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二)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三)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信托(Trust)是一种理财方式,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同时又是一种金融制度。信托与银行、保险、证券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信托业务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当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的受益人。
B. 购买信托产品有没有什么要求为何基本买的都是有钱人
对于投资者没有什么要求。
之所以购买的都是有钱人,是因为信托产品的认购起点很高,基本都是100万起认购,少数产品门槛较低也要50万起认购,所以说基本买的都是有钱人
银行购买信托的流程如下:
至少提前2周(好的产品通常预约一周发行一周)开始找产品,碰到合心意的产品就要马上通过正规代销渠道预约,需要多预约几个合心意的产品;
确定产品的风险情况,确认自己了解了产品的要素,确定自己能接受购买该产品;
不符合购买意向的退掉预约,留下2到3个,通过正规代销渠道预约好额度,直到其中一个确定了发行情况(即确定了符合客户资金需求的打款时间和相对及时明确的预计成立时间);
在打款前一天或打款当天,银行会将打款账户传送到客户手机,并提示客户的打款时间;
客户按时打款;
邮寄合同给客户,客户签订好后留一份,其余的寄回;
产品成立,在信托公司网站上会公布,部分产品有产品成立确认书,银行会寄给客户。
特别情况:
客户临时有笔资金出来,为了资金效率,可以先找在售产品,通常好的产品打款成立速度较快,由于不能保证额度,故要多约几个产品,看哪个能打就打那个;
要能随时准备打款,若好的产品,临时差额度,也可以挤进去,这种通常比较好,一般一打款就能很快成立,资金利用效率高;
同时也要预约好的预售产品,若临时挤不进去,也不会耽误正常的产品预约购买。
近年来,由于银行利率走低,信托理财逐渐成为市场热点。投资者在购买信托理财产品时,尽量选择资金实力强、诚信度高、资产状况良好和历史业绩好的信托公司,尤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其一,信托产品的盈利前景最关键。目前市场上的信托产品大多为事先确定信托资金的具体投向的。因此,投资者在购买信托理财产品时要关注信托专案的好坏,如信托专案所处的行业、运作过程中现金流是否稳定可靠、专案投产后是否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和销路等。这些都隐含着信托专案的成功率,关系著投资者的本金及收益是否能够到期按时获取。
其二,考察信托专案的担保情况。有银行担保或银行承诺后续贷款的信托专案,其安全系数会高于一般信托专案,当然其收益会相对低一些。此外,对于有担保的信托专案,投资者还要看担保方的资产规模,以及担保方的资产负债比例、利润率、现金流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等因素。
其三,了解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信托产品的收益是与风险性挂钩的,风险高的,收益也高,但是对于有养老需求或者是为子女筹备教育金的投资者,最好购买低风险、收益适中的信托产品。
哈!天下没有免费的技巧和攻略,这个都是需要自己付出实践后才可以真正掌握的,我曾经为此付出了很大的代价!不过现在有很多第三方理财公司可以解决我们的疑虑,新湖财富这家第三方理财机构就不错。建议你可以了解一下。至少新湖财富帮助我少走很多弯路。
选择信托产品,尤其是大众投资者,就要了解信托理财的基本含义。信托是委托的意思。它是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双方合同规定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和处理的行为。因此,是信托产品的最大特点。按照信托的财产性质,常用的信托可分类为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债权信托。按照收益人角度划分为自益信托、他益信托、公益信托、私益信托。 信托的经营风险一般由委托人或受益人承担,信托投资公司只收取手续费和佣金,不保证信托本金不受损失和最低收益。通常的信托产品中藏有如下几点风险:首先,专案本身和行业发展是否隐含风险。