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海航集团是国企还是私企旗下的航空公司呢
海航集团是是私企。旗下的航空公司也是私企。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Hainan Airlines)于1993年成立,是中国发展最快、最有活力的航空公司之一,致力于为旅客提供全方位无缝隙的航空服务。
海航是中国四大航空公司之一,拥有波音787、767、737系列和空客330系列为主的年轻豪华机队,适用于客运和货运飞行,为旅客打造独立空间的优质头等舱与宽敞舒适的全新商务舱。截至2015年9月,共运营飞机158架,其中主力机型为波音737-800型客机,宽体客机31架。 海南航空追求“热情、诚信、业绩、创新”的企业管理理念, 凭借“内修中华传统文化精粹,外融西方先进科学技术”的中西合璧企业文化创造了一个新锐的航空公司。海南航空秉承“东方待客之道”,倡导“以客为尊”的服务理念。从满足客户深层次需求出发,创造全新飞行体验,改变旅客期望,立志成为中华民族的世界级航空企业和世界级航空品牌。以民航强国战略为主导,加速国 际化布局,倾力打造规模和运营能力居世界前列的航空公司。
海南航空宣布从2018年1月18日起开放机上PED使用,搭乘海南航空航班的旅客可以使用手机、平板电脑(PAD)、笔记本电脑、电子阅读器等便携式电子设备(PED)。
2. 新时代信托的发展简史
1987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由包头市财政局和人民银行包头市分行共同出资组建包头市信托投资公司。
1993年--公司取得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会员资格。
1995年--代理发行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三年期企业债券1亿元;同年被包头市政府评为经济建设成绩显著单位。
1997年--公司实施股份制改制,引入新股东5家,换发新的经营许可证,注册资本金增加为3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和规模进一步扩大。
1998年--开办保管箱租赁业务,硬件设备和管理服务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开辟了个人保管业务的新模式
2000年--公司位于包头市中心地段的信托金融大楼落成
2001年--受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委托,托管海南省的三亚中亚信托投资公司在海口、天津、重庆等地的8个证券营业部,圆满完成托管任务,获得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会的通报表扬。
2002年--在北京注册成立了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3年--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重新登记,公司更名为“新时代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公司重新登记后的首个信托产品“聚财牛股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宣告成立。
2005年--开创了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和工商银行总行合作的先河。
2006年--分别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内蒙古分行、中国银行内蒙古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分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签署了全面合作协议书,战略合作框架基本形成。
2007年--公司成立20周年。
2008年--开发了公司与银行业务合作的新模式。
2009年--更名为“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开启了公司服务于高端客户、构建专业金融理财机构的崭新篇章。
3. 1.海航的发展战略有何风险
财务杠杆过高。海航先后并购了酒店、金融等诸多产业,与主业关联性不强,且占用了大量的资金,而资金大部分来自银行借款,是典型的杠杆收购,造成了大量的负债。然而,并购的份额并不足以使海航进入并购企业决策层,利润回报率低,且无法充分的利用和整合并购资源,导致财务杠杆过高,资金期限匹配不合理,短期无法偿还债务。
资产负债率过高。通过近年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可以看出,其资产负债率相比同行企业高出太多,已经出现现金流严重不足,无法及时偿还债务的现象。企业的各项财务指标偏离,资产周转效率低,运营能力下降,经营困难都是其财务风险的表现特征。为了弥补损失,不得不以巨额杠杆再次融资确保公司正常运转。
扩张速度过快。扩张速度过快首先冲击的就是资金链,同时因诸多并购业务与主业无太大关联性,同样的投资决策和战略去从事不同行业的业务,导致跨行业并购风险远比同行业并购高。要多元化发展需要具备与之匹配的多元化战略,海航在进行多元化战略布局和优化方面存在较大的缺失。
内部控制不利。海航疯狂扩张背后,导致负债率超高,面临严重的财务风险,企业内部未能及时有效做出预警,并向决策者提供财务风险的评估和反馈,又无法通过内部控制体系及时化解,从如今的财务状况正说明了其内控体系、内部流程优化的不利。
