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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式的腐败

发布时间:2023-03-18 12:46:14

❶ 银行前董事长落马案连审4天:涉案金额百亿,公款为家人雇保镖

蔡国华一方指出,因前任董事长姜喜运司机被害事件,蔡国华担心人身安全雇佣了6名保镖,其中有2名保镖有时服务于他的家人,后来蔡国华还让恒丰银行招聘一批安保人员为高管提供安保服务。因此,蔡国华的辩护律师认为,蔡国华因职务原因雇佣保镖,该行为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但并不构成贪污。

6月12日下午,在连续接受4天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恒丰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蔡国华案庭审结束,法庭将择日宣判。

山东东营市检察院指控蔡国华犯有五宗罪,其涉嫌滥用职权造成恒丰银行经济损失8.9亿余元、涉嫌贪污1022万余元、涉嫌挪用公款48亿元用于个人经营、涉嫌受贿11.8亿余元(10.7亿余元系未遂)、涉嫌违法发放贷款35亿元,总涉案金额高达约103亿元(详见“蔡国华腐败大案开审:涉案103亿 北京上海香港多地拥有天价别墅”)。

检方认为,蔡国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造成恒丰银行经济损失8.9亿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情节严重;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追究其责任。其中,10.7亿余元系受贿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6月9日至6月12日,蔡国华在山东东营市中级法院出庭受审。

庭审首日,蔡国华一方就法庭人员回避和排除非法证据提出申请。蔡国华声称,案发后因担心家人安全等原因,他作出的有罪供述系非法取证所得。蔡国华提出调取他在监察调查阶段的同步录音录像,以及2017年11月他被警方带走时在公安机关接受调查时的言辞证据。但这些申请均被驳回,合议庭评议认为,该案不符合非法证据排除的情形。

在持续长达4天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中,蔡国华的辩护律师赵运恒、杨照东对检方指控的大部分犯罪事实作无罪辩护。

庭审中,东营市检察院指出,蔡国华一案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对此说法,蔡国华辩称并不是他个人把恒丰银行搞乱了,从他执掌恒丰银行到案发的2017年,恒丰银行的资产规模翻了一番。此外,恒丰银行先后有多人涉案被查,但蔡国华认为,其他人的事情与他无关。

检方指控五宗罪,蔡国华一方提出辩解

蔡国华案此前历经漫长的调查。2017年11月,蔡国华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曝接受调查。2018年12月,因涉嫌职务犯罪,蔡国华被采取留置措施。2019年6月,蔡国华案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一个月后被公诉至东营市中级法院。该案原定于2020年1月7日开庭,后检方申请延期审理获得法院准许。

6月9日,蔡国华在东营市中级法院出庭受审,蔡国华被检方指控犯有五宗罪。

其一是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检方指控,2014年至2016年,蔡国华在担任恒丰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滥用职权,违规在恒丰银行发放薪酬、推行员工股权激励计划,造成恒丰银行损失8.97亿余元。

对违规在恒丰银行发放薪酬给恒丰银行造成经济损失1.99亿余元的指控,记者了解到,蔡国华一方表示,2014年通过的《恒丰银行核心员工薪酬管理办法(暂行)》(下称《薪酬管理办法》)当时没有经恒丰银行股东大会讨论决定,但2016年银监会发现后指出违规要求整改,2016年底召开董事会修改了《薪酬管理办法》,修改后的《薪酬管理办法》在2017年召开的股东大会上通过,并有股东签字确认。

检方出示的股东大会参会人员证言则指出,在2017年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参会人员只看到会议目录提到薪酬管理办法,并没有看到具体内容。

检方还指控,蔡国华未经银监会审批,擅自决定在恒丰银行内部推行员工股权激励计划,非法筹集股份认购款227.13亿余元,并违规将该款项由股权过渡户转入资本金账户,后因该计划被银监会发现而终止实施,227.13亿余元资金原路退回,产生的资金占用费、税费等各项费用由恒丰银行承担,给恒丰银行造成经济损失6.97亿余元。

