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项目融资的种类与方式
项目融资的种类与方式
由于项目融资的结构复杂,因此参与融资的利益主体也较传统的融资方式要多,它们有什么种类?方式有哪些?
项目融资的种类
一、无追索权(No-recourse)的项目融资
无追索的项目融资也称为纯粹的项目融资,在这种融资方式下,贷款的还本付息完全依靠项目的经营效益。同时,贷款银行为保障自身的利益必须从该项目拥有的资产取得物权担保。如果该项目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建成或经营失败,其资产或受益不足以清偿全部的贷款时,贷款银行无权向该项目的主办人追索。
无追索权项目融资在操作规则上具有以下特点:
1、项目贷款人对项目发起人的其他项目资产没有任何要求权,只能依靠该项目的现金流量偿还。
2、项目发起人利用该项目产生的现金流量的能力是项目融资的信用基础。
3、当项目风险的分配不被项目贷款人所接受时,由第三方当事人提供信用担保将是十分必要的。
4、该项目融资一般建立在可预见的政治与法律环境和稳定的市场环境基础之上。
二、有限追索权(Limited-recourse)的项目融资
除了以贷款项目的经营收益作为还款来源和取得物权担保外,贷款银行还要求有项目实体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贷款行有权向第三方担保人追索。但担保人承担债务的责任,以他们各自提供的担保金额为限,所以称为有限追索权的项目融资。
项目融资的有限追索性表现在三个方面:
1、时间的有限性。
即一般在项目的建设开发阶段,贷款人有权对项目发起人进行完全追索,而通过“商业完工”标准测试后,项目进入正常运营阶段时,贷款可能就变成无追索性的了。
2、金额的有限性。
如果项目在经营阶段不能产生足额的现金流量,其差额部分可以向项目发起人进行追索。
3、对象的有限性
贷款人一般只能追索到项目实体。
项目融资的参与者
由于项目融资的结构复杂,因此参与融资的利益主体也较传统的融资方式要多。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项目公司、项目投资者、银行等金融机构、项目产品购买者、项目承包工程公司、材料供应商、融资顾问、项目管理公司等。
项目公司是直接参与项目建设和管理,并承担债务责任的法律实体。也是组织和协调整个项目开发建设的核心。项目投资者拥有项目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除提供部分股本资金外,还需要以直接或间接担保的形式为项目公司提供一定的信用支持。金融机构(包括银行、租赁公司、出口信贷机构等)是项目融资资金来源的主要提供者,可以是一两家银行,也可以是由十几家银行组成的银团。
项目融资过程中的许多工作需要具有专门技能的人来完成,而大多数的项目投资者不具备这方面的经验和资源,需要聘请专业融资顾问。融资顾问在项目融资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项目融资的成败。融资顾问通常由投资银行、财务公司或商业银行融资部门来担任。
项目产品的购买者在项目融资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项目的产品销售一般是通过事先与购买者签订的长期销售协议来实现。而这种长期销售协议形成的未来稳定现金流构成银行融资的信用基础。特别是资源性项目的开发受到国际市场需求变化影响、价格波动较大,能否签订一个稳定的、符合贷款银行要求的产品长期销售协议往往成为项目融资成功实施的关键。如澳大利亚的阿施顿矿业公司开发的阿盖尔钻石项目,欲采用项目融资的方式筹集资金。由于参与融资的银行认为钻石的市场价格和销售存在风险,融资工作迟迟难以完成,但是当该公司与伦敦信誉良好的钻石销售商签定了长期包销协议之后,阿施顿矿业公司很快就获得银行的贷款。
项目融资的方式
在中国现阶段,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有巨大的需求市场,在此领域内的投资者,随着国际资本在世界基础设施市场上的.业务发展,国际资本常常采用TOT,BOT,ABS,融资租赁,国外基金结构等项目融资方式。