现有资源有效整合缺失。企业需要深入分析组织内部的资源配置与战略的匹配性是否一致,并根据战略需求及当前流程中所存在的问题,优化核心流程并配以相关资源,从而达到组织资源配置整体最优水平,实现对企业战略的有效支撑。海航在快速扩张的同时未对现有资源及购入的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单纯的资产增长未能对企业的良好经验起到更好的作用。
大规模战略重组计划。发展之初,由于竞争中明显处于弱势,进行了一系列超越自身实力的大规模跨区域并购,以迅速拉升企业地位。但由于并购规模较大,使得海航欠下超过20亿元的巨额债务,伴随“非典”疫情对航空业产生的重创,行业迅速陷入冰冻期。
内部财务决策机制失灵。企业任何决策都应受到财务决策机制的指引,对高层管理者的行为也应进行有效监督和制约,来保证决策的科学性。而海航盲目开展投资并购等活动,财务风险概率大幅提高。
风险意识薄弱。由于海航资本结构不合理,多采取债务融资,而决策者未能充分意识到企业自身的资金实力和偿债能力,没有及时预测和评估资金使用的风险性,缺乏科学的预算管理,导致其价值损失急速扩大。
合理管控以降低财务风险
建立合理的资本结构。企业在资金融资渠道和方式上需要拓宽,对企业资金合理安排;可以从规模特点、不同发展阶段,采取不同的融资选择,以期降低成本,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时,增加资金收益,促进资本结构稳定,从自身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来合理安排资金管理,并进行制度和管理创新,降低风险,提高企业资金利用率和周转率。
增加风险防范意识。企业要提高财务风险管理的效率,需要全员参与和支持,这样企业的风险防范意识才能够最大限度的发挥作用,企业设立的制度才有强有力的支撑点。企业由于层级结构复杂等原因会导致股权分权复杂,管理容易混乱,若上下级无法进行有效管理与协调,财务风险便有可能爆发。
加强宏观环境分析。大型企业有着多元化、国际化的发展目标,无疑离不开对宏观环境的分析,而很大程度上正是由于宏观因素的影响会产生财务危机。因此,做好外部环境分析,及时找出不利于企业发展的因素,制定科学的防范措施和应对策略,减少外在环境给企业带来的影响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首要工作。
无论企业规模如何,对财务风险都要足够重视,并通过科学方法加以控制,提高企业财务风险意识,加强财务决策机制建设,提升企业战略决策的有效性,以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4. 海航集团是国企还是私企 海航集团是国企吗
是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自1993年创业至今,海航集团历经26年的发展,从单一的地方航空运输企业发展成为跨国企业集团。海航集团以航空运输主业为核心发展方向,以航空租赁、航空技术为辅助支撑平台,夯实主业可持续发展的根基。 2018年9月10日,荣获第十届“中华慈善奖”。
依托集团在航空品牌和运营业务上的资源优势和核心能力,以航空货运、机场运营管理及临空产业开发为主要业务方向,致力于发展成为特色鲜明的航空物流现代服务企业。旗下运营全货机28架,运营管理及合作运输机场16家。
(4)三亚机场信托扩展阅读:
海航航空依托旗下全球航空产业链优质资源,构建起以航空客运、航空货运、通用航空为核心,覆盖维修、培训、地服、航食、酒店和旅游等上下游的现代航空服务体系,致力于服务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2018年,海南航空及旗下控股子公司共运营国内外航线2,000余条,其中,国内航线近1,800条,国际航线244条,航线覆盖亚洲,辐射欧洲、北美洲和大洋洲,通航境外63个城市。
海南航空专注打造国际国内高效互动的、品质型、规模化的卓越型世界级航空网络。紧密配合国家“民航强国”发展战略,在北京、广州、海口、深圳等
24 个城市建立航空营运基地/分公司。
5. 海航万亿债务重整落幕:集团将变信托计划还债
海航集团进入破产程序以来,共接收2万亿债权申报,最终确认债权1.1万亿,截至9月30日四个重整程序二债会召开,海航集团破产重整工作距离收尾仅一步之遥,接下来将等待法定裁决。
国庆长假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在2021年度第41周安全生产经营例会上,海南省海航集团联合工作组组长、海航集团党委书记顾刚通报了上述情况。
在此之前的2月10日,海航集团依法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旗下的资产分为四块各自重整,其中*ST海航(600221),*ST基础(600515)和*ST大集(000564)三家上市公司单独重整,海航集团等321家企业合并重整。
“不到8个月,用最短的时间、高质量推进了最大破产重整案二债会的顺利召开,接下来将综合二债会整体情况,待债权人于 10月20日 前依法完成表决后等待法院裁决,预计11月将完成相关法定程序。”顾刚说。
详解三家上市公司债务偿还方案
在9月27日至30日分别召开的四个二债会上,海航三家上市公司和海航集团的重整计划草案也相继浮出水面,其中, *ST 海航 与 *ST 基础 找到了战略投资者,通过战投注入资金以及股票抵债或留债的方式,财务费用大幅降低。
*ST 海航的战略投资者为辽宁方大集团, 将向海航航空主业投资 380亿元 ,并且还有额外30亿元的风险化解资金。