对此项指控,蔡国华的辩护律师称,227.13亿余元进入恒丰银行资本金账户后,参与资本金运作,实际上给恒丰银行带来收益,恒丰银行还从中赚了一笔,收益远超6.97亿元的资金占用费等。

其二是贪污罪。检方指控,2014年至2017年,蔡国华利用担任恒丰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的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恒丰银行财务1022.9万余元。检方指控,1022.9万余元多表现在报销上,如蔡国华将个人及家人雇佣保镖所支付费用54万元在恒丰银行报销,将应由个人及其家庭负担的费用142.7万余元报销,同意报销恒丰银行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助理为其女儿购买的价值4.4万余元的麦斯玛拉(MaxMara)大衣,以及与其前妻非法占有恒丰银行购买的价值821.8万元的红木家具等物品。

对涉嫌贪污罪的指控,法庭用了半天时间进行调查。蔡国华一方指出,因前任董事长姜喜运司机被害事件,蔡国华担心人身安全雇佣了6名保镖,其中有2名保镖有时服务于他的家人,后来蔡国华还让恒丰银行招聘一批安保人员为高管提供安保服务。因此,蔡国华的辩护律师认为,蔡国华因职务原因雇佣保镖,该行为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但并不构成贪污。

在蔡国华用公款报销的指控中还涉及,为蔡国华购买大量虫草。蔡国华一方提出,用恒丰银行公款购买的虫草,蔡国华只食用了一部分,还剩下很多,不能都算入他的指控。

其三是挪用公款罪。检方指控,2015年至2017年,蔡国华未经集体决策,个人决定以信托贷款等形式,将恒丰银行48亿元转入其个人控制的上海衍融投资中心,进行营利活动,谋取个人利益。

蔡国华一方则辩称,经过恒丰银行相关部门集体讨论后,决定在恒丰银行体外设立公司,以信托贷款形式进行资本运作,并非他个人挪用公款。

值得一提的是,蔡国华的前任姜喜运在此前庭审中,也提及恒丰银行体外运营。与挪用公款的指控稍有不同,姜喜运被一审法院认定贪污2.8365944亿股恒丰银行股份,转至其个人或亲友公司名下。在姜喜运案的庭审中,姜喜运辩解称恒丰银行体外运营、自持股份由来已久,是为了保障账外股份的安全,避免风险,并非隐匿、占有。但姜喜运的解释,并未获得法院的认可。

其四是受贿罪。检方指控,2006年至2017年,蔡国华利用担任沾化县委书记、烟台市政府副市长、恒丰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便利,为青岛海域投资有限公司、云南实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朱殿治等8家单位或个人,在银行贷款、项目承揽、企业经营等提供帮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11.8亿余元(其中10.7亿余元未遂)。

蔡国华涉嫌受贿的大部分款项被指用于购买别墅。比如,检方指控称,蔡国华向曾在贷款方面得到其帮助的大唐西市文化产业投资集团董事局主席吕建中,索要位于香港太平山顶的一套别墅,折合4.74亿余元。案发时,这套别墅还没有完成装修,并未实际居住。检方还指控,蔡国华收受青岛华通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彬给予的3000万元,用于在北京购买两套别墅。此外,蔡国华还收受陈彬为其在上海购买的一套别墅,价值5950万元。

庭审中,蔡国华一方指出,位于香港的别墅登记在吕建中合作伙伴的名下,属于吕建中和其合作伙伴共有,别墅的实际归属问题不能仅仅依靠调查阶段的言辞证据,有待法庭查明。关于收受陈彬别墅的指控,蔡国华一方称,目前陈彬在国外,司法材料缺少陈彬本人的证言。

