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买信托产品安全吗
转自网络:
一:法律层面
1,《信托法》第16条规定,信托资产具有独立性,不能抵债不能被清算,具有债务隔离功能;
2,存在银行的钱一旦发生债务纠纷,钱就不是自己的啦!(其它资产,如股票、基金、黄金、住房等等,全部要抵债的)
二:收益的实际兑现情况
1,自2001年《信托法》成立以来至今,信托业对投资者100%兑现收益,即使2011、2012年度,媒体不断炒作房地产信托兑现压力大,风险高,但实际上房地产信托的收益全部兑现!去网络搜下,看看哪个信托的购买者说自己买信托亏了?找不到!而其它金融产品,都可以搜到不少投资者亏损的。
2,再去去网络下就可以搜到2010年银行一共38款理财产品没有兑现预期收益!(http://finance.ifeng.com/roll/20101011/2691084.shtml)
3,今年以来还不时爆出银行理财产品亏损的,比如华夏银行上海嘉定支行理财风波,比如中信银行郑州黄河路支行上百人血本无归的理财风波,再比如有客户王女士在深发展理财,180万被理成1万(50万理成1万);虽然最后查出客户买的理财产品不是银行自己推出的,而是银行业务员私下代理的黄金交易产品,高风险的,交易对手是家普通的投资公司,所以,即使在银行买理财也要小心再小心。
4,股市就不用提了,哀鸿遍野。
三,从对风险的控制来看
1,信托类融资有几个条件:A,融资人的资企资质,信用评估;B,还款来源是否充足?是否可以覆盖本息?C,过去的经营业绩如何?项目是否有较高的复合增长率?D,抵押物净值如何?变现能力如何?一旦融资人还不起钱,是否可以及时变现抵押物?
2,银行的风控指标呢?大同小异。银行同样也遇到融资人(借款人)还不起钱的时候,银行的做法是处理抵押物,银行的抵押率是70%,信托基本是50%以下。大不了银行当做不良资产自己买单,信托也一样。
请问:风控过程和指标一样,做法同样,抵押率信托更低,凭什么说信托风险高?
四、从收益的分配来看
1,银行给了大家低的利率,自己去赚大钱,利润高到不好意思说,可以200米就开一家;2012年上市公司年报,最赚钱的10家上市公司里面7家是银行,16家上市银行的利润超过了其它2200多家上市公司。
2.腾讯财经图片报告《万亿银行理财与庞氏骗局》(原报道链接:http://t.qq.com/p/t/150353055164216)揭秘了银行理财产品收益主要来自信托与城投债,银行发行理财产品再买信托,不做产品研发与设计,轻松赚钱收益差。看腾讯财经报道的下图:
② 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实行了吗
没有呢,现在只是意见稿,在征求意见的阶段,将来具体实施可能还要等一段时间
今年9月26日,信托业协会曾向业内68家信托公司下发《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称,经国务院同意设立信托业保障基金。该公司正在筹备设立,注册资本拟定为100亿元,由信托业协会联合各家信托公司根据自愿原则共同出资,每家公司出资下限为1亿元,可以以1亿元整数倍增加。
一名信托业内人士对表示,信托业保障基金每家信托公司都要加入,实力强的就占股多一些,在其中的话语权也相应多些。中融信托市场化程度较高,资本实力又强,所以占股较大也不难理解。
据悉,今年9月,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的筹备小组已经组建完毕。筹备组组长一职由来自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的一名高管担任,银监会办公厅副主任刘宏宇、银监会非银部多名人士等也均已进入筹备小组工作。
前述征求意见稿显示,该基金公司将完全实行公司化管理、市场化运作。主要职责包括筹集、管理和运作基金,负责基金的保值增值;负责基金认购者的权益保护和基金的清算偿付;执行基金认购规定,核查基金认购者的基金认购和基金使用者的基金使用、偿还情况。
此外,该基金公司还要负责监测信托公司风险,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提出信托公司监管和处置意见;以及接受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委托,托管被停业整顿、撤销或关闭的信托公司,依法参与其资产处置和机构重组等。
(一财)信托保障基金起步,注册资本拟为100亿元。
③ 保险资金要认购信托产品,需要达到什么标准
信托业保障基金。
《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如下:
第十三条保障基金来源:
(一)依据本办法第十四条筹集的资金;
(二)使用保障基金获得的净收益;
(三)国内外其他机构、组织和个人的捐赠;
(四)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财政部批准的其他来源。
第十四条保障基金现行认购执行下列统一标准,条件成熟后再依据信托公司风险状况实行差别认购标准:
(一)信托公司按净资产余额的1%认购,每年4月底前以上年度末的净资产余额为基数动态调整;
(二)资金信托按新发行金额的1%认购,其中:属于购买标准化产品的投资性资金信托的,由信托公司认购;属于融资性资金信托的,由融资者认购。在每个资金信托产品发行结束时,缴入信托公司基金专户,由信托公司按季向保障基金公司集中划缴;
(三)新设立的财产信托按信托公司收取报酬的5%计算,由信托公司认购。
