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信托大额配小额的意义为什么能突破50人的限制请具体点说,不要复制。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
第五条 信托公司设立信托计划,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委托人为合格投资者;
(二)参与信托计划的委托人为惟一受益人;
(三)单个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
(四)信托期限不少于一年;
(五)信托资金有明确的投资方向和投资策略,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六)信托受益权划分为等额份额的信托单位;
(七)信托合同应约定受托人报酬,除合理报酬外,信托公司不得以任何名义直接或间接以信托财产为自己或他人牟利;
(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九年二月四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决定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项“单个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修改为“单个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和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
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项“向他人提供贷款不得超过其管理的所有信托计划实收余额的30%”,修改为“向他人提供贷款不得超过其管理的所有信托计划实收余额的30%,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大额配小额主要就是针对规模比较大的信托来说了,如果信托规模在5000万以下,就不存在大小额只说了,即使每个投资者投资100万,投资完一个产品也就50人,不会违规;如果是1亿的规模,如果投资者都是个人的话,那么为了达到不超过50人的限制,平均每份就是1亿除去50等于400万,因为300万以上的投资者不受限制,所以这个400万就可以分为一个300万(大额)+100万(小额),就是一大配一小,如果是600万,就等于两个大额,就可以配2个小额(100万)当然一亿的项目也可以这样分,分成50个200万的小额,这样也没有事。
2. 地产信托额度松动监管部门:规模不能超过2019年
地产信托额度松动了吗?
连日来,千万豪宅瞬间售罄与各地地王再现的消息频出,在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尚在持续的背景下,这个问题极其牵动人心。
根据信托百佬汇记者多方了解,地产信托额度并未松动,而且监管部门一再向信托公司强调,“房地产信托额度务必不能超过2019年底。”
业界资产观察人士对此表示,大基调不变的情况下,短期之内房地产信托监管政策放松比较困难,信托融资渠道还将受限。从房地产行业看,短期受到疫情较为明显的冲击。目前各地房地产政策多是扶持性的,以抵御疫情冲击,而个别政策影响房地产调控大基调的文件也都很快撤销了。银行信贷方面,松动主要针对按揭贷款,开发贷尚没有看到调整迹象,考虑到监管部门仍较重视房地产金融监管,预计后续不会有大的政策调整。
地产信托额度未松动
针对自2018年以来狂飙突进的地产信托业务,2019年5月中旬,银保监会祭出《关于开展“巩固治乱象成果促进合规建设”工作的通知》(简称“23号文”)后,强调不得向“四证”不全、开发商或其控股股东资质不达标、资本金未足额到位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直接提供融资,严格限制了前端融资模式的发展。
在此之后,地产信托发行规模有所收缩,但仍未达到监管预期。
2019年下半年开始,监管部门密集进行窗口指导,要求信托公司严格控制房地产信托业务。其中《中国银保监会信托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半年信托监管工作的通知》(信托函〔2019〕64号),也即“64号文”,也明确表示要加强房地产信托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
多位业内人士表示,之前银保监会口头传达的监管精神是,2019年年末的房地产信托规模不得超过6月30日,今年逐步调整为,地产信托业务规模不超过2019年底。
一位中型信托公司内部人士向记者透露,该司地产额度一直没有放松,而且由于自去年下半年地产额度收紧便没有实际项目落地,该司2019年12月末的地产额度比2019年6月末的额度又小了不少。“今年银监部门又口头通知,一季度地产信托额度不得超过2019年底,且任何时点都不能超过。监管通过控制信托预登记审批端口,严格控制各家公司额度。”
另有两家大型信托公司相关人士坦承,其所在公司接到的监管口令也是地产信托额度不得超过2019年12月末,这依然是当下最为严格的监管指令。
预计未来也难以松动
近段时间以来,楼市回暖迹象愈发明显。
深圳大面积豪宅仅仅15秒被抢售一空。土地市场方面,全国不少市区出现新地王。如3月10号上午,广州拍出了史上最贵的住宅用地;再如3月11日,常州武进诞下新地王。
克而瑞地产研究中心认为,在整体疫情按照当前态势继续得到控制的前提下,预计疫情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在3月将继续延续,但有望在二季度开始恢复正常。具体来看,销售方面,受疫情积压的一、二手房购房需求将陆续转为新增销售,整体销售体量有望快速恢复;新开工方面,在地方放宽预售审批要求的利好下房企预计将于窗口期加紧项目开工以尽快预售回笼资金,因而新开工面积有望在二季度快速回升;土地购置方面,随着核心城市土拍复常,整体增速有望低位回升,但考虑到房企拿地仍旧谨慎,降幅难见大幅收窄;开发投资额在以新开工、施工面积为主要支撑下有望在下半年得到回升。