1、BOT结构,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指建设,经营,转让,即政府将一个基础设施项目的特许权授予由投资人(一般为国际财团)组成的项目投资公司一定期限的特许权,项目投资公司负责建设,营运,并回收成本,偿还债务,赚取利润,特许期结束后将项目的所有权移交给政府,项目投资公司只拥有经营权。对于大型的基础设施建设来说,BOT结构项目融资的意义在于,一是可以降低投资风险;二是可以用项目本身来融资,因其不影响投资人的资产负责状况,从而可以展开更多的投资业务。BOT结构项目融资,广义上讲是为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融通资金,而狭义上的项目融资是指项目公司债务的筹措,主要表现在融资的方式和技术。
2、TOT结构,是指中方把已经投产的基础设施移交给外资经营,凭借该项目在未来若干内内的资金流量,一次性地从外商那里融得一部分资金,用于建设新的投资项目。经营期满,外商把经营的项目移交过中方政府。TOT方式由于避开BOT方式在建设过程中所包含的大量风险和矛盾,容易使双方达成合作。TOT方式对盘活国有资产,搞活国营企业是最好的融资方式。
3、ABS结构(资产证券化):是指以项目所属资产为支撑,以项目资产可以带来预期收益为保证,通过在资本市场发行债券来募集资金的证券化融资方式。
4、融资租赁:是指当项目公司需要添置技术设备而又缺乏资金时,由出租人代其购进或者租进所需设备,然后再出租给项目公司使用,按期收回租金,其租金的总额相当于设备的价款,贷款利息,手续费的总和。租赁期满,项目公司即承租人以象征性付款取得设备的所有权,在租赁期间,项目公司即承租人只有使用权,所有权属于出租人。
5、境外基金:境外的投资机构汇集各有关投资者的资金,根据设定的目标,将资金分散投资于特定的资产组合,投资收益归个人投资者。基金的种类繁多主要有:成长基金、收益基金、平衡基金、创业基金和风险基金。
;② 项目融资的种类包括哪些
一、无追索权的项目融资。又被称为纯粹的项目融资,这种方式下,以项目自身拥有的资产为担保,以此来保障贷款银行的自身利益,同时,贷款的还本付息完全取决于项目的经济效益。若该项目未建成或者失败了,其资产或收益不足以清偿全部贷款时,贷款银行是无权向该项目的主办人追索的。
它的特点主要是:项目融资的信用基础就是该项目产生的现金流,项目贷款人也只能依靠该项目的现金流偿还贷款。且项目融资一般是建立在可预见的政治与法律环境和稳定的市场环境基础之上的。
二、有限追索权项目的融资。这种方式下,贷款银行除了以项目的经营收益作为还款的保证外,还要求第三方的担保。如果项目未建成或者失败了,贷款银行可以以第三人提供的担保额为限,进行追索。
这种方式表现在:贷款人有权在项目建设开发阶段对发起人进行追索,但通过商业完工测试后,项目进入正常运营阶段时,贷款有可能就变成无追索性了。若在经营阶段的现金流不够,差额部分可以向发起人追索。
③ 简述项目融资的基本要求
如题所问,项目融资的基本要求就是所谓的一份合格的融资计划书。
项目融资计划书专基本格式一般分以下属部分:
1. 项目的经营对象和范围
2. 投资规模
3. 所需要的融资服务的规模
4. 建设周期
5. 项目收益的主要来源(这部分要详细可信)
6. 项目的年回报率(详细可信)
7. 项目建设者和经营者的资历(此处也是重要部分)
8. 其他情况,其中包括是否经主管部门批准,有特殊的项目是否已经办理好特殊手续。是否是国家或者地方重点扶持项目等等。
④ 项目融资是什么意思有哪些特点
项目融资是指贷款人向特定的工程项目提供贷款协议融资,其实生活中融资项目也是有一定的特点的。以下是由我整理的项目融资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项目融资的内涵
从广义上讲,为了建设一个新项目或者收购一个现有项目,或者对已有项目进行债务重组所进行的一切融资活动都可以被称为项目融资。 从狭义上讲,项目融资(Project Finance)是指以项目的[url]资产[/url]、预期收益或权益作抵押取得的一种无追索权或有限追索权的融资或贷款活动。我们一般提到的项目融资仅指狭义上的概念。
项目融资始于上世纪30年代美国油田开发项目,后来逐渐扩大范围,广泛应用于石油、天然气、煤炭、铜、铝等矿产资源的开发,如世界最大的,年产80万吨铜的智利埃斯康迪达铜矿,就是通过项目融资实现开发的。项目融资作为国际大型矿业开发项目的一种重要的融资方式,是以项目本身良好的经营状况和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的现金流量作为还款保证来融资的。它不需要以投资者的信用或有形资产作为担保,也不需要政府部门的还款承诺,贷款的发放对象是专门为项目融资和经营而成立的项目公司。 如何融到必备资金,对任何一家企业的诞生或者发展至关重要。对中国企业或企业经营者而言,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对有效的融资方式缺乏了解;二是面对众多融资方式,不知如何选择和如何着手,特别是在一些中小企业和创业者看来,融资只是大企业独有的权利。因此,在我国商业界不乏因资金等问题而失掉发展机会的企业。