蔡国华还被指索要一笔6亿元的好处费。检方指控称,2009年至2017年,蔡国华利用担任烟台市政府副市长、恒丰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为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参与恒丰银行增资扩股、转让股份等方面提供帮助。蔡国华多次向该公司副总经理薛健索要好处费6亿元,但因没有合适的支付方式等原因,6亿元尚未支付。对此指控,蔡国华一方指出,薛健的证言前后有矛盾之处,其证言的真实性有待查明。

其五是违法发放贷款罪。这是2020年2月6日,山东东营市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一项罪名。检方指控,2017年4月至8月,蔡国华明知石家庄乐城创意国际商贸城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乐城公司)35亿元的贷款项目不符合放贷条件,仍安排办理这笔贷款,因贷款申请明显违规,未通过恒丰银行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而被退回。为此,蔡国华要求重新设计方案,在其干预下,恒丰银行相关人员经研究决定后,将贷款项目由房地产开发贷款变更为并购贷款,以规避违规之处,最终这笔贷款获批。2019年6月,上述35亿元的贷款开始欠息,不久本金开始逾期,到2019年12月,这笔贷款本息逾欠34.1亿余元。

对此,蔡国华一方指出,这笔贷款申请房地产开发贷款未通过后,乐城公司找到兰尉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兰尉高速),由兰尉高速收购乐城公司股权,用收购的股权作抵押,以兰尉高速作为贷款申请主体用“并购贷款”名义申请贷款。兰尉高速符合“并购贷款”的条件,恒丰银行发放这笔贷款是合规的。

恒丰银行多人涉案,关键证人视频作证

庭审中,蔡国华一方申请14名证人出庭作证,最终只有一名关键证人王玉强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出庭作证。

王玉强是重庆环奥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重庆聚恩物资有限公司、重庆玺发隆智实业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蔡国华曾利用职务便利,为王玉强在恒丰银行贷款提供帮助。检方指控,2014年至2016年,蔡国华通过前妻和女儿先后索要、收受王玉强给予的财物等共计187万余元。

据记者了解,王玉强深度介入蔡国华案,除了在受贿指控中有王玉强,在蔡国华的贪污指控中,也有王玉强的身影。王玉强曾与蔡国华关系密切,直到2016年两人关系破裂逐渐疏远。目前,王玉强处于取保候审中。

6月10日下午,王玉强通过视频方式出庭作证,讲述蔡国华通过家人向其索要、收受他给予的财物。

蔡国华一方则指出,因关系密切,两人存在经济往来。2015年4月蔡国华曾给过王玉强500万元,让他帮助购买一些物品、缴房租等,至案发时这500万元还有余额。王玉强则表示,蔡国华给他500万元是让他替其炒股。但实际上两人并没有真正结算。

在蔡国华案的审理中,东营市检察院指出,蔡国华一案涉案金额高达上百亿元,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对此说法,蔡国华辩称并不是他个人把恒丰银行搞乱了,恒丰银行先后有多人涉案被查。

据记者了解,在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指控中,恒丰银行北京分行前后两任行长邱野、宋豪卷入其中,被另案处理。

