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融资吗
经济合作社应该可以,具体操作跟法律和地方政府规定有关。一般生产性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不行。合作属社是在成立初期向农民收取一定资金作为入股用于发展合作社生产和业务,不可以当做融资手段。且按照现在管理规范要求,农业部门往往会对合作社资金以及经营活动进行审查。如果有关系,有办法合理解释资金来源和用途,合作社人又不多,可以秘密进行;一旦人多的话,万一以后挣钱肯定会有人眼红,到时候举报你非法融资就够你受的了,所以走合作社融资这条路风险比较大
Ⅱ 农民专业合作社如何开展信用合作
什么是信用合作所谓合作社融资,包括合作社法人融资和合作社社员融资两类情况。合作社法人融资,一般指合作社法人通过股权、债权、赊欠等形式,向合作社社员、银行和其他合作社外部主体进行法人融资;在此情形中,合作社无疑是一个资金的需求者。而合作社社员融资,一般指合作社社员通过借款、银行信贷、赊欠等形式,向合作社法人、外部主体(如银行、信用社等)或其他合作社社员,进行个人融资;在此情形中,社员是一个资金的需求者,合作社则可能是一个资金的供给者。显然,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资金互助是社员融资的形式之一,是合作社在专业合作的基础上内部成员之间进行的信用合作活动或行为。如何开展信用合作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允许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第一次给了农民发展金融的自主权,这是一个重大突破。在现实中,这一般表现为两大类情况,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二是发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实际上,这些年来这两大类情况在全国各地都有所实践。在第一大类情况中,主要是“专业合作+资金合作”的形式,即农民专业合作社并不主要经营信贷活动,只是将合作社的闲置资本(资金)、社员的闲置资金聚集......(本文共计2页) [继续阅读本文]
Ⅲ 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应由哪个部门管理
您好!
去年月,邯郸伟光蔬菜种植合作社非法集资大案告破,主要犯罪嫌疑人高某某和其妻郭某某及另外36名骨干全部被警方抓获。
这家合作社自2010年底开始,以河北伟光集团、邯郸县伟光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武安市伟光林果种植专业合作社、永年县伟光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等名义,以投资农场、蔬菜大棚基地、煤场、汽车运输队为借口,非法吸收存款达2.3亿元,涉及邯郸市邯郸县、丛台区、复兴区、邯山区等16个县(市)、区,集资群众超过1万人。
河南、江苏等省份,均出现过此类案例。在以投资担保类业务闻名全国的河南省伊川县,经济观察报记者在该县江左镇上,看到7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其营业网点的招牌上,无一不是挂着外圆内方的铜钱标志。每当有访客到来,坐在茶具旁饮茶的工作人员都会赶紧迎上,亲切地问,“存钱还是借钱?”
这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模式大体一致:利用合作社作为主体,按照入股、分红等形式,以高于银行利息和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等手段,吸收社员存款。
“目前这些涉嫌非法集资的合作社其实都是借尸还魂。”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教授党国英说,过去,这种活跃在农村的非法集资组织叫农村合作基金会,在朱镕基担任国务院总理时,国家曾对这类基金会进行过专项打击,几乎全部被取缔。
2007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赋予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市场主体地位,规范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行为、产权关系、盈余分配等基本制度。“不过,合作社规模总体较小,内部制度不健全、运行不规范等问题依旧存在。这其中,融资问题一直是制约其发展的主要瓶颈。”中国农业银行旗下《农村金融杂志》曾刊文阐释,由于农业生产本身具有较大的系统风险,加上合作社成立条件较为宽松,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对这类市场主体认可度较低,因此对其放贷都持谨慎态度。
