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贸易融资担保以及风险控制
贸易融资担保以及风险控制
贸易融资的知识大家知道多少?下面是我收集的有关贸易融资担保以及风险控制资讯,欢迎大家阅读与学习。
一 贸易融资担保概览
银行在向企业提供贸易融资时,一般需要企业缴纳保证金、提供抵押、质押、担保等。贸易融资担保的需求一般在企业与银行关系较新、授信额度不足、或不能提供银行认可的抵押、质押时出现。
目前国内企业较多采用的贸易融资方式有以下几种:
1、进口开证额度担保
企业在进口时向银行申请对外开出信用证,此信用证是对国外卖方提供的银行付款凭证。一经开出,银行即承担了向国外卖方付款的责任,如果企业在货物运到时不支付货款,银行即需代为支付货款。因此银行只有在确保能够从进口企业得到资金偿付时,才会对外开出信用证。一般情况下,银行要求企业缴纳开证保证金(开证额度的10%以上)、提供抵押、质押,为进一步降低风险,还要求企业提供第三方信用担保。
2、信用证打包贷款担保
企业出口时为解决生产资金短缺问题,以收到的国外买方开来的信用证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短缺贷款。企业使用贷款资金进行生产、备货、出口并向银行交单,由银行进行议付,银行将贷款从议付贷款中扣除。为控制风险,银行一般只提供信用证金额40%——80%比例的打包贷款,同时需要企业提供抵押、质押和担保。
3、承兑汇票担保
企业在从事国内贸易购买货物时,向银行申请开立承兑汇票(最长为6个月承兑汇票),此承兑汇票作为向卖方提供的银行付款凭证,卖方可将承兑汇票贴现或到期承兑以获得贷款。承兑汇票到期,企业须向银行支付此货款,企业不支付,则由银行代为支付。因此,类似进口开证,银行要确保企业有偿付能力,同时要求企业缴纳保证金(承兑汇票金额的10%——50%),提供抵押、质押或担保。
4、其他贸易融资担保品种
1)应收账款融资担保。企业将应收账款作为质押,由担保机构担保或直接向银行申请融资以支付贸易合同贷款。
2)仓单或库存货物质押融资担保。企业将仓单或库存货物作为质押,由担保机构担保或直接向银行申请融资以支付贸易合同贷款。
二 贸易融资担保的应考虑的因素
1、进口开证担保
企业的进口业务背景,资信状况,人员素质。
进口合同真实性,进口商品的市场状况,价格波动情况。
货物监管条件。
销售回款情况。
进口许可证问题等。
2、出口信用证打包贷款担保
企业的出口业务背景,资信状况,人员素质。
出口合同及信用证的真实性,国外买方业务背景及资信,国外开证银行的资信。
出口商品的市场状况,价格波动情况。
出口商品的原材料供应、生产、运输、仓储条件。
货物监管条件。
出口许可证问题等。
3、承兑汇票担保
企业的业务背景,资信情况,人员素质。
贸易合同真实性,商品的市场状况,价格波动情况。
货物监管条件。
销售回款情况。
4、其他贸易融资担保
1)应收账款融资担保。
企业的业务背景,资信状况,人员素质。
应收账款期限及销售业绩。
企业账目及商业记录。
2)仓单或库存货物质押担保。
企业的业务背景,资信状况,人员质素。
仓库的真实有效性,商品的市场状况,价格波动情况。
货物监管条件。
销售、回款情况。
从本质上来说,仓储融资就是一种利用货物或货权凭证作为质押或者抵押的融资,是银行以生产企业或贸易商采购和销售过程中持有的商品或生产原料为质押或者抵押标的,向其提供的短期融资,所以仓储融资业务要求银行有较高的风险监控能力和较高的操作技能。
融资银行对抵押货物的管理和控制非常重要,如融资企业(生产商或贸易商)不能在贷款期限内偿还贷款,银行就会在市场上拍卖或变卖质押、抵押的货物(简称“担保物”),以补偿贷款本金及利息。
仓储融资模型的风险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担保物的货权风险、担保物的监管风险,以及担保物的市场风险。
(一)关于担保物的产权风险
担保物的产权风险首先是担保物的合法性风险。例如,在仓单质押融资过程中,融资企业首先应确认在该担保物上不应附加其他的担保权利,以保证融资企业对融资货物完全的控制。
在既往的融资性贸易纠纷案件,特别是钢贸纠纷案件中,大量存在仓单重复质押的情况,这也成为相关案件处理中的难点。出现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因就在于,通常情况下,用于设定质押的担保物应当是权属清晰、不存在争议的货物;但由于大宗商品普遍存在难以特定化的特征,这就使得融资企业有可能串通仓储、物流企业,就同一批货物开出远超实际数量的仓单或其他物权凭证,并将其分别用于向不同银行或企业进行质押融资。而权利人(提供融资的金融机构或企业)在接受该项担保时,很难对用于质押的货物进行盘点并将其特定化。一旦融资企业出现资金风险,就会有多个权利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货权凭证主张权利。
(二)关于担保物的监管风险