在姜喜运一案中,恒丰银行亦有人涉案被查,如恒丰银行股份原行长助理、财物负责人赵春英,恒丰银行原行长助理、信用风险监控部总经理张文凯。

❷ 信托物业制的坏处


信托管理是物业管理的实质方式。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物业信托管理模式的演变过程来看,业主自治这个根本问题没有解决。
在长达20多年的住房制度改革中,我们始终没有发现方便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规范业主自治的法律法规或政策出台,《物业管理条例》虽然对业主自治进行了一些初步规范,但由于其可操作性很差,在现实生活中已经诟病很多。因为业主自治这个根本性的问题没有解决好,所以政府部门虽然围绕着物业管理出台了很多政策,但物业管理纠纷仍然持续不断,越演越烈。
信托式物业管理模式:《信托法》和《物权法》提供保障 用签署信托契约的方式来约束物业公司,对于法律意识越来越强的业主来说,听起来不错。 信托式物业管理模式,是北京市宣武区朗琴园小区爆出来的新事物。
该小区的业主与原有物业管理部门一直纷争不断,日前请进了新的物业管理部门,并签订了《北京市宣武区朗琴园小区物业管理权信托契约》,找到了一种物业管理的新模式——信托式物管。在这种物管模式中,朗琴园业主大会为委托人,物业公司为受托人,全体业主为受益人。
拓展资料:
信托财产管理是指委托人(业主大会)基于对受托人(物业公司)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为受益人(业主)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管理或处分 或根据委托人的意愿用于特定目的。在信托财产管理模式下,最大的受益者将是信托受益人,即大多数业主。 与传统的委托财产管理模式不同,信托财产管理的强大法律基础是《信托法》。这种模式逐渐演变为物业管理。

❸ 吉林省信托公司董事长被起诉,是什么原因被起诉

我们对于贪污腐败的官员一直以来都是非常憎恨的,因为从根本上来说这些官员贪污的都是民脂民膏,都是本来要用到民生上面的资金,他们贪的越多,用到老百姓身上的钱就会越少;而腐败就是以权谋私,这种特权思想就是我只要是有钱有权就没有办不了的事情,而如果这种思想盛行,那么以后我国政府的威信和法律的公信力何在?所以在2015年的时候我国就提出了“八项规定”,专门整治大小官员的贪污腐败行为,对于任何敢伸手的官员,无论是苍蝇老虎都要一起抓,确保将权力关到制度的笼子里。

❹ 四任董事长接连落马 吉林信托陷"多事之秋"

一家金融机构连续四任“当家人”相继落马,这并非影视桥段,而是真实发生。

随着近日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吉林信托”)党委书记、董事长邰戈被宣布接受调查,这家吉林省唯一一家专业从事金融信托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自成立以来,四任董事长无一例外均涉嫌违纪违法。就此,中纪委专门发文直指,吉林信托“四任董事长先后被查,反映出一定共性问题”。

中纪委直指“反映出一定共性问题”

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公告,据吉林省纪委监委消息,吉林信托党委书记、董事长邰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简历显示,邰戈,男,1971年7月出生,吉林长春人,1993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硕士研究生学历。在入职吉林信托前,邰戈先后在光大银行、吉林银行任职。其历任光大银行长春分行业务管理部总经理,吉林银行行长助理、四平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吉林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等职。

吉林信托首任董事长张兴波于2007年涉嫌受贿罪被逮捕,后被判死缓。第二任董事长高福波于2007年6月接替空缺职务,2015年辞去董事长一职,2018年12月被查。第三任董事长李伟于2015年10月从白山市委书记调任至吉林信托任党委书记、董事长,2017年8月落马,被判有期徒刑5年。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披露,张兴波在忏悔录里说,觉得自己是单位“一把手”,又深谙会计业务,做的事人不知鬼不觉,应该能摆得平、按得住。

据办案人员介绍,第二任董事长高福波心思缜密,利用自己学到的金融知识,以合法外衣掩盖其非法勾当,逃避银保监会等部门监管。第三任董事长李伟自认为手段高明,放心打开了物欲的“潘多拉魔盒”。

为规避组织调查,他们采取他人代持股份、将房产登记在他人名下、收受干股、约定退休后提现、收受藏品和字画、将违法所得投资资本市场等各种隐蔽方式,以掩盖其违法犯罪事实。

在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化,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当下,如何切实管住金融机构“一把手”的权力,推动构建良好政治生态,成为吉林信托乃至金融全行业的一大课题。

业务“缩水” 规模“迷你”

由于吉林信托为东北证券持股5%以上股东,东北证券在29日也公告了吉林信托党委书记、董事长邰戈被查一事,同时表示,“目前,吉林信托经营情况一切正常。”

