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请问信托产品优先次级结构化设计是什么意思能举个例子说明吗非常感谢!
你开饭店需要300万,你只有200万,问别人借100万,你答应给别人利息,无论赔和赚,你都要给别人固定的本金和利息。那么你借来的100万就是优先级,你自己的200万就是次级。
B. 信托中的优先级、中间级、劣后级指的是什么有什么作用
信托中的优先级、劣后级,是指分配权益的顺序不同;作用是:风险不同,收益不内同。
在信托产品的设计中,风控措施有的会有优先结构化设计,其中分为优先级资金和次级资金;次级资金是为优先级资金做垫底作用的,在信托计划到期后,优先级资金先分配收益退出信托计划,而次级资金后分配收益。
D. 信托计划中的次级受益人和委托人是同一人,那么他怎么认购信托单位
和信来托公司联系,直自接认购就可以了。、
首先明确几点:
1、信托委托人:是信托财产的原始所有者
2、信托受益人:是指享受信托助产本身的利益及由信托财产历增加的收益的人
这样的结构一般多存在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及融资类信托中。
一般为了增加信托的安全性,设计次级、优先级,由发起人作为次级,其提供的资金为安全垫资金,这样可以有效的保证优先资金的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的第三节,第四十三条
受益人是在信托中享有信托受益权的人。受益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委托人可以是受益人,也可以是同一信托的唯一受益人。受托人可以是受益人,但不得是同一信托的唯一受益人。
E. 信托次级认购是什么意思请详细回答!
是相对优先级认购而言。结构化信托一般会做这种设置。
除非有特专别说明外,次级认购的属区别体现在到期对付的分配方法上。整个资金池首先应先分配给优先认购者,如果有剩余、剩余部分在分配给次级认购者,有多少分多少;没有就不分。
F. 为什么禁止结构化信托次级 固有
结构化信托理财产品与一般信托产品的不同,主要就在于“结构”上专。目前,国内信托公司设属计的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理财产品具有几个可识别的特征。
首先,在信托计划的委托人上采用“一般/优先”模式。社会投资者是优先受益权委托人,一般受益权委托人则为机构投资者。“一般/优先”模式使委托人的收益与风险成正比。从理论上说,初始信托资金由优先受益权资金和一般受益权资金按一定比例配比。
其次,在风险承担上,一般受益权委托人(一般受益人)以其初始信托资金承担有限风险在先,而优先受益权委托人(优先受益人)承担相对较低的风险在后;在收益分配上,优先受益人则优先于一般受益人。结构化信托理财产品的避震功能也就体现于此,当该信托计划出现较大的风险并由此造成亏损时,机构投资者的资金冲锋在前,保障投资者的资金安全。与此相对应,当投资获得丰厚回报时,机构投资者的收益也要比个人投资者多得多。
此外,“结构”还体现在投资模式上。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产品就是投资的多元组合,此类产品可以投资股票、基金、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多种有价证券,具体的投资比例由该信托的投资团队掌握。
G. 什么是次级信托单位和优先信托单位
优先信托抄单位是由优先级受益人持有的信托单位。
劣后信托单位是由劣后级受益人持有的信托单位。
优先信托单位与劣后信托单位在分配收益、承担损失方面的顺序是不同的,北京的信泽金理财顾问提示您在投资信托产品要识别清楚优先信托单位和劣后信托单位。
H. 信托中优先级与次级比例设计的高低有什么用意吗
信托中,优先级来的源比例越高,优先级的投资者保障程度越高。例如,一个亿的信托,优先级和次级的比为4:1,就是优先级募集8000万,次后级募集2000万,在优先级投资者拿回本金和收益前,次级投资者是拿不到钱的。如果信托结束时,只收回了1亿元,那么优先级可以拿到本金8000万,如果优先级的回报率是10%,就需要另外支付优先级投资者利息800万,这样次级就只剩下了1200万.这主要是一种增信措施,之所以有次级,一般是有资金十分看好这项目或者融资方的关联方来出资的,不过对普通的优先级投资者都是利好的,次级的比例越大,对优先级的投资者来讲安全性越高。
I. 信托受益权分为优先级受益权与次级受益权,比例为3:1,这3:1是什么意思
好比一个亿的信托,优先级和次级的比为3:1,就是优先级募集7500万,次后级版募集2500万,在优先级投资者权拿回本金和收益前,次后级投资者是不能拿钱的,好比信托结束的时候,只收回了10000万元,那么优先级可以拿到本金7500万,加上利息例如10%,就是750万,这样次后级就只剩下了1750万,这主要是一种增信措施,之所以有次后级,一般是有资金十分看好这项目或者融资方的关联方来出资的,不过对普通的优先级投资者都是利好的,优先次后的比例越大,安全性越高。
J. 为什么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无利率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就是购买资产支持证券所获得的利息收入,即投资收益。资产支持证券是由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发行的、代表特定目的信托的信托受益权份额。受托机构以信托财产 为限向投资机构承担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的义务。
资产支持证券(Asset-Backed Security,以下简称ABS),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其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来自于基础资产池(pool of underlying assets)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与股票和一般债券不同,资产支持证券不是对某一经营实体的利益要求权,而是对基础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和剩余权益的要求权,是一种以资产信用为支持的证券。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于2005年4月20日发布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和中国银监会于2005年11月7日发布的《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监督管理办法》,资产支持证券是指由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机构,将信贷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发行的,以该财产所产生的现金支付其收益的收益证券。换言之,资产支持证券就是由特定目的的信托受托机构发行的、代表特定目的的信托的信托收益权份额。信托机构以信托财产为限向投资机构承担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的义务。
其支付基本来源于支持证券的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项下的资产通常是金融资产,如贷款或信用卡应收款,根据它们的条款规定,支付是有规律的。资产证券化支付本金的时间常依赖于涉及资产本金回收的时间,这种本金回收的时间和相应的资产支持证券相关本金支付时间的固有的不可预见性,是资产支持证券区别于其它债券的一个主要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