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赣州市南康区金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怎么样
赣州市南康区金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是2018-06-19在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注册成立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东山街道办事处金融中心2栋5楼。
赣州市南康区金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60782MA37YUF446,企业法人石清明,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赣州市南康区金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融资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对外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口业务;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不动产经营性租赁;融资性售后回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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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现在有实力的车辆融资租赁公司是哪家啊
中车信融融资租赁公司,贷款购车要收13000来元的手续度正常吗。
C. 融资租赁公司是干嘛的
融资租赁也叫金融租赁,是一种金融业务,一般是用在设备购买。需要有三方参与:设备使用方、设备出售方、融资租赁方。设备使用者提出设备要求、采购对象,融资租赁者向设备出售者购买,然后交给使用者使用,约定一定期限,设备使用者按约定返还融资租赁者设备本金和约定的利息。
融资租赁又称设备租赁或现代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或绝大部分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资产的所有权最终可以转移,也可以不转移。融资租赁公司是至经央行批准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的非银行融资机构。
在我国的现行管理体制下,融资租赁公司作为租赁资产的购置、投资和管理机构,可以是金融机构,也可以是非金融机构。
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定位应定位:服务于金融、贸易、产业的资产管理机构。是服务贸易中更多技术服务含量的服务。因此租赁公司既不是银行,也不是贷款公司,更不是投资公司,而是一个知识服务性的技术公司。
融资租赁是集融资与融物、贸易与技术更新于一体的新型金融产业。由于其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特点,出现问题时租赁公司可以回收、处理租赁物,因而在办理融资时对企业资信和担保的要求不高,所以非常适合中小企业融资。
D. 浙江大搜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怎么样
浙江大搜车融资复租赁有制限公司赣州分公司是2018-03-16在江西省赣州市注册成立的内资分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赣路1号。
浙江大搜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60700MA37R5QN3A,企业法人罗汶,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浙江大搜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融资租赁业务(限外资投资企业经营);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进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汽车销售;二手车经纪;二手车经销;汽车租赁;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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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章贡区区府字(20l5年)2号文贱
关于印发《章贡区主导产业发展扶持奖励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区府字〔2015〕2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驻区有关单位,区属各单位:
《章贡区主导产业发展扶持奖励管理试行办法》已经区政府研究并报区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7月15日
章贡区主导产业发展扶持奖励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我区主导产业发展步伐,争当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排头兵,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章贡区登记注册、合法经营、照章纳税的有色金属及新材料、装备制造(汽车及汽车零部件)、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和节能环保等五大产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现代服务业及其他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好的企业。
第二章 扶持奖励
第三条对企业上规模、上台阶予以奖励:
1.对新入规上户的工业企业和商贸服务业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其中20%奖励给企业具体从事该项工作的人员。
2.对当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5亿元的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首次突破10亿元的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依此类推,主营业务收入每增长5亿元,奖励增加10万元。对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物流、文化、旅游、软件、电子商务等服务业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依此类推,营业收入每增长100万元,奖励增加1万元。