公开资料显示,吉林信托成立于2002年3月,注册资本15.966亿元(含外汇1815万美元),属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邰戈。2009年3月,按照信托新法规的要求,经原银监会批准,吉林信托重新换发了新的金融许可证,成为吉林省发展信托产业宝贵的金融平台。

据官网介绍,吉林省财政厅代表吉林省政府持有吉林信托97.496%股份,其余4名股东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吉林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持股0.626%。

经营方面,吉林信托近年来业绩不容乐观,2018年和2019年营收指标刚刚超2012年的一半,盈利指标自2012年以来仅有3年实现正向增长。

企业预警通显示,2012年、2013年吉林信托(母公司指标)分别实现营业收入8.86亿元、7.17亿元,对应净利润分别为2.67亿元(同比增幅-35.76%)和4.33亿元(同比增幅62.44%)。

从接下来的2014年至2017年,吉林信托营收规模缩水至“2”时代,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18亿元、2.06亿元、2.24亿元和2.84亿元,分别实现净利润2.68亿元(同比增幅-38.15%)、5.23亿元(同比增幅95.39%)、3.09亿元(同比增幅-40.93%)、2.62亿元(同比增幅-15.10%)。

年报显示,2018年起,吉林信托经营规模稍有起色。公司非合并财务数据显示,吉林信托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4.6亿元,同比增长62.01%;实现净利润3.77亿元,同比增长43.68%。2019年,吉林信托增收不增利,实现营业收入5.29亿元,2.05亿元的净利润同比下滑45.53%。

从信托资产规模来看,吉林信托常年经营停滞不前,也导致了其体型较为“迷你”。截至2019年末,吉林信托信托资产余额约649亿元,这一规模在全行业已接近垫底。截至2019年末,全国68家信托公司受托资产规模为21.6万亿元(国通信托、雪松信托无数据),66家信托公司平均资产余额为3224.71亿元。

业务合规方面,今年吉林信托已收到两张罚单。8月6日,吉林银保监分局通报,吉林信托因“未严格审核信托目的的合法合规性,为银行规避监管提供通道”被罚没40万元,两位相关责任人被警告。9月8日,吉林信托因“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以及未按照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被央行长春中心支行罚款90万元。

此次被中纪委点名后,吉林信托公司治理、业务运营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❺ 15亿元信托案余波未了,“德御系”徒留一地鸡毛

日前,上市公司仁东控股(002647.SZ)再次在公告中提到,公司涉及一宗15亿元的信托资管计划诉讼案,该案已对公司造成现实影响。

仁东控股公告显示,2020年6月,山西潞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潞城农商行”)发起诉讼,称其认购了15亿元大业信托设立的“大业信托·盛鑫17号单一资金信托合同”,资管计划的实际投向为晋中市榆粮粮油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榆粮粮油”),而榆粮粮油未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潞城农商行同时指称,仁东控股为该资管计划提供了担保,故亦将其列为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被告之一。

上述诉讼案的被告名单中,除了榆粮粮油和仁东控股外,还包括德天御生态 科技 (北京)有限公司(下称“德天御”)、天津和柚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天津和柚”)、龙跃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龙跃实业”)、田文军、郝江波等。这几家企业均由田文军和郝江波实际掌控,田、郝二人则为夫妻关系,其所控企业被称之为“德御系”。

资本“炒客”

“他人很聪明。”这是田文军给陈曦(化名)的第一印象,“眼界开阔,胆子也很大”。

2006年,田文军主导成立中海博投资(北京)有限公司,投资方向主要为农业贸易及农业 科技 ,后名为德天御生态 科技 (北京)有限公司,随后,德天御整合几家晋中当地农业公司后成立德御农业,挂牌美国OTC市场。

一篇《打造中国杂粮产业的领军企业》的文章称,2010年,德御农业实现销售收入6亿元,2011年以来,公司在北京平谷投资1亿多元建设生产加工基地。这是继山西晋中和曲沃、四川成都和凉山之后建立的又一大型生产加工基地关于公司的布局。

