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民间借贷融资形式有哪几种呢
法律分析:民间借贷融资形式有下列四种:1、低利率互助型借贷。主要是城乡居民、个体私营企业主之间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的无偿或有偿的相互借贷行为。2、企业集资型借贷。主要分为企业集资和社会集资。3、发放高息型借贷。融资主体主要是个体及民营中小企业。4、不规范的中介借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贰』 什么叫民间借贷,有什么特征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通观我国民间借贷全局形式,我们可总结归纳出如下特点:
(一)融资规模逐渐扩大。据调查测算,截至2009年6月底,全国非正规信贷规模已经突破10万亿元。另据报道,目前浙江全省民间资本已远超万亿,其中温州就有6000亿之巨。无论承认与否,民间金融都成为我们日常生活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且越来越重要。
(二)民间借贷活动渐趋理性。民间借贷违约现象很少。江西民间融资的偿债率在95%以上。
(三)民间借贷实施步骤便捷。民间借贷操作手续简易、快捷,且一般对借款用途不作限定,仅在口头表明资金使用意向,期限事先基本不确定,可临时通知收回,也可要求展期,从提出民间借贷申请到获得资金一般只需要1~2天,短的则只要几个小时,并且普遍以现金方式交接。
(四)民间借贷活动渐趋理性。民间借贷违约现象很少。江西民间融资的偿债率在95%以上。
(五)民间借贷半公开化。随着金融改革的推进,直接融资规模的逐步扩大,利率管制的逐步放松,市场金融资源配置中的作用逐渐增强,民间借贷的内部和外部环境有所改善,社会的接受和认可程度逐渐提高,一些民间借贷融资方式已由原来的隐蔽状态向半公开化甚至是全公开化方向转变。
(六)民间借贷利率逐步攀升。随着通货膨胀压力加大及银行利率的上升,民间借贷利率逐步攀升,但涨幅低于金融机构利率涨幅,利率市场化特征明显。
(七)借贷期限短期化趋势明显。现在一般民间借贷的借贷期限已由一年至一年半降低至三个月至半年。
(八)民间借贷资金用途多样化。中小企业主要用于弥补流动资金不足;个体工商户和农户主要用于生产经营;一般城镇居民民间借贷资金主要用于家庭消费。其中生产性融资比重很高,宁波民间融资约85%用于生产经营,温州约为93.3%,福建省约为98.2%。
(九)民间借贷的活跃程度与各地经济总量、民营经济发达程度和区域金融生态发展水平相关。分地区看:北京、上海、天津等正规金融机构多、金融生态环境好的大城市,中小企业民间借贷相对不活跃,对正规金融机构的替代作用有限;西藏、甘肃、青海、宁夏、贵州、新疆等经济欠发达的西部地区,民间借贷规模相对较小,利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浙江、山东、山西、湖南、江苏、广东、辽宁等民营经济较为发达地区,民间借贷规模居全国前列,利率水平中等偏高,大多数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十)民间借贷信用度高,融资及协议方式灵活多样。民间借贷的主要方式仍然是无担保的信用借贷,交易方式日趋公开化,借贷手续日趋规范。企业民间借贷书面合同许多均还附有担保条款,可供担保的财产更为灵活,对不动产担保的依赖小于金融机构20个百分点,应收账款、存货、股票及其他财产担保比例有所增加;自然人民间借贷的协议方式则较为随意,打借条与口头约定占据主导,
(十一)风险防范意识增强,更多寻求法律支持和保护。2009年,义乌市法院共受理了1816件、涉案金额6亿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其中60%的案件经调解撤诉。诉讼案件一般都有借条,百万元以上的借贷,借条的合同要素比较完备,坚持简易原则和快速程序。
(十二)资金来源以个人为主,融资渠道多元化。据调查,企业间借贷占样本企业民间借贷资金来源的10%-11%;典当行业务发展迅速,已成为部分中小企业应急性融资来源之一;担保公司的传统担保业务量有所下降,参与民间借贷、为民间金融提供服务趋势明显。
