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关于私募债权基金的种种疑问现在信托能做到8%-12%收益,而市场上遇到私募债券基金能做到15%-20%
其实私募基金(起点50万或者100万以上的)都是比较正规的,其实私募和信托运行方式差不多,私募属于单个品种的信托,或者就是募集资金来购买信托产品,当然你说的15-20%收益的是单一的产品,为什么收益率比信托高呢,因为风险性,信托产品一般要经过信托公司和银监会的双重审核才能批下来,而私募相对容易多了,所以很多做不成信托的项目就通过私募的方式发行了,当然成本也提高了;另外,信托公司运营的成本比较高。
从安全性来说,信托私募虽然都不保本保息(承诺保本保息都是不合法的,大多数是不懂的人或者本身就是骗子),但是信托公司实力强大,固定收益产品有个刚性兑付的原则,就是项目出问题的话,信托公司兜底,但是私募就不行,就那么一个项目,出了问题,抵押物不能变现的话,很难保障能拿到本金和利息的
Ⅱ 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利率高吗和信托相比如何
中小企业私募债相对在风险方面可能要大一点,信托项目毕竟有信托公司可以在风控方面做一定的努力,并且现在信托项目的审查非常严格,也就意味着现在的项目在各方面反而做的比价好
Ⅲ 信托与债券的区别
1、性质不同
信托是一种理财方式,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同时又是一种金融制度。信托与银行、保险、证券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信托业务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当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的受益人。
债券是一种金融契约,是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直接向社会借债筹借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同时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的本质是债的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
2、特点不同
债券的特点低风险,低收益,费用较低。由于债券投资管理不如股票投资管理复杂,因此债券基金的管理费也相对较低。
信托管理内容上的广泛性:一切财产,无形资产,有形资产;自然人、法人、其他依法成立的组织、国家。 管理目的的特定性,管理行为的责任性,发生损失,只要符合信托合同规定,受托人不承担责任;如违反规定的受托人的重大过失导致的损失,受托人有赔偿责任。
3、作用不同
信托将零散的资金巧妙的汇集起来,由专业投资机构运用于各种金融工具或实业投资,谋取资产的增值;信托财产的管理的运用均是由相关行业的专家来管理的,他们具有丰富的行业投资经验,掌握先进的理财技术,善于捕捉市场机会,为信托财产的增值提供了重要保证。
从债券的投资方来说,需要逐步提高非存款货币类机构投资人持有债券比重,为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等入市创造条件,采取多种方法丰富投资人结构。
Ⅳ 私募基金 信托 p2p 的简介和区别
信托公司产品:信托产品是指由信托公司发行的,收益率跟投资期限都固定的产品,跟银行存款、国债等类似,属于固定收益类产品中的一种。信托公司主管部门是中国银监会,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
信托产品特点:收益稳定,投资期限1-3年,投资门槛高(100万起),发行规模大,常见起步都在1亿以上。目前国内信托产品的规模:11万亿。
购买的方式及原理:因为信托产品的高门槛,导致我们很多小老百姓根本没有机会接触,今天我们用众筹的模式,大家合伙筹钱去购买一份份的信托产品,就跟网上合伙购买彩票的原理一样,让每一个人都有机会去购买到过去只有那些“高富帅”才能够买到的产品,让我们也变成高富帅。我们会从以下六个方面去甑选优质的信托产品给大家:
信托是目前固定收益类产品中收益最高的理财产品。 在类固定收益的银行理财产品、保险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及货币基金中,收益最高的当属信托。在信托产品中,7-10%的收益率很正常。 固定收益类一年期投资收益对比:
固定收益产品门槛期限年化收益率
信托产品100万1~3年居多7~10%
银行理财产品5000-10000元不等7天~1年居多不超过7%
货币基金0-1000元起不等无固定投资期限4%~7%
保险理财产品无限定门槛5-10年以上接近银行定存利息(4.75%)
2、基金公司的理财产品:
基金产品按照投资标的分类有:
货币市场基金:仅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风险非常小,如目前网上最火的互联网产品支付宝旗下的余额宝就是天弘基金发行的货币基金,网络的百发、苏宁的零钱宝、网易的收益宝也同属于货币基金,当然还有各个基金公司自己网站或者通过银行网站系统销售的货币基金。
债券基金:80%以上的债券基金均投资于债券,比如国债、企业债、政府债等,收益低但是非常稳定。
股票型基金:投资于股票市场的基金,风险大,收益可能很高也可能亏损,适合于追求高收益且能够承受高风险的人群。
混合型基金:不符合上述标准的基金如保本基金、平衡配置基金。
信托型基金:投资于实体企业、政府基建和重大设施的建设,是近年兴起的一种基金投资方向,风控方式和市场均跟目前的部分信托产品一样,拥有债权,风险控制好,收益稳定且收益高。适合追求稳定高收益的人群。
Ⅳ 私募债、信托、资管相同点和区别是什么
(一) 信托:银监多次限制非标
