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小贷公司融资限制有哪些
法律分析:小贷公司融资限制,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法律依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第三十八条 募集资金应当有明确的使用方向,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小贷公司融资限制,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第三十九 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应当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
㈡ 现在小贷公司要融资,有什么渠道
现在已经开始有一些资产管理公司在做了,比如广东太平洋资产管理(集团)就有好几种模式可以实现融资的
㈢ 小额信贷行业怎么样,发展前景
目前中国的小额公司主要有两个主流的发展方向。
一、是以银行放贷的思维,根据抵押物放贷。
二、是就是偏向纯信用,以重现金流的审核方式,发放无抵押贷款。
如何看待中国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前景和方向?首先是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前景。
从数据上看,小额贷款公司不论是数量,还是贷款余额,最近连续两年都是50%左右的行业整体增长。今年的发展速度略有下降,但应该也是40%+的速度,持续高增长可以预期,直到行业洗牌。(个人认为是在14年中下)。
政策上看,不论是逐步的利率市场化,民资银行试点,以及消费金融试点,都是对小额贷款公司整体行业的利好消息,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律法规始终不明确,小额贷款公司定位尴尬,融资渠道受限等问题始终不见改善,政策不确定性还是较大。
市场环境上来看,银行业竞争日益激烈,大口吃肉喝酒的日子也快要结束了,现在也越来越多的银行机构开始注重小微信贷这一块。而在同样的业务定位上,小额贷款公司是根本没法跟银行竞争的,小额贷款公司的生存空间必将被压缩。
从盈利水平上来看,小额贷款公司目前的利率水平政策红线为基准利率4倍,但实际操作中往往会超过这个水平,实乃无奈之举,受多方面因素影响;杠杆率受限,小额分散导致的高成本,缴纳非金融机构的高税收,行业不受待见导致的高融资成本等。实际而言,规范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的资本利润率并不高,吴江鲈乡小贷为7.58%,实际平均水平也不过10%,严重违规的企业暂不作讨论。但随着利率市场化以及融资渠道的拓宽,盈利水平还是有望逐渐改善。
故,总体而言,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前景还是不错的(均67.5分),行业中佼佼者前景光明,中下端者随时可能死掉。
至于方向。从整体行业而言。
一、是市场化竞争更充分。随着银行业务下沉,业务空间压缩,经济下行,行业风险释放等诸多因素,会导致行业整体洗牌,最终形成行业内市场精细化区分(个人认为在此过程中,目前占据市场主流的第一类小额贷款公司会大量的被淘汰),以后的小额贷款公司会在百万级以内划分出多细分市场,且真正的支持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会成为主流。各地市场出现集聚化(如果经营地域限制不放开的话),行业龙头会占据较大的市场份额。
二、是必然会互联网化。这个就不多说了,一定是发展趋势,同互联网金融,从某个角度来说小额信贷甚至是金融中最契合互联网的部分。
㈣ 小贷公司的融资杠杆率计算公式
摘要 要建立健全微型金融批发供给体系。当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普遍存在资金规模小、壮大难的情况,限制了向微型金融提供服务的能力。一方面要发动政策性银行、大型商业银行承担批发资金的职能。另外一方面,要放宽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比例,注册资本与融入资金的比例适当提高到1:1或者是1:2,或者是根据实际业务能力确定。现在按工商企业的融资比例,咱们现在的资本金是25%,其他的贷款,实际上一般工商企业的杠杆率应该是4倍,那么小贷公司只有0.5倍
㈤ 小贷怎么融资
对于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来说,杠杆是其保证利润的关键。相比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高杠杆,小贷公司的融入资本非常有限。
获得银行的批发贷款是目前小贷公司主要的融资方式,但因为对小贷公司的风险担忧以及要承担监管责任,银行对发放批发贷款的意愿并不高。此外,小贷公司融资的方式和渠道受限,诸如资产证券化、集合信托与私募债、同业拆借等方式,其未得到政策的正式许可或者正在谨慎试点。
“规范改制为村镇银行”被普遍认为是解决小贷公司融资困境的根本手段。改制为村镇银行就意味着可以吸收公众存款,彻底改变了机构性质。政策层面上对于小贷公司转成村镇银行仍然存在诸多顾虑,不仅对其运营和盈利等情况有些严格的要求,还需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主发起人,至今也未有成功案例。其主要原因在于,转成村镇银行后,就可以吸收公众存款,变成了公众金融机构。当机构资金来源公众化而出现业务问题时,就可能引发公众性风险。
