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信托公司可以开展的业务有哪些
信托公司业务范围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受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委托人委托信托公司管理、运用和处置其无法或无法亲自管理的资金和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约的资金。资金信托包括单一资金信托和集体资金信托。单一资金信托是指信托公司受理;集体资金信托的单一客户委托、管理和使用的资金信托业务是指信托公司接受庆罩两个以上(含两个)客户的委托共同使用和管理资金信托的信托业务。
2.受托经营财产信托业务。包括动产、不动产和其他财产的信托业务即委托人委托信托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管理、使用和处分自己的动产、不动产、著作权、知识产权及其他财产和财产权利的业务。信托财产还应当包括因信托财产的管理、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不得作为信托财产。
3.投资基金业务受委托经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所允许的并作为基告租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
4.经营企业资产重组、并购、项目融资、企业融资、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
5.经国务院相关部门批准委托在证券经营承销业务。
6.代理保管和保险箱业务。
7.办理中介、信用调查和咨询业务。
8.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9.信托公司可以开展对外担保业务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50%。
10.信托公司的同业拆借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20%。
11.信托公司可以根据誉友闹市场需要、信托目的、信托财产种类等设置不同的信托财产管理方式设立信托业务品种。
12.信托公司经营外汇信托业务应当遵守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有关规定外汇管理部门检查监督。
法律依据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信托公司可以申请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本外币业务:
(一)资金信托;
(二)动产信托;
(三)不动产信托;
(四)有价证券信托;
(五)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
(六)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
(七)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
(八)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
(九)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
(十)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二十四条信托公司管理运用或者处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维护受益人的最大利益。
B. 信托公司怎么赚钱
信托公司是在中国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根据《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规定设立的主要经营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信托业务是指信托投资公司以收取报酬为目的,以受托人身份接受信托和处理信托事务的经营行为。信托业务的关系人有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三个方面。
那么,信托公司是如何盈利的,信托公司发行某个投资项目,比如房地产信托,投资搜冲者与信托公司签订合同,资金投入,信托公司募集到足够的资金后,便会拿帆漏茄这部分资金投资到房地产领域。在此信托项目运营的过程中,信托公司会向投资者时时披露信托事务报告。
待信托项目到期后,信托公司会将获得收入态察,扣除一些必要的经营费用后,剩下的收入分配给投资者。也就是说,信托公司的盈利方式是通过与双方协商的回报率之间的差额实现的。这个差额实质也包含了一定的管理费、销售费用、印花税等。