鲜少露面的田文军曾表示,他们还要陆续在江苏、山东等省区建立生产基地和杂粮流通交易中心,“公司要在全国逐渐完成杂粮产业链布局,并以此打造中国杂粮产业的领军企业、第一品牌”。

虽然在OTC挂牌,但德御农业的盈利水平并没有显著提升。其财报显示,2010年至2014年,其净利润一直在2000万美元上下波动,后股价崩盘,田文军等原始股东与团队相继离去。

在组建德御农业的同时,田文军还成立了一家名叫山西德御坊创新食品有限公司(下称“德御坊”)的公司,主营业务为杂粮饮料,谋求独立上市。

《晋中晚报》一篇文章《德御坊融资“加马力”小杂粮进军大香港》多少可窥见田文军的野心:2012年12月20日,山西德御坊创新食品有限公司在香港文华东方酒店,举行了香港融资启动大会。

德御农业2011年年报显示,德御坊与龙跃实业都属德御农业旗下,是其通过VIE结构控制的境内子公司。所谓VIE,即“协议控制”,按照协议,德御农业为子公司提供业务合作机会,但后者要将年度全部税后净利润支付给德御农业。

但德御坊并没有完成田文军最初夙愿,未能在港股上市。2015年,德御坊(834109.OC)登陆新三板,2020年1月7日,终止挂牌。

除了谋求独立上市,从2014年起,擅长资本运作的“德御系”开始染指A股市场,先后以龙跃实业等不同主体入主多家上市公司,在获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后,通过对外投资或并购重组从而实现快速的资本运作,后期再变更主营业务,进而改名换姓,让上市公司股价一飞冲天,然后大股东反复质押融资。

有据可查的是,田文军及其妻子郝江波实际掌控的“德御系”至少曾经入主齐星铁塔(002359.SZ,现为*ST北讯)、宏磊股份(曾更名“民盛金科”,现为“仁东控股”)。另外,顾地 科技 (002694.SZ)的实际控制人任永青曾是田文军的合作伙伴。

2014年12月,“德御系”所控的龙跃实业从山东齐星集团手中收购齐星铁塔18.895%股份,成为新的实际控制人。随即,齐星铁塔宣布进行重大资产重组,2015年7月2日,齐星铁塔公布定增方案,拟用于收购北讯电信100%股权。复牌后,齐星铁塔股价从6元涨到了34元,龙跃实业方面浮盈近40亿元。

2016年1月,郝江波全资拥有的天津柚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柚子资产”)入主宏磊股份(002647.SZ),手法相似。宏磊股份2016年半年报显示,刚一入主,柚子资产即已将其所持全部宏磊股份进行了质押,而因易主后公司主业转型为热度极高的“互联网金融”,宏磊股份的股价一度暴涨,并随后更名为民盛金科。

“本质就是‘炒壳’。”陈曦如是评价“德御系”的操作手法。

“德御系”在资本市场的斩获不小。在某知名财富排名榜上,“德御系”人马几次占据席位,其中郝江波曾摘得晋商女首富的称号。在当地商圈,田文军也被称为山西隐形富豪。

金融“玩家”

北京晋商博物馆是一家以展示晋商发展历程、弘扬晋商精神为主题的专题类民营博物馆。不少山西的农商行与城商行将其驻京办事处设立于此,这些银行背后不乏“德御系”的身影。

2011年,在农村信用社大批改制和城商行增资扩股的大背景下,尤其是股权转让中,“德御系”大肆入股当地商业银行。

2013年,田文军当选晋中银行董事,2019年任期届满,不再担任该行董事。也是从2013年开始,“德御系”以和柚实业和龙跃实业为代表,密集入股超过约十家山西当地银行。比如,和柚实业对外投资有晋中银行、阳泉市商业银行、和顺县贵都村镇银行、平遥县晋融村镇银行、潞城农商行、山西榆次农村商业银行等八家银行,占股比例多在7%到10%左右,而龙跃实业也在部分银行有持股。