顾刚透露,方大拟投入的380亿中,海航控股将获得约250亿现金流补充,在全面清偿经营性欠款后,海航航空主业账上还可能有100亿现金用于企业经营,这有利于海航航空主业恢复到一个运营状况 健康 的企业,并可以抵抗仍然持续的疫情常态化冲击。
根据第一 财经 记者获得的*ST海航重整草案,共 计4915家债权人 申报 9215 笔债权 , 申报金额合计3,972.09亿元 。经管理人审查,已经提交法院裁定确认和预计后续法院可以裁定 确认的债权 共计约 1612.93 亿元 。
这1600多亿的债务,除了职工债权和税款债权获得全额清偿,以及每家普通债权人 10万元 以下(含)部分一次性现金清偿,大多数以留债,股票抵债和债务转移至海航集团清偿的方式解决。
对此,多位专业人士对记者分析,对于普通债权人来说,债权越小损失越少,比如10万以下能够全额收回,10万以上的部分就要打折了。具体打几折要看*ST海航未来的股价,以及海航集团承担的64.38%部分怎么还(这部分在海航集团二债会的重整草案中明确了通过信托计划的形式清偿)。总体来看,海航经营越好,股价越高,债权人的损失会越小。
*ST基础的战略投资者是海南国资企业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海发控”),共有3242家债权人申报4,937笔债权,申报金额合计 1,888.62 亿元。经管理人审查,已经提交法院裁定确认和预计后续法院可以裁定确认的债权共计约 951.99 亿元 。
*ST基础的债务偿还方式与*ST海航类似 , 除了职工债权和税款债权获得全额清偿,以及每家普通债权人10万元以下(含)部分一次性现金清偿,大多数以股票抵债或留债方式偿还。
*ST大集的情况稍好些,因此计划待重整完成后再引进战略投资者。共有5,696家债权人申报7,304笔债权,申报金额合计 332.25亿元 。这些债务同样以留债或抵债的方式清偿,每家普通债权人1万元以下(含1万元)部分一次性现金清偿,超过1万元的部分以供销大集股票抵债。
海航集团变信托计划实控的持股平台
相比几家上市公司,海航集团等321家合并重整的企业,债务规模更加庞大。截至9月13日, 共计64,368家债权人 申报 168,814 笔债权 ,申报金额合计 14,606.33 亿元 。经管理人审查,已经提交法院裁定确认和预计后续法院可以裁定 确认的债权共计约7,467.02亿元 ,暂缓确定的债权共计约 895.66 亿元 。
在已经确认的 超过7000亿 的债权中,除了需要优先偿还的 职工债权,税收债权,有担保债权,还有涵盖大量个人理财投资的普通债权人: 购买海航理财产品的人数 超过5万人 ,申报债权 规模近300亿,其中也包括不少海航的员工 。
而由于海航整体 已经资不抵债数千亿( 截至2021年2月10日,321家公司经合并抵销后资产总值为2532亿元,负债总额1.04万亿,净资产为 -7858 亿 ),按照破产法的规定,排除优先债权的顺位,属于 普通债权的理财债权人获得现金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因为海航所有有价值的资产,基本上都设置了抵质押。
不过,由于购买海航理财产品的人数众多,在此前举行的一债会上,管理人和工作组就透露,希望能够尽力给理财债权人更多的清偿保障。最终, 在得到机构债权人的同意下 ,一度连工资都发不出来的 海航集团才挤出了17亿元 ,用于普通债权的现金清偿—— 每人获得3万元现金的兑付额度 。
另据记者了解, 辽宁方大 和 海发控两家战略投资者,还分别愿意拿出30亿现金/部分*ST海航股票,以及2亿现金/5亿*ST基础股票“救助”个人理财债务人 。不过由于这部分额外的 救助资源由第三方提供 , 并不是海航的资产也不是程序内的资产 ,因此追加的现金和股票也没有写进重整草案,而是通过签署“债权转让协议”的方式,由理财债权人 自愿选择 是否接受。
普通债权人剩余的债务,则将通过 “ 信托计划”清偿 ,而 信托计划的成立 ,也是海航 的万亿债务在未来陆续偿还的主要载体 。
目前暂定的六家业务管理平台公司包括 :航空集团(航空运输)、三亚翊航实业有限公司(下称三亚翊航,机场运营)、金海智造(船舶制造)、海航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酒店商业)、资本集团(金融服务)、海航股权管理有限公司(其他)等 。
而未来海航集团本部则将 新设一家发起人公司 ,发起人公司再新设一家 总持股平台 公司,持有上述六大业务管理平台公司的股权。
与此同时,发起人公司将作为委托人, 成立信托计划 ,并将持有的总持股平台的股权以及对各业务板块的应收款债权注入信托计划,作为 信托财产 ,信托计划还通过总持股平台实现对所有信托底层资产的实控及管理, 即将321家公司的全部资产纳入了信托计划 。
而321家公司的 全部债务也 将归集至发起人公司,并以发起人设立的信托计划份额受偿,其中,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和普通债权人,分别获得优先份额和普通份额,并 根据所持份额分享信托收益 。
根据重整草案,信托计划项下的 信托收益,来源于其持有的股权资产的分红、处置收益以及应收账款的变现、处置,最终来源于重整完成后底层资产的经营收入、资产处置收入和未来战略投资者的投入以及持有的引战平台公司股权 的未来分红。不过对于 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及信托受益权期限 等具体细节,草案中并未明确。
也就是说,如果重整成功, 海航集团将变为由债权人作为受益人的信托计划来管理/运营的持股平台 ,未来债权人能从信托计划中受偿多少,需要看信托计划处置资产,寻找战略投资者和旗下资产经营收入的具体情况。而 海航原老股东团队的权益将全部清零,包括海航方股东的出资人,以及海南省省属国资股东的出资人,他们的股权都转移至债权人享有。