在采用仓储质押监管的模型结构中,对质物的管理和控制是风险控制的核心。融资银行必须对质物在库期间其发生的.各种损失负责,因此对各种潜在的风险都要加以考虑,还包括对质物保的设施能否有效防止损坏、破坏、变质、自然安全等问题。由于银行一般不具有对实物货物的监管能力,就需要选择专业的第三方物流仓储公司进行合作,把对质押存货的管理外包给这些专业的公司,即质押管理者。物流仓储公司接受银行委托后拥有针对存货进行管理的权力,并向银行签发仓单确认货物的所有权属于银行,同时承诺它将保证质物的完好与安全,并严格按照银行的指令行事。质物的管理风险中包括了信用风险,融资客户的诚信度风险以及银行的操作风险。在仓储质押业务中,银行首先要对要求对融资企业信用、基本情况等进行调查。最大的银行操作风险是道德风险,即银行工作人员、仓库监管人员和融资客户所带来的风险,诸如银行工作人员与融资客户、仓库监管人员与融资客户串通作弊、仓库监管人员自盗、融资客户强行出库等,这些风险需要严密的监管体系以及各环节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来控制。第三方的物流仓储监管方需要保障质物不出现减少或灭失。为了更好地完成监管任务,融资银行要求第三方的物流监管公司都需要订立严密的监管制度,形成多级监管体系。
监管体系内应该是一个网状结构,相互监督,相互防范,这样就能有效地防止由于工作人员道德过失所带来的风险。与此同时,第三方物流仓储公司在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法律法规等各方面都要进行相关的培训考核。同时物流仓储公司还可采取一系列高科技手段加强监管,例如设立互联网监控,使融资银行相关的工作人员能随时登陆网络查询仓库内货物储存情况,也可在仓库内安装电子眼监控系统,使仓库各级管理人员实时监控货物的在库状态。在具体操作中,银行会对这些第三方物流仓储公司进行评估,选择具有相当实力与管理水平的专业物流仓储公司承担质物的监管责任。
(三)关于担保物的市场风险
由于仓储融资以货物本身为质(抵)押,银行就会面临质物的适销性风险以及价格风险等市场风险。仓储融资首要的是选好质物,充分掌握质物的变现能力。质物的种类要有一定的限制。一般选择适用广泛,易于处置,变现能力较强,质量稳定的品种,如黑色金属、有色金属、有关国计民生的战略储备物质等。仓储融资中所融资的大宗商品,通常包括原油、燃料油、化肥的下游的化工产品、煤炭、钢铁行业的上下游产品、有色金属的上下游产品、农产品(如大豆、玉米、棉花)、食用油等。银行在仓储融资中一般不接受变现能力差、市场前景不明、销售渠道狭窄、市场价格透明度不高、质量管理标准不规范的大宗商品。质物的市场风险中最重要的一个是价格风险。如该融资企业(生产商或贸易商)不能在贷款期限内偿还贷款,银行就会在市场上拍卖质物以补偿贷款本金及利息,如果质物价格下跌则可能造成质物价值不能弥补贷款的损失。对于质物的价格风险,银行主要通过收取保证金,以及对质物设定融资比率和规定的价格警戒线来控制。同时融资银行要求借款人对质物投保仓储或运输等其他相应的保险。
银行需要在仓储融资的整个过程中监控质物是否足值。在具体的操作中,银行可以采取库存和价格走势综合分析,用互联网搭建信息咨询平台,质物的价值核定以市场价为主,并且需要参照期货市场报价和现货交易发票价确定货值。当银行系统显示质物价格跌幅度较大导致质物价值跌破核定警戒线时,银行将会通知融资企业追加保证金,以确保质物货值达到融资的设置比例。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到,仓储融资的风险是多方面的还包括内部管理风险、运营风险、技术操作风险、市场风险、安全风险、法律风险和企业信用风险等。基于以上这些方面,银行要设定相关的风险规避结构。仓储融资相对于简单的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来说会更加复杂,需要了解客户的资金流、物流以及整个生产贸易的流程的综合信息,但只要建立严格、科学的风险评价方法、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流程,风险是能够得到合理控制的。
;『贰』 惊天大骗 | 连载1-上海电气:“贸易性融资”为何沦为精心骗局
事件背景
2021年8月5日晚间,上海电气发布公告表示,公司执行董事兼总裁黄瓯先生于2021年8月5日不幸逝世。此前的5月31日,上海电气曾发布公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上海电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通讯公司”,公司持有40%的股权)应收账款普遍逾期,存在大额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通讯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 86.72 亿元,账面存货余额为 22.30 亿元, 通讯公司在商业银行的借款余额为 12.52 亿 元,公司向通讯公司提供的股东借款金额合计为 77.66 亿元,均存在重大损失风险 。
