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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控地产融资

发布时间:2023-03-24 07:39:41

❶ 一些房企获得授信贷款融资,消费端疲软,贷款融资能给一些房企续命多久,…

随着“房住不炒”政策的贯彻落实,房地产行业的监管和调控持续保持高压。近期,楼市调控政策持续收紧,不少房企感受到了较大的压力,而整个土地市场及房地产市场的成交也出现了放缓迹象。
调控政策创纪录
中原地产研究中心的统计慎野数据显示,2019年1-8月,全国房地产调控政策高达367次。相比2018年1-8月份的315次上升了17%。累计次数刷新了房地产调控纪录。而仅仅8月份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就多达60次。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今年8月,房地产调控密集,相比之前政策,最大的特点是增加了各种房地产金融政策收紧,包括房地产按揭到开发商的各种融资渠道,都有不同程度的收紧。同时还叠加地方整顿房地产市场乱象。
今年以来,从中央到银保监会,密集加强对房宽闭喊地产金融的风险把控。特别是7月份来,连续5次针对房地产信托及美元债,均单独针对房地产发布政策。8月初再次明确针对32城检查,约束房地产贷款额度。
近日,银保监会公布的对部分地方中小银行机构现场检查情况的通报显示,一些地方中小银行违规为“四证”不齐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有的机构向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的置业公司发放贷款,用于支付拆迁补偿款;此外,还有违规向资本金不足的房地产项目发放贷款。有的机构发放的房地产开发贷款项目资本金比例严重不足。
严控房地产贷款
近年来,银行信贷资金“脱实向虚”,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愈发凸显。出于资金安全性考虑,房贷历来都是银行争抢的蛋糕。而在金融支持实态滚体经济背景下,涌入房地产的资金正持续被严控。

❷ 城投融资受限“非标转标”业务兴起

本报记者 石健 北京报道

近日,《中国经营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山东、江苏、四川等地开始出现“某信托-城投债项目”的产品。一位城投公司融资部负责人告诉记者,这类新兴产品并非以往的政信类信托产品,即信托以非标的形式将募集资金投向城投平台,而是信托资金投向城投债,继而实现“非标转标”。

东方金诚金融业务部助理总经理王佳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从近期数据来看,信托资金仍主要投向工商企业、证券市场、基础产业和房地产等行业。受‘两压一降’的影响,证券投资类信托成为2020年以来唯一保持占比持续增长的信托类型,反映了信托投资向标品化转型的趋势。尤其在城投平台仍然刚兑的趋势下,存在一定的市场机遇。”

向标品化转型

根据记者所拿到的山东某地的城投债信托产品信息,该城投债发行主体的信用评级为AA。作为担保方的母公司主体信用评级为AA+,募资用途为该城投平台在上交所发行的2021年公司债。值得一提的是,该公司债的票面利率为6.5%,而市场上大部分的公司债票面利率为2.6%至3.8%。

对于该产品公司债较高的票面利率,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从票面利率来看,还是反映出该城投平台融资难。事实上,从市场来看,信托资金还是希望募集给AA+的城投平台所发行的城投债,信用评级可以筛选一定的评选。如果像上述这种AA城投平台,则需要AA+担保来减少风险。”

此外,该业内人士还认为,信托资金流向公司债要好于私募债。“因为信用分化使得弱区域城投债净融资多处于萎缩状态,虽然近期西部某城投平台私募债从存在兑付隐患到已经兑付,但是市场并没有因此得到很大的提振。存量债务不会凭空消失,加之借新还旧不畅,市场仍然会存在一定的偏向情绪。”

值得注意的是,信托资金流向证券领域已经在数据上有所显现。根据信托业协会公布的2021年三季度末信托公司主要业务数据来看,信托资金仍主要投向工商企业、证券市场、基础产业和房地产等行业。对此,王佳丽分析认为,“从同比变化看,产品呈现三个特征,一是受近年来‘两压一降’政策影响,投向金融机构的信托资金占比显著下降,信托行业去通道、去嵌套的转型取得了一定成效;二是证券投资类信托成为2020年以来唯一保持占比持续增长的信托类型,反映了信托投资向标品化转型的趋势;三是从信托资金的运用方式看,截至2021年三季度末,以非标投资为主的信托贷款占比已不足30%,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了超过8个百分点,而以标品投资为主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占比接近21%,同比上升超过8个百分点。”

对于上述资金的升降,一位城投平台融资部负责人认为,“城投债目前为止仍然保持刚兑,而政信类产品违约逾期已经屡见不鲜。在推介相关产品时,刚兑是主要优势之一,安全性远高于非标类产品。此外,债券是在公开市场发行的金融产品,城投不兑付的成本极大”。

一方面,非标政信类产品发行量下降,与监管部门要求信托公司压降融资类信托有关;另一方面,信托资金通过标准化产品继续流向债券市场。一种“非标转标”的趋势开始在市场上出现。

“证券投资信托中债券投资相较于其他投资标的的占比最高,规模最大,主要原因在于债券市场的容量巨大,且具有固收属性,更能够满足信托投资者对于稳定收益的需求。”王佳丽预测,“随着城投融资受限,房地产融资风险增加,预计未来信托资金投向债券市场的规模还将进一步上升。”

君牛财富分析师认为,“信托‘非标转标’与几大类资产无法割裂,围绕土地的平台、地产,委贷为核心的类信贷业务。从监管而言,监管的基调也是渐进式整改,警惕监管引发的风险。因而把以往的操作模式梳理和增加信息披露,也不失为一种创新。这个‘非标转标’既打通资本市场,也能够促进信托承担起真正的委托、融通等聚焦财富管理、 社会 服务的职责。”

此外,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除了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福建等省份外,在城投债和城投非标都面临大幅压缩的监管背景下,15号文(《银行保险机构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防范化解工作的指导意见》)实际上进一步抬高了城投平台的融资准入条件,而城投债和银行融资的规模新增有限的情况下,城投平台对非标融资反而会出现更大的依赖,尤其是资质较弱或发债难以为继的城投平台。在这种看似矛盾的环境下,‘非标转标’将是城投平台短期融资的一种过渡方式。同时,城投发债首先要看当地的一般公共预算是否达到了50亿元,如果当地经济状况较差,城投平台的主体信用评级又不理想,那么,在当地就很难公开发行债券,而眼下信托将资金投向城投债,则从侧面反映出该地区的经济状况较好,且城投平台具备发债的实力。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规避一些弱资质地区。公开发行的债券属于标准化资产,发行的债券可以在银行间交易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公开流通买卖,也提高了资产的流动性和安全性。”

置换存量非标

2022年以来,低评级城投债的发行受到了更严格的控制,城投债的发行主体准入条件、规模占比、借新还旧等也有了更多的限制。近日,江苏省南通市财政局在官网发布了《南通市财政局2022年工作计划》,要求“进一步压降融资成本,对融资成本6%以上的隐性债务全面清理、分类处置,争取2022年末全市隐性债务平均综合利率下降到5%以内。督促各地将经营性债务融资成本,一并纳入监管范围。严控新增非标融资和高成本融资,确保全市债务综合成本持续下降”。

据统计,2020年以来,非标信用风险事件涉及的城投企业31家,分布在贵州、湖南、河南、四川等地。其中,贵州20家,占64.52%,河南3家,湖南、吉林和辽宁各2家,甘肃和四川各1家。从行政级别看,2家为省级城投企业,4家为地市级城投企业,其余均为区县级或园区城投企业。联合资信有关研报认为,非标信用风险的持续暴露及地方国企信用债违约事件的发生,导致区域再融资环境恶化。此外,“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一年,再融资环境恶化的地区非标信用风险将持续暴露。企业层面,债务负担重且短期集中偿付压力大、直融及非标融资占比高、对外担保规模大、有不良征信记录、再融资压力大的城投企业流动性风险值得关注。

从各地的政策来看,非标业务压降已成趋势。在王佳丽看来,除了可以投资城投债作为标准化产品外,与城投平台开展的以往存量非标业务也可以通过“非标转标”的形式去除非标存量。“目前,存量的非标信托贷款通过正规流程发行ABS实现‘非标转标’,这也符合监管压缩信托非标规模的导向的。目前。交易所和交易商协会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信托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和资产服务机构,向资产支持计划(SPV)转让基础资产(信托受益权),资产支持计划募集资金最终用于信托贷款还款资金;二是信托公司将信托贷款债权转让保理公司,由保理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发起资产支持计划,通过保理公司进入交易商协会ABN市场。需要注意的是,上述两种方式都需要信托贷款借款人开立资金监管账户,由资金监管行监督贷款资金偿还情况。