6. 海航集团是国企吗
海航实业是海航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海航集团的最终控制人是海南省国资委,属于海南省属国企,因此海航实业也是海南省属国有企业性质。
7. 信托业发展历史
信托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同时又是一种金融制度,与银行、保险、证券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
信托制度起源于英国,是在英国“尤斯制”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距今已有几个世纪了。
但是,现代信托制度却是19世纪初传入美国后,在传入美国后信托得到快速的发展壮大起来的。美国是目前信托制度最为健全,信托产品最为丰富、发展总量最大的国家。
我国的信托制度最早诞生于20世纪初,但在当时中国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情况下,信托业得以生存与发展的经济基础极其薄弱,信托业难以有所作为。
我国信托业的真正发展开始于改革开放,是改革开放的产物。1978年,改革初期,百废待新,许多地区和部门对建设资金产生了极大的需求,为适应全社会对融资方式和资金需求多样化的需要,1979年10月我国第一家信托机构——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经国务院批准同意诞生了。它的诞生标志着我国现代信托制度进入了新的纪元,也极大促进了我国信托行业的发展。
信托是建立在财产转移和财产处分基础上的法律制度,是以经济自由为前提的。
因此,我国信托制度的再次导入是与改革开放密切相关的,这也决定了信托业的演进具有我国转轨经济的特点。我国信托业从1979年开始至今经历了计划经济、计划与市场混合经济和市场经济三个发展阶段。
因此,我国信托业的发展基本上也就可以理解为三大阶段,即:恢复与扩张阶段(1979—1992)、整顿阶段(1993—2001)和规范阶段(2002至今)。目录一、我国信托业的恢复与扩张阶段(1979—1992) 1.1、改革开放前的我国信托业简介 1.2、我国信托业的恢复与扩张阶段 二、我国信托业的整顿阶段(1993—2001) 三、我国信托业的规范阶段(2002 至今)一、我国信托业的恢复与扩张阶段(1979—1992)1.1、改革开放前的我国信托业简介20世纪初,面对当时日益加重的信用危机,我国一些了解西方文化、鼓吹我国经济进步的人士建议学习西方,改造传统信用制度,建立近代金融制度。
我国“信托”二字最早的导入是在上海,1919年聚兴城银行上海分行成立信托部,这是我国历史上的第一个信托部,可以说是我国现代信托业的发端。1921年我国通商信托公司成立,这是我国第一家专业信托公司,从此信托公司开始登上历史舞台,并得到很快发展。
除了民营的信托业外,官营信托机构在1931年也开始出现。1935年设立了中央信托局,到1937年信托业有了一定发展。
上海、东南等十几家信托公司大多兼办银行、储蓄和保险业务,也有一些银行设立了信托部。此外,还有官办的上海市兴业信托社和中央信托局。
各家经营的业务大同小异,即信托存款、信托投资、证券信托、商务管理信托、监工测量信托、保管信托、遗产信托、监护信托、房地产信托、代理信托等,但实际上有些业务并未形成完整的市场,其信托业可以说是“金融超市”,除了信托的基本功能外,还具有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的功能。新中国成立后,1949年11月1日成立了自己的信托机构——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信托部,其业务包括房地产、运输、仓库、保管及其他代理业务。
同所有领域一样,国家对旧中国的信托业也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对于原来的民营信托公司和银行信托部,国家实行严格的管理、整顿和改造。一部分资力不足、缺乏正常业务的机构首先被淘汰停办;余下的被纳入金融系统,与银行钱庄一起走国家资本主义道路,但1951年9月以后陆续停办。
这主要是在以公有制改造为主要手段的金融体系重建过程中,稳定金融局势、实现经济恢复是 *** 主要的目的, *** 垄断了金融机构的产权,形成了完全单一化的国有产权制度。随着社会主义改造任务的完成,原有的信托业务消失,对于官营信托公司予以没收和接管,并直至1952年全行业公私合营为止。
至此,信托业在我国的发展告一段落。虽然在国营银行里设有信托部门,但很快同民办信托机构一样收缩业务,最后停办。
1.2、我国信托业的恢复与扩张阶段从信托起源和发展来看,信托功能与商品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制度的完善有着密切关系。我国信托制度的再次引进使我国信托业迅速发展,同时,特殊的国情,又使我国信托业在不断“纠错”中艰难的成长。
1979年10月,改革开放后的我国第一家信托机构——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宣告成立,直属国务院领导,可以办理国际信托投资和金融业务。它的成立标志着我国开始恢复信托制度,是我国改革开放的产物,是在特定时期我国金融改革与制度创新的产物。
1980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国务院关于银行要试办信托投资公司的指示,正式开办信托业务。此后,各家银行、各部委和各地 *** 等纷纷设立信托投资公司,其中,国有银行的一些省级分行也相继设立信托机构。
