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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融资案

发布时间:2023-08-07 09:25:38

1. 涉嫌资金融资诈骗案,已经被公安局拘留了

可以去问问人是否拘留了,如果拘留了问问公安机关涉嫌的罪名,还可以去看守所给他送日常用品其实拘留的话如果不涉嫌泄密是应该通过邮寄或是其他送达方式给家属或是单位送达拘留通知书的。

2. 项目融资的成功案例有哪些

一个融资明明白白,回报也明明白白;一个则是融资不明不白,回报更不明不白。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项目融资成功案例,欢迎阅读!

项目融资成功案例1
1、电厂融资背景

恒源电厂有限公司(集团)前身为恒源电厂,始建于1977年。1996年10月,由所在市人民政府批准改组为恒源电厂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8500万元。集团公司下辖发电厂、自备电厂、水泥厂、铝业公司等14个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现有总资产17亿元,形成了以电力为龙头,集煤炭、建材、有色金属及加工、电子电器等为一体的、具有鲜明产业链特色和优势的国有大型企业集团。其中发电一厂及自备电厂装机容量共25.6万千瓦,自有煤矿年产原煤45万吨,铝厂年生产能力3万吨,粉煤灰水泥厂年生产规模30万吨。此外,铝加工厂及铝硅钛多元合金项目计划于1999年内投产。1998年,集团实现销售收入5.5亿元,实现利税1.1亿元,居所在市预算内企业前茅,经济实力雄厚。

恒源电厂在1995年向国家计委递交了一份拟建立2 ×300兆瓦火力发电厂的项目 建议书 ,并于同年获准。1997年9月5日-8日,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对可行性研究又进行了补充审查,并下发了补充可行性 报告 审查意见。恒源电厂在建议书中,计划项目总投资382261万元。其中资本金(包括中方与外方)95565万元(占总投资额的25%),项目融资(包括境内融资与境外融资)286696万元(占总投资额的75%)。境内融得的86009万元主要从国家开发银行获得,而境外拟融资24179万元,恒源电厂拟通过在境外设立SPC发债,即资产证券化来实现。

2、电厂融资模式的选择

1997年5月21日,公司通过招标竞争的方式向美国所罗门兄弟公司、摩根•斯坦利公司、雷曼兄弟公司、JP摩根公司、香港汇丰投资银行及英国BZW银行等6家世界知名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发出邀请,为本项目提供融资方案建议书。1997年7月至9月,投资各方对上述各家融资方案进行了澄清、分析、评估。6家均提出了由项目特设SPC发债的方案,后两家银行同时也提出了银团贷款的方案。公司经过慎重考虑,鉴于以下原因决定选择以ABS特设工具机构发债的方式融资,并由雷曼兄弟公司作为恒源电厂的融资顾问。

(1)在国外资本市场发行债券主要是指在美国、日本和欧洲等国际大型资本市场发债。其中美国资本市场是世界上最大的资本市场,发行期限是最长的,同时市场的交易流动量为世界第一。由于资本市场有大量的投资者,在资本市场发债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发债规模和利率较有竞争性,融资能在较短时间内完成,融资期限也较一般银团贷款长得多。近年来世界各地有许多大型基建项目以及美国较大的企业,都采用在资本市场发债方式达到融资的目的。

(2)银团贷款是指由数家商业银行形成一个贷款集团向项目或企业放贷。目前贷款给中国项目的商业银行主要为一些欲扩大其在世界银行市场占有率的中小型银行,项目能取得的融资额一般较小。由于东南亚及东亚金融危机,愿意借贷给亚洲国家的商业银行已经减少了。目前,国内还没有既能成功取得银团融资,而又采用国产设备、国内总承包商、有限追索权且没有某种国际风险 保险 的项目。另外,银团贷款一般由出口信贷牵头,在没有出口信贷的情况下银团贷款非常不容易。与发行债券相比,银团对项目的要求较多,介入项目的操作较多,取得融资所需时间一般也较长。

(3)由于恒源电厂采用国产设备及国内总承包商,出口信贷不包括在本项目的融资考虑范围内。要取得世行、亚行贷款需要较长的时间,而且恒源电厂也不是世行、亚行的贷款项目。

(4)恒源电厂各投资方的安全融资顾问设计了一个低成本、融资成功可能性较高,能在较短时间内(6个月左右)有效取得融资的方案。雷曼兄弟公司有丰富的发债 经验 及对恒源项目的深入了解,提出了切合实际的融资考虑;同时,雷曼兄弟公司的费用是各家中最低的。基于以上所述的项目特点,以及各种融资 渠道 和融资顾问提出的融资方案的优劣比较,恒源电厂决定选择雷曼兄弟公司作为融资顾问,通过在美国资本市场发行债券形式进行融资。
项目融资成功案例2
欧洲海峡隧道项目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bot项目,隧道全长50km,包括两条7.3m直径的铁路隧道和一条4.5m直径的服务隧道,隧道将英法两国连接起来。1986年2月签订特许协议,1993年项目建成,特许期为55年。项目发起人由英国海峡隧道集团。英国银行财团、法国建筑商组成。