王佳丽认为,“根据近年来市场发行规模情况来看,以信托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基础资产为企业债权或者信托受益权的企业ABS项目发行数量和参与发行的信托公司数量都呈现上升趋势。但信托公司通过ABS方式实现‘非标转标’需要满足监管机构对于底层资产池的评级、分散度,原始权益人风险自留等要求,基础资产还需有持续稳定现金流,因此现实发行中还是存在一定操作难度,预计发行规模增速有所放缓。”

采访中,有分析人士认为,虽然目前信托资金流向债券领域的比例在上升,但从过往的投资来看,信托资金并非擅长在证券市场开展业务、发行产品。对此,王佳丽建议,“如果想在城投债产品有所为,从短期来看,部分信托公司可以先期通过开发TOF等组合投资产品逐步培养投研能力。但从长期来看,信托公司需提高自身的主动管理能力,通过加强标品投资的内控管理体系和业务流程建设,招聘具有相关投资经验的投资经理、交易员、研究员、信评和估值清算人员。”

❸ “三条红线”融资新规箭在弦上 房企“债”不动许多愁

山雨欲来风满楼。
8月2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在北京召开重点房地产企业座谈会。会议指出,为进一步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实施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增强房地产企业融资的市场化、规则化和透明度,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相关部门在前期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重点房地产企业资金监测和融资管理规则。
在此之前,以“三条红线”为标准的房企融资管理政策在市场流传。21世纪经济报道从多个渠道证实了这条消息,但关于该项政策的具体执行尺度和操作细节,尚待进一步细化落地。另据媒体报道,参会房企被要求在9月底前提交最新的资产负债表。
对房地产融资政策的收紧,已是箭在弦上。但在政策落地之前,各种分析与猜测层出不穷,刚从疫情中恢复的房地产业,再度陷入纷扰。
分析人士认为,若严格执行,未来房企的融资规模将受到限制,这不仅影响到企业的拿地和融资战略,借助“高杠杆”进行快速扩张的时代也可能面临终结。如今,大家都在等“靴子”的正式落地。
或以试点形式推开
监管层对房地产融资管理的强化,在近期有迹可循。7月24日,“房地产工作座谈会”以罕见的高规格召开,并首次提出,“要实施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稳住存量、严控增量,防止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8月13日,21世纪经济报道独家报道称,对于房企债务的管理,将以“三条红线”为标准。具体为红线1:剔除预收款后的资产负债率大于70%;红线2:净负债率大于100%;红线3:现金短债比小于1倍。
根据“三条红线”触线情况不同,将房地产企业分为“红、橙、黄、绿”四档:三项指标全部“踩线”,有息负债不得增加;若指标中两项“踩线”,有息负债规模年增速不得超过5%;若只有一项“踩线”,有息负债规模年增速可放宽至10%;若全部指标符合监管层要求,则有息负债规模年增速可放宽至15%。
8月20日召开的座谈会,再度强化了融资政策收紧的预期。尽管官方公布的信息较为有限,但对融资实施强监管的信号已经十分明确。
21世纪经济报道从权威人士处了解到,共有12家房企参加了此次会议,分别是碧桂园、恒大、万科、融创、中梁、保利、新城、中海、华侨城、绿地、华润和阳光城。
21世纪经济报道还了解到,前述会议的基调以座谈为主,监管层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对几家大型房企的座谈,了解相关情况。但当日并未公布相关政策执行的时间表。
据了解,“降负债”是座谈会上传达出的主要信号。监管层希望通过房企的降负债,来控制金融机构的风险,并维持房地产市场的稳定。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与会房企都要降负债,前述知情人士表示,一些负债率较低的企业并无这方面的执行压力。
8月28日早间,绿地香港一位管理层在业绩会上也证实了这一消息。他表示,公司了解到的情况是相关部门与房企进行了交流,融资新规的实施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时间表。
另据了解,监管层很早就酝酿对重点房地产企业实施资金监测和融资管理,此前已有过多轮征求意见。未来这项政策有可能先在部分企业进行试点,然后逐渐推开。
高杠杆时代的终结?
“万科是从官方发布的信息了解到,监管机构从防范房地产行业金融风险的角度出发,出台了重点房地产企业资金监测和融资管理规则,对此公司会认真研究,尽快去适应,按照要求进行落实。”对于融资新政,在8月28日的万科中期业绩会上,万科总裁祝九胜表示。
在公开表态中,房企大多将这一政策称为一种“规范”,并认为对行业的健康发展大有裨益。但若根据“三条红线”进行实际考量,能够独善其身的企业并不多。
天风证券根据2019年财务数据,按照“三条红线”的标准对销售额较高的50家房企进行了划分。其中,同时踩到“三道红线”的房企共14家,同时踩到两道红线的房企有10家,踩到一道红线的房企有14家,全部不踩线的房企仅有12家。
若对参会的12家房企进行划分,则有4家房企位于全部踩线的“红档”,分别是恒大、融创、绿地、中梁;全部不踩线的“绿档”房企,为保利、中海、华润、华侨城4家央企;万科、碧桂园均因资产负债率偏高而位于“黄档”。
“如果对所有企业都按此标准执行,这一政策的影响范围可想而知。”北京某大型房企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多年来,房地产业主要依靠举债来实现规模扩张,高负债往往能带来高增长。若债务规模被控制,意味着通过高杠杆来进行扩张的时代将面临终结。
短期来看,若债务规模被控制,也将引发一系列的连锁反应。
在近期的房企中期业绩会上,不少房企提及对这一政策的看法。除了强调降负债、抓回款外,很多企业也开始注重拿地和投资,从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雅居乐董事局主席兼总裁陈卓林就表示,“我们现在不能乱拿地,下半年会有更好的机遇,在收购合并或其他产业方面在铺排。下半年如果没有好地、没有好项目,我们就到明年拿地,因为拿错地是很痛苦的一件事情。”
21世纪经济报道了解到,很多房企已拿到上述文件的原文,并已着手研究,其面临的主要疑问在于,不清楚具体的政策细节和执行尺度。一些房企已经和相熟的金融机构进行沟通,并未得到确定性的答复。有北京房企人士向记者透露,金融机构也在等待相关指导性文件的正式下发。
当世界经济面临修复,当未来依然存在不确定,或是危机、或是机遇,一份对未来经济发展的指引正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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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监管再加强 房企融资生死局

