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上市公司 再融资的方式有哪些? 目前上市公司普遍使用的再融资方式有三种:配股、增发和可转换债券,在核准制框架下,这三种融资方式都是由证券公司推荐、中国证监会审核、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和发行价格、证监会核准等证券发行制度,这三种再融资方式有相通的一面,又存在许多差异。 二、上市公司再融资方式在哪些方面存在差异? 1、融资条件的比较 (1)对盈利能力的要求。增发要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若低于6%,则发行当年加权净资产收益率应不低于发行前一年的水平。配股要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而发行可转换债券则要求公司近3年连续盈利,且最近3年净资产利润率平均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于7%。 (2)对分红派息的要求。增发和配股均要求公司近三年有分红;而发行可转换债券则要求最近三年特别是最近一年应有现金分红。 (3)距前次发行的时间间隔。增发要求时间间隔为12个月;配股要求间隔为一个完整会计年度;而发行可转换债券则没有具体规定。 2、融资成本的比较 增发和配股都是发行股票,由于配股面向老股东,操作程序相对简便,发行难度相对较低,两者的融资成本差距不大。出于市场和股东的压力,上市公司不得不保持一定的分红水平,理论上看,股票融资成本和风险并不低。 三、增发和配股的优缺点是什么? 配股由于不涉及新老股东之间利益的平衡,因此操作简单,审批快捷,是上市公司最为熟悉的融资方式。 增发是向包括原有股东在内的全体社会公众发售股票,其优点在于限制条件较少,融资规模大。增发比配股更符合市场化原则,更能满足公司的筹资要求,但与配股相比,本质上没有大的区别,都是股权融资,只是操作方式上略有不同。 增发和配股共同缺点是:融资后由于股本大大增加,而投资项目的效益短期内难以保持相应的增长速度,企业的经营业绩指标往往被稀释而下滑,可能出现融资后效益反而不如融资前的现象,从而严重影响公司的形象和股价。并且,由于股权的稀释,还可能使得老股东的利益、尤其是控股权受到不利影响。 上述中的三种方式虽有共同之处,但在融资条件和融资成本上还存在差异,想要融资的上市公司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方式。
⑵ 上市公司再融资的方式有哪些
上市公司再融资的方式有再融资方式有三种:配股、增发和可转换债券。
一,上市公司融资方式债务性融资:这种融资方式是指收购企业用承担债务的方式从他人获得筹措并购的所需资金,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向银行金融机构贷款,一种是向社会发行债券。
(1)、金融贷款:传统的并购融资方式,优点是手续简便,融资成本低,融资数额大。缺点是企业需向银行公开自己的经营信息外,还需要在经营管理上受制于银行。更重要的是,企业要获得贷款,一般都要提供抵押或者保证人,而这就降低了企业再融资能力。
(2)、发行债券:这种方式的最大优点是债券利息可以在企业缴纳所得税前扣除,减轻了企业的税负。此外,同发行股票进行融资相比,发行债券可以避免稀释股权。发行债券的缺点在于:如果债券发行过多,会影响企业的资本结构,降低企业的信誉,增加且再融资的成本。
二,权益性融资:指企业通过发行股票融资或者通过换股方式来进行并购。权益性融资主要可以通过发行股票和换股并购两种方式来进行。
(1)、发行股票:指企业发行新股或向原股东配售新股筹集。资金进行并购价款支付,发行股票融资方式的优点是不会增加企业的负债。发行股票融资有利于企业资产规模的扩大,也增加了企业的再融资能力,缺点是会稀释原有的股权比例,降低每股收益率,另外,由于股息要在企业缴纳所得税之后支付,这就增加了企业的税负。(2)、换股并购:指收购方以本身股票作为并购的对价来获取被收购方的股权,据换股融资的不同方式又可以分为增资换股、库藏股换股,母公司与子公司交叉换股等。特点是它可以使企业避免大量现金短期流出的压力,降低并购所引发的企业流动性风险,使收购不受并购规模的限制。另外,在会计与税收上使用换股并购还可以获取一定的好处,换股并购的弊端在于法规上的限制,审批手续负债,时间花费又长。
三,混合型融资:指同时获得债务性融资与权益性融资的融资方式,在实践中,最为常见的混合型融资方式有可转换债券与认股权证。可转换债券:这种混合型融资工具的特点在于企业债券持有人在一定条件下可将债券转换为该企业的股票。在企业并购中,利用可转换债券筹集资金具有如下特点:首先,可转换债券的报酬率一般较低,因此可以降低企业的筹资成本;其次,可转换债券具有较高的灵活性,企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设计不同报酬率和不同转换价格的可转换债券;最后,当可转换债券转换为普通股后,债券本金就无须偿还本金。因此,免除了企业偿还持有人本金的债务负担。