欧洲海峡隧道项目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bot项目,隧道全长50km,包括两条7.3m直径的铁路隧道和一条4.5m直径的服务隧道,隧道将英法两国连接起来。1986年2月签订特许协议,1993年项目建成,特许期为55年。项目发起人由英国海峡隧道集团。英国银行财团、法国建筑商组成。

项目总投资为103亿美元,其中股本17亿美元,借款85亿美元,在项目资金结构中负债权益比率为83:17。

50家国际银行参加了信贷协议谈判, 1987年9月由215家国际银行组成的辛迪加与欧洲隧道公司签署了信贷协议。信贷协议谈判是与股本筹款同步进行的。信贷协议规定贷款偿还期为18年,且要求严格执行特许协议、铁路使用合同和建设合同。

1986年底以前发起人投入的2.8亿美元作为一期股本。1986年底私营机构投入了3.7亿美元作为二期股本,保证了这一阶段项目所需要的资金。1987年、1988年、1989年三次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分别筹集8.0亿美元2.75亿美元和2.75亿美元股本金。

一期股本由发起人投入后,在签定特许协议之前部分银行作了临时贷款承诺。一期和二期股本注入之间,开始谈判信贷协议,三期股本发行之前形成了贷款辛迪加。1988年9月辛迪加第一次向欧洲隧道公司支付了贷款。

从实际运作过程看,在建设过程中欧洲海峡隧道项目成本严重超支,在项目建成后由于 其它 交通设施的竞争,其效益也不理想,该项目到目前为止,不是一个很成功的bot案例。
项目融资成功案例3
重庆某餐饮趸船项目成功融资6000万。

该项目位于南滨路海棠溪码头,系重庆森泰诺亚饮食 文化 有限公司投资1.5亿元人民币组建的集旅游观景休闲、餐饮、KTV娱乐、高端商务会议于一体的餐饮文化项目。该船舶总共长80.32米,宽26米,高31.5米,满载吃水4米,满载排水量4773吨,共7层,总面积14000平方米,分为餐饮,娱乐,旅游休闲,高端商务会所四个区域,其中餐饮部分设有36个豪华包间,多功能厅可容纳700人同时用餐,娱乐部分设有KTV大小包房25间。高端商务会所面积2000平方,旅游休闲部分1500平方米。是重庆两江四岸所有餐饮趸船档次最高的项目,是同洪崖洞相互映衬的又一景观。

项目亮点:

1、聘请重庆迪航船舶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进行了主体设计,聘请重庆华凯装饰有限公司进行装修设计,还专门聘请了重庆港航船舶技术公司对建造船舶的全工程进行监理,保证了森泰诺亚餐饮趸船安全舒适、豪华、适用的整体效果。

2、该船技术要求和标准均严格按照港航,海事,消防,环保等政府职能部门的规定审查,手续规范齐全。并由海事管理部门牵头多次组织专家会议论证,决策。

3、该船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废水、废气、废渣全部按照环保要求进行专门处理,参照历年最高洪峰水位,增设锚机电控设备三台,以确保趸船安全经营,对火灾,洪水,爆炸等不可预计因素按1.5亿元人民币校准进行了财产投保,另外对场所进出人员进行了公众责任险,项目风控能力有绝对保障。

4、配合党和政府提倡的节俭不浪费观念,改变传统的点菜方式,推出定值配菜方式,让不同消费档次的顾客享受到价格公道,品种多样,色香味美的餐饮服务,确保回头率。

5、在保证高端硬件服务创新基础上,全力抓好软件服务质量的提升,让高中低端的顾客均能享受到超星级服务,让森泰诺亚的软硬件服务誉满全市,成为行业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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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融资犯法吗

问题一:个人融资算犯法吗 你打的比方包括“带头大哥”的例子触犯了《刑法》规定的“非法集资罪”。
从金融管理的角度,如果一大笔资金在没有任何监管的情况下流入金融市场,会对国家的宏观调控、金融安全造成影响。――我举得是一个极端的例子,10亿不会对市场产生什么冲击。但是如果不控制就会造成这样的局面。
从个人的角度,大家都把钱给你,但是没有任何机构去监管你,你卷钱跑了怎么办?
基金公司能够向公众募集资金有2点:第一,公司本身是要有一定资格的,符合证监会规定的各项条件才可以去募集资金;第二,基金公司的活动要受到证监会的监督。
概以一言以蔽之,什么事情都不能胡来,都是要有监管的。