3.对上缴税金连续三年保持正增长,当年上缴税金总额在200万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长50%(含)以上的工业和商贸服务业企业,按企业当年新增上缴税金区财政实得部分的10%一次性奖励给企业发展生产;对上缴税金连续两年保持正增长,当年上缴税金总额在500万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长20%(含)以上的工业和商贸服务业企业,按企业当年新增上缴税金区财政实得部分的20%一次性奖励企业发展生产。
4.对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或通过并购重组上市的企业,由区财政给予每户企业一次性奖励800万元。对挂牌“新三板”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200万元。对挂牌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系统的企业,每户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挂牌中小企业股权报价系统的企业,每户一次性奖励15万元。
5.对年上缴税金总额首次达5000万元的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首次达1亿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依此类推,上缴税金总额每增长5000万元,奖励增加50万元。
6.对年销售收入达到5亿元以上的生物医药企业,按其销售增加值的2%给予奖励。
7.对从事稀土废料回收加工、钨加工、贸易企业以及钨、钴原矿贸易企业(无法取得进项税发票的),年内销售额达1000万元的,按照其销售额的5%奖励给企业,奖励总额不超过该企业当年所上缴税金的30%。
8.对年上缴税金达50万元的电子商务企业,奖励5万元。在此基础上,年上缴税金每增长10万元,奖励增加1万元。
9.对年营运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物流企业,按其营运收入的10%给予购车补助,补助总额不超过该企业当年所上缴税金区财政实得部分的90%。
10.对新评为国家5A、4A、3A级的旅游景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80万元、50万元、10万元;对获得国家级、省级荣誉的4A级景区,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对被新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金叶级绿色旅游饭店、银叶级绿色旅游饭店的宾馆饭店,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对创建为国家、省级、市级旅游标准化试点单位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3万元;对获评五星级、四星级旅行社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获全国“百强”旅行社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第四条对主导产业新投资项目予以扶持补助。
1.对固定投资总额1亿以上的新入驻工业企业及固定投资总额3000万以上的新入驻现代服务业企业,根据固定投资进度,按照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予以补助。
2.对固定资产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经主管部门核准的工业技术改造项目,按新增技改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对开展生产线智能化改造和提升的“机器换人”示范项目的企业,按设备购置额的10%给予补助。
第五条对企业科技创新予以扶持奖励。
1.对自主创新能力强、科技创新活动成效突出,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较高比率的高成长性高新技术企业,按研发经费的3%予以补贴。
2.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创新团队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获得省科学技术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创新团队50万元、30万元、15万元。
3.对成功申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并获立项的企业,每项一次性补贴20万元;对成功申报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等国家重点科技计划,国家创新基金并获立项的企业,每项一次性补贴10万元;对新列入国家重点新产品并在本地组织投产的企业,每项产品一次性补贴10万元;对获得省级优秀新产品,并在本地组织投产的企业,每项产品一次性补贴5万元。
4.对新获批成立的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重点(工程)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100万元;对新通过认定的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新创建院士工作站、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50万元;新创建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30万元;对新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新创建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重点(工程)实验室、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优势科技创新团队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20万元;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并购或建立海外研发机构,对新收购国外研发机构的企业,可按收购合同金额的5%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5.对围绕我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以企业为主体,联合高校院所等新组建的国家级、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30万元、10万元。
6.对获得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且在章贡区投资并组织生产,该产品年销售收入达5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每项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7.对获得省以上“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零部件的研制和应用”项目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第六条对企业加强品牌质量建设,创建名牌予以奖励。