第十五条信托公司基金余额不满足本办法第十四条要求时,应当按规定补足。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④ 信托不保本,为什么仍然有人说最靠谱
这里的靠谱并不是说保本才靠谱。高净值群体青睐信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各个层面相对性的要靠谱很多。但是值得强调的是,这里的靠谱不能和信托没出现过风险和“保本保息”等划为等号。
下面从法律、监管、流程和现实这四个方面来分析,信托为什么靠谱的真正原因。
一、法律层面上的靠谱
涉及信托的主要,有“一法三规”。一法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三规”指《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
不仅如此,还有银监会配套的相关管理规定,这里不再一一列举。通过以上可以看到,国家对于信托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这就决定了信托作为金融“正规军”的合法性,与非法集资诈骗机构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从法律意义层面上,信托是靠谱的。
信托公司作为主要经营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相对于银行、保险公司和券商而言,并不为大众所熟知。其实,信托公司作为四大金融机构之一,要接受严格的监管。
二、信托受银保监会严格监管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信托监管部承担信托机构准入管理。开展非现场监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级,根据风险监管需要开展现场调查。提出个案风险监控处置和市场退出措施并承担组织实施具体工作。指导信托业保障基金经营管理。银保监会对信托业的监管相当全面,主要有:参与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监管规则;对信托公司及其业务范围实行准入管理;审查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制定从业人员行为管理规范;对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本充足状况、偿付能力、经营行为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管;实行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管,开展风险与合规评估,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信托登记要贯穿产品全周期:
信托产品不是信托公司想发行就能发行的,想发行先登记!
《信托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信托机构应当在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发行日五个工作日前或者在单一资金信托和财产权信托成立日两个工作日前申请办理信托产品预登记(简称信托预登记),并在信托登记公司取得唯一产品编码。
2017年9月1日,信托登记系统在原中国银监会发布《信托登记管理办法》生效当日上线运行。
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登“)是经国务院同意、由原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并由其实施监督管理,现由中国银保监会实施监督管理、提供信托业基础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于2016年12月26日对外宣告成立。《信托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信托登记信息包括信托产品名称、信托类别、信托目的、信托期限、信托当事人、信托财产、信托利益分配等信托产品及其受益权信息和变动情况。
信托产品及其信托受益权登记,包括:预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终止登记、更正登记等。
对于投资者而言,信托登记贯穿于信托产品生命周期的各主要环节,发行、募集、设立、期间管理和终止等各阶段的重要信息,并进行集合信托计划信息公示,信托公司及其信托产品被全部置于“阳光下”,每个信托产品获得唯一有效的产品编码即“身份证”,为清晰辨认合法的信托机构和产品提供了条件。
中国信登对包括委托人、受益人等在内的敏感信息采取了多重严格的保密措施。
四、信托具有信托业的保障基金。此项对于投资者本金安全来说,更加安全
为防范和化解信托业的风险,国务院决定建立信托业保障机制。原银监会和财政部共同研究出台相关制度,推动成立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汇聚信托业自身的力量来应对行业面临的风险。
《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障基金公司可以使用保障基金:
信托公司因资不抵债,在实施恢复与处置计划后,仍需重组的;
信托公司依法进入破产程序,并进行重整的;
信托公司因违法违规经营,被责令关闭、撤销的;
信托公司因临时资金周转困难,需要提供短期流动性支持的;
需要使用保障基金的其他情形。
万一出现极端情况,信托公司面临破产、撤销等,信托业保障基金可以发挥作用,及时化解风险。此外,信托公司如果出现短期资金周转困难,可以向保障基金公司提出申请,并提交流动性困难解决方案及保障基金偿还计划,由保障基金公司审核决定是否使用保障基金,申请通过后有偿使用。
五、信托具有赔偿准备金,更加保证行业的安全性和公平性
信托赔偿准备金指从事信托业务的金融企业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用于赔偿信托业务损失的风险准备金。我国《信托公司管理办法》规定:信托公司每年应当从税后利润中提取5%作为信托赔偿准备金,信托赔偿准备金累计总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20%时,可不再提取。《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第163条规定了信托赔偿准备金的具体用途,“从事信托业务时,使受益人或公司受到损失的,属于信托公司违反信托目的、违背管理职责、管理信托事务不当造成信托资产损失的,以信托赔偿准备金赔偿”。据中国信托业协会数据,截至2018年4季度末,信托赔偿准备金为260.71亿元,同比增长17.90%。信托业的风险抵御能力有了提升。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
信托是专业的机构即信托公司管理的,相对于其他非金融机构(如P2P)的产品来讲,还是相对安全的。
言简意赅的回答:
综上,用这么小的风险博取8%—10%的收益率自然是投资首选!
信托客户群体多为: 高净值个人、企业主、银行、保险公司、上市公司等。 由此可见,信托仍是非常靠谱的一种投资工具!
信托有其特殊的功能,满足投资者的需求。
一资产配置的需求信托购买起点是一百万起,主要是面向高净值人群,他们一般是合格投资者,即个人家庭金融资产300万以上或年收入50万元以上。
高净值人士的投资方式并不是仅仅购买银行理财,而是有更多的诉求,比如跑赢通胀,比如资产保值增值,他们也有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因而购买比银行理财收益稍高的信托是个不错的选择。
信托收益稳定、违约率不高目前信托收益大多数是比较稳定的,2年期的信托产品年化收益在8-9%左右,一百万每年有近9万的收益,这样的收益能跑赢通胀。
虽然信托产品也有一些违约的情况,但只要风控措施完善,通过延期去处置资产或重组,违约的信托产品大部分最终能兑付,并非血本无归。比如从过去10年多的政信信托来看,风险敞口规模远低于银行1.89%的坏账率水平。
先分析一下提问,按照提问者的理解,因为信托不保本,所以就无法确保靠谱。字面意思逻辑上似乎成立,这是大多数人的主观思维——靠谱=保本,但这实际背离了投资这一客观行为的自身规律和逻辑。这一点,首先需要提醒大家。
目前,在固定类收益投资领域,信托仍是兼具安全稳健和收益适当两大特性的首选。但必须铭记:没有零风险的投资,没有零坏账的平台(机构),信托也不例外,目前信托行业资管规模20万亿元,行业不良率在1.5%(同期银行理财不良率在1.7%(银行理财资管远超信托)),出现单体机构风险的机构有5家。
信托的相对靠谱如何体现呢??
三个维度去剖析:
一,信托行业层面从我国1979年成立第一家信托机构(现今的中信信托——行业龙头)算起,信托行业已经发展了40多年时间(与改革开放同龄),正是这40多年的行业发展和沉淀,一共6轮行业整顿使的上千家信托公司,一步步、一层层筛选至今日的68家信托公司,目前信托行业正在经历第7轮整顿,第69家信托公司或许将会来临,而5家单体机构风险的信托公司在这一轮种也会有新的“命运启示”,2007年银保监会明确不再增发信托牌照,单张信托牌照价值百亿,加之信托机构在国内是唯一可以横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实体市场的金融机构,号称万金油,信托机构实控人或许会易主,但信托机构主体一定会仍旧存在,只不过时不时改头换面,争取最佳方式“面世”。
更有一法三规:《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使得信托行业在 健康 、有序的法律框架下发展(类似网贷P2P行业今日已经消亡),另有中国信登、中国信托业协会、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在结构功能上辅助、完善整个信托行业。
二,信托公司层面股东实力强大——各家机构股东情况,见图所示
一言概之,非富即贵。
在信托业务发展、资源禀赋上,信托公司股东实力雄厚,都大有裨益。
三,信托项目层面信托项目期限12个月-36个月,以18个月-24个月居多,期限不长而且资金量巨大,少则亿元多则百亿元,经过几十年的行业沉淀,信托资金投向多半为国内的成熟行业、领域。
按资金投向可划分为房地产信托、政府基建信托、工商企业信托、金融类信托
仅以房地产信托为例,过去十年是房地产行业的黄金十年,而该类信托项目也是最受信托投资者的喜爱,风控措施完备:有实物抵押,如土地、在建工程;房企实际控制人担保、应收账款质押等等以确保项目如期兑付,而且收益在年化7—12%,市场上也是有口皆碑。
以上!!!
