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理财融资 > 理财系统架构

理财系统架构

发布时间:2023-05-05 13:18:11

『壹』 银行的基本架构是什么样的啊

您好。

银行总行下属有分行、信用卡中心、融资租赁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
其中分行按省、市、区逐级下分,在区分行下面是各营业网点和机关部。其中,机关部主要分为综合部、营运财务部、公司业务部、国际业务部、个人金融部、其他职能部门(管理信息部、信息科技部、法务部、人事部、教育部等)。
首先,营业网点。主要分为营销线、运营线。
营销线的岗位发展基本是:大堂经理→理财客户经理(或个人贷款经理)→对公客户经理→副行长→行长。
运营线的岗位发展基本是:智能柜员→对私柜员→对公柜员→二级主管→主管。
营销线主要负责营销部分,而运营线主要负责银行日常运营部分,但是运营线的各岗位也是可以营销的。

『贰』 理财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证监会 外汇局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理财公司,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以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其他主要从事理财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理财公司为防范化解风险,保证依法合规经营和持续稳健运行而建立的组织机制、制度流程和管控措施等。
第四条 理财公司内部控制应当至少符合以下要求:
(一)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和反馈全过程,覆盖各项业务流程和管理活动,覆盖所有部门、岗位和人员;
(二)形成合理制约、相互监督、切实有效的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
(三)根据本机构发展战略、管理模式、业务规模和复杂程度、风险管理水平等及时动态优化调整;
(四)坚持审慎经营、防范风险和投资者利益优先理念,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受人之托、代人理财职责,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五条 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理财公司内部控制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内部控制职责
第六条 理财公司应当建立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相互制衡的内部控制组织架构。
理财公司应当针对内部控制风险较高的部门和业务环节,制定专门的内部控制要点和管理流程。
第七条 理财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理财公司监事,下同)履行监督职责,高级管理层负责具体执行。
理财公司董事长、监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得由理财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人员兼任。
第八条 理财公司应当在高级管理层设立首席合规官。首席合规官直接向董事会负责,对本机构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审查、监督和检查,并可以直接向董事会和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报告。首席合规官应当对理财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重大决策、产品、业务等进行审查,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首席合规官不得兼任和从事直接影响其独立性的职务和活动。
首席合规官应当由理财公司董事会聘任、考核和解聘。首席合规官应当参照银保监会关于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的相关规定获得任职资格。
理财公司应当保障首席合规官开展工作所需的知情权和调查权等,确保首席合规官能够充分履职。
第九条 理财公司董事会应当指定专门部门作为内部控制职能部门,牵头内部控制体系的统筹规划、组织落实、检查评估和督促整改。
内部控制职能部门原则上由首席合规官分管。分管内部控制职能部门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同时分管与内部控制存在利益冲突的部门。
理财公司应当在人员数量和资质、薪酬和其他激励政策、信息系统访问权限、信息系统建设以及内部信息渠道等方面,给予内部控制职能部门足够的支持。
第十条 理财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执行情况和有效性进行审计,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发现问题并监督整改。内部审计工作应当独立于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和内控合规。
第十一条 理财公司各部门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执行情况等开展自查自评,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或相关部门报告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第三章 内部控制活动
第十二条 理财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对各项业务活动和管理活动制定全面、系统、规范的业务制度和管理制度,并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全面评估。
第十三条 理财公司应当建立理财产品设计管理制度,发行理财产品前应当严格履行内部审批程序。涉及发行创新产品、对现有产品进行重大改动、拓展新的业务领域以及其他可能增加风险的产品或业务,应当获得董事会或者董事会授权的专门委员会批准。
第十四条 理财公司应当建立产品存续期管理制度,持续跟踪每只理财产品风险监测指标变化情况,定期或者不定期开展压力测试,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第十五条 理财公司应当建立理财账户管理制度,理财账户用于登记投资者持有的本机构发行的所有理财产品份额及其变动情况。理财公司应当在完整准确获取投资者身份信息,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其真实性的基础上,为每位投资者开立独立唯一的理财账户,提供理财账户信息查询服务。
理财产品销售、投资、收益分配等全部业务活动、业务环节涉及的资金归集、收付和划转等全部流程,应当通过银行账户及银行清算结算渠道办理。理财公司和理财业务相关机构应当严格执行银行账户管理相关规定,加强资金全流程管理监测,并实行每日登记对账,保障投资者资金安全。