(十三)民间借贷的形式多样。主要包括个人和企业间直接借贷、企业集资(集股)、私募基金、合会或抬会、资金中介以及地下钱庄、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担保公司、自发性金融与产业协作组织等,机构大量参与组织化程度有所提高。
(十四)存在一些年化利率很高的民间借贷。此类借贷主要用于调剂企业短期头寸不足或是在银行“还旧借新”的“过桥资金”等,一般期限很短,利率较高,但利息支出仍在企业可承受范围内。值得注意的是,用于偿还银行到期贷款的“过桥资金”,容易掩盖企业经营困境,可能会给银行信贷带来潜在风险,商业银行应予以关注,加强对贷款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监控。
『叁』 民间融资合法吗
民间融资一般情况下是合法的。民间融资是相对于国家依法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融资而言的,泛指非金融机构的自然人、企业及经济主体之间以货币资金为标的的价值转移及本息支付。民间融资是游离于国家正规金融机构之外的、以资金筹借为主的融资活动。正常的企业间商业信用不在民间融资范畴之内。商业信用时间超出合同约定时间并收取利息或报酬,同样会被纳入民间融资范畴。民间融资是指自然人、法人或组织之间,在不违反法律规定前提下发生的借贷行为,是为了生产经营需要,解决资金短缺的合法民事行为。借贷手续灵活、简便,民间借贷双方一般为本乡本土或亲朋好友。借方需要资金时,通过中介人或按自己意向说明资金用途、借款金额、还款能力及日期、利息,以口头或协议形式取得资金。一般不需要手续,有手续的也是简单载明借贷双方、日期、还款金额或利息的简要凭据。民间借贷中一半以上是私下达成的交易,对借方来说,手续简便,在急需资金时办理非常方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间融资有哪些特点
民间融资的特点如下:
1、融资活动半公开化。商业银行个人委托贷款业务的推出和宏观调控后中小民营企业资金的紧张,使民间融资更为活跃,用于生产投资、商贸活动的大额民间融资时有发生。逐渐为公众所认同,并转向半公开化或公开化;
2、融资行为渐趋理性。民营中小企业的发展对民间融资的需求日益旺盛,并能提供较高的投资回报率,从而拓宽了民间融资理性选择的范围。同时,民间融资相关主体的风险意识也在不断提高,对信誉要求很高,形成了特定的民间融资市场准入制度,违约现象很少;
3、另外,生产性融资比重不断上升,而利率水平也明显上升。
『肆』 什么是民间融资
问题1:什么是民间融资?
问题2:民间融资是什么意思?
所谓民间融资,是指出资人与受资人之间,在国家法定金融机构之外,以取得高额利息与取得资金使用权并支付约定利息为目的而采用民间借贷、民间票据融资、民间有价证券融资和社会集资等形式暂时改变资金所有权的金融行为。本文以山西省的民间融资市场为个案,重点分析民间融资的交易形式、供求关系经济与社会效应,以此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由于民间融资往往具备区域金融的特征,因此,研究单个省份的民间融资特征对于把握民间融资的社区性和交易范围的局部性都具备现实意义。
民间融资的主要方式
1.民间借贷
2.有价证券融资
3.票据贴现融资
4.企业内部集资
民间融资是相对于国家依法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融资而言的,泛指非金融机构的自然人、企业及其他经济主体(财政除外)之间以货币资金为标的的价值转移及本息支付。民间融资是游离于国家正规金融机构之外的、以资金筹借为主的融资活动。据此定义,正常的企业间商业信用不在民间融资范畴之内。但如果商业信用时间超出合同约定时间并收取利息或其他报酬,同样会被纳入民间融资范畴。
民间金融包括所有未经注册、在央行控制之外的各种金融形式。,“民间金融”的内涵一般包含在“非正式金融”(informalfinance)中,非正式金融既包含民间金融形式也包含一些正规金融机构的非正式产品和形式。在中国由于民间金融的规模很大,所以有必要突出民间金融部分,而非笼统称之为非正式金融。