1.对当年被认定为“中国工业品牌培育试点企业”、“中国名牌产品”、“中华老字号”和核准注册为地理标志证明(集体)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当年获得“江西省名牌产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被认定为国家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每件20万元的奖励,对被认定为江西省著名商标的企业给予每件5万元的奖励,对被认定为赣州市知名商标的企业给予每件1万元的奖励。对当年获得国家守合同重信用称号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5万元;对当年获得江西省守合同重信用称号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当年获得赣州市守合同重信用称号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2.支持我区工业企业(单位)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对承担国际(国家)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委会、工作组的企业(单位),可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资助;对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企业(单位),可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和10万元的补助。
3.对当年总承包创国家鲁班奖的建筑业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创省杜鹃花奖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20万元。
4.对当年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等三合一认证,且无质量违法行为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5.对获批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省级服务业龙头企业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6.对当年通过省级认定的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循环经济试点企业或清洁生产示范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
7.对于新认定的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1万元,对新认定的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5000元。
第七条对企业利用外资扩大出口予以奖励。
1.企业以外资注册且现汇进资(含后续进资)50万美元以上的,每进资50万美元奖励1万元人民币,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
2.支持区内出口企业参加出口展销会,对参加展览的,给予展位费用30%的奖励(如上级有奖励,则我区奖励相应调整,原则上不超过展位总费用)。
3.对在我区报关出口的外贸生产企业,出口额比上年度每增加50万美元奖励1万元人民币,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对软件和物联网企业予以奖励扶持。
1.对当年获得国家级、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
2.对于成功申报并获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一级、二级、三级资质认证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5万元、10万元。
3.对于成功申报并获得国家保密局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甲级、乙级、单项资质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5万元。
4.对新入驻区政府设立的软件与物联网园区的企业,经认定符合章贡区发展软件和物联网重点产业的,租赁期满一年后,按240元/年·㎡的标准, 给予面积不超过300㎡办公场所租金补贴,补贴期三年。在补贴期间内,如将办公场所转作他用,则全额追回所得补贴款。
第九条对金融服务企业进行奖励扶持。
1.对在我区纳税的银行机构,年净营业利润达4亿元的,奖励50万元,在此基础上,年净营业利润每增长4000万元,奖励增加10万元;对其他金融企业,年净营业利润达1000万元的,奖励30万元,在此基础上,年净营业利润每增长500万元,增加奖励10万元。
2.对引进或新设立的信托公司、财务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第三方支付机构等法人金融机构,按不超过其注册资本的2%给予一次性开办经费奖励,单家机构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3.对引进或新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且注册资本在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经营三年以上的,所募集的基金50%以上投入章贡区产业、企业,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100万元;对区外引进或新设立且经主管部门备案的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企业(合伙制企业)、风险投资企业,且基金规模1亿元(含1亿元)以上、经营一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30万元。
4.对引进或新设立的隶属于金融机构全国性总部单独设立的金融配套服务机构,如信用卡中心、客户服务中心、票据单据处理及备份中心、支付结算中心、研发中心、信息技术和数据处理中心、业务营运中心等法人机构, 且人员在50人(含50人)以上、营业面积在2000平方米(含2000平方米)以上、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 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5.对金融机构新建办公大楼的,竣工使用且在章贡区纳税的,按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的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实际使用5年内不得对外出售。
6.对引进或新设立的金融机构及金融服务中介机构,在赣州中心城区购买自用办公用房2000平方米(含2000平方米)以上的,按每平方米2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购房补贴分五年平均到位,实际使用5年内不得对外租售。