理财公司不得违规开立和使用账户,不得将理财账户、银行账户与其他账户混同使用。理财公司应当至少每年跟踪监测各类账户风险及合规状况,并出具分析报告。
第十六条 理财公司应当建立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制度,要求理财产品销售机构按照实名制要求,采取联网核查、生物识别等有效措施,对投资者身份进行核验并留存记录,确保投资者身份和销售信息真实有效。
理财公司应当严格隔离理财产品销售结算资金与其他资金。理财产品赎回、分红及认(申)购不成功的相应款项,应当划入投资者认(申)购时使用的银行账户;无法退回原银行账户的,理财公司和理财产品销售机构应当在验证投资者身份和意愿后,将上述款项退回投资者指定的其他同名账户。
理财产品销售信息和数据交换原则上应当通过银保监会认可的技术平台进行。参与信息和数据交换的相关机构应当符合技术平台相关规范要求,采取切实措施保障信息数据传输和存储的保密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安全性。
第十七条 理财公司应当建立投资决策授权管理制度,合理划分投资决策职责和权限,明确授权对象、范围和期限等内容,严禁越权操作。
理财公司应当建立投资决策授权持续评价和反馈机制,至少每年评估一次授权执行情况和有效性,及时调整或者终止不适用的授权。
第十八条 理财公司应当建立理财资金投资管理制度,明确投资不同类型资产的审核标准、投资决策流程、风险控制措施和投后管理等内容,并对每笔投资进行独立审批和投资决策,保证资金投向、比例严格符合国家政策和监管要求。
理财公司应当针对理财资金投资的资产,建立风险分类标准和管理机制,及时动态调整资产风险分类结果,确保真实准确反映资产质量。
第十九条 理财公司应当建立理财产品投资账户管理制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为不同理财产品分别设置相关投资账户,并在资金清算、会计核算、账户记录等方面确保独立、清晰与完整。
第二十条 理财公司应当建立理财投资合作机构管理制度,明确准入标准与程序、责任与义务、存续期管理、利益冲突防范机制、信息披露义务、退出机制等内容。
理财公司应当对理财投资合作机构的资质条件、专业服务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等开展尽职调查,实行名单制管理,并通过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风险承担方式。
理财公司应当审慎确定各类理财投资合作机构的合作限额,以及单一受托投资机构受托资产占理财公司全部委托投资资产的比例,逐笔记录委托投资有关交易信息,妥善保存相关材料,并由内部控制职能部门组织核查。
第二十一条 理财公司开展投资交易活动,应当至少采取以下内部控制措施:
(一)建立交易监测系统、预警系统和反馈系统;
(二)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和投资指令审核制度,投资人员不得直接向交易人员下达投资指令或者直接进行交易;
(三)实行公平交易制度,不得在理财业务与自营业务、理财顾问和咨询服务等业务之间,理财产品之间,投资者之间或者与其他主体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四)实行交易记录制度,及时记录和定期核对交易信息,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和可回溯,交易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0年;
(五)建立投资人员、交易人员名单;
(六)建立投资人员信息公示制度,在本机构官方网站或者行业统一渠道公示投资人员任职信息,并在任职情况发生变化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示。
第二十二条 理财公司应当建立异常交易监测制度,有效识别以下异常交易行为:
(一)大额申报、连续申报、频繁申报或者频繁撤销申报;
(二)短期内大额频繁交易;
(三)虚假申报或者虚假交易;
(四)偏离公允价格的申报或者交易;
(五)违反公平原则的交易;
(六)交易市场或者托管机构提示的异常交易;
(七)投资于禁止或者限制的投资对象和行业;
(八)与禁止或者受限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
(九)与理财产品投资策略不符的交易;
(十)超出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约定投资范围的交易;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和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涉嫌异常交易行为。
理财公司应当及时对发现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分析说明,留存书面记录;没有合理说明的,应当立即取消或者终止交易,并采取应对措施。
第二十三条 理财公司应当建立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严格设定最小知悉范围。理财公司及其人员不得利用内幕信息开展投资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开展投资交易,牟取不正当利益。内幕信息的范围,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
第二十四条 理财公司及其人员不得利用资金、持仓或者信息等优势地位,单独或者通过合谋操纵、影响或者意图影响投资标的交易价格和交易量,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第二十五条 理财公司应当建立利益冲突防控制度,不得向任何机构或者个人进行利益输送,不得从事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活动。
理财公司应当要求全体人员及时报告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并对全体人员及其配偶、利害关系人建立证券投资申报、登记、审查、管理、处置制度。
理财公司投资人员和交易人员不得直接持有、买卖境内外股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者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不得从事与本机构有利益冲突的职业或者活动,未经本机构批准不得在其他经济组织兼职;不得违规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提供投资顾问、受托管理等服务,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第二十六条 理财公司应当按照《指导意见》,以及银保监会关于关联交易管理和理财公司管理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全面准确识别关联方,完善关联交易内部评估和审批机制,规范管理关联交易行为。