公告显示:通讯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3 月 16 日,注册资本3 亿元(其中:公司出资 1.2 亿元,占通讯公司 40%的股权)。通讯公司除上海电气外,由上海星地通通信 科技 有限公司(持股28.5%)、鞍山盛华 科技 有限公司(持股8.5%)、北京富信丰源贸易有限公司持股(8.5%)、上海东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8.5%)、上海奈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等联合发起设立。
随后,据不完全统计,多家上市公司牵涉其中,纷纷发布“关于重大风险提示的公告”,所涉及业务均为“电子通信设备业务存在部分合同执行异常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国瑞 科技 、凯乐 科技 、中利集团等等,据不完全统计主要如下:
复盘上海电气通信涉及涉及的重大风险,均是以“贸易融资”名义编织的精心骗局。
贸易性融资基本过程
融资性贸易,是指参与贸易的各方主体在商品及服务的价值交换过程中,依托货权、应收帐款等财产权益,综合运用各种贸易手段和金融工具,实现短期融资或信用增持目的,增加贸易主体的现金流量。因此,融资性贸易本质上应基于真实的贸易关系,并通过在贸易各个环节中金融工具的运用,为促成贸易而进行融资,是“贸易+融资”的组合,并非简单的贸易行为或是单纯的融资服务。
简单而言,贸易性融资是出资方依托供应链中上下游的为融资方提供资金融通的一种方式,其示意图如下:
简略来看,交易过程如下:
一是架构搭建 :融资方设立由自己控制的两个公司A、B,其中A为设备制造的供应商。
二是预付方式采购原材料: 出资方向融资方控制的A公司(作为供应商)采购原材料,并支付90%预付款,实现向融资方融出资金的目的。剩余货款通常于交货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账期通常为90天至180天;
三是账期方式设备结算 :根据合同约定,出资方向融资方控制的B公司进行设备供应,10%预付、剩余货款根据供货周期进行结算,通常为180天-360天。设备供应后,融资方C 实质完成为出资方的还本付息。
贸易性融资的风险
贸易性融资本质是一方利用资金优势(或信贷低利率优势)向另一方提供融资的金融行为。贸易性融资的风险本质上仍是金融风险,即资金融入方的还本付息的能力,但由于贸易性融资中资金融出方,通常并不具备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的意识、能力,仅仅依靠交易结构的所谓闭环设计,是难以防范风险的。一旦,融资方不具备还款能力,提供一方面临将面临供应商上下游上的全部风险 。包括但不限于:
第一,向上游采购原来料,预付款已支付,供应商逾期不交货的风险 。一旦融资方不具备还款能力,出现跑路现象,在融资方已向其控制的供应商支付预付采购款的情况下,供应商逾期不交货,将支付导致融资方出现预付款损失的风险。以上海电气波及的上表中的“凯乐 科技 ”为例,其2020 年 5 月至 2020 年 9 月,与供应商新一代共签订了 29 份《产品购销合同》、1 份《补充协议》,合同约定:凯乐 科技 向新一代采购隧道式加密传输服务系统处理器、智能自组网数据通信模块、高速数据处理嵌入式系统三款产品; 其与新一代签订合同后一般情况下一周内预付不低于 30%的采购款,满 6 个月支付合同总价 65%货款 。到货时间为合同生效后 180 个日历日。凯乐 科技 披露, 新一代收到预付款合计人民币 11.51 亿元所对应的合同已逾期尚未交货。
第二,向上游采购原材料,出现的存货无法变现、存货减值的风险 。若出资方已向其供应商支付货款,并取得原材料,但由于供应链链条断裂,无法组织生产、销售导致出现存货无法变现、存货减值的风险。如上表中所列的汇鸿集团,因整个供应链条断裂,暂缓交付存货货值(扣除已收到的预付款)为1.77亿元。上述金额合计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3.28%;可能增加存货的金额(扣除已收到的预付款)为1.78亿元。
第三,向下游销售设备,出现的应收账款逾期风险 。一单融资方失去还款能力,已交付的设备将会出现大量的应收账款逾期。如上海电气通讯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 86.72 亿元。
第四,利用自身优势向外部融资,产生的融资风险 。贸易性融资业务中,部分资金融出方为扩大收益,利用自身信贷优势,向外部资金方进行借款开展业务,人为放大业务风险。如上海电气通讯公司在商业银行的借款余额为 12.52 亿元,上海电气还向通讯公司提供的股东借款金额合计为 77.66 亿元,均存在重大损失风险。
贸易性融资的规范
在2018年7月30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曾发布第37号令《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其中在购销管理方面 ,实施办法严禁中央企业开展融资性贸易业务或“空转”“走单”等虚假贸易业务。