对房企融资凛冬已至的感受,已经不止一次在业内发酵。
9月11日,北京银保监局官网公示的两张罚单,再度让外界看到了监管层对违规信托融资的零容忍。
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和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共计被罚120万元,归因于信托资金违规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缴交土地出让价款。
这不是监管层首次开出的罚单。自2019年以来,陆续有金融机构因直接或变相提供前融收到罚单。
9月15日,时代周报记者从接近本次被罚的两家信托公司的人士处了解到,之所以被罚是由于之前的违规项目,并非最近新出的项目,但该人士并未透露所涉及的房企。
9月13日,多位房地产业内人士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接下来对地产融资端调控将延续收紧的态势,目的是引导房企融资更加合规。
在“房住不炒”的大方向下,房地产行业迎来了拿地款融资通道被封、融资成本高涨等融资的困局。
监管渐严
在8月底的业绩发布会上,融创中国董事长孙宏斌给出了“史无前例”一词来形容当下的融资环境。
在他的理解里,对房企融资端切入的调控,不仅仅是影响到房企拿地,更可能会蔓延到下游的销售端。
在此番话出现的前三个月,由银保监会印发的《关于开展“巩固治乱象成果促进合规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23号文”)率先吹响了警报。
根据5月17日发布的23号文,过往几大“曲线”融资方式成为监管部门重新点名的对象:禁止信托公司向“四证”不全的开发商直接提供融资;或通过股权投资+股东借款、股权投资+债权认购劣后、应收账款、特定资产收益权等方式变相提供融资;禁止直接或变相为房地产企业缴交土地岀让价款提供融资等。
监管部门还在“查漏补缺”。8月,一线城市、二线在内的32个城市银行,随即迎来包括开发性贷款、经营性物业贷款、涉房的商业票据质押贷款等在内的房地产业务专项检查。
近日,按照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首席分析师张波的分析,5‒9月政策明显呈现三步走态势。
他认为,首先是从早前对“房住不炒”、以及“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的“定调严控”,再到第二部“严控信托”,第三步则是实质性落实,“加大整治”。
监管加强所带来的效果正在逐渐显现。
同策机构的最新数据显示,8月份40家典型房企融资金额为368.26亿元,环比下跌58.15%,这也是年内第二次断崖式下跌。
另据世联行和用益信托数据,具体到海外融资和信托融资规模上也出现锐减。
8月房地产全行业境外发债112亿元,环比大降77%。同样,投向房地产新增信托项目金额为616亿元,环比降低19%,同比减少40%。
在时代周报记者9月13日的采访中,多位地产业内人士认为,未来继续出现的融资下降,将会扩大对房企拿地的影响。
9月16日,某规模型房企投拓部人士陈波(化名)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离开往常游刃有余的配资拿地,开发商需要时间适应。
“此前开发商往往通过1∶1甚至是3∶7的配资拿地,也就意味着一半的拿地资金由银行提供。在拍地成功后,符合条件的还可以向银行申请开发贷。建安公司在开发过程中的垫资对于开发商来说又是一笔无息贷款。房子到了预售又有现金收入。”陈波分析道。
陈波说,有些机构甚至可以帮助房企在拿地阶段融资放杠杆甚至披上合规的外衣。
这也就意味着,开发商全程可能不需要有太多的资金沉淀。
9月13日,接近信托公司的相关人士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尽管23号文几乎全面封堵了信托公司以债权性方式提供前融的路径,前融业务难以为继。但目前,还是有房企以符合“四三二”(“四证”齐全、30%自有资金投入、二级以上资质)标准项目为名义的融资,行业俗称“套壳”。
据了解,套壳通常做法是向符合“四三二”项目提供融资,但不抵押该项目也不进行强监管,而是用新项目作为抵押物进行监管和作为还款来源。
该模式没有明确被列入23号文中,因各地银监监管尺度不同以及信托内部风控不同,尚有操作的空间。不过截至发稿,时代周报记者未能进一步确认具体的项目和城市。
中小型房企困局
市场寒冬之下,不少地产商不得不采取谨慎态度来面对下半场。
从8月业绩会上释放的信息看,“谨慎”是部分房企的关键词。融创是当中的典型,从今年5月开始至今,公开市场的招拍挂拿地已经停止。融创方面的表述是“不急于拿地,从容客观判断市场”“聚焦在一二线城市有机会再拿”。
同样中国恒大也给出了拿地的前提条件,“除非有政策的利好,投资态度谨慎”。
但是,这些于开发商而言,都是节流的手段之一,想要活下去,开源才是关键。
自然,如何融到钱,受到关注。
监管对房企融资的严控,并不意味着对融资的一刀切。
事实上,房企依旧可以通过其他渠道为融资开源。
8月30日,深交所披露的公开信息显示,碧桂园发行的“华西‒碧桂园购房尾款2019年第一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已获通过,拟发行金额为18.31亿元。
此外,像佳兆业万豪酒店物业12.6亿元ABS、荣安地产4.4亿元商业资产ABS项目、中骏集团拟发行80亿元ABS等,正在等待监管层受理的道路上。
在REITs融资上,招商蛇口也试图打开通道。9月2日,公司公告,计划打包旗下五栋写字楼资产赴港发行REITs上市。一旦发行成功,港交所将迎来第12只REITs产品。
业内也有担忧。“相比较而言,小型开发商的竞争力不排除会有进一步的减弱。因为资金和资源正在向头部房企聚焦。”陈波表示。
也有公司视为是机遇。绿地香港董事局主席兼行政总裁陈军就在半年度业绩会上回应时代周报记者表示,融资的收紧对公司而言未必是坏事,“绿地香港从来没通过信托方式进行融资,不存在任何一笔信托贷款和土地款的前端融资。公司在境内的融资空间非常大,因为有很多工具还没有用” 。
分化加剧
不过,地产企业融资成本也在出现巨大分化。
融资成本的高低、融资额度的大小,正在对房企的融资能力提出新的考验。对多数民营房企来说,当下的情况并不乐观。
根据2019年上半年的财报,民营房企的融资成本普遍在6%‒9%。头部房企碧桂园(02007.HK)、万科集团(000002.SZ;02202.HK)、中国恒大(03333.HK)、融创中国的平均融资成本已经在6.13%、6%、8.6%和8%。中型房企泰禾集团和富力地产则分别达到9.3%和6.48%。
央企背景的房企,融资成本则较低。以中海地产和华润置地为例,今年上半年的平均融资成本仅在4.28%和4.45%,较去年年末下降了0.02%。
央企房企在发债上的优势也较为明显。以中国恒大和招商蛇口为例,前者今年来的多笔债权,利率达到9%‒11%之间,而后者在今年3月发行的一笔150亿元可交换债券,票面利率0.1%。同时截至8月以来,40家房企9笔利率4%以下的企债权融资中,招商蛇口占据4笔。
但不管各家在融资成本上呈现怎样的差异,地产企业需要进一步通过自身的运营来提高管理水平已经是不争的事实。
公开信息显示,多家房企已经将回款率视为重要的考核指标。道理不难理解,加速销售回款成为开发商的重要资金来源。
“今年碧桂园都是用权益回款来进行考核的。”碧桂园总裁莫斌在业绩会上表示。
而万科在考核回款时已经不设定具体数字,取而代之的是细化到了各项指标。在执行时间上保持动态,每个季度调整一次,为的就是促进销售和回款。“每天都是卖楼的好日子。”万科执行副总裁、首席运营官张旭称。
头部房企如此,中小型房企亦是如此。比如旭辉控股(00884.HK),根据旭辉控股总裁林峰对时代周报记者的介绍,为了回款,公司专门成立了回款小组,“以销定产、降低库存,提高去化、加快回款,是旭辉集团下半年的发展策略”。
“于房企而言,我认为后续要规避两类风险。一是货币资金与债务的风险,如果自有资金规模小,对外部融资过于依赖,信用风险相对来讲会比较大;二是土地存量储备不足同时又积极拿地的风险。” 近日,联讯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奇霖在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的《中国住房金融发展报告(2019)》发布会上提示。

❺ 房地产融资的16种途径

房地产融资的16种途径

房地产开发是一种资本、技术、管理密集型的投资行为,开发一个房地产项目所占用的资金量是非常庞大的,如果不借助于各种融资手段,开发商将寸步难行。同时,融资渠道作为产业链中的首环,一直以来便是房地产开发的瓶颈,需要金融业和健全的资金市场作为后盾。

房地产开发的不同项目、不同环节或不同的房地产公司有着不同的风险和融资需求,因此必须对房地产的融资途径进行分析,确定最优的融资结构,下面是房地产融资的十六种途径:

1.自有资金:

开发商利用企业自有资本金,或通过多种途径来扩大自有资金基础。例如关联公司借款,以此来支持项目开发。通过这种渠道筹措的资金开发商能长期持有,自行支配,灵活使用;必要的自有资金也是国家对开发商设定的硬性“门槛”。121号文件规定,自有资金比例必须超过30%。全国房地产企业的数量多,但有规模和有实力的企业少,随着投资规模的不断加大,对自有资金的需求也会变得越来越大,众多实力不足的中小房地产商将会被排除出局。

2.预收房款:

预收房款通常会受到买卖双方的欢迎,因为对于开发商而言,销售回笼是最优质、风险最低的融资方式,提前回笼的资金可以用于工程建设,缓解自有资金压力,还能将部分市场风险转移给买家;而对于买方而言,由于用少量的资金能获得较大的预期增值收益,所以只要看好房产前景,就会对预售表现出极大的热情。121号文件规定,商品房必须在“结构封顶”时才能取得商业银行的个人购房按揭贷款,而中国目前绝大部分购房者都是贷款买房,没有住房贷款的支持,房地产开发商很难把房子预售出去,也就很难获得预收房款。房地产项目从开工建设,办得“五证”,到“结构封顶”平均需要1年左右时间,这段时间正是资金最为短缺的时间,预收房款的不足,会使自有资金压力更大,项目开发难以为继。

3.建设单位垫资:

一种是由建筑商提供部分工程材料,即“甲供材”;一种是延期支付工程款。据建设部统计,房地产开发拖欠建设工程款约占年度房地产开发资金总量的10%,它解决的资金有限,而且也只是缓解,不能解决根本问题。121号文件对建筑施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用途作了严格限制,严禁建筑施工企业使用银行贷款垫资房地产开发项目。2004年起国家大力清欠农民工工资,继而引发大力清欠工程款,使得开发商业利用建设单位垫资筹集到的资金会更有限。

4.银行贷款:

在我国,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对银行贷款具有高度的依赖性,一直以来银行贷款都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的融资途径。据保守估计,房地产开发资金中约有50%以上来源于银行贷款,如果再算上施工企业垫资、延迟供应商材料付款等,至少应有70%。而近年来,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主要是针对银行信贷方面,:房地产企业资金链的骤然紧绷主要也是由于银根紧缩。银行之所以肯贷款,也是再三考虑了房地产公司的品牌、项目进展以及未来收益,最终有限度地给予放贷。当前形势下,银行信贷,对于我国的房地产企业而言,依旧是首选,它便捷,实际经济成本较低,财务杠杆作用大,可以通过调整长期负债和短期负债的负债结构来规避还债压力大等缺点。但由于银行贷款门槛被大大抬高,面对资金瓶颈,开发商亟待开拓新的融资渠道。

5.房地产信托:

现阶段信托产品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信托投资公司直接对房地产项目投资,另一种模式是债权融资。相对银行贷款而言房地产信托计划的融资具有降低房地产开发公司整体融资成本、募集资金灵活方便及资金利率可灵活调整等优势。由于信托制度的特殊性、灵活性以及独特的财产隔离功能与权益重构功能可以财产权模式、收益权模式以及优先购买权等模式进行金融创新尔后再与银行贷款充分结合起来就形成了一种新的组合融资模式即信托+银行。:

6.上市融资:

上市融资包括国内上市融资和海外上市融资两种方式。房地产企业通过上市可以迅速筹得巨额资金且筹集到的资金可以作为注册资本永久使用没有固定的还款期限,因此对于一些规模较大的开发项目尤其是商业地产开发具有很大的优势。商业地产的开发要求资金规模较大投资期限较长上市可以为其提供稳定的资金流保证开发期间的资金需求。从企业规模上看由于上市的门槛比较高,能够利用其融资的多为规模大、信誉好的大型房地产企业一些急于扩充规模和资金实力的有发展潜力的中型企业还可以考虑买:(借):壳上市进行融资,从而达到增发和配股的要求,实现从证券市场融资的目的。

7.房地产资产证券化:

房地产证券化就是把流动性较低的、非证券形态的房地产投资直接转化为资本市场上的证券资产的金融交易过程从而使得投资者与投资对象之间的关系由直接的物权拥有转化为债权拥有的有价证券形式。:资产证券化的有利之处是开发商在吸纳了投资基金后,虽然要让出部分收益,但能够迅速得到资金,建立良好的资金投入机制,顺利启动项目;它还有助于房地产投资与消费两方面的实现,依托有价证券作为房地产产权的转移载体,能吸引更多的资金进入这一领域;:同时,基金价格的变动包含着投资者对基金投资获利能力的判断和市场的预期,这种变动有助于集聚房地产购买力和市场价格发现。2005年12月1日起《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正式施行为房贷证券化提供了政策和法律依据。《管理办法》就信贷资产证券化发起机构的资格、资本要求和证券化业务规则、风险管理、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等方面明确作出了规定,为房地产证券化走向规范化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8.联合开发:

联合开发是房地产开发商和经营商以合作方式对房地产项目进行开发的一种融资方式。这种方式能够有效降低投资风险实现商业地产开发、商业网点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地产商和经营商实现联盟合作、统筹协调使双方获得稳定的现金流有效地控制经营风险。目前我国对开发商取得贷款的条件有明确规定即房地产开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自有资本金必须在:35%及以上。因此对于中型开发企业来说选择联合开发这种方式可以在取得银行贷款有困难的情况下获得融资保障避免资金链条断裂。多数商业地产开发商是从住宅开发转过来的对商业特性和商业规律的把握存在着偏差套用住宅开发的模式开发不能将地产商、投资商、经营者、物业管理者有机地结合起来这就会带来巨大的投资风险。联合开发可以实现各开发环节的整合和重新定位并且地产商与经营商强强联合可以通过品牌组合产生经营优势。开发商和经营商的品牌效应能有效提升商业地产的租售状况使其在吸引客流、营造商业气氛上得到保证。

9.开发商贴息贷款:

开发商贴息委托贷款是指由房地产开发商提供资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其商品房者发放委托贷款并由开发商补贴一定期限的利息其实质是一种“卖方信贷”。对商业银行来讲通过委托贷款业务既可以规避政策风险、信贷风险也能获得可观的手续费等中间业务收入。对于房地产开发商来讲委托贷款业务有利于解决在销售阶段的资金回笼问题实现提前销售。回笼的资金既可作为销售利润归入自有资金也可直接投入工程建设还能够更好地解决35%的开发商的自有资金短缺难题使他们更容易得到商业银行的开发贷款。:同时,商家贴息提供了极具诱惑力的市场营销题材,:购房者感觉更有保证,也刺激了房产的销售。开发商还可根据情况,将今后固定每期可收回的购房按揭贷款抵押给银行,:获得一定比例的现实贷款,:来解决临时性资金需求。这种融资是在销售过程中实现的,安全可靠,但不是所有的开发商都可以尝试的,因为要投入一笔可观的铺底资金并在长时间内分期收回,所以它仅适合那些有实力、有规模的大型房地产企业,而且开发的项目为高利润、高档次的精品社区。

10.售后回买及回租:

售后回买指开发商将自己所开发的物业,出售或典当给贷款机构,以获得大量现金,:用于再投资;同时,在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内以类似分期还贷形式,再将该项物业赎回。这里所称的贷款机构可以是银行、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也可以是资金雄厚的实业公司。售后回买不仅使开发商可以获得高比例的融资,用于连续开发其他项目,还绕过了国家不允许一般性公司之间相互拆借资金的政策禁令,在赎回物业后还能得到产权,:再次销售。这种融资方式特别适合那些因为手中大量持有长时间内难以销售出去的存量房产而使资金周转不畅的开发商,对于盘活资产、启动再投资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但在售后回买过程中会发生两次交易税费,还要付给贷款机构一笔不小的销售价差,以作贷款利息,因而资金成本相对较高,在操作前要缜密分析经济可行性。售后回租指开发商将自己开发的物业出售以后,再租回来自营或委托他人经营。在售后回租过程中,拥有某项物业的开发商可获利二次:他先出让了该物业的所有权,使开发资金即时变现回笼,以达到减少资金占用和获得销售利润的目的;同时,又保留了对该物业的使用权,以在今后的租赁中长期获得经营收益。:整个操作的关键在于后期的经营能否兑现售时承诺的投资回报,也就是经营能否达到预先计划的盈利水平,为此在销售之前必须有客观细致、切实可行的经营计划,有值得信赖的委托经营机构,否则就有销售欺诈之嫌。这种方式特别适合开发产品为商用建筑的房地产企业融资,如酒店、商场等。

11.海外融资:

海外房产基金的进入对中国房地产业的发展是有益的。一方面可以缓解国内房地产业对银行信贷的过度依赖,有助于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发展;另一方面,融资方式的多样化,也可以起到分散金融系统风险的作用。但由于目前我国尚未颁布房地产投资基金的法律法规,海外地产基金在中国投资还存在诸多风险,国外房地产投资基金对开发项目的本身要求很高,投入项目后在运作过程中要求规范而透明,而国内一些房产企业运作不规范,所以海外房产基金在中国的发展还存在着一些障碍。

12.融资租赁: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房地产融资租赁合同是指房屋承租人自己选定或通过出租人选定房屋后由出租人向房地产销售一方购买该房屋并交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交付租金。:出租人通过收取租金获得收益在存款利率不断下降的情况下出租人更愿意以这种无风险的方式获得比利息更高的回报。房地产融资租赁与银行贷款相比,具有更简单,快捷的优势。尽管租赁的租金相对较高,但与银行借款相比,申请过程更简单快捷,另外,租赁条款还可以根据承租人的现金流量需要加以安排,还款方式更具有灵活性,以上特点更有利于房地产企业的健康、持续的发展。