理财公司以自有资金及理财产品投资本公司或托管机构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托管机构,同一股东或托管机构控股的机构,或者与本公司或托管机构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机构,以及银保监会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中涉及的其他关联方发行或承销的证券、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或者从事其他关联交易的,应当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理财公司以自有资金及理财产品开展关联交易的,应当在本机构官方网站或者行业统一渠道披露关联交易信息,在本机构年报中披露当年关联交易总体情况。以理财产品开展关联交易的,还应当符合理财产品投资目标、投资策略和投资者利益优先原则,并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信息。
理财公司应当合理审慎设定重大关联交易判断标准。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理财公司应当提交董事会审批,并向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报告。银保监会可以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要求理财公司调整重大关联交易判断标准。
理财公司不得以自有资金或理财资金与关联方进行不正当交易、利益输送、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关联方虚假项目、与关联方共同收购上市公司、向本机构注资等。
第二十七条 理财公司应当建立信息隔离制度,全面覆盖存在利益冲突的各项业务。
理财公司应当加强敏感信息识别、评估和管理,防止敏感信息不当传播和使用。敏感信息包括内幕信息和可能对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等。
第二十八条 理财公司应当建立理财产品第三方独立托管制度,与托管机构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约定托管机构应当依法依规提供账户开立、财产保管、清算交割、会计核算、资产估值、信息披露、投资监督以及托管合同约定的相关服务。理财公司应当在本机构官方网站或者行业统一渠道公示托管机构信息。
第二十九条 理财公司应当建立风险准备金管理制度,按照规定计提风险准备金并进行单独管理。理财公司应当开立专门的风险准备金账户,用于风险准备金的归集、存放与支付。风险准备金账户不得与其他类型账户混用,不得存放其他性质资金。风险准备金属于特定用途资金,理财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占用、挪用或借用。
理财公司应当保证风险准备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风险准备金可以投资于银行存款、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银保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其中持有现金和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合计余额应当保持不低于风险准备金总额的10%。
第三十条 理财公司岗位管理应当至少符合以下要求:
(一)建立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各部门、岗位职责及权限,重点业务环节实施双人、双责复核制;
(二)实施不相容岗位分离措施,形成相互制约的岗位安排;
(三)明确重要岗位清单,重要岗位人员实行轮岗或者强制休假制度;
(四)严格执行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员工履职回避相关规定。
第三十一条 理财公司交易场所和设施安全管理应当至少符合以下要求:
(一)确保交易场所相对独立,配备门禁系统和监控设备,无关人员未经授权不得进入;
(二)投资人员、交易人员只能使用本机构统一管理的通讯工具开展投资交易,并应当监测留痕;
(三)交易人员的手机及其他通讯工具在交易时间集中存放保管,严禁在交易时间和交易场所违规使用手机或其他通讯工具。
第三十二条 理财公司应当建立印章印鉴管理制度,指定专人保管印章印鉴,严格用印审批流程,妥善保存用印后的书面合同,防止越权和不规范用印。
第三十三条 理财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设置专职岗位并配备与业务规模相匹配的人员,严格实施事前协调、事中管控和事后监督,确保有效落实投资者权益保护。
理财公司应当建立有效的投资者投诉处理机制,在本机构官方网站、移动客户端、营业场所或者行业统一渠道公布投诉电话、通讯地址等投诉渠道信息和投诉处理流程,在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中提供投诉电话或者其他投诉渠道信息,及时、妥善处理投资者投诉。
理财公司内部控制职能部门应当定期研究、分析信访事项中与内部控制有关的信息和问题,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报告转送、督办情况,提出处理或改进建议。
第三十四条 理财公司应当根据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及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等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关职责。
第四章 内部控制保障
第三十五条 理财公司应当加强各项业务环节管理的信息化、流程化、自动化,建立健全安全、合规、高效、可靠并且与内部控制相匹配的业务和管理等系统,为内部控制有效性提供技术保障和系统支持。
第三十六条 理财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银保监会关于信息科技监管的相关规定,加强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管理,采取身份鉴权、访问控制、日志审计、数据备份、交易反欺诈等技术措施,有效防范网络入侵、信息泄露、数据篡改、系统不可用等风险,确保各项业务环节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真实性和抗抵赖性。
理财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投资者信息处理管理制度,依法处理投资者个人信息,严格审批程序,明确处理范围,规范处理行为,保存处理记录,确保信息处理行为可回溯,保护投资者个人信息安全。
第三十七条 理财公司应当健全数据质量控制制度和流程,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数据质量管理,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完整、连续、准确和可追溯,不得迟报、漏报、错报或瞒报。
第三十八条 理财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会计

