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安信信托风险事件
近日,上交所对安信信托(st安信,600816。SH)接连曝光其违规行为的部分细节,公司控股股东及多名责任人受到处罚。
早在2020年3月,上海银保监局就已责令安信信托5项违法事实整改,并处以1400万元罚款。事后公布的违法项目多达31项。目前,安信信托已转让90%以上自然人投资者的信托受益权,风险处置和重组仍在推进中。
担保承诺暴露了信用和内部控制问题。
据上交所6月10日披露,安信销手举信托及关联方的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未及时披露提供大额担保承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重大诉讼事项及资产限制披露不及时、2018年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等。
从安信信托2019年以来发布的多份财报中可以看出,公司在展前期与部分第三方签订《信托受益权转让协议》103010或出具《框架合作协议》等形式提供担保承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安信信托股票担保承诺总余额为752.76亿元,占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986.45%。因担保承诺等原因引发的诉讼50起,涉及本金184.91亿元。
早在2020年3月,上海银保监局就已责令安信信托5项违法事实整改,并处以1400万元罚款。同年6月,公布了31项相应的违法项目。从时间上看,相关违规行为主要发生在2016年至2019年,部分担保承诺出具时间为2016年7月至2018年4月。
上交所指出,安信信托对外提供大额担保,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最迟仅披露2019年、2020年年报及相关诉讼公告,相关信息披露严重滞后。公司未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未能有效执行合同印鉴审批流程,导致未能及时发现前述大额保证担保,相关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安信信托公告显示,2021年以来,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公司与大量担保承诺持有人达成和解。截至今年4月30日,绝大多数担保承诺已经剔除,担保承诺余额为20.07亿元。此前,安信信托曾因提供担保承诺等事项连续两年被审计机构出具保留意见。根据《证券发行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前提是审计保留意见的重大影响消除,这一度成为安信信托重组的重要阻力。
重大诉讼、受限资产、财务报告信息披露违规
处罚文件显示,2019年3月至12月,安信信托发生诉讼33起,涉案金额约114.5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5.37%。其中,截至2019年5月薯丛28日,公司连续12个月累计涉案金额达12.8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68%,首次达到披露标准。
但直到2019年11月16日和12月17日以及2020年4月22日、4月30日和7月18日,安信信托才单独披露。
此外,2020年1-7月,安信信托发生诉讼38起,涉案金额约83.7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9.82%。其中,截至2020年1月13日,首次达到披露标准。但安信信托直到当年1月23日和7月18日才披露。2020年3月至2021年4月3日,安信信托共有27起诉讼,涉及金额约74.25亿元,在达到信息披露标准后未及时披露。
除了诉讼,安信信托的部分有限资产也存在披露不及时、不完整的情况。截至2020年4月30日,公司质押资产账面价值为44亿元,冻结资产账面价值为57亿元,受限资产总额为101.2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48.6%,占经审计净资产的132.63%。但安信信托仅在2020年4月30日披露的2019年年报中披露,报告期末账面价值96.2亿元的资产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直到2020年5月15日才以临时公告的形式披露了冻结自查资产质押的情况。
此外,安信信托2018年年报也存在亏碧“工作疏忽”导致的会计差错,少报营业收入10.55亿元。安信于2019年5月1日发布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其中提到,公司在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过程中,将持有的尹姬传媒股份错误归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科目核算,相应的公允价值变动-10.55亿元错误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导致公司2018年度营业收入少于10.55亿元。错误显示如下
