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信托业的制度创新
1、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信托投资公司发展的基础。产权单元化及政企不分等体制性缺陷曾使信托投资公司的发展徘徊不前。为从根本上解决这种长期困扰我国金融业发展的体制性弊端,就必须加快以产权多元化、多样化为代表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步伐,吸收社会各种经济成分加盟,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产权清晰、责权利统一的公司治理机制,共同推进我国信托投资业的发展。
2、恰当的市场定位是信托投资公司发展的前提。《办法》将信托投资公司定位为以收取手续费或佣金为目的,以受托人的身份接受信托财产和处理信托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这种定位,完善了现行金融体系,承认了信托是我国金融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从《办法》规定可以看出,信托投资公司以“受人之托,代人理财”为主业,是专业化的资产管理机构、货币市场上的资金经营机构和资本市场上的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可以受托经营所有财产经营业务,其经营范围远远大于现有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甚至还可以接受银行、证券公司等的委托代理这些企业经营。
3、合格的经营管理人才是信托投资公司生存发展的根本保证。信托有信任与委托两重含义,有信任才会有委托。信托投资公司只有树立令客户信赖的信誉,有令客户满意的资金实力、管理水平、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客户才会有足够的信心来进行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才能发展。要建立良好的信誉,一是要有足够的实力和完善的机制保证能够防范抵御金融风险,使客户的利益有保障;二是要有高超的理财能力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使客户能够得到满意的收益。要达到以上目的,就需要一批合格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理财专家和金融工程专家。这是信托投资公司生存发展的根本保证,也是信托投资公司人力资本和核心竞争力所在。
B. 信托处置不良资产的模式有哪些
一、前言
信托行业是中国金融的四大支柱之一,也是银行不良资产的主要来源,也在在银行的不良资产处置产业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由于近两年信托公司的产品频频爆雷,信托公司产生的不良资产激增;为了化解金融风险,维护 社会 稳定,2021年4月银保监会下发《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推进信托公司与专业机构合作处置风险资产的通知》,就信托公司与信保基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地方AMC等专业机构合作处置信托公司固有不良资产和信托风险资产进行规定与推进。考虑到不良资产行业已经市场化,形成了完善的产业链,信托公司完全可以充分利用其信托财产的独立性、所有权与收益权的分离、破产隔离等特点,积极投身不良资产行业;一来可以处置自身产生的不良资产,二来可以通过不良资产的投资获利。
要全面认识信托处置不良资产的模式,首先要了解信托产品的种类,其次要认识清楚信托在不良资产处置中的定位,最后再分析信托处置不良资产的模式。
二、正文
(一)信托产品简介
信托产品具有所有权与利益权相分离、独立性、有限责任和连续性四大突出特点,这也是信托在不良资产处置中的重大优势。目前,信托产品正在有关监管部门的促进下进行转型,下面将介绍市面上较为常见的几种信托产品,以供大家对信托产品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2016年银监会主席助理杨家才在中国信托业年会上首次提出信托的八大产品,包括:债权信托、股权信托、标品信托、同业信托、财产信托、资产证券化信托、公益(慈善)信托及事务信托等。杨家才表示:“这八大业务分类是从资金运用方式来分,兼顾资金来源。业务分类从运用方式来划分,并关注受托资产走向,最终形成明确的制度安排,统一资产负债表、会计报表。”
这八大业务均属于资金信托,即是指信托公司接受投资者以其合法所有的资金设立信托,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运用或者处分,按照实际投资收益情况支付信托利益,到期分配剩余信托财产的资产管理产品。资金信托应当为自益型信托,委托人和受益人为同一人。
与资金信托相对的是财产权信托,与资金信托直接把资金交予信托公司不同,财产权信托就是以特定财产或财产权(主要是指非资金形态的财产)作为信托财产去设立信托关系;受托人则将财产形成的收入或者权益作为信托回报来源。
(二)信托在不良资产处置中的位置