“主要是和柚实业,其他都是关联公司。”陈曦表示。

和柚实业股东方系霍尔果斯柚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后者由郝江波持股99%。

入股银行,给“德御系”的资本运作带来非常大的便利,但给金融机构造成了极大的混乱。

在前述“15亿元的信托合同纠纷”中,据仁东控股回复交易所问询显示,该合同发生时,仁东控股(民盛金科)控股股东正是天津和柚,实控人为郝江波,同时,田文军等相关方为此提供了担保。事实上,“德御系”在潞城农商行持有较大股份。

启信宝信息显示,郝江波控股的和柚实业持有潞城农商行7.92%的股份,龙跃实业持有潞城农商行7.5%的股份,另一家“德御系”公司持有潞城农商行9.67%股权,三家公司合计持有潞城农商行股份超过25%。

显然,在这份15亿元的信托合同中,“德御系”同时扮演了贷款人、担保人和借款人三种角色。

《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关联方发放无担保贷款,不得接受本行的股权作为质押提供授信”。

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仁东控股的控股权由天津和柚转让给仁东 科技 ,但这家上市公司在这两方控股时期都未对该笔15亿元担保进行过公开披露。2019年7月,仁东控股控股权又被转让给海淀国资平台,仁东 科技 一方获得控股权后,转身就将其持有的部分仁东控股股权在“德御系”持有较大股份的晋中银行与阳泉市商业银行进行了质押。

海淀国资接手不到半年,潞城农商行将该笔早在2019年上半年就已经逾期的信托计划向法院提起诉讼。

对此,海淀国资控股下的仁东控股在公告中对相关情况表示否认态度,“没有接触、签署过上述文件,也没有相关用印流程”。公告称,上述连带责任担保事项未经过仁东控股内部审核程序,未经仁东控股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法定流程审议通过,独立董事未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仁东控股从未进行公告,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一是股权质押加杠杆融资反复出现,比如和柚实业2018年10月将持有的4750万股山西潞城农商行股权质押给了山西寿阳农商行;当年11月12日,和柚实业又将自己持有的5000万股榆次农商行股权质押给了山西左权农商行,而榆次农商行为山西左权农商行的第二大股东。

第二个现象就是“德御系”入股的商行股东有的多达几十个,尤其是自然人股东,认缴出资从10万元到上千万元不等,其中一家农商行认缴10万元的自然人股东有10位,出资比例为0.01%,相较而言,“德御系”入股股权比例虽多在个位数之内(最多到10%),但多属前十位,有的甚至占有多个股东席位。这种现状为少数股东(股份)控制提供了方便。

“做得不好的城商行与农商行存在现实困境,当年改制时出现了股权的分散,股权给了自然人,还有一些涉及债券转制等问题,这就导致农商行与城商行的股权是极其复杂而混乱的,有一些农商行都没有一个超过5%或者10%的股东,这就造成所谓的三会一层议事规则名存实亡。”一位金融研究人士表示。

熟悉潞城农商行一位股东情况的知情人士表示,在一段时期,潞城农商行的所谓股东大会、决策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基本上形同虚设。

2019年2月,因“单户主要股东及关联方授信超监管限额、贷款用途与实际用途不符”等,长治银保监分局对潞城农商行作出行政处罚,罚款50万元,并责令进行责任追究。

“中小银行改制后,管理不够规范,有些商行会出现内部人控制和大股东越位等问题。”陈曦表示。这实际上给了“德御系”这样的“玩家”以可乘之机。

余波未了

针对上述15亿元担保诉讼,仁东控股在否认的同时称已向公安机关报案。但目前尚未看到有关该案的最新进展。

不过,该诉讼已对上市公司产生了明显影响:仁东控股在最初的公告中就称,该诉讼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而在最近的公告中则直陈,“截至目前法院尚未判决,对公司信用造成不良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融资”。

