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指通过契约或公司的形式,借助发内行基金券的方容式,将社会上不确定的多数投资者不等额的资金集中起来,形成一定规模的信托资产,交由专门的投资机构按资产组合原理进行分散投资,获得的收益由投资者按出资比例分享,并承担相应风险的一种集合投资信托制度
❷ 金融在线:家族信托的利弊分析
家族信托,作为高净值人群财富保障与传承的重要工具,近年来在中国迅速发展,其规模从2020年的1000亿增长至2021年9月的3100亿,平均每月新增100亿,2022年1月,新增家族信托规模达128.99亿元,创下近一年内新高。这一趋势揭示了家族信托在市场中的受欢迎程度,以及高净值人群对财富保障与风险隔离的日益增强的意识。不同机构的布局与市场教育的推动,使得家族信托的接受度显著提升,传统创富一代、新经济创富一代、董监高阶层的接受度达到了25%左右。
接下来,我们将深入探讨家族信托的运作机制、起源与发展,以及它与遗嘱、保险相比的优势与局限性。
家族信托的起源可追溯至公元前2548年的古埃及,那时的“遗嘱信托”就已经体现了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与监察人等基本元素。中世纪的英国,为了规避长子继承制和《没收条例》,用益制度应运而生,土地转让给亲友,以经营管理土地并提供收益给指定人,这种制度下形成的间接遗赠,是最初的信托关系。随着16世纪《用益法》的颁布,用益制度逐步过渡到信托制度,并在19世纪在美国进一步发展,形成商事信托模式。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富裕家族开始设立家族信托,确保家族财富世代相传,如洛克菲勒家族就是典型例子。在中国,家族信托的引入始于20世纪初,直到2013年5月设立首单家族信托,正式进入高净值人群视野。不过,中国文化中“信任”与“托付”的思想已有深厚根基,例如刘备白帝城托孤的故事,可以类比为家族信托的运作,刘备作为委托人、诸葛亮作为受托人,蜀国江山作为委托财产,刘禅作为受益人,李严作为监察人。
家族信托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财产处理的灵活性与广泛性**:相较于保险只能处理现金资产,家族信托和遗嘱能够涵盖更广泛的财产类型,包括艺术品、专利权等,其灵活性是当前任何财富管理工具无法比拟的。尽管国内在处理某些特定类型的财产上存在一定限制,但随着家族信托业务的普及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未来能处理的财产类型将更加丰富。
2. **受益人范围更广**:家族信托的受益人不仅限于自然人,还可以是非自然人,甚至可以是未出生的人,为财富传承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
3. **财产保值增值与风险分散**:家族信托通过专业的信托机构管理信托财产,遵循诚信原则,实现资产的全球配置与风险分散,有效实现财产的保值增值。
4. **资产隔离功能**:家族信托的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非恶意债务不能强制执行,为财富提供了额外的保护层。
5. **精神财富传承与防挥霍措施**:家族信托允许委托人根据个人意愿,灵活制定信托条款,通过利益分配机制引导后代行为,实现精神财富的传承,同时可以设置防挥霍条款,有效避免后代挥霍风险。
6. **保密性**:家族信托的保密性由《信托法》保护,信托公司有义务保密,这为高净值人群提供了更高的隐私保护。
尽管家族信托在财富传承与风险隔离方面具有显著优势,但也存在一些局限:
1. **成本较高**:与遗嘱和保险相比,家族信托的设立成本相对较高,特别是对于复杂结构的信托,其成本与复杂度成正比。此外,家族信托在转移财产时可能需要缴纳税费,如不动产家族信托的交易性过户税额较高。
2. **没有杠杆功能**:尽管家族信托本身不具备杠杆功能,但通过装入不同类型的资产,如保单,家族信托可以拥有相应的杠杆效果。随着保险金信托的发展,家族信托与保险的结合越来越紧密。
综上所述,家族信托作为财富管理与传承的重要工具,具有独特的优势与局限性。在中国,随着高净值人群对财富保障与传承意识的提升,家族信托的接受度与市场规模持续增长,为个人与家族提供了更全面、灵活的财富管理解决方案。
❸ 如果你有1个亿可以考虑家族信托了—一个财富传承的好办法 十分钟秒懂
家族信托(Family Trust),是信托的一种形式。家族信托的主要目的是为财产委托人(Settlor)提供一套机制,以最省税的方式将自己的财产有计划的传承给信托受益人(Trust Beneficiary)。
假设老王的公司被大财团收购。老王从收购中得到了价值一亿美元的股票。他卖了一部分股票,买了几套大房子,一些基金和几辆豪车。老王现在60多岁。他老来得子,儿子才二十出头,在澳大利亚读大学,快要毕业了。老王在考虑把财产传承给儿子时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考虑。
