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什么是信托,信托有什么作用
1、信托(英语:Trust)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同时又是一种金融制度,信托与银行、保险、证券一起构成销判雀了现代金融体系。信托业务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当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的受益人。
2、信托的分配方案是灵活的。家族信托冲信可以通过巧妙地设计信托利益的分配机制,实现不同的分配目标。
(1)多样化的生活保障方案,为了保障家人生活而设立信托时、对于受益人的保障安排可以完全按照委托人自已的意志设定,诸如受保障的家族成员范围、为家族成员提供保障的内容、提供保障的程度、获得保障的前提条件和受到保障的期限等要素皆可以由委托人自由设定。
(2)防“败家子”方案,如果委托人担心受益人肆意挥霍财富,可以设置“反挥霍条款”,对受益人获取信托利益或受到信托保障设置一定的前提条件,防止“败家子”因挥霍成性而生活无着。如果委托人担心受益人亏早因受到家族信托保障而过度依赖家族信托,丧失自我奋斗的进取心,也可以通过调整受益人的分配金额、分配频率和获取信托利益的前提,避免受益人成为过分依赖家族信托保障的“信托宝宝”。
(3)受益人保护方案,如果委托人担心未成年受益人的监护人侵害受益人的利益,也可以在信托文件中要求受托人在受益人未成年之前暂缓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或要求受托人、保护人对未成年受益人的监护人进行必要的监督,以确保未成年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4)家族成员行为引导方案,为了促进家族成员成长而设立信托时,委托人可以在信托条款中嵌入“行为引导机制”,对受益人获得信托利益设置前置性条件。如果委托人希望引导受益人积极接受高等良好教育,那么可以通过设置教育奖励金的办法,引导受益人努力学习。如果委托人希望受益人能承担起繁衍家族的家庭责任,那么可以通过设置成家、生育奖励金,实现委托人对于受益人的行为引导。如果委托人希望受益人能够成就自己的事业,那么可以通过设置创业资助金、事业扶助金、职业奖励金等,支持家族成员的事业发展。
3、当然,需要指出的是,信托运用的灵活性须以法律规定为限,信托目的“自由”和“任性”不是绝对的,必须以信托目的合法性为必要前提,超越合法性约束的信托目的将导致信托的无效。
❷ 为何要选择信托做理财
为什么买信托理财
1,我们为什么要选择信托?安全吗?
信托是舶来品,是一种源于英国的财务管理制度。
受人之托,代人理财。
信托是受国家《信托法》保护的,是和保险一样受银保监会经过监管的,资产规模仅次于银行。是富人专属的理财工具。
信托行业属于银保监会监管
信托是国家法律保护的财富管理工具。你信任国家法律就要信任信托的合法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通俗的说,就是信托公司基于客户的信任,为客户打理财产的行为。
信托的本源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
你相信银行你就看看银行也在~代销~信托理财。
银行信托额度少利息6%左右
从这个截图可以看出银行的不良贷款率1.89%。信托资产风险率为0.98%。
如果你相信银行那信托比银行的风险率还要低,哪个安全你可以自己来判断。
不是谁保证说安全,它就安全,是我们根据它的底层资产和法律监管,通过数据分析,来判断是否安全可靠。
众所周知,银行不仅代销信托,也会有银行理财产品,那么,您知道银行理财和信托产品的区别是什么吗?
银行和信托的区别。
银行和信托的监管机构都是银监会,投资去向却不同,好的信托理财是300万元起投还要有名额限制,这是富人的投资工具。
请看一下资金去向这一栏,银行理财的投资去向包括信托,上市公司对安全性要求很高也投资信托,可见它的安全性很好。
信托发行规模40%的资金,来自于银行理财资金,为什么银行理财产品资金有这么多流进了信托产品中?
同属银保监会监管,信托产品的发行方,也就信托公司,有较高的社会公信力,信托产品相对安全性高,收益相对稳定。所以实际情况就是,你买银行理财,银行理财买信托。
招商银行理财产品投向截图
如果只买过银行理财,没有了解过信托的你,不妨看看 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的投向 吧。
银行如此信赖信托,那么信托“保本”吗?