其次,受托人(即信托机构)的职业道德风险。第三,条款中约定的赔偿责任是否切实可行。 选择信托产品当然必须立足于控制信托风险之上。如前所述,就从信托产品暗藏的三处风险点着手分析。 首先是看信托产品本身。目前信托公司推出的信托产品都是针对指定的信托专案,也即信托资金的具体投向。具体的就要看投资专案所处的行业,要看专案运作过程中现金流是否稳定可靠,要看专案投产后是否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和销路。这些都意味着专案的成功率高低。 其次是看受托人即信托投资公司。要选择有一定市场信誉、有稳定经营业绩的公司。这可以通过了解其资金实力、诚信度、资产状况、业务水平、人员素质和历史业绩来确定。全国信托投资公司经历五次清理整顿后,最近几年仍然出现了极少几家问题公司,这其中都是因为缺乏良好的职业道德,擅自挪用信托资金导致危机爆发。所以说,考量一个信托产品时有很重要一部分要看他是从哪家公司“出生”的。 第三就是看该信托产品的保证措施是否完备。万一专案出现问题,原先预设的担保措施是否能及时有效地补偿信托本息。很多公司为了以防万一,往往都是采取双重甚至三重担保措施,以提高信托产品的等级。 个人把信托作为投资理财的一种工具,要量力而行,毕竟投资是有机会成本的,要在分析产品之后选择合适的来给自己进行财产的增值。在购买信托的时候不要把全部的投资资金全都运用在一款产品上,期限上要长短结合,收益上不宜过多的追求高收益率。毕竟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这是基本常识。一般来说,经营作风稳健的信托机构在设计推出贷款类资金信托产品时,非常关注合作企业的资信状况和融资成本。在银行信贷无门而主动寻找信托融资的企业,为了解决当期的资金需求总是不惜利率,其实质可能是把企业的财务风险慢慢转嫁给投资者,潜在风险往往后置,所以投资者一定要理智决策,清醒投资。 信托产品的特点 金融信托产品是指一种为投资者提供了低风险、稳定收入回报的金融产品。信托投资作为一种风险和收益介于银行人民币理财产品和基金股票之间的理财方式,正凭借其较高且稳定的收益水平和高安全保障措施,受到广大机构和个人投资者的青睐。因为信托期限的不同,产品的收益会有不同,现在一般比较好的信托产品年收益在8-10%左右,信托期限一般在1-2年之间。国家出台的信托法,从法律上规范了信托产品的发行,而且,一般信托公司都是大型的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发行的信托产品都有受法律保护的抵押担保等风险防范措施,能够有效控制产品风险。。 在投资方式上,信托产品同储蓄、国债类似,一般有相对固定的期限,明确的收益率。投资者购买信托产品后,一般到期便可领取收益及本金,省时、省心。 银行、第三方理财公司、信托公司。
信托产品在银行,基金公司和证券公司都有,但是一般不会同一个产品在多个渠道发。信托产品不会保本。
银行、第三方理财公司、信托公司都可以直接购买信托产品的。还有一点很重要,就是后续的服务,这个第三方理财公司比银行、信托公司好很多,第三方会实时监控你所购买的产品,提供相应的服务和资讯,相比银行和信托公司这一块做的比较差。 可以去利得财富问问理财师,各种问题都会细心回答。
信托购买流程大致如下:
1、选择中意的信托产品,将资金打到制定的对公账号(打款时一定要注意);
2、到信托公司签订合同,并准备好身份证、银行卡、打款凭证(影印件);
3、合同签订后,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自己拿走,信托公司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将投资确认书寄到。
在趣分期这个平台分期购买产品的时候没有太多的要求,不过有一个硬性条件,那就是必须要是学生,除此之外,这个平台可以说是比任何的平台都要好的平台,反正我个人是这么认为的因为我在这个平台买了很多的产品,而且都很好。
对于信托产品来说,一般的推介地为发行地,本地客户可以直接到信托公司购买,异地的客户也可以参与认购。在信托产品未经银行代理时即由信托公司自主营销时,异地客户认购的,程式大致如下:
1、电话预约,与信托公司沟通后了解信托产品和认购时的要求;
2、在信托公司通知划款后,投资者将资金划入信托公司的信托资金专户;
3、信托公司查到款项进账记录后与投资者确认,并将空白的信托合同快递至投资者指定地点;
4、投资者在信托公司的指导下自行填写合同后将信托合同在规定的时间内快递至信托公司;
5、信托公司在核对无误后在信托合同上加盖公章并寄回给投资者,完成认购过程。 对于信托公司请银行代理的产品,信托公司会请银行全权处理信托产品的推介与认购,此时的异地客户认购的具体操作程式须与代理银行联络获知。
C. ppp项目财务投资人可不可以在招标完后进入