项目融资的种类
一、无追索权的项目融资
无追索权(No-recourse)的项目融资
无追索的项目融资也称为纯粹的项目融资,在这种融资方式下,贷款的还本付息完全依靠项目的经营效益。同时,贷款银行为保障自身的利益必须从该项目拥有的资产取得物权担保。如果该项目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建成或经营失败,其资产或收益不足以清偿全部的贷款时,贷款银行无权向该项目的主办人追索。
无追索权项目融资在操作规则上具有以下特点:
1、项目贷款人对项目发起人的其他项目资产没有任何要求权,只能依靠该项目的现金流量偿还;
2、项目发起人利用该项目产生的现金流量的能力是项目融资的信用基础;
3、当项目风险的分配不被项目贷款人所接受时,由第三方当事人提供信用担保将是十分必要的;
4、该项目融资一般建立在可预见的政治与法律环境和稳定的市场环境基础之上。
二、有限追索权项目的融资
有限追索权(Limited-recourse)项目的融资
除了以贷款项目的经营收益作为还款来源和取得物权担保外,贷款银行还要求有项目实体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贷款行有权向第三方担保人追索。但担保人承担债务的责任,以他们各自提供的担保金额为限,所以称为有限追索权的项目融资。
项目融资的有限追索性表现在三个方面:
1、时间的有限性。
即一般在项目的建设开发阶段,贷款人有权对项目发起人进行完全追索,而通过“商业完工”标准测试后,项目进入正常运营阶段时,贷款可能就变成无追索性的了。
2、金额的有限性。
如果项目在经营阶段不能产生足额的现金流量,其差额部分可以向项目发起人进行追索。
3、对象的有限性
贷款人一般只能追索到项目实体。
项目融资的特点
项目融资和传统融资方式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1、融资主体的排他性。
项目融资主要依赖项目自身未来现金流量及形成的资产,而不是依赖项目的投资者或发起人的资信及项目自身以外的资产来安排融资。融资主体的排他性决定了债权人关注的是项目未来现金流量中可用于还款的有多少,其融资额度、成本结构等都与项目未来现金流量和资产价值密切相关。
2、 追索权的有限性。
传统融资方式,如贷款,债权人在关注项目投资前景的同时,更关注项目借款人的资信及现实资产,追索权具有完全性;而项目融资方式如前所述,是就项目论项目,债权人除和签约方另有特别约定外,不能追索项目自身以外的任何形式的资产,也就是说项目融资完全依赖项目未来的经济强度。
3、项目风险的分散性。
因融资主体的排他性、追索权的有限性,决定着作为项目签约各方对各种风险因素和收益的充分论证。确定各方参与者所能承受的最大风险及合作的可能性,利用一切优势条件,设计出最有利的融资方案。
4、 项目信用的多样性。
将多样化的信用支持分配到项目未来的各个风险点,从而规避和化解不确定项目风险。如要求项目“产品”的购买者签订长期购买合同(协议),原材料供应商以合理的价格供货等,以确保强有力的信用支持。
5、项目融资程序的复杂性。
项目融资数额大、时限长、涉及面广,涵盖融资方案的总体设计及运作的各个环节,需要的法律性文件也多,其融资程序比传统融资复杂。且前期费用占融资总额的比例与项目规模成反比,其融资利息也高于公司贷款。
项目融资虽比传统融资方式复杂,但可以达到传统融资方式实现不了的目标。
一是有限追索的条款保证了项目投资者在项目失败时,不至于危机投资方其他的财产;
二是在国家和政府建设项目中,对于“看好”的大型建设项目,政府可以通过灵活多样的融资方式来处理债务可能对政府预算的负面影响;
三是对于跨国公司进行海外合资投资项目,特别是对没有经营控制权的企业或投资于风险较大的国家或地区,可以有效地将公司其他业务与项目风险实施分离,从而限制项目风险或国家风险。
可见,项目融资作为新的融资方式,对于大型建设项目,特别是基础设施和能源、交通运输等资金密集型的项目具有更大的吸引力和运作空间。
项目融资的申请条件
1、项目本身已经经过政府部门批准立项。
2、项目可行性研究 报告 和项目设计预算已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批准。
