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什么是股权型信托
股权型信托是指信托收益以股息、红利和到期转让为信托收益的一种资金运用形派老仔式,信托公司利用信托资金对某项目进行股权投资。比较而言,信托公司承担的风险较大,一般要求采取相应措施来规避风险,包括绝对控股、分阶段持股等。
股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可以以信托财产形式存在。在股权信托中,假设受益人最终被确定为该公司的雇员或经营管理人员,则被称为经营者信托。
分为两大类,即股权管理信托和股权投资信托。
股权型信托:委托人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转让给受托人管理和处分。
股权投资信托:指委托人将其合法持尘汪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再由受托人利用信托资金投资公司股权,进行管理和处分。受托人以信托基金等方式投资的公司股权,其所有权自然登记于受托人名下,信托财产从初始资金形态转化为股权含颤形式。
信托公司的资金分为两类,一类是自有资金,一类是信托资金,信托公司以自有资金持股的公回司如果答上市是允许的,与一般法人股东没有区别,但信托公司以信托资金持股的公司是不允许上市的。
信托资金属于信托公司“吸储”资金,但照比银行,这笔资金的针对性更强,即吸收资金的时候,参与信托的投资者就已经知道资金用于何处,属于专项资金。那么信托资金持股,其实就是把各种股东合在一起,成为一个冠冕堂皇的法人股股东。这种行为,在证监会眼中,属于故意规避《公司法》规定的股份公司股东不超过200人限制的行为,股东超过200人,根据《证券法》就视为公开发行,公司开发行要取得证监会同意。
现实中,我们国家因为在上世纪90年代曾经进行过大规模的国有企业改造情况,股东人数超过200名的情况也算是遍布华夏了,曾经一度,很多公司通过信托手段规避股东不得超过200人的规定,在证监会很容易地发现之后,遂出台其内部规定,信托公司以信托资金持股的,与工会持股、委托代持视同一致,不允许上市!
除此之外,信托资金如果以自有资金持股,股东就是信托公司自身,那么就没有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