当前 PPP 项目政策鼓励具有投融资实力的财务投资人参与 PPP 项目,但根据财办金 92 号文等文件规定,财务投资人在进入和退出PPP 项目时应当避免出现第三方代持社会资本股权、以债务性资金充当项目资本金及名股实债等违规情形。 关于财务投资人参与PPP 项目的路径,当前财务投资人
对 PPP 项目进行股权投资的主要路径包括:一是作为社会资本参与PPP 项目的采购,中选后直接成为项目公司的初始股东。二是作为中选社会资本,通过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等方式间码镇接对项目进行股权投资,但该路径可能面临被认定为由未经采购的第三方代持社会资本股权的风险,此问题在基金管理人参与的 PPP 项目中尤为突出。三是在项目公司设立后, 再通过股权转让或增资扩股等方式成为股东,但该做法可能会受到PPP 项目合同中的股权锁定期等要求的限制。 本`文@内-容-来-自;中^国_碳0排0放^交-易=网 ta n pa i fa ng . co m
针对上述问题,三点建议供参考:一是财务投资人参与PPP 项目的方式应当依法合规,如确需对财务投资人和承担项目建设或运营责任的社会资本安排不同进入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财务投资人的定义及各方迟昌粗在项目中应承 担的主要职责。二是在不违反采购文件的情形下,允许为项目融资之目的,增加、变更或减少财务投资人,但应当至少符合下列前提:首先,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财务投资人需要满足的条件。其次,社会资本在响应文件中充分披露中标后的引入财务投资人的数量、出资比例等具体投融资方案,并在相应合同文件中予以明确。最后,财务投资人确定后经政府书面同意。三是 PPP 项目合同中明确约定,对于新引入财务投资人的出资等义务,中选社会资本应当向政府方承担连带责任,以免增大项目实施的风险。
关于财务投资人退出PPP 项目的路径,根据财务投资人不同的参与方式,财务投资人退出PPP 项目的路径也有所差异。一是直接作为项目公司股东的财务投资人,通常采用项 目公司股权转让、减资、清算等方式退出,该种路径下受制 于社会资本股权锁定期要求、法定减资程序等限制,财务投资人在完成项目投融资义务后短期内较难实现退出。二是通过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等方式间接投资于PPP 项目的财务投资人,通过直接转让基金份额等方式退出,该种路径下,一 方面由于基金的存续期限通常短于PPP 项目合作期限,故存
在期限错配问题,另一方面由于财务投资人一般以获取中短 期财务价值为目的,故往往会提前约定由其他社会资本对基 金份额进行回购,在基金层面形成事实上的“名股实债”。 针对上述问题,三点建议供参考。一是允许已完成迅禅项目
投融资责任的财务投资人提前通过转让项目公司股权或减 资等方式实现退出,在合理限度内放宽股权锁定期对于财务投资人以及对其股权受让人的约定,且股权锁定期的限制不应穿透至财务投资人的上层。二是允许社会资本在项目实施阶段根据项目融资需要对投融资方案进行更新,或提交再融资方案并交政府书面同意,拓宽融资渠道,降低项目融资成本,增强社会资本积极性。三是加大 PPP 项目融资政策的支持力度,鼓励以项目公司股权等权益作为基础资产开展资产证券化,利用市场化手段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快财务投资人的资金回收。
王勇(咨询类 中瑞世联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山
东分公司):财务投资人进入 PPP 项目的方式主要有直接介入和间接介入两种方式,从介入时点看贯穿于PPP 项目全生命周期。首先,关于直接介入,即财务投资人以股权及债权方式直接进入PPP 项目。一是以股权方式进入PPP 项目。财务投资人与负责建设运营的社会资本组建联合体进入PPP 项目,通过招采程序中标后,作为联合体一方与政府签订PPP 项目合同,同时按照联合体各方约定履行项目公司出资人义
务,依据《公司法》在项目公司享有股东权利及义务。条件: 财办金 92 号文、财金 10 号文,均作出规范要求“违反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未按时足额缴纳项目资本金、以债务性资金充当资本金或由第三方代持社会资本方股份的”(负面清单)、“项目资本金符合国家规定比例,项目公司股东以自有资金按时足额缴纳资本金”(正面清单),强制条件约束。项目公司股本金的退出按照《公司法》及合同约定一般采用股权转让方式进行。二是以债权方式进入PPP 项目。此处所说的债权方式是指财务投资人通过信托或委托贷款的方式, 直接为PPP 项目公司提供债权融资,并以收取贷款利息作为回报方式,其进入 PPP 项目的时点一般在项目公司成立后。条件:对 PPP 项目的自身条件要求高,对社会资本运营能力要求高。对项目公司而言,取得的该项目融资成本相对于银行融资成本要高。