信托在不良资产处置行业中的最大优势,就是可以综合运用财产权信托和资金信托,提供“服务+金融”模式。
信托公司在不良资产处置流程中的不同环节,信托介入的方式、发挥的作用也各不相同。比如说,信托公司可以在价值发现阶段从银行、资管公司处收购、受让不良资产,也可以在价值实现阶段为客户提供各种服务。
同时,信托机构鉴于信托制度的所有权与利益权相分离、独立性、有限责任等特点,其对于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方法相当灵活,而且通过信托受益权可以实现物权、债权、股权之间的相互转化,在不良资产处置中发挥着越来越举足轻重的作用。相比其他的金融机构,信托公司能够整合运用几乎所有的金融工具,其处置更为多元融合。考虑到《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推进信托公司与专业机构合作处置风险资产的通知》的下发,信托与其他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的互动将不断增强。综合分析,信托机构在不良资产处置中,要重点培育交易架构安排能力、资金融通能力、投资能力、资产处置能力等四方面核心能力;力求更深入的参与到不良资产投资的价值发现环节及资产处置环节中。
目前,信托公司参与不良资产投资仍处于起步阶段,其实力和经验均有所欠缺,无法与现有信托产品投资者偏好匹配,短期内仍需依赖银行、资产管理公司等外部服务商的专业技术和通道。多数信托公司的业务定位还以外部合作参与为主,独立发展能力和作为战略性业务进行培育,还需从长计议。
(三)信托处置不良资产的模式
从信托参与不良资产处置的深度、标准化程度不同,可大致分为以下四类基本模式,下面将进行一一介绍。
1、不同不良资产直接转让模式
不同不良资产直接转让模式,是指商业银行将不良资产打包,委托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发起设立信托计划,由商业银行的理财资金等认购,利用募集资金收购不良资产包,帮助商业银行实现不良资产出表。通过信托代持,实现资产出售后的会计出表,改善银行不良资产率等指标,同时通过“以时间换空间”,未来将不良资产变成优质资产或减少直接处置损失,获取更多利益。
2、不同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模式
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特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信贷资产收益权的转让业务。2016年原银监会发布的《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的通知》首次对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做出了规定,规定了其相关的报备办法、报告产品和登记交易等问题,规定了其监管机构为银登中心,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向银登中心逐笔报送产品相关信息。根据银监会2016年4月下发的《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的通知》,以及银登中心相关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的系列业务规则,信托公司可以通过设立资金信托计划方式,募集资金投资于银行所持不良资产包的收益权,银登中心提供集中登记、备案审核、提供流转服务、信息披露、市场监测等综合全面性服务,以期通过规范化的资产流转和统一登记管理,防止掩盖风险和监管套利,部分解决银行会计出表、调整优化不良贷款余额、比例、拨备覆盖率等指标的需求。
3、不良资产证券化模式
《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第二条中规定:信贷资产证券化是“在中国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机构,将信贷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以资产支持证券的形式向投资机构发行受益证券,以该财产所产生的现金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的结构性融资活动。”不良资产证券化是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重要类型之一,但不良资产作为基础资产存在资产定价难度高、信息透明度低等问题。在2005-2008年期间,我国开始试点不良资产证券化,并以资产管理公司为主相继落地了四单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试点。2008年后受美国次贷危机影响试点工作暂停;直到2016年以来,不良资产证券化业务重启,发行金额逐年上涨。