调查显示,2004年以来,我国民间融资趋于活跃,而民间融资的发展状况与当地民营经济的发达程度密切相关。其主要是为了满足人们日常生活紧急支付和民营企业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资金需求。2004年,浙江、福建、河北等地区的民间融资规模分别为550亿元、450亿元、350亿元,约占各省当年贷款增量的15%~25%,而在经济相对欠发达的江西省上饶市,2004年的民间融资总量也在14亿元左右,相当于当地当年贷款增量的三分之一以上。
与此同时,民间融资也呈现出了与以往不同的新特点。据《报告》分析,2004年民间融资与以往不同的新特点主要有:
1、融资活动半公开化。
商业银行个人委托贷款业务的推出和宏观调控后中小民营企业资金的紧张,使得民间融资更为活跃,用于生产投资、商贸活动的大额民间融资时有发生。该行为逐渐为公众所认同,并转向半公开化或公开化;
2、融资行为渐趋理性。由于民营中小企业的发展对民间融资的需求日益旺盛,并能提供较高的投资回报率,从而拓宽了民间融资理性选择的范围。同时,民间融资相关主体的风险意识也在不断提高,对信誉要求很高,形成了特定的民间融资市场准入制度,因此违约现象很少;另外,生产性融资比重不断上升,而利率水平也明显上升。
『伍』 什么是民间融资
民间融资指的是出资人与受资人之间,在国家法定金融机构之外,以取得高额利息与取得资金使用权并支付约定利息为目的而采用民间借贷、民间票据融资、民间有价证券融资和社会集资等形式暂时改变资金使用权的金融行为。
民间金融包括所有未经注册、在央行控制之外的各种金融形式。“民间金融”的内涵一般包含在“非正式金融”中,非正式金融既包含民间金融形势也包含一些正规金融机构的非正式产品和形式。在中国由于民间金融的规模很大,所以有必要突出民间金融部分,而非笼统称之为非正式金融。
(5)民间融资的特点扩展阅读:
识别民间融资
1、看应付、预收账款
关注应收、应付账款的交易对手、构成及变动,通过商业模式、商业合理性分析交易对手的合理性,关注应付、预收账款中长期固定不变金额。
2、关注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通过调查企业发展沿革、实际控制人和重要负责人从业经历、管理经验和能力、个人品行、家庭情况、社会地位、员工评价等方面因素,结合行业情况和同类企业情况,综合估算企业原始资本积累情况。通过对整体资产、负债、权益整体分析,通过真实的资产-扣除公开的负债—真实的历史积累,倒推民间融资的可能性。
通过对新建项目的合规性、可行性、竞争优势等方面的进行审查,重点关注项目投资、资金来源,并结合企业资金积累情况和银行贷款情况,判断项目资金缺口。对项目资金缺口过大、短债长用的项目,需重点关断民间融资的可能性。
3、关注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
关注构成及交易对手,关注借出或借入民间融资的可能性,并与流水结合予以分析。比如某中小企业,总资产8000万元,其他应收款约2000万元,明细说明中为实际控制人占用;但笔者审查阅工商登记系统,查阅实际控制人名下拥有小贷公司(第二大股东);要求经营机构补充账户流水调查,资金被挪用给小贷公司使用。
4、关注三费变动和构成
关注财务费用与融资总额的对比情况,看是否存无追索保理情况、民间融资情况。关注管理费用或营业费用的稳定性(按月或季度、年),最好追查到原始凭证,看是否存在将民间融资利息费用放入上述科目的情况。
『陆』 民间资本特点是什么
问题一:民间金融的特点用自己的话理解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一直以市场为导向,市场在资源握闷配置中起主导作用,逐渐形成确立市场经济体制,在这样的经济背景下,民营经济得到迅速发展,他们旺盛的资金需求是正规金融所远远不能满足的,因为只能求助于民间,民间资本发挥着重大的作用,民间金融在我国金融市场占有重要的地位,在其不断发展过程中特征逐渐清晰。