另外,关于间接介入,即财务投资人借助第三方平台以股权方式进入PPP 项目。一是与施工企业(社会资本)成立基金公司,并以基金公司与施工企业组建联合体参与PPP 项目建设运营。此种方式主要适用于资本金要求较大,施工企业又有降低资产负债率需要的情况,一般情况下财务投资人在基金公司担任优先级 LP。条件:同样受到财办金 92 号文、财金 10 号文的规范性要求约束。另外,央企(国有企业)
在组建基金公司时,国资发财管 192 号文明确规定,“吸引
各类股权类受托管理资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等参与投资,多措并举加大项目资本金投入,但不得通过引入 “名股实债”类股权资金或购买劣后级份额等方式承担本应由其他方承担的风险”。二是以参与成立地方政府 PPP 基金
(子基金)方式进入PPP 项目。财务投资人以其他出资人身份成立地方政府 PPP 基金或子基金,通过政府基金参与PPP 项目建设运营。政府基金具有“引导、规范、增信”之作用, 受到各地 PPP 项目的追捧,且 PPP 基金股权投资还具有长期持有性。PPP 政府基金进入 PPP 项目时点多在项目社会资本招采完成后。鉴于此,PPP 项目方案及合同条款中应预设允许 PPP 基金介入项目的条款。
李贵修(法律类 上海市建纬(郑州)律师事务所):
四点认识供参考。一是为什么财务投资人进入、退出 PPP 项目成为难题?我认为这是财务投资人投资和PPP 项目投资本质属性不同所造成的。财务投资人的投资要求确定固定的投资期限和相对确定的收益,并且需要定期退出,一般时间较短。而PPP 项目投资大,项目的收益需要通过绩效考核,具有不确定性,回报周期也比较长。两者在特征和本质属性上的根本区别导致财务投资人投资和PPP 项目投资在投资的进入和退出上难以匹配。二是财务投资人参与 PPP 项目的基本模式有哪些?我认为从理论上讲财务投资人参与PPP 项目的基本模式可分为两种:直接参与模式和间接参与模式。直接
参与模式包含两种方式: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其中,股权投资是财务投资人与作为社会资本方联合体成员参与PPP 项目。债权投资是财务投资人通过信托或委托贷款的方式直接为 PPP 项目提供债权融资,并收取相应的利息。间接参与模式包含两种方式:建立第三方平台和基金介入。建立第三方 平台是财务投资人以参股或控股方式通过社会资本方参与PPP 项目。基金介入是财务投资人以基金模式投资到项目公司,实行资产证券化。三是财务投资人参与 PPP 项目投资重点是股权投资。虽然理论上讲财务投资人参与 PPP 项目有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两种模式,但是财务投资人以债权模式投资 PPP 项目并不是其主要方式,实际中运用也比较少。因为财务投资人所融资金通常会比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金成本 高出许多,追求较高的收益是财务投资人所具有的特点。所 以,财务投资人投资在 PPP 项目债权投资中并不占优势,不是其主要投资模式。四是财务投资人有效合法介入和退出PPP 项目需要对现有制度进行突破。财务投资人对 PPP 投资是对 PPP 项目落地和实现的重要手段和保障,也是社会资金参与 PPP 项目的一个重要途径,有利于 PPP 发展,也符合 PPP 的基本原理。但是如果操作不当容易导致社会资本方“空手 套白狼”,导致 PPP 项目的资本金实际出资不到位和提前撤回,违背国务院关于项目资本金的基本规定,从而影响PPP 项目的实施,对公众利益造成潜在的威胁。所以我们必须研
究如何适当突破和改变现有的制度,从而为财务投资人参与PPP 项目介入和退出扫除制度上的障碍,有效防范制度上的突破导致项目资本金的虚置。
余文恭(法律类 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我们先从
基金进入 PPP 项目的路径来进行说明,实践中常见以引入基金作为股权融资的方法,但目前关于项目该如何引入基金并无统一的规定,关于基金是否应当参与招投标的问题,各地处理方法也不一致,实践中引入基金的方法和存在的一些问题如下:首先,关于实践中基金如何参与 PPP 项目。PPP 项目实践中常见引入基金的方法是,采购人在招标文件允许基金管理人代表尚未募集成立的基金与其他社会资本组成联 合体参与投标,并作为拟募集的基金的代理人在中标后与联合体其他成员签订初步协议,之后由基金管理人自行或委托募集成立的基金与其他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项目公司。 内-容-来-自;中_国_碳_0排放¥交-易=网 t an pa i fa ng . c om
