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理财融资 > 理财代理文件

理财代理文件

发布时间:2023-05-17 09:03:08

1. 银行代理销售理财产品向银监局需要报备什么材料

很多

财产产品的投资方向

募集金额

募集时间

申购上下限

投资风险预测

提前结束投资条件

收益分配

预期利益

等等

2. 中国银行理财产品在柜台办理购买、撤销、赎回等业务代办的规定是什么

中国银行理财业务代办规定:
理财业务仅允许代理办理产品赎回业务,仅限于客户本人身故或本人因不可抗力无法亲自到场的情况,需要持有客户本人签署的授权书并经公证机构公证或持有有权机构判决/仲裁书等。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
诚邀您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或中银跨境GO APP办理相关业务。

3. 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等,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理财业务是指理财公司接受投资者委托,按照与投资者事先约定的投资策略、风险承担和收益分配方式,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的金融服务

本办法所称理财公司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以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其他主要从事理财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本办法所称理财产品是指理财公司按照约定条件和实际投资收益情况向投资者支付收益、不保证本金支付和收益水平的非保本理财产品。

本办法所称理财产品销售包括面向投资者开展的以下部分或全部业务活动:

(一)以展示、介绍、比较单只或多只理财产品部分或全部特征信息并直接或间接提供认购、申购、赎回服务等方式宣传推介理财产品;

(二)提供单只或多只理财产品投资建议;

(三)为投资者办理理财产品认购、申购和赎回;

(四)银保监会认定的其他业务活动。

从事以上部分或全部业务活动的机构为理财产品销售机构。

理财产品销售机构中从事以上部分或全部业务活动的人员为理财产品销售人员。第三条理财产品销售机构包括:

(一)销售本公司发行理财产品的理财公司;

(二)接受理财公司委托销售其发行理财产品的代理销售机构,包括其他理财公司,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第四条从事理财产品销售业务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合作协议及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的约定,诚实守信,谨慎勤勉,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信息和揭示风险,打破刚性兑付,不得直接或变相宣传、承诺保本保收益,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理财公司和代理销售机构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合作协议的约定,合理划分双方权责,共同承担理财产品销售管理责任。第五条理财产品销售结算资金属于理财产品投资者,理财产品销售机构、提供理财产品销售结算资金划转结算等服务的机构不得将理财产品销售结算资金归入自有资产。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以任何形式挪用理财产品销售结算资金。理财产品销售机构、提供理财产品销售结算资金划转结算等服务的机构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理财产品销售结算资金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理财产品销售机构、提供理财产品销售结算资金划转结算等服务的机构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银保监会的相关规定,存放和管理理财产品销售结算资金。第六条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理财产品销售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第二章理财产品销售机构第七条理财产品销售机构从事理财产品销售业务活动,应当持续具备下列条件:

(一)财务状况良好,运作规范稳定;

(二)具备与独立开展理财产品销售业务活动相适应的自有渠道(含营业网点或电子渠道)、信息系统等设施和销售流程自主管控能力;具备安全、高效的办理理财产品认(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的技术设施和销售系统;代理销售机构与理财公司实施信息系统联网,能够满足数据传输需要;

(三)具备安全可靠的理财产品销售数据保障能力、管理机制和配套设施,能够持续满足理财产品销售和交易行为记录、保存、回溯检查的需要;能够持续满足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登记以及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实施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等的数据需要;

(四)具备完善的防火墙、入侵检测、数据加密以及灾难恢复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和设施;

(五)具备完善的理财产品销售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投资者权益保护、销售人员执业操守、应急处理等制度,以及满足理财产品销售管理需要的组织体系、操作流程和监测机制;

(六)具备完善的理财产品销售结算资金管理制度;

(七)具备完善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及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内部控制制度;

(八)主要监管指标符合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

(九)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4. 委托理财合同

委托理财合同范文合集六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委托理财合同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委托理财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漏祥仿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合同,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一、乙方委托甲方代理操作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证券营业部)开设的资金账户,资金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 。交易密码甲乙双方共享,乙方可以查询,但不能操作。

二、期限一年,起始日期___________,截止日期____________,期初资产_____________ 元。

三、利润定义:

(乙方账户)期末资产 – 期初资产 – 期间收到的存款利息(证券资产要扣除交易费用)

