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投资25万送股权骗局是真的吗
投资25万送股权骗局是真的。股权投资是否属于骗局,需要具体分析。主要从公司的目的来确定。具体分析如下:1、若公司以股权投资为噱头,吸引他人投资,目的是为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或者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则股权投资属于骗局,需要被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2、若股权投资属于正常的公司融资,股权发行等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这种情况下的股权投资属于合法的。投资人可根据自身的风险承担能力,确定是否要进行股权投资。
② 网络传销有哪些危害
网络传销的危害有:微传销可能引发金融风险和金融危机、微传销扰乱互联网金融市场秩序、微传销严重损害了社会公众利益、微传销滋生了大量境内外犯罪活动。
首先,微传销可能引发金融风险和金融危机
微传销在国内参与人员达数百万人,有数百个传销平台,涉及金额达数千亿元,微传销通过互联网和手机移动平台进行传播,一旦这些平台大面积出现问题,资金链就会断裂,引发金融风险。
这些风险与其他互联网金融风险相互串联、相互传染、相互叠加、相互混杂,微传销风险有可能成为风险混合的新纽带,引发风险的集中爆发,从而引发金融危机。
其次,微传销扰乱互联网金融市场秩序
微传销的本质是传销,但其承诺的高收益甚至天价收益,违背了金融本质和金融发展规律。金融的本质是资金融通,其支点是信用,信任是基于信息的对称。微传销完全被组织者把控,信息不对称。
创始人和组织者利用投资者贪婪、短视、从众等弱点,许以高收益,打着无风险高获利的口号,让投资者盲目跟风,进行大量投资,从而实现短期套利,然后抽身而退。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互联网金融的市场信誉,扰乱了互联网金融市场秩序,阻碍了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步伐。微传销允诺的高回报行为,抬高了民间融资市场利率,致使真正的产业难以筹集到资金。
再次,微传销严重损害了社会公众利益
微传销以互助的名义,诱以高昂的收入、低门槛会员巨幅优惠及拉入新人的巨额返利让更多的投资者深陷其中,无法“破局”。“金微微融互助”传销是一种庞氏骗局,最终的结果是崩盘,颗粒无收。传销参与者缺乏金融常识和金融风险教育。
微传销给社会造成了数千亿元公共财产损失。微传销通过借助网络的力量,致使受害面更广,渗透深度更深且难以消灭。金融互助等微传销组织者经常打一枪换一个地方,重新建立金融互助等微传销平台实施诈骗。
最后,微传销滋生了大量境内外犯罪活动
微传销披着普惠金融和互助的外衣实施诈骗或非法集资活动。一些犯罪分子或非法组织利用微传销的手段进行洗钱活动或进行资金非法转移,因为不能有效落实账户实名制,资金来源和去向难以追踪,人员信息难以锁定。
一些微传销组织者甚至进行境内外勾结,共同实施跨境诈骗或其他犯罪活动,应当警惕,有些犯罪组织本身就是国际犯罪集团,只是把触角伸入我国境内吸金。微传销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2)网络传销融资扩展阅读
防范网络传销需注意以下方面:
1、在遇到相关创业、投资项目时,要仔细研究其商业模式。无论打着什么样 的旗号,如果其经营的项目并不创造任何财富,却许诺只要交钱入会,发 展人员就能获取“回报”,请提高警惕。
2、克服贪欲,不要幻想“一夜暴富”。如果抱着侥幸心理参与其中,最终只 会落得血本无归、倾家荡产,甚至走向犯罪的道路。
③ 在北海的融资是不是传销
朋友,我非常确定的告诉你这就是典型的南派传销邀约,我2012年因为朋友在里面,我回特意过去接触过答,令人欣慰的是将我朋友带回来了。南派传销邀约时通常会说让你过去旅游,有项目让你帮忙把把关,南派传销人员住的高档小区,表面看起来比较斯文,不动粗,擅长玩心理游戏。过去后不限制活动自由,不限制通信自由,先带你到处玩,两天后开始带你接触传销内部人员,开始洗脑,一般人特别是年轻男性朋友很难抵抗得住。
④ 郑州菲之栎股权投资是传销吗
是。
据“深圳公安发布”微信公众号发文《注意!新型传销骗局曝光!已有3万人被骗17亿(附已公布传销平台)》,全文如下:
私募、众筹等融资行为如今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商业领域。而打着投资、融资的名义,从事违法犯罪的行为也时有发生。