其次,前述实践中的做法有什么问题。实践中基金参与PPP 项目可能带来以下问题:一是基金尚未成立,委托代理关系不成立。在基金没有成立之前,基金管理人没有办法代表基金参加采购。因为在基金成立前,没有办法形成法律意 义上的实体去形成委托代理关系,委托代理关系因为委托人的不存在而无法形成,基金管理人在这种情形下参加投标的后果:代理行为因为没有合法授权而无效;代理行为的后果无法对后成立的基金产生约束力。二是基金尚未成立,无法
与其他社会资本共担责任。中标联合体成员应当就招标事项与采购人签订初步协议,并约定由中标社会资本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但在管理人代表基金参与投标的情形下,由于基金还没有成立,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初步协议对基金没有约束力,实施机构无法要求基金与其他社会资本共同就项目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三是参与投标社会资本应当是企业法人。基金由三种组织形式,分别为公司型基金、有限合伙型基金、契约型基金。但根据相关规定,仅有公司型基金 是具有法人资格,可以作为社会资本参与投标,其余两种基 金即便在投标前已经成立也因不具有法人资格而无法参加 投标。其一,社会资本应当是具有法人资格的。财金 113 号
文第 2 条对社会资本方的法律性质做出了明确规定:“本指南所称社会资本是指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境内外企业法 人,但不包括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根据财金 113 号文的规定社会资本应当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因此只有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型基金可以作为社会资本。其二,有限合伙基金和契约型基金均不具有法人资格。《民法总则》第一百零二条对合伙企业是否具有法人资 格做出了规定:“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由于有限合伙基金属于民法总则第一百零二条规定的
合伙企业,因此有限合伙基金不具有法人资格。而契约型基金由于是各方通过签订合同(契约)的形式设立的基金,没有法律实体资格,因此当然不是法人。此外,契约型的基金是一种投资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的信托或是委托法律关系, 契约型基金本身不是法人,更不是非法人团体,所以也不可能具有法人资格。
最后,对引入基金的建议。对于实践中由基金管理人参与投标存在上述问题,建议如下:基金是否要参与招投标与基金的性质有关。基金在PPP 项目中可能的身份定位可以是社会资本方也可以是融资方,如果基金是社会资本方,则基金应该参与招采程序,如果基金是融资方,则基金不需要参与招采程序。至于如何确定基金的身份定位,建议是由实施机构在招采文件中规定即可,但是有关基金身份定位的规定,是要有前提条件,至于前提条件的具体内容,区分为两种情况说明如下。其一,招采文件中规定基金是社会资本方。 招采文件应当对基金是社会资本方还是融资方做出规定,如果招采文件中明确基金是社会资本方,那么基金至少应当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基金应当具有法人资格,即公司性基金。二是该基金应当在资格预审前已经成立,具备参加资格预审或直接投标的资格。其二,招采文件中规定基金是融资方。如果招采文件对基金的身份定位界定为融资方,意味着基金将不需要参加投标,
D. 雪松信托毁约不给兑付,投资者:仍有24个项目未给付
对雪松信托的投资者来说,2021年的春节恐怕过得并不顺心——在2020年12月31日,多位曾在2020年6月与雪松信托签署过受益权转让协议的投资人,并没有等来雪松信托承诺的本息兑付款。
接手中江信托后,雪松控股董事长张劲曾放下豪言:“我个人将作为解决中江信托 历史 问题的第一负责人。”
豪言言犹在耳,雪松信托却最终食言。投资者告诉大舜 财经 ,雪松信托副总裁李楠对他们表示,此前签署的受益权转让协议无效。
公然毁约,这让对雪松信托寄予厚望的投资者再次陷入绝望。
豪言入主
雪松信托与投资者之间的恩怨情仇,始于2019年。
2018年,中江信托开始频频爆雷,风雨飘摇之际,雪松控股以“白衣骑士”的角色出现了。