3、引进国外技术、设备、专利等已经政府经贸部门批准,并办妥了相关手续。
4、项目产品的技术、设备先进适用,配套完整,有明确的技术保证。
5、项目的生产规模合理。
6、项目产品经预测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发展潜力,盈利能力较强。
7、项目投资的成本以及各项费用预测较为合理。
8、项目生产所需的原材料有稳定的来源,并已经签订供货合同或 意向书 。
9、项目建设地点及建设用地已经落实。
10、项目建设以及生产所需的水、电、通讯等配套设施已经落实。
11、项目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2、 其它 与项目有关的建设条件已经落实。
⑤ 什么是项目融资
项目融资是指为建设和经营项目设立新的项目法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完成专项目的属投资建设和经营还贷。其基本特点是,项目的投资决策由项目发起人(企业或政府)作出,项目发起人发起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财务独立,以项目自身的盈利能力来偿还债务,并以自身的资产承担债务担保责任。债权人仅对项目本身的资产和盈利能力具有追索权,而对项目发起人没有追索权。在这种融资结构安排下,项目能否还贷仅仅取决于项目是否有可靠充足的财务效益,因此又称“现金流量融资”。同时,这种融资组织形式下,债务和股本的结构安排是否合理,直接影响项目的现金流量及项目的还本付息风险,因此又称为“结构式融资”。项目融资组织形式下的投资项目,一般是新建项目,但也可以是将现有企业的一部分资产剥离出去,并在此基础上组建新的项目法人的改扩建项目的投资项目,一般是新建项目,但也可以是将现有企业的一部分资产剥离出去,并在此基础上组建新的项目法人的改扩建项目。
⑥ 项目融资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1)项目导向
主要是依赖于项目的现金流量和资产而不是依赖于项目的投资者或发起人的资信来安排融资是项目融资的第一个特点。
项目融资,顾名思义,就是以项目为主体安排的融资,贷款者在项目融资中的注意力主要放在项目的贷款期间能够产生多少现金流量用于贷款,贷款的数量、融资成本的高低以及融资结构的设计都是与项目的预期现金流量和资产价值直接联系在一起的。
(2)有限追索
有限追索是项目融资的第二个特点。追索是指在借款人未按期偿还债务时贷款人要求以抵押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偿还债务的权力。
在某种意义上,贷款人对项目借款人的追索形式和程度是区分融资是属于项目融资还是属于传统形式融资的重要标志。的任何形式的财产。
(3)风险分担
为了实现项目融资的有限追索,对于与项目有关的各种风险要素,需要以某种形式在项目投资者(借款人)、与项目开发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其他参与者和贷款人之间进行分担。
(6)项目融资的基础扩展阅读:
一个成功的项目融资应该是在项目中没有任何一方单独承担起全部项目债务的风险责任,这一点构成了项目融资的第三个特点。
在组织项目融资的过程中,项目借款人应该学会如何去识别和分析项目的各种风险因素,确定自己、贷款人以及其他参与者所能承受风险的最大能力及可能性,充分利用与项目有关的一切可以利用的优势,最后设计出对投资者具有最低追索的融资结构。
⑦ 中行项目融资是什么
1、项目融资是指项目发起人(即股东)为经营项目成立一家项目公司,以该项目公司为借 款人,以项目公司的资产为贷款担保,以项目公司本身的现金流量和全部收益为还款来源,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融资方式。按追索权不同项目融资可划分为:无追索权项目融资、有追索权项目融资。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⑧ 项目融资首先要解决那几个重要方面问题
(1)项目的总资金需求量;
准确地制订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确保满足项目的总资金需求量是一切项目融资工作的基础。新建项目的资金预算应由三个部分组成:
A.项目资本投资;
B.投资费用超支准备金;
C.项目流动资金.