问题二:融资是合法还是非法? 融资赢利赚钱了
属合法
融资赔钱了
属违法。

问题三:融资是违法的?? 融资不违法。但是禁止民间融资(国内禁止企业之间的互相拆借行为,但对民间借贷予以有条件的保护。所称民间借贷是指以公民作为借款方或者贷款方而发生的借贷关系,包括公民之间的借贷、公民与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
以下是正确的融资渠道:
第一种是基金组织,手段就是假股暗贷。所谓假股暗贷顾名思义就是投资方以入股的方式对项目进行投资但实际并不参与项目的管理。到了一定的时间就从项目中撤股。这种方式多为国外基金所采用。缺点是操作周期较长,而且要改变公司的股东结构甚至要改变公司的性质。国外基金比较多,所以以这种方式投资的话国内公司的性质就要改为中外合资。
第二种融资方式是银行承兑。投资方将一定的金额比如一亿打到项目方的公司帐户上,然后当即要求银行开出一亿元的银行承兑出来。投资方将银行承兑拿走。这种融资的方式对投资方大大的有利,因为他实际上把一亿元变做几次来用。他可以拿那一亿元的银行承兑到其他的地方的银行再贴一亿元出来。起码能够贴现80%。但问题是公司帐户上有一亿元银行能否开出一亿元的承兑。很可能只有开出80%到90%的银行承兑出来。就是开出100%的银行承兑出来,那公司帐户上的资金银行允许你用多少还是问题。这就要看公司的级别和跟银行的关系了。另外承兑的最大的一个缺点就是根据国家的规定,银行承兑最多只能开12个月的。现在大部分地方都只能开6个月的。也就是每6个月或1年你就必须续签一次。用款时间长的话很麻烦。
第三种融资的方式是直存款。这个是最难操作的融资方式。因为做直存款本身是违反银行的规定的,必须企业跟银行的关系特别好才行。由投资方到项目方指定银行开一个帐户,将指定金额存进自己的帐户。然后跟银行签定一个协议。承诺该笔钱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挪用。银行根据这个金额给项目方小于等于同等金额的贷款。注:这里的承诺不是对银行进行质押。是不同意拿这笔钱进行质押的。同意质押的是另一种融资方式叫做大额质押存款。当然,那种融资方式也有其违反银行规定的地方。就是需要银行签一个保证到期前30天收款平仓的承诺书。实际上他拿到这个东西之后可以拿到其他地方的银行进行再贷款的。
第五种融资的方式(第四种是大额质押存款)是银行信用证。国家有政策对于全球性的商业银行如花旗等开念桥出的同意给企业融资的银行信用证视同于企业帐户上已经有了同等金额的存款。过去很多企业用这个银行信用证进行圈钱。所以现汪斗在国家的政策进行了稍许的变动,国内的企业现在很难再用这种办法进行融资了。只有国外独资和中外合资的企业才可以。所以国内企业想要用这种方法进行融资的话首先必须改变企业的性质。
第六种融资的方式是委托贷款。所谓委托贷款就是投资方在银行为项目方设立一个专款帐户,然后把钱打到专仔陵猛款帐户里面,委托银行放款给项目方。这个是比较好操作的一种融资形式。通常对项目的审查不是很严格,要求银行作出向项目方负责每年代收利息和追还本金的承诺书。当然,不还本的只需要承诺每年代收利息。
第七种融资方式是直通款。所谓直通款就是直接投资。这个对项目的审查很严格往往要求固定资产的抵押或银行担保。利息也相对较高。多为短期。个人所接触的最低的是年息18。一般都在20以上。
第八种融资方式就是对冲资金。现在市面上有一种不还本不付息的委托贷款就是典型的对冲资金。

问题四:融资超过多少就算违法? 你打的比方包括“带头大哥”的例子触犯了《刑法》规定的“非法集资罪”。
从金融管理的角度,如果一大笔资金在没有任何监管的情况下流入金融市场,会对国家的宏观调控、金融安全造成影响。――我举得是一个极端的例子,10亿不会对市场产生什么冲击。但是如果不控制就会造成这样的局面。
从个人的角度,大家都把钱给你,但是没有任何机构去监管你,你卷钱跑了怎么办?
基金公司能够向公众募集资金有2点:第一,公司本身是要有一定资格的,符合证监会规定的各项条件才可以去募集资金;第二,基金公司的活动要受到证监会的监督。
概以一言以蔽之,什么事情都不能胡来,都是要有监管的。

问题五:什么样的融资公司是合法的? 从狭义上讲,融资即是一个企业的资金筹集的行为与过程。也就是公司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状况、资金拥有的状况,以及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通过科学的预测和决策,采用一定的方式,从一定的渠道向公司的投资者和债权人去筹集资金,组织资金的供应,以保证公司正常生产需要,经营管理活动需要的理财行为。公司筹集资金的动机应该遵循一定的原则,通过一定的渠道和一定的方式去进行。我们通常讲,企业筹集资金无非有三大目的:企业要扩张、企业要还债以及混合动机(扩张与还债混合在一起的动机)。从广义上讲,融资也叫金融,就是货币资金的融通,当事人通过各种方式到金融市场上筹措或贷放资金的行为。
融资可以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直接融资是不经金融机构的媒介,由 *** 、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直接以最后借款人的身份向最后贷款人进行的融资活动,其融通的资金直接用于生产、投资和消费。间接融资是通过金融机构的媒介,由最后借款人向最后贷款人进行的融资活动,如企业向银行、信托公司进行融资等等。

问题六:违法融资属于什么犯罪 违法融资行为,涉嫌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准确理解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关键在于首先要坚持该罪的行为主体的不特定性和危害金融秩序的具体性的统一。
《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四条规定,本办法所称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从事的下列活动: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二)未经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
(三)非法发放贷款、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
(四)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其他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前款所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所称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但承诺履行的义务与吸收公众存款性质相同的活动。
《刑法》的处罚规定:
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问题七:融资犯法吗 融资 不犯法。
但是有规定的限制额度。不要超过就可以