作为非标资产的重要通道,相关信托业务也受到了不利影响。2013年3月份的“8号文”提出商业银行理财资金投资非标的余额在任何时点均以理财 产品余额的35%与商业银行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披露总资产的4%之间孰低者为上限;2014年1月份的“107号文”对影子银行业务进行界定,对信托、理财 进行整治,并明确商业银行不得开展理财资金池,信托公司不得开展非标准化理财资金池等具有影子银行特征的业务;2014年4月份的“11号文”加强对农村 中小金融机构非标投资的监管;2014年5月份央行版的“127号文”提出了比传说中的9号文更为详细的规定,对银行同业业务投资非标做出了限制。从一连 串的政策来看,监管层对非标整治的范围和力度都在加大,未来银行同业会计科目将变得更加规范,大量非标资产将重新计量风险并计提相应资本与拨备,同业类型 的非标规模也将会下降。另一方面,“99号文”针对信托提出了,信托公司不得开展非标准化理财资金池等具有影子银行特征的业务,进一步限制了信托非标资产 的发展规模。
(二) 私募债:银行间债市获支持
债市受到政策支持,银行间私募债作为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创新品种,将同步获得支持。2012年“金融十二五”规划提出稳步扩大债券市场规模,推进 产品创新和多样化,加强债券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着力培育商业信用,强化市场约束和风险分担机制,提高市场运行透明度,为债券市场发展 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在操作方面,近来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127号文)在限制银行同业业务投资非标的同时,会刺激债券的需求量,是对 债券市场的变相支持。此外,据传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湾)、建银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三家外资机构被允许进入 银行间债券市场,6月份起券商资管的债券集合产品被允许在银行间市场开户,这将大大提高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流动性。
(三)对比
监管机构对于标准化债权市场的支持由来已久,只是掣肘于当前债券市场多头监管的混乱局面。从近两年的监管政策来看,债权市场的标准化是大势所 趋,银行间市场作为债券市场的主要组成部分已经为接收非标融资做出了准备,而非公开定向工具则是目前最具备相应条件的融资工具。从政策方面来讲,私募债能 够获得比信托更好的支持。
资管计划与信托的区别:
相同点:
1.必须报备监管部门,信托是银监会监管,资管计划是证监会监管
2.资金监管、信息披露等方面都有严格规定
3.认购方式相同,项目合同、说明书等类似
4.本质相同通道不同,都属于投融资平台,都可以横涉资本市场、货币市场、产业市场等多个领域
不同点:
1.全国68家信托公司有发行资格,而资产管理公司只有36家,资源稀缺性更加明显
2.资产管理公司投研能力强,尤其在宏观经济研究、行业研究等方面尤其突出。在这样的研究团队指引下选择可投资项目,能有效的增加对融资方的议价能力并降低投资风险
3.资管计划具有双重增信,经过资产管理公司、信托的双重风险审核
4.资管计划小额畅打,最多200个名额
5.收益高,资管计划一般比信托计划高1%/年;期限短,资管计划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Ⅵ 什么是私募可转债
《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出台,其中涉及到低信用等级高收益债券和私募可转债等创新金融产品有望率先引入战略性新兴产业。以私募可转债为例,私募可转债一直被誉为中小企业的融资利器,对于中小企业的成长帮助巨大,但是目前的法律界定还十分模糊。
从法律角度上来讲,私募涉及到了六大领域的关系,即股权关系、债权关系、信托关系、基金关系、委托关系和合伙关系。而可转债券主要涉及到股权和债权的关系。基于这两种关系,同样的法律空间还可以拓展到股转债方面。
目前我国财经法律还不允许公司间相互直接借债,而是必须通过第三方委托授权,进行企业间的借贷。如果私募可转债要在法律方面获得认可的地位,那么首先要解决公司间直接借贷的合法地位,因为后者直接定义了面向企业发行债券的合法性。”
对于私募可转债的债券和股权目前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债券方面有《企业债券条例》、《合同法》和《信托法》里面的条例规定,股权方面有《公司法》相关条例规定。但是,对于股权和债券之间的转换没有得到法律的明确定义。按照国际惯例,如果法律禁止的但是没有得到明确规定的就是允许的,反之亦然。因此,中小企业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原则上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现存法条的空缺是未对非公开发行的债券进行明确指引,但这并不构成民间自行创新的障碍。
按照我国目前法律,还没有专门针对非上市公司可转债的立法。现在涉及公司债的主要由 《公司法》、《证券法》和证监会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来作出相关的规定。
特别是《公司法》第七章的第一百六十二条和一百六十三条规定了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的具体要求和执行措施。第一百五十五条对发债“核准”进行了规定,而核准发债是公开发行的必经程序,这一法条对非公开发债可以解释为不适用。公司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直到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了一些公司发债的杂项事务,这些都可以为非公开发债所用,没有冲突。
对于私募可转债未来的前景,专家认为,私募可转债就好比是股权和债权之间的桥梁,如果能够得到相关政策的指引和扶持,那么肯定是利大于弊。但是,整个的立法过程要符合国家金融发展的整体步伐。
Ⅶ 在天交所备案的20万起投的私募债安全吗
1、什么是私募债?