信托由银保监会进行监管,总共有68家信托公司,信托与银行、保险作为银保监会监管的对象,大部分信托公司都有国资委背景以及地方政府背景;过去由于行业内不成文的刚性兑付默认,许多投资人养成了习惯;觉得没有风险;此外,在近几年资管新规的发布,打破刚兑成为业界的认识。
希望更多投资人擦亮眼睛,充分理解收益及风险的关系。寻找专业的信托公司,才能将风险锁在笼子里。
信托投资跟很多投资一样不在于标的物本身,而在于收益跟风险能不能成正比。资金量大,风险承受能力强的投资人来说,信托投资是非常靠谱的。
看什么角度来看信托,信托也有风险也有坑,相对来说信托项目经由专业人员寻找挑选,经过详细尽调报告和经验大神论证,有风控措施和偿还逻辑,项目相对靠谱。相对那些依靠规模和高额利润覆盖风险的产品靠谱多了。
因为前面十几年是刚性兑付,所以监管政策打破刚性兑付,从业人员就会拿过往 历史 说服客户,客户就会很相信。
资产不跌,信托安全
⑤ 什么是信托业保障基金
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回以自己的名义答,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简称《信托法》)于2001年4月28 日在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通过,并于当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信托法》从制度上肯定了信托业在我国现行金融体系中存在的必要性,为我国信托市场(即财产管理市场)构筑了基本的制度框架,将信托活动纳入了规范化和法制化的发展轨道。
信托业协会近日公布的2012年四季度末信托公司主要业务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信托全行业65家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为7.47万亿元。在房地产信托和银信合作发展均受限的背景下,信托资产仍能实现近50%的增长。实现营业收入638.42亿元,同比增长45.32%。合计实现利润总额441.4亿元,同比增长47.83%。
⑥ 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的管理办法
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保障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建立市场化风险处置机制,保护信托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效防范信托业风险,促进信托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保障基金是指按照本办法规定,主要由信托业市场参与者共同筹集,用于化解和处置信托业风险的非政府性行业互助资金。
第三条 设立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障基金公司)作为保障基金管理人,依法负责保障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
第四条 保障基金设立理事会(以下简称基金理事会),负责审议和决策保障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 信托业风险处置应按照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原则,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防范道德风险。在信托公司履职尽责的前提下,信托产品发生的价值损失,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第二章 保障基金公司和基金理事会
第六条 保障基金公司由中国信托业协会联合信托公司等机构出资设立。
保障基金公司依法成立董事会,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并向国务院报备。
保障基金公司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办法等制订公司章程,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并向国务院报备。
第七条 保障基金公司以管理保障基金为主要职责,以化解和处置信托业风险为主要任务和目标。
第八条 保障基金公司作为保障基金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保障基金的筹集,核算保障基金认购情况;
(二)负责保障基金的管理,对保障基金的本金和收益进行清算偿付;
(三)负责使用保障基金参与处置信托业风险,核算保障基金的使用和偿还情况;
(四)负责保障基金的日常运用。
第九条 保障基金公司应当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控管理,确保公司平稳运行,切实履行保障基金筹集、管理、使用和日常运用的职责。因保障基金公司未履职尽责造成保障基金的损失,应由保障基金公司承担。
除以市场化方式参与信托业风险处置外,保障基金公司投资主要限于银行存款、同业拆借、购买政府债券、中央银行债券(票据)、金融债券、货币市场基金,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财政部批准的其他投资渠道。
第十条 保障基金公司应当与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保障基金公司对其获悉的各项非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一条 基金理事会按照市场化原则由中国信托业协会负责组织产生,理事人选由中国信托业协会推荐,经行业半数以上信托公司同意后产生。