问题八:夫妻双方是公务员融资犯罪吗? 《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第(十四)款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从立法本意和司法实践来看,本条规定并不是禁止公务员的一切经济行为,其立法目的在于禁止公务员参与到营利性的经营活动中去,成为各种营利性经营活动的主体或直接参与者,从而导致公权被滥用。
因此,只要公务员不参与经营,不担任营利性组织职务,其合法的经济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中建议:规范公务员参与民间借贷活动,坚决打击公务员以营利为目的进行的高利放贷或担保活动,对于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要依照有关政策、法律从严惩处。
因此,现行法律和《通知》建议都没有明确禁止公务员参与民间借贷行为,重点是如何规范公务员参与民间借贷行为和打击高利放贷、非法转贷的问题。

问题九:怎么区别集资和融资的合法性? 融资是合法的,集资有非法的也有合法的,合法的集资也属于融资。 集资是融通资金的方式之一。 集资是从企业内部获得资金,让自己下属拿出钱来入股就是集资。 金融活动的生命在于企业规模扩张冲动和社会资金投资冲动之间的相互需求。一方面,现代工商业及金融业发展往往需要通过合法的金融手段募集闲置社会资金,通过资源互补实现企业的发展进步;另一方面,社会上存在大量的闲置资金,具有天生的投资增值需求。上述两种冲动的相互满足除通过银行吸储贷款实现之外,还可以通过企业直接向社会集资实现。由于集资活动天生具有投资者先支付对价后收取回报的信用性,以及投资者与资金使用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性,所以集资活动在组织上述两种冲动对接的过程中,其合法性主要取决于其是否对最大限度避免资金运作失败风险采取了有效的措施,以及上述措施是否在足够保护社会投资者的目标上达到合理的程度。 尽管缺乏更加有效的区分标准,集资活动根据集资对象和范围的不同,而区分为“向特定对象的集资”和“向不特定对象的集资”(社会上有说法称上述两种不同的集资方式为“私募”和“公募”,但该二用语并非法律用语)。由于特定和不特定集资对象在投资理性和影响社会稳定程度等方面的差别,法律对向不特定对象集资活动的合法性具有更加明确和严格的监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限制集资人资格、严肃行政审批程序、规范信息披露和集资程序、保障履约能力等方面。 如果个人未依照法定的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利益等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给予回报的行为的话,是不能集资的,这就是所谓的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的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利益等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给予回报的行为。非法集资往往表现出下列特点:一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二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三是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一般来说,具有以上四个特征的集资行为可以认定为非法集资,但判断非法集资的根本特征是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以及有承诺给出资人还本付息的行为。

问题十:融资犯法吗 民间融资不违法!
因为融资失败导致的各种纠纷和案件层出不穷,最好还是谨慎一点。
毕竟融资的风险不是立即就可以看到的,需要一定的时间积累,一旦出现问题,融资者跑路,那就麻烦了。

4. 国有投融资企业效益审计的实务探索和案例分析

政府职能的转变、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和投融资体制改革催生了国有投融资企业。国有投融资企业承接了原来由政府直接经营的全部经营性资产,通过政企、事企、政资分开,使政府从微观的经济管理活动中解脱,立足宏观的法规政策制定和实施层面去解决问题。

国有投融资企业既代表政府行使出资人职能,保证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基本方向和原则,又作为企业参与市场化运作,成为招商引资的平台和项目公司的发起人,它的存在有力推动城市建设和公益性社会事业建设的快速发展。但目前国有投融资企业还存在资产质量不高,盈利能力不强,偿债机制不健全,持续的投融资能力日渐削弱的问题。针对国有投融资企业运营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对某国有投融资企业投融资情况进行了效益审计试点,在效益审计方法、审计的重点和内容等方面进行了一些初步探索,希望效益审计的成果能够为国有投融资企业进一步在规模上做大,在内涵上做优、在竞争力上做强,提供有益的借鉴。

一、国有投融资企业效益审计的内涵

根据审计机关国际组织《关于绩效审计、公营审计、公营企业审计质量控制的总声明》,绩效审计(我国称之为效益审计)是指“对公营部门管理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的评价”。

经济性是指在适当考虑质量的情况下,尽量减少购置或使用资源的成本,即是否能够在不影响工作质量的前提下,节约支出。国有投融资企业投资的经济性体现在:根据初步设计、招投标、合同以及项目控制程序确定投资项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用最低的成本或在批准的资金范围内建成,有无损失浪费的现象。国有投融资企业融资的经济性体现在:融资附加条件的可接受性以及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以的融资结构,用最低的成本筹集资金等。

效率性是指提供的商品、劳务或其他成果与其所耗费的资源之间的关系,即如何能在资源投入一定的情况下,得到产出,或在产出一定时使所需投入的资源最少。国有投融资企业投资的效率性体现在:投资项目建成后使用情况如何,其运营、维护和管理系统是否有效。国有投融资企业融资的效率性体现在:根据融资计划、合同以及资金筹措控制程序确定资金来源是否可靠、合法,融资风险是否合理预计;融资偿还能力是否充足。