从1980年到1982年底,全国各类信托投资机构己有620多家,其中,中国人民银行的信托部186家,建设银行的信托部266家,中国银行的信托部96家,农业银行的信托部20多家,绝大部分是地方 *** 和专业银行开办的,少数几家是中央部委开办的。当时设立信托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充分利用各种渠道的多余闲置资金,以弥补银行信贷之不足。
我国信托业的重新崛起,是对计划经济体制的突破。但是,我国信托业从“出生”起就被赋予了高级形态——金融信托,远比受托理财要多的功能,它肩负着为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筹集社会资金和提供多样化金融服务的功能。
我国改革开放极大地调动了地方 *** 和各部门的积极性,人民银行相关政策使信托业迅速的发展,基本上处于自由发展阶段,出现了一定的盲目性。信托业的金融功能(主要是信用中介、支付功能和信用创造功能),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基本建设规模,冲击了信贷收支平衡。
有鉴于此,国务院于1982年4月下达了《关于整顿信托投资机构和加强更新改造资金管理的通知》,规定除国务院批准和国务院授权单位批准的信托投资公司以外,各地区、部门都不得办理信托投资业务,已经办理的限期清理。要求信托投资业务全部由银行来办,地方信托投资公司一律停办,这一阶段整顿的重点是业务整顿,限定信托业只能办理委托、代理、租赁、咨询业务。
到了1984年,。
信托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同时又是一种金融制度,与银行、保险、证券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
信托制度起源于英国,是在英国“尤斯制”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距今已有几个世纪了。 但是,现代信托制度却是19世纪初传入美国后,在传入美国后信托得到快速的发展壮大起来的。
美国是目前信托制度最为健全,信托产品最为丰富、发展总量最大的国家。 我国的信托制度最早诞生于20世纪初,但在当时中国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情况下,信托业得以生存与发展的经济基础极其薄弱,信托业难以有所作为。
我国信托业的真正发展开始于改革开放,是改革开放的产物。1978年,改革初期,百废待新,许多地区和部门对建设资金产生了极大的需求,为适应全社会对融资方式和资金需求多样化的需要,1979年10月我国第一家信托机构——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经国务院批准同意诞生了。
它的诞生标志着我国现代信托制度进入了新的纪元,也极大促进了我国信托行业的发展。
1.信托的由来: 信托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同时又是一种金融制度,与银行、保险、证券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
信托制度起源于英国,是在英国“尤斯制”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距今已有几个世纪了。 但是,现代信托制度却是19世纪初传入美国后,在传入美国后信托得到快速的发展壮大起来的。
美国是目前信托制度最为健全,信托产品最为丰富、发展总量最大的国家。 我国的信托制度最早诞生于20世纪初,但在当时中国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情况下,信托业得以生存与发展的经济基础极其薄弱,信托业难以有所作为。
我国信托业的真正发展开始于改革开放,是改革开放的产物。1978年,改革初期,百废待新,许多地区和部门对建设资金产生了极大的需求,为适应全社会对融资方式和资金需求多样化的需要,1979年10月我国第一家信托机构——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经国务院批准同意诞生了。
它的诞生标志着我国现代信托制度进入了新的纪元,也极大促进了我国信托行业的发展 信托即信任委托。它起源于14世纪罗马的“Fidei missum”(遗嘱信托)制度。
当时这一信托制度的设立,是为了使外国人、俘虏、异教徒等非法继承人能以合法的方式取得对遗产的继承。即财产所有者通过遗嘱,指定一个具有法定资格的继承人,先让其继承遗产,然后再由这个人转给立嘱者意愿中要赠与的人。
由于这一制度具有的规避当时遗产受赠法的特性,起初并不为罗马法所承认,只是到了罗马国后期才赋予其合法的地位。 古罗马信托制度尽管在结构和功能上都与今天的信托制度相差甚远,但在本质上都不失是将财产交给受托人经营,而收益由收益人享用的一种制度。
此后,这一制度被英国采用。在英国,最初是由个人承办信托,委托者找自己信任的亲朋或律师担任受托者,不给报酬,称之为“民事信托”。
这种依靠个人关系而进行的信托,在管理、运用财产的时候往往出现许多问题和发生财产损失、纠纷。1883年英国 *** 颁布了“受托者条例”,对个人受托者的权利和义务通过法律加以限制。
1896年英国 *** 又颁布了“官选受托者条例”,规定法院可以选任受托者。被选任的一般是法院的法官,仍是以个人作为受托者。
1907年公布的“官营受托法规”规定, *** 可以开办信托机构并成为信托法人。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这种信托主要是为参加战争的英国军人办理遗嘱信托。