信托近年来平均收益在8%-9%左右,在固定收益类产品市场当中,收益水平还是具备相当大吸引力的。关于“保本”的话题,现今各类理财方式中,基于合规性,基本看不到“保本”两字,更常见的说法是“预期收益”。
至于 能不能“保本”,要看产品结构、投资方向、融资方资质、风险措施等。比如类固收信托产品融资方资质良好,并有完善的风险控制措施(如抵押、担保、质押等),又或者信托公司主动管理型信托产品。 在当前市场环境下风险可控,是值得投资者配置的。
不要因为“预期收益”四个字就觉得风险大。根据银保监会的规定,信托理财产品和银行理财产品均不能在合同中承诺保本、保收益,不能在合同中体现有关字样,出现相关违规字样,合同无效。
PS:信托是如何做到比银行、保险等产品,收益高的?
为什么信托投资收益高?
信托公司在代人理财方面与银行、保险、证券最大不同的地方在于:
信 托公司是目前唯一准许同时在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和实业投资市场的金融机构。信托公司通过信托集中起来的个人资金,交由专业人才进行操作,利用信托投资领域的多元化进行组合投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降低投资风险,实现投资人收益的最大化。 同时《信托法》最大限度地保护了信托财产的独立与安全,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长期性,更适合于长期规划的财富管理与财富传承。
2.中融信托是什么?如何做风险控制?
先查一下“企查查”的注册信息!
企查查上中融信托股权结构
股东介绍
中融信托是央企上市公司控股,背景实力强!
中融信托排名前三
中融信托前身是哈尔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成立于1987年,至今已经有32年的管理经验,在严格的风控下连续32年稳健兑付,为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发起人之一。
中融信托产品是主动管理型信托。
就是有事前,事中事后的跟踪管理,以便做好风险控制。
各类信托类型违约率
市场上 主动管理型信托 很少,目前为止违约率为零。
中融信托是主动管理型信托
对于主动管理信托而言,信托公司是主导信托产品的整个流程。从最初的项目筛选,立项,评审再到后期文件制作,账户的开设到最终信托的发行,整个流程由信托公司自身主导,这也就是主动管理其含义所在。
与之相对应的是被动管理型信托,而被动管理的信托,主要是信托公司依据委托人的指令进行管理,更多是配合的一个角色,因此称之为被动管理,它就相当于一个融资方付费使用的发行渠道,而不去管理融资方的动态运营情况,所以这也是容易出问题的原因。
中融信托就是主动型信托,所以是我们推荐这支信托产品的原因。
中融信托的风险控制:
募资方:中融信托
管理人:中融信托
因为是主动管理型信托,信托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这种连带责任就表现在次级流动性的补充上 !