首先,民间金融具有多样性。民间金融的多样性可以充分体现在它的参与主体的多样和组织形式的多样。民间金融的参与主体和资金来源都来源于民间,是在正规金融体系之外的信贷活动参与者,在这些参与者中既有城乡居民、个体私营企业主、中小企业也包括乡镇村委、行政事业单位,主体多样,如果说是全民金融毫不夸张。民间金融的形式各异,各种民间金融形式在经济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这些组织形式包括个人之间借贷、民间集资、典当行、合会、私人钱庄、私募基金等。参与主体和组织的多样性导致资金来源的多样性,民间金融市场的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周围亲朋好友的闲余资金、居民个人的收入、中小企业的营业利润和闲置资金等。由此也可以得出民间金融的资金规模是相当庞大的。
其次,民间金融具有灵活性。民间金融过的灵活性体现在手续的灵活性和利率的灵活性。民间借贷手续灵活、简便,很受资金需求者的亲睐。一般情况下,资金需求者通过正规金融机构进行借款时,手续相当复杂,必须有完整的合同,对资金用途、信用的大小、抵押物抵押资质等审批相当严格费时,对于急需用资金的需求方来说条件严格时间过长,很难解决燃眉之急。而民间借贷双方一般为周边熟悉的亲朋好友隔壁邻里,如果资金的需求者急需资金时候,他们可以不需要任何繁杂的手续或者非常简单的程序就可以得到急需的资金,在这个过程中他们只要让资金的贷方知道自己借出多少资金,资金的流向哪里,拆借资金的利息是多少,还款的日期大概是什么时候就可以。在民间借贷者很少会签正式的合同,只要有协商好的简单标明金额、还款时间、利息的口头协议或书面借条做凭证。
因为程序的简单不需要复杂的中间环节,借贷双方直接面对面的达成协议,快捷方便大大缩短了借款时间。在利率方面,民间金融交易不通过正规金融机构不在国家金融监管体系监管之下,不用严格执行官方利率,民间借贷的利率按照市场机制进行灵活调整。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资金需求量不同,不同的地区利率可能不同,有些地区利率会在200fo左右,而有些地区的利率可达到60%甚至1000fo以上。而且民间借贷的利率也会根据国家的宏观调控货币供应量和市场变化灵活变动,当一段时期,金融监管当局提高准备金率或者利率时,民间借贷利率会相应提高。
再者,民间金融具有隐蔽性。在我国,金融管理当局对正规金融市场的准入、运作和退出都有着非常严格的制度规定,对其监管也相当的严格,对这类金融组织和金融活动的业务形式、发展规模和活动范围都会认识的相当到位,但是民间金融不在正规金融机构的范围内,很多民间金融活动属于地下活动,存在的形态多种多样,交易频繁,且每笔交易或大或小,交易行为缺乏相关法律的保护和认可,非常隐蔽,调查统计起来相当的困难,官方统计数据很难准确的反映真实状况,因而具有相当的隐蔽性。
最后,民间金融逐步专业化。由于其灵活性和多样性适应金融市场的多方需求,在经济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获得了广泛的认同,促进了民间融资流动更加活跃,民间金融开始逐步走向阳光化,而不是隐藏地下,民间金融公开化使得其主体在后期的发展中行为更加的理性专业。资金需求日益旺盛的民间金融市场开始以市场为导向,由于供需的不平衡,民间金融在市场的调节下利率较高,投资回报率高,庞大的需求群体和庞大的供给群体加之新的参与者还在不断的......>>
问题二:民间贷款有哪些特点 民间借段早弯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睁丛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与银行贷款相比,民间借贷具有以下优势:
1.手续简便。民间融资不像银行贷款需要提供营业执照、代码证书、会计报表、购销合同、负责人身份证件、验资报告等一大堆材料,也不用经过签订合同、办理公证等程序,一般只需考察房产证明及还贷能力等并签订合同即可。
2.资金随需随借。而民间借贷一般仅需要3~5天甚至更短的时间即可获得所需资金。
3.获取资金条件相对较低。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大、需求额度小、管理成本高,银行在发放贷款时普遍要求中小企业提供足够的抵押担保物;而民间借贷普遍门槛低,显然更加适合于小企业。
