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项目融资的特点包括:1、项目导向。项目导向主要是依赖于项目的现金流量和资产而不是依赖于项目的投资者或发起人的资信来安排融资是项目融资的第一个特点。项目融资,顾名思义,就是以项目为主体安排的融资,贷款者在项目融资中的注意力主要放在项目的贷款期间能够产生多少现金流量用于贷款,贷款的数量、融资成本的高低以及融资结构的设计都是与项目的预期现金流量和资产价值直接联系在一起的;2、项目导向。主要是依赖于项目的现金流量和资产而不是依赖于项目的投资者或发起人的资信来安排融资是项目融资的另一个特点。项目融资,顾名思义,就是以项目为主体安排的融资,贷款者在项目融资中的注意力主要放在项目的贷款期间能够产生多少现金流量用于贷款,贷款的数量、融资成本的高低以及融资结构的设计都是与项目的预期现金流量和资产价值直接联系在一起的;3、风险分担。为了实现项目融资的有限追索,对于与项目有关的各种风险要素,需要以某种形式在项目投资者(借款人)、与项目开发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其他参与者和贷款人之间进行分担。一个成功的项目融资应该是在项目中没有任何一方单独承担起全部项目债务的风险责任,这一点构成了项目融资的第三个特点。在组织项目融资的过程中,项目借款人应该学会如何去识别和分析项目的各种风险因素,确定自己、贷款人以及其他参与者所能承受风险的最大能力及可能性,充分利用与项目有关的一切可以利用的优势,最后设计出对投资者具有最低追索的融资结构。
法律依据:
《项目融资业务指引》
第三条 本指引所称项目融资,是指符合以下特征的贷款:(一)贷款用途通常是用于建造一个或一组大型生产装置、基础设施、房地产项目或其他项目,包括对在建或已建项目的再融资;(二)借款人通常是为建设、经营该项目或为该项目融资而专门组建的企事业法人,包括主要从事该项目建设、经营或融资的既有企事业法人;(三)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依赖该项目产生的销售收入、补贴收入或其他收入,一般不具备其他还款来源。
第四条 贷款人从事项目融资业务,应当具备对所从事项目的风险识别和管理能力,配备业务开展所需要的专业人员,建立完善的操作流程和风险管理机制。贷款人可以根据需要,委托或者要求借款人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独立中介机构为项目提供法律、税务、保险、技术、环保和监理等方面的专业意见或服务。
衍生问题:
项目融资贷款是如何评估的?
贷款项目评估是以银行的立场为出发点,以提高银行的信贷经营效益为目的,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剔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可能存在的将影响评估结果的各种非客观因素,重新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分析和判断,为银行贷款决策提供依据。贷款项目评估一般基于项目业主所提供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而进行。主要分析贷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建设和运营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是否经过必要的报批程序,是否符合国家总体布局和地区经济结构的需要。
② 项目贷款与项目融资贷款区别
1、性质不同
项目贷款,也被称为项目融资,或项目筹资,是以项目本身具有比较高的投资回报可行性或者第三者的抵押为担保的一种融资方式。
融资从狭义上讲,即是一个企业的资金筹集的行为与过程。 从广义上讲,融资也叫金融,就是货币资金的融通,当事人通过各种方式到金融市场上筹措或贷放资金的行为。
2、范围不同
项目融资贷款里面包含了项目贷款。项目贷款可以拿项目的固定资产来抵押贷款,指的的是方面的
项目融资贷款是一个非常广泛的定义,比如建一个电厂,那以后一旦电厂投入使用的话,会有应收账款,那就可以拿应收账款进行质押贷款,这个就不能泛泛的称为项目贷款,而是属于项目融资贷款。
3、方式不同
项目贷款是指为某一特定工程项目而融通资金的方法,由于通货膨胀和新建大型工程项目所需费用急剧增长,投资风险也越来越大;另外有些政府或企业的资金被占用在正在进行的工程项目中,也使得它无力再举办新的大型工程。为了促进大型工程的建设及开拓资金运用的新途径,一些银行兴办了这种工程项目贷款业务。
项目融资是指贷款人向特定的工程项目提供贷款协议融资,对于该项目所产生的现金流量享有偿债请求权,并以该项目资产作为附属担保的融资类型,它是一种以项目的未来收益和资产作为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和安全保障的融资方式。
③ 项目融资贷款建设期利息,可不可以用该项目的贷款本金进行偿还如果可以依据
项目贷款,也被称为项目融资,或项目筹资,是以项目本身具有比较高的投资回报可行性或者第三者的抵押为担保的一种融资方式。主要抵押形式包括:项目经营权,项目产权和政府特别支持(具备文件)等。项目融资与一般贷款最大的区别是归还贷款的资金来自于项目本身,而不是其他来源。
④ 农业发展银行的小城镇建设融资贷款
中国农业银行小城镇建设专项贷款管理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小城镇建设贷款管理,根据《贷款通则》和《中国农业银行贷款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小城镇建设贷款工作实际,特做如下规定:
一、小城镇建设贷款适用范围及贷款对象
(一)小城镇建设贷款是用于支持小城镇建设发展的专项商业性贷款。
(二)小城镇建设贷款的适用范围是:建制镇及经济发达具有一定规模和条件的集镇房产开发、集贸市场建设、商饮、服务业,以及其他有偿还收入来源的小城镇基础和公用设施等建设和开发。