『叁』 如何学习理财

为什么要理财?如何学习理财?怎样进行理财?这是我经常思考的三个问题,也是我想问朋友们的问题。在之前的文章里我已经讲过了为什么要理财和怎样进行理财的部分内容,今天我们就来聊聊,如何学习理财吧。

理财,其实更多的是强调规划自己的一生,让自己的需求和时间、资产和负债等进行合理规划,以实现一生的幸福生活。从理财规划系统性来说,我们需要学会现金规划、消费支出规划、教育规划、风险管理和保险规划、投资规划、税收规划、退休养老规划、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以及综合理财规划。通过这样一个学习过程,我们才会更加清楚什么叫理财?怎样才能有条不紊的进行理财?

有钱没钱,我们都要学理财、会理财。有钱的人,可以让自己的财富更多,让生活过的更好;没钱的人,可以让自己学会如何去积累财富,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那我们该如何学习理财呢?步骤如下:

第一步是学习现金规划。要懂得现金规划,我们需要学会做个人(或家庭)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收入支出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目标分析表等,通过对各大报表的分析,然后合理做出现金的短期、中期、长期规划,以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

第二步是学习消费支出规划。理财,不是简单的投资增加收入,更多的是讲究合理消费。消费规划包括四个方面,即日常消费规划、住房消费规划、汽车消费规划、消费信贷规划。懂得这四个消费规划,我们不仅仅可以积累财富,更可以增加生活的幸福度。

第三步是学习教育规划。教育,不仅仅是子女们的事情,更是我们自己的事情,因此我们不仅要对子女们进行规划教育,也需要对自己进行教育规划。我们的能力提升,不仅仅有利于自己,更有利于整个家庭。同时从子女教育规划来说,我们的学习也是给子女进行言传身教的过程。

第四步是学习风险管理与保险规划。我们需要买保险吗?需要,因为我们身边时时刻刻都存在风险,有风险就需要分散风险,尽量保障安全,而不是等风险发生时我们束手无策。一般来说,常见的保险险种有大病保险、旅游保险、人寿保险、养老保险、汽车保险、教育保险、财产保险等。风险管理与保险规划,这是需要一定知识储备的,所以我们需要学习。

第五步是学习投资规划。投资规划,是理财规划里面最重要的部分,也是最难学的部分。投资规划的基本含义是根据客户(或者自己)的投资目标和风险承受能力,为客户制定合理的资产配置方案和构建投资组合,来帮助客户实现理财目标的过程。

投资规划,第一要义是规划,第二要义才是投资,有规划的投资,才能更好的实现理财目标。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先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规划,然后选择投资工具进行科学投资。投资工具种类非常之多(之前文章有说),所以我们需要努力学习,了解他们再进行合理规划,最后开始投资。

第六步是学习税收规划、退休养老规划、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进行税收规划,是因为我们需要进行合理避税,以增加收入。进行退休养老规划,是因为我们需要保障退休以后的生活。进行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是因为我们需要合理处理好自己的身后事,让后人和谐相处。

最后就是学习综合理财规划。综合理财规划,是一种能力的表现,我们无法从书本学习获得,只有在根据个人理财目标,反复进行各分项的规划、协调、统筹,逐步获得这种综合理财规划的能力,最终实现理财目标。

如果自己看不进、看不懂怎么办呢?那就关注自由渡口百家号,跟着笔者一起学习理财。

备注:

1.此文是从理财规划角度来分享如何学理财的

2.自由渡口,一个专讲理财的百家号,值得您的关注。

『肆』 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怎么配置

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的配置需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服务滑基银器配置:包括服务器硬件、操作系统和数据库等方面的配置,要根据系统的规模和性能需求确定。

2. 网络配置:包括内网和外网的配置,要根据系统的使用场景和用户规模确定。

3. 数据库配置:包括数据库的结构设计、数据分区、备份和恢复等方面的配置,要考虑数据安全和性能等方面的问题。

4. 应用程序配置:包括应用程序的安装、配置、调优和维护等方面的工作,要确保系统信宴能够稳定运行,同时满足用户的需求。

具体来说,要根据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的运行环境和性能需求,选择合适的服务器硬件和操作系统,设计和配置适当的网络环境和数据库架构,同时进行应用锋扰程序的安装和调优等方面的工作。这些工作需要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建议您寻求相关的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伍』 多家银行设立金融科技公司,金融科技领域会发生什么变化你怎么看

2020年,对每个人都是非常艰辛的一年,也是金融 科技 沧海桑田的一年——线上金融进入强监管时代、金融 科技 监管框架雏形已现、银行掀起分布式核心建设的浪潮、区块链王者之相毕现、5G成为金融业门口的“野蛮人”。

让我们回首2020年,总结金融 科技 的高光和落寞,并由此展望金融 科技 的2021年。

线上金融,强监管降临

2020年开始,互联网贷款、供应链金融助贷、网络小贷、互联网保险、理财子公司的理财代销业务都受到严格限制。

2020年7月17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 商业银行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无放贷业务资质的合作机构提供资金用于发放贷款,不得与无放贷业务资质的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 互联网贷款授信审批、合同签订等核心风控环节,应当由商业银行独立有效开展。商业银行对于互联网贷款借款人的身份核验,不得全权委托合作机构办理。

2020年9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商务部、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支持供应链产业链稳定循环和优化升级的意见》,明确规定,不得无牌或超出牌照载明的业务范围开展金融业务;各类第三方供应链平台公司不得以供应链金融的名义变相开展金融业务。 未来无经营许可的供应链助贷将会受到打击。

2020年11月2日,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发布了《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叫停了网络小贷的跨区业务, 要求和流量平台注册地统一,明确了网络小贷公司在联合贷款中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明确了100万的单户贷款余额上限,限制了控股跨区域网络小贷公司的数量,提升了资本金的要求。

2020年12月14日,银保监会发布实施《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明确规定 非保险机构不得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 互联网保险业务包括:一是提供保险产品咨询服务;二是比较保险产品、保费试算、报价比价;三是为投保人设计投保方案;四是代办投保手续;五是代收保费。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2020年5月2日,银保监会印发《关于推进财产保险业务线上化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 到2022年,车险、农险、意外险、短期 健康 险、家财险等业务领域线上化率达到80%以上。