效果性是指项目、计划或其他活动的实际结果与预期结果之间的关系,即在多大程度上达到了政策目标、经营目标以及其他预期效果。国有投融资企业投资的效果性体现在:投资项目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比如是否缓解了当地的交通紧张状况,是否有效改善庆尘了当地投资环境,是否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等。国有投融资企业融资的效果性体现在:是否完成政府下达的年度融资计划,是否根据项目所需的投资总额按不同的来源逐项落实资金保证资金足额到位等。

二、投融资企业效益审计的重点和内容

由于现阶段国家审计还没有实现对所有公共部门和单位的审计,也没有实现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同时,我国的经济活手差碰动中违法乱纪行为还大量存在,会计资料的真实性还不能得到保证,效益审计赖以评价的基础可靠性不够。加之政府管理水平还有待提高,政府部门与绩效相关的责任机制尚未建立。因此,现阶段效益审计应“以真实性为基础,重点查处和反映由于决策失误、管理不善造成的严重损失浪费问题;应以揭露问题为主,而不是进行全面的效益评估”。

(一)国有投融资企业效益审计重点

国有投融资企业效益审计应重点把握其中心任务是否完成,即是否有效构建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事业实施的投融资平台。重点把握其功能定位是否准确,即是否有效发挥政府政策导向作用和市场化运作的载体作用。重点把握其经营理念是否正确,即是否有效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实现社会效益化。

(二)国有投融资企业效益审计内容

国有投融资企业效益审计应以“了解现状、规范运作、防范风险”为目的,以效益审计为主导,项目审计为基础。以“摸清家底、分析亏损原因、提出建议”为审计重点内容。

1.项目融资情况效益审计重点内容

项目融资情况的效益审计,应注重对融资总量进行调查及分析:重点审查是否根据项目所需的投资总额足额融资。注重对融资渠道进行调查及分析:重点一是审查资金来源可靠性,如资金供需单位之间的书面协议;二是融资数量的保证性,如是否根据项目所需的投资总额按不同的来源逐项落实资金供应毕谈数量;三是资金渠道合法性;四是融资附加条件的可接受性。注重对融资方式进行调查及分析,即合资合作方式、BOT方式等。注重对融资方案进行调查及分析:一是融资结构的是否合理;二是融资成本是否最低;三是融资风险是否预计;四是融资偿还能力。

2.项目投资情况效益审计重点内容

项目投资情况效益审计,应按公共投资项目寿命周期,将公共投资项目效益审计的重点内容,划分为项目建设前期准备阶段的审计与评价、项目建设过程及执行结果的审计与评价、项目营运效果的审计与评价三个阶段进行审计。

3.案例分析与研究

(1)将融资数量的保证性审计、融资附加条件的可接受性审计与投资的经济性结合在一起

[案例]某建设项目于2003年8月29日正式开工,2005年10月建成。 2004年4月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采用向社会资本开放,采用市场化筹融资模式,引进社会资本金5.94亿元。

[审计分析]①将融资数量的保证性与投资经济性结合,进行审计和分析发现:该项目资本金2004年6月开始陆续投入,至2004年底才全部到帐。而项目2003年末在银行的贷款为79074.24万元,2004年末在银行的贷款为216454.04万元。在项目的建设期中向社会资本开放,以原始股价格转让权益,不仅政府资源不能在项目转让收益中得到体现,而且使出资额不能在项目开始就投入使用,企业仍需向银行贷款,导致企业多负担利息,直接导致工程建设成本加大。②将融资附加条件的可接受性与投资经济性结合,进行审计和分析发现:2005年12月股东各方按其出资比例抽回资金4900万元,2006年6月股东各方又按其出资比例抽回资金3200万元,如用此资金还贷,该项目两年要少支付利息336.96万元。

[审计建议] ①建立有效的反馈机制,对该项目市场化运作方式进行回顾:是转让股权合资经营,还是争取部、省、市资金独资经营;是在桥梁建设期转让股权还是建成后评估增值再转让。通过对反馈信息的分析,为其他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提供借鉴。②应以企业可持续发展和项目的优质运转和养护为企业目标,并建立与此目标相一致的会计政策,杜绝在亏损的情况下为股东预支股利,防止股东利益化。

(2)将融资渠道合法性审计、融资方式有效性审计与投资的效益性结合在一起

[案例]集团所属某子公司2005年采用合资方式,从一民营企业引入资金490万元 。合资公司成立当月以进货为由,向该民营企业的关联企业付货款200万元。3个月后,该民营企业又以借款方式借回300万元 。

[审计分析]①将融资渠道合法性与投资的效益性结合,进行审计和分析发现:合资公司成立后,以订立虚假合同支付货款和借款方式,抽回出资,不仅使子公司融资失败,而且违反了《公司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并导致合资公司资金运转发生困难,业务难以开展。②将融资方式有效性审计与投资的效益性结合,进行审计和分析发现:合资公司成立后,原定的合资公司重要业务一直未开展,却于2005年末,与该子公司签订协议,将子公司将所拥有的部分优质资源授予该合资公司经营。合资公司用子公司的无偿给予的资源尚不能维持日常运转,完全背离了成立合资公司的初宗,更谈不上做强做大和投资回报。