与上一轮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相比,新推出的不良资产证券化产品基础资产类型更加丰富,由原先的企业贷款、对公贷款扩展到涉及小微类、房贷类、个人抵押类等零售业务贷款资产。针对不良资产证券化中信息不透明、投资者认可度低问题,2016年颁发的《不良贷款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指引(试行)》,专门对不良贷款资产支持证券发行环节、存续期间、重大事件等信息披露进行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如果说不良资产的证券化产品类似于银行间证券市场发行的公募基金,不良资产的收益权转让则更像与之对应的私募产品,其转让既可以引入结构化发行的分层设计,也可以通过平层方式实现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转让。由于两者性质的不同,监管机构对于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的监管有所不同。
4、不良资产处置基金模式
在当前不良资产一级市场、二级市场供需两旺的市场环境下,不良资产主动型的投资管理机会增多,信托公司可与专业的资产管理公司合作, 探索 设立不良资产处置基金,收购一些市场化不良资产,通过以诉讼保全、债务重组、债权转让等方式处置不良资产,或者通过债转股、资产重组、引入战略投资者、投贷联动等方式对不良资产进行价值整合,在市场化债转股等进行问题企业重整、化解不良资产中获得收益。
在实务中,可以根据不同资产包的特点、合作机构需求等具体问题,灵活选择、组合不同的业务模式。
三、总结
应当注意,虽然信托在处置不良资产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信托业务和不良资产投资仍存在不同。信托投融资首先关注的是交易对手的主体信用状况,或者说信用等级,信托业务一般要求交易对手的主体信用要强,同时还提供强增信与强抵押;而不良资产投资首先关注的是底层资产价值,然后分析风险,深挖价值,再通过各种处置手段实现增值,最终退出。除此之外,还有种种投资理念的不同。
在我国间接融资为主的金融结构中,银行体系的安全性事关整个经济 社会 的稳定。虽然信托已经以多种方式灵活参与到银行不良资产处置市场中,但无论是参与程度还受到外部法律、政策环境的较大制约,相关的法律法规仍然需要进一步完善。
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推进信托公司与专业机构合作处置风险资产的通知》
一、 探索 多种模式处置信托业风险资产,包括:向专业机构直接转让资产;向特殊目的载体转让资产;委托专业机构处置资产;信托保障基金公司反委托收购;其他合作模式。其中,委托专业机构处置资产方面,信托公司委托专业机构提供风险资产管理和处置相关服务,如债权日常管理、债务退偿、债务重组等,充分利用专业机构优势,在资产出险早期开展风险处置,以提高处置效率,实现风险处置关口前移。信托保障基金公司反委托收购方面,文件指出,信托保障基金公司收购信托业风险资产,并委托信托公司代为管理和处置,以缓解信托公司流动性压力,助力其风险资产化解。二、构建信托业风险资产处置市场化机制,包括加强资产估值管理,引入市场化竞争机制,明确损失分担机制,增强损失抵补能力。三、规范信托业风险资产转让业务,包括明确标的资产范围,切实化解行业风险,坚持依法合规展业,规范各方会计核算,发挥登记平台作用,加强授信集中度管理。四、严格压实各方责任,包括压实信托公司主体责任,落实其他主体协同责任,强化各级监管责任。
《信托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第七条 设立信托,必须有确定的信托财产,并且该信托财产必须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财产。
本法所称财产包括合法的财产权利。
C. 商业银行有哪些创新业务
商业银行的金融业务目前主要分为两类:
一、银行自己的金融产品:资产管理、信托投资、信用卡业务等。
二、银行作为第三方的代理的金融服务产品:代理证券、代理保险、代收费用等。
在这两类中,后者成为了商业银行表外业务,近年发展最为迅猛并且逐渐成为了商业银行利润贡献的重要组成部分。
关于金融业务的创新与发展,从目前国内商业银行的金融体制和金融业的从业人员在金融业务的经验不足,金融市场的不成熟,在金融产品的设计上有一定的限制,许多国外有的对冲产品在国内是不允许的。
不过,就我个人的看法,国内商业银行在新世纪的大环境下,在金融产品金融服务进行创新。
一、新时期的大环境下,科技发展迅速,商业银行的金融业务可以在新技术平台的应用创新金融业务的服务模式。特别是电子银行,手机银行方面。
二、中国加入世贸的十年了,国内的金融业将逐步对外开放,国内商业银行在充分利用现有政策学习国外银行金融行业的经验,创新以银行为主体的国际化多元的金融投资产品,做到多货币,多市场的金融服务。
三、细化金融服务。针对不同的金融服务主体,提供更为细致的金融服务。个人金融、公司金融、国际金融。
关于发展
创新的金融服务是未来商业银行在金融产品有限的前提下,同行业竞争的主要手段。
创新的金融服务也为金融业务的发展提供了路径和可能。
创新的金融产品,这个需要经济政策金融制度跟市场环境的配合,与实体经济行业发展趋势的把握。房产信贷,汽车信贷以及中小企业小额贷款等项目就很能说明。
D. 信托公司的一级业务部和二级业务部区别是什么
信托主要包括八大业务分类,如下:
债权信托、股权信托、标品信托、同业信托、财产信托、资产证券化信托、公益信托、事务信托
其中,一级业务部主要以一级市场,如股权信托为主的业务部门
二级业务部是主要二级市场,如股票市场等为主资产证券化信托为主的业务部门
一级市场主要是发行市场
二级市场主要是流通市场
E. 信托产品有哪些种类