根据天交所《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的规定,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公司、企业及其他商事主体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募集和转让,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券。发债主体应当以非公开方式募集债券,每款私募债券的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200人。
目前在天交所备案发行的私募债券的发行人基本都是政府平台公司或国有企业,并要求有经四大评级机构评为AA的关联主体为债券如期兑付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且要求发行人所在地的政府主管部门出具债券备案发行支持文书。
2、私募债券特点列举:
① 私募债券采用备案制;
② 直接融资方式;
③ 采用非公开的方式募集,每次备案的私募债券投资者人数不超过200人;
④ 采用合格投资者制度,目前要求自然人投资者提供100万元金融资产证明;
⑤ 可分次备案分期发行,投资者认购金额可以低于100万元;
⑥ 方案设计灵活,可做结构化设计,可附选择权等;
⑦ 要求发行人提供一定的内外部增新措施;
⑧ 债券存续期间有适当的信息披露要求;
⑨ 交易功能:投资者在债券存续期间可以通过天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转让;
⑩ 私募债券的参与机构主要包含: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受托管理人?
3、天交所是什么单位,在私募债中担当什么角色?
① 天交所为私募债券的备案机构;
② 私募债券发行完成后,需在天交所登记托管,投资人可通过交易系统进行交易;
③ 私募债券需通过天交所网站或合格投资人专区披露相关公告;
④ 督导发行人按时兑付本息。
4、谁是私募债券的管理人,谁在跟进融资方的还款计划?
私募债券采用了受托管理人制度,债券存续期间根据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由受托管理人履行受托义务。
5、若融资方违约,债权人如何维权?
如融资方违约,担保方(如有)需要代为偿付或者处置抵质押担保物(如有)进行偿付。
私募债受托管理人及备案机构天交所,会协助债券投资人向债券发行人维权。
私募债的本息兑付,由受托管理人跟进执行,备案机构天交所会督导。
6、私募债与信托、资管有什么相同和不同的地方?
私募债:与国债、城投债一样,都是投资者直接将钱借给发行人(融资主体),去中介,属于直接融资。由于去中介,私募债的风险直接对等于发行人的资信,发行人直接对债券投资人负有保本保收益的责任。
信托计划、资管计划:投资者将钱信托或委托给信托或资管等机构,然后再由信托或资管机构将钱借给融资主体,信托或资管等机构实际担任了中介的角色,属于间接融资。
信托计划:(1)投资者对信托产品的安全性的普遍认同,都基于信托公司默认的刚性兑付承诺;
(2)由于经济进入下行周期以及信托规模的日渐扩大,风险逐渐累积,矿产信托已打破刚性兑付,地产信托频临打破,政府平台融资信托表现良好。
资管计划:(1)被宣传为类信托,但是实际仍然属于间接融资,风险承担主体为资管公司;(2)资管计划在投资者中的信用认可度低于信托,主要是因为资管公司资产规模远比信托公司小;(3)资管公司无刚性对付能力。
7、私募债的风险解析:
(1)私募债是债券投资者直接借钱给发行人(融资主体)(2)私募债的安全性取决于发行人的资信(3)区别于中小企业发行私募债。中小企业发行私募债,由于中小企业普遍风险较高,因此在政策上限制普通投资者购买。
(4)私募债的发行人主体为政府平台公司或者国有企业,安全性是建立在政府信用基础上的,安全性等同于政府平台融资信托。
Ⅷ 信托和私募的区别
信托和私募的区别:产品管理人。信托产品的管理人是信托公司,私募产品的管理人事私募投资公司。
一,私募基金与信托的不同之处
概念的不同
私募基金是私下向特定的对象进行非公开募集资金,绝对不能在公众平台进行募集。而信托是一种财产管理制度,是由财产所有人将财产移转或设定于管理人,使管理人为一定之人之利益或目的,为管理或处分财产。投资门槛的不同阳光私募基金最低认购金额为100万,而信托的最低认购金额通常也是100万,但也有低于100万,比如20万,50万。风险承担能力的不同两者的风险承担能力不同,信托的风险要小于私募基金。大致来说,信托资金没有放大的功能,而私募基金则有无限放大的功能。有别于私募基金,信托公司具有一定的赔偿能力。信托公司由一定规模的资金组成一个固定的信托池,按照法律规定,对于发生未能履行受托人义务而造成受益人的损害就要用自有资金进行赔偿。
二,操作方式的不同