利润率=利润/期初资产*100%

四、结算

1.委托期满后,如果利润率大于等于5%,乙方付给甲方超出5%部分的25%作为佣金, 如果利润率为负数且小于—5%,即亏损大于5%,甲方付给乙方超出5%部分的25%作为赔偿。举例说明,如果资金100万,到期利润10万,乙方应付给甲方(10—5)* 0。25=1。25万元,如果到期亏损10万,甲方应付给乙方(10—5)* 0。25=1。25万元,如果利润在—5万与5万之间,乙方自己承担/享有。

2.未到委托结束日期,乙方要存、取款,如果此时利润为正数,乙方付给甲方利润的25%作为佣金。

3.甲乙结算金额精确到百元,百元以下舍去不计。

五、合同期内如果亏损大于10%,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第四条委托期满后的结算方法进行结算。合同期内如果利润大于30%,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第四条委托期满后的结算方法进行结算。结算后,可重新签定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条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为所售的____________项目价目表成交额的____%,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部分,甲乙双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并获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对该销售合同中指定房地产的代销即告完成,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后应不迟于3天将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转来的代理佣金后应开具收据。

乙方代甲方收取房价款,并在扣除乙方应得佣金后,将其余款项返还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属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签订并收齐房款后,应不迟于5天将房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属分期付款的,每两个月一次将所收房款汇给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户对临时买卖合约违约而没收的定金,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帐户;

(2)新开发建设项目,宴册甲方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和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证)和销售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商品房销售证书、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外销商品房?

?售许可证;旧有房地产,甲方?μ峁┓课菟?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3)关于代售的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返纤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收据、销售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

(5)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项目销售(的独家)代理的委托书;

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2天内向乙方交付齐全。

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____________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负责提供看房车,并保证乙方客户所订的房号不发生误订。

3。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计划、广告宣传等等);

(2)根据市场推广计划,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

(3)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策划;

(4)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5)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6)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7)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售楼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签署房产临时买卖合约,并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2。乙方在销售过程当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3。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位),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4。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项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培训合同 ·审计鉴定合同 ·委托投资合同 ·委托书

2。在履约过程当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理财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合同,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一、甲方提供资金帐户并且开通网上交易。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操作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证券营业部)开设的资金账户,资金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 .交易密码甲乙双方共享,甲方可以查询,但不能操作。

二、期限一年,起始日期___________,截止日期____________,期初资产_____________ 元。

三、利润定义:(甲方账户)期末资产 – 期初资产 (证券资产要扣除交易费用)

利润率=利润/期初资产*100%

四、委托方式与结算

1、 委托期满后,如果利润率大于等于3.25%,甲方付给乙方超出3.25%部分的50%作为佣金, 如果利润率为负数且小于-3.25%,即亏损大于3.25%,乙方付给甲方超出3.25%部分的50%作为赔偿。举例说明,如果资金100万,到期利润10万,甲方应付给乙方(10-3.25)* 0.5=3.375万元,如果到期亏损10万,乙方应付给甲方(10-3.25)* 0.5=3.375万元,如果利润在-3.25万与3.25万之间,甲方自己承担/享有。

2、未到委托结束日期,甲方不得取用账户资金。如果甲方一定要取用资金,若此时利润为正数,甲方付给乙方利润的50% 作为佣金,然后重新签订合同。

3、甲乙结算金额精确到百元,不足百元部分舍去不计,付款手续费由付款方支付。

五、提前中止合同

合同期内如果亏损大于10%,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第四条委托期满后的结算方法进行结算。合同期内如果利润大于30%,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第四条委托期满后的结算方法进行结算。结算后,可重新签定合同。

六、交易对象:a股、b股、国债、企业债、可转债、三板转让、封闭式基金、etf、权证(可选择一种或多种)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委托理财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方______________与客户_____________签订的委托理财协议(编号:_________),本着友好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与客户_________签订的委托理财协议的第三方——证券的监管方,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

二、甲方将客户的资金(或股票)在乙方开户,须向乙方提供的文本协议

1.甲方与客户签定的委托理财协议书;

2.客户向甲方出据同意在乙方处资金账户的监管书;

3.客户同意资金划转结算书。

三、将甲方确定的客户帐号资金、证券在电脑上建立专户档案、进行专人监管。

四、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对客户的交易资料及帐号负有保密义务;

(2)甲方有直接对客户在乙方帐上的资金、证券的理财操作权利;

(3)在确认达到理财目标后,甲方有委托会计结算人员从客户帐上划转资金的权利;