4.资金使用效率较高。银行贷款期限一般以定期形式出现,而民间借贷可以即借即还,适合小企业使用频率高的特点。
2011年8月,记者日前从相关渠道了解到,由于民间借贷市场需求异常旺盛,在江浙等沿海地区相当规模的银行贷款并未实际流向用款企业,而是流向了利率更高的民间借贷市场。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日前举行的银监会三季度形势分析会上以相当篇幅论及此事,并强调,相关商业银行不得在贷后管理上忽视受托支付的要求,最终导致贷款资金流向无法监管。
“现在由于信贷需求旺盛,纷纷转行从事高利贷业务,而放贷的资金很大一部分来自银行,是来自银行给大型企业的贷款。(这些贷款)在浙江这些沿海地区都是低成本,(企业拿到)后放高利贷赚取巨额利息、利差,实际成为高利贷市场从银行融资的平台。一些国有担保公司,财务公司也利用国有银行的资金,偷偷地放高利贷”刘明康在会上强调。
据悉,刘明康在三季度形势分析会上对这部分资金流向规模的匡算口径是“三万亿”,并称包括浙江在内的全国各省均已展开排查。刘明康在会上强调,从上半年对商业银行落实“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贷款新规的检查结果来看,部分银行采用受托支付走款的比重已经达到银监会的要求,但仍有部分银行在这一方面推进乏力。“有些银行受托支付的比重远远低于今年我们提出80%的基本要求,这就给我们带来了很大的包袱”刘明康在会上表示。
部分担保行业人士对记者称,东部沿海民间借贷盛行地区的资金借贷利率可以高到月息3%-5%左右,而且多数需求方是中小企业。“大企业资金比较富余,而且现在项目投资的空间并不大,一些企业账上的确有一定的钱;小企业则贷不到款,特别是一些加工型的小企业,资金很紧张。据我们了解,一些担保公司的确也在做一部分民间借贷的事情,整个的市场需求非常大”一位担保行业资深人士称。
这种资金供需不平衡给市场带来了巨大的套利空间。据记者了解,即便按一年期基准利率上浮10%从银行获取贷款,企业的资金成本亦仅有7.2%左右,如若投入月息3%-5%(折成年息为36%-60%)的民间借贷市场,其每年的套利空间就达到30%-50%不等。相比较之下,这一收益率已经高过相当部分企业的主业经营利润率。
而对于生产企业而言,面对还未见曙光的宏观环境,很难支撑起20%的高借贷成本。一旦生产企业支撑不住,那些报表上的固定资产、应收账款、存货都难以变现。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委托贷款的风险均由委托方承担,也就是说,贷款企业逾期不还款的风险由委托公司自身承担,银行没有义务返还贷款。
但是,上海证券分析师蔡钧毅表示,上市公司进行委托贷款和委托理财要分两面看。虽然发生了借贷关系,必然有违约风险存在。“但是在宏观经济不好的环境下,非要拿现金去投入主业,在宏观需求低迷的时候再扩张产能,这也是很......>>
问题三:民间借贷利率的特点 1-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2-民间借贷是货币所有者拥有的财富积累,当货币财富由储藏手段转变为提供到市场执行借贷资本的职能时,只要是有息借贷,利率就反映了让渡资本的价格关系。
1)民间借贷利率受资金供求关系的影响 具体是一是市场资金需求状况和国家产业经济政策,决定了银行利率的高低;二是银行资金供求状况决定了信贷利率高低,也影响了民间信贷的供求状况和利率高低。
2)民间借贷利率是由市场需求和行业利润所决定的,依据行业利润的高低而制订,具有随意性和谋利要求突出的特点。