直到1908年由官方出面设立的信托局才在伦敦正式成立,并在各大城市相继设立了分局。官方信托局的主要业务是:管理 1000镑以下的小额信托财产,保管证券及重要文件,办理遗嘱或契约委托事项,办理 *** 机关委托事项,管理被没收的财产等。
办理这些业务虽都要收取一些费用,但由 *** 组办的信托机构不是以赢利为目的。而由法人办理的信托则是在1899年《公司法》的基础上,以1925年的“法人受托者条例”为基础开始的。
英国的信托业务主要是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兼营业务,专营信托业务的公司所占的比重则较小。英国全部信托业务的90%集中在威斯敏斯特、密特兰、巴克莱、苏埃德等四大商业银行设立的信托部和信托公司。
由于大部分信托业务是个人承办的,所以英国的信托以民事为主。由法人承受的主要是股票、债券等代办业务和年金信托、投资顾问、代理土地买卖等业务。
在世界各国当中,虽然英国信托业发展的时间较长,而且美国的信托源于英国,但其发展程度则远不如美国和日本。 从1792年美国第一家信托公司成立到19世纪初,信托多由保险公司作为一项副业经营,主要是按死者生前的愿望处理其财产。
此后不久,随着信托业务的扩大,当时的信托公司从保险公司中独立出来。特别是1830年以后,美国的信托公司大量出现。
到十九世纪末,在美国社会中,信托公司不仅积极参与筹集、承购铁路、矿山债券,而且也为普通百姓办理管理钱款和财产。 如果说美国的信托业务是从英国学来的,那么,日本的信托业则是从美国引进的。
日本的信托业务最初是在银行内部经营的。1902年,日本兴业银行成立以后,首次开办了信托业务。
不久,安田银行(今富士银行)、第一百银行(今三菱银行)和三井银行等几家主要的银行也都先后开办了信托业务。 1904年成立的东京信托公司,是日本第一家专业性信托公司。
这家信托公司的成立,是日本信托事业大发展的开端。随后,在日本国各地很快出现了各类信托公司,业务品种比较多,其经营也较混乱。
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许多信托公司因经济萧条而倒闭。日本 *** 则借此机会先后颁布了《信托法》和《信托业法》。
这两个法对信托业务的经营原则和监管办法做了详细的规定,并使之成为日后日本信托事业发展的基本法。同时,依据以上两法对全日本的信托业进行全面的整顿,从而把日本的信托事业推进到一个规范化发展的崭新阶段。
19世纪中期以后,世界上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中,随金融工具形式的增多,人们的财富观和价值观都发生了变化。信托关系中的受托人也一改原来那种在信托关系中消极地充当财产持有人的做法,而以积极的态度运用信托财产增殖,在社会经济中,信托日益担负。
信托制度起源于英国,是在英国“尤斯制”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距今已有几个世纪了。
英国“尤斯制”(Use)是信托制度的前生。尤斯制的创设,要上溯到13世纪的英国封建社会。
那时候宗教徒习惯死后把自己的土地捐献给教会,这使得教会的土地不断增多。但根据英国当时的法律教会的土地是免征役税的。
教会的土地激增,意味着国家役税收入的逐渐减少。这无疑影响到了国王和封建贵族的利益。
于是,13世纪初英王亨利三世颁布了一个《没收条例》,规定凡把土地赠与教会团体的,要得到国王的许可,凡擅自出让或赠与者,要没收其土地。作为对这个新规定的回应,宗教徒对他们的捐献行为进行了变通。
他们在遗嘱中把土地赠与第三者所有。但同时规定教会有土地的实际使用权和收益权,这就是“尤斯制”。
但是,现代信托制度却是19世纪初传入美国后,在传入美国后信托得到快速的发展壮大起来的。美国是目前信托制度最为健全,信托产品最为丰富、发展总量最大的国家。
我国的信托制度最早诞生于20世纪初,但在当时中国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情况下,信托业得以生存与发展的经济基础极其薄弱,信托业难以有所作为。我国信托业的真正发展开始于改革开放,是改革开放的产物。
1978年,改革初期,百废待新,许多地区和部门对建设资金产生了极大的需求,为适应全社会对融资方式和资金需求多样化的需要,1979年10月我国第一家信托机构——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经国务院批准同意诞生了。它的诞生标志着我国现代信托制度进入了新的纪元,也极大促进了我国信托行业的发展。
历史沿革 福建简称“闽”。
唐开元21年(733年)设“福建经略使”,始称“福建”。南宋设有1府5州2军,故又称“八闽”。
福建在历史上是“海上丝绸之路”、“郑和下西洋”、 *** 教等重要文化发源地和商贸集散地,福州、厦门曾被辟为全国五口通商口岸之一。闽江口的马尾港是中国近代造船工业的先驱和培养科技人才的摇篮。
福建在历史上曾经是经济文化发达的地区。在宋、元时期,随着港口的对外开放,海上丝绸之路的开通,福建与海外贸易往来频繁,进入经济鼎盛时期,在全国占据重要的位置。
明清两代,福建的丝织业、制糖业、制茶业、造船业、造纸业都有不同程度的发展。但自从封建统治阶级实行闭关自守的“海禁”以后,福建经济受到严重的影响。
尤其近代中国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以后,福建经济每况愈下,基础脆弱,结构畸型,到1949年已处于全国沿海经济发展水平最低省份之一。 福建历史悠久,原始社会就有人类活动,属于古越族的一支,被称为“东越”。
