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开信托公司的条件
法律分析:1、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公司章程;
2、有具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入股资格的股东;
3、具有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
4、有具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任职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信托从业人员;
5、具有健全的组神咐早织机构、信托业务操作规则和风险控制制度;
6、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7、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国人民银行可以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和信托市场的状况对信托投资公司的设立申请进行审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游雀共同制定公司章程简仿;(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第七十六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六)有公司住所。
② 什么是信托,有哪些准入门槛
答:您好,《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规定,合格的个人投资者应符合三项条件之一:个人收入在最近3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3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收入证明;在认购信托计划时,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超过100万元,且能提供财产证明;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
一、设置信托门槛原因
1、提高信托行业整体客户群的风险承受能力。一般来说,成熟的高端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更强,风险承受能力也更强,设置投资门槛能够以资金量为指标隔离风险承受能力弱的普通投资者。
2、设置投资门槛可以限制集合信托参与人数,确保集合信托的私募性质。在我国目前的法律框架下,集合信托属于私募性质,不向公众开放。如果准入门槛过低,项目参与人数过多,将变质为公众产品而失去私募性质。
3、削弱集合信托的融资能力。之前,信托由于行业发展、市场认可等原因,规模较小,在整个金融行业里属于小众。在宏观政策层面,多作为信贷政策调控的补充,对信贷政策、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小。但目前信托规模较大,直接融资功能实际上已经成为银行信贷的重要补充,这会将资金引入政府需要调控或者需要淘汰的产业里,不利于宏观调控。
由此可见,信托产品不可能平民化,其门槛将会长期存在,并且水涨船高。随着通货膨胀率上升与货币贬值,个人投资集合信托投资的起点已由早期的几万元就能参与,提升到了100万的门槛,并且有可能进一步提高,其中“大额”门槛可能会由目前的300万元提升至600万元。
③ 什么是信托公司信托公司是干嘛的
一、信托公司也是一种金融机构,但是信托公司和银行不同,信托公司不能吸收存款。信托公司可以通过设立一些信托计划募集资金,然后把募集到的资金投资于一些工业、农业建设项目(如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房地产建设项目等)。投资者可以和信托公司签订信托计划合同,把资金交给信毁哪托公司,投资于某个信托计划项目,信托公司承诺给多少利息,多长时间归还本金。到时信托公司会把利息和归还的本金直接打到投资者的银行帐户上。
二、《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第八条 设立信托公司,应当具知迟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公司章程;
(二)有具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入股资格的股东;
(三)具有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
(四)有具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任职资格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信托从业人员;
(五)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信托业务操作规程和风险控制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搭余李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3)信托公司条件扩展阅读
信托公司,在中国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根据《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规定设立的主要经营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 信托公司以信任委托为基础、以货币资金和实物财产的经营管理为形式,融资和融物相结合的多边信用行为。
信托业务的关系人有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三个方面。转移财产权的人,即原财产的所有者是委托人;接受委托代为管理和经营财产的人是受托人;享受财产所带来的利益的人是受益人。信托的种类很多,主要包括个人信托、法人信托、任意信托、特约信托、公益信托、私益信托、自益信托、他益信托、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营业信托、非营业信托、民事信托和商事信托等。
④ 要成为信托公司股东需具备什么条件
成为信托公司股东要求比较多,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财务状况良好,且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等。
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八条,设立信托公司,必须具备符合银监会规定的入股资格的股东。
以下是对股东的要求:“第七条境内非金融机构作为信托公司出资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二)有良好的公司键键治理结构或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
(三)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
(四)经营管理良好,最近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五)财务状况良好,且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六)年终分配后,净资产不低于资产总额的3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七)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
(八)单个出资人及其关联方投资入股信托公司不得超过2家,其中绝对控股不得超过1家;
(九)承诺3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信托公司股权(银监会依法责令转让的除外),不将所持有的信托公司股权进行质押或设立信托,并在公司章程中载明;
(十)除国务院规定稿正巧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权清蠢益性投资余额原则上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十一)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⑤ 简述法律规定设立信托的条件
一、正面回答
信托设立的条件是:
1、信托目的;
2、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3、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
4、信托财产的范围、种类及状况;
5、受益人取得信托利益的形式、方法
二、分析详情
信托是委托人将财产权委托给信任的受托人,允许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进行以受益人利益为根本的管理和处分行为。信托业务是一种基于信用而产生的法律行为,其中包括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