信托说明书第13页
首先这是主动型管理信托,目前出现风险的系数为零。但退一万步说,如果不能对付就会启动优先劣后的资金结构。
这种结构化的产品设计会优先保障投资受益人的本金。优先和劣后受益人资本总比为9:1,依据中融唐升产品合同,即使劣后资金受到亏损,信托公司需以其自有资金进行追加,这种差额补足支持再给收益加把锁。
然后还有
中融信托公司风控体制
多重风控手段
最后还有财政部牵头的
信托业保障基金
信托业保障基金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设立的,旨在为维护行业稳定提供可靠的资金来源,并提振市场信心,截至2018年底,管理规模为1500亿。
并且,在中信登
并且中融信托总经理为中信登的董事之一
下面介绍一下中融信托这只产品
主动管理型
不同时间收益不同
资金投资去向
信托资产对投资范围严格控制,有允许的,也有不允许的,范围写在合同里
投后报告
中融信托还会定期有管理报告,这也是主动型信托的好处,保持向投资人汇报资产进行的情况。
所以选择中融信托没错的。
产品合同看群里吧,先写到这里,明天会忙,有空再修改。
❸ 信托是什么意思
家族信托是一种长期理财方式,信托机构受个人或家族的委托,帮助处置家庭专财产以实现财富长期规属划的目标。家族信托的资产所有权与收益权是分离的,委托人一旦把个人或家族的资产交给信托公司打理,其所有权就不再归他本人,但相应的收益依然根据他的意愿收取和分配。
❹ 为什么要设计信托计划投资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再投资标的
最主要原因还是信托公司为了方便。
因为信托计划投合伙企业的项目内一般是偏股权类的项目。而容股权的话呢,以有限合伙企业来代持就非常的方便。这也是主要的形式吧。
当然,有的其他项目也有可能用到这样的结构,不仅仅限制于股权项目。
❺ 信托是干什么的
信托(Trust)是一种理财方式,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同时又是一种金融制度。信托与银行、保险、证券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信托业务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当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的受益人。
信托行为
在达成一项信托时,构成法律行为所履行的手续就是信托行为。信托行为是指委托者与受委托者双方签订合同或协议。此外,委托人立下遗嘱同样是法律行为、也属信托行为。根据不同的信托目的,需要签订不同的合同,但属于同一类别并大量发生的业务,如信托存款,则没有必要一一签合同,只由信托部门发给委托者统一印刷,附有文字条款,类似合同的信托存款证书即可;这种证书同样具有合同的效力。
信托财产
信托财产是指通过信托行为从委托人手中转移到受托者手里的财产。信托财产既包括有形财产,如股票、债券、物品、土地、房屋和银行存款等:又包括无形财产,如保险单,专利权商标、信誉等,甚至包括一些自然权益(如人死前立下的遗嘱为受益人创造了一种自然权益)。
信托目的
信托目的是指委托人通过信托所要达到的目的,如委托人为了财产安全或为避免投资风险同时取得高额收益等。
受益权证书
受益权就是享受信托利益的权利。而受益权证书就是证明受益权的存在和内容的证件。如信托存款证书。
信托报酬
信托报酬是指作为受托人的信托部门在办理信托事务后所取得的报酬。信托报酬的形式主要是手续费,也有少量存贷差异。信托报酬的多少,依据受托人付出劳动的多少和在信用中介中所起的作用大小,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协商议定。
信托责任
信托责任是指受托人对委托人/受益人负有的严格按委托人意愿(而不是自己的)管理财产的责任。信托责任是在信托关系成立,受托人就负有信托责任,不得使自己的利益与其责任相冲突,不得以受托人的地位谋取利益,也不得因此所获得利益除非委托人同意。
信托责任是指受托人对转移资产且不参与管理的人所承担的责任。具体表现在监护人对立遗嘱人,公司管理人对公司股东,管理人股东对非管理人股东,资产管理公司或信托公司对投资者都负有信托责任。信托责任是将受托人和受托资产载体,与转移资产人及/或其指定的受益人联系在一起的纽带。
信托责任这个词语用得比较多的是在上市公司和国有企业中,套用上面的概念,以上市公司为例,信托的三方分别为股东/企业管理层/股东,信托责任是指企业管理层要全心全意为股东利益而运作企业资产的责任。
信托主体
信托主体包括委托人、受托人以及受益人。
① 委托人是信托关系的创设者,他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委托人提供信托财产,确定谁是受益人以及受益人享有的受益权。指定受托人、并有权监督受托人实施信托。
② 受托人承担着管理、处分信托财产的责任。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受托人必须恪尽职守、履约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必须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依照信托文件的法律规定管理好信托财产的义务。
在我国受托人是特指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成立的信托投资公司,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
③ 受益人是在信托中享有信托受益权的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也可以是未出生的胎儿。公益信托的受益人则是社会公众。
信托客体
信托客体主要是指信托财产。
① 信托财产的范围:
信托财产是指受托人承诺信托而取得的财产;受托人因管理、运用、处分该财产而取得的信托利益,也属于信托财产。信托财产的具体范围我国没有具体规定,但必须是委托人自有的、可转让的合法财产。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不能作为信托财产;法律法规限制流通的财产须依法经有关主管院批准后,可作为信托财产。