基金理事会应依据本办法制定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基金理事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议决策保障基金筹集规则和筹集标准;
(二)依据本办法审议决策保障基金的使用方案;
(三)审议决策保障基金的分配方案;
(四)对保障基金公司筹集、管理、使用保障基金进行监督,审议保障基金公司收取管理费标准。
基金理事会应当将其决策的重大事项及其履职情况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第十三条 保障基金来源:
(一)依据本办法第十四条筹集的资金;
(二)使用保障基金获得的净收益;
(三)国内外其他机构、组织和个人的捐赠;
(四)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财政部批准的其他来源。
第十四条 保障基金现行认购执行下列统一标准,条件成熟后再依据信托公司风险状况实行差别认购标准:
(一)信托公司按净资产余额的1%认购,每年4月底前以上年度末的净资产余额为基数动态调整;
(二)资金信托按新发行金额的1%认购,其中:属于购买标准化产品的投资性资金信托的,由信托公司认购;属于融资性资金信托的,由融资者认购。在每个资金信托产品发行结束时,缴入信托公司基金专户,由信托公司按季向保障基金公司集中划缴;
(三)新设立的财产信托按信托公司收取报酬的5%计算,由信托公司认购。
第十五条 信托公司基金余额不满足本办法第十四条要求时,应当按规定补足。
第十六条 保障基金公司应将保障基金资产与保障基金公司所有的资产分别列为受托资产和自有资产管理,实行分别管理、分账核算。
第十七条 保障基金应当按照安全性原则建立托管制度。
第十八条 除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使用范围外,保障基金的日常运用主要限于银行存款、同业拆借、购买政府债券、中央银行债券(票据)、金融债券、货币市场基金,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财政部批准的其他资金运用方式。 第十九条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障基金公司可以使用保障基金:
(一)信托公司因资不抵债,在实施恢复与处置计划后,仍需重组的;
(二)信托公司依法进入破产程序,并进行重整的;
(三)信托公司因违法违规经营,被责令关闭、撤销的;
(四)信托公司因临时资金周转困难,需要提供短期流动性支持的;
(五)需要使用保障基金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 对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第(一)、(二)、(三)项情形,保障基金公司应根据相关有权机关的认定和处置原则拟定处置方案并报基金理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一条 对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第(四)项情形,由信托公司向保障基金公司提出申请,并提交流动性困难解决方案及保障基金偿还计划,由保障基金公司审核决定是否使用保障基金。
信托公司凡使用保障基金,由信托公司向保障基金公司提出申请,双方应根据使用保障基金的金额和期限等协商资金使用的条件,并签署资金有偿使用合同,办理合法有效的担保手续,依法约定相关监督条款和双方履行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二条 对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第(五)项情形,由保障基金公司拟定方案并报基金理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三条 保障基金因使用导致余额减少时,先扣减由历年留存净收益等来源产生的公共积累部分。公共积累部分扣减完毕后,再以各信托公司上年末净资产为权重扣减其基金余额。 第二十四条 保障基金收入扣除日常支出后,净收益率高于国家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的,按照国家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向信托公司、融资者等认购人分配收益,剩余部分计入基金余额。净收益率低于国家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时,由保障基金公司提出收益分配方案并报基金理事会审议。
第二十五条 信托公司按净资产余额和新发财产信托认购的基金,其本金及收益由保障基金公司按年度与信托公司结算。
投资性资金信托和融资性资金信托认购的保障基金,其本金及收益由保障基金公司按季度与信托公司结算。信托公司在每个信托产品清算时向其认购者支付本金及收益。季中发生信托产品清算的,由信托公司先行垫付。
第二十六条 信托公司应当设立保障基金专项账户,用于核算保障基金认购者的资金及其应享收益,真实记录保障基金的归集及支付。信托公司应当按季度与保障基金公司核对认购保障基金的资金余额、变动和支付情况。 第二十七条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会同财政部对保障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结合保障基金公司特点和信托业监管要求,制定保障基金公司监督管理具体办法,加强对保障基金公司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 保障基金公司应当建立报告制度,按年度编制保障基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并经外部审计机构审计后报送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财政部。