3)民间借贷执行利率的方式完全凭借款人的信誉,能否收到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4)民间借贷利率制定的目的和方向有其固有特点。民间借贷主要以瓜分剩余价值,谋取高额利润为目的,利息率反映了不同行业的利润状况和市场资金供求的松紧度。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第九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第十条 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 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问题四:民间资本怎么投资?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民间资本主体为什么不愿进入于已于国都有利的创业投资领域?就此问题,我们走访了大量的社会各阶层相关人士,均简而言之三个字道出心里话:不放心!所以中国有6万亿的居民储蓄在 *** 一再降息后仍然很少投资于高新技术创业企业,大量的保险、养老等各种基金尚未开展创业投资业务,而各地陆续组建的一批以 *** 为主要出资人的创业投资公司或基金,不但规模小,因来源渠道单一,风险过分集中于国家财政,既违背了市场运作的效率原则,自然也不能在高新技术产业化方面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和主导作用。有的以贷款方式取代股权投资方式运作资金,使创业投资走了样,变了形,还有的违规操作,造成不应有的失误和浪费,甚至败坏创业投资的名声,加之保护投资的法律环境较差及缺乏诚信制度等等不利因素,让民间资本主体更加地不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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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五:76民间资本通过什么模式撬动中国经济 实际上这可以分别写上3本很厚很厚的书,概括的讲就是:温州模式的特点,民间资本即是私营经济活跃。苏南模式的特点,以国有企业为依托发展当地。这也是为什么江苏的GDP超过浙江,而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不及浙江的原因之一。珠三角的特点也许就是依靠廉价的劳动力以及低成本的技术,成为加工中心。现在产业已经是2次升级了。
问题六:社会资本是什么意思? 社会资本是指个体或团体之间的关联――社会网络、互惠性规范和由此产生的信任,是人们在社会结构中所处的位置给他们带来的资源。社会资本是社会学家首先使用过的一个概念,最早把社会资本概念化的是Granovetter,但学术界至今对究竟何为社会资本尚未形成统一概念,不同的学者从其学科范畴与研究范式出发,对社会资本概念作出了不同的界定。归纳起来,这些概念主要形成了微观、中观和宏观等三个研究层面。
社会资本(Social capital)
根据世界银行社会资本协会(the world bank's social capital initiative)的界定,广义的社会资本是指 *** 和市民社会为了一个组织的相互利益而采取的集体行动,该组织小至一个家庭,大至一个国家。
对于“社会资本”概念,尚没有为人们普遍认同的定义,从其基本内涵看,社会资本是相对于经济资本和人力资本的概念,它是指社会主体(包括个人、群体、社会甚至国家)间紧密联系的状态及其特征,其表现形式有社会网络、规范、信任、权威、行动的共识以及社会道德等方面。社会资本存在于社会结构之中,是无形的,它通过人与人之间的合作进而提高社会的效率和社会整合度。
微观层面和中观层面的社会资本研究,主要着眼于个体行动者的关系指向特征及其自身社会地位状况对其所能获取的社会资本的影响,或者是关注行动者所在的社会网络整体的结构性特征及网络间的互动、制约对个体社会资源获取能力的影响。由于社会资本是蕴含于社会团体、社会网络之中,个人不能直接占有和运用它,只有通过成为该网络的成员、或建立起网络连带,才能接近与使用该资本。
社会资本是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存在于人际关系的结构之中。社会资本与物质资本、人力资本一样,这种个人与组织的他人之间的联系可以给他个人带来未来的收益。社会资本往往是针对某种组织而言的。他在该组织中社会资本的多少反映了他与组织中其他人之间的人际联系。在长期来看,可以给他带来的额外的利益的大小,其外在的指标可以表现为声誉、人缘、口碑等等。