政策上被过度期待
目前来看,小贷公司转制为村镇银行的道路是畅通的。但核心问题在于,小贷公司要的不是仅仅转制为村镇银行,而是要在村镇银行中拥有控制权和实质经营权。否则小贷公司的原有股东就变成了靠边站的财务投资者了。村镇银行的产权结构和经营权设置也就成为了关键问题。为了解决融资问题(改制为银行)而丧失了对机构的控股权是小贷公司股东不能接受的。
小贷公司可规范改造为村镇银行的规定一定程度上被误解了。通过改制实现民营银行梦想目前看来并非曲径。表面上看,多项相关规定似乎是为小贷公司转为银行放行了一道模糊的途径。但是从逻辑上和实操性看,转制为村镇银行,要满足村镇银行设立的全部要求,还要满足一些小贷公司本身的要求。对于渴望发起和设立村镇银行(民营性质)的小贷公司股东来说,政策限制是更多了,而不是更少了。在实地访谈中发现,这种误解是小贷公司自愿选择性的误解。他们对小贷公司转制为民营银行的政策放开有所期待。
而在转为民营银行的期待中,政策却从未有过放松。根据银监会出台的《小贷公司改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确定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拟作为主发起人。《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中也明确表示村镇银行最大股东或唯一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这些规定从未有过突破。
温州的政府部门和小贷公司做了一些尝试,包括联合10家小贷公司成立一家村镇银行、用“双主发起人”(小贷公司与发起银行持股比例相同)改制成村镇银行等。但银监部门并不松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主发起人和大股东的原则。银监部门认为,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村镇银行发起人和大股东,是在没有存款保险制度情况下,防范金融风险、保护存款人利益的重要措施;必须保持审慎的态度。而银行业机构股东具有更好的经营经验和风险把控能力。
商业上是否合算?
即使成立了村镇银行,虽然是获得了吸收存款的资格,但也面临许多问题。首先是吸收存款的困难极大,其次是所要付出的商业成本和监管成本。
对于普遍的小贷公司来讲,其定位就是贷款业务服务商,或者说是零售商。若是作为这样一个定位存在,仅仅将转制为银行作为一种融资的手段,其成本无疑是偏高的。若是其将机构定位于综合银行业务服务商而进行转制,则要另当别论。
首先是吸储难度。由中国社科院曾刚执笔的《中国村镇银行发展研究》(2011年)显示,在192家选取的村镇银行样本中,平均资产负债率为73.94%,最低仅为9.74%。总体来看,比不上商业银行90%以上的资产负债率。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村镇银行吸储困难。至于其原因,首先是村镇银行并不具备商业银行的声誉、结算网络等优势。其次,利率市场化进程并不能快速推进,转制后的银行使用市场化利率吸收大量储蓄的可能性极其有限。另一方面,还有大量的村镇银行的存款是依托股东行的关系介绍而来。若是小贷公司转为村镇银行并且控股,也丧失了这样的股东行优势。
其次是商业成本。银行和小贷公司是完全不同性质的机构。银行相关业务带来的成本是很大的。单就结算业务便会带来不菲成本,包括现金业务、支付业务以及营业网点的成本等等。而且村镇银行无法通过规模效应来实现成本均摊。
再者是监管成本。银行是经营风险的机构。其业务本质决定了其面临多重风险,诸如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操作风险等。这些风险的存在以及银行涉及的公众利益的广泛性使其面临严格审慎的监管。监管包括资本充足率监管、资产质量监管、利率风险监管、流动性监管、具体业务及合规性监管等。村镇银行满足这些监管要求而付出的成本也是不小的。仅以存款准备金率为例,就高达20%左右。
事实上,村镇银行的经营现状也并不乐观。根据上述曾刚的研究报告,截至2010年6月30日,在可获取数据的192家村镇银行中,实现盈利的仅有122家,每家村镇银行平均资产收益率仅0.11%。即使通过剔除进行实践少于六个月的样本后,每家的总资产收益率也才0.34%。
对于普遍的小贷公司来讲,转制为村镇银行并不是最佳出路。小贷公司的定位为“贷款业务零售商”,解决融资问题的途径并不能全部依赖于吸收公众存款。转制为银行后,机构性质发生了变化。其所要付出的商业成本和监管成本将极大增加,而低成本吸收储蓄并不容易。转制为银行只会是个别的定位于提供综合银行服务、同时拥有一定的资本和银行业经营能力的小贷公司的选择。
小贷公司并非转制为村镇银行的曲径,也不可能是普遍性的最佳选择。只为解决融资问题而转制,或者希望先拿到牌照再说,可能是想的过于简单了。
㈥ 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比例限制
法律分析:充分体现小额贷款公司“小额、分散”的贷款发放原则,为“三农”和中小企业服务,小额贷款公司对同一贷款人的贷款不得超过公司资本净额的5%,对单一集团客户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20%。同时,为了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流向及流动情况的监测和管理,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发放和回收主要通过转账或银行卡等结算渠道,减少现金交易”。