13.非上市增资扩股:

私募股权融资,受美国次级贷款引起的全球股灾和经济衰退的影响,2008年3月20日恒大地产在香港全球公开发售(IPO)未获一家机构认购而被迫放弃,显示了国际资本市场的十足寒意。在这种情况下,恒大地产选择了非上市增资扩股,其中,香港新世界发展有限公司主席郑裕彤投资入股1.5亿美元,占公司股份3.9%;中东某国家投资局投资1.46亿美元,占公司股份3.8%;德意志银行、美林银行等其他5家机构投资入股2.1亿美元。

14.夹层融资:

夹层融资是一种介乎股权与债权之间的信托产品在房地产领域常常是对不同债权和股权的组合处于公司资本结构的中层具有灵活性高、门槛低的优势。近年来欧美的抵押贷款渠道变窄房地产开发商融资的:15%:至:0%:,是靠夹层融资来补足的。:对于房地产商来说可以根据募集资金的特殊要求进行调整股权进去后还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资金回报的要求适中;:对于项目要求较低不要求“:四证”齐全投资方对控制权的要求较低。对夹层融资的提供者而言还款方式灵活投资风险比股权小;:退出的'确定性较大比传统的私有股权投资更具流动性。

15.债券融资:

由于地产项目具有资金量大、风险高以及流动性差等特点再加上我国的企业债券市场运作机制不是十分完善,屡屡出现企业债券无法按期偿还的案例,因此国家对房地产债券的发行始终控制得比较严格。监管部门为规范债券市场,采取了严格债券审批程序、尤其是严控房地产项目债券审批的措施。诸如此类的约束使得我国房地产发债融资的门槛较高而不易进入且发行成本较高对于一些民营企业来说是可望而不可及的融资方式。

16.项目融资:

所谓项目融资,指以项目的资产、收益作抵押来融资。这种方式具有一次性融资金额大、项目建设期和回收期长、风险分担等特点因此对于大型的商业房地产项目可以考虑采用项目融资的方式来实现融资目标和风险屏蔽的作用。

房地产融资相关政策

房地产业的增长不仅可以拉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而且拉动了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在我国现有市场经济条件下,房地产融资可以采用银行、信托、上市、基金等多种方式。但各种融资方式均有一定局限性,这也催生了一个新产业的繁荣—融资服务。

(一)银行贷款

一直以来,银行贷款一直是房地产企业经营发展的支柱。数据显示,2003年全国房地产开发资金中银行对开发商发放的贷款占23.86%,企业自筹占28.69%,定金及预收款占38.82%。而在定金及预收款中大部分又是银行对购房者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

(二)房地产信托

信托因其制度优势,宽广的创新空间以及巨大的灵活性已成为房地产融资的新热点。信托可以进行直接贷款、股权投资、资产证券化等相关业务,可以在不同层次、不同品位上,为房地产业服务。

但是,房地产融资的迅猛势头以及由此产生的风险,已受到有关部门重视。银监会已经开始限制信托对房地产贷款的支持。另外,信托资金的规模,尤其是集合式信托的规模因为受到信托法的限制,有最多200份的限额。进入房地产行业的信托资金将受到一定影响。

(三)国内ipo

(四)境外ipo

(五)借壳上市

(六)上市公司资产置换

(七)房地产投资基金等

综合比较:由于房地产融资的资本密集性,有能力利用直接融资的企业寥寥无几,房地产开发资金直接融资占较小比例。

我国房地产开发资金来源渠道可以分为内部融资和外部融资

1.内部融资方式包括:

(1)企业自有资金:包括企业设立时各出资方投入的资金,经营一段时间后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金,资本公积金(主要由接受捐赠、资本汇率折算差额、股本溢价等形成)等资本由企业自有支配、长期持有。自有资金是企业经营的基础和保证,国家对房地产企业的自有资本比例有严格要求。开发商一般不太愿意动用过多的企业的自有资金,只有当项目的赢利性可观、确定性较大时,才有可能适度投入企业的自有资金。

(2)预收账款:是指开发商按照合同规定预先收取购房者的定金,以及委托开发单位开发建设项目,按双方合同规定预收委托单位的开发建设资金。对开发商而言,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提前筹集到必需的开发资金。其中预购房款主要指购房者的个人按揭贷款,是我国房地产企业开发资金的重要来源。

2.外部融资的主要渠道和融资工具有:

(1)上市融资:股份制房地产企业上市发行股票融资现已成为重要的融资渠道,上市融资包括直接发行上市和利用壳公司资源间接上市。

(2)房地产开发债券:发行债券可以聚集社会闲散资金,为房地产开发带来大规模的长期资金,用于土地开发和房地产项目投资等。当房地产企业在开发中有长期的资金需求时,债券是一种重要融资渠道。

(3)银行信贷:从银行借款是开发商的主要筹资渠道,短期信贷只能作为企业的流动周转资金,在开发项目建成阶段,可以以此作为抵押,申请长期信贷。我国的开发商向银行申请贷款,可分为土地贷款和建筑贷款。常见的开发贷款有:短期透支贷款、存款抵押贷款和房地产抵押贷款。

(4)房地产投资信托(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s,REITs)是采取公司或商业信托的形式,集合多个投资者的资金,收购并持有房地产(一般为收益性房地产)或者为房地产进行融资,并享有税收优惠的投资机构。它实质上是一种证券化的产业投资基金,通过发行股份或收益单位,吸收社会大众投资者的资金,并委托专门管理机构进行经营管理。它通过多元化的投资,选择各种不同的房地产证券、项目和业务进行组合投资。

(5)商业抵押担保证券(CMBS):这是一种商业证券化的融资方式,及将不动产贷款中的商用房产抵押贷款汇集到一个组合抵押贷款中,通过证券化过程及债券形式向投资者发行。

(6)其他融资方式:利用外资、回租融资、回买融资、租赁融资、夹层融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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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房地产三稳政策是什么

1、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中央政府加强了房地产市场调控,尤其是增加对房地产商融资环节的监管。基于实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除了严控违规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外,还对房地产融资设立了“三条红线”。
2、从刚需购房来说,自然希望稳中有跌,毕竟房价已经高的离谱,实在又买不坦模起的难处,可是对于地方和投资投机购房者而言,更多希望的蚂吵是稳中有涨。尤其是地方,稳中有跌意味着土地价格下跌,财政收让物缓入减少,可是减税降负和经济下行压力下,财政收入减少,不少地方就盯着买一块地得一笔钱,应付开支和保民生促增长。
3、因此房地产调控三稳刚需购房者与很多地方诉求是不同的,那么高层地产调控方向究竟是稳中有跌还是稳中有涨,向市场释放一个什么预期,就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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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国务院首次明确专项债不得涉房涉地:释放什么信号

9月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加快发行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下称“专项债”)。同时明确指出在加快发行使用地方专项债的同时,专项债不得涉房涉地。业内人士认为,此举可以视为努力摆脱“土地财政”的一个体现,而且对于地方棚改的影响比较大,

或致棚改再度收紧

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加快发行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的同时,对地方专项债的用途进行规范。国务院此次指出,根据地方重大项目建设需要,按规定提前下达明年专项债部分新增额度,确保明年初即可使用见效,并扩大使用范围,重点用于铁路、轨道交通、城市停车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城乡电网、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等能源项目,农林水利,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等生态环保项目,职业教育和托幼、医疗、养老等民生服务,冷链物流设施,水电气热等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

同时,国务院也明确,专项债资金不得用于土地储备和房地产相关领域、置换债务以及可完全商业化运作的产业项目。

业内人士认为,国务院首次明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不得用于土地储备及房地产相关领域。这既是政府对“房住不炒”的进一步宣示,也可以视为努力摆脱“土地财政”的一个体现。

对于此前专项债的使用方向,国开证券的研究报告显示,土储、棚改、收费公路为专项债的三大使用方向。今年前5个月,地方政府专项债主要投向仍然在土储和棚改两个领域,两者合计规模占总规模比重超过90%;轨道交通和收费公路合计占比为5.9%。

关注房地产政策的克而瑞分析师杨科伟表示:“以前地方专项债多是用于土地储备和棚改,今后可能就不能涉及了,这样对于棚改的影响是比较大的,前几年棚改进程加速,现在棚改政策也正在收紧。此外,严防地方专项债进入房地产也可以防止一些地方政府大量举债,城市无序摊大饼发展的局面。”

专注于研究公共政策的上海财经大学郑春荣教授解读称:“从文件本身来理解,政策还是连贯和清晰的。此次予以明确也是释放对于保障房和棚户区改造等项目要从严掌握的信号,尤其需要警惕‘打擦边球’的案例。”

而今后随着对专项债资金使用方向的管控,其使用方向将更多地转向民生领域。今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印发《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其中指出,鼓励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依法合规使用专项债券和其他市场化融资方式,重点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一带一路”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等重大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以及推进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铁路、收费公路、机场、水利工程、生态环保、医疗健康、水电气热等公用事业、城镇基础设施、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等领域以及其他纳入“十三五”规划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建设。

房地产融资继续严控?