然而,发行可转换债券也存在如下缺点:首先,当债券到期时,如果企业股票价格高涨,债券持有人自然要求转化为股票,这就变相使企业蒙受财务损失;如果企业股票价格下跌,债券持有人自然要求退换本金,这不但增加企业的现金支付压力,也严重影响企业的再融资能力。其次,当可转换债券转换为股票时,企业原有股东的股权会被稀释。
⑶ 股权再融资行为有哪些
股权再融资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股权交易增值融资;股权增资扩股融资;股权质押融资;私募股权融资等其他方式。再融资是指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增发和发行可转换债券等方式在证券市场上进行的直接融资。法律依据:股权再融资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股权交易增值融资;股权增资扩股融资;股权质押融资;募股权融资等其他方式。再融资是指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增发和发行可转换债券等方式在证券市场上进行的直接融资。公司股权再融资的发行方式主要有两种:向现有股东配股融资和向 市场增发新股,配股又可以分为非承销配股(即企业自己发行)和承销配 股(由投资银行或者证券商承销)。Eckboand Masulis(1992)在研究美国 公司再融资方式选择时发现,承销配股的发行成本比非承销配股高,私 募增发的发行成本比承销配股高。按照股东权益最大化的观点看,企业 应当采用非承销配股的方式发行新股。
而不同国家的资本市场企业股权 再融资的方式存在明显的差异,美国和日本公司倾向于选择融资成本较 高的增发方式;在加拿大、欧洲和亚洲地区,配股依然是最主要的股权 再融资方式。Smith(1977)研究发现并提出了SEO 的发行之谜,西方学 界对此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不同理论解释。 (一)股权再融资发行方式之谜的理论解释 目前股权再融资发行方式的理论解释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代理成 本理论。该理论认为在西方国家公司中,通常有相当比例的董事会成员 来自投资银行,这些董事可以通过游说或者施加压力,使公司采用增发 新股的方式进行融资。投资银行在承销发行股票时可以向公司管理层输 送利益,双方都通过此股权融资方式获得特殊利益。二是控制权理论。 该理论认为如果公司是由拥有控制权的股东和非控制权的小股东组成, 拥有控制权的股东对再融资发行方法就会有很大的自主权。
这两种股东 在公司中的利益并不完全一致,控制股东会利用其拥有的控制权为自己 谋取最大利益,而不是考虑所有股东的利益最大化。同时一些上市公司 特别是家族企业为了不稀释控制权,不愿意选择承销配股和增发新股的 方式发行新股,因为这些方式可能威胁到家族对公司的控制。三是信息 不对称理论。该理论包括两种信息不对称观点:一种是强调承销商在发 行中的证明作用,认为内部管理者拥有的信息远远多于外部投资者,投 资者会对管理者新股发行的动机产生疑惑。为了减轻信息不对称,企业 通过承销商发行股票,使投资者相信承销商已经恰当评价了企业发展前 景和股票价格,以保证股票发行的成功;另一种是依据于企业的不同质 量特征,认为低质量的企业采用增发新股方式,而高质量的企业采用配 股方式发行新股,在配股的这组企业中,高质量的企业会通过雇佣高质 量的承销商。四是交易成本理论。该理论认为在配股方式下发行新股, 那些放弃配股权的投资者需要通过证券市场出售其配股权,这样就产生 了交易成本。同时认为通过增发股票的方式可以有效避免投资者因为改 变投资组合所发生的成本,因而增发新股可以避免配股方式下不利的交 易成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⑷ 上市公司再融资方式有几种
法律分析:(一)内源融资
由于在公司内部进行融资,不需要实际对外支付利息或股息,不会减少公司的现金流量时由于资金来源于公司内部,不发生融资费用,使内部融资的成本远低于外部融资。
(二)外源融资
上市公司外源融资又可分为向金融机构借款和发行公司债券的债权融资方式股及增发新股的股权方式行可转换债券的半股权半债权的方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⑸ 股权再融资有哪几种方式
股权再融资有下列方式:
1、权质押融资;
2、股权交易增值融资;
3、股权增资扩股融资;
4、私募股权融资。
再融资是指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增发和发行可转换债券等方式在证券市场上进行的直接融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⑹ 上市公司进行再融资的方式有
目前上市公司普遍使用的再融资方式有三种:配股、增发和可转换债券。
一、法律上规定的什么是再融资?