业界资产观察人士对此表示,“大基调不变的情况下,短期之内房地产信托监管政策放松比较困难,信托融资渠道还将受限,这样有利于信托公司的客户选择和定价。从房地产行业看,短期受到疫情较为明显的冲击:连续两个月销售情况不好,部分房企资金链承压。目前各地房地产政策多是扶持性的,以抵御疫情冲击,而个别政策影响房地产调控大基调的文件也都很快撤销了。银行信贷方面,松动主要针对按揭贷款,开发贷尚没有看到调整迹象,考虑到监管部门仍较重视房地产金融监管,预计后续不会有大的政策调整。”
另有某大型股分行信贷审批部门人士向信托百佬汇记者表示,“截至目前,银行信贷直投房地产这方面数据没有明显变化,且预计往后也不会有明显变化。可以确定的是,基建是今年银行信贷资金的投向重点,小微实体企业也是。但国家层面对地产政策态度非常明确,应该不会有资金金融支持这么直接的举措。”
3. 买信托还是大额存单划算
建议买大额存款。
大额存单产品收益一般定存5年的利率为4.75%-5.25%。
信托理财的起投金额为100万元,预期收益一般在6%-8%。相比大额存单来说,信托的收益一般比大额存单的收益要高,但是信托理财无法提前赎回,流动性较大额存单较差,起购金额也比大额存单要高很多。信托理财存在一定的风险,很有可能达不到预期收益,而大额存单是无风险产品。
4. 小额信托到底是怎么回事,除了以上的以外,还有没有其它条件限制呢。它和大额信托有什么分别呢,谢谢
小额信托的购买流程和大额基本一样,但是麻烦的就是需要匹配额度,等到有相内应的大额购进后,才能容进小额,相对来说限制较多.它和大额信托差别到是不大,但是风险比普通信托高一些。所以最好还是不要买那种小额的了,找正规大公司,信誉好的,信托收益很高的哦。
5. 为什么信托这么热门每次去银行咨询信托产品都说没额度,要提前预约
目前通胀加剧,股市不景气,而银行的存款或者理财产品收益率较低,民众需要低风险、而收益率中等的产品,而信托产品就恰恰符合这部分的需求。
信托产品作为中高瑞理财产品,收益高、稳定性好,是信托类理财产品的主要特点。信托计划产品一般是资质优异、收益稳定的基础设施、优质房地产、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等信托计划,大多有第三方大型实力企业为担保(房地产类还会增设地产、房产做抵押),在安全性上比一般的浮动收益理财产品要高出一头。目前年化收益类多在8%-12%,优点是:低风险高收益,缺点是:1、100万起步,门槛较高。2、期限一般为1-2年,期间变现能力差。
想投资信托产品或者已看中某款信托产品但是拿不定主意朋友 可以 Q 我
6. 信托公司有发行额度的限制吗
信托公司没有发行额度的限制。
信托的本质特征
一、所有权与受益权分离
即受托人享有信托财产的所有权,而受益人享有受托人管理财产所产生的收益,实现了信托财产的所有权主体与受益权主体的分离,从而构成信托的根本特质。受托人运用信托财产,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交易,并有权行使财产所有权人享有的一些酌情处理、取得收益的权利,在信托财产被侵害时,有权提起诉讼。不过受托人不能为自己的利益运用信托财产,也不能将管理和运用信托财产的收益据为已有。受托人必须妥善管理信托财产,将所生收益在一定条件下包括本金交给受益人,形成所有权与受益权的分离。
二、信托财产的独立性
信托一经有效成立,信托财产即具有了法律的独立性。这种独立性表现为:1、信托财产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其他财产相区别,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相区别,同时也与受益人财产相区别。2、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的债权人不得追及信托财产。信托关系一旦成立,受托人因接受委托而取得信托财产,成为法律上的财产所有人,这意味着信托财产不再属于委托人,委托人的债权人无权追及。而且信托财产不属于受托人的自由财产,受托人的债权人也无权追及信托财产。尽管受益人有权享有信托利益,受托人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承担支付信托利益的义务,但信托财产并不属于受托人对受益人的负债,受益人的债权人同样无权追及信托财产。
3、受托人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债权,不得与固有财产产生的债务相抵消,受托人管理、运用、处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也不得相互抵消。
4、受托人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所取得的财产,均归于信托财产。
5、信托财产不属于受托人的遗产或清算财产,一般也不属于委托人的遗产或清算财产(除非委托人是唯一受益人),不因委托人、受托人的死亡或依法撤消、被宣告破产或信托终止而丧失,信托终止后,信托财产归于信托文件规定的人,信托文件未规定的,其法定归属顺序为:受益人或者其继承人,委托人或其继承人。
三、全面的有限责任
从信托内部关系人来看,由于信托一旦设立,委托人除非在信托文件中保留了相应的权利,否则即退出信托关系,信托的内部关系仅表现为受托人与受益人之间的关系。受托人对因信托事务的管理处分而对受益人所负的责任,仅以信托财产为限。只有在其未尽善良管理人的忠实义务和注意义务导致信托利益的未取得或损失时,才负真正所有者的无限责任。从信托的外部关系看,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实质上对因管理信托所签订的契约和所产生的侵权行为而发生的对第三人责任,皆仅以信托财产为限负有限责任。
四、信托管理的连续性
信托是一种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的财产管理制度。在信托关系中,信托财产的运作一般不受信托当事人经营状况和债权债务关系的影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信托一经设立,委托人除事先保留撤消权外不得废止、撤消信托;受托人接受信托后,不得随意辞任;信托的存续不因受托人一方的更迭而中断。即英美信托法的一项普遍规则是“法院不会因为欠缺受托人而宣告信托无效”。这就是说,在委托人没有任命受托人,或者受托人拒绝任命或者不能接受信托,或者任命的受托人在信托实施前已死亡,都不能使信托终止。
7. 在哪里买信托产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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