一、信托产品按内容划分
1、政信合作类项目:
融资主题主要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多以地方政府应收款质押、政府的财政收入还款承诺,并辅以土地质押等信用增级手段;
2、工商企业贷款:
融资主体为社会上的各类工商企业,质押物多以融资公司股权、融资公司持有的物业资产、各类应收款等为主,并辅以关联公司担保以及相关法人担保等信用增级手段;
3、房地产信托:
融资主题为各类房地产企业,根据国家调控政策安排,以及出于审慎的风控原则,银监会等信托机构主管单位对房地产信托有着明确严格的要求,从开发商级别资质、融资项目自有资金比例、融资项目证件齐备等角度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因此目前市场上的房地产信托有收益高、风险也相对较低的特点;
4、股权投资:
股权投资是目前相对比较广泛的信托产品,有的信托产品募集资金投向某个有限合伙企业、从而实现间接的股权投资;有的则通过直接质押融资方股权(包括上市公司股权)或者购买股权收益权等方式实现股权投资收入,这类产品也通常辅助有相关的抵押、担保等信用增级措施,实现以股为主、股权+债权的信托产品系列;
5、其他类别:
在近年的信托发展过程中,曾经涌现过类似于艺术品投资、红酒收藏品投资等信托产品。同时,各种信托资金池的产品也开始逐步发展壮大,但因为这些信托产品属于创新型业务,规模以及存续时间等都需要时间来验证,因此暂时归为其他类别;
二、信托产品按形式划分
1、按信托关系建立的方式可分为:任意信托和法定信托
2、按委托人或受托人的性质不同分为:法人信托和个人信托
3、按受益对象的目的不同分为:私益信托和公益信托
4、按受益对象是否是委托人分为:自益信托和他益信托
5、按信托事项的性质不同可分为:商事信托和民事信托
6、按信托目的不同可分为:担保信托和管理信托、处理信托、管理与处理信托
7、按信托涉及的地域可分为:国内信托和国际信托
8、按信托财产的不同可分为: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其他财产信托等
9、 按委托人数量不同可分为:单一信托和集合信托
F. 什么是信托产品,信托产品有哪几种
1、什么是信托产品?
信托产品是一种为投资者提供了低风险、稳定收入回报的金融理财产品。信托品种在产品设计上非常多样,各自都会有不同的特点。各个信托品种在风险和收益潜力方面可能会有很大的分别。
在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二条规定,信托的定义为:”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委托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说的简单点,就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目前国内一共有68家信托公司可以开展信托业务,是国内最值钱的金融牌照,是下金蛋的鸡。信托公司有较为全面的资产管理能力,可以发放贷款,可以进行股权投资,还可以进行证券投资,购买债券等等。信托的投融资方式非常灵活,所以我国对于信托业设置较高的准入门槛。
信托公司主营的业务有八大版块业务分别是;银信通道类信托,证券投资类信托,股权质押类信托,基础设施类信托,资金管理类信托,房地产信托,私人股权投资信托,矿产能源类信托。
2、信托产品有哪几种?
信托产品一般有权益类的信托产品、贷款类的信托产品、股权投资类的信托产品和不动产信托这几种。
(1)权益类的信托产品。委托人把资金投资给金融公司,然后得到稳定的收益,这种称为权益类的信托产品。
(2)贷款类的信托产品。委托人把资金委托给金融公司,然后以金融公司的名义给需要贷款的项目或个人发放贷款,这种是贷款类的信托产品。
(3)股权投资类的信托产品。把委托的资金投入股票市场或证券市场,股市的行情决定收益。
(4)不动产信托.土地与地上或地下的各种建筑设施统称为不动产。现行一般投入房地产开发类企业较多。
G. 五矿信托的业务主要侧重于哪个大方向发展现状如何
过去两年内,五矿信托算是在创新型业务上落子最频繁的头部公司之一,但也确实取得了不错的成绩。比如,五矿信托在普惠金融、家族信托、慈善信托等创新业务上的存续规模达到了2332亿元,占比为28.⌄5%。零售规模超过了1200亿元,这在之前的信托行业内可以说是无法想象的一个数字。加上标品业务、财富管理、实业投行、服务信托等新业务,一下子又成了热门战场,五矿信托只要紧抓“差异化”优势,稳步做好创新型产品,未来发展仍然是具备一定潜力的。
H. 信托业转型有哪些新方向谢谢
在产品开发方面,信托公司可以利用互联网金融这种新型模式,打通回需求端和产品供应端答,根据客户不同需求,提供更加个性化的产品;同时,互联网为信托公司提供了绝佳的风险控制通道与合作创新平台,通过大数据的挖掘,可以为信托公司项目中后期管理、创新产品研发以及机构合作等提供有力支撑,延伸产品线。
在客户服务方面,信托公司可以借鉴互联网思维最核心的给客户极致体验的理念,通过网上查询交易、微信公众平台、手机app、构建互联网平台进行产品销售等路径为理财及投融资客户提供更方便快捷、更优质的服务,完善客户体验,增强客户黏性。
信托公司可以凭借灵活的制度优势,主动探索如何将互联网基因与金融元素整合起来,开发全新的业务模式,从产品和服务两方面提升客户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