C. 信托业的经营方略
1、要重塑信托业的形象,注重品牌效应,突出自身比较优势,实施特色战略,获得崇高信誉,实现规模经营。
特色也即要塑造自己的企业个性与风格,要与其他同类公司存同求异,在优势方面重点突破。要明确发展战略,制定业务发展规划,优化内部组织结构,建立起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充分运用信托机制,优化社会资源配置,满足日益强劲的充满个性化特色的金融需求。以市场为依托,以创新为动力,开发信托业务新品种,捕捉信托制度孕育的无限商机。
2、在加入WTO的大变革中,要积极推行国际化战略,加快融入国际金融市场。
要推进机构的国际化和信托业务的国际化,要积极与国际金融机构建立战略联盟,让他们参股或成立合资的信托机构,或合作开展信托业务,其立足点以国内为主,时机成熟时走出国门,开拓国际市场。
在经营管理上要尽快与国际接轨,进行制度创新,尽快建立符合中国特色的信托模式,要加紧培养和吸纳高素质的国际经济、金融等专业人才,严格执行国际惯例,在境外,首先在香港、纽约等国际金融中心设立业务机构,健全国际业务网络,拓展国际业务领域。要扩大经营规模,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国际竞争力,更要注重国际业务的多边化发展,走出去,实现信托业的跨国经营。
3、加强与其他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
这种合作并将是金融混业的前奏。要想大规模销售信托品种,尤其是销售个人信托品种,利用银行或证券信托业的网点代理销售是最好的,不仅销售范围大、销售成本低,而且体现了信托业方便客户、服务客户的思想。信托和保险结合的空间也极其广阔,当前可以研究为信托业务提供收益保险,把信托不能承诺的收益改由保险信托业以保险的形式向投资者承诺。这样不仅可以开发新的业务品种,而且能够避开“信托投资公司不能承诺回报”的约束。
4、将实业投资领域作为信托业的重要业务领域。
管理产业基金或创业基金,接受各种以实业投资为方向的专业资金信托,是信托业树立信托品牌、提高信托市场占有率的捷径,也是与实业经济的最佳结合点。同时信托业应积极参与基础建设和政府重点建设,提供各种形式的项目融资,通过发行信托收益凭证,如发行高速公路收费权收益凭证、电力等公用事业收益凭证等拓展业务空间。由于基础建设具有收益稳定的特点,对追求长期收益稳定的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有相当的吸引力。
5、促进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深度融合。
针对我国转轨经济的特殊要求,支持企业改制,大力开展信托投资业务。发挥资本连接的纽带作用,促进产业资本的扩张;优化资源配置,盘活不良资产;提供财务管理服务,进一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协调劳资关系,提供各种职工信托服务,促进职工企业归属感,在更高层次上激励职工的劳动积极性。立足于结构调整,寻找那些在未来的调整中将成为主导因素的企业、项目或产品,通过为他们提供全方位服务, 可以为企业融资提供担保,在企业治理结构上提供解决方案等等,帮助其提升价值而收益,即努力成为行业整合的战略投资者。
6、针对我国金融业发展滞后的现实,大力开展特色理财服务。
运用信贷、拆借、项目投资等多种途径对资产进行组合管理,能够产生组合投资、规避风险、保值增值等多重效果,这是其他类型金融机构所不能比的。开展形式多样的特色信托,如证券信托、债券、信托、产业投资信托,引导个人和企业闲置资金转化为投资,通过收益和风险的合理组合,开发针对不同层次的特色理财服务,必然具有广阔的市场潜力。
7、开发北京市场,善用奥运商机。
利用北京将在2008年举办奥运会的契机,在城市基础设施、公益设施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采用资金信托、公益信托等方式提供金融服务;此外凭借北京高新技术发展的区域优势,在高新技术领域的风险投资、激励机制的实现等方面提供金融信托服务。
8、积极进行业务创新,构筑高效的业务支持系统。
(1)以资金信托为重点,在稳定发展现有委托存贷款业务基础上,重点开拓证券投资信托和个人信托业务。
(2)在扩大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同时,积极筹组产业投资基金,探索国有股的收购和重组工作。
(3)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研究和设计国有股减持方案和社保基金管理方案,寻找国外金融机构共同拓展中国养老金管理市场。
(4)受托开展债权清理和企业股权托管业务,同时开展财务顾问、管理咨询等业务。在业务创新的同时,还必须进行与之相适应的体制创新、制度创新、机制创新、组织创新和经营理念创新等一系列配套的创新,使业务创新得到保障和支持。培育一支稳定的、高素质的经营管理团队;实行优良的激励机制与作业机制;建立广泛的社会资源与业务管道。