战国时期,越国为楚兵所败;越国一些王族南逃至福建和浙江南部,其后裔与福建的闽族人融合,成为“闽越人”。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后,福建设闽中郡,第一次作为一个行政区划单位出现在中国版图上。
唐朝中期设福、建、泉、漳、汀5州。唐开元二十一年(公元733年)为加强边防;设“福建经略使”。
始有“福建”一词。五代时期,闽王王审知据闽成立闽国基本上奠定了后来的省界。
福建又有“八闽” 之称,南宋时福建设l府5州2军,府、州、军为同级行政机构,共计8个,故称“八闽”。宋后基本延袭旧制。
清康熙二十三年(公元1684年)增设台湾府,光绪十二年(公元1886年)单独设省。清末福建共有9府2州,58县6厅。
辛亥革命后,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废除府、州制,设省、道、县三级制,几经调整,至解放时止,全省设2市、7个行政督察区,共有67县。1949年福建解放后,全省设2市、8专区,共有67县。
1951年,增设泉州、漳州2市,委托专署领导。此后20多年间,行政区划又曾数次调整。
开革开放以来,福建根据自己的特点,调整了行政区划,地区改为地级市,形成市带县体制。至2o00年底,全省设9个省辖市,共有14个县级市、25个市辖区、46个县(含金门县)。
福建历史源远流长,科学文化曾盛极一时。5000年前,先民们就在此生息繁衍,创造了可与仰韶又化、河姆渡文化相媲美的昙石山文化。
三国时因造船业和航海技术发达,福建成为孙吴的一个水军基地和对外通商口岸。南宋和元代,泉州成为世界上最大商港之一,与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通商关系,形成了著名的“海上丝绸之路”。
明代郑和七下西洋多次在福建驻泊,招募水手,修造船舶,从福建扬帆出海。清同治五年间,在马尾创办福州船政局和中国第一所海军学校;成为中国近代海军和造船工业的摇篮。
福建历史上人才荟萃,涌现出一批在中国历史上有影响的杰出人物,如天文学家苏颂,世界法医学鼻祖宋慈,思想家、文学家李贽,音韵学家陈第,学者、书法家黄道周、蔡襄,文人严羽、杨亿、柳永,史学家郑樵、袁枢,民族英雄郑成功、林则徐,思想家、翻译家严复、林纾,铁路建设专家詹天佑等。他们以自己的胆识和献身精神,为中华民族的发展和繁荣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历史上福建人民为反压迫、反侵略进行了无数可歌可泣的英勇斗争,有着光荣的革命传统。在中国 *** 领导下,为了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福建人民贡献出万千优秀儿女,作出了卓越贡献。
福建是全国重点老区省份之一,老区分布遍及的62个县(市);其中有46个老区县(市)、518个老区乡(镇)、7772个老区行政村、2919个革命老区基点村。
1.信托的由来: 信托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同时又是一种金融制度,与银行、保险、证券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
信托制度起源于英国,是在英国“尤斯制”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距今已有几个世纪了。 但是,现代信托制度却是19世纪初传入美国后,在传入美国后信托得到快速的发展壮大起来的。
美国是目前信托制度最为健全,信托产品最为丰富、发展总量最大的国家。 我国的信托制度最早诞生于20世纪初,但在当时中国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情况下,信托业得以生存与发展的经济基础极其薄弱,信托业难以有所作为。
我国信托业的真正发展开始于改革开放,是改革开放的产物。1978年,改革初期,百废待新,许多地区和部门对建设资金产生了极大的需求,为适应全社会对融资方式和资金需求多样化的需要,1979年10月我国第一家信托机构——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经国务院批准同意诞生了。
它的诞生标志着我国现代信托制度进入了新的纪元,也极大促进了我国信托行业的发展 信托即信任委托。它起源于14世纪罗马的“Fidei missum”(遗嘱信托)制度。
当时这一信托制度的设立,是为了使外国人、俘虏、异教徒等非法继承人能以合法的方式取得对遗产的继承。即财产所有者通过遗嘱,指定一个具有法定资格的继承人,先让其继承遗产,然后再由这个人转给立嘱者意愿中要赠与的人。
由于这一制度具有的规避当时遗产受赠法的特性,起初并不为罗马法所承认,只是到了罗马国后期才赋予其合法的地位。 古罗马信托制度尽管在结构和功能上都与今天的信托制度相差甚远,但在本质上都不失是将财产交给受托人经营,而收益由收益人享用的一种制度。
此后,这一制度被英国采用。在英国,最初是由个人承办信托,委托者找自己信任的亲朋或律师担任受托者,不给报酬,称之为“民事信托”。
这种依靠个人关系而进行的信托,在管理、运用财产的时候往往出现许多问题和发生财产损失、纠纷。1883年英国 *** 颁布了“受托者条例”,对个人受托者的权利和义务通过法律加以限制。
1896年英国 *** 又颁布了“官选受托者条例”,规定法院可以选任受托者。被选任的一般是法院的法官,仍是以个人作为受托者。
1907年公布的“官营受托法规”规定, *** 可以开办信托机构并成为信托法人。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这种信托主要是为参加战争的英国军人办理遗嘱信托。
直到1908年由官方出面设立的信托局才在伦敦正式成立,并在各大城市相继设立了分局。官方信托局的主要业务是:管理 1000镑以下的小额信托财产,保管证券及重要文件,办理遗嘱或契约委托事项,办理 *** 机关委托事项,管理被没收的财产等。