7.对引进或新设立的金融机构及金融服务中介机构,在赣州中心城区租赁自用办公用房600平方米(含600平方米)以上且租期不低于3年(含3年)的,自租赁之日起2年内每年按照每平方米10元/月给予补贴,累计补助不超过100万元,3年内不得对外转租。
8.鼓励区属融资性担保公司增加对区属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金额,凡是为章贡区属中小企业担保贷款全年实际发生额达到6000万元的区级融资性担保公司,按照其担保贷款发生额的3‰给予风险补助,每家担保机构最高不超过30万元。
第十条对总部经济企业予以奖励扶持。
1.支持发展企业总部经济,对经认定的总部企业最高可给予企业新增地方税收贡献前3年80%、后2年50%的奖励;对国内外上市公司、世界500强、中国500强、行业20强或央企收购兼并我区企业的,按其新增地方税收贡献5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100万元。
2.对新引进或设立,且入驻产业集聚区的总部经济企业,经认定符合章贡区发展总部经济重点产业的,前三年内给予全额办公场所租金补贴,第四、五年分别给予50%办公场所租金补贴。在补贴期间内,如将办公场所转作他用,则全额退回所得补贴款。补贴资金按照先垫后补的形式,租赁费用满一年后开始补贴,按年结算。
3.对税收贡献度大的企业总部经济的扶持,可以一事一议。
第十一条对电子商务企业进行培育扶持。
1.对入驻电子商务集聚区的电子商务企业,前三年内区政府免费提供场地,第四、五年分别给予50%办公场所租金补贴。对未入驻电子商务集聚区的规模以上电子商务企业,经认定符合章贡区发展电子商务重点产业的,三年内按年租金给予不超过每平米60元的补贴,每家企业补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在补贴期间内,如将办公场所转作他用,则全额退回所得补贴款。补贴资金按照先垫后补的形式,租赁费用满一年后开始补贴,按年结算。
2.对电子商务企业,经认定符合章贡区发展电子商务重点产业,企业新租用光纤专线的,租赁第一年给予租赁费用30%的补贴,每家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15万元。
第十二条对文化创意企业进行培育扶持。
1.扶持中小文化创意企业发展。经认定的中小文化创意企业入驻政府投资建设的文化产业用房或入驻经认定的文化产业园区的中小文化创意企业给予房租补贴,即前3年给予500平方米以下部分免房租、500—1000平方米部分房租减半资助。
2.鼓励建设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对被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或重点文化企业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
3.做大动漫产业。奖励原创动漫影视作品。对动漫企业创作的原创影视动画作品,在国家、省级电视台播出的,二维动画片由区财政分别按每分钟2000元、1000元标准给予原创企业一次性补助,三维动画片分别按每分钟3000元、2000元标准,给予原创企业一次性补助,但每部作品原则上最高分别不超过 80 万元、40 万元(在多个台播出的从高但不重复补助);在全国院线播放的原创动画电影每部补助 50 万元。
4.支持广播影视产业发展。扶持移动电视、手机电视、电视购物等新媒体、新业态。原创电视剧在央视主要频道、省级上星频道黄金时段首轮播出的,原创电影公映达到一定票房的,原创网络大电影在爱奇艺等知名网站播出,并达到300万以上点击率的,给予5-10万元奖励。
5.拓宽文化遗产开发。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对区级以上传统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资源产业化开发利用的项目,年销售金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由区财政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对省级以上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给予每年5万元的奖励。
6.培育新型文化创意业态。鼓励文化企业在与科技、金融、旅游、体育、信息、物流等产业融合中创新产业业态。支持文化企业申请专利,对每项授权发明专利,一次性给予2500元的补助,对每项授权实用新型专利一次性给予1500元补助,对每项授权外观设计专利,一次性给予1000元补助。
第三章 申报审核认定程序
第十三条 本办法奖励政策和产业扶持事项按项目实施进度予以兑现。
第十四条 认定程序:企业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相关单位联审——对外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区分管领导审核——区政府会议批准——财政支付给各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拨付至企业。
第四章 奖励扶持资金管理
第十五条 区财政预算中设立“产业发展扶持基金”,并根据产业发展情况逐年增加,当年未使用完的“产业发展扶持基金”结转至下一年度使用,当年预算安排额度不足以支付的由区财政报请区政府后从预备费中列支或列入下一年度预算安排支出。
第十六条 企业在各级政府同时申报同一类扶持资金且已获区级以上扶持的,区级原则上不再重复扶持,如上级扶持标准低于区级标准,则按区级扶持励标准给予补差。原则上对同一企业的奖励总额以不超过该企业对地方的贡献为限。
第十七条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申报的奖励扶持事项严格审核把关;区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奖励扶持资金的监管,对以虚假资料骗取扶持奖励的企业,一律依法追回扶持奖励资金。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对章贡区贡献特别大的企业和特别重大的项目,奖励政策实行一事一议。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各扶持奖励项目牵头单位和章贡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相关政策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F. 江西金融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江西金融集团是一家综合金融服务提供商。公司结合融资租赁、商业回保理、资产证券化等多种答金融服务工具,建立围绕实体企业、小贷公司、传统金融机构等多种主体的投融资服务相关业务体系,成为银行证券、保险信托、融资租赁等跨界多种金融服务的实施主体。
法定代表人:彭新亮
成立时间:2016-06-03
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360700110002299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公司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香江大道168号综合楼5楼
G. 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哪些
1、直接融资租赁