[审计建议] ①该子公司拥有垄断性优质资源, 应充分应用优质资源,使其效益化,以此形成明显的投入产出能力和强劲的还本付息机制,突破资金瓶颈。②在长期投资项目的选择上要关注项目的发展前景,在投资人的选择上要立足有业务的投资人,关注投资效益。建立科学、规范、有效的内控制度和完善的监督体系,加强对外投资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控制。

(3)将融资偿还能力真实性审计和债务风险防范有效性审计与投资的效率性结合在一起

[案例]审计发现某子公司投资的三条路产4.895亿元,全部为银行贷款。2003年至2006年末,投资收益为-4336.34万元。三条路产采用的是非市场化的公路管理模式,企业对路产无实质性的经营、管理和处置权。

[审计分析]①将融资的偿还能力真实性审计与投资的效率性结合,进行审计和分析发现:两条路产2006年末本息债务比率分别为41.91%和34.90%,另一路产没有还本付息来源。三条路本息偿还完全依赖债务收入,而通行费结余返还不足以付息,实质上已进入“债滚债”的恶性循环。②将债务风险防范有效性审计与投资的效率性结合,进行审计和分析发现:该子公司2006年末对外担保总额为265300万元(其中为三条路担保131000万元),是公司净资产的9倍。债务风险较大,再举债空间狭小。

[审计建议] ①市政府进一步与省政府协调,尽快将YL公路纳入NT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实行联网收费,实施RC和NM高速公路收费标准提高,使企业尽快走出经营困境。②企业应重视债务风险的防范,降低对外担保数量,使其与净资产保持安全的比例。③企业应将债务的期限结构与通行费收入相匹配,在当前我国存贷款利率多次变动情况下,注意确定合适的债务利率结构,同时要改变目前单一的银行借款债务类型,寻找新的融资方式以降低债务成本。

(4)将项目建设规模和管理情况审计与投融资的效果性结合在一起

[案例] 某项目为争取国家批准,有关部门要求在100天内建成。项目涉及多个管理部门,各主管部门对监管、办公等设施要求意见不统一。项目建成后,运营能力达不到工程可行性报告估算水平。

[审计分析] 仓促开工导致许多项目未履行公开招标手续,工程质量欠佳;多头管理使项目建设规模不断变化,部分工程项目临时增加,工程量计算出入较大,并且在合同管理上不够规范,补充协议缺少施工合同和工程量清单。项目建成后,运营能力不足工程可行性报告估算水平的1%,实际可出租仓库面积为4.84万平方米是工程可行性报告确定面积8.695万平方米的55.66%。

[审计建议] ①积极推动区港联动的方案实行,争取出口退税政策近早批准,限度减低项目仓促上马带来的政策支持滞后、建设规模和运营需求脱节对项目效益的影响,提高效率,降低运作成本;②加强资源整合和利用,充分挖掘该项目的资本化运作能力,使其成为企业新的增长点。

5. 2022我国上市公司融资案例的分析是怎样的

一、我国上市公司融资案例的分析是怎样的? 我国的公司融资案例分析 1、企业简介: 青岛某纺织 公司于2006年2月注册成立,企业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该公司主要经营纺织原料、棉纱、棉布、棉短线、羊毛化纤、针纺织品、纺织染料、纺织辅料、纺 织机械、纺织机械配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商务信息咨询。公司多年从事纺织品的进出口贸易,2006年随着人民币升值,公司领导层准确感知进口业 务,特别是进口棉花原料巨大的市场利润空间,企业逐渐转型从事棉花的进口业务,并于美国、印度、南非等多个棉花主产国家和地区的主要供货商建立了良好的合 作关系。公司为保证进口棉花的品质,于2007年3月在印度成立办事处。2008年由于全球经济危机的影响,企业棉花进口量较往年有所降低,但仍进口 5100吨,累计实现购付汇750余万美元,全年实现销售收入7045万元。 2008 年由于国内外棉花、纺织品市场萎靡不振,公司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主攻内地市场的棉花贸易,在稳健的经营过程中进一步巩固了公司与上下游企业的良好合作关 系,仍然保持5000余吨的棉花进口量,累计购付汇750余万美元。2009年一季度,累计进口棉花600吨,实现购付汇量100万美元。 2、融资需求:企业融资需求贸易融资方面,主要集中在减免 保证金 开证。企业长年经营进口棉花,对市场有准确把握。但由于进口棉花为大宗货物交易,必然产生大额贷款、各项海关赋税,导致占压进口企业大量资金,加大企业的资金压力。 融资方案:鉴于企业的业务、财务情况及棉花进口这一大宗货物进口的交易特点,中信银行为其量身指定了贸易融资方案:对于企业直接从国外进口的货物,中信银行 为其办理未来货权 质押 减免保证金开证业务,引入第三方物流单位,进口货物从装船、到港到入库放货全程由监管单位监管操作,中信银行在收到企业存入足额保证 金并收到相应提货申请后,发指令给监管单位指示其放货。操作过程中,如遇到货物价格波动,监管单位随时提示,要求客户补足保证金,规避风险。对于保税区交 易货物,中信银行为其办理保税融通减免保证金开证业务,引入第三方物流单位,标的物入监管单位仓库后由其实施监管操作,中信银行在收到企业存入足额保证金 并收到相应提货申请后,发指令给监管单位指示其放货。操作过程中,如遇到货物价格波动,监管单位随时提示,要求客户补足保证金,规避风险。未来货权质押业 务确保了我行对质押物的转移占有,保税融通业务确保了中信银行对货权的转移占有,有效地控制了企业的信用风险,又为申请企业的业务发展提供了充足的资金支持。 二、融资方式有哪些?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两种。 由于在公司内部进行融资,不需要实际对外支付利息或股息,不会减少公司的现金流量;同时由于资金来源于公司内部,不发生融资费用,使内部融资的成本远低于外部融资。 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转以及扩充生产能力,都需要大量资金给予支持,这些资金的来源除内源资本外,相当多的部分要依靠外源融资来解决。上市公司外源融资又可分为向金融机构借款和发行公司债券的 债权融资 方式;配股及增发新股的股权方式;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半股权半债权的方式。 银行贷款 是目前债权融资的主要方式,其优点在于程序比较简单,融资成本相对节约,灵活性强,只要企业效益良好、融资较容易,缺点是一般要提供 抵押 或者担保,筹资数额有限,还款付息压力大,财务风险较高。 公司债券是指由公司发行并承诺在一定时间内还本付息的 债权债务 凭证。体现了 债务人 与 债权人 之间的行为。债券在本质上也是借钱与还钱关系,但其与贷款的根本区别在于债券可以公开进行交易。而贷款除非债券化,否则是不进行公开交易的。相对于股权融资,债券融资的融资成本较低,可以发挥财务杠杆的作用,同时可以保证股本对公司的控制权。但与银行贷款有着类似的缺点,即财务风险较高、限制条款多,且融资规模有限。对于融入资金的公司来说,债券融资与银行贷款有相似的特点,一般把二者统称为债权融资。 股权融资亦即公司发行股票进行融资。对上市公司而言,发行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属于公司的资本;对股东而言,所持有股份代表对公司净资产的所有权。相对于债权融资,股权融资有着自己的优势,如:股票属公司的永久性资本,不需要偿还,也不必负担固定的利息费用,从而大大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由于预期收益高,易于转让,因而容易吸收社会资本等等。但股权融资也存在着不可避免的缺点,如发行费用高、易分散股权等。 《 公司法 》 第八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 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6. 谁能给我一两个中小企业的融资案例啊,急用啊求大神帮助