近日,贵州警方破获了一起特大涉嫌网络传销案。该涉嫌传销组织自2014年开始,通过设立网上办公平台,收取入会费、发展会员,骗取财物。截至案发,会员人数已达三万一千多名,涉及全国31个省份。
2016年4月份,贵州黔东南州警方在网上巡查中发现,很多人发帖对“国宏金桥基金”、“国宏众筹”等融资项目提出质疑。称这些项目许诺几十倍的高额回报,夸大公司业绩。多人已投入不少钱,并深陷其中。这个线索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通过调查,“国宏金桥基金”、“国宏众筹”的管理方东方财星、国宏金桥财星等公司及其核心人员马某某等人进入了警方的视野。警方通过调查发现,马某某等人除成立上述两家投资公司以外,名下还有中科泰能、国宏汽车等多家企业。
2014年3月至2015年4月,马某某等人以私募“国宏金桥基金”的名义,以投资3万元为一手的基本要求,对外宣称投资其名下中科泰能镍碳电池等实体项目。
凯里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钮洪德谈到,“它所谓的有什么生产基地啊,我们每个我们都落地调查,调查下来和它这个宣传的是有很大的这个差异的。有的地方甚至就是还是非常杂乱的,根本就达不到这个生产基地的条件。”
⑤ 结合李文星案,试述传销本质,传销的类型,传销的危害以及大学生如何有效地识别
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
传销的类型:
1、金融传销
特点:承诺高收益,引诱投资。这种吸收资金的行为名目常见的有“××金融互助社区”、“××金融互助平台”、“××金融互助理财”、“××慈善金融互助平台”、“××金融互助投资”、“××互助社区”、“××财富互助平台”等;这种行为隐蔽性强,多由境外人员远程操控,投资款往往通过个人银行账户网银转账或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流转。
现在许多金融诈骗披着互联网金融的外衣喧嚣一时,近日,银监会、工信部、中国人民银行、工商总局四部委对此发出预警,“此类运作模式违背价值规律,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一旦资金链断裂,投资者将面临严重损失。”同时,还需警惕以私募股权、投资入股、发展渠道商、***互赠等为名义的金融传销。
2、网络传销
特点:利用互联网,打着电商或者微商的旗号,成本较低、发展迅速、骗人不见面。
一些传销分子打着电子商务的旗号进行非法传销活动,“网络营销”“网络直销”“网店加盟”及“循环消费”“满100返100”“消费增值”“一边上网娱乐,一边上网赚钱”等宣传十分吸引人。
目前,网络传销发展蔓延快的原因,一是传销分子通过QQ群、网络游戏、YY语音、网站论坛等工具,传播信息非常便捷;二是网络传销号称“在家就可创业、穿着睡衣就能挣钱”,鼓动性很强;三是网络传销很大程度上拉的都是陌生人,且拉人成本相对较低,不用陪吃、陪玩,无需辞职。
同时,网上传销的“拉人头”骗局更为隐蔽,发展下线的速度更为迅速,受骗人群更为众多,骗人手段更为多样,可谓是“骗钱不见面”。
3、“旅游”传销
特点:打着“旅游直销”、“低价旅游”、“免费旅游”、“边旅游边赚钱”等噱头,通过加手机微信好友的形式发展下线,拉群众入会交费,病毒式传播,速度非常快。
“只需要交少量会员费,便可以免费高端游”“加入我们就可以免费畅游世界”“别人旅游都是花钱,我们旅游可以赚钱”“旅游加创业”.....目前,直销企业和准直销企业中并没有旅游公司,同时,由于目前"旅游"并不在直销许可的产品范围内,短时间旅游公司都不可能成为合法的直销。
4、“国家工程”传销
特点:打着“国家扶持”、“有政府背景”、“文化产业”、“精神文明”、“好项目产业大联盟”、“农业发展平台”等旗号,伪造国家机关文件,虚拟公司企业,打着新产业的幌子虚假宣传。
常常以“连锁销售”、“连锁加盟”、“投资开发”、“资本运作”等手段,或者以考察、旅游、加盟、“发展代理”、“建立工作站”等方式从事传销活动。
5、“假冒直销企业”传销
特点:直接冒用正规直企的企业名称,开展其他传销活动,或者冒用直企名义,开通微信公众号虚假宣传、通过网络招聘销售人员,还有不法分子利用淘宝网店、微信商铺销售正规直企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
天狮、三生、完美、尚赫、罗麦、玫琳凯、新时代、克缇、康婷等发展较好的直销公司均被不法分子假冒过,许多直企每年都会投入很多时间和精力打假。
6、“假慈善”传销
特点:号称自己有官方背景,打着“慈善救助”、“爱心互助”等幌子,以“做慈善事业,筑和谐家园”、“爱心支助贫困学子”等形式,欺骗善良的群众上当受骗。
7、“养老”传销