2020年12月24日,华东地区某银保监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辖内存款市场若干问题的通知》。通知显示,该局明确要求辖内各类型银行机构不得通过第三方互联网平台或与其他第三方中介合作的方式吸收存款,已经开展合作的,即日起下架相关存款产品,终止合作。 第三方互联网平台未来将不能做存款业务,银行机构也要未雨绸缪,开拓互联网平台之外的存款渠道。

2020年12月25日,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 未经金融监管部门许可,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直接和变相代理销售理财产品。 那么,那些未经金融监管部门许可的互联网平台、产业链平台,是不能对外销售理财产品的。

线上金融强监管的大环境下,监管鼓励金融机构发展自有线上渠道,但是外部线上渠道将一片萧条。持牌金融机构是该“断、舍、离”,放弃只提供资金、依赖互联网渠道快速上量的打法了。撸起袖子,做笨功夫,自建特色场景,融入到产业链中去,“扎硬寨,打笨仗”,打造自有品牌金融产品,为自己的金融消费者提供本土化、差异化、可以持续促进粘性的场景服务,才是正途。未来也许会出现一种趋势,金融机构开始发展非金融业务了,银行的人开始给农民卖菜了,保险的人开始做 健康 科技 了,支付的开始做餐饮外卖了,未来金融机构招聘,可能不需要懂金融学的了,懂农业、物流、生物 科技 等的,可能更吃香。

金融 科技 ,监管框架初现

2020年是金融 科技 监管措施密集出台的一年,金融 科技 发展指标、金融 科技 监管沙盒、国家金融 科技 认证中心、国家金融 科技 风险监测中心都在这一年内尘埃落定。未来,金融 科技 产品要通过认证,要通过监管沙盒充分测试,并在风险检测中心的监测下,才能为金融机构提供服务,可以说并不容易。

2020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金融 科技 发展指标》标准,该标准从战略规划、组织架构、金融 科技 资金和人才投入、线上智能服务情况、风控能力、专利、软件著作权、金融 科技 应用和输出等方面对金融 科技 发展指标进行了详细阐述,对统计和量化考核金融机构的金融 科技 成果意义深远。

2020年人民银行共公布了9地64个金融 科技 监管沙盒项目。北京侧重于AI和区块链,深圳、雄安新区、苏州重点是数字人民币的试点;重庆侧重于风控技术对于小微金融 科技 和农村金融促进;上海侧重于基于区块链和大数据的产业链金融风控技术促进金融和产业链和数字政务的融合;杭州侧重于大数据、区块链和分布式账本技术;广州侧重于跨境金融服务安全和小微金融风控,这是因为广东外贸金融服务较多,制造业的小微也较多。

这9个地区基本上是一线城市,也是中国经济最为发达和活跃的地方,在这些地方做金融 科技 监管沙盒,有助于结合当地经济的产业链和 社会 生态,有助于做促进金融更好地融合实体经济的良好实验。另外,这些地方都有非常多的金融 科技 企业,可以为金融 科技 监管沙盒提供更多的技术支撑和实验样本。进一步试点,一要考虑小微企业客户的获得感,感知强不强作为评价依据之一,不能只是金融机构和金融 科技 企业试点,要了解客户对于试点的感觉;二要促进金融和场景、产业链的融合,这一直是金融行业的大问题,监管可以鼓励金融机构通过物联网、生物识别和AI等金融 科技 加深和产业链的融合,并促进融合的深度和广度,促进金融真正的覆盖产业链金融的全链条。

2020年10月13日,重庆国家金融 科技 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在重庆成立,该中心将依托国家统一推行的金融 科技 产品认证体系,打造金融 科技 认证核心竞争力,建设一流的权威专业化认证机构,成为我国金融 科技 多元共治体系的中坚力量。

2020年10月23日,在2020金融街论坛年会政策发布专场活动上,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副所长莫万贵表示,央行将在京设立国家金融 科技 风险监控中心,未来金融 科技 风险将纳入全国的统一监控。

从上面这些信息来看,金融 科技 的监管框架未来将非常严密,和贷款的分类分级监控是一样的,都要到微观级别。

金融云,分布式核心建设浪潮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中国银行业信息 科技 “十三五”发展规划监管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于2016年7月15日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积极开展云计算架构规划,主动和稳步实施架构迁移。《征求意见稿》要求: 到“十三五”末期,面向互联网场景的重要信息系统全部迁移至云计算架构平台,其他系统迁移比例不低于60%。

除了上面的《征求意见稿》,2020年央行重新发布了3个金融云相关的标准,给金融云的建设提供了明确和具体的指引。2020年10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云计算技术金融应用规范技术架构》(JR/T0166-2020)、《云计算技术金融应用规范安全技术要求》(JR/T0167-2020)、《云计算技术金融应用规范容灾》(JR/T 0168-2020)等三项金融行业标准,结合金融云的运行机制与风险特性,从基本能力、网络安全、数据保护、运行环境安全、业务连续性保障等方面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技术要求。