② 信托财产的特殊性:
信托财产的特殊性主要表现为独立性,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信托财产与委托人未建立信托的其他财产相区别。
建立信托后,委托人死亡或依法被解散,依法被撤消,或被宣告破产时,当委托人是唯一受益人时,信托终止,信托财产作为其遗产或清算财产;当委托人不是唯一受益人的信托存续,信托财产不作为其遗产或清算财产。
B.信托财产与受托人固有财产(受托人所有的财产)相区别。
受托人必须将信托财产与固有财产区别管理,分别记账,不得将其归入自己的固有财产。
C.信托财产独立于受益人的自有财产:
受益人虽然对信托财产享有受益权,但这只是一种利益请求权,在信托存续期内,受益人并不享有信托财产的所有权。
③ 信托财产的物上代位性:
在信托期内,由于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信托财产的形态可能发生变化。如信托财产设立之时是不动产,后来卖掉变成资金,然后以资金买成债券,再把债券变成现金,呈现多种形态,但它仍是信托财产,其性质不发生变化。
④ 信托财产的隔离保护功能:
可以说,信托财产形成的风险隔离机制和破产隔离制度,在盘活不良资产、优化资源配置中,信托具有永恒的市场,具有银行、保险等机构无法与之比拟的优势。
⑤ 信托财产不得强制执行以及例外:
由于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因此,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的一般债权人是不能追及信托财产的,对信托财产不得强制执行是一般原则。
二手信托
二手信托也是指“信托受益权转让”。
根据我国《信托法》第46条的规定:“受益人可以放弃信托受益权。”但是,全体受益人弃信托受益权的,信托终止。同时,第47条规定:“受益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其信托益权可以用于清偿债务,但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信托文件有限制性规定的除外。”尤其重的是,第48条规定:“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可以依法转让和继承,但信托文件有限制性规的除外。”由此可见,我国的信托受益权是可以放弃、偿还债务、依法转让或继承的。基信托受益权的可转让性,受益人可以委托信托投资公司转让信托受益权。国内通行模式是由信托投资公司代理受益人(即自益信托中的委托人)向投资者转让信托受益权,以特定财产(包括财产权)设立信托后产生的受益权再进行转让,具体是由财产(权)信和集合资金信托进行组合,二者之间由信托投资公司(受托人兼代理人)进行运作。首先信托投资公司担任财产(权)信托的受托人;其次,信托投资公司担任集合资金信托的受人;再次,信托投资公司担任财产(权)信托中受益人(委托人)的代理人;最后,由信投资公司运用集合资金与财产(权)信托的受益权进行交易。必须强调的是,财产(权)托是自益信托,委托人是唯一受益人。
信托受益权转让的程序
I.信托受益权依法可以转让,办理信托受益权转让时,应由原委托人、原受益人和新受益人持有效证件,个人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前往代理网点办理。
II. 在代理网点审核有关证件后,委托人、原受益人和新受益人填写《资金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书》,代理网点审核无误后,委托人、原受益人和新受益人在协议书上签字。
III. 办理受益权转让时,代理网点会收取受益权转让金额0.1%作为转让手续费,付款方式为现金付款。
IV.信托受益权转让后的新受益人持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于办理转让之日后20日后到代理网点领取中信信托盖章后的《资金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书》。
❻ 请问什么是信托信托机构主要是做什么的
信托投资的一些基础的常识
理财周刊 http://www.amoney.com.cn
2005-05-16 14:45:26 来源: 加入收藏 打印此页
1、信托的定义:
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信托投资公司)的信任,将其合法拥有的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的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概括地说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
2、信托的基本特征:
(1)、信托是以信任为基础,受托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
(2)、信托成立的前提是委托人要将自有财产委托给受托人。
(3)、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信托依法成立后,信托财产即从委托人、受托人以及受益人的自有财产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运作的财产。
(4)、受托人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管理信托事务。
3、信托法对信托的设立的规定:
(1)、设立信托,必须有合法的信托目的;
(2)、设立信托,必须有确定的信托财产,并且该信托财产必须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包括合法的财产权利。