(4)甲方将指定专员为甲方唯一授权人。

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有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相关文件资料保密的义务;

(2)在监管期内,乙方不得受理所监管帐户内证券进行再融资、押贷款等操作。客户资金帐户发生异常情况,乙方有告知甲方的义务;

(3)在资金监管期内,未经甲方授权人签字盖章,乙方不得为客户办理资金支取、转帐、消帐及_________证券交易所的撤消指定交易业务和_________帐户的转托管业务。若擅自授权须向对方赔偿经济损失,受害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书;

(4)乙方有责任随时应甲方的要求提供资金及证券变化的状况以确保甲方对客户资料的操作权;

(5)乙方有向甲方提供咨询帐户号、对帐和交易密码的义务。

五、登记结算

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文本协议,确认达到理财标准后,允许甲方书面委托的会计结算人员将客户的资金按已定的比例、金额划到甲方指定的帐户。

六、双方因协议书的履行或解释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妥,可到制订本协议的地方仲裁机构裁决。

七、发现本协议有未尽事项或需要更改的条款,由双方另行商定解决。

八、本协议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

1.在本协议有效期间达到理财标准后,甲方划转资金结算后次日(遇节假日顺延)为本协议有效期截止日期;

2.未达到理财目标的情况,任何一方要延长本协议期限的,应在本协议期满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另行商定延长期限及有关事宜。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委托理财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合同,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一、乙方委托甲方代理操作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证券营业部)开设的资金账户,资金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 。交易密码甲乙双方共享,乙方可以查询,但不能操作。

二、期限一年,起始日期___________,截止日期____________,期初资产_____________ 元。

三、利润定义:(乙方账户)期末资产 - 期初资产 - 期间收到的存款利息(证券资产要扣除交易费用)

利润率=利润/期初资产*100%

四、结算

1.委托期满后,如果利润率大于等于 5%,乙方付给甲方超出 5%部分的25%作为佣金, 如果利润率为负数且小于-5%,即亏损大于5%,甲方付给乙方超出5%部分的25%作为赔偿。举例说明,如果资金100万,到期利润10万,乙方应付给甲方(10-5)* 0.25=1.25万元,如果到期亏损10万,甲方应付给乙方(10-5)* 0.25=1.25万元,如果利润在-5万与5万之间,乙方自己承担/享有。

2.未到委托结束日期,乙方要存、取款,如果此时利润为正数,乙方付给甲方利润的25%作为佣金。

3.甲乙结算金额精确到百元,百元以下舍去不计。

五、合同期内如果亏损大于 %,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第四条委托期满后的结算方法进行结算。合同期内如果利润大于 %,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第四条委托期满后的结算方法进行结算。结算后,可重新签定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委托理财合同 篇5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委托方):

合作双方为了能使合作顺利而愉快地进行,本着互利互惠,相互信任,特签以下委托协议: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为其进行代理操作在_________公司开立的:户名为_________;帐号为_________;起初资金为_________美元(人民币_________元)的黄金/外汇保证金投资帐户。经过双方协商约定在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按照以下条款规定对以上帐户进行委托交易。

一、开户:

1、甲方自己选择值得信赖的或者由乙方选择信誉好、交易及行情通道相对畅通的经纪公司开立黄金/外汇交易帐户。要求是必须乙方认可的经纪公司。

2、初始资金量要求不得少于________美金。

3、乙方拥有独立的下单操作权,但没有资金调拨权。甲方拥有资金调拨权,即只有甲方可以取出资金,甲方在协议执行期间可以随时查询帐户执行及收益情况,随时监控帐户。

4、甲方外汇/黄金保证金帐户的资金的安全问题由甲方开户所在的公司负责,但是此帐户的所有盈亏与开户所在公司无任何关系由甲方自己承担。

二、交易:

1、开户后甲方把帐户的交易帐号和交易密码告知乙方(不含资金调拨密码),以后就由乙方进行交易,每天甲方自行查询交易情况,资金余额和权益。

2、本协议执行期间双方可随时中止,甲方可出金。

三、帐户盈亏责任与分配:

1、任何投资都是有风险的,乙方所执行的一切操作结果由甲方承担,乙方只负责操作。

2、甲方未经乙方允许不得私自操盘,因私自操盘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负。

3、本着互惠互利和控制风险的原则,规定了权利和义务:

权利(甲方给乙方的亏损底线):30%

在底线内,乙方可以操作;触碰底线,乙方立即停止操作且告知甲方;