2020年8月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市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上海市市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规定, 严禁上海市市属企国有企业开展融资性贸易业务或“空转”“走单”等虚假贸易业务。 可以有理由相信,上述相关参与方也是在了解该文的相关规定后,在清理/清点相关业务过程中,发生了风险(如若不然,有可能继续掩盖一段时间)。
上海电气复盘
复盘上海电气案例,几乎涉及了上述贸易融资的所有风险,而这些风险均指向隋田力和它的关联公司。
隋田力的名字,分别出现在7月29日和7月30日,深交所对*ST华讯和宏达新材的关注函中。深交所对*ST华讯的问题是:“我部(即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关注到上 海星地通为隋田力控股公司 。请核实除上述公司外,你公司自2015年以来是否与隋田力及其关联公司存在商业往来或关联关系,如存在,请列示并详细说明相关交易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形成原因、截至目前预付款项或应收账款余额、回款情况、回收风险等。”
在对宏达新材的关注函中,深交所披露了隋田力的部分信息: “我部关注到隋田力及其疑似关联公司拖欠多家上市公司合同款并导致经营风险,而上海星地通、江苏星地通通信 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星地通’)、深圳天通信息 科技 有限公司均为隋田力控股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天通’),隋田力长期供职于新一代专网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一代专网通信公司’) 。”
据上海海高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披露的信息,隋田力1998年11月至今,就职于上海星地通讯工程研究所,任所长;期间曾先后就就职于南京三宝通信技术实业有限公司、江苏省国信大江 科技 有限公司、新一代专网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宁波新一代专网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新一代广电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北京赛普工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星地通通信 科技 有限公司、江苏星地通通信 科技 有限公司、航天神禾 科技 (北京)有限公司等公司,并在上述公司中担任董事、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或董事长一职。2020年12月至今,就职于上海电气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任副董事长。
因为“专网通信”产品“涉密”,外界很难窥得隋田力这个“专网通信”生意的全貌,在诸多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中,产品和客户也多数隐去名字,以公司大客户来形容。比如在上海电气83亿财务黑洞案中的应收账款方,就有富申实业公司(以下简称“富申实业”)拖欠货款7.88亿元,富申实业的股东是上海市人民政府第五办公室,外界并不清楚第五办公室的职能。
根据2021年8月2日,海高通信发布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隋田力目前涉及案件,正在被公安机关侦查之中。另一实际控制人刘青,一并失联。虽部分案件信息略显神秘、在司法侦查完毕前难以窥探全貌, 但可以初步得出结论的是:确实部门上市公司落入了隋精心编织的贸易融资“骗局”中。在融资性贸易模式,一旦下游客户欠款,上游供应商逾期供货,上市公司便会形成如上风险提示的巨额坏账。 (备注:部分报道来自于经济观察报)
『叁』 贸易融资业务的主要风险
贸易融资业务是指服务于国际及国内经济贸易的短期资金融通业务,包括信用证(含国际及国内信用证)、托收、汇款、保理等业务项下的授信及融资(包括由此派生的远期结售汇项下授信)业务和本外币非融资类保函项下的授信。其中,信用证、托收、汇款项下授信及融资业务包括打包贷款、出口押汇、出口贴现、福费廷、风险参与、进口授信开证、进口押汇、提货担保,授信开立国内信用证及国内信用证议付等。风险包括:出口信用保险的除外责任风险,审单风险,资金风险,企业信用风险和银行资信的风险.