经营管理者深层次策划,实行基本战略,并主动推进结构性、系统化的改革,自觉完善制度,优化管理,促进整个目标及过程的深入推进与展开,这便是战略经营管理的优化效应。努力增强信托业的经济实力,扩大社会影响力,提高知名度,树立美誉度,增殖无形资产,乃信托业战略实施之大计。战略思维,理性决策,果敢实践,信托业必将在“战略制胜”的知识经济时代中迎来新的辉煌。
D. 信托公司具体业务有哪些呢
根据中国银监会颁布的各项业务监管指引,公司可以开展的信托业务包括:
1、银信合作类信托业务(优势业务):
依托大股东的资源优势,公司发行单一或集合类信托产品,与银行理财产品对接,投资于信贷资产、银行票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股申购等具有稳健回报的资产,为银行盘活存量资产、发展中间业务、挖掘客户需求提供有效的途径,同时满足客户多样化的融资安排。
2、基础设施类信托业务:
利用贷款、股权投资等方式,将信托资金运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政府重大工程项目(如城市集中供水、供热、供气以及高等级公路、桥梁、机场、道路等项目),为基础设施项目搭建融资平台,为委托人获取稳健的投资收益。
3、房地产类信托业务:
利用贷款、投资、租金收益权买卖、融资租赁等金融工具为房地产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与金融服务。特别关注拥有收益型物业的房地产企业,积极探索房地产投资信托,为委托人提供投资房地产的专业理财途径,分享房地产行业利润。
4、证券投资类信托业务:
筛选优秀的证券投资管理公司进行合作,为委托人提供专业的证券投资理财服务,获得证券投资收益。该类信托产品分为两种:一种是针对追求稳定收益的投资者,公司将信托资金投向股票一级市场、包括新股申购、定向增发、拟上市公司股权投资等;另一种是针对追求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者,公司通过与具有较高市场运作能力的私募基金或资产管理公司合作,通过结构化设计,将公众投资者作为优先受益人、而合作方作为劣后受益人,将信托资金主要投向股票二级市场,进行股票投资。
5、中小企业发展类信托业务:
公司与地方财政部门合作,联手一定实力的担保公司,专门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而设计推出的信托计划。入选中小企业由财政部门、信托公司、担保公司共同确定,根据遴选企业数量与用款额度确定信托规模,财政部门将认购其中一部分,一方面是对该项目增信,另一方面此部分信托收益直接作为信托费用,间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其余部分由信托公司募集,并采用贷款方式分户投放。所有贷款均由担保公司全额担保。
6、私人股权投资(pe)类信托业务:
是指信托公司将信托计划项下资金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上市公司限售流通股或中国银监会批准可以投资的其他股权的信托业务,为信托计划委托人谋取超额的投资收益。
7、资产证券化信托业务:
是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现金流的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对资产中风险与收益要素进行分离与重组,进而转换成为在金融市场上可以出售的流通的证券启皮的过程。这里握旁局的资产包括银行信贷资产、企业动产和不动产。
8、财务顾问业务:
指公司凭借专业知识、行业经验、人力段让及金融资源,向客户提供咨询、分析、方案设计等专业化、增值性的综合性投资银行业务。财务顾问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常年财务顾问、收购兼并顾问、企业重组顾问、战略规划顾问、融资顾问等。
9、债券承销业务:
是指公司承销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和企业债券的中介业务。承销的债券主要面向信托客户和机构投资者销售。公司提供企业债券融资信息咨询和策划、企业债券发行方案的设计和发行承销并兑付等方面的服务。公司已参与了近十家企业债券的承销工作,具备企业债券副主承销商资格,领先于其他信托公司。
10、其他信托业务:
除上述业务品种外,公司还可以从事公益信托业务、公司委托理财业务、融资租赁业务、股权代持业务等。
E. 什么是信托信托有什么特点
1、贷款信托类
这种类型的信托产品,是数量最多的一种,贷款信托是指通过信托方式吸收资金用来发放贷款的信托方式。贷款作为一种传统业务,业务流程相对简单,风险控制方法比较成熟,所以信托公司在展业初期,选择这种方式进入市场、树立公司品牌也就顺理成章了。
信托产品的投资种类
2、权益信托类