超过底线,乙方停止操作,且要自行补足所超资金;)

义务(投资收益率及分配):30%

乙方操作,月底,若收益在规定内,乙方不能分配收益;若超过规定部分,那所超部分乙方与甲方进行3:7分配(此分配与乙方公司无关,且保密;)

四、协议的终止:

1、本协议自签订起有效,甲乙双方都有权终止本协议,但必须提前通知对方。

五、双方配合:

乙方希望甲方完全信任乙方,并且在本协议执行期间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任何操作,以免扰乱乙方精心设计的严密而科学的投资策略和计划及步骤。甲方只需要随时查看自己的资金情况即可。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委托理财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协议,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一、乙方委托甲方代理操作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开设的资金账户,资金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 。交易密码甲乙双方共享,乙方可以查询,但不能操作,不得以任何形式指挥和干扰甲方操作。

二、委托期限为 年,起始日期___________,截止日期____________ ,期初资产_____________ 元(人民币或美元)。

三、利润定义:(乙方账户)期末资产 期初资产 期间收到的存款利息(证券资产要扣除交易费用)利润率=利润/期初资产*100%

四、结算

1.委托期满后,如果已平仓单子利润率为正数,乙方付给甲方30%作为佣金。 如果已平仓单子利润率为负数,当(亏损金额/期初资产30%)时,乙方不付给甲方佣金,亏损由乙方自己承担。如果已平仓单子利润率为负数,且当(亏损金额/期初资产30%)时,乙方不付给甲方佣金,超过期初资产30%的那部分亏损由甲方双方共同承担,甲方承担30%,乙方承担70%。举例说明,如果资金100万,到期利润10万,乙方应付给甲方佣金10万*30%=3万元,如果到期亏损30万以内,乙方不付给甲方佣金,亏损由乙方自己承担。如果亏损超过30万,假设亏损了40万,乙方不付给甲方佣金,超过30万那部分为10万,甲方赔偿乙方3万元,而乙方自己承担亏损37万。在结算日或委托期满时,未平仓的单子不能参与利润或亏损的计算,未平仓的单子是赢是亏都不拿来参加核算利润和亏损,只用平仓后的单子的赢亏情况来核算。

2.未到委托结束日期,乙方要存、取款或终止协议的,如果此时利润为正数,乙方付给甲方利润的30%作为佣金。如果利润为负数,全部由乙方自己承担亏损。

3.甲乙结算金额精确到百元,百元以下舍去不计。

五、协议期内如果亏损大于30%,乙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按第四条中第2款未到委托结束日期的结算方法进行结算。协议期内如果利润大于30%,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按第四条委托期满后的结算方法进行结算,结算后再次委托视为另一次的委托。