在克而瑞信息集团董事长丁祖昱看来,国务院明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不得用于土地储备及房地产相关领域,反映出当下对房地产行业的资金流入把控依然严格。

事实上,从今年以来,不仅各地房地产调控政策从严,而且房地产金融管控政策更严,从央行到银保监会再到发改委,密集加强对房地产金融的风险把控,信托贷款融资、海外发债融资、银行贷款融资全面收紧。

从政策层面来看,7、8月不断有相关约束政策出台。7月,银保监会对部分房地产信托业务增速过快、增量过大的信托公司进行了约谈警示,要求其控制业务增速。7月中旬,国家发改委要求外债资金仅限于境外市场的借新还旧。8月,银保监会继续发文称,将在32个城市开展银行房地产业务专项检查,重点选择房地产信贷规模较大或占比较高的机构、房地产相关业务风险较为突出的机构、与融资规模较大的房地产企业合作较多的机构、与交易火爆楼盘合作密切的机构等开展检查,目的是为坚持“房住不炒”,严厉查处各种将资金通过挪用、转道等方式流入房地产行业的违法违规行为。8月底,银保监会又发布对部分地方中小银行机构现场检查情况的通报,对中小银行违规为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进行了批评。

在融资渠道收紧的情况下,房地产企业融资呈现“断崖式“下滑。同策研究院的统计数据显示,8月,40家典型房企融资金额大跌近6成,接近5月的最低点。其中,公司债融资大跌超8成,信托贷款融资大跌超6成。

“对于下半年的情况,整体资金环境可能还要放松,但房地产相关资金依然会严控,企业融资和个人贷款都不会随着大环境显著放松。”杨科伟预测。

❽ 地产调控政策颁发超过500次 房企生存压力不减

继11月地产调控次数刷新年内纪录后,楼市定向微调仍在加码。从国土北端的黑龙江、长江中游的长沙,到位于珠三角仿空纯的广佛,各地密集出台资金审查或人才引进措施。中原地产研究中心统计,今年全国房地产调控次数已达575次,远超去年全年450次。
  戏剧性事件仍在上演。12月10日,江苏张家港市默默取消商品房两年限售政策,引发全国关注。但未等政策官宣,张家港便宣布停止限售松绑。微妙的调控态度与楼市气氛,让人不禁想到去年此时山东菏泽打响调控松绑第一枪,随即悄然离场。
  而一旦市场企稳直至下行,地产参与各方均会受到影响。漩涡中心的开发商,生存压力更是只增不减。同策咨询研究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中期,A股上市样本房企货币资金对短期债务的覆盖率均值为1.33,较上年同期下降0.4。楼市降温持续,开发商经营、资金链压力加剧。
  调控方式各一
  与年末气候相呼应,各地房地产调控方式同样“冷热不一”。
  日前,黑龙江住建厅等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房地产市场监管的通知,规定房企拍地前需承诺土地购置资金是合规自有资金,不属于金融贷款、资本市场融资等。此外,经核查发现房企购地资金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土地竞买资格,并在两年内禁止参加土地招拍挂。
  针对土地端房企资金性质,黑龙江严控态度明确。多位业内专家表示,如果非自有资金进入土拍市场,随着参与者增多可能会推高成交价格。此举有利于土地市场和预期稳定,对于违规企业会给予重罚,不能拍地意味不能滚动开发,房企对待土地拍卖会更为谨慎。
  往南行进,分别位于长江中下游的长沙、张家港,却均因楼市政策引发暧昧不明的争论。
  12月11日,长沙市发改委发文,对商品房价格的构成进行规范,并将商品房的平均利润率限定在6%-8%。消息再度引起舆论关注。12月12日早间,长沙市发改委回应称,这是长沙2017年新政有效期满后的延续,且仅适用于成本法监制商品住房。
  同样在12月11日,张家港市房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称,取消限备咐售过户的政策已经停止。而就在前一日,上述机构工作人员称,房屋不满两年可以直接过户,没有限售要求。类似调控“一日游”远非首次,今年7月,河南开封宣布取消“限售”,第二天该市又宣布撤销政策。
  暂放争论,往陆地南端继续前行。此时,调控步伐呈现活跃态势,从西南地区的成都、到世界第四大湾区内的深圳、广州、佛山,“松绑”动作不断。其中成都解除高新南区居民限购约束,佛山等城则通过人才政策拓宽购房窗口。
  “今年的楼市政策一直是双向调控,既有放松,又有收紧。”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指出。但整体调控力度依然惊人,11月全国地产调控次数刷新今年纪录,高达72次。在地方政府紧锣密鼓的调整下,2019年初至今,房地产调控次数合计达575次,远超去年全年450次。
  值得注意的是,多城密集启动人才政策调整购房资格,这是近期调控力度高企的主要原因。数据显示,全国累计超过20城在11月发布各类人才政策,在包括佛山、南京、上海、成都、中山等接近10城新政中,都有与人才购房资格、购房补贴的相关内容。
  不管调控松紧如何,地方基于土地财政而“托底”楼市却大同小异。譬如,佛山去年卖地收入894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03亿元,对土地的依赖度高达127.1%。同时,佛山今年前10个月成交新房92492套,自3月来已出现罕见6连跌。土地财政依赖症不减,若楼市处于降温通道,仍是难以承受之痛。
  楼市进入调整期
  放眼过往地产周期,此轮房地产调控力度,堪称空前。三年前,从中央到地方,各种政策轮番出亏唤台,将狂热楼市缚住手脚。从“五限”制度、到今年地产融资全面收紧,此轮调控的效果已经开始显现。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11月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中,仅44个城市房价上涨,较10月再减6城,是近2年市场最低点;房价下滑城市本月增至21个,为年内最高,其中跌幅最大的是乌鲁木齐,跌幅为0.9%。作为一线城市的广州,也进入跌幅前十。
  张大伟认为,在楼市下行周期,大部分城市之前的新建住宅限制签约房源逐渐释放,使得统计口径为网签价格的新房数据依然上行。大部分城市新建商品房价格失真,房价更多要看二手房价格。
  而数据显示, 11月全国二手房价下调城市达33个,已连续6个月超20个;房价上涨城市仅32个,处于近4年最低点。其中,北京和广州分别下降0.4%和0.2%,上海持平,深圳上涨1.4%;31个二线城市环比上涨0.1%,涨幅与上月相同;35个三线城市环比上涨0.3%,涨幅比上月回落0.2%。
  “一二三线城市楼市逐渐进入调整期。后续如果没有明显政策变化,预计下滑趋势在2020年将持续。”张大伟表示。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近期同样发布报告称,2018年10月到2019年10月,中国楼市一直处在平稳降温过程。楼市总体降温明显,房价总体下降城市数量和下降速度超过去年同期,增长率的空间差异有所扩大。
  从销售规模看,2019年11月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达15654万平方米,环比涨幅11%,同比涨幅1.1%。以此计算,年内销售累计增速继10月首次回正后再拔高,1~11月同比增长0.2%。但业内普遍认为,这是房企“以价换量”的结果,并非市场走暖。
  社科院上述报告认为,稳增长方面,房地产对经济增长净贡献已由正转负;惠民生方面,房地产对整体的住户部门生计产生了双重影响;调结构方面,房地产对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起到阻碍作用;防风险方面,房地产风险是中国经济的重要风险源。
  在此之下,当前房地产市场仍以“维稳”为第一要务。相关报告预测,热点城市调控政策仍会从紧执行,且不排除加码调控的可能性。随着房地产市场成交量明显下降,部分二三线城市库存风险将逐步显现。多数三四线城市房地产市场面临较大下行压力。
  房企承压过小年
  调控重压下,最先感受到寒意的仍是开发商。清冷冬季,中国恒大(03333.HK)的广告牌在石家庄交通干道上赫然陈列,上写“全员营销月,清尾大优惠”。实际上,此前中国恒大通过降价促销,前11月已实现5854亿元销售额,权益金额5568亿元居于行业第一。
  通过降价跑量,截至11月末,近7成房企目标完成率已达90%以上,世茂、龙湖、阳光城、金科、中梁、禹洲、宝龙在内的9家房企已提前达成全年目标。同时,也有超2成房企目标完成率尚在80%~90%之间,另有少数房企目标完成率仍不及80%。
  在销售承压、融资收紧的情况下,房企在土拍市场仍然谨慎。从土地购置面积看, 1~11月土地购置面积累计增速降14.2%,较前10月收窄2.1个百分点。“当前房地产市场依旧处于下行阶段,全国土拍溢价率依旧保持在低位。”克而瑞认为。
  而如果楼市持续降温,资金监管力度不减,房企资金链将面临巨大压力。同策研究院数据显示,2019年中174家上市房企整体现金持有量相比年初增长7.98%至31,466亿元,同时总有息负债比年初也增加10.69%至76,654亿元。伴随着负债规模不断增大,企业财务将风险增大,稳健性受到影响。
  不过多位受访者认为,鉴于年底是房企冲业绩关键期,势必将加大营销力度,以价换量换取现金流。而楼市全年有望刷新2018年15万亿的成交金额,全年销售额大概率超过16万亿元。