保障基金公司应当按年度向信托公司披露保障基金筹集、管理和使用等相关信息。
第二十九条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按年度向国务院报告保障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
第三十条 保障基金公司、信托公司及其托管清算机构应当妥善保管保障基金的收划款凭证、兑付清单及其他原始凭证,确保原始档案的完整性。
第三十一条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保障基金认购和使用的监督管理,对拒绝或故意拖延认购保障基金,以及不按规定报送信息和资料的信托公司依法予以处理。
第三十二条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问责机制,对违法违规经营而接受保障基金救助的风险机构及其责任人依法问责。
第三十三条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法严厉打击挪用、侵占或骗取保障基金的违法行为,对有关人员失职行为依法追究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保障基金的清算和保障基金公司解散须经国务院批准。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会同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⑦ 信托保障基金可以放在其他货币资金里吗
可以。
2014年12月12日,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和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已获国务院同意设立,并明确由银监会负责监管。银监会12月10日向各地银监局、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和中国信托业协会印发与财政部共同起草的《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并于2014年12月12日正式公布实施。
《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明确,信托业风险处置应按照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原则,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防范道德风险。保障基金是主要由信托业市场参与者共同筹集,用于化解和处置信托业风险的非政府性行业互助资金。
⑧ 信保基金能否参与新时代信托重组
可以的,信保基金能参与新时代信托重组。
(8)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扩展阅读
1、信保基金
信保基金是指按照《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由信托业市场参与者共同筹集,用于化解和处置信托业风险的非政府性行业互助资金。
2、信托
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进行管理和处分的行为。
信托是一种理财方式,也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同时又是一种金融制度;与银行、保险、证券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
信托业务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一般涉及三方面当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的受益人。
⑨ 信托产品安全吗
总体来说,属于高收益低风险类的产品,不过信托经过大跃进式的发展,现在已经积聚了很大的不确定性风险,所以选择产品应该格外注意风险的把控,尽量选择那些大企业,还款有保证的融资
⑩ 解码信保基金:1419亿规模,提供流动性支持近520亿
日前,泛海控股(000046.SZ)发布对外担保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民生信托向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信保基金公司”)申请7亿元的流动性支持资金,泛海控股另一控股子公司将为上述融资提供担保,期限6个月。
尽管民生信托相关负责人回应称,针对本次信保基金公司向民生信托提供流动性支持,是金融机构之间的正常资金融通行为,属于信保基金公司的日常经营范围。但这一事件仍然使信保基金公司及当下信托业的流动性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
信保基金公司自2015年1月16日获发营业执照起,成立4年有余,一直颇为神秘。
信保基金公司官网显示,信保基金公司为银行业金融机构,由信托业协会联合13家信托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115亿元,成立初衷为“按照市场化原则,预防、化解和处置信托业风险,促进信托业持续 健康 发展。”
一位华北区信托公司高管对第一 财经 记者表示,相比前几年,近两年信托公司向信保基金寻求流动性支持的资金量不断增加,一方面是信托公司负债端受限,商业性角度出发,信托公司从信保基金公司借款成本较低;另外一方面,由于经济下行,68家信托公司良莠不齐,某些信托公司的风险抵抗力减弱,出现了不少风险性项目,寻求信保基金公司的资金支持。
信保基金如何运作?