办理这些业务虽都要收取一些费用,但由 *** 组办的信托机构不是以赢利为目的。而由法人办理的信托则是在1899年《公司法》的基础上,以1925年的“法人受托者条例”为基础开始的。
英国的信托业务主要是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兼营业务,专营信托业务的公司所占的比重则较小。英国全部信托业务的90%集中在威斯敏斯特、密特兰、巴克莱、苏埃德等四大商业银行设立的信托部和信托公司。
由于大部分信托业务是个人承办的,所以英国的信托以民事为主。由法人承受的主要是股票、债券等代办业务和年金信托、投资顾问、代理土地买卖等业务。
在世界各国当中,虽然英国信托业发展的时间较长,而且美国的信托源于英国,但其发展程度则远不如美国和日本。 从1792年美国第一家信托公司成立到19世纪初,信托多由保险公司作为一项副业经营,主要是按死者生前的愿望处理其财产。
此后不久,随着信托业务的扩大,当时的信托公司从保险公司中独立出来。特别是1830年以后,美国的信托公司大量出现。
到十九世纪末,在美国社会中,信托公司不仅积极参与筹集、承购铁路、矿山债券,而且也为普通百姓办理管理钱款和财产。 如果说美国的信托业务是从英国学来的,那么,日本的信托业则是从美国引进的。
日本的信托业务最初是在银行内部经营的。1902年,日本兴业银行成立以后,首次开办了信托业务。
不久,安田银行(今富士银行)、第一百银行(今三菱银行)和三井银行等几家主要的银行也都先后开办了信托业务。 1904年成立的东京信托公司,是日本第一家专业性信托公司。
这家信托公司的成立,是日本信托事业大发展的开端。随后,在日本国各地很快出现了各类信托公司,业务品种比较多,其经营也较混乱。
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许多信托公司因经济萧条而倒闭。日本 *** 则借此机会先后颁布了《信托法》和《信托业法》。
这两个法对信托业务的经营原则和监管办法做了详细的规定,并使之成为日后日本信托事业发展的基本法。同时,依据以上两法对全日本的信托业进行全面的整顿,从而把日本的信托事业推进到一个规范化发展的崭新阶段。
19世纪中期以后,世界上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中,随金融工具形式的增多,人们的财富观和价值观都发生了变化。信托关系中的受托人也一改原来那种在信托关系中消极地充当财产持有人的做法,而以积极的态度运用信托财产增殖,在社会经济中,信托日益担负起参与一国经济建。
1987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由包头市财政局和人民银行包头市分行共同出资组建包头市信托投资公司。
1993年--公司取得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会员资格。
1995年--代理发行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三年期企业债券1亿元;同年被包头市 *** 评为经济建设成绩显著单位。
1997年--公司实施股份制改制,引入新股东5家,换发新的经营许可证,注册资本金增加为3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和规模进一步扩大。
1998年--开办保管箱租赁业务,硬件设备和管理服务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开辟了个人保管业务的新模式
2000年--公司位于包头市中心地段的信托金融大楼落成
2001年--受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委托,托管海南省的三亚中亚信托投资公司在海口、天津、重庆等地的8个证券营业部,圆满完成托管任务,获得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会的通报表扬。
2002年--在北京注册成立了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3年--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重新登记,公司更名为“新时代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公司重新登记后的首个信托产品“聚财牛股权 *** 资金信托计划”宣告成立。
2005年--开创了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和工商银行总行合作的先河。
2006年--分别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内蒙古分行、中国银行内蒙古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分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签署了全面合作协议书,战略合作框架基本形成。
2007年--公司成立20周年。
2008年--开发了公司与银行业务合作的新模式。
2009年--更名为“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开启了公司服务于高端客户、构建专业金融理财机构的崭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