我国商业银行融资业务现状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融资业务操作管理较粗放,还没有完全建立各种融资业务的严格标准和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开展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以减免保证金开证、出口打包放款、进出口押汇等基本形式为主,而像国际保理等较复杂的业务所占比重较少,国际贸易融资业务量与市场提供的空间相比很不协调。因此我们必须借鉴国际贸易融资的经验教训,结合我国实际,分析融资风险的成因。
1.1 对贸易融资业务的重要性和风险认识不够
首先,商业银行的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对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缺乏了解,也无经验,对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风险性普遍认识较为肤浅,表现为两种倾向:一是错误地认为国际贸易融资不需要动用实际资金,只需出借单据或开出信用证就可以从客户赚取手续费和融资利息,是零风险业务,这直接导致20世纪90年代中期由于大量信用证垫款形成的银行不良资产;二是当出现问题后,又认为国际贸易融资风险很大,采取的措施又导致国际贸易融资授信比一般贷款难,审批时间长,制约了该业务的发展。
其次,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是本币业务,国际业务的比重相对较少,在机构、人才、客户方面均不占优势,以致大部分人以为与其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去发展国际贸易融资,还不如集中精力抓好本币业务。另外,对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在提高银行的盈利能力,优化信贷资产质量等方面的作用认识不足、认为贸易融资业务在整个信贷资产中的数量少,作用不大。
1.2 银行内部缺乏有效的防范管理体系,风险控制手段落后
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所涉及的风险有客户风险、国家风险、国外代理风险、国际市场风险和内部操作风险。这些风险的管理需要先进的技术手段将银行相关部门之间、分支行之间高效有机地联系在一起。而目前我国银行在外汇业务的处理程序方面较为落后,不同的分支行之间、不同的部门之间业务相互独立运行,缺少网络资源共享,缺乏统一的协调管理,以至无法达到共享资源、监控风险、相互制约的目的。如融资业务由国际业务部一个部门来承担信贷风险控制、业务操作风险控制和业务拓展。风险控制既显得乏力,又缺乏银行内部相互制约和风险专业控制,面对我国进出口企业普遍经营亏损,拥有大量不良银行债务的客观实现,银行的贸易融资潜伏着巨大的风险。
1.3 融资业务无序竞争破坏风险管理标准
我国开展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时间相对国外较短,市场尚不成熟,各种约束机制还不健全,随着商业银行国际结算业务竞争的日益激烈,各家银行业务形式又较为单一,为争取更大的市场份额,竞相以优惠的条件吸引客户,对企业客户的资信审查和要求也越来越低,放松了对贸易融资风险的控制,例如有的银行降低了开证保证金的收取比例;有的甚至采取授信开证,免收保证金;有的在保证金不足且担保或抵押手续不全的情况下对外开立远期信用证等等,这些做法破坏了风险管理的标准,加剧了银行贸易融资业务的风险。
1.4 营销队伍薄弱,缺乏复合型的高素质业务人员
国际结算业务专业性强,对业务人员的素质要求较高,但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在国际贸易融资方面人才匮乏,有限的人才资源也高度集中在管理层,同时,人才的知识结构单一。由于各家银行都是把国际业务当作独立的业务品种来经营,在机构设置上由国际业务部门负责国际结算和连带的贸易融资业务。这就造成相关从业人员只熟悉国际结算而缺乏财务核算和信贷管理等方面的业务知识,无法从财务资料和经营作风准确判断和掌握客户资信,对国际贸易融资的全过程的每一个环节没有充分的把握,降低了国际业务的产品功能和市场效果,对其风险也就缺乏了强有力的控制力度。
1.5 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法律环境不完善
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涉及到国际金融票据、货权、货物的抵押、质押、担保、信托等行为,要求法律上对各种行为的权利和责任有具体的法律界定,但是我国的金融立法明显滞后于业务的发展。有些国际贸易融资的常用术语和做法在我国的法律上还没有相应的规范。例如,押汇业务中银行对货物的单据与货物的权利如何,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债券关系如何,进口押汇中常用的信托收据是否有效,远期信用证业务中银行已经承兑的汇票是否可以由法院支付等。因此,这种不完善的法律环境,使我国的贸易融资业务的风险进一步增大。