三、购买信托产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购买渠道;
2、发行方实力情况;
3、项目标的;
4、期限和本金等。
设立信托投资公司,应当申请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并领取《信托机构法人许可证》。申请设立信托投资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公司章程; 二、有具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入股资格的股东; 三、具有信托 投资管理公司 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 四、有具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任职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信托从业人员; 五、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信托业务操作规则和风险控制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的信托投资公司应当接受中国人民银行根据经济发展需要和信托市场状况对申请审查。
⑥ 信托公司的设立程序
信托成立的步骤只需要由三方当事人签订信托合同即可。但是要注意信托合同必须采取书面的形式来签署。其他的形式无效。并且信托合同必须要包含信托目的、信托财产等内容,缺一不可,有缺漏的会导致信托无效。⑦ 信托公司怎么成立
设立信托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具体包括以下三种:
1、信托合同;
2、遗嘱;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书面文件。
以信托合同形式设立信托的,信托合同签订时,信托成立;
以遗嘱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书面文件设立信托的,考虑到委托人对受托人的选任必须以受托人的接受为前提,受托人承诺信托时,信托成立。
设立信托的条件
1、要有合法的信托目的;
2、信托财产应当明确合法;
3、信托文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4、要依法办理信托登记。
信托无效的情形
1、信托目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2、信托财产不能确定;
3、委托人以非法财产或者本法规定不得设立信托的财产设立信托;
4、专以诉讼或者讨债为目的设立信托;
5、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不能确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信托的作用
1、代人理财的作用,拓宽了投资者的投资渠道。
其特点:一是规模效益,信托将零散的资金巧妙的汇集起来,由专业投资机构运用于各种金融工具或实业投资,谋取资产的增值;二是专家管理,信托财产的管理的运用均是由相关行业的专家来管理的,他们具有丰富的行业投资经验,掌握先进的理财技术,善于捕捉市场机会,为信托财产的增值提供了重要保证。
2、 聚集资金,为经济服务:
由于信托制度可有效的维护、管理所有者的资金和财产,它具有很强的筹资能力,为企业筹集资金创造了良好的融资环境,更为重要的是它可以将储蓄资金转化为生产资金,可有力的支持经济的发展。
3、规避和分散风险的作用:
由于信托财产具有的独立性,使得信托财产在设立信托时没有法律瑕疵,在信托期内能够对抗第三方的诉讼,保证信托财产不受侵犯,从而使信托制度具有了其他经济制度所不具备的风险规避作用。
4、促进金融体系的发展与完善:
5、发展社会公益事业,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作用:
通过设立各项公益信托,可支持我国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慈善等事业的发展。
6、信托制度有利于构筑社会信用体系:
信用制度的建立,是市场规则的基础,而信用是信托的基石,信托作为一项经济制度,如没有诚信原则支撑,就谈不上信托,而信托制度的回归,不仅促进了金融业的发展,而且对构筑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综上所述,以信托合同形式设立信托的,信托合同签订时,信托成立。以遗嘱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书面文件设立信托的,受托人承诺信托时,信托成立。设立信托的条件包括:要有合法的信托目的、信托财产应当明确合法、信托文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要依法办理信托登记。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条设立信托公司,应当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领取金融许可证。未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信托业务,任何经营单位不得在其名称中使用“信托公司”字样。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八条设立信托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公司章程;
(二)有具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入股资格的股东;
(三)具有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
(四)有具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任职资格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信托从业人员;
(五)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信托业务操作规程和风险控制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九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法律法规和审慎监管原则对信托公司的设立申请进行审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应说明理由。
第十条信托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注册资本为实缴货币资本。申请经营企业年金基金、证券承销、资产证券化等业务,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信托公司行业发展的需要,可以调整信托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⑧ 公司开展信托业务需要哪些条件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加盖公司印章
程;
2、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有资格参股的股东;
3、有本办法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
4、有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信托从业人员;
5、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信托业务操作规程和风险控制制度;
6、有符合要求的经营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施;
7、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信托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
资本是以货币资本支付的。
⑨ 信托产品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一个信托产品的成立必须具备一定的要件,看门狗财富认为,信托合同的成立要件一回般包括答下列四项:
(1)信托当事人。即指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2)信托意图和信托目的。信托意图要通过明示方式表现出来,信托目的要具体明确,二者均依赖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行为。只要有当事人设立信托的意思表示,而且在其意思表示中表明了信托目的,信托成立的这一条件即已满足。实践中,对于通过信托合同设立信托的,主要考察信托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3)信托财产。信托财产要具有确定性,即必须明确信托财产的名称、种类、基本状况以及范围。(4)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