特点:以“消费养老”、投资养老院等为名,大量发展会员,达到融资敛财的目的。
随着我国老龄化步伐加快,在政府鼓励民间力量参与养老事业的同时,市场上也出现一些打着“养老”幌子的模式,实则为圈钱圈地,甚至是行骗。
传销和变相传销不仅严重扰乱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而且还严重危害到社会稳定,对商业诚信体系和社会伦理道德体系也造成了巨大破坏。
(1)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侵害多个法律客体。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活动往往伴随着偷税漏税、制假售假、走私贩私、非法集资、非法买卖外汇等大量违法行为,不仅违反国家禁止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规定,还违反了税收、消费者保护、市场秩序管理、金融、外汇管理等多个法律规定。
(2)给参与者及其家庭造成伤害。传销和变相传销给参与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同时,给其家庭也造成巨大伤害。
(3)引发刑事犯罪,给社会稳定带来危害。传销给绝大多数参加者造成血本无归,一些人员流落异地,生活悲惨,甚至跳楼轻生,还有一部分人员参与偷盗、抢劫、械斗、强奸、卖淫、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侵害。
(4)对社会道德、诚信体系造成巨大破坏。由于传销人员发展对象多为亲属、朋友、同学、同乡、战友,其不择手段的欺诈方法,导致人们之间信任度严重下降,引发亲友反目,父子相向,甚至家破人亡。
首先,当把回报描述得天花乱坠的时候就应该警惕,高回报必然有高风险。
其次,无论传销的形式如何变化发展,其实质仍是以购买份额作为缴纳入门费,发展下线人员、拉人头组成层级,以下线人员“业绩”作为获利依据。
因此,识别传销,需要看三个特征:
1、入门费
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
2、拉人头
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3、计酬方式
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为依据计算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如果符合以上特征,就有可能涉嫌传销。
(5)网络传销融资扩展阅读
避免传销陷阱
1、防范“杀熟”,警惕暴富诱惑。
亲朋介绍异地投资、工作机会,或久未联系的朋友突然要求旅行游玩、介绍对象等,一定要谨慎。多方核实。可通过114查询、工商注册查询等。
2、仔细查询公司信息。
正规招聘网站上的公司也并非全部正规。一定要仔细核查,包括公司详细地址、电话、业内评价和做过的案例等。
不排除有传销组织套用其他公司信息,最好多方询问公司所在地的朋友。提高警惕。
3、电话面试多询问。
电话面试中,可深入问几个专业问题及项目具体情况,如果对方吞吞吐吐或者回避问题,一定要提高警惕。
4、临时变更地址要小心。
到达规定地点后,对方打电话变更见面地址,要小心!可询问附件群众,是否有这家公司在办公。
如果对方说派车来接你,不要随便上车,很可能已与传销组织串通好。
5、见面地点偏僻不要去。
如发现见面地址很偏僻。就不要前往。面试地点地址一定要发给家人,朋友。
一般情况下正规公司都会签订合约再工作,直接去工地或者项目地点要小心。
6、关心你家情况要夸大。
传销组织通常会问家人是否在身边,在这个城市有没有朋友等。可故意夸大自己的人脉,说在这个城市有很多朋友,医院、警察局也有熟人,传销组织有所顾忌,你也有机会逃离。
⑥ 何为网络传销,是怎样的形式发展下线的网络传销和直销有何区别各举几个例子说明一下,谢谢!
网络传销使用了隐秘的不公开的手段,它的得利方式同样是交纳会费(或说是享受产品),然后再拉人进入作为自己的下线,如此炮制,这种方式与传统传销没有本质的区别。
直销指厂家直接销售商品和服务,直销者绕过传统批发商或零售通路,直接从顾客接收订单。
以上引用自网络,下面我通俗的解释一下。
网络传销:
第一步,假设,A买了100瓶XX牌化妆品,每瓶100元,投入1W元,他就给加工一下,改成了AA牌化妆品,市面上没什么其他的化妆品跟他一样,也就是说,别人从别的地方买不到。(这个AA牌化妆品也可以是他自己做的,而且,不一定是化妆品,其他的东西也可以,只是目前化妆品传销比较多)
第二布,A夸大AA牌化妆品的功效,招收代理,以1000元的价格卖给代理,然后要求代理以1500元价格售出,这样,A就赚了10倍,而代理也能一瓶转500.