六、每次结算后,账户期初资产值应变更为结算后重新委托时的资金量,相当于结算后的再次委托视为新的一次委托,其赢利与亏损都与结算前的金额无关,新的账户资金量作为该次的期初资金。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请仔细阅读后,请确认完全认可时方可签字。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5. 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商业银行从事代客境外理财业务,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代客境外理财业务是指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要求,取得代客境外理财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受境内机构和居民个人(境内非居民除外,以下简称“投资者”)委托以投资者的资金在境外进行规定的金融产品投资的经营活动。
第三条 中国银行业监督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负责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准入管理和业务管理。
第四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外汇局”)负责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的外汇额度管理。
第五条 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投资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外汇管理及行业管理规定,并依照投资所在地法律、法规开展投资活动。
第六条 商业银行受境内居民个人委托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应遵守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商业银行受境内机构委托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应参照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的有关内控制度建设、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和其他审慎性要求执行。
第七条 商业银行开展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相关风险的管理。
第二章 业务准入管理
第八条 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应向中国银监会申请批准。
第九条 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的商业银行应当是外汇指定银行,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 建立健全了有效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
(二) 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完善;
(三) 具有境外投资管理的能力和经验;
(四) 理财业务活动在申请前一年内没有受到中国银监会的处罚;
(五) 中国银监会要求的其他审慎条件。
第十条 商业银行向中国银监会申请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资格,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三份):
(一) 申请书;
(二) 相关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制度;
(三) 托管协议草案;
(四) 中国银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十一条 中国银监会按照行政许可的有关程序和规定,审批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资格。
第十二条 商业银行取得代客境外理财业务资格后,在境内发售个人理财产品,按照《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管理。
商业银行取得代客境外理财业务资格后,向境内机构发售理财产品或提供综合理财服务,准入管理适用报告制,报告程序和要求以及相关风险的管理参照人理财业务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投资购汇额度与汇兑管理
第十三条 商业银行受投资者委托以人民币购汇办理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应向外汇局申请代客境外理财购汇额度。
商业银行接受投资者委托以投资者的自有外汇进行境外理财投资的,其委托的金额不计入外汇局批准的投资购汇额度。
第十四条 商业银行申请代客境外理财购汇额度,应当向外汇局报送下列文件:
(一) 申请书(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拟申请投资购汇额度、投资计划等);
(二) 中国银监会的业务资格批准文件;
(三) 托管协议草案;
(四) 拟与投资者签订的委托协议(格式合同)范本,协议应包括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收益、风险承担等相关内容;
(五) 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外汇局自收到完整的申请文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批复,书面通知申请人并抄送中国银监会。
第十五条 在经批准的购汇额度范围内,商业银行可向投资者发行以人民币标价的境外理财产品,并统一办理募集人民币资金的购汇手续。
第十六条 境外理财资金汇回后,商业银行应将投资本金和收益支付给投资者。投资者以人民币购汇投资的,商业银行结汇后支付给投资者;投资者以外汇投资的,商业银行将外汇划回投资者原账户,原账户已关闭的,可划入投资者指定的账户。
第十七条 商业银行从事代客境外理财的净购汇额,不得超过外汇局批准的购汇额度。
第十八条 商业银行应采取有效措施,通过远期结汇等业务对冲和管理代客境外理财产生的汇率风险。
第四章 资金流出入管理
第十九条 商业银行境外理财投资,应当委托经银监会批准具有托管业务资格的其他境内商业银行作为托管人托管其用于境外投资的全部资产。
第二十条 除中国银监会规定的职责外,托管人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 为商业银行按理财计划开设境内托管账户、境外外汇资金运用结算账户和证券托管账户;
(二) 监督商业银行的投资运作,发现其投资指令违法、违规的,及时向外汇局报告;
(三) 保存商业银行的资金汇出、汇入、兑换、收汇、付汇和资金往来记录等相关资料,其保存的时间应当不少于15年;
(四) 按照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五) 协助外汇局检查商业银行资金的境外运用情况;
(六) 外汇局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一条 托管人应当按照以下要求提交有关报告:
(一) 自开设商业银行的境内托管账户、境外外汇资金运用结算账户和证券托管账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告中国银监会和外汇局;
(二) 自商业银行汇出本金或者汇回本金、收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外汇局报告有关资金的汇出、汇入情况;
(三) 每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外汇局报告有关商业银行境内托管账户的收支情况;
(四) 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向外汇局报送商业银行上一年度外汇资金的境外运用情况报表;
(五) 发现商业银行投资指令违法、违规的,及时向中国银监会和外汇局报告;
(六) 中国银监会和外汇局规定的其他报告事项。
第二十二条 商业银行在收到外汇局有关购汇额度的批准文件后,应当持批准文件,与境内托管人签订托管协议,并开立境内托管账户。商业银行应当自境内托管账户开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外汇局报送正式托管协议。
第二十三条 商业银行境内托管账户的收入范围是:商业银行划入的外汇资金、境外汇回的投资本金及收益以及外汇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商业银行境内托管账户的支出范围是:划入境外外汇资金运用结算账户的资金、汇回商业银行的资金、货币兑换费、托管费、资产管理费以及各类手续费以及外汇局规定的其他支出。
第二十四条 境内托管人应当根据审慎原则,按照风险管理要求以及商业惯例选择境外金融机构作为其境外托管代理人。
境内托管人应当在境外托管代理人处开设商业银行外汇资金运用结算账户和证券托管账户,用于与境外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之间的资金结算业务和证券托管业务。
第二十五条 境内托管人及境外托管代理人必须为不同的商业银行分别设置托管账户。
第五章 信息披露与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 商业银行购买境外金融产品,必须符合中国银监会的相关风险管理规定。
中国银监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的风险进行监管。
第二十七条 从事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的商业银行应在发售产品时,向投资者全面详细告知投资计划、产品特征及相关风险,由投资者自主作出选择。
第二十八条 从事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的商业银行应定期向投资者披露投资状况、投资表现、风险状况等信息。
第二十九条 从事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的商业银行应按规定履行结售汇统计报告义务。
第三十条 外汇局可以根据维护国际收支平衡的需要,调整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购汇投资额度。
第三十一条 中国银监会和外汇局可以要求商业银行、境内托管人及境外托管代理人提供商业银行境外投资活动的有关信息;必要时,可以根据监管职责对商业银行进行现场检查。
第三十二条 商业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其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报中国银监会和外汇局备案:
(一) 变更托管人及托管代理人;
(二) 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东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三) 涉及诉讼或受到重大处罚;
(四) 中国银监会和外汇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商业银行的境内托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报告外汇局:
(一) 注册资本和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 涉及重大诉讼或受到重大处罚的;
(三) 外汇局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四条 商业银行及其境内托管人违反本办法的,由外汇局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中国银监会和外汇局有权要求商业银行更换境内托管人或取消商业银行代客境外理财购汇额度。境外托管代理人拒绝提供相关信息的,中国银监会和外汇局有权要求更换境外托管代理人。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商业银行投资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金融产品,参照本办法相关条款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6. 委托理财协议书最新模板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