2020年是十三五的最后一年,金融机构建设金融云系统的压力倍增。各家银行建设金融云大多选择分布式核心系统作为切入点,但是具体思路各不相同:

一些成立时间较长的银行,不会一下子就将全行的业务都转移到分布式系统上来,而是从财富管理、信用卡业务和互联网渠道等方面为切入点,建设分布式数据库系统,这样影响较小,可以逐步试点,逐步推广。

工商银行对公(法人)理财系统2020年完成了从大型主机到基于分布式数据库的分布式架构的改造。

光大银行2020年自主研发POIN微服务系统,推广容器云平台,全行应用系统上云率87.5%,光大银行还基于 TiDB上线了面向新一代财富管理平台的分布式数据库系统。

中信银行和中兴通讯联合研发的分布式数据库GoldenDB上线中信银行信用卡新核心,支撑8000万信用卡用户,日均交易金额90亿人民币,通过了4500 TPS的压力测试。

最近成立的民营银行,因为 历史 包袱小,可以一上来就高起点建设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分布式核心系统,为基于金融 科技 进行线上存贷业务展业和线下线上融合会员发展提供强大支撑。

江苏第一家民营银行-苏宁银行,定位于 科技 驱动的O2O银行,历时2年打造, 2020年上线了自主研发的行业首个线上线下一体化分布式核心系统“云开”。“云开”基于“苏宁云”的分布式架构,将银行线上线下核心业务处理有效整合到一套系统中,解决了传统银行线上线下双核心带来的“用户数据割裂”、“研发运维成本高”、“不支持高并发交易”、“产品研发交付慢”等严重问题,系统已承载苏宁银行2500万用户和300万账户的日常处理,每天交易笔数150万。

但金融机构真的需要分布式架构么?如果只是传统业务,其实传统数据库就已经足够。一些银行平时的TPS不会达到几千甚至上万的规模。但是银行做互联网转型总是要做一些事情,如果能顺带降低IT成本,提升业务需求响应的敏捷度,优化系统架构,那就是有好处的。

目前金融行业使用的还是较低技术层级的分布式数据库、中间件、虚拟化等云计算的能力,我们很多厂商更推崇的是集成别人的解决方案和开源代码,掌握和贡献核心原生技术的较少,缺乏在全球有影响力的云计算核心技术。

业界云计算领先的企业在核心技术上有了较大的突破。由NASA和 Rackspace公司发起的云计算开源项目-OpenStack 2020年发布了第21版的平台(代号Ussuri),包括支持裸金融硬件配置的Ironic、支持容器化部署的Kolla、支持容器间IPV6通信的Kunyr、支持边缘环境负载均衡的Octavia。2020年Red Hat公司发布了面向K8S、取代Docker的新容器运行时技术CRI-O,在容器市场掀起了新的浪潮。IBM基于IBM Z服务器的高可用服务、Promontory合规技术、OpenShift容器平台,发布了IBM金融服务公有云,Promontory在合规方面支持反洗钱、制裁、反腐败、隐私与数据保护、网络与信息安全、消费者保护等服务,非常契合金融机构的需求。苏宁金融 科技 也于最近发布了历时十年打造的移动端开发DevOps平台mPaaS,支持线上金融APP的快速搭建和生成,包括一套客户端原生框架和组件库:3大研发框架、20多个基础技术组件,30多个功能性组件;一个移动中台:提供研发、测试、发布、分析、运营全生命周期的支持;支持跨平台,可以实现开发一次多端投放,并支持多渠道的精准营销和运营。

区块链,王者之相毕现

区块链2020年技术进展朝向保护隐私和提升效率方面发展。比特币重点在以下三个方面提升隐私保护和智能合约能力,即保护隐私的聚合签名技术Schnorr签名,提升比特币隐私性的智能合约解决方案Taproot,可扩展比特币智能合约灵活性和扩展性的默克尔抽象语法树MAST。闪电网络开始出现多部份支付技术(multi-part payment),将发送的资金分割成较小的金额,通过闪电节点到达接收者,这已经有了TCP/IP和分布式金融的雏形,但是闪电网络也面临以太坊的DeFi体系WBTC的挑战。以太坊2.0(Ethereum 2.0, ETH2)2020年12月1日上线,以太坊2.0有两个重大升级,一是从PoW(Proofof Work,工作量证明)升级到PoS(Proof of Stake,权益证明),通过验证器和存入以太币来构建区块,可节约电力;二是部署分片链(Shard Chains),可以大幅度提升以太坊的吞吐量到10万TPS级别。Fabric 2.0实现了智能合约的去中心化管理,CouchDB增加了状态数据库缓存提升读取效率,用Alpine Linux来打包Docker映像降低空间占用。

区块链应用方面,迎来了几个里程碑:

比特币单价突破3.2万美元,比特币在加密货币市值的占比突破70%,在全球法币市值排行榜中排名第20,达到4990亿美元,以市值论已经成为全球第一大“金融机构”,超过了4800亿美元的VISA;