法律上规定的再融资是指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增发和发行可转换债券等方式在证券市场上进行的直接融资。再融资如同其字面理解,就是再此融资的意思。在原理上产生的原因主要是资产和负债的时间长度不匹配。说白了就是不断地通过短期融碰脊资募集资金然后进行长期项目投资。再融资对上市公司的发展起到了较大的推动作用,我国证券市场的再融资功能越来越受到有关方面的重视。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上市公司的再融资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公司股权再融资的发行方式主要有两种:向现有股东配股融资和向 市场增发新股,配股又可以分为非承销配股(即企业自己发行)和承销配 股(由投资银行或者证券商承销)。
二、再融资的司法解释
股权再融资是指向原普通股股东按其持股比例、以低于市价的某一特定价格配售一定数量新发行股票的融资行为。
1、上市公司向原股东配股的,除了要符合公开发行股票的一般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30%。裤键
(2)控股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承诺认配股份的数量。
(3)采用证券法规定的代销方式发行。
2、配股权价值:一般来说,老股东可以以低胡吵巧于配股前股票市价的价格购买所配发的股票,即配股权的执行价格低于当前股票价格,此时配股权是实值期权,因此配股权具有价值。
配股权价值=(配股后的股票价格-配股价格)/(购买-新股所需的认股权数)。
再融资的目的都是为了对公司的运营和资产进行进一步的重组,本着利于公司的运营和发展的前途来进行合法的资产注入。在司法实践中,融资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还应当根据公司企业的需要和当前的发展水平来进行认定,避免造成公司企业的经济利益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设立证券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
(二)主要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诚信记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公司注册资本;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符合本法规定的条件;
(五)有完善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六)有合格的经营场所、业务设施和信息技术系统;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证券公司名义开展证券业务活动。
⑺ 股权再融资的方式都有哪些
法律分析:1.股权质押融资。股权质押融资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这一无形资产作为质押标的物,为自己或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的行为。2.股权交易增值融资。3.股权增资扩股融资。是权益性融资的一种形式,是股份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前常用的融资方式。4.私募股权融资。这是相对于股票公开发行而言,以股权转让、增资扩股等方式通过定向引入累计不超过200人的特定投资者,使公司增加新的股东获得新的资金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六十三条 本法所称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
⑻ 我国上市公司再融资的发行方式
我国上市公司再融资的方式主要包括配股、公开增发、非公开发行(在市场中又常被称为“定向增发”或者“定增”)、可转换公司债券(一般简称为“转债”)、优先股、公司债券、企业资产证券化(一般简称“ABS”)等。
【拓展资料】
融资,英文是financing,从狭义上讲,即是一个企业的资金筹集的行为与过程。从广义上讲,融资也叫金融,就是货币资金的融通,当事人通过各种方式到金融市场上筹措或贷放资金的行为。《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对融资的解释是:融资是指为支付超过现金的购货款而采取的货币交易手段,或为取得资产而集资所采取的货币手段。
融资的方式:
常见形式:
银行是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渠道。按资金性质,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和专项贷款三类。专项贷款通常有特定的用途,其贷款利率一般比较优惠,贷款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
股票筹资:
股票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没有还本付息的压力等特点,因而筹资风险较小。股票市场可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同时,股票市场为资产重组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优化企业组织结构,提高企业的整合能力。
债券融资:
企业债券,也称公司债券,是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表示发债企业和投资人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持有人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但有权按期收回约定的本息。在企业破产清算时,债权人优先于股东享有对企业剩余财产的索取权。企业债券与股票一样,同属有价证券,可以自由转让。
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方根据承租方对供货商、租赁物的选择,向供货商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在契约或者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分期支付租金的融资方式。
融资租赁,是通过融资与融物的结合,兼具金融与贸易的双重职能,对提高企业的筹资融资效益,推动与促进企业的技术进步,有着十分明显的作用。融资租赁有直接购买租赁、售出后回租以及杠杆租赁。此外,还有租赁与补偿贸易相结合、租赁与加工装配相结合、租赁与包销相结合等多种租赁形式。融资租赁业务为企业技术改造开辟了一条新的融资渠道,采取融资融物相结合的新形式,提高了生产设备和技术的引进速度,还可以节约资金使用,提高资金利用率。
海外融资:
企业可利用的海外融资方式包括国际商业银行贷款、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和企业在海外各主要资本市场上的债券、股票融资业务。
典当融资:
典当是以实物为抵押,以实物所有权转移的形式取得临时性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与银行贷款相比,典当贷款成本高、贷款规模小,但典当也有银行贷款所无法相比的优势。首先,与银行对借款人的资信条件近乎苛刻的要求相比,典当行对客户的信用要求几乎为零,典当行只注重典当物品是否货真价实。而且一般商业银行只做不动产抵押,而典当行则可以动产与不动产质押二者兼为。其次,到典当行典当物品的起点低,千元、百元的物品都可以当。与银行相反,典当行更注重对个人客户和中小企业服务。第三,与银行贷款手续繁杂、审批周期长相比,典当贷款手续十分简便,大多立等可取,即使是不动产抵押,也比银行要便捷许多。第四,客户向银行借款时,贷款的用途不能超越银行指定的范围。而典当行则不问贷款的用途,钱使用起来十分自由。周而复始,大大提高了资金使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