-(变现价值-会计账面价值)×所得税税率”公式来理解。
4.折现率选择:在租赁期内,因为承租企业或出租企业的现金流量稳定可靠且风险较低,所以折现率采用的是等风险的有担保的债务税后资本成本。在租赁期届满,因为此时的资产变现价值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且风险较高,所以折现率采用的是投资项目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5.利息抵税额:在融资情况下,每期利息额是根据期初未归还的本金摊余成本与租赁内涵报酬率乘积计算的。
Ⅸ 什么是融资租赁,以及融资租赁的主体资格有哪些
这个问题我刚回答一个,我给你细化下,举例说明,我们不拿行业说事,比如你需要钱,你缺钱(融资),我愿意给你提供,但是我有个条件,你怎么还我,你给我说了个方法,你借我 ,我先给你 块,我们立个合同等下月你还我 银主,需求方,合同,条件产生了融资和租赁
Ⅹ 融资租赁的模式有哪些
融资租赁在中国是一个新兴的行业。它是设备融资模式、设备销售模式、投资方式的创新,不仅在各交易主体之间实现新的权责利平衡,为客户提供了新的融资方法,而且成为交易主体优势互补、配置资源的机制和均衡税务的理财工具。
随着融资租赁的发展,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模式也逐渐增多,但是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模式以下列12种为主,其中前5种为基本模式,后7种为创新模式。
1、直接融资租赁
直接融资租赁,是指由承租人选择需要购买的租赁物件,出租人通过对租赁项目风险评估后出租租赁物件给承租人使用。在整个租赁期间承租人没有所有权但享有使用权,并负责维修和保养租赁物件。
适用于固定资产、大型设备购置;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升级。
直接融资租赁操作流程:
(1)承租人选择供货商和租赁物件;
(2)承租人向融资租赁公司提出融资租赁业务申请;
(3)融资租赁公司和承租人与供货厂商进行技术、商务谈判;
(4)融资租赁公司和承租人签订《融资租赁合同》;
(5)融资租赁公司与供货商签订《买卖合同》,购买租赁物;
(6)融资租赁公司用资本市场上筹集的资金作为贷款支付给供货厂商;
(7)供货商向承租人交付租赁物;
(8)承租人按期支付租金;
(9)租赁期满,承租人正常履行合同的情况下,融资租赁公司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售后回租
售后回租是承租人将自制或外购的资产出售给出租人,然后向出租人租回并使用的租赁模式。租赁期间,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发生转移,承租人只拥有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双方可以约定在租赁期满时,由承租人继续租赁或者以约定价格由承租人回购租赁资产。这种方式有利于承租人盘活已有资产,可以快速筹集企业发展所需资金,顺应市场需求。
适用于流动资金不足的企业;具有新投资项目而自有资金不足的企业;持有快速升值资产的企业。
售后回租的操作流程:
(1)原始设备所有人将设备出售给融资租赁公司。
(2)融资租赁公司支付货款给原始设备所有人。
(3)原始设备所有人作为承租人向融资租赁公司租回卖出的设备。
(4)承租人即原始设备所有人定期支付租金给出租人(融资租赁公司)
3、杠杆租赁
杠杆租赁的做法类似银团贷款,是一种专门做大型租赁项目的有税收好处的融资租赁,主要是由一家租赁公司牵头作为主干公司,为一个超大型的租赁项目融资。
首先成立一个脱离租赁公司主体的操作机构——专为本项目成立资金管理公司提供项目总金额20%以上的资金,其余部分资金来源则主要是吸收银行和社会闲散游资,利用100%享受低税的好处“以二博八”的杠杆方式,为租赁项目取得巨额资金。其余做法与融资租赁基本相同,只不过合同的复杂程度因涉及面广而随之增大。
由于可享受税收好处、操作规范、综合效益好、租金回收安全、费用低,一般用于飞机、轮船、通讯设备和大型成套设备的融资租赁。
4、委托租赁
委托租赁是拥有资金或设备的人委托非银行金融机构从事融资租赁,第一出租人同时是委托人,第二出租人同时是受托人。出租人接受委托人的资金或租赁标的物,根据委托人的书面委托,向委托人指定的承租人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在租赁期内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归委托人,出租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风险。这种委托租赁的一大特点就是让没有租赁经营权的企业,可以“借权”经营。
5、转租赁
指以同一物件为标的物的融资租赁业务。在转租赁业务中,上一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同时以是下一租赁合同的出租人,称为转租人。转租人从其他出租人处租入租赁物件再转租给第三人,转租人以收取租金差为目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第一出租方。转租至少涉及四个当事人:设备供应商,第一出租人,第二出租人(第一承租人)、第二承租人。转租至少涉及三份合同:购货合同、租赁合同、转让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