手机号:____________

QQ号:____________

现址: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

手机号:____________

QQ号: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甲方自愿将自有资金委托给乙方进行理财投资,乙方也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现就具体委托理财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声明及承诺

1 甲方向乙方作出如下申明和承诺:

1.1 本人具备独立思考和决策能力,对于理财投资项目的风险与收益有一定认识,自我风险承受能力进行了充分的考虑,没没有被乙方诱导,乙方也没有向我保证理财收益。

1.2 本人确认已完全理解本协议条款,自愿与乙方建立委托理财投资关系,愿意向乙方支付因理财投资获利而约定的酬金,以及承担协议约定的有关义务、责任和权利。

1.3 本人保证,向乙方提供的证件、资料均真实、准确、有效,理财资金来源合法,交易账户及第三方存管资料已得到充分授权。因使用非本人资料而出现争议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2 乙方向甲方作出如下申明和承诺:

2.1 乙方保证如实地向甲方说明理财投资的标的和止盈止损理念,可预期的收益和损失;乙方明确向甲方澄清,以往的收益并不代表当下的收益承诺,并且也不会向甲方承诺收益和损失。

2.2 乙方保证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以专业的投资分析及决策方法,理性持仓,努力争取理财投资的损失可控和收益最大化。

2.3 乙方保证已完全理解本协议条款,愿意遵守本协议有关约定的义务、责任和权利,尽力确保本协议得以顺利执行。

第二条 委托事项

1 甲方将自有资金委托给乙方代理进行理财投资,若理财投资产生收益则按照第三条中约定条款向乙方支付酬金,若没有收益或者亏损(即负收益)则不付酬金。

2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投入的理财资金,全权由乙方独立的根据市场行情、技术趋势进行 股指期货 和 现货黄金 两 类产品的投资交易,甲方不得干预、不得私自交易。

3 为保护甲方理财资金安全,由甲方开立投资交易产品的交易账户和银行第三方存管业务、网上电子银行,银行账户资料及密码、资金划转支付全权由甲方负责;投资交易账户及密码交由乙方负责管理,定期结算和甲方需要查询时由乙方提供密码。协议履行期单甲方不准私以任何理由申请变更密码、资金清算并注销账户。

4 为便于甲乙双方的理财投资管理,双方约定理:

4.1 甲方的股指期货交易账户设于____________,交易账户姓名为:________________;现货黄金交易账户设于____________;交易账户姓名为__________。若开户资料非甲方本人时,甲方必须保证开立的交易账户获得充分授权。

4.2 双方约定,由甲方初始存入的理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若协议履行期间追加资金,则在追加前结算后,按新追加后的总资金进行后续结算。

5 投资损益的定义

收益=交易账户资金总额(含持仓市值) - 投入资金

收益率=收益/投入资金×100%

亏损:当收益和收益率的结果为负值,则用亏损和亏损率表示。

6 双方同意委托理财期限为壹年,自20____年____月____日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到期后若双方无异议,协议自动延续1年。

第三条 理财风险控制、酬金与酬金支付

1 甲乙双方对理财投资的收益与允许的风险等级存在着的相关性有清楚认识,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允许的最大亏损和产生收益时的酬金额度。双方都清楚,下列中的预期收益与亏损应不代表实际发生额,也并不代表是对甲方收益的承诺。