1)老王不想一下子把大额财产直接送给儿子,让儿子觉得财富来的如此容易,以至于失去了勤奋工作的动力。老王出身于农村里,知道贫穷的辛酸,更明白金钱对于一个人的腐蚀性。
就像美国投资大师巴菲特所说:你给孩子的钱应该刚刚好,多到让他们敢干任何事,少到让他们不能无所事事。因此对于老王来说,一个更理想的传承程序是有计划的,逐步的,得到控制的过程。比如在儿子结婚时给多少,生孩子时给多少,孙子辈上学时给多少,等等。这样对于儿子来说,他也无法坐吃山空,还是要为自己的事业和追求做出自己的努力。
2)老王转移财产给儿子的顾虑。比如儿子面临汗媳妇离婚时分割财产的问题,老王可不愿自己的财产被媳妇瓜分,毕竟这是老王多年以来省吃俭用的辛苦积累。
3)老王那几套房子里,有两套在澳大利亚。若将房产转移给儿子,就要给政府交税,遗产税、赠予税和印花税等等,白白将自己的钱给了别人,想到这这小心脏就觉得有些吃不消。
4)老王是个花心大萝卜。年轻时曾有过小情人,后来被太太捉奸,老王给了小三一笔钱,断绝了关系。但是热恋时给了她很多山盟海誓,甚至写了宣誓书和借条:以后我一定娶你回家。今生我欠你一个亿。当时老王也没那么多钱,因此没有太多考虑。现在老王发达了,也开始担心这个未爆弹。
要理解家族信托,首先要理解这么几个概念。
1)财产委托人:Settlor。指设立家族信托把自己的财产送出去的人。在上面这个例子中,指的是老王他自己。
2)信托受益人:Beneficiary。指信托中的财产惠顾的对象。在上面这个例子中,指的是老王的儿子,小王。
3)信托受托人:Trustee。指的是管理信托中财产的管家。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从法律上来说,老王一旦设立家族信托,这些财产的所有权,就从老王转去了信托受托人。也就是说,这些财产已经不是老王的,而是信托受托人的了。
所以在设立家族信托的时候,找对信托受托人,是非常关键的一环。信托受托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专业信托公司。两者的主要区别是:若个人信托受托人生大病,或意外死亡,就会影响到信托的运作。专业信托公司则可以保证有一个公司团队专业化的运作。
4)信托:Trust。老王可以把自己想要传承的财产,比如房屋,公司股票,现金等等,都放在该信托内。信托同时也是一个法律文件。在文件中,老王需要规定很多细节。比如该信托的主要用途是什么,在什么条件下可以分发给信托受益人多少资产,花多少年分发,信托可以投资什么,不可以投资什么,等等。
在这里稍微小结一下:信托,就是财产委托人设立的一个法律文件,将自己的财产所有权转移给信托受托人,并按照该法律文件规定的条文将这些财产有计划的分发给受益人的一个传承安排。
信托的好处:
1)避免家族内财产纠纷。在信托中,有哪些受益人,每个人应该获得多少,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获得多少财产,都规定的清清楚楚。到时候分这些财产的是信托受托人,而不是财产委托人。比如财产委托人和不同的太太有好几个孩子。在这种情况下,财产委托人可以把如何分蛋糕这个烫手的山芋交给信托受托人处理。
2)隔离财产,避免将父辈的债务传到下一代。在中国有句老话叫做“父债子还”。如果老爸欠了一屁股债还不出来,儿子顶上去还债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事。家族信托可以给这样的窘境提供一个解决方案。
举个例子来说,假设老王由于某种原因在外面欠别人一个亿。在没有信托的情况下,即使老王把自己的房子赠予给小王,其债主还是可以通过打官司要求小王卖房偿债。如果老王设立了家族信托,那么其债主有一个追债时限(在库克群岛是两年)。
如果在信托成立两年后债主没有起诉,那么该信托内的财产就被视为独立于老王的资产,在老王和债主的债务纠纷中不会有被追偿的危险。
3)避税:主要可以避免遗产税和赠予税。
中国国内也可以设立家族信托。中国有几家比较大的信托公司,从2012年左右开始为中国的超高净值客户(一般净资产在5亿人民币以上,信托最小资金量在5千万人民币以上)设立家族信托。
在国内设立信托,有一个问题是,其信托登记遵循的是“登记生效主义”原则,即信托财产只有依法办理登记信托才能产生效力。因此,财产委托人以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家族财产设立信托,必须将其财产进行登记公示。也就是说中国的家族信托无法保护家族隐私,因此被很多中国富豪所忌讳。