(三)小城镇建设贷款对象是:承担小城镇建设的房产开发、工程建设及经营公司或符合贷款适用范围的其他经济实体。
二、小城镇建设贷款政策和原则
(一)坚持支持小城镇建设与发展乡镇企业和第三产业相结合,引导乡镇企业和第三产业向小城镇适当集中,连片发展。
(二)贯彻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适当集中、集约经营的方针,重点支持具有一定发展规模和条件的小城镇试点镇建设和开发。
(三)坚持安全、周转、效益原则,自主经营,择优选项,科学管理。
(四)按照“先短期、后长期,先续建、后新建,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安排小城镇建设贷款项目。
三、小城镇建设贷款基本条件
小城镇建设贷款承贷单位,除必须具备贷款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要求:
(一)从事小城镇建设开发的承贷单位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产开发、工程建设及经营业务的资质证明,其资质等级必须达到所承担的建设经营项目的要求,有开发、施工技术和经营管理能力,有开发建设和经营业绩证明。
(二)建设项目必须纳入建设管理部门的统一规划,有建设、土地等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符合节约用地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三)房产开发和其他贷款项目必须拥有30%以上的资本金,并具有符合规定的贷款保证人、贷款抵押物或质物,企业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下,资信等级在AA级以上。
(四)其他自筹资金落实,并有有关证明文件;预售款、销售款存入农业银行。
(五)在农业银行开立基本账户,接受银行信贷监督,定期向开户行提交生产经营计划和财务报表。
四、小城镇建设贷款项目申报程序
(一)符合小城镇建设贷款要求的项目或企业由项目承担单位或企业向所在地农业银行提出书面借款申请,并按要求提交有关证明文件,同时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二)当地农业银行受理借款申请后,与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商,按小城镇建设贷款管理规定和条件要求进行初选,对意向项目进行评估论证,写出评估报告并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推荐意见和有关证明材料上报上一级行。
(三)省(区、市)分行对上报的小城镇建设贷款项目进行审查,并征求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按照择优扶持的原则筛选后于年底前上报总行,同时抄送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四)总行根据各分行上报的小城镇建设贷款项目,综合平衡,并与建设部村镇建设主管部门协商后,下达小城镇建设贷款项目和计划。
(五)小城镇建设贷款项目下达后如需修改,应由省级分行审批,报总行备案,同时抄送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五、小城镇建设贷款项目申报内容要求
(一)小城镇建设贷款承贷单位必须向银行提供以下材料和证明文件: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有权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立项批复;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土地、环保、供电、排水等部门批准建设的文件;政府批准的小城镇建设规划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工程建设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推荐意见。
2.承贷单位法人营业执照;项目建设或经营的资质证书;承贷单位资产负债表和经营状况表;建设项目资金来源证明。
3.贷款抵押物、质押物产权证书或保证人出具的同意担保的文件。
4.其他有关材料。
(二)基层行向上一级行申报小城镇建设贷款计划和项目,必须向上一级行正式行文提出申请,并附单个项目情况说明。
六、小城镇建设贷款管理
(一)小城镇建设贷款一律实行项目管理,经营行要按项目分别建立经济档案,加强贷款监控,分析、反馈贷款项目生产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工后,及时进行项目后评价。
(二)按照贷款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小城镇建设贷款风险常规监测和早期风险预警,做好贷前市场调查和项目评估,切实落实有效抵押、质押和保证贷款手续。
(三)按照“自筹落实,同比例投入”的原则和项目施工进度发放贷款,加强企业资金和账户管理,严禁挪用贷款,保证贷款按期归还。
(四)相对集中资金,突出扶持重点,实行贷款集约经营。经济发达小城镇,重点支持集镇商品房、集贸市场、商业、饮食、仓储网点和有偿还收入来源的基础公用设施建设;经济欠发达小城镇,重点是有计划、有步骤地分期、分批引导一些效益好的企业或项目向小城镇相对集中,连片发展。
如果不符合规定的话,可以到壹顾问网站了解其他的融资渠道。
⑤ 银行办理融资贷款的流程,需要哪些手续
贷款人一般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版常住户口、18-65周岁的中权国公民;
2、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
3、有正当且有稳定经济收入的良好职业,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