2 我国商业银行拓展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对策
2.1 更新观念,提高对发展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认识
随着我国的进一步开放,国际贸易往来日益频繁,进出口总额将大幅提高,这必将为发展外汇业务尤其是贸易融资业务提供极大的市场空间。各级商业银行要更新观念,提高对发展外汇业务尤其是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认识。应从入世后面临的严峻挑战出发,以贸易融资业务为工具积极发展国际结算业务,要调整经营策略和工作思路,密切注重外资银行的动向。因此,商业银行要加强市场信息搜索,采取有利于推进国际结算业务发展的各种政策措施。
2.2 调整机构设置,实行审贷分离原则,执行授信额度管理
为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银行有必要对内部机构进行调整,重新设计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运作模式,将审贷模式进行剥离,实行授信额度管理,达到既有效控制风险又积极服务客户的目的。①应明确贸易融资属于信贷业务,必须纳入全行信贷管理。由信贷部对贸易融资客户进行资信评估,据此初步确立客户信誉额度。通过建立审贷分离制度,将信贷风险和国际结算风险由信贷部、信贷审批委员会和国际业务部负责,最终达到在统一综合授信管理体系下的审贷分离,风险专项控制,从而采取不同的措施,控制物权,达到防范和控制风险的目的。②授信额度应把握以下几点:一是授信额度要控制远期信用证的比例,期限越长,风险越大;二是控制信用证全额免保比例,通过交纳一定的保证金来加强对客户业务的约束和控制;三是建立考核期;四是实行总授信额度下的分向授信额度的管理;五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跟踪基本客户的进出口授信额度,加强部门内部的协调和配合。风险特性
! Y9 a) ^, y# C 1、业务特点和风险特性 6 U5 O+ p( C+ Z9 o% A
由于绝大多数产品在充当支付手段的同时具有授信或融资职能,兼具中间业务和资产业务特点。与银团贷款、项目融资等贷款业务相比,在产品特点、风险特性和风险识别标准等方面存在差异,对授信风险的控制不仅需要审查客户的资信,在实务中更强调对第一还款来源(产品的自偿性决定)的风险控制,而且在很大程度上依靠把握具体贸易背景、控制操作性风险来实现,同时面临操作和授信双重风险。! t \# G! Y ?% U8 c
另一方面,国际上有一系列规则与惯例,为银行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业务提供了广为接受且相对独立的准则,操作风险相对较低且可控性强。结算授信和贸易融资虽然涉及客户信用风险,但其专项用于特定的贸易活动,期限短,而且通常有应收账款或货权做为还款来源或保障,从整体上看属于“自偿性”强的低风险业务。. r- t1 x- F9 ?+ ?
% r" S" _/ k3 M/ F6 A. n0 i: _3 H 2、Basel银行监管委员会对表外业务的风险度(风险的相对程度)的划分; ?* ^# P# G4 h- |$ d! ^( ?* Y
全险:指该工具是一种信贷的直接替代品,其信用风险与同一交易对手的表内风险相同。
" Q5 Y8 ^( F- r9 N7 h 中险:指信用风险较高,但其他条件较佳,因而尚未达到全险。跟单信用证:期限短、抵押品能够提供部分保障、相对优良的清偿状况,在操作时可以将它归入中险类。保函、赔偿和履约保函原则上与担保基本相似,其信用风险完全在于第三者(银行客户)的履约能力。但它们通常并非信贷的直接替代品,它们支持的并不是现存的金融债务,而是客户履行其正常商业义务的能力,而且它们有时是与特定合同相挂钩的。这种业务总的说来并不会给银行带来重大的损失,因而可以被归入中险类。. `% x3 W# Z; q: j7 b3 `2 A5 E
然而,一些保函和赔偿具有担保的特性,因而应被视为信贷替代品(全险)。
- ~9 H+ a' {7 C* L6 ^% y* _8 n低险:信用风险较小,但不可忽视。
( ^1 w6 t+ a9 a# H8 k9 @' q0 J3 Q6 d# G0 |# |% ^8 S
3、Basel协议中对上述业务的风险分类、权重计算标准0 r0 B3 D' y$ u' w4 c+ B! R: M4 B
& u$ j! w" R& N1 L1 Z+ { 项 目 信用转换系数7 D4 @9 ~) A3 `# V' G2 A
等同于贷款的授信业务 100%9 a3 u p5 j! b7 [, ^9 N- D+ T" x
与某些交易相关的或有负债 50%' J x% c9 t& E
与贸易相关的短期或有负债 20%
6 u2 E/ I3 G1 L3 P/ `承诺
8 d1 _5 c# M1 d 原始期限不足1年的承诺0%+ ~0 g4 g0 z* i/ l* d