上海银保监局此前披露的违法事实中,除保函外,安信信托还在2016年至2019年间,将部分信托项目的信托财产非法挪用于非信托目的;2018年至2019年,部分信托计划推出的风险没有完全揭示;2016年至2019年违规开展非标准化理财资金池等具有影子银行特征的业务。2016年至2019年,安信信托部分信托项目未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信息。
股东和高管受到了惩罚,高管们反对高天国。
鉴于上述违法事实,上海银保监局曾对时任安信信托总裁的杨晓波作出行政处罚,终身禁止其担任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从上交所的处罚来看,基于上述违法事实,责任人除外,还有时任董事长、时任董事长兼总裁、时任总裁王、时任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宝英、时任财务总监庄海燕、时任董事会秘书吴、陶金玉、王刚。其中,庄海燕被监管警告,赵宝英、吴、陶金玉、王
岗予以通报批评,对安信信托及其余人员予以公开谴责,并认定王少钦、邵明安5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此外,控股股东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国之杰”)因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利用其对公司的控制地位侵害公司利益,导致公司出现重大经营风险,对公司大额保底承诺事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也被公开谴责。
其他部分相关负责人在强调保底承诺业务仅限个别高级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知晓,没有经过公司内部控制审批系统的同时,将问题根源直接指向了国之杰与实控人高天国,称董事会决策是否披露相关信息完全受制于高天国,是高天国决策并制定大额保底承诺等存在内部控制缺陷的经营方针,他们没有能力拒绝执行,更无权决定是否对外披露。
国之杰则表示,安信信托签署保底承诺系公司自身的经营行为,与其无关。国之杰没有参与相关谈判、签署过程,也不是相关信息披露的责任主体。
不过经上交所查明,根据安信信托在2021年7月28日披露的收购报告书摘要及董事会关于消除部分经营风险措施的意见,公司出具保底承诺,是由于国之杰和实控人高天国深度介入公司经营管理、涉嫌开展违法违规行为和经营不当导致,高天国决策并制定了大额保底承诺的经营方针。
最终上交所认定,国之杰对第一项违规承担主要责任,未认定其对公司其他信息披露违规负有责任。另外考虑到实际控制人高天国已因病去世,终止对其的纪律处分程序。
目前,安信信托仍在推进风险处置与重组事项。根据此前披露的重组方案,非公开发行股票后上海砥安将成为安信信托控股股东,持股比重44.44%,国之杰持股比例将由52.44%降至29.13%,实控人也由高天国变更为无实控人状态,今年4月定增方案已经获批。
根据2021年年报,审计机构已对安信信托财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4月29日,公司以满足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基本要求为由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但随后又于5月28日撤回申请,理由是更充分保护投资者利益,更充分揭示后续不确定性相关风险。
㈡ 独家 | 回购承诺未兑现安信信托回应称将核查是否有个人行为
作为一家上市信托公司,安信信托或许正在经历一场“后资管新规”时代的流动性挑战。
4月底,安信信托公布了2018年年报,数字不太好看,5月1日又追加了一份会计差错更正公告:由于工作疏忽导致2018年度营业收入算错了。
“罗生门”各有说法
据上述信托公司透露,他们此前认购了安信信托的单一信托计划,共涉及两个产品,安信信托签订了远期受让协议,承诺到期回购信托收益权。
其中,产品A金额9.8亿元,2016年7月12日成立,2019年7月12日到期,回购日为2019年1月12日;产品B金额5亿元,2017年11月20日成立,到期日为2018年8月17日,到期日回购。
但直到现在,两个产品均没有如期回购。
“之前我们也一直在和他们谈,希望他们能够履行承诺,但安信信托方面一直要我们给他们展期,再给一些时间,他们也在安排还款,但目前没有实质性进展。”上述信托公司内部人士说,“去年12月份安信信托付了一波利息,今年就没消息了,客观来说,我们也理解,他们是有还款意愿的。”
对于远期受让协议这一说法,安信信托方面表示,其严格遵循监管要求开展经营,禁止在业务开展中违规签订远期受让协议等不合规的做法。目前未发现任何存在违规远期受让协议的产品合同。接下来,还将继续核查是否存在公司相关经办人员未经公司决策审批流程,签署不合规协议的个人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据了解,去年10月底,安信信托原董事、总裁杨晓波因个人原因离职,目前,新的领导班子中,邵明安任董事长,去年曾代为履行过一段时间总裁职责,王荣武为新任总裁。