假设财产委托人(比如上例中的老王)在设立家族信托之后,他的企业因经营不善而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在有信托登记的情况下,家族信托作为信托财产,理应受“破产隔离”的保护,而不在清偿资产之列。但中国现在没有破产隔离的相关实施细则。再加上目前的家族信托中,委托人仍对信托财产有相当的控制权。那么对于已经设立的家族信托财产的有效性的判定,只能由法院进行裁决。如此一来,在中国设立的家族信托能否实现上面所说的“隔离资产”的目的就很难说得清了。
因国内信托目前的困难,富豪们渐渐的转向境外信托,在海外的话,比较热门可设立家族信托的地区和国家有香港、新西兰和库克群岛(Cook Islands)等。每个国家的家族信托法都有所不同,各有所长,但整个框架还是类似。
香港和库克群岛的家族信托基本类似,两地的家族信托都可以免去资本所得税、印花税和遗产税。从一个中国人的角度来讲,在香港和库克群岛设立家族信托都是不错的选择。香港因为离内地比较近,占有地利之便;库克群岛则是拥有世界上最早也最全面性的境外资产保护信托法令。
在实际操作中,每个问题有许多不同的解决办法,因人而异,无法一概而论。有一点是肯定的,在设立家族信托之前,财产委托人需要做好调查工作,清楚的了解信托架构中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想清楚之后再做决定。
❹ 中国家族信托的目前发展有哪些类型
有很多类型。不同的银行结构不一样。不同的信托公司结构也不一样。依照客户定制化的需求来看。
目前,国内家族信托设立的资金门槛通常是3000万元至5000万元人民币。期限通常为十年至几十年,比如外贸信托的家族信托期限是30年至50年;中信信托的家族信托期限为十年以上,北京银行与北京信托推出的家业恒昌系列家族信托期限为5年至40年,其中第一期期限为20年。但考虑国内家族信托业务尚处于市场培育阶段,且委托资产以货币型为主,为了抢占市场资源,从业机构当前推出的家族信托业务呈现资金门槛普惠化、信托期限短期化的特点。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其一是低门槛、规模化的标准化产品。中融信托推出“标准化”家族信托产品起点为1000万元,期限为十年,具有门槛更低、期限更短的特点。长安信托与盈科律师事务所联合推出“迷你”家族信托产品,主打低门槛、半定制化特征,门槛设定为300万元。半定制化指的是七成内容确定,三成内容可选。低门槛的标准化及半标准化产品的定位是作为定制化产品的起点,作为培育市场的基础,吸引更广泛的投资者。其二是以小撬大的保险金信托。信诚人寿与中信信托合作推出的“信诚‘托富未来’终身寿险”以800万的保费,撬动上千万的保险金。
浦发银行:
客户营销:①分行筛选、营销有设立境内家族信托需求的私人银行客户。②分行搜集整理客户基本需求信息后填写《境内家族信托客户需求简表》,机构邮件报送总行。
项目可行性判断:①总、分行确定项目工作小组成员。②分行与信托公司、客户三方签署《境内财富传承财产信托保密协议》,总分行相关人员签字。③分行开展内部尽调,并签署《意向客户初审表》,密封交付总行。分行可由客户签署《客户基础信息确认表》,作为尽调基础材料之一。④总行私行部审核分行初审表,并依据信托公司客户尽职调查结论及可行性判断,确定项目可行性。⑤分行根据总行指示,与客户及信托公司三方签署《境内财富传承财产信托合作意向书》。
拟定信托方案:总行牵头与信托公司对接,由信托公司根据客户需求为客户设计个性化家族信托方案;分行协助总行协调客户与信托公司就信托方案的沟通,最终方案由客户与信托公司确定。
合同起草签署:信托公司起草信托合同等,客户与其协商确定并签署;总行与信托公司、客户三方签署财务顾问合同等。
信托财产交付:客户向信托公司交付信托财产,信托成立。
信托财产支付管理:信托存续期间,信托公司向受益人有计划地支付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养老费等.
客户维护与管理:信托存续期间,分行配合信托公司进行客户维护和管理。
信托财产投资管理:信托公司作为投资管理人,将信托财产闲置资金以其名义投资管理;我行接受信托公司委托提供财务顾问建议等.
信息披露监督:信托公司定期向客户提供管理报告;客户可委托监察人监督信托公司
信托清算终止:信托终止,信托公司完成清算,剩余信托财产向受益人分配。
举个例子:
中国白银集团有限公司于2012年12月28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
保荐人:建银国际
公司香港律师:罗夏信律师事务所
信托的财产授予人:创业人的配偶(圣基茨与尼维斯国民)
信托受益人:创业人,其配偶及他们的孩子
受托人:瑞士信贷信托有限公司(Credit Suisse)
1.原始架构
江西龙天勇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是一家由陈万天(陈总)总控股的境内企业。陈太(陈总的配偶)在上市前获得了海外身份,设立了一系列海外公司与一家外商独资企业——浙江富银白银有限公司。上市前架构如下图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