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企业。
提问中有概念混淆,央企与国企并非并列关系。央企指的是中央直属国有企业,是国企的一种。与之相对应的概念是地方国有企业。所有央企都是国企,但国企并非全都是央企。
广西投资集团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资委,由其直接监管。因此,广西投资集团属于广西地方国有企业,是地方国企,而非央企。
『贰』 广西金融投资集团与广西投资集团是什么关系
广西金融投资集团与广西投资集团没有关系。
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监管。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8年6月24日,其前身为广西建设投资开发公司,启动资金1500万元。1996年改制为广西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02年4月22日更名为现名,注册资本41.97亿元人民币。
广西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08年7月28日正式开业,是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金融投资企业,是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为进一步促进广西地方金融业的发展,更好地服务广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而组建的金融控股集团,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直接管理。
(2)广西投资融资集团扩展阅读:
广西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5亿元,人数5000多。集团公司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负责整合、管理现有地方国有金融资产,发起设立和组建新的金融机构,控股(参股)地方银行、证券、保险、金融担保、期货、金融租赁、产业基金、信托等金融类机构,开展以金融为主、非金融为辅的各类投资活动。
打造新型投融资平台,以推动我区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业务的相互融通,促进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的相互融合,创建我区地方金融产业综合经营模式,加快全区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进程,为广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