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什么叫常住物
常住物是佛家术语,指常备供僧伽受用之物。
佛家宽兆谨术语,指常备供僧伽受用之物。又作常住僧物、常住、常什。如伽蓝、房舍等供给四方僧伽受用之资具即是。若据为私有或买卖之,则犯大罪。常住猜旁钱,即指寺院公有之金钱。四分律行事钞卷中一载,僧物可分四种:
1、常住常住物,指厨库寺舍等。
2、十方常住物,指供僧之常食等。
3、现前现前物,指现前之僧物。
4、十方现前物:为十方僧所分用之物或指亡僧之遗品。前二种为四方僧物,后二种即指现前之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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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常住物的体为用于僧团修行办道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即寺舍众具、银钱重物、华果树林、田园仆畜、众僧厨库、生熟物等。寺舍众具包括寺庙、僧寮、桌子、板凳等。
银钱重物指金、银、财宝等重物;华果树林、田园仆畜即众僧的田地、果园、仆人、畜生等;众僧厨指大寮,即大众僧做饭之处;库即大众僧存放物品的库房;生熟物即生、熟之饮食,若未归入当日供僧限者,皆属于常住常住物所摄,若已入当日供慎基僧之饮食,则属十方常住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