原始期限超过1年但可随时无条件撤销的承诺0%
' g" e# J+ `$ W! c( @1 ^3 V0 C& { 其他承诺 50%
B. \- t! K4 P z( Y A. h. a信用风险仍在银行的资产销售与购买协议 100%
. H5 h9 ^1 {7 ~3 z) o5 R* f$ B9 {
上述表外项目中:9 X6 ^" G5 g, D+ ]
等同于贷款的授信业务,包括一般负债担保、远期票据承兑和具有承兑性质的背书。
( ?1 g, x; E! C! f8 `* O% \与某些交易相关的或有负债,包括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保函、预留金保函等。
# H5 E. W4 o$ J- U% l与贸易相关的短期或有负债,主要指有优先索偿权的装运货物作抵押的跟单信用证。4 t- i8 E: R% ]! W
承诺中原始期限不足1年或可随时无条件撤销的承诺,包括商业银行的授信意向。/ E6 Y s9 A, M" B
信用风险仍在银行的资产销售与购买协议,包括资产回购协议和有追索权的资产销售。
N+ f Z* I: h4 e" K: ^$ E6 g1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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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业银行融资业务现状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融资业务操作管理较粗放,还没有完全建立各种融资业务的严格标准和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开展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以减免保证金开证、出口打包放款、进出口押汇等基本形式为主,而像国际保理等较复杂的业务所占比重较少,国际贸易融资业务量与市场提供的空间相比很不协调。因此我们必须借鉴国际贸易融资的经验教训,结合我国实际,分析融资风险的成因。
1.1 对贸易融资业务的重要性和风险认识不够
首先,商业银行的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对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缺乏了解,也无经验,对国际
『肆』 请问商业银行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汇率风险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商业银行汇率风险产生的直接原因是汇率的波动导致银行持有外汇头寸的价值发生变化,而汇率的变动又取决于外汇市场的供求状况。各国国内的政治、经济因素是引起外汇市场供求变化,从而造成汇率变动的最根本原因。 具体而言,影响汇率变动的因素主要包括国际收支、通货膨胀率、利率变动、汇率政策、市场预期以及冲击等。持有外币资产负债和进行外汇交易是银行外汇风险产生的两个来源。向进出口业务提供融资服务使得银行持有外币资产和负债,这是汇率风险产生的基础。随着各经济体之间的国际间经济交往和贸易往来的迅速发展,主要从事外币融资业务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 构持有越来越多的外币资产负债。其次,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外汇交易日益成为一个主要的交易品种。银行出于获利的目的,也积极参与外汇交易业 务,成为外汇市场的主要参与者。无论是出于外币媒介还是外汇交易的目的, 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中均产生了一个外汇头寸,当汇率变化时,该外汇头寸的 价值发生相应的变化,造成银行收益的不确定性,包括潜在的损失和潜在的 收益两个方面,均表现为汇率风险。 综合比较来看,汇率风险产生的原因是汇率的波动导致银行持有外汇头寸的价值发生变化,当汇率变动与预期趋势相反时,很可能导致银行持有外 汇头寸的价值减少。
『伍』 贸易融资产品贸易背景真实性关键风险点有哪些
1、合同的真实性。对贸易合同的审核,主要从合同本身的真伪辨别;要素是否齐全回;是否具有法答律效力;合同金额与企业规模是否具有合理性等方面。
2、发票的真实性。应及时收集企业的增值税发票,并查看购销双方、金额及用途是否一致;查验发票的真伪
3、往来款项的真实性。企业在银行开立的结算账户使用是否正常,是否有一定的资金结算业务往来。
4、看企业是否按照购销合同的数量和金额如期购进,有无套取资金和抵押贷款的情况,产品销售市场如何,销售货款是否按计划转存。与企业提供的会计报表是否相符。
『陆』 铻嶈祫鎬ц锤鏄撴槸浠涔堟剰鎬濓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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