历史 遗留问题
所谓远期受让协议,也就是回购承诺,是“抽屉协议”的一种。早年,金融业内将其称之为“暗保”,之前在同业业务不太规范的时候,相互担保和出具“抽屉协议”的做法时有发生。
作为一种增信措施,回购承诺在某种程度上也构成了承诺方的或有债务,这种刚性兑付的做法一方面增加金融机构的风险,另一方面也不利于监管摸清金融机构的具体情况。
2017年,原银监会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开展银行业“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中,对银行同业业务的治理重点就包括“通过违规提供同业增信”。
而资管新规第十三条也规定:“金融机构不得为资产管理产品投资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或者股权类资产提供任何直接或间接、显性或隐性的担保、回购等代为承担风险的承诺”。该条款直接将包括银行在内的所有金融机构的兜底性条款,包括暗兜、抽屉协议、担保改回购等常见套路都纳入被禁止之列。
据业内人士介绍,在资管新规之前,“暗保”虽然并不完全合规,但属于擦边球做法,行业内过去有一些公司这么做。
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雷继平此前在一篇文章中写到:“回购条款本质上是一种逆向的、独立的交易行为,属于合同债权的范畴。”
“资管新规之前,司法实践中,法院在考察当事人意思表示和内容的合法性基础上,一般会认可回购条款的合法有效性。资管新规之后,倘若金融机构为资产管理产品投资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或者股权类资产提供直接或间接、显性或隐性的回购,则触犯了禁止刚性兑付的红线,面临监管制裁的风险极大。”雷继平说。
而按照上述透露信息的信托公司给出的说法,那份签署的回购协议发生在2016年,从时间点上来说,是在资管新规出台之前。
安信信托对第一 财经 回应称,无论在资管新规出台前还是出台后,安信信托始终严格遵循监管要求开展经营。
“渡劫”成功与否看今年
尽管同业并未质疑安信信托的还款意愿,但还款能力也在考验安信信托。
根据安信信托披露的更正后的2018年年报,其营业收入同比下滑96.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8.33亿元,同比下滑149.96%。
对于信托行业而言,资管新规“去通道、控分级、降杠杆、除嵌套”等一系列监管规定的落地在短期内意味着转型升级的阵痛,行业的规模及效益均受到了影响。
根据信托公司发布的年报,2018年,有40多家净利润呈现负增长,其中净利润下滑20%以上的信托公司达到22家,且几乎清一色为中小型信托公司。
“的确,资管新规实施以后,信托公司就要拆除资金池,对以前的多层嵌套、通道化业务进行规范,如果募资端跟不上,很容易造成流动性紧张,这对小信托公司影响更大,因为小信托公司募资能力比较差,财富团队不健全。”上述透露信息的信托公司相关负责人说。
事实上,在过去,信托公司通过资金池长短错配获利:一般来说,长期资金因为面临的不确定性风险较高,所以成本也较高,而短期资金成本较低,所以,信托公司用成本低的短期资金匹配长期项目,还能获得中间的差价。
在信托行业的繁荣时期,资金源源不断地流入,长短错配也能得以顺利运转。但随着近年来市场信用风险扩大,信托行业风控趋严,加之来自银行理财等投放资金大幅减少,使得资金来源收紧,再叠加拆除资金池因素,一方面,资金方要兑付退出,另一方面,借款人还未到期或者借款人无力偿还,这中间的断档正是部分信托公司流动性紧张的原因。
安信信托年报显示,去年,由于行业及监管政策的影响,展业缓慢;同时部分交易对手存在没有按合同约定支付信托报酬的情况,安信信托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同比下滑70.46%。
另外,由于处置金融资产损失比上年度增加,导致投资收益同比下滑110.87%至-8527.50万元,根据会计准则,安信信托还计提了21.56亿元的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计提印记传媒(002143.SZ)的减值。
在现金流上,其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净流出25.34亿元。另外,由于经营需要,存放同业款项也由上期期末的29.86亿元锐减至6.16亿元,同时还拆入资金24.50亿元。
对于2019年的经营预期,安信信托表示,2018年进行的基础性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公司根据资管新规要求,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风险排查,从而进一步优化了业务基础,良好的业务基础与底层资产结构将帮助公司一定程度上缓解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