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么是代客理财业务
就是帮亲戚朋友炒股票、投资股票,共同承担盈亏,对于操盘手一定是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对于金主一定要擦亮眼睛,选择对人,毕竟大家赚钱都不容易,要谨慎。希望采纳。
Ⅱ 什么公司可以代客理财
问题一:注册代客理财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你好
你需要有授权
而理财人需要
1、资金来源必须合法合规
2、提供个人真实资料 3、资金如果是夫妻双方共有或多方共有,必须争财产共有人同意
4、在进行资金配对前必须提前预约
5、在因各种原因要抽回自我资金时必须提前三天申请。
问题二:投资管理公司可以代客理财吗 不可以 如果没时间做股票 可以选择基金 信托之类的 如果是怕看不准 可以选着一个服务好的证券公司 会给你提供相关服务 获得收益
问题三:怎样的人可以代客理财? 通俗地说,就是专业的理财机构或个人为客户提供理财服务,并收取酬金。 酬金包括:基本费+盈利提成,也有不收取基本费用(也成为管理费,一般按年收取,费用率从1%-5%不等)的或只收取管理费不收取盈利提成的。 这里的盈利提成指的是受托人对委托人资产增值的部分按一定的比例收取的提成。比如30%等等。 注意钉项一:目前市场上众多打着“代客理财”旗号经营的机构或个人,有些并不具备代客理财的资格。在确定要将资金交给对方运作之前,最好确认对方的资质,如公司营业执照(公司)或者证券/保险/期货从业资格证书或专科考试成绩合格证书(个人)。 注意事项二:法律规定,证券公司(如东方证券)、咨询公司(如益邦投资)不能和客户约定分成,也不能承诺保底收益。因此如果遇到这类情况,可以断定是骗子公司或者该公司违规操作,可向当地监管机构投诉。 注意事项三:牢记“股/期/汇市有风险,入市须谨慎”的原则,除了银行和保险公司的理财产品有保底承诺以外,金融市场的风险无处不在。在认准理财机构(如私募基金)或个人(有从业资质的个人)之前,务必与其进行详细的沟通,在充分了解其投资方向、投资风格、可能存在的收益/风险比后再做决定。 注意事项四:市场上存在着大量代客理财的机构或个人,其中有真的可以信赖的,也有一些借用这一方式进行违规操作及诈骗的,请投资者擦亮双眼。不要被“天天涨停,有内幕消息,短期获利多少的敏感词汇诱惑。
问题四:代客理财的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一:目前市场上众多打着“代客理财”旗号经营的机构或个人,有些并不具备代客理财的资格。在确定要将资金交给对方运作之前,最好确认对方的资质,如公司营业执照(公司)或者证券/保险/期货从业资格证书或专科考试成绩合格证书(个人)。注意事项二:法律规定,证券公司、咨询公司不能和客户约定分成,也不能承诺保底收益。因此如果遇到这类情况,可以断定是骗子公司或者该公司违规操作,可向当地监管机构投诉。注意事项三:牢记“股/期/汇市有风险,入市须谨慎”的原则,除了银行和保险公司的理财产品有保底承诺以外,金融市场的风险无处不在。在认准理财机构或个人(有从业资质的个人)之前,务必与其进行详细的沟通,在充分了解其投资方向、投资风格、可能存在的收益/风险比后再做决定。注意事项四:市场上存在着大量代客理财的机构或个人,其中有真的可以信赖的,也有一些借用这一方式进行违规操作及诈骗的,请投资者擦亮双眼。不要被“天天涨停,有内幕消息,短期获利多少的敏感词汇诱惑。注意事项五:最好找代客理财公司,可以先给你保证金的,投资理财公司先提供10%以上的的现金给你作为保证金。再签合同合作。这样对你的资金有保障。注意事项六:合作前一定要先签合同。双方的风险和义务要分清楚。
问题五:代客理财与私募的具体区别 在中国除了国有企业和外资大公司,有多少公司是合法的呢,你不用担心,只要能给大家带来收益,自己又能挣钱就行了,国家限制弧不一定是不合理的,因为有需求,所以浙江民间借贷合法化才提上日程,为什么呢?因为小企业在银行根本贷不到钱,所以它就要自己想办法,市场的需求只要是正行就不应该限制,要大力发展,中国 *** 要做的还有很多。
问题六:个人代客理财要坐牢吗 依照我国现有的有关法律规定,代客炒股理财可以通过合法的私募、基金公司以公募的方式进行,或者通过投资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研发的理财产品操作。
如果是其他的机构或者个人代客炒股(无从业资质),虽然可能(或可以)签订合同,但这种合同不是我国《合同法》中所规定的规范的信托合同或者委托合同。因此,虽然不能说这种私自代客理财行为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但目前在我国,这种做法至少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如果双方或一方因此遭遇投资损失,将很难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个人感觉你以个人形式代客理财造成了客户账户浮亏出现,还要具体看你们当初的约定,如果有明确地约定(亏损由你全部或部分承担),那你就要弥补由此造成的损失;如果没有事先书面或口头约定,那此损失就要有对方自我承受。
另外,从你所描述的情况看,你很不成熟(恕我直言,请勿恼!),事前,你并没有就股票操作的风险和可能造成的损失加以特定的限制,也没有在盘前制定操盘计划和盘中止损,在你有保证金的情况下,为什么不在你的保证金达到一定标准时止损出局呢?请吸取教训,别再犯如此低级的错误。
附加一句,如果你没有以书面或口头等形式说明损失的弥补问题,那只有对方自己承担,即使诉讼法律,对方也很难得到赔偿的(但不一定你就会心安理得的)。