(2)资金使用年限;原则上投资者的孤本资金是项目中使用年限最长的资金,其回收只能依*项目的投资收益.但是,项目重点任何债务资金都是有期限的,如果能针对具体项目的现金流量的特点,根基不同项目阶段的资金需求采用不同的融资手段,安排不同期限的贷款,就可以起到油画项目债务结构,降低项目债务风险的作用。
(3)资金成本和构成;投资者的股本资金成本是一种相对意义上的成本概念,因而在有些情况下也被称为“机会成本”。项目的债务资金成本则是一种绝对的成本,这就是项目贷款的利息成本。项目债务资金的利率风险是项目融资的主要金融风险之一。项目融资可以选用固定利率、浮动利率或者两种结合,各有利弊。
(4)混合结构融资.指不同利率结构、不同贷款形式或者不同货币种类的贷款的结合。混合结构融资如果安排得当,可以起到降低项目融资成本,减少项目风险的作用。
⑨ 什么是项目融资
什么是项目融资
项目融资是指贷款人向特定的工程项目提供贷款协议融资,对于该项目所产生的现金流量享有偿债请求权,并以该项目资产作为附属担保的融资类型。它是一种以项目的未来收益和资产作为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和安全保障的融资方式。
项目融资种类
一、无追索权的项目融资
无追索权(No-recourse)的项目融资
无追索的项目融资也称为纯粹的项目融资,在这种融资方式下,贷款的还本付息完全依靠项目的经营效益。同时,贷款银行为保障自身的利益必须从该项目拥有的'资产取得物权担保。如果该项目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建成或经营失败,其资产或收益不足以清偿全部的贷款时,贷款银行无权向该项目的主办人追索。
无追索权项目融资在操作规则上具有以下特点:
1、项目贷款人对项目发起人的其他项目资产没有任何要求权,只能依靠该项目的现金流量偿还;
2、项目发起人利用该项目产生的现金流量的能力是项目融资的信用基础;
3、当项目风险的分配不被项目贷款人所接受时,由第三方当事人提供信用担保将是十分必要的;
4、该项目融资一般建立在可预见的政治与法律环境和稳定的市场环境基础之上。
二、有限追索权项目的融资
有限追索权(Limited-recourse)项目的融资
除了以贷款项目的经营收益作为还款来源和取得物权担保外,贷款银行还要求有项目实体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贷款行有权向第三方担保人追索。但担保人承担债务的责任,以他们各自提供的担保金额为限,所以称为有限追索权的项目融资。[1]
项目融资的有限追索性表现在三个方面:
1、时间的有限性。
即一般在项目的建设开发阶段,贷款人有权对项目发起人进行完全追索,而通过“商业完工”标准测试后,项目进入正常运营阶段时,贷款可能就变成无追索性的了。
2、金额的有限性。
如果项目在经营阶段不能产生足额的现金流量,其差额部分可以向项目发起人进行追索。
3、对象的有限性
贷款人一般只能追索到项目实体。
;⑩ 什么是bot项目融资概念
BOT 实质上是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的一种方式,以政府和私人机构之间达成协议为前提,由政府向私人机构颁布特许,允许其在一定时期内筹集资金建设某一基础设施并管理和经营该设施及其相应的产品与服务。具体内容是我为您分享。
一、BOT模式的含义
BOT(Build-Operate-Transfer),直译为“建设-经营-转让”,1984年土耳其首相Turgut Ozal 首次应用于土耳其公共基础设施的私有化过程中后,引起了世界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广泛关注和应用。大量的资本密集型项目,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基础设施项目在寻找资金,而银行、项目投资者、项目所在国政府也在积极寻求一种抗政治风险、金融风险、债务风险能力强,并能够提高投资收益和经营管理水平的融资模式,BOT模式就是在此背景下产生的一种主要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融资模式。
BOT融资模式的基本思路是:以项目所在国政府和私人机构之间达成协议为前提,由政府或所属机构对项目的建设和经营提供一种限期特许权作为项目融资的基础,由本国或者外国公司私人机构作为项目的投资者和经营者安排融资,承担风险,开发建设项目并在有限的时间内经营项目,获取商业利润,当特许期限结束时,私人机构根据协议约定将该项目移交给相应的政府机构,转由政府指定部门经营和管理。所以,BOT一词意译为“基础设施特许权”更为合适,有时BOT被称为“暂时私有化过程”。
在我国,BOT是政府通过与外商或私营商签订特许权协议吸引外资或民间资本加快国内基础设施建设的一种手段,故也常称作“特许权或特许经营招标”或“法人招标”。
二、BOT模式的特点