融资案例一 北京化学有限公司是北京市工商联、北京民营企业家协会.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北京日用化学协会、中关村品牌协会会员企业,注册资本1775万人民币.主营开发,生产精细化工产品.产品为洗衣液、油烟净、厕洁灵、衣领净等液体洗涤剂。2005年底,经市工商联介绍.中担公司与L公司建立了互信合作关系,但当时企业已用自有土地、厂房作抵押在A银行贷款850万元.且无进一步扩大融资意向。因此,双方合作仅限于互信。但是,作为企业的金融朋友,中担公司保持了与L公司的持续沟通。 L公司所处轻工日化行业产品与品牌延伸性较强.生产规模与品牌营销因素明显.企业在生产和营销方面的投入鱼需增大。此外,A银行850万元还款利息及本金、土地出让金、厂房建筑费用及新设备购买资金.生产规模扩大与市场拓展均需要新增投入,一时企业可供使用的资金严重紧张。另外,该企业在A银行850万元贷款项下的土地厂房评估价值1712万元,银行贷款抵押率仅为50%。中担公司在得知该企业资金短缺这一现状后,立即为该企业最身定做了一套可行的融资策划方案: 1.推荐L公司在B银行申请贷款1500万元,由中担公司提供担保。 2.L公司偿还A银行850万元贷款并解押土地厂房用于中担公司本笔贷款担保的反担保。届时该企业在银行的全部授信为1500万元.而对企业资产负债率并不会产生较大的影响。 在中担公司担保贷款资金以及财务辅导等增值服务的支持下,将会缓解流动资金的不足随着L公司新厂房的投入使用与生产线自动化升级改造的完成,企业生产规模与销售收入增加一倍以上。 案例点评: 中担公司看中了L公司自身生产经营与市场拓展稳健,愿意与像L公司这样成长型的中小企业做朋友,为他们在发展过程中提供优质的融资策划服务.满足客户新的融资需求.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中小企业成功融资实例案例 1.“原来工行考察企业并不问大小或出身,而只问经营状况优劣和发展潜力。”——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老板●企业描述: 民营科技型小企业,产品主要出口到美国、日本。 ●融资需求: 今年,公司接到了个大订单,由于短期自有资金有限,生产资金出现不足,无法进行生产。该公司找了好几家银行申请贷款,但由于没有可抵押的房产,仅有的固定资产也是机器设备,因此无法得到银行的贷款支持。 ●转机: 该公司老板正在焦头烂额之际,一个偶然的机会,听朋友说工行开展中小企业信贷业务,于是找到了工行进行咨询。 ●工行的解决方案: 工行对该公司进行综合考察、分析后,发现生产经营正常,销售稳定增长,现金流充足,与国外客户有长期稳定的交易记录,公司及股东个人的信用记录也都良好。因此,工行认定,该公司作为民营科技型企业,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只要银行能够对企业资金流进行有效监控,对该公司信贷支持是可以控制风险的。 工行为该公司制定了融资结算综合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三个方面: 首先,工行为其提供融资支持,以机器设备作为抵押担保,银行主要通过对企业现金流的控制来控制风险。 其次,由于该公司国外市场业务比重大,工行有针对性地根据他们的需求向公司力推出口押汇业务,使这家企业在获得银行出口融资的同时可提前办理外汇结汇,规避汇率风险;又使银行能够及时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及销售情况,有助于企业及时归还贷款,减少财务成本。 第三,银行为这家企业提供综合结算服务。工行网络遍布全球114个国家和地区,能够为企业提供全面快捷的结算服务,包括代发工资、国际结算和网上银行等业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融资收获: 综合服务方案执行后,该客户在工行成功获得首笔流动资金贷款300万元,解决了这家企业的资金问题,使企业成功扩大了生产。 ●融资感受: 该公司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非常感慨地说:“本来以为工行这么大的银行,像我们这样的小企业是难以贷到款的。经过这次尝试才发现,原来工行考察企业并不问大小或出身,而只问经营状况优劣和发展潜力,还能根据企业的规模、经营特点、结算方式等制定个性化的服务方案,帮我们小企业更加规范、持续、稳定地发展,真正支持了我们小企业做大做强。”