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么是信用证融资
信用证不只是一种结算工具,同时也可作为企业的融资工具,企业如果对其有充分的了解,则在进出口时可减少对资金的占用,解决短期的资金融通问题,防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在国际结算中,信用证之所以被广泛接纳和采用,除了它的保障性强之外,与其能提供灵活的融资便利也是分不开的。信用证是一种结算工具,同时也是融资工具,在从信用证开证到付款的全部过程中,为买卖双方提供了多种融资途径。
信用证为进口商提供的融资方式有以下几种:
第一,进口开证授信额度。开证额度是指银行信贷部门或统一授信评审机构给客户核定的减免保证金开证的最高限额。具有外贸业务经营资格,在银行有一定外贸结算业务,业务情况及收付汇情况良好、资信可靠、具备一定经济实力,能够提供银行接受的可靠担保、抵押、质押的客户,可以向银行申请并由银行核定进口开证授信额度。
进口商即信用证的申请人,在申请开证时,可向开证行申请以授信额度抵扣部分保证金。比如,某企业在一家银行拥有50万美元的开证授信额度,他向这家银行申请开立50万美元的信用证时,可以只向开证行缴纳15万美元的开证保证金,再提取35万美元的开证授信额度作为保证。这样,开证申请人可减少35万美元的资金占用。
第二,进口押汇。进口押汇是指开证行收到出口方提交的信用证项下单据并审核无误后,开证申请人出现资金困难无力按时对外付款时,由开证银行先行代其付款,使客户取得短期的资金融通。
客户申请办理进口押汇,须向银行出具押汇申请书和信托收据,将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银行,银行凭此将货权凭证交予客户,并代客户付款。可见,办理了进口押汇后,信用证项下的货物所有权即归银行所有,进口商作为银行的受托人代银行保管有关货物,同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用销售收入归还全部银行垫款。进口押汇是短期融资,期限一般不超过90天。
第三,提货担保。当正本货运单据未收到而货物已到达进口商所在地时,信用证开证申请人可向银行申请开立提货担保保函,交给承运单位先予提货,待取得正本单据后,再以正本单据换回原提货担保保函。提货担保可使进口商及时提货,避免压仓,防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Ⅱ 付款交单凭信托收据借贷和承兑交单的区别
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简称D/A)是指代收行在付款人承兑远期汇票后,即把货运单据交给付款人;汇票到期时,由付款人付清款项。承兑交单与付款交单的区别在于:进口商承兑汇票后就可以得到单据提货,而无须等到汇票到期日。远期汇票的期限一般都按出口商给予进口商的期限办理,通常为见票后若干天等。在托收结算业务中,银行对进、出口商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资金融通。(1)银行对出口商的资金融通,可以采取托收出口押汇方式(loan secured by documentary bill)。出口商办理跟单托收,以汇票和货运单据作为质押品,向银行申请贷款。托收行根据出口商的资信及经营作风,酌情贷给一定比重的票款;扣去利息将净款付给出口商,然后把跟单汇票寄给进口地的代收行,委托其代收票款,待收妥票款后归还贷款。托收行贷款后,成为出口商的债权人,取得托收项下跟单汇票的质权;如果托收遭进口商拒付,可以向出口商索回贷款;如果索不回贷款,银行有权处理出口货物。(2)银行对进口商的资金融通,是允许进口商在付款前开立信托收据(trust receipt,简称T/R)交给代收行,凭以借出货运单据先行提货以便出售;待售得货款后偿还代收行,换回信托收据。凭信托收据提取的货物的产权仍属于银行;进口商处于代为保管货物的地位。如果出口商主动提出“凭信托收据借贷”并在托收委托书上写明“付款交单”、“凭信托收据借单”(D/P,T/R)字样,代收行可以按照托收委托书的指示办理,但是一切后果应由出口商负责。如果出口商未曾主动提出,而是代收行同意进口商的要求“凭信托收据借贷”,那么一切后果应由代收行负责。
Ⅲ 托收业务的融资方式有哪些
托收业务的融资方式有托收代付,托收押汇、信托收据、进口商借回单等四种。答
托收押汇融资:在托收的结算方式中,在进口商与出口商之间引入了一个中介——银行,但按照《托收统一规则》银行在托收业务中,只提供服务,不提供信用,跟汇付方式一样属于商业信用性质。但是托收的实际操作中,进口商也往往利用银行的融资渠道来满足资金的需求。这就是进出口项下的托收押汇融资。
Ⅳ 求信用证融资方式(进口情况下)
信用证为进口商提供的融资方式有以下几种:
第一,进口开证授信额度。开证额度是指银行信贷部门或统一授信评审机构给客户核定的减免保证金开证的最高限额。具有外贸业务经营资格,在银行有一定外贸结算业务,业务情况及收付汇情况良好、资信可靠、具备一定经济实力,能够提供银行接受的可靠担保、抵押、质押的客户,可以向银行申请并由银行核定进口开证授信额度。
进口商即信用证的申请人,在申请开证时,可向开证行申请以授信额度抵扣部分保证金。比如,某企业在一家银行拥有50万美元的开证授信额度,他向这家银行申请开立50万美元的信用证时,可以只向开证行缴纳15万美元的开证保证金,再提取35万美元的开证授信额度作为保证。这样,开证申请人可减少35万美元的资金占用。