(3)、设立信托,信托文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4)、设立信托的财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信托登记。
4、信托投资公司信托业务的定义:
信托业务是指信托投资公司以收取报酬为目的,以受托人身份接受信托和处理信托事务的经营行为。
5、信托业务的范畴:
信托业务范畴含商事信托、民事信托、公益信托等领域。经央行批准的金融信托投资公司可以经营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和其他财产信托等四大类信托业务。
6、信托当事人:
委托人:委托信托公司管理其自有财产的人。条件:财产合法拥有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和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受托人:是接受信托,按照信托合同的规定管理或处分信托财产的人。但能够经营信托业务的受托人必须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信托投资公司。
受益人:享受信托利益(信托受益权)的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是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可以是委托人自己,也可以是他人。委托人与受益人为同一人的是自益信托,为不同人是他益信托。
7、信托财产的定义:
信托财产是指委托人通过信托行为,转移给受托人并由受托人按照一定的信托目的进行管理或处分的财产,以及经过管理、运用或处分后取得的财产收益。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不得作为信托财产;法律、行政法规限制流通的财产,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作为信托财产。信托财产包括:资金、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财产权。
8、信托财产的独立性:
(1)、信托财产与委托人的自有财产和受托人的固有财产相区别,不受委托人和受托人财务状况恶化,甚至破产的影响。
(2)、信托设立后,信托财产脱离委托人的控制,让具有理财经验的受托人进行管理,能有效保证其保值增值。
(3)、受托人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或其他情形取得的信托财产,都归入信托财产。
(4)、除法律规定的情况外,对信托财产不得强制执行。
9、信托财产的管理:
(1)、受托人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以受益人的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处理信托事务。
(2)、受托人将信托财产与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帐,并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帐。
10、信托投资公司管理、运用信托财产的方式:
信托投资公司管理、运用信托财产时,可以依照信托文件的约定,采取出租、出售、贷款、投资、同业拆放等方式进行。
11、资金信托的定义:
资金信托是一种以资金作为信托财产的信托管理模式,它通常是以资金在一定时期内获取收益为信托目的。一般分为委托人指定用途和不指定用途两种资金信托。信托结束时,信托财产通常以维持原样或折算为现金的方式,返还给委托人。
资金信托包括单一资金信托(受托人接受单个委托人委托,单独管理和运用信托资金的方式)和集合资金信托(受托人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委托人的信托资金汇集起来,按照事先约定的方式运用和管理信托资金的信托方式)二种形式。
12、信托相关法规对信托投资公司接受委托人资金的要求:
信托公司接受的信托资金,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必须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资金;
(2)、单笔信托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5万元;
13、信托资金发生损失的处理:
受托人(信托投资公司)依据信托文件的约定管理、运用信托资金导致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的,其损失部分由信托财产承担;
受托人(信托投资公司)违反信托目的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委托人(受益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并有权要求受托人恢复信托财产的原状或者予以赔偿;有重大过失的,委托人(受益人)有权依照信托文件的规定解任受托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解任受托人。
14、信托收益和信托报酬的定义:
信托财产因受托人的管理和运作而产生的收益称为信托收益。
受托人因管理和运作信托财产而获取的报酬称为信托报酬。
15、资金信托产品不能保底收益的原因:
信托业务的本质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作为受托人的信托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信托文件的规定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由此获得的收益或者造成的损失,均由信托财产承担。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2002年6月5日公布的《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第31条规定:信托投资公司经营信托业务,不得承诺信托财产不受损失或者保证最低收益。