当代资本主义国家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之上引入了强有力的国家干预。同时经济学在理论上也肯定了“看得见的手”的作用,市场经济逐渐演变成市场和计划相结合的混合经济。BOT恰恰具有这种市场机制和政府干预相结合的混合经济的特色。
一方面,BOT能够保持市场机制发挥作用。BOT项目的大部分经济行为都在市场上进行,政府以招标方式确定项目公司的做法本身也包含了竞争机制。作为可靠的市场主体的私人机构是BOT模式的行为主体,在特许期内对所建工程项目具有完备的产权。这样,承担BOT项目的私人机构在BOT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的行为完全符合经济人假设。
另一方面,BOT为政府干预提供了有效的途径,这就是和私人机构达成的有关BOT的协议。尽管BOT协议的执行全部由项目公司负责,但政府自始至终都拥有对该项目的控制权。在立项、招标、谈判三个阶段,政府的意愿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在履约阶段,政府又具有监督检查的权力,项目经营中价格的制订也受到政府的约束,政府还可以通过通用的BOT法来约束BOT项目公司的行为。
三、BOT模式的参与者
1、项目发起人
作为项目发起人,首先应作为股东,分担一定的项目开发费用。在BOT项目方案确定时,就应明确债务和股本的比例,项目发起人应作出一定的股本承诺。同时,应在特许协议中列出专门的备用资金条款,当建设资金不足时,由股东们自己垫付不足资金,以避免项目建设中途停工或工期延误。项目发起人拥有股东大会的投票权,以及特许协议中列出的资产转让条款所表明的权力,即当政府有意转让资产时,股东拥有除债权人之外的第二优先权,从而保证项目公司不被怀有敌意的人控制,保护项目发起人的利益。
2、产品购买商或接受服务者
在项目规划阶段,项目发起人或项目公司就应与产品购买商签订长期的产品购买合同。产品购买商必须有长期的盈利历史和良好的信誉保证,并且其购买产品的期限至少与BOT项目的贷款期限相同,产品的价格也应保证使项目公司足以回收股本、支付贷款本息和股息,并有利润可赚。
3、债权人
债权人应提供项目公司所需的所有贷款,并按照协议规定的时间、方式支付。当政府计划转让资产或进行资产抵押时,债权人拥有获取资产和抵押权的第一优先权;项目公司若想举新债必须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债权人应获得合理的利息。
4、建筑发起人
BOT项目的建筑发起人必须拥有很强的建设队伍和先进的技术,按照协议规定的期限完成建设任务。为了充分保证建设进度,要求总发起人必须具有较好的工作业绩,并应有强有力的担保人提供担保。项目建设竣工后要进行验收和性能测试,以检测建设是否满足设计指标。一旦总发起人因本身原因未按照合同规定期限完成任务,或者完成任务未能通过竣工验收,项目公司将予以罚款。
5、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的责任是对项目中各个角色不愿承担的风险进行保险,包括建筑商风险、业务中断风险、整体责任风险、政治风险(战争、财产充公等)等等。由于这些风险不可预见性很强,造成的损失巨大,所以对保险商的财力、信用要求很高,一般的中小保险公司是没有能力承作此类保险的。
6、供应商
供应商负责供应项目公司所需的设备、燃料、原材料等。由于在特许期限内,对于燃料(原料)的需求是长期的和稳定的,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较强而稳定的盈利能力,能提供至少不短于还贷期的一段时间内的燃料(原料),同时供应价格应在供应协议中明确注明,并由政府和金融机构对供应商进行担保。
7、运营商
运营商负责项目建成后的运营管理,为保持项目运营管理的连续性,项目公司与运营商应签订长期合同,期限至少应等于还款期。运营商必须是BOT项目的专长者,既有较强的管理技术和管理水平,也有此类项目较丰富的管理经验。在运营运程中,项目公司每年都应对项目的运营成本进行预算,列出成本计划,限制运营商的总成本支出。对于成本超支或效益提高,应有相应的罚款和奖励制度。
8、政府
政府是BOT项目成功与否的最关键角色之一,政府对于BOT的态度以及在BOT项目实施过程中给予的支持将直接影响项目的成败。
四、BOT模式实施的关键步骤
1、项目发起方成立项目专设公司(项目公司),专设公司同东道国政府或有关政府部门达成项目特许协议。
2、项目公司与建设承包商签署建设合同,并得到建筑商和设备供应商的保险公司的担保。专设公司与项目运营承包商签署项目经营协议。
3、项目公司与商业银行签订贷款协议或与出口信贷银行签订买方信贷协议。
4、进入经营阶段后,项目公司把项目收入转移给一个担保信托。担保信托再把这部分收入用于偿还银行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