中国央行的数字人民币已经通过红包和零售支付的方式在深圳和苏州试点,支持离线钱包线下二维码支付、线下“碰一碰”支付和电商线上支付等多种支付方式;

单季度交易额达2470亿美元的PayPal公司宣布支持比特币交易;

新加坡最大的商业银行星展银行推出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字交易平台,提供数字资产代币化(非上市公司的股票、债券和私募基金支持的数字代币)、数字货币交易(比特币、以太坊、比特币现金、瑞波币和新加坡元、美元、港元、日元的互相兑换)和数字资产托管生态系统(数字资产加密密钥);

分布式应用DAPP,分布式市场DeMa都有了重量级的应用,比如海伯利安地图,等等。

区块链技术加速成熟和实用化,王者之相毕现,毫无疑问将成为未来数字世界的基石技术。区块链在构建分布式金融互联网、分布式市场、分布式应用方面进展非常迅速,未来很快就有比特币之外的杀手级应用。

5G,金融业门口的“野蛮人”

金融停留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已经太久,移动金融APP目前已经让消费者审美疲劳。目前的场景金融也大多没什么新意,无外乎电子账户、贷款、结算等基本服务。5G,是可能会给金融服务带来较大变革的突变型技术,目前全球移动通信用户数为56亿,未来将有全新的5G金融形态,只不过目前还在萌芽。

5G的核心技术有频谱共享、载波聚合、大规模MIMO、固定无线接入、网络切片。5G数据传输速率最高可达10Gbit/s,用户体验速率达到100Mbit/s,比4G LTE快100倍。5G网络延迟极低,低于1毫秒,5G为30-70毫秒。5G支持超大网络容量,提供千亿设备的连接能力。网络切片可以实现网络资源的虚拟化。

5G消息,是基于GSMARCS标准,支持文本、图片、音视频等多媒体格式,支持个人和个人之间的交互消息,也支持行业客户与个人之间的交互消息。5G消息,可以和手机通讯录完美结合,可以基于运营商的海量实名信息,确保对个人身份的识别。5G消息是手机协议栈的一部分,和微信不一样,用户无需下载APP就可以使用5G消息。

5G目前在银行中的应用还比较浅层次。比如,建行主要在智能网点里应用5G,比如金融太空舱、智能家居、共享空间直播、客户成长互动、安防监控等。工行已经向部分客户试点推出5G消息服务,在短信页面就办理银行业务,涵盖投资理财、办卡、贷款、缴费、智能客服、网点预约等20余项应用场景。工行客户无需下载APP、打开微信就可以完成业务办理。民生银行重点通过5G提供APP端的服务语音导航,还提供财富讲堂、 财经 知识、子女教育、 健康 讲座、税务讲解等等生活网络式的内容服务,民生银行还通过5G提供账户信息即时通、大额转账、卡片激活、密码管理、资产证明开具等服务。

传统保险定损和理赔流程是比较繁琐的,虽然已经优化,但是从拍照片到联系理赔专员最快也要2个小时,车主要打7、8个电话才能完成理赔。众安推出了“马上赔”车险在线理赔,在一个视频通话里走完从报案、查勘、定损、交单、理算到核赔、结案全过程,最快可2分钟下款。平安好车主APP推出“信任赔”,只需车主将事故照片上传APP,车主就可驾车离开现场,在3分钟之内获得理赔款。

运营商是对5G生态控制最深的角色,而且现在很多运营商都有金融牌照和金融 科技 公司。5G是断代技术的典型代表,一种断代技术的崛起,一定会伴随着势力版图的重新划分。从目前来看,5G消息对微信的颠覆已经在路上,多媒体消息、社交、视频和直播已经完全不需要独立的APP,而且移动运营商掌握海量的实名用户的信息,5G时代客户也完全不需要银行APP就能办理金融业务。如果说过去的十年,是电商金融时代,那么未来的十年有可能是5G金融的时代。5G就是金融业门口的“野蛮人”。

展望2021年金融 科技 的模样

金融 科技 对金融行业形态的改变之快,会超出我们的想象。

纯线上风控将成为 历史 ,线下物联网技术将加速和线上风控融合,形成线上线下一体的风控体系,加速物理世界融合数字世界,现在的物联网动产质押、智能头盔尽调、卫星小微风控都是案例;在全球区块链社区的强大支撑之下,比特币、以太坊2.0、FABRIC等区块链的性能/隐私优化将坚定地进行下去,分布式金融传输技术将加速发展,和跨链/侧链等生态技术同步发展,将加速形成以互联网世界为基础的分布式金融互联网生态,精简一切金融中介和中间机构,让金融回归价值本源;5G将开始大规模取代现有的金融服务渠道如网页、APP、微信和小程序,也会让机器和人,乃至机器和机器之间的金融交互成为可能。