现在信托市场已经出现了达不到预期收益率,免收手续费的产品,表明信托公司对达到预期收益率的十足信心。
16、信托产品的媒介宣传: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信托公司办理资金信托业务时,不得通过报刊、电视、广播和其他公共媒体进行营销宣传。
17、信托的预计收益的由来:
信托公司经事先周密测算后,得出信托项目预计收益,扣除相应各种费用,即为受益人获得的预计收益。
依据《信托法》,除非信托公司与委托人签有协议,否则超过预计的信托收益应为受益人所有。
18、如何看待信托投资的风险:
任何投资均有风险。风险同收益成正比,收益越高,风险越大。信托产品属于中等收益,中等风险。信托项目不同,风险的来源、大小不同。
投资风险包括:政策、项目经营、不可抗力等风险。
信托公司拥有一套严密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并对每一个信托计划均设计有效规避风险的方案,使信托投资的风险降为最低。
19、信托公司经营亏损、倒闭对信托财产的影响:
信托公司经营亏损、倒闭,信托财产(委托人的资金)不受影响。
根据《信托法》规定信托公司需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信托财产不属于信托公司的自有资产,不参与清算。信托公司如经营不善、倒闭、破产,信托财产应移交给其它公司,使得信托财产的管理连续有效。
20、信托资金的转让、变现:
一般情况下,信托资金不可以提前支取。
但根据合同约定:信托生效三个月后,委托人(受益人)可转让信托受益权。转让形式为转让人与受让人共同到信托公司办理转让手续,转让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转让人与受让人要按照一定的比例交纳转让手续费。
21、信托资金及收益的领取:
信托合同终止后,信托公司将本金及收益一同划至受益人在合同中指定的受益账户,受益人到银行领取。
22、信托财产税费的缴纳:
(1)、收益人、受托人应就各自的所得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依法纳税。
(2)、信托计划期限内所涉及的税务问题应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与政策办理。
23、受托人(信托公司)在信托期间应尽的责任:
根据《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规定:信托投资公司管理或处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24、受托人在信托业务中的义务和责任:
(1)、受托人应当遵守信托文件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 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2)、受托人除依照合同约定取得报酬外,不得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取利益。受托人违反合同约定,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取利益的,所得利益归入信托财产。
(3)、受托人不得将信托财产转为其固有财产。受托人将信托财产转为其固有财产的,必须恢复该信托财产的原状;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受托人不得将其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进行交易或者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进行相互交易,但信托合同另有规定或者经委托人或者受益人同意,并以公平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的除外。受托人违反规定,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受托人必须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帐,并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帐。
(6)、受托人必须保存处理信托事务的完整记录。受托人应当每年定期将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报告委托人和受益人。
(7)、受托人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负有依法保密的义务。
(8)、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在未恢复信托财产的原状或者未予赔偿前,不得请求给付报酬。
25、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有权了解其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作出说明。委托人有权查阅、抄录或者复制与其信托财产有关的信托帐目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其他文件。
(2)、因设立信托时未能预见的特别事由,致使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不利于实现信托目的或者不符合受益人的利益时,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调整该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