❾ 暂停!暂停!全部暂停!楼市调控再升级!

小暑一声雷,倒转做重梅。

楼市小阳春之后,一直没入夏,7月4日,一声“惊雷”,楼市倒黄梅(霉),离入夏越来越远。

7月4日,规模高达3万亿,房企最重要的资金来源之一——地产信托,被监管层口头警告,按下“暂停键”!

据证券时报信托百佬汇独家消息,多家信托公司近期收到银监窗口指导,要求控制地产信托业务规模。

具体来说,各家公司收到的监管要求不尽相同,有的要求“自觉控制地产信托业务规模”,有的要求“三季末地产信托业务规模不得超过二季末”,甚至有个别公司要求“全面暂停地产信托业务”。

7月6日,澎湃新闻披露更多细节。

本次窗口指导的公司,目前有十家,分别是:中融信托、中航信托、江苏省国际信托、万向信托、兴业信托、交银国际信托、光大信托、五矿信托、百瑞信托、国民信托。

且具体涉及业务,除了证券时报所披露的以外,还有:

地产公司并购类,全部暂停;

已备案项目不影响,未备案项目一律暂停;

符合432(所谓432是指,地产项目四证齐全,项目资本金达到30%,开发商具二级以上资质)的通道类业务,全部暂停;

目前,唯独城市更新类旧改项目不再指导范围里。

7月6日,据券商中国报道,银保监会进一步作出回应,说明严控地产信托目的是:

要求这些信托公司增强大局意识,严格落实“房住不炒”的总要求,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和现行房地产信托监管要求等。

01

一声惊雷!楼市“入梅”!

书面口头,双管齐下,为了房住不炒,誓要控制地产信托。

本次银保监会“口头”指导之前,5月17日,曾经下发过一个名为《关于开展“巩固治乱象成果 促进合规建设”工作的通知》,现在这份文件被业内称为23号文。

23号文的重点是,严控房企借道地产信托获得资金,从源头控制房企买地,项目开发和补充流动资金三方面的资金来源。

本次银保监会口头指导,可以说是进一步强化和细化了23号文的精神。

书面不够,口头来凑,这地产信托到底是什么狠角色,值得监管层如此重视?

不查不知道,一查真吓一跳。

地产信托,早已是庞然大物。

截至2019年5月末,房地产信托资产余额已达到3.15万亿元,同比增长15.15%。

15.15%的增速看似不大,但要知道这是5月下旬以来,地产信托被严控之后跑出的成绩。

如果再对比房地产企业今年上半年的整体融资表现来看,即便15.15%的增速,也足以让信托融资成为房企融资领域“那头风口上的猪”。

据克尔瑞数据,2019年上半年典型房企融资总额为7169.2亿,同比下降了3.6%。

一个上涨15.15%,一个下降3.6%,高下立判。

一个巴掌拍不响,地产信托能够做大做强,地产企业单相思肯定不行,还得信托公司配合,才能唱得起二人转!

由于房地产企业叫价高,肯出血,给得起高收益率(比一般的信托收益率高0.5%以上),且有土地和房子作保,房地产信托在整个信托行业长期被看做香饽饽。

据用益信托数据,2018年6月至2019年6月,房地产信托的月度成立规模连续13个月排名集合信托首位。

看看红色的房地产信托,占比常年居高不下

2019年上半年,集合信托市场一共成立8926款产品,规模9273亿。

房地产信一个品种,上半年就成立了2794款产品,总募集金额3634亿。产品占比31%,资金占比接近40%。

可以说,地产信托独领信托风骚,是当之无愧的霸主。

说实话,最令人意外的是,恰恰是5月和6月,也就是23号文下发之后的信托数据,房地产出人意料,不但异常坚挺,而且占比只增不减。

5月,金融领域信托环比下降7.42%,工业企业环比下降33.54,基础产业下降29.01%,其他领域下降28.46%。

房地产信托在5月表现如何?是唯一一个环比没有下跌的,逆势上涨2.96%。

房地产5月独舞,结果是总金额占比,突破40%,达到42.4%!

6月呢?

23号文指示传达一个半月,房地产信托占比,居然进一步提高到44.42%。

这结果,可能有点出乎监管层的意料,所以这才有了7月4日,银保监会对信托公司的窗口指导,一系列的暂停,再暂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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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信托高位“暂停” 几家欢喜几家愁

地产信托高位暂停,毫无争议,最受影响的当属房地产企业。

但,其实仔细分析,会发现,房地产企业里,受影响的程度还是有区别的,部分房企还可能会受益于地产信托新变化。

7月4日之后,地产企业里最受影响的当属部分中、小型房企。

一方面,23号文和7月4日的窗口指导,严格执行下去,原本融资渠道就狭窄的中小房企,会被进一步卡住融资咽喉;另一方面,信托机构出于指导精神和未来的风险考量,会进一步把资源集中到头部房企。

现在,信托圈里已经有风声,非50强企业不做。

其次是,对信托融资依赖性相对较强的企业。

23号文下发之后,曾经一些地产商被传暂停发债融资,尽管相关地产商纷纷表示消息不实,但从拿地表现来看,有关房企确实减少或者暂停拿地。

信托融资被限制之后,一些今年在融资上,已经加大信托融资布局的企业,比如一些闵系企业和之前就对信托高度依赖的房企,可能会受到比较大的影响。

这些企业据统计集中在头部下游和中部房企。

从城市的角度来看,本次信托收紧,可能针对性最强的当属二线城市。

这些城市无论是土拍市场还是住宅市场,都比较火热。

现在楼市调控讲究精耕细作,有的放矢,此前人行窗口指导房贷利率上调,也没出文件,但针对性极强。

再往前,住建部曾经点名批评不少城市,这些城市有些名义上没有出什么收紧政策,但实际一查,房贷都窗口指导下收紧。

所以,本次信托窗口指导,预计也会对二线城市更有针对性。

即便满足现有的政策安排,实操上短期可能也会有所顾忌。

不过长期来看,信托公司和房地产企业,共同把希望寄托在二线城市上,风险小,收益大,几乎成为彼此的共识,所以二线城市短期遭遇波折,不改长期看好趋势。

从投资的角度来看问题,地产信托受到窗口指导之后,变化可能比较耐人寻味!

一方面,地产信托收紧,确实会让一些人撤出地产信托,转而寻找其他投资标的。

据福州晚报消息,过去两年,福州高净值人群对房地产信托需求旺盛,甚至出现有钱也抢不到额度的情况。

但随着监管趋严,部分高净值人群已经从这一领域撤出。

福州高净值人群是非常有代表性的,因为恰好地产信托金额发行多的企业集中在福建。

另外据用益信托的数据,上周房地产类信托的募集规模34.72亿元,环比大幅减少35.10%,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地产信托的供应,受到窗口指导,确实在减少。

不过,另一方面,地产信托因为收益率稳定还背靠土地和住宅这两座大山,号称中国核心好资产。

现在供应端减少,实际上对于能够发行地产信托的头部房企来说,可能会遭遇信托供不应求这等美好的烦恼,马太效应可能会进一步现象。

如果跳出信托圈,把核心资产放在一起看,从地产信托中撤出的投资者会流向哪里呢?