这一类型的信托产品,是通过对能带来现金流的权益设置信托的方式来筹集资金,其突出优点就是实现了公司无形资产的变现,从而加快了权益拥有公司资金的周转,实现了不同成长性资产的置换,有利于公司把握有利的投资机会,迅速介入,实现公司价值的最大化。
3、融资租赁信托
信托公司以设立信托计划的方式募集信托资金,将其运用于融资租赁业务,通过严格专业化、流程化的管理,通过定期收取租金,实现信托收益,为社会投资人提供安全、稳定回报的理财回报。
4、不动产信托
土地与地上或地下的各种建筑设施统称为不动产。现行一般投入房地产开发类企业较多。
信托产品的特点
1、安全性高
信托项目都要尽职调查,信息披露客观公正,风险管理方式明确清晰,还要银监会审批才可以发行,信托项目的运作需要受《信托法》的约束,因此整体安全性比较高,自2001年《信托法》成立以来,信托的投资者都能按约收获本息。
2、收益较高
前面几年经济形势较好的时候,信托的投资者基本能够收获11%以上的年化收益,即使在近几年经济状况不是非常好的情况下,2013年集合信托收益率也都普遍在8.5%-11.5%期间,收益率还是很高的,毕竟很多实体经济的年化收益还不到9%。
3、门槛较高
信托的门槛较高,分100万/300万两个档次,300万可以自由选择产品,但是100万的银监会规定只能有50个名额。
4、 财产独立
信托财产受法律保护,信托一经成立,信托财产即从委托人、受托人、收益人的财产中分离出来,具有独立性成为独立运作的财产。信托财产不能被清算、偿债和破产等。这是信托产品非常大的优势。
5、投资方式灵活
信托可以横跨货币、资本和实业市三大领域,可以股权、贷款等多种形式灵活运作,这是其他金融机构不能比拟的。信托制度上的优势也是其这几年迅速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很多项目方为了更快速的获取资金,也愿意较高成本走信托管道的融资。
6、费用较低
一般无认购费,相关管理费、税费在收益分配前扣除,不影响预期收益。
F. 信托的四大业务是什么
信托四大业务:
一、房地产信托。目前政府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思路建立在长效机制上:完善保障房机制、提出房产税立法、针对不同城市分类调控、增加中小套商品房和共有产权住房、改革工业用地、提高农地增值收益等。
二、基础产业信托。基础产业类信托,是指资金投资于基础产业领域的信托,基础产业包括基础工业和基础设施两部分。因基础设施类项目要远远多过基础工业类项目,因此基础产业类信托又被叫作基础设施建设类信托,简称“基建信托”。
三、工商企业信托。工商企业类信托,是指资金投资于工商企业的信托。工商企姿基业指生产工业产品(商品)的一般性生产型企业,提供产品(商品)流通服务的商业、贸易企业等。工商企业信托的资金用途通常为补充企业的流动资金需求,其发行规模与我国的宏观经济形势密切相关。
四、金融市场信托金融市场类信伏册滚托,是指资金投资于金融领域的信托,具体又分为投向证券市场、金融机构及金融产品等细类。金融市场类信托与金融市场动态息息相关。
信托业务亦称“信托贸易”。代客户买卖并收取一定手续费的业务活动。如寄售商店、贸易货栈、商业企业附设的信托服务部受托代购、代销、代运或组织买卖双方成交等业务。代理业务的手续费收入是信托业务的基本收入。代理业务的手续费,是根据提供设施多少、代购代销商品数量、金额和劳务繁简的一定比例确定的。手续费收入的会计核算可设置“手续费收入”帐户,或在“其他收入”帐户下设置手续费收入明细帐户,同时建立备查簿记载不同业务手续费收入的情况。以“代购”、“代销”为主的信托企业,手续费收入应列入“营业收入”帐户内。信托企业与其他商业服务业企业一样,在业务活动中,也要发生一些业务支出。业务收入与业务支出之差,即为信托业务收支净额或利润 (亏损)。
法律依据
《信托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信托登记公司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以及信托文件约定的信托登记信息保密要求,设置不同级别的查询权限:
(一)委托人、受益人仅可以查询与其权利、义务直接相关且不违背信托文件约定的信托登记信息。当委托人、受益人出现民事行为能力丧失等情形时,信托财产法定继承人或者承继人等利害关系人,仅可以凭具有法缺余律效力的证明文件申请查询与其权利、义务直接相关的信托登记信息。
(二)信托机构仅可以查询与其自身业务直接相关的信托登记信息。
(三)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其他有权机关仅可以在法定职责范围内,依法查询相关信托登记信息。
向信托登记公司申请信托登记信息查询的,应当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授权文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并书面说明查询目的。
除法律明确规定或者授权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查询受益人的个人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