案例2.“不敢想象工行这么大银行居然也有这么贴近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小型高科技企业老板●企业描述:小型高科技企业,生产的通信电源技术含量高,专业性强,性能优良,产品主要销售给国内大型通讯设备制造商。 ●融资需求: 由于该公司正处于起步阶段,研发资金投入较大,而公司规模小,自有资金有限,在扩大生产经营方面受到较大的阻碍。又由于该公司在行业中处于弱势,谈判和议价能力较弱,无法从其购货商和供应商处获得优惠的价格,经营成本居高不下,公司业务难以实现较大的突破--该公司面临资金瓶颈。 该公司管理者也意识到问题所在,但由于公司刚刚起步,规模小,效益尚未显现,且没有可供抵押的固定资产,因此,在融资方面频频碰壁。 ●转机: 经业内人士介绍,该公司老板得知工行有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融资产品,与工行进行了接触。 ●工行的解决方案: 工行了解了该公司的融资需求和经营特点后,向其推荐了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即公司可以将其对购货商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工行,工行按照应收账款金额给予一定比例的融资。该项业务无须企业提供额外的抵押担保,并且在企业供货后就可以得到融资,在购货商到期支付货款后再归还融资,整个过程既快捷又方便,企业可以放心地使用融资资金进行原材料采购和扩大经营,而无后顾之忧。 ●融资收获: 今年3月份尝试着做了第一笔应收账款融资业务,金额200万元。之后,又陆续在工行办理应收账款融资业务,融资金额不断扩大,累计融资金额达3000万元,融资余额超过1000万元,成为工行首家应收账款融资余额超1000万元的中小企业。 ●融资感受: “我一开始将信将疑,几乎不敢想象工行这么大银行居然也有这么贴近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后来发现工行的服务完全超出我的预期,资金很快就到了公司的账户,而且工行也没有额外的条件和要求。”接受记者采访时,这家企业的老板对工行充满感激地说。案例3.“我们将银行业务都转到工行办理了,我还动员了一大批中小企业到工行贷款。”——小型商贸企业老板●企业描述: 小型商贸企业,主要代理国内外知名品牌大米的销售,为深圳市的大型商场供货。该公司业务经营良好,保持着一定的销售增长速度。 ●融资需求: 由于资金缺乏,该公司无法满足日益增多的订单要求,只能忍痛割爱,放弃一部分订单。该公司曾四处寻找银行融资,但均因公司规模小、抵押少等原因不能获取融资。又由于该公司涉及进口业务,需要银行为其提供国际贸易服务以及相应的融资服务,对银行的需求比较多,所以一直没能与银行达成满意的合作。 ●转机: 在工行创新推出供应链融资产品后,该公司看到有关的报道,遂立即与工行进行沟通。 ●工行的解决方案: 工行根据该公司的业务特点和资金流特点,针对为大型商场供货的情况,首先提供了订单融资,即该公司在获取订单后,即可向工行融资,用于采购和组织备货;在该公司供货后,为其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在收到货款后再归还融资。 通过工行的融资方案,该公司从接到订单起,就可以利用银行资金而无须动用自有资金开展业务,大大解决了企业的资金瓶颈,可以大胆地接收订单了。另外,针对该公司的进口业务,工行还为其提供了进口开证、进口押汇等国际结算及融资服务,而且提供汇率优惠、国际业务咨询、国际金融市场信息等全方位的服务。 ●融资收获: 该公司完全采纳了工行为其设计的集国内供应连融资和国际贸易融资、国内结算和国际结算相结合的一揽子金融服务方案,经营进展顺利,业务量突飞猛进,业绩明显改观了。 ●融资感受: 这家商贸企业的老板对记者说,他现在简直成了工行中小企业部客户经理。他说:“我非常惊讶,工行竟然能够为中小商贸企业提供这样全面和细致的服务方案,我们公司现在将全部的银行业务都转到工行办理了,我还动员了一大批中小企业到工行贷款、办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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