宏观层次的社会资本研究主要从区域或国家的角度出发,研究社会资本存量对该地区经济增长的影响。在这个层次上,社会资本是组织内部为了成员间的相互利益而普遍认同和遵守的规范。普特南在对意大利中北部地区的研究中发现这些地区弥漫着浓厚的信任与合作风气,这种丰富的社会资本能协调人们的行动、提高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的投资收益、推动区域经济发展。而著名学者福山给社会资本下的定义是:社会资本是促进两个或更多个人之间的合作的一种非正式规范。一个组织的社会资本的多寡反映了该组织内部所共同遵守的规范的强弱和成员之间凝聚力的大小,或者说组织对成员影响力的大小。如果个人违反了该组织的规范,就会受到惩罚,其社会资本减少;相反,如果遵守规范,他的社会资本就会不断增加。也有学者概括为,一个社会的信任度、行为规范特征、连接网络的紧密程度,决定社会资本的状况。
Montgomery把社会资本这一概念引入到小额贷款领域。他认为,由于借款人的故意赖账行为会损害小组中其他成员的利益,也会损害该借款人在周围社区中的声誉和信誉度,从而会大大减少他个人的社会资本。如果借款人认为贷款的数额不足以弥补由于赖账而造成的自己在社会资本上面的损失,那他就不会故意不还款。Besley和Coate则讨论了连带责任对借款人还款积极性的影响,以及小组成员通过彼此存在的社会资本,对小组中出现债务拖欠的成员施加“同伴压力”。中国学者张捷也提出利用社区信用资源提升单个中小企业的信用水平进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思路。
由此可见,社会资本概念对我们探讨集群融资......>>
问题七:民间信用与正规金融机构相比有何特点 民间金融是与官方金融的相对而言的。官方金融是属于正式金融体制范围内的,即纳入我国金融监管机关管理的金融活动。因此,民间金融主要是指在我国银行保险系统、证券市场、农村信用社以外的经济主体所从事的融资活动,属于非正规金融范畴(未观测金融)。
具体来说,民间金融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含义:
(1)从交易活动的主体来看,交易的对手基本上是从正式金融部门得不到融资安排的经济行为人,比如发生相互借贷行为的农民,创业企业获得创业资本。(2)交易对象是不被正式金融所认可的非标准化合同性的金融工具。
(3)正式的金融中介具有规范的机构和固定的经营场所,民间金融一般不具备这些特征。
(4)民间金融一般处于在金融监管当局的监管范围之外。
问题八:明清初民间工业发展的特点及原因。 5分 (1)特点:①纺织、制瓷等行业民营手工业超过官营手工业,占据全社会手工业生产的主导地位。②地区性分工日益明显,出现了专门化的手工业市镇。③部分地区逐渐出现耕、织分离和手工业内部的纺、织分离。④手工业生产技术不断创新,达到新水平。⑤资本主义萌芽出现并缓慢发展。
(2)有利因素:①手工业规模大,数量多。②劳动力充足。 ③19 世纪初已经形成了全国统一市场。
(3)原因:①重工业发展缓慢。②中国未重视矿物能源的开发和利用。③中国传统儒家思想、科举制度等难以培养出优秀的科技人才。④明清时期的“海禁”与闭关锁国以及重农抑商政策妨碍了海外市场的开拓,抑制了资本的原始积累,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滋长~
『柒』 民间企业融资
民间企业融资
民间融资是长期、自然、客观存在的,生存的空间是很大的,发展的速度也很快。那么什么叫做民间企业融资?
民间企业融资是什么
民间融资从传统渠道上讲,可分为直接融资、民间中介融资渠道。从方法上讲可分为个人借贷融资、企业拆借融资、标会集资融资、投资服务公司融资、民间钱庄融资、互助基金会融资、担保机构融资等。经过策划,民间融资还可以有以下创新渠道与方法,如个人委托贷款、企业委托贷款、商会协会融资等。且如果在合适的金融政策环境下,通过以上渠道与方法,民间资本是完全可以用好、用活,可以阳光操作、良性循环,对正规金融形成一个有益的补充,从而真正为中小企业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服务!