第三步,代理继续发展代理,如以1500元的价格卖给下家代理,然后下家代理再以2000元价格售出,这些代理就是所谓的下线。
直销:节约中间成本,打个比方,就是你现在开了个场子,生产手机膜,卖给批发商5元一张,批发商卖给零售商7元一张,零售商卖给消费者10元一张,但是你知道这东西市价10元,那你就不找批发商了,你直接把这东西8元一个卖给消费者。这样就节省了很大一部分中间成本,而且的确价格要比零售商的要低。
区别:传销是用一个本不值那么多钱的东西,不断炒高他的价格,从中牟利,这样会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导致物价高起,通货膨胀。其最大的特点就是:消费者用很多的钱买了一个很便宜的东西。
而直销省去了中间的成本,这是网络发达带来的好处,曾经工厂是没有办法把自己的货物直接卖给消费者的,所以必须经过批发商,零售商,而现在,网络发达,尤其是淘宝,又不需要实体店,就可以使工厂直接和消费者连接,省去了中间步骤,从而节省了很大一部分成本,其最大的特点就是:消费者买到的是物有所值的东西。
因而区别就是:传销的话,消费者是白花钱,直销的话,消费者得到了实惠。因而鼓励直销,打击传销。
⑦ 传销性质的非法集资有哪些表现形式
一、传销性质的非法集资的八种表现形式 1、以“国家、政府项目”为名传销。骗子主要打着“国家扶持、共同富裕”“国家试点”“政府项目”等口号,杜撰有政府背景,伪造国家机关文件,利用群众爱国心理,歪曲国家政策,欺骗消费者投资入伙。 2、以“各种投资理财”为名传销。这种传销主要打着上市融资、股权众筹、投资理财等资本模式,利用借贷平台等进行拉人头投资传销活动。 3、以“扶贫慈善”为名传销。这种传销都是打着“慈善、互助”“精准扶贫、共同致富”的幌子,以高息回报诱骗消费者加入发展会员。 4、以“关爱老人,防病养老”为名的传销。这种传销专门针对老年人,设计“保健旅游产品”,以投资养老公寓、以房养老等为名,发展会员,骗取老年人钱财。 5、以“网络加盟 代理 商”为名传销。通过开办网上商城,利用微信朋友圈、网游、网站论坛等发展代理、加盟商,欺骗消费者“消费返现”“边消费边赚钱”,骗钱不见面。 6、以“开心免费旅游”为名传销。主要是宣称加入可免费旅游,欺骗消费者“边旅游边赚钱”“免费旅游”发展会员,传播速度非常快。 7、以“介绍找工作、招聘”为名传销。利用大学生及其他群众急于就业求职的心理,以介绍工作、高薪诚聘、扩大就业、勤工俭学,甚至老乡邀约等手段,引诱群众前往异地传销窝点后控制其人身,胁迫或诱导其参与传销。 8、以“虚拟货币”为名传销。这种传销是新型金融传销,以上市、将来可在很多国家流通为幌子,引诱投资者加入成为会员,这只是在这些会员中“流通”的一种网络虚拟货币。新会员被介绍进来后,每人免费拥有一台小型的“矿机”,登录网站交钱激活这台矿机后,便可以生产某虚拟币。 希望大家在投资时要注意分辨,面对明显高于市场回报率的投资慎之又慎,不要误入传销的歧路,造成本金的有去无回。这类案件的受害者多为社会经验缺乏的年轻人以及 退休 的老人,大家可以在有投资途径出现时,通过证监、银监、工商等官方部门进行核实,并查看相关行业及法律规定确定其合法性。
⑧ 凯撒金融是不是网络传销呢
凯撒金融是不是网络传销三部分传销,按照该网络具体的经营运作模式确定。
传销是拉人头取利模式,有三种形式,即: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
传销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公民发现涉嫌传销活动的,应向当地工商局和警方举报,工商部门和警方应当立即调查核实,依法查处。此举即打击了违法犯罪,又可以挽救一批做发财梦的普通传销人员。
国务院
《禁止传销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⑨ 趣步被国家承认了吗
趣步没有被国家承认。趣步不合法,涉嫌传销。2019年10月15日,新京报记者查阅长沙市政府网站显示,长沙市经开区在市民信箱中明确回应市民,趣步公司及趣步项目涉嫌网络传销、非法集资、金融诈骗,长沙市工商局经开区已立案调查。
新京报记者查阅长沙市政府网站显示,长沙市经开区在市民信箱中明确回应市民,趣步公司及趣步项目涉嫌网络传销、非法集资、金融诈骗工商局经开区已立案调查。
“趣步”称其利润来源有自营线上商铺、产品销售获利,经营商户平台,商家销售分佣获利,运动大数据应用获利,接受融资、资本运作上市获利。但在“趣步”的商城里仅有几件商品,其价格均高于其他电商平台价格,且库存多数为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六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同时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和集资诈骗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并实施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妨害公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等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⑩ 传销融资判刑多少年
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并处 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