信托业在我国快速发展,目前已经是第二大金融子行业,与此同时,行业风险也在不断累积,特别是大量信托资金投向基础产业和房地产,短期资金来源与长期资金运用存在期限错配,流动性风险增加,个体风险如不能有效进行处置和化解,可能引发行业风险,影响信托业发展的可持续性。
2014年7月,国务院批准了监管部门提出的建立信托业保障基金的方案,并同意设立信保基金公司,作为信托业保障基金的管理人。同年12月,原银监会和财政部联合发布了《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下称“50号文”)、原银监会发布了《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不同于财政出资的政策性保障基金,信保基金是非政府性的行业互助基金。信保基金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由信托业协会联合13家经营稳健的信托公司共同出资设立。
具体来看,信保基金设立基金理事会作为基金决策机构,负责审议和决策重大事项,基金理事会秘书处设在信托业协会,基金理事从信保基金公司股东以外的信托公司产生,保证理事会的独立性。
信托公司与信保基金公司的关系主要在两个方面:信托公司认购信托保障基金,在特定条件下申请保障基金贷款;信保基金公司可以自营资金为信托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
信托公司认购信托保障基金后,对于保障基金的使用,50号文第十九条规定,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信保基金公司可以使用保障基金:(一)信托公司因资不抵债,在实施恢复与处置计划后,仍需重组的;(二)信托公司依法进入破产程序,并进行重整的;(三)信托公司因违法违规经营,被责令关闭、撤销的;(四)信托公司因临时资金周转困难,需要提供短期流动性支持的;(五)需要使用保障基金的其他情形。除上述信托保障基金使用情形外,信托保障基金日常运用仅限于银行存款、同业拆借、购买政府债券、中央银行债券(票据)、金融债券、货币市场基金等低风险产品。
“财政部和银保监会对于保障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是非常严格的,除了上述第(四)种情形外,信托保障基金的使用需要经基金理事会批准。目前,使用保障基金对信托公司进行流动性支持的情况并不多见。保障基金是行业的压舱石,不轻易动用,如何在防范道德风险的基础上合理地使用保障基金,信保基金公司仍然在积极 探索 和实践中。”一位接近信保基金公司人士对第一 财经 记者表示。
对于信保基金公司自营资金的来源,主要是股东出资和银行借款,接近信保基金公司人士称,信保基金公司是一家持牌金融机构,可以以自营资金向信托公司提供日常流动性支持;通过收购信托公司的固有财产和信托财产,帮助信托公司防范和化解风险。信保基金通过开展流动性支持和收购业务,发挥了对信托行业风险进行事前预防、事中事后的化解处置作用。另外,若信托公司经营出现严重问题,信保基金公司可以使用保障基金参与风险救助。
“信保基金公司自营资金对信托公司流动性支持”与“保障基金对信托公司的流动性支持”有何区别?上述接近信保基金公司人士表示,信保基金公司自营资金以市场化方式开展流动性支持,公司内部在对68家信托公司进行信用评级的基础上,以市场化方式进行,依据评级结果进行授信、定价和确定增信措施。
“如果信托公司申请使用保障基金支持流动性,根据50号文的规定,则须提供全额的保证或抵质押,以确保保障基金的资金安全。”上述接近信保基金公司人士称,目前对信托公司的流动性支持资金绝大部分来自信保基金公司的自营资金。
第一 财经 记者获取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第一季度末,信保基金公司给予信托公司的日常流动性支持余额近520亿元,公司管理的保障基金规模为1419亿元。
一家大型信托公司高管对第一 财经 记者表示,近两年经济经济不太好,加上某些信托公司在展业方面较为激进出现了一些风险项目,需要“救助”,方式可以有固有资金、股东出资或者信保基金公司资金。信保基金公司成立的宗旨是报团取暖、行业互助,用自有资金为信托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而信保基金公司用自有基金开展业务,也是出于自身发展需求,股东可以获取分红。
一位信托业资深人士对第一 财经 记者表示,信保基金公司向信托公司提供自营资金支持的利率大概在6%~7%之间,大部分为1年期限以内,反映在信托公司表内的应付款。
安信信托2018年年报显示,向信保基金公司借款33亿元,支出利息2.27亿元,利率接近7%。另外一家信托公司人士也对记者表示,公司向信保基金公司寻求流动性支持的利率在6%以上。
一家大型信托公司负责人称,信保基金公司给信托公司借款,利率有内部评估流程,对不同的信托公司实行不同的标准划分,实行“一司一策”制度,但整体上,资金雄厚的信托公司拿到的资金成本比薄弱的信托公司要低。