法律依据:《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 第三条 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 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 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融入资金的利率、期限由小额贷款公司与相应银行业金融机构自主协商确定,利率以同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为基准加点确定。 小额贷款公司应向注册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领贷款卡。向小额贷款公司提供融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将融资信息及时报送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并应跟踪监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的使用情况。
㈦ 小贷公司融资比例的规定是怎样的
额贷款公司复的主要资金来源为股制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不得向内部或外部集资、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为充分体现小额贷款公司“小额、分散”的贷款发放原则,为“三农”和中小企业服务,小额贷款公司对同一贷款人的贷款不得超过公司资本净额的5%,对单一集团客户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20%。同时,为了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流向及流动情况的监测和管理,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发放和回收主要通过转账或银行卡等结算渠道,减少现金交易”。
㈧ 小额贷款公司如何向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
法律分析: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融入资金的利率、期限由小额贷款公司与相应银行业金融机构自主协商确定,利率以同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为基准加点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㈨ 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渠道有哪些
您好,现在能提供小额贷款的平台很多,额度基本在500-30万之间,可通过银行、网贷等方式申请。小额贷款相比正规贷款虽然额度较低,但放款快、借还灵活,很受青睐。只要选择正规的大平台,资金和信息安全有保障就可以放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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㈩ 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有哪些途径
小额贷款公司主要的融资途径
一:私募债融资渠道灵活
在股权交易所挂牌成为小额贷跨公司开辟新的融资渠道,在不突破现有政策条件下进 行股权交易。这样小贷公司实现了信息透明,实现了更广泛的信息平台和投资人资源,增 加了融资机会。再者,私募债的使用期限可以有一两年,比银行融资期限更长,且募得资 金用途更灵活,为小额贷款公司提供了创新的融资方式。
二:券商信托渠道规模最大
早期小贷公司主要与信托公司等机构开展业务合作,采取“股权+回股”模式,但自 2011年银监会发布“严禁信托公司与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等机构进行业务合 作‘之后,推行小贷资产收益权产品。
小贷资产收益权产品具体指小额贷款未来还款现金流为支持,出让其收益权的一种资产转让方式。这一种融资创新工具,既拓宽了小额贷款公司,又增加了机构投资者的理财选择,在这方面首创的是重庆金融资产交易所。它推出以小额贷款资产包产生的现金流为 支持,支持收益权凭证的小额贷款资产收益权凭证产品。自2012年1月开始,其已为24家重庆小额贷款公司发放收益权产品,产品累计交易额75.7亿元,累计兑付产品44只。
三:P2P平台融资最快
对于求资若渴的小贷公司而言,P2P融资将是一个最好的选择。它提供一个快捷的通道,使亟待提高融资规模的小贷公司和渴求投资、提升平台规模的P2P平台互相合作,互补短板。正因为这种潜在的巨大需求,小贷公司和P2P借贷机构的合作渐渐增多,我们拭目以待。
四:建立小额再贷款公司
政府或者有资金实力的公司成立小额再贷款公司,使之成为小额贷款公司中的“中央 银行”,以保障小额贷款公司后续资金来源的稳定。小额贷款公司可以定期向小额再贷款 公司交定一定的“准备金”,作为小额再贷款公司的存款,来应对未来信贷资金缺乏的危 险。小额再贷款公司作为小额贷款与社会资金的一座桥梁,使得社会资金与商业银行资金 进入小额贷款公司更加迅速、流畅,保障了小额贷款公司后续资金的来源。另一方面,这 种“中介”作用的小额贷款中的“银行”的存在也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原本在信息获取方面 上商业银行与小额贷款公司之间的严重矛盾,分散了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