影响远不止于此。该案的背后折射出农商行、城商行发展各种乱象。

“这些问题的出现与农信社的改制不无关系。”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黄大智认为。

2003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鼓励符合条件的地区将农信社改造为股份制商业银行。银监会也开始制定一系列监管文件来进行规范。

历经试点与农信社并购潮,2011年,银监会宣布不再组建新的农信社和农村合作银行,全面取消资格股,逐步将有条件的农信社改组为农商行,农村合作银行要全部改组为农商行。

也是从这一年起,“独立法人”的农商行数量越来越多,在一些地方农信系统所采用的模式中,具有“管理、指导、协调、服务职能”的省联社与“小法人”之间的矛盾始终存在,甚至一度公开化。

有运作相对成熟的农商行负责人认为,省联社担心的大股东裹挟董事会的问题,大都发生在“带病改制”的农商行身上。

因为 历史 原因,数量繁杂的农商行发展质量的确良莠不齐。

6月18日,山西省委召开金融改革工作会议强调,要把风险防控与金融反腐结合起来,严肃查处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坚决把金融领域的“蛀虫”挖出来、清理出去。

农商行改制及金融风险化解,已被列入山西省委2020年度重大改革之一。

8月8日~10日3天时间内,山西4家城商行相继发布公告称,计划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参与合并重组或新设合并的议案,其中就包括晋中银行和阳泉市商业银行。

潞城农商行则迎来了新的管理层。

❻ 信托公司四任董事长先后被查,背后问题值得深思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曹俊明

在邰戈之前,吉林信托已有连续三任董事长落马。首任董事长张兴波于2007年涉嫌受贿罪被逮捕,后被判死缓。第二任董事长高福波于2007年6月接替空缺职务,2015年辞去董事长一职,2018年12月被查。第三任董事长李伟于2015年10月到任,但不到2年便落马。在空缺将近一年后, 2018年6月邰戈上任,此次成为第四任被查的董事长。

信托公司四任董事长先后被查,反映出一定的共性问题。张兴波在忏悔录里说,觉得自己是单位“一把手”,又深谙会计业务,做的事人不知鬼不觉,应该能摆得平、按得住。据办案人员介绍,第二任董事长高福波心思缜密,利用自己学到的金融知识,以合法外衣掩盖其非法勾当,逃避银保监会等部门监管。第三任董事长李伟自认为手段高明,放心打开了物欲的“潘多拉魔盒”。

为规避组织调查,他们采取他人代持股份、将房产登记在他人名下、收受干股、约定退休后提现、收受藏品和字画、将违法所得投资资本市场等各种隐蔽方式,以掩盖其违法犯罪事实。但在纪检监察机关绝不手软的态度、专业的审查调查能力面前,他们最终都没能逃脱党纪国法的制裁。正如高福波接受采访时所说,“人在做,天在看。没有什么神秘的事情,只要组织想查,什么都能查得清,永远不要有侥幸心理。”

继前三任被查后邰戈落马,这其中不仅有干部个人自身品质的问题,也必然有内部治理和外部监督缺位的原因。如何切实管住金融机构“一把手”的权力,推动构建良好政治生态,值得深思。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防范化解包括信托在内的金融风险,必须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管住人、看住钱、扎牢制度防火墙。“管住人”,就是要管住金融机构、金融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和高中级管理人员,加强对他们的教育监督管理,加强金融领域反腐败力度。“管住钱”,就是要运用现代 科技 手段和支付结算机制,适时动态监管线上线下、国际国内的资金流向流量,使所有资金流动都置于金融监管机构的监督视野之内。“扎牢制度防火墙”,就是要完善金融从业人员、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运行、金融治理、金融监管、金融调控的制度体系,规范金融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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