2018年底,监管部门批复,同意雪松控股受让中江信托71.3005%股权。2019年4月22日,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雪松控股成为中江信托实际控制人。2个月后,中江信托更名为雪松信托。
根据雪松控股创始人、实控人张劲在收购中江信托的媒体见面会上披露,彼时中江信托有35个逾期项目,本金总规模共计79亿元,涉及投资者2400人左右。
“我们只占70%的股份,但会承担100%的责任。”面对这一巨大的爆雷数字,公开报道显示张劲曾在2019年4月22日与200多位投资者长达8小时的恳谈会上放出豪言:“我个人将作为解决中江信托 历史 问题的第一负责人。”
当日,雪松信托便发布了《敬告投资者书》,表示将于三个月内对持有中江信托计划的所有委托人进行信息登记,并在2020年1月22日为所有登记的投资者解决好问题。
2020年1月20日,雪松国际信托发布公告称,已总体完成2019年4月22日前逾期项目的“拆雷”工作,33个逾期项目风险已化解,近2000名相关项目的投资者拿回本金和收益。
可以说,从2019年4月22日到这个时间节点,雪松信托确实让投资者看到了希望。
岁末突变
然而,当2020年1月22日的承诺兑现之日碰到了随后一天发生的新冠疫情,雪松信托的排雷之路,似乎遭遇了阻滞。2020年,原本几乎每月一发的关于4月22日前逾期项目兑付的公告再也没有出现。
去年六月,在一批投资者的集体维权与谈判后,雪松信托再次组织投资者签署受益权转让协议,决定将在2020年12月31日、2021年3月31日、2021年4月30日分三批次,解决4·22后逾期项目全部本息。
根据投资者向大舜 财经 提供的录像,在签署协议书现场,雪松信托副总裁黄昊信誓旦旦表示,“之所以如此谨慎,就是为了到时候一定能结(清)。”
直到2020年12月31日的上午,形势依然一片大好。“当天上午,雪松的理财师还跟我们对接说没问题,资金会下来的,甚至还问我们以后会不会再买雪松信托产品,”一位持有雪松控股产品的投资者向大舜 财经 透露。
然而到了中午,钱,没了。
是什么原因导致原本的兑付落空,如今已经难以得知。实际上,根据一位投资者对大舜 财经 的说明,由于将受益权转让,在协议期内雪松信托没有进行信息披露、也不召开受益人大会,投资者只能等到12月。
“到期了雪松又不履行受益权转让协议,严重损害了投资者利益,也未履行受托人应尽的义务。”他表示。目前,该投资者持有2016年购买的金马499号武定工投应收账款(债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三年期产品。
2019年5月,其与雪松控股的子公司广州汇华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汇华投资”)签署《转让协议书》,后者未能成功于2020年1月22日履约。
2020年6月30日,该投资者二度与汇华投资签署《转让协议书》,但到了日子,该信托产品除了二年期5000万已还清,但三年期第一期仅兑付50%左右,剩下各期均不到15%。
24个项目仍未完成给付
根据一位投资者的统计,目前仍有金鹤293、金马 499、金兔2等24个项目仍未完成给付,目前可统计逾期本金为38.09亿元。
而从理财师的反应来看,本次违约,似乎他们也并不知情。一位理财师在维权群内发布消息写道:“从月中开始到前天(12月29日),我都不断确认今天的兑付,得到的回复都是前期流程已走完,如期兑付;即使是昨天,也反馈的是今天的划款应该没问题。结果到了今天17:30,我没收到任何关于项目催收和兑付的安排,只有一个含糊其辞的不兑付解释。24小时之内,这种突然的反差,请问如何让客户相信?请公司教我话术,并公示相应的项目进展信息!”对于公司的这番操作,表示了自己的愤怒。
再无进展
毁约半月毫无进展,投资者再也坐不住了。
2021年1月19日,50名投资者前往江西南昌雪松信托公司总部维权。雪松信托副总裁李楠表示,本次协议书无效。
理由是政府项目催收已进展至关键阶段,如果雪松先行垫付,可能会影响催收。对此,雪松信托相关人士也曾向《红周刊》记者表示,中江信托时代遗留的逾期工商信托项目已经基本都解决,剩下的主要是政信类项目。
按照地方政府的化债原则,持有人为自然人客户的非标债务优先处理,如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接客户份额,那么债权性质就发生了变更,大概率会导致地方政府将债务展期,加大风险处置工作的难度。
同时,根据大舜 财经 得到的南昌维权现场视频,雪松信托工作人员表示,本次违约不会以发布公告的形式告知投资者,理由是担心引起更大的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在2020年6月信誓旦旦的许下兑付承诺进行协议书签订时,难道雪松信托没有考虑政府项目催收工作的进展与难度?为何要等到付钱的日期以毁约形式处理,且一直含糊其辞,直到投资者找上门才说出原因?