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

这个变化从不同视角来看,肯定有不一样的答案,这里从 财经 的视角来回答。多家银行纷纷设立金融 科技 公司,明显可见“金融”+“ 科技 ”是一个未来的发展趋势。

这里先来明确下在我国“金融 科技 ”的实际内涵。具体来说就是,当前我国发展金融 科技 的侧重点主要是在“市场基础设施服务”的细分领域,更多是强调前沿各类技术对持牌合规金融业务的辅助、支持和优化作用,技术的运用始终是围绕“金融”的内在规律和监管要求来进行。

这次在金融 科技 领域,那么多银行的陆续进入,可见金融 科技 已被很多传统金融机构上升到战略层面的考量以及核心竞争力所在。而变化是不可避免的,要求这些传统银行必须在流程、产品、风控、运营、场景等多领域进行全方位提升,需要 科技 为其扩张边界。同时,当前互联网巨头还是把控着电商购物、社交运营等多重场景,银行想要单枪匹马杀出一条路相对比较困难,因而金融 科技 领域的跨行业、跨地域合作就自然产生,也会是今后很多中小银行走特色化、本地化的一条有效出路, 科技 干好 科技 的事,金融做好金融的事,相互链接,共同为客户提供开放式、体验式的金融服务。

在我看来,由于前几年互联网发展的弯道超车,我国数字技术是比较强的,目前在全球金融 科技 领域,是处于主导地位。但在实际的经济运行中,很多领域都没有得到金融 科技 充分的服务,这是目前存在的矛盾点。因此,银行这个代表着国家意志的金融机构的加入,能进一步催化金融 科技 行业的快速蜕变。

这是不可逆转的趋势,不是银行想这么做是时代推动着银行这么做:

一,互金公司给银行上了一课,金融还可以这么玩,成本更低,利润更好,银行以前只圈定服务优质客户以达到利润最大化,后面发现所谓优质客户以外的客户利润更大。

二,传统银行不管是几级支行还是社区银行,受地域限制在,其实成本都是很高,一方面监管一方面成本,和获利都是不成正比的,而互联网平台受众全国成本更低相对利润就更乐观了!

三,银行传统的营销模式在渐渐失效,以前电台,户外媒体都是非常有效的,但是现在越来越差,被迫转型被迫创新!

『陆』 汉口银行理财安全吗

据恒生电子介绍,汉口银行理财与资产管理一体化项目包括基金销售、理财销售、理财分销、中国国债报告、银行资产管理、财务估值和信息披露等7个系统,基本涵盖了该行理财子公司业务的方方面面,不仅为汉口银行理财子公司的筹建提供了系统保障,对推动其资产管理业务转型具有重要意义。恒生电子表示,2018年底,随着《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监管办法》正式颁布,各大银行纷纷准备建设理财子公司抢占先机。华中地区理财业务规模最大的汉口银行也将筹建理财子公司提上日程。面对更专业、更全面的业务负荷,迫切需要建立一套符合新监管规则和理财子公司运作模式的理财子公司信息系统。

《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发布后,恒生电子先后参与了中国银行理财、交通银行理财、中国邮政理财等数十家理财子公司的IT系统建设,招银理财、兴银理财、新银理财、苏银理财、南银理财、宁银理财、航银理财、青银理财、汇银理财等,在已开业或获准融资的20家理财子公司中,90%以上选择恒生电子的综合理财子公司解决方案或相应的核心IT系统;同时,20多家计划宣布设立理财子公司的银行业机构也纷纷选择恒生电子IT解决方案。

『柒』 中国理财网的简介

中国理财网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建立的全国银行业理财产品信息披露版门户网站,本网站与权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理财直接融资工具和理财资产管理计划共同构成了三位一体的系统架构,是我国理财市场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开发、运营、维护和管理。
网站的建立旨在打造一个专业化、集中化的服务平台,实现理财产品信息的透明化和公开化,为广大金融投资者提供多角度、深层次、全方位的理财综合服务,以实现银行业理财业务的品质提升和卓越发展。
网站将凭借权威、专业、全面、及时的信息优势,通过公告通知、理财新闻、理财产品、统计分析、法律法规、理财研究、投资者教育和创新业务等主要板块,为投资者提供权威理财资讯和产品信息,为监管机构和商业银行提供理财业务发展的最新动向和丰富成果。

阅读全文

与理财系统架构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手机上买外汇 浏览:40
基金卖出怎么这么贵啊 浏览:600
八大贵金属分别有哪些 浏览:456
950000美元是多少人民币 浏览:510
16年上市的股票 浏览:236
000981资金流入 浏览:897
59元美金等于多少人民币多少人民币 浏览:646
城城理财会跑路吗 浏览:917
买理财有风险 浏览:744
黄金tn延期费收费标准 浏览:864
京东小白理财靠谱吗 浏览:275
南价值成长股投资稳健盈利之道 浏览:660
新疆节水股票 浏览:804
此轮融资顺利 浏览:66
伞型信托杠杆是什么 浏览:101
期货公司资本杠杆率 浏览:334
基金经理到底行不行 浏览:939
天使轮融资估值 浏览:504
保护信托怎么买 浏览:161
基金一日跌最多是多少 浏览: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