在这种情况下,农村资金互助社成为银监会重点引导的发展方向。
目前,中国的农村资金互助组织主要有三种形式:第一种是经银监会批准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农村资金互助社;第二种由财政部和国务院扶贫办在国家级或省级贫困县开展的贫困资金互助项目;第三种是由地方政府批准或者是默许的,农民自发或者地区自发组织的合作社。诸如三地合作社、邯郸伟光蔬菜种植合作社等均属第三种。
“前两种情况比较好,第三种形式容易出现非法集资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教授杜晓山认为,之所以出现如是差别,与监管不无关系,“前两者分别由银监部门或扶贫部门监管,第三种在被地方政府批准之后,很少被监管,甚至根本没人管。”
截至2013年年底,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共有98万家,入社农户7400万家,占中国总农户1/4左右。“不管工商局、农委农业局,还是银监部门,都不愿负起监管责任。”党国英分析,面对数量如此庞大的合作社,不管是哪个部门,都没有足够的人手实现监管范围全覆盖,“就像三地合作社,目前既然已经造成这么大的危害,早查处当然比现在查处要好。但它搞了这么多年,监管一直跟不上,症结就是在这儿。”
不乏专家呼吁,国家或省级层面应出台管理性文件,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明确登记机关、业务主管部门、业务监管部门及其监管职责,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体系。
党国英认为,就目前相关部门的监管力量来说,这是不现实的,“更有效的办法还是像国外那样,在各省市发展一批质量高、规模大的合作社,这样一来更利于监管。”
在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多达近百万家的当下,对其进行整合绝非易事。根本的解决办法,在于突破合作社的融资瓶颈。
对此,中国农业银行旗下《农村金融杂志》撰文指出,各级政府除加大对合作社的资金扶持之外,应在合作社对内融资方面进行法律界定,确认管理主体和管理规范。对外融资方面,政府与金融机构积极协调,建立合作社信用评级系统,对小额贷款通过农户信用贷款的联保机制给予满足。对于大额资金需求,可组建政策性农信担保公司为合作社提供信用担保服务,帮忙金融部门建立风险防范屏障。
Ⅳ 合作社融资需求情况表中融资规模应该怎么填
什么是融资规模?
融资规模是指一定时期投资主体筹集资金的总额,通常以货币形态表示。
2融资规模如何确定?
融资规模的确定,首先是根据企业经营与投资的实际需要确定融资的总规模,然后核算投资主体自有资金的数额,融资总规模与自有资金的差额即为应筹措的企业外部资金的数额。
3把握企业融资规模的方法
由于企业融资需要付出成本,因此企业在筹集资金时.首先要确定企业的融资规模。筹资过多,或者可能造成资金闲置浪费,增加融资成本:或者可能导致企业负债过多,使其无法承受,偿还困难,增加经营风险。而如果企业筹资不足,则又会影响企业融资计划及其他业务的正常开展。因此.企业在进行融资决策之初,要根据企业对资金的需要、企业自身的实际条件以及融资的难易程度和成本情况,量力而行来确定企业合理的融资规模。在实际操作中,企业确定筹资规模一般可使用经验法和财务分析法。
企业在确定融资规模时,首先要根据企业内部融资与外部融资的不同性质。优先考虑企业自有资金.然后再考虑外部融资。二者之间的差额即为应从外部融资的数额。此外,企业融资数额多少,通常要考虑企业自身规模的大小、实力强弱,以及企业处于哪一个发展阶段,再结合不同融资方式的特点.来选择适合本企业发展的融资方式。
比如,对于不同规模的企业要进行融资,一般来说,已获得较大发展、具有相当规模和实力的股份制企业,可考虑在主权市场发行股票融资;属于高科技行业的中小企业可考虑到创业板市场发行股票融资;一些不符合上市条件的企业则可考虑银行贷款融资。
再如,对初创期的小企业,可选择银行融资;如果是高科技型的小企业,可考虑风险投资基金融资;如果企业已发展到相当规模时,可发行债券融资,也可考虑通过并购重组进行企业战略融资。
财务分析法是指通过对企业财务报表的分析.判断企业的财务状况与经营管理状况,从而确定合理的筹资规模。由于这种方法比较复杂,需要有较高的分析技能,因而一般在筹资决策过程中存在许多不确定性因素的情况下运用。使用该种方法确定筹资规模,一般要求企业公开财务报表,以便资金供应者能根据报表确定提供给企业的资金额,而企业本身也必须通过报表分析确定可以筹集到多少自有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