再看雪松信托的财务数据,根据雪松信托2019年年报,其2019年资产总计36.09亿元,比2018年的49.15亿元同比下降26.7%,共计13.06亿元。
而如果按照此前中江信托披露的2018年年报进行比较,其资产则在1年内锐减58.15亿元,同比下降61.7%之多。根据中国货币网上的未审核年报,雪松信托2020年更是亏损12.23亿元,位居目前披露未审核年报的各家信托公司倒数之列。
而根据中国货币网上的未审核年报,雪松信托2020年更是亏损12.23亿元,位居目前披露未审核年报的各家信托公司倒数之列。
资产不断下降,利润巨额亏损,雪松信托到底遇到了什么问题?
2020年4月底,雪松信托规模最大的长青42号产品被暂停发行。雪松信托给出的官方解释是,根据监管对全行业融资类产品规模限制,以及信托公司大类融资性产品发行管控要求,公司积极响应监管政策,主动创新升级产品结构,优化融资类业务规模,特此暂停该系列产品。
据大舜 财经 了解,长青42号产品为供应链金融产品,雪松信托的该类产品在五个月之后迎来了更为致命的质疑。
《证券时报》在2020年9月发布长篇报道,曝光雪松信托“长青”系列42只产品风控全线“裸奔”,220亿元底层资产尽数“虚无”,疑似进行自融。
对于报道的指控,雪松信托曾回应称报道严重失实,并否认存在“幕后融资人”和“自融”。虽然极力否认,但是这篇报道引发的监管关注对雪松信托的产品发行带来了极大的影响。
虽然无法得知这是否是导致张劲“撕毁”协议不再继续履约的关键原因,但是这篇报道对雪松信托带来的影响一定是深远且重大地。
从当年的自信豪言到如今的翻脸毁约,雪松信托为何“食言”?雪松控股董事长张劲是否会继续负责到底?投资者的钱还能否讨回?
E. 信托公司的定义是什么,有什么功能和业务
监管层主要通过信托资金运用端,将信托业务分为以下八类:
1、债权信托:将资金借给对方,约定到期和收益的产品,即融资类信托,占比约70%。该类信托与银行贷款类似,主要是信用风险。
2、股权信托:是指投资于非上市的各类企业法人和经济主体的股权类产品。股权信托不同于二级市场股权交易,投资股权也享有相应权利,可以是战略投资者或者财务投资者,亦可以是控股投资者。此类信托风险主要在于公司的成长性风险,要用投行的角度来做。
3、标品信托:标品就是标准化产品,一般是可分割、公开市场流通的有价证券,有国债、期货、股票、金融衍生品等。这类业务的风险是市场风险,收益来源于标品价差。
4、同业信托:就是资金来源和运用都在同业中,将通道业务放在其中,而通道业务又面临穿透监管的问题。此类业务主要面临流动性风险,管控重点是交易对手的流动性状况、资本等。
5、财产信托:有财产或财产权的信托,将非资金信托的财产委托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帮助委托人进行管理运用、处分,实现保值增值。此类业务就是信托公司“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本源。目前该类信托面临的主要风险是签署信托协议时的法律风险。
6、资产证券化信托:目前市场上以信贷资产证券化为主。
7、公益信托:即慈善信托,其特点是信托资金使用定向,委托人得到的回报是对支持标的的考核,此类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是挪用。
8、事务信托:类似于代人办事等,此类信托需要专业队伍,防止欺诈发生。
F. 产业投资人VS财务投资人
产业投资人买入成本高,投资比例和目的期限不同,比如现在中国铝业已经占某种铝产量的75%的市场份额,现在要高价收购另外一个民营企业,就叫产业投资人。如果现在为了从一个公司分得一定原始股份,作为财务投资人,对产业和企业的决策影响不大,就叫财务投资人,在董事会的地位也不同。
产业投资
投资公司,是指汇集众多资金并依据投资目标进行合理组合的一种企业组织。既包括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投资银行、基金公司、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的投资部门等金融机构,也包括涉足产权投资和证券投资的各类企业。
产业投资向稳定性高的条件倾斜(包括政治稳定、法律完善、经济平稳等);
产业投资向成本低的条件倾斜(包括人力、物流、物业等);
产业投资向产业环境完善的条件倾斜(包则卜括产业链、产业服务、政务服务等);
产业投资向市场成长好的条件倾斜(包括市场总量、市场预期增幅、市场竞争情况等);
总而言之,产业投资向盈利信心倾斜,所有上面的因素综合起来考虑,最终让产业投资最有信心的,产孙颂穗业投资就会向其倾斜。
财务投资
财务投资原则:
1.风险一报酬权衡原则是指风险和报酬之间存在一个对等关系,投资人必须在报酬和风险之间做出权衡,为追求较高报酬而承担较大风险,或者为减少风险而接受较低的报酬。
2.投资分散化原则是指不要把全部财富投资于单一的投资对象,而要分散投资。投资分散化原樱歼则的理论依据是投资组合理论。马克维茨的投资组合理论认为若干种股票组成的投资组合,其收益是这些股票收益的加权平均数,但其风险要小于这些股票的加权平均风险,所以投资组合能够降低风险。