信托和私募基金唯一的交集就是将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通过投资运营,再把投资收益根据比例分配回投资者本人。除此之外,信托还能起到家族财产传承、晚辈生活资金提供、某些情况下的避税等目的。而私募基金除了最常见的投资方式,还包括私募股权投资,一般是指从事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的基金。投资领域的不同私募基金的资金主要运用于A股、债券、期货、银行存款等证监会允许的品种,而信托的投资领域一般为基础产业,房地产,工商企业等。组合投资类信托还有可能投资于低风险的金融产品。
三,法律关系的不同
私募基金通过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约明确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与权利义务,确保对每位投资者一视同仁的态度。信托是一种法律制度和法律安排,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在法律上最大限度地保护了信托财产的独立与安全,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长期性,更适合于长期规划的财产转移与财产管理。一旦信托公司出现破产的情况,信托财产可以交由其他信托公司继续管理。
Ⅸ 信托和私募两者有什么区别
区别:
1、在安全性方面。信托产品的安全性普遍高于私募基金,这主要是因为信托受银监会的严格监管,行业较为规范,且信托公司本身注册资本雄厚决定的。
2、在投资渠道方面。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私募监管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可投资于股票、股权、债券、期货、期权、基金份额以及投资合同约定的如红酒、艺术品等其他投资标的。而信托产品的投资范围也相当广,既可以投资证券等金融产品,也可以投资实业,两者投资范围限制区别不大。但信托投资实业的居多,投资金融的多为通道类产品;而私募基金投资股票股权之类的证券投资基金为大多数。
3、在流动性方面。信托根据签订的协议,在信托期限届满之前,不得回赎,但可以依法转让,流动性较差。而私募基金经常有封闭期和赎回费的设定,导致转让折价高,流动性也较差。
4、门槛性。信托类的门槛很高,一般都是100万起步,并且不能大范围公开宣传,只能特定的小范围宣传和推介;2016年“7.15新规”出台后,根据规定: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投资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机构,以及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但就市场实际情况而言,由于信托有大小额配比限制,100万能买到的信托产品已经越来越少了。
5、收益性。目前市面上的信托产品多为固定收益,收益区间在10%以下,而私募基金随标的不同,收益构成也不同,浮动收益较多,不能统一比较。总体上来说,金融产品的风险与收益是成正比的,投资者需要谨慎对待每个项目。
Ⅹ 私募基金,私募债券,私募债三者的区别。
1、投资标的不同:私募股权基金投资标的是未上市公司股权;私募证券基金则是以有价证券为投资标的,收益为浮动型。私募债和私募债券是一个意思,投资标的为公司/企业债权。
2、投资期限不同:私募股权基金投资期限长,一般5-10年不等,期限不固定,收益不固定;私募证券基金一般有个封闭期,封闭期相对固定,封闭期后可以开放申购赎回,收益也是浮动型;私募债券基金/私募债则有一个相对固定的投资期限,收益率也是相对固定的。
3、投资风险不同:私募股权投资风险与私募证券投资的风险都比较高,私募债券投资因为属于债权投资,所以风险相对二者较小,当然还是要具体项目具体分析。
(10)私募债和信托扩展阅读:
私募基金的投资门槛
1、2014年7月11日,证监会正式公布《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中对合格投资者单独列为一章明确的规定。明确私募基金的投资者金额不能低于100万元。
2、根据新要求的“合格投资者”应该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以及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能低于100万元。投资者的个人净资产不能低于1000万元以及个人的金融资产不能低于300万元,还有就是个人的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不能低于50万元。
3、因为考虑到企业年金、慈善基金、社保基金以及依法设立并且受到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等机构投资者均都具有比较强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私募基金管理人以及从业人员对其所管理的私募基金的充分了解,因此也被认可为合格的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