第二,进口押汇。进口押汇是指开证行收到出口方提交的信用证项下单据并审核无误后,开证申请人出现资金困难无力按时对外付款时,由开证银行先行代其付款,使客户取得短期的资金融通。
客户申请办理进口押汇,须向银行出具押汇申请书和信托收据,将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银行,银行凭此将货权凭证交予客户,并代客户付款。可见,办理了进口押汇后,信用证项下的货物所有权即归银行所有,进口商作为银行的受托人代银行保管有关货物,同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用销售收入归还全部银行垫款。进口押汇是短期融资,期限一般不超过90天。
第三,提货担保。当正本货运单据未收到而货物已到达进口商所在地时,信用证开证申请人可向银行申请开立提货担保保函,交给承运单位先予提货,待取得正本单据后,再以正本单据换回原提货担保保函。提货担保可使进口商及时提货,避免压仓,防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Ⅳ 信托收据的保障机制
信托收据的基本功能在于为进口商提供融资的便利,并为银行债权提供一种保护机制。信托收据是基于进口商不能及时偿还其对卖方的款项,而由银行预先支付卖方的款项。银行为了保护其债权,要求限制进口商对货物处分的权利,并尤其强调处分货物的收益应优先用于偿还银行的款项。正因为如此,银行通常还在信托收据中约定有关货物出售后,货款应付至银行指定的帐户。信托关系的构件也就旨在于制约进口商处分所得货款,以信托关系来区分进口货物与进口商其他财产及债权、债务。各国信托法都强调信托财产及其收益的相对独立性,如日本〈信托法〉规定:“受托者不论以任何人的名义,不得将信托财产作为自有,也不得对此取得权利,但遇有迫不得已之情况,经法院批准,将信托财产作为自有财产者不在此限”。信托财产的债权与不属于信托财产的债务,不得两相抵消。”“信托财产必须与自有财产及其他信托财产分别管理。但对钱款形式的信托财产,只要分清计算即可。”
Ⅵ 进口押汇和信托收据贷款是不是同一种业务如果不是,区别在哪
就结果而言是一样的,都属于贷款性质。但依据不同,前者是指进口商将进口的货物或者其他抵押物押给银行,从而获得银行代为对外支付货款。而后者是凭信托收据这种担保获得银行的贷款。
仅供参考。
Ⅶ 在托收业务中,进口商可凭信托收据向银行借单提货的托收方式
即期付款复交单(DOCUMENT AGAINST PAYMENT AT SIGHT):俗称制D/PAT SIGHT,指开出的汇票是即期 汇票,进口商见票,只有付完货款,才能拿到商业单据。
远期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OF USANCE BILL):出口商开出远期汇票,进口商向银 行承兑于汇票到期日付款交单的付款交单方式,也就是所谓的D/P AFTER SIGHT
在银行托收条款交易中, 客户要从托付行那里拿到了卖家寄的相关柜号资料及单据,才可以提柜,而且条款不一样,对客户那边的义务就不一样.这个最好是买卖双方谈好的交易条款.
Ⅷ 哪些结算方法对进口商有利或具有融资作用
海外代付,是指银行根据进口商资信状况,在其出具信托收据并承担融资费用的前提下,由境内银行指示其海外代理行代进口商在信用证、进口代收、T/T付款等结算方式下支付进口货款所提供的短期融资方式。
企业首先向国内银行提出一个可接受的价格范围及期限,然后境内银行代表其向境外分支或合作机构询价,并在上述范围内确定一个最优价格。然后国内银行承兑,境外分支或合作机构向进口商海外客户直接支付货款。
到期日后,企业向国内银行支付本息以及承兑费,国内银行则向境外分支或合作机构支付本息。上述产品的关键在于利用了境内银行的海外代理网络,帮助境内企业获得即期的海外低成本融资,同时与境内银行远期售汇业务相结合,帮助企业获得在升值背景下的汇差收益。
一家银行的资质评级、代付行网络以及其在相应代理行的授信额度,都将在一定意义上影响到境内银行开展此项业务的规模和优势。
(8)信托收据融资扩展阅读
办理流程:
一、海外机构与国内联行办理海外代付业务的程序
1、海外机构与国内联行签署《海外代付协议》;
2、国内联行按照协议规定事先向海外机构提出申请,并将信用证副本或托收面函复印件寄送海外机构;
3、国内联行收到信用证项下单证一致的单据或客户对托收款项承诺付款函/承兑汇票,并同意为客户办理进口押汇融资时,向海外机构发出加押电,明确付款责任,并通知付款日期、代付期限等事项;
4、海外机构按照国内联行指示对外支付;
5、融资到期后,国内联行按照协议规定向海外机构偿付。
二、海外机构与国内同业办理海外代付业务的程序
1、海外机构与国内同业签署《海外代付协议》;
2、国内同业按照协议规定向海外机构发出加押电,明确付款责任,并通知付款日期、代付期限等事项;
3、海外机构按照国内同业指示对外支付;
4、融资到期后,国内同业按照协议规定向海外机构偿付。
Ⅸ 在信用证业务项下,出口商获得贸易融资支持的途径是(多选) A 信托收据 B 打包放款 C 议付 D 提货担保
在信用证业务项下,出口商获得贸易融资支持的途径是(多选) A 信托收据 B 打包放款 C 议付 D 提货担保,
正确的选择是B和C,因为A和D是进口项下的业务,不是出口项下的。B打包贷款时出口商在收到信用证后,为了生产,以信用证作为质押,向银行申请贷款以购买原材料C议付,是所有单证齐全后向银行提交,银行审核无误给予出口商付出对价(FACE VALUE)就叫议付。不知我的回答是否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