会流入茅台等消费类等核心资产,还是格力等制造业核心资产,还是科技类核心资产?

之前文章说过,现在茅台等消费类的股票的估值和成长股的溢价已经接近历史最高位,所以尽管还是核心资产,但不经济,不实惠。

反倒是一些制造业和科技类的核心资产,还有空间往上走。

另外,今年有一个趋势,非常罕见,也许会成为信托资金的撤出的新去处。

什么趋势呢?

存钱的趋势!

2019年前五个月家庭新增存款近5.7万亿元,远超其他年份同期。

7月6日,上海财经大学高等研究院发布《2019中国宏观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年中报告》,报告指出,2019年中国家庭存款激增,储蓄率也从2013年以来首次出现反弹。

存款大增,储蓄率6年来首次回升的原因是什么?

上海财经大学的研究显示,家庭预防性储蓄动机增强是主因。

如果,大家真的出于风险,加大存款,留存现金,那么其实承接信托资金的,也不排除会是存款储蓄这等低风险的投资方向。

总之一句话,地产信托资金收紧,利空楼市,利好股市等其他投资渠道。

❿ 房地产信贷总量控制 开发商融资端和销售端双重受限

近日,银保监会决定在32个城市开展银行房地产业务专项检查工作,检查要点包括房地产开发贷款和土地储备贷款管理情况。不仅如此,合肥多家银行停贷“二手房”的市场消息一度沸沸扬扬。看似无直接联系的信息背后,是涉房贷款的悄然革新。
据知情人士透露,在房地产贷款大类下,目前银行对开发贷和个人贷款统一纳入总额控制。7月份开始,就有银行额度不够,只能对个人贷款进行控制,调整利率或停止二手房贷业务。
更大的变革接踵而来。自2019年10月8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房贷利率正式挂钩LPR。
尽管此次改革的关键字是“市场化”,但“房住不炒”的基调未变。未来房地产信贷政策将转向精准化调控、因城施策,完善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业内认为,受制于信贷政策适度收紧,房地产市场或将持续转冷。
严控房地产贷款
近年来,银行信贷资金“脱实向虚”,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愈发凸显。出于资金安全性考虑,房贷历来都是银行争抢的蛋糕。而在金融支持实体经济背景下,涌入房地产的资金被严控。
日前,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银行机构房地产业务专项检查的通知》,决定在32个城市开展银行房地产业务专项检查工作。
检查要点包括:房地产业务授信政策和内控制度执行情况;房地产开发贷款和土地储备贷款管理情况,包括资本金来源真实性审查、企业资质审查、违规向“四证”不全项目提供融资等;以及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情况、住房租赁贷款方面。
与此同时,有市场消息称,合肥12家银行停贷“二手房”,分别是: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杭州银行、华夏银行、光大银行、交通银行、渤海银行、农业银行、广发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相关银行表示,之所以出现“停贷”,原因是银行月末额度不足。
据记者了解,目前银行对开发贷和个人贷款统一纳入总额控制。7月份开始,就有银行额度不够,只能对个人贷款进行控制,调整利率或停止二手房贷业务。开发贷和个人贷款向来属于银行房地产贷款大类,在此之前,个人住房贷款的限制相对较小。
各大银行对涉房资金的严控已有表态。农业银行执行董事、副行长王玮近期表示,下半年农行将持续加强个人购房类贷款、法人房地产贷款、房企债券投资等涉房业务投放的管理和集中度管控,确保业务平稳健康发展。
8月29日,中国建设银行副行长纪志宏在半年业绩发布会上表示,将严控房地产开发贷准入标准,对企业的资质、资产负债率、净资产会有比较严格的标准要求;同时,个人住房贷款将会保持稳健发展,形成以按揭牵头、其他业务跟进的格局。
房贷利率历史性变革
涉房资金被严控监管之际,房贷利率改革应声而来。
8月25日,央行发布公告称,自2019年10月8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房贷利率正式挂钩LPR。
其中,首套房贷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二套不低于LPR加60个基点。同时,每笔贷款具体的加点数值由贷款银行按照全国和当地住房信贷政策要求,综合贷款风险状况,在发放贷款时与借款人协商约定。
新政落地后,房贷利率定价机制有所调整,按揭贷款的“锚”将由贷款基准利率调整为LPR,定价方式也将由“贷款基准利率乘以上下浮动比例”调整为“LPR加基点”。
按照8月20日5年期以上LPR4.85%计算可知,首套房贷利率不低于4.85%,二套房贷利率不低于5.45%。对比现行个人商业房贷利率,5年期基准利率4.95%,首套住房可以最低不低于0.7倍基准利率、二套房不低于基准利率上浮10%即5.45%。
总体来看,新个贷利率形成机制与现行基准利率保持稳定。但就市场实际利率而言,数据显示,8月份全国首套平均房贷利率5.45%,相比年内最低的5月上升0.03个百分点;二套平均房贷利率5.75%,相比5月上升0.01个百分点。
表面上看,首套和二套新标准的房贷利率下限均低于当前实际贷款利率,但这并不意味着房贷“降息”。短期来看,“加点”也是重要调节手段。最终10月8日后首套、二套房贷利率将分别在LPR利率下限4.85%以及5.45%的基础上加不同幅度的基点形成。
但从长期来看,新政有助于进一步强化货币政策对房地产行业的传导。LPR利率机制本身就有利于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房贷利率挂钩LPR将使货币政策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更加高效、直接。
此外,央行还规定,借款人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商约定利率重定价周期,重定价周期最短为1年;此次个人房贷定价机制的调整,只针对新增个人住房贷款,10月8日之前发放的房贷仍按原合同执行。
房住不炒扼住购房预期
就此次变革,人民日报评论指出,商业银行发放住房贷款本就应由“市场起决定性作用”。但目前贷款利率参照基准利率上下浮动,而基准利率又由行政部门确定,且长期相对稳定不变,很容易造成资源错配、降低金融效率。
实际上,早在2013年,央行便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随后10月创设LPR,初衷是形成市场化的贷款利率。但业务实操中,银行发放贷款主要还是参照基准利率,基本无视LPR,市场化竞争格局并未随着LPR的诞生而形成。
房贷利率改革后,市场担忧主要在于新利率形成机制的“任性”。对此人民日报评论表示,从中长期看,LPR水平的浮动并非信马由缰,基本上会反映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同时还会受到必要的窗口指导。
值得注意的是,“区别于降准、降息等集中式调控,下一阶段房地产信贷政策将转向精准化调控。” 各省市商业银行将依据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银行业信贷资金松紧程度等多方面因素,自主确定各省市房地产行业相应房贷利率。
但在“房住不炒”基调不变、居民杠杆率和负债率不能继续上升的原则之下,房地产信贷仍将偏紧,赋予各银行“加基点”的自由裁量权也将受到“房住不炒”的政策约束。
目前,房地产整体市场仍在持续走冷,供需压力进一步加剧,市场观望情绪愈加浓重。8月份,重点监测城市累计成交量持续走低,同、环比跌幅分别为-4%和-6%,长沙、济南、徐州等市成交显着缩量。
具体而言,一线城市成交量环比下降10%,同比下跌7%。除上海环比有所回升之外,北京、广州和深圳成交量环比皆回调,北京成交遇冷,环比跌幅多达-42%。
二三线城市成交量同环比双降,跌幅分别为-3%和-6%。其中,成都、无锡和厦门等环比涨幅皆超30%;而反观西安、常州等成交量依旧缓步下行,徐州、南京和济南等显着缩量,环比跌幅都在-50%附近。
在此之下,“受制于信贷政策适度收紧,房地产市场或将持续转冷,预计短期成交量大概率将继续走弱。”克而瑞认为。
从房企融资全面收紧、到开发贷个人贷统一监管,从按基准利率浮动、到房贷精准化调控,解决实体经济融资困难而非引水流进房地产的决心日益增强。“房住不炒”政策基调下,留给房地产市场上下浮动的空间愈发狭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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