需要注意的是,2018年,信托公司向信保基金公司寻求流动性支持的金额相较此前更大。例如,山东信托2018年年报显示,其主要付息负债包括从信保基金借款4.5亿元的短期借款,占集团总负债的11.05%,而2017年借款3.28亿元,占集团总负债的8.73%。2018年,安信信托从信保基金公司借款33亿元,而2017年则借款31.8亿元。
中国信托业协会数据显示,2018年第四季度末的信托行业风险项目个数为872个,比三季度末增加40个,规模为2221.89亿元,信托资产风险率为0.98%。截至2019年一季度末,信托行业风险项目1006个,规模为2830.59亿元,信托资产风险率为1.26%,较2018年四季度末上升0.28个百分点。
收费标准将更科学
50号文规定,认购信保基金的筹集规则为:信托公司按净资产余额的1%认购,每年4月底前以上年度末的净资产余额为基数动态调整;资金信托按新发行金额的1%认购,其中:属于购买标准化产品的投资性资金信托的,由信托公司认购;属于融资性资金信托的,由融资者认购。在每个资金信托产品发行结束时,缴入信托公司基金专户,由信托公司按季向保障基金公司集中划缴;新设立的财产信托按信托公司收取报酬的5%计算,由信托公司认购。
有信托公司人士不禁发出疑问,信托公司持续认购,使得保障基金的规模不断增加。虽然业内风险项目涉及金额不少,但是大多数风险项目信托公司自身有能力化解,而保障基金1000多亿元的资金余额大部分还没有使用,可能成为闲置资源。
上述接近信保基金公司人士称,2014年末,信托行业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为13.98万亿元,2019年一季度末,信托业资产规模已达22.54万亿;同期内,2015年末保障基金规模为600亿元,2019年一季度末,保障基金规模已达1419亿元,行业维稳基金与行业资产规模同步适度增长是合理的。
“信托保障基金是行业互助性质的基金,无论公司规模大小,风险水平高低,每家公司都要为此添砖加瓦,行业维稳基金的目标是通过处置单体机构风险来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冲击,甚至防范外溢至金融系统和经济 社会 体系。因此,每家单体机构都是保障基金体制的受益者。当然,保障基金机制也有改善的空间,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完善保障基金认购制度,提高使用效率,研究基金的合理规模和差异化的认购费率。”一位接近信保基金公司人士对第一 财经 记者称。
原银监会信托部主任邓智毅在2017年曾表示,信保基金是行业的稳定器,收费标准是单纯按业务划分,标准统一。未来会把信保基金的费率做的更科学,将出现监管导向,类似于央行存款准备金,采用定向调准,把行业的结构进行优化。
第一 财经 记者了解到,目前慈善信托、公益信托、资产证券化等业务的“1%认购”已经取消。
流动性支持 阻碍 打 破刚兑?
2018年4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下称“资管新规”)落地以来,打破刚兑虽已成为共识,但却并非易事。
“信保基金公司从银行借款成本较低,然后以6%-7%的年化利率借款给信托公司,若信托公司用这笔钱投资项目,则能获得8%~9%的收益。”一位行业资深人士表示,当然,在资金比较紧张的时候,信托公司拿着这笔借款用做过桥资金,也有可能用于信托项目出现风险时进行兑付。
根据50号文规定,信托业风险处置应按照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原则,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防范道德风险。在信托公司履职尽责的前提下,信托产品发生的价值损失,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资管新规”明确规定,资产管理产品不能如期兑付或者兑付困难时,发行或者管理该产品的金融机构自行筹集资金偿付或者委托其他机构代为偿付,则被视为刚性兑付。
“实际操作中信保基金公司对于信托公司的流动性资金支持,制定了严格审慎的业务标准以及资金用途负面清单,信托公司在获取流动性资金支持的同时必须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同时,保障基金公司对流动性支持资金也有规范程序的期内管理,若发现信托公司挪用流动性支持资金,保障基金公司则依规会对其施行提前收回资金或者实施合同约定的处罚措施。”上述接近信保基金公司人士称。
另有分析人士称,有些信托公司对保障基金有错误的认识,认为信保基金可以“兜底”,放松了对风险的警惕。其实,信托公司自身应认真分析信托产品风险、加强风险控制能力,避免盲目追逐高利润高风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