(3)、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委托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并有权要求受托人恢复信托财产的原状或者予以赔偿;该信托财产的受让人明知是违反信托目的而接受该财产的,应当予以返还或者予以赔偿。
(4)、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有重大过失的,委托人有权依照信托文件的规定解任受托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解任受托人。
26、受益人的权利:
受益人是在信托关系中享有信托财产利益的人。受益人有权放弃信托受益权。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可以依法转让和继承。
27、信托业务文件主要包括:
(1)、信托合同;
(2)、信托计划书;
(3)、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
28、信托合同的概念:
信托合同是由信托法律关系中作为信托关系当事人的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的设立、变更、终止信托和规定信托关系当事人(包括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
29、信托合同需载明的事项:
(一)信托目的;
(二)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三)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
(四)信托财产的范围、种类及状况;
(五)受益人取得信托利益的形式、方法。
除前款所列事项外,可以载明信托期限、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受托人的报酬、新受托人的选任方式、信托终止事由等事项。
❼ 请以如下案例设计信托方案
这个问题的条件设定还是太空泛了。很难准确的说清楚。只能谈个大概。
1、信托方案的设计基础是:三个要素: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两个基点:信托财产、信托目的;一个核心: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的方式。
2、所以,按照本问题已有的说明:
(1)委托人为王女士本人;
(2)受托人为合法受托机构,中国大陆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框架下,目前只有国内68家持牌的信托公司符合这个要求;其他的什么机构就不用想了。【这个很重要,依法合规的操作,才能起码的保障个人权益】
(3)受益人:子?女?还是子女都算?没说清楚;受益人取得信托受益或者丧失受益人资格的条件是什么?没说清楚;信托受益划归受益人的形式,比如现金、信托财产当期形态、还是其他什么?没说清楚,......没法瞎编的。【这个很重要,它既是王女士心愿的体现,也是信托目的设定的基础】
3、关于信托财产:目前看实际有三个部分
(1)房产部分,这个有些麻烦,房产本身作为信托财产的话,在国内现行法规中存在空白部分,真实财产交付时及还原时,可能涉及重复交税的问题。因此应当对这个房产设定一定的合同权利,将合同权利及其对应收益,作为信托财产标的。如非转让情况下,出租收取租金的权利;或者转让情况下,收取转让对价款的权利;等等
(2)存款部分,这个简单了,就是最纯粹的资金(现金)信托;
(3)有价值的企业,可设定为信托财产标的的,应该是企业的股权;则可以考虑设定股权信托,是权益信托的一种;注意设定信托时,履行必要的工商登记手续就可以了。
4、关于信托目的:这个实际上是王女士个人心愿直接相关的。比如将子女设定为受益人后,只是每年分配现金收益,当猪养到死?还是适度让子女在受托机构的监督协助下,适度参与信托财产管理,择优继承?实操过程中,会是一个复杂的交流谈判过程。是一个非常的个性化的过程。
5、关于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和处分的方式:这个是最关键也是最核心的,也是最考验受托人(信托公司)的业务能力的。但因为前面信托受益人的设定不清楚,信托目的不明晰。目前不好说。但大体无非三种情况:
(1)受托人全权管理,确保信托财产在符合一般市场条件下保值增值,子女就是等着分收益的。如有证据表明,是受托人管理不当,导致信托财产损失的,受托人要负责赔偿。
(2)受托人部分管理,即引入王女士或其子女参与管理,信托公司只是提供建议,不做最后决策判断。
(3)受托人只是做单纯的受托,即仅仅提供一种“信托形式”的服务,具体的操作管理,完全由王女士或其子女或其指定的第三人,以具体书面指令等方式,告知受托人;受托人依据指令管理而已。
以上要素,要都说清楚了,这个方案也就成了。
❽ 在股票基金中,信托指的是什么有什么用
信托与基金类似,都是受益凭证,是一种理财方式,主要资产除了投向有价证券外,还可投资固定资产、有形资产和物品等,可投资的范围无所不包。
信托产品又是怎么控制风险的?
(1) 抵押或质押:融资方将其动产或不动产(房产、股权等)抵押或质押给信托公司,若融资方无法按期支付信托产品的本金及收益,信托公司可以拍卖抵押或质押物,以保障投资人的利益;
(2) 担保:对于没有抵押(或质押)或者抵押率比较高的,信托公司往往会要求融资方对信托财产提供相应的担保。比如,担保公司担保、第三方担保(融资方的母公司或关联公司)、公司法人无限连带担保等;
(3) 结构化设计:所谓结构化设计就是将信托收益权进行分层配置,购买优先级的投资者享有优先收益权,购买次级和劣后级的投资者享有劣后收益权。在固定收益类信托理财产品中,劣后级投资一般由融资方投资,信托期满后,投资收益在优先保证优先级受益人本金、预期收益及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全部归劣后级受益人;若出现投资风险,也先由劣后级投资者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