A、甲方向乙方支付收益的30%为酬金。预期月收益10%(年收益100%),亏损10%,若亏损到30%时则协议终止。

B、甲方向乙方支付收益的20%为酬金。预期月收益5%(年收益50%),亏损5%,若亏损到20%时协议终止。

C、甲方向乙方支付收益的40%为酬金。预期月收益20%(年收益200%),亏损30%。

当第一次亏损达到30%时,由乙方以自有资金追加到交易账户,使交易账户资金达到甲方投入资金的90%,协议继续执行;若再次达到25%亏损时,终止协议。

2 若按C项执行时,乙方追加的资金应计入理财投入的总金额,所有理财投资的收益应以追加资金后的投入总金额为基础进行结算。追加资金继续理财交易后若再无亏损,在结算时应首先返还乙方追加的资金后再根据收益支付酬金;若继续出现亏损达到25%则协议终止,乙方追加资金不予返还;若继续亏损但未达到25%,协议继续执行,包括协议自动延期执行。

3 双方约定交易账户收益确认和酬金支付为每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如果理财交易账户的收益率大于 5% 时即进行收支结算。经双方按约定的酬金比例核算、确认后(甲乙提取的收益应为100的整数倍),由甲方从理财交易账户中转出,并于转出当时将酬金支付给乙方。若月收益不到 5% 时则留待下月结算,若是协议到期前的最后一期结算,收益不到5%且按比例核算后乙方酬金不足伍佰元时,则全部归甲方所有,乙方不收取酬金。

第四条 违约及违约责任

1 违约的认定

1.1 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一项,都认定其违约。

1.2 协议的任何一方,若因个人的特别原因,需要变更协议内容或提前终止,需要与另一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若没有书面同意而单方面终止,即使有通知到对方或有沟通记录,但仍认定为违约。

1.3 协议的任何一方,确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协议需要提前终止,或者符合本协议条款中提前终止条件时,不属于违约。

2 违约责任

2.1 协议的任一方违约,应按理财投资金额的5% 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争议与解决

1 本协议的条款虽是乙方初拟,但仍然是甲、乙双方通过充分沟通协商和修订后,在平等、自愿地原则下签署的,双方须自觉遵守。个别条款存在的瑕疵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执行。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坦诚、信任和支持的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3 协议履行中的邮件、网络聊天、资金划转等记录均是本协议执行中的有效文件,出现争议时均可作为呈堂证供。

4 本协议需附上甲乙签署双方的身份证明资料。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

7. 代理销售理财产品需要什么公司

只要经过中国的金融管理机构授权的公司都可以代理销售理财产品,比如支付宝、人内人贷、陆金所容、借贷宝、银行等。

附注:

  1. 理财产品一般通过商业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以购买,传统渠道包括: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公司。新兴渠道包括:第三方理财机构、综合理财服务机构。

  2. 中国的金融市场管理机构主要是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为主体的“一行三会一局”的金融监管体系。

  3. 理财产品,即由商业银行和正规金融机构自行设计并发行,将募集到的资金根据产品合同约定投入相关金融市场及购买相关金融产品,获取投资收益后,根据合同约定分配给投资人的一类理财产品。


8. 代理个人理财产品申请书签字有危害吗

有危害,风险有法律风险、信用风险、投资风衫盯肆险。
1、法律风险:代理人会因签署了不符合法律要求的文件而面临法律责任。
2、信用风险:代理人会因签署了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文件而影响自己的信用记录,从而影响个人的信用评级和信用借贷。
3、投资风险:代理人会因未充分了解产品风险而产生投资损失,从而影响个人的财务状或轿况则凳。

阅读全文

与理财代理文件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房子贬值贷款 浏览:341
上海贝岭股票分析 浏览:835
人民币主动与美元脱钩 浏览:472
股指期货与股票的区别 浏览:160
个人消费贷款最高年限 浏览:948
一百日元兑换多少人民币走势图 浏览:965
5克白银价格是多少人民币 浏览:385
沈阳协和超级抗原价格 浏览:43
三国股票恶搞 浏览:801
通达信股票交易软件下载 浏览:984
个人房屋二次抵押贷款 浏览:962
交融性金融资产 浏览:728
银保监会平台贷款 浏览:612
影子价格原则 浏览:992
期货股票交易努力方向 浏览:131
电子制造业基金 浏览:964
北京祥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浏览:422
深圳股票佣金 浏览:634
新诺威上市后合理价格 浏览:957
广发中正基金退市了吗 浏览: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