但是近期连续有消息报道,今年以来持续调控的货币政策累积效应开始逐步显现。连续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和控制全年信贷额度使得商业银行贷款额度紧张,众多企业和个人纷纷寻求民间借贷资金,民间借贷利率普遍上浮,近期甚至出现100%的高额年息。4月以来陆续开始有民间借贷资金链断裂的事件被披露。西安日报报道:记者以客户身份咨询了西安多家民间借贷机构发现,年息普遍为30%~50%,而一些机构甚至给出了超高利率240%,高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几倍甚至几十倍的消息。这些明显的违法行为,必然要受到法律制裁。但是投资理财讲师张雪奎认为,仅仅制裁限制是不够的,最好的方法是引导这些资金借贷合法化,服务社会创造价值。
民间融资是长期、自然、客观存在的,生存的空间是很大的',发展的速度也很快。通过一定的策划和组织形式,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合法操作,民间融资是可以合法化,也能得到法律保护什么叫做民间企业融资什么叫做民间企业融资。也只有合法化,民间融资才能长盛不衰。
第一:从借贷主体入手规范化。融资主体,即公民之间的正常借贷是允许的,但公民之间的借贷也是有法律限制的。比如说,只限于在特定对象中进行,而不能向非特定对象融资。如公开向非特定的多数人融资,就有可能构成“非法集资罪”。
第二:利率在法律框架内规范化:民间借贷利率,在国家法律规定的4倍以内,法律是予以保护的,超过了就不保护,但也不是完全禁止的行为。只要公民之间相互信任,自觉遵守相互约定的条款,国家也没明文“禁止”,只是这种行为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第三:借贷契约规范化。民间借贷契约要有完整的约定,期限、利率、抵押物品或保证人、见证人。完整的契约,将会使借贷双方更加谨慎。比如没有期限,那么当债权人主张权利,即要求还款时,债务人必须马上履行,这对债务方不利。另外还要约定不履行契约诉讼地点,最好是当地民事调解委员会调解,法律效力是相同的。
第四:个人对企业借款。个人对企业的借贷,个人借给企业,在法律上是许可的,但是要注意,除了契约完整外,还要在借款契约上要清楚表明用途。借款用途不清晰,会造成非法集资的情况。
第五:企业对个人借款。从法律上讲要分情况:如果企业出于帮助员工个人生活需要,则合法,法律是保护的;但如企业对个人的非法集资、或以盈利为目的借款,法律就不保护变通方法可以是向个人订购产品预付款等方法进行变通。
第六:企业之间的借贷。企业之间的借贷在法律是禁止的。如企业都能相互自由借贷,那还要银行做什么?!企业之间的借贷情节严重的,有可能陷于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金融业务等罪名中。所以,企业之间的借贷一定要慎重。
民间融资新特点
1、融资活动半公开化。
商业银行个人委托贷款业务的推出和宏观调控后中小民营企业资金的紧张,使得民间融资更为活跃,用于生产投资、商贸活动的大额民间融资时有发生。该行为逐渐为公众所认同,并转向半公开化或公开化;
2、融资行为渐趋理性。
由于民营中小企业的发展对民间融资的需求日益旺盛,并能提供较高的投资回报率,从而拓宽了民间融资理性选择的范围。同时,民间融资相关主体的风险意识也在不断提高,对信誉要求很高,形成了特定的民间融资市场准入制度,因此违约现象很少;另外,生产性融资比重不断上升,而利率水平也明显上升。
;『捌』 民间融资与民间金融的区别
民间融资:
是相对于国家依法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融资而言的,泛指非金融机构的自然人、企业及其他经济主体(财政除外)之间以货币资金为标的的价值转移及本息支付。民间融资是游离于国家正规金融机构之外的、以资金筹借为主的融资活动。据此定义,正常的企业间商业信用不在民间融资范畴之内。但如果商业信用时间超出合同约定时间并收取利息或其他报酬,同样会被纳入民间融资范畴。
民间金融:
包括所有未经注册、在央行控制之外的各种金融形式。“民间金融”的内涵一般包含在“非正式金融”中,非正式金融既包含民间金融形式也包含一些正规金融机构的非正式产品和形式。在中国由于民间金融的规模很大,所以有必要突出民间金融部分,而非笼统称之为非正式金融。“民间金融的内涵一般包含在“非正式金融”中,非正式金融既包含民间金融形式也包含一些正规金融机构的非正式产品和形式”民间金融形式是指民间融资,还有就是些正规金融机构的非正式产品和形式。所以说民间金融包括民间融资和正规金融机构的非正式产品和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