问题七:正规代客理财公司准入条件 可能没有,既没有准入条件也没有处罚条件,或者根本来说连相关法律都没有,有关法律条款是附属在银行法里面的,咱们这在这方面实际上就是一团乱七八糟的浆糊,虽然有一些法律条款,但这些条款往往被规定适用于大型金融机构,然后咱们这没有真正的私人性质大型金融机构,于是法律就变得模糊了,你做不做都没什么要求,当然什么所谓专家啊,博士啊,有真有假,都列出来好招揽客户,这种公司满大街都是,我也做过一段时间所以知道一点,那那时候干的那家公司老板出钱(他什么也不懂)找了几个人把架子搭起来(大多数学历不错是真的,不过其中有一个只不过是炒了很多年股票而已),然后下面请两三个讲师,就开始招人培训上岗了,你还别说,培训的还真专业,这家公司现在还在,老板在公司业务上没有赚太多的钱,到是在股市上赚了不少,注:虽然业务范围是国内及香港金融业务,但是实际上很多都是直接做外盘,国内股市就是个样子货,坑中有坑,大坑套小坑,辛苦钱就不要放进去了,香港股市好一些,但貌似有向坑发展的趋势,炒股建议还是去外国吧。
问题八:个人是否经营代客理财业务 李某在一家证券公司工作多年,对证券市场以及股票市场较为熟悉。辞职后,李某欲利用自己的经验开一家代客理财公司,计划通过吸收他人的资金来代他人购买证券、股票,进行相关操作,并从中收取佣金。请问:李某能否设立该公司? 首先,本案中,李某欲经营的代客理财业务属于我国法律、法规上规定的个人理财业务。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个人理财业务属于金融业务,在我国禁止非金融机构经营。也就是说,在我国只允许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以及保险公司等五类公司经营个人理财业务。个人设立代客理财公司经营个人理财业务是违法的。因此,李某不能设立该代客理财公司,其设立该代客理财公司的请求也不会得到工商部门的批准。
其次,个人经营代客理财业务是违法的,但是并不是所有个人代他人理财的行为都是违法的。一般情况下,以下二种情形不违法:
1、在亲人、朋友之间,基于信任,将货币交由他人对金融机构开发的个人理财产品进行投资;
2、对于账户的名字还是委托人的姓名,如果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购买股票、证券等操作进行了授权,并将其账户及资金、密码等信息告诉受托人,由受托人进行相关操作并抽取佣金的行为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一般也不会被认为是违法行为。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在个人非法代客理财的情形下,双方签订的委托理财合同一般也会因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被认定为无效,其中产生的利息、股息等孳息也会因此被没收。相关法律、法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
问题九:可以以个人名义代客理财吗? 第一 可以代客理财
第二 是否 合法 需要签订协议保护自己
第三 具体可以和客人协商
第四 原则上不同意这样的方式
问题十:如何注册股票投资咨询公司(可以代客理财) 50分 这类是国家严格管理行业,需要注册基金管理公司,实际入资不低于3万,要到省级工商局注册,北京这边需要点我
Ⅲ 代客理财的协议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固定电话: 固定电话:
手机: 手机:
通信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e-mail: e-mail: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进行有偿代理操作在_____________证券公司开立的;户名为_______;帐号为_______________;起初资金为__________________ 投资帐户。经过双方协商约定在 ___年 ___月___ 日到 ___年___ 月___ 日期间按照以下条款规定对以上帐户进行有偿代客理财。
一、开户:
1、甲方可以是个人、企业、投资机构,自由选择信誉好、交易及行情通道相对畅通证券公司开立帐户,要求必须提供网上交易服务。
2、初始资金量要求不得少于20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合法由甲方保证。
3、乙方拥有独立的下单操作权,但没有资金调拨权;甲方拥有资金调拨权,即只有甲方可以取出资金。
4、甲方有义务对自已的资金调拨密码保密,帐户的资金安全由甲方开户所在的证券经纪公司负责。
二、交易:
1、开户后甲方把帐户的交易帐号和交易密码告知乙方(不含资金调拨密码),由乙方进行交易。
2、本协议执行期间除给乙方可能的'利润分成外,甲方不得出金。
三、利润的分配: :
乙方坚持持续稳健获利的资金管理原则,所以甲方的资金可能有时候会保持不变,有时候会获得较大的收益,当然也不排除亏损的可能。利润分配的具体事项如下:
1、乙方操盘。合约到期日如果有盈利则乙方获取利润的30%;其他部分都归甲方所有。
注释:如果甲方初始资金在20万~50万之间乙方在合约到期日只提取全部利润的30%;如果甲方初始资金在50万~100万之间,乙方在合约到期日只提取全部利润的25%;如果甲方初始资金在100万以上,则乙方在合约到期日只提取全部利润的20%
2、甲方的追加投资入金单独计算。
乙方的指定银行帐户:户名: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
四、亏损及责任:
1、乙方不承担亏损责任但乙方承诺在亏损达到全年初始资金的30%(甲方可根据自己风险承受力自行制定)时立即通知甲方。由甲方决定是否终止本协议执行。
五、协议的终止:
1、本协议期满后自动终止。
2、在合约未到期时甲方单方面提前停止委托则甲方违约。因本协议终止由甲方单方面引起,盈利部分按35%分配给乙方,若出现亏损,不论亏损比例是多少,乙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3、若出现乙方单方面违约,则本协议须终止。在本协议终止后甲方有权不进行对当期利润的分配,若出现亏损,不论亏损比例是多少,由乙方承担结算期出现的全部亏损。
六、双方配合:
乙方希望甲方完全信任乙方,并且在本协议执行期间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任何操作,以免干扰乙方的投资策略及交易计划。甲方只需要随时查看并监控自己的资金情况即可。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Ⅳ 非从业人员代客理财违法不
法律分析:不违法。法律规定禁止证券从业人员代客理财的目的主要是出于保障投资者资金安全、避免内幕交易、维护证券市场秩序稳定。对于民间一般的非从业人员代他人理财的行为,法无禁止即可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条 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任何人在成为前款所列人员时,其原已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必须依法转让。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者员工持股计划的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可以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持有、卖出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在证券交易活动中,执行所属的证券公司的指令或者利用职务违反交易规则的,由所属的证券公司承担全部责任。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不得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代理委托人从事证券投资;(二)与委托人约定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三)买卖本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提供服务的证券;(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Ⅳ 外汇市场的主力资金来源
主要以代客理财为主。外汇市场的主力资金来源主要以代客帆芹理财为主,各路投资公司和民间操盘团滑轿数队,构成了以中小型交易团队为主体、以100万美金规模资金为中枢的外汇交易主力信首。
Ⅵ 非从业人员代客理财违法不
非从业人改轮员代客理财不违法,只要是正常的投资行为就是合法的,理财是指对财务进行管理,以实现财务的保值、增值为目的的行为,而私人代客理财是指专业的理财机构或个人为客户提供理财服务,并收取酬金行为。
依照我国现有的有关法律规则,代客炒股理财可以经过合法的私募、基金公司以公募的方式中止,或者经过投资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研发的理财富品操作。私自代客理财行为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但目前在我国,这种做法至少是不受法律维护的。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要件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许可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网络、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信息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纤塌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第五条
信托当事人进行信托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循自愿、公平核竖信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Ⅶ 个人代客理财合法吗
法律分析:法无禁止即为许可。由于集成性比较强,自己检索、查询一番,不出8小时,就能得到范围和边界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从事的下列活动: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二)未经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
(三)非法发放贷款、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
(四)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其他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前款所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所称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但承诺履行的义务与吸收公众存款性质相同的活动。
Ⅷ 代客理财是不是违法行为
依照我国现有的有关法律规则,代客炒股理财可以经过合法的私募、基金公司以公募专的方式中止,或者属经过投资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研发的理财富品操作。假设是其他的机构或者个人代客炒股(无从业资质),固然可能(或可以)签署合同,但这种合同不是我国《合同法》中所规则的规范的信托合同或者拜托合同。因此,固然不能说这种私自代客理财行为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但目前在我国,这种做法至少是不受法律维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