3.理性投资原则可以使企业在进行投资决策时避免受到市场左右以及遭受不必要的损失。理性投资原则贯穿投资决策的整个过程:首先,企业要客观分析自身对投资风险的承受能力,并制订出相应的投资目标。
G. 投资人选择信托产品时要考虑哪些事项
投资信托前需要做什么
(一)了解自己。投资者应综合衡量自己的财务状况、风险偏好、风险承受能力和预期收益、期限、流动性需求等,不盲听、盲信、盲从,不追逐“热门”产品。
(二)了解信托公司的资本实力和专业水平。在选择信托公司时,投资者应将信托公司的资本实力、管理能力、防控风险能力作为首要衡量要素。
(三)了解融资方实力。在选择信托产品时,投资者还要了解融资方的实力、资金用途、还款来源、抵押物,以及其他担保措施的具体情况。当然,还要留意投资去向的行业景气程度。
哪些人适合投资信托
根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委托人必须为合格投资者。所谓合格投资者,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能够识别、判断和承担信托计划相应风险的人:
(一)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二)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三)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投资风险小贴士
信托公司设立一款信托产品需要做大量工作,从产品设计、尽职调查、风险管控、产品营销、后续管理、信息披露和风险处置等环节,全方位、全过程、动态化加强尽职管理,做到勤勉尽责,降低合规、法律及操作风险。
信托公司应切实履行“卖者尽责”义务,坚持把合适的产品卖给适合的对象,在产品营销时向投资者充分揭示风险,不得存在虚假披露、误导性销售等行为。
投资者要仔细阅读认购风险申明书,在确定购买信托产品后,签署相关合同,根据合同内容履行买者责任,遵循“买者自负”原则,自行承担风险损失。
H. 中融信托公司是国企吗
中融信托是央企。在业内一直以具有民营气质的中融信托,即将彻底迎来央企背景的光环,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纬纺机日前发布公告称,公司与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达成意向协议,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的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32点9864%股份。
中融信托的特点
公告称,经交易双方初步协商,上市公司向中植集团发行股份数量预计不超过3亿股,并通过募集配套资金及其他方式向中植集团支付除股份外的现金对价。
交易完成后经纬纺机持有中融信托股份比例将从现有的百分之37点4698上升至百分之70点4562股权,成为中融信托绝对控股股东,按照公告停牌安排,交易还需履行必要的监管报批及公司治理程序,公告也提示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
对此,市场人士普遍认为,经纬纺机早在2010年就已是中融信托第一大股东,经纬纺机的继续增持表现出大股东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预计交易完成后,大股东对中融信托的支持将更进一步。
如果这次换股交易完成后,经纬纺机接替原第二股东中植集团所持股份,中融信托彻底变为央企下属信托公司,值得关注的是,标普全球评级13日也宣布,中融信托近期拟进行的股权变更是一个正面的发展变化,因为该计划有望加强公司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并扩大其业务机会。
但是单交易本身对中融信托信用的影响并未足够显著以触发公司评级调整,标普全球评级认为,该交易可能会稀释国企持有的经纬纺机的股权。
不过根据经纬纺机的公告,中植集团承诺在交易完成之后永不谋求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这将使其更倾向于财务投资者的角色。预计国企对经纬纺机的实际控制权将保持不变。
I. 信托的投资者和发行人的区别
债券发行人是在市场上向个人或机构投资者,以债券的形式募集资金的实体。包括政府,金融公司,大的工商企业。融资人就是借款人,通胡饥厅过裤隐一定的方式向个人或者投资公司借款。二肢庆者区别,发行人是通过债券等形式收集大家的钱。然后把钱转给需要的企业。融资人是把大家的钱借到手里用于生产或经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