中租根据承租企业的选择,向设备制造商购买设备,并将其出租给承租企业使用。租赁期满,设备归承租企业所有。
适用于固定资产、大型设备购置;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升级。
2、售后回租
承租企业将其拥有的设备出售给中租,再以融资租赁方式从中租租入该设备。中租在法律上享有设备的所有权,但实质上设备的风险和报酬由承租企业承担。
适用于流动资金不足的企业;具有新投资项目而自有资金不足的企业;持有快速升值资产的企业。
3、厂商租赁
厂商租赁是设备制造厂商与中租结成战略合作伙伴,以融资租赁方式为购买其产品的客户进行融资,并进行后续设备资产管理的一种业务模式。
适用于设备制造厂商。
4、杠杆租赁
由中租牵头作为主干公司,为一个超大型的租赁项目融资的租赁方式。中租通过成立一家项目公司,通过投入租赁物购置款项的部分金额,即以此作为财务杠杆,为租赁项目取得全部资金。
适用于飞机、轮船、通讯设备和大型成套设备的融资租赁。
5、联合租赁
中租与国内其他具有租赁资格的机构共同作为联合出租人,以融资租赁的形式将设备出租给承租企业。
合作伙伴一般为租赁公司、财务公司或其他具有租赁资格的机构。
6、委托租赁
中租接受委托人的资金或租赁标的物,根据委托人的书面委托,向委托人指定的承租人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的一种租赁方式。租赁期内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委托人。
此模式可实现与投资机构、优势企业进行租赁投资合作。
7、转租赁
转租赁是以同一物件为标的物的融资租赁业务。在转租赁业务中,中租从其他出租人处租入租赁物件再转租给承租人,租赁物的所有权归第一出租方。
(7)赣州融资租赁公司扩展阅读
申办条件
1、外国投资者的总资产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2、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2)符合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的有关规定。
(3)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3、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
(2)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3)拥有相应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资质和不少于三年的从业经验。
4、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千万元,其中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应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25%。
H. 融资租赁公司怎么样通常是不是骗子公司
浙江吉磊是骗子融资租赁公司,不要上当受骗
I. 什么是融资租赁公司
融资租赁又称设备租赁或现代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或绝大部分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资产的所有权终可以转移,也可以不转移。融资租赁的基本形式包括直接租赁、售后回租和杠杆租赁。
商业保理简单来说就是卖方将货物卖给买方,卖方可将贸易过程中销售或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公司,再由保理商为卖方提供现金流提前用于采购、生产等,以避免应收账款产生到收回期间,企业资金周转的难题。
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两者间有什么不同
1.权利。融资租赁是是基于设备的物权和租赁产生的债权,而商业保理只是基于赊销贸易产生的债权融资。
2.风险程度。融资租赁基于物权和债权,而商业保理只是基于贸易项下的债权融资,因此相对于商业保理的债权来看融资租赁的风险程度比较低。
3.信用风险来源。融资租赁债要的信用风险源是来自承租人。而商业保理债要的信用风险源一是来自买方二是来自卖方。
4.为客户融资额度。融资租赁因为大多数都是基于大型设备一般金额都比较大。而商业保理大多数都是小、频、急、快,一般给客户融资额度比较小。
5.融资成本。融资租赁一般提供融资租赁服务成本相对较低。而商业保理因为是信用融资又是基于小微企业成本相对较高。
6.服务范围。融资租赁一般提供设备融资租赁、设备维修、设备残值处理等业务。而商业保理一般提供贸易融资、信用担保、应收仗款管理与催收等服务。
融资租赁公司分为三种类型:内资、外资和中外合资。今天誉商小编重点给大家说一下中外合资融资租赁公司设立条件:
1.申请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的投资者须为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信用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3年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2.申请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的投资者应当设立满一年。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以其全资拥有的子公司(SPV)名义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相关子公司可不要求存续满一年;
3.中方投资者财务状况良好,近两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外方投资者或其境外母公司在境外已合法注册并从事实质性经营活动,外方投资者的总资产不得低于1000万美元;
4.拟设融资租赁公司的注册资本一般不低于5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并有明确的实缴出资到位计划。外资融资租赁公司一般应当在设立后6个月内将部分注册资本实缴到位,以保障实质性开展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相关业务;其余注册资本也应根据业务发展状况及时实缴到位;
5.投资者入股资金为自有货币资金,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得以银行贷款等债务资金、他人委托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
6.拟设融资租赁公司有明确的发展战略、清晰的盈利及风险控制模式;
7.拟设融资租赁公司已制定健全的公司章程及财务管理、风险控制等主要内控制度;
8.拟任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应当信用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不良从业记录、近3年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拟任总经理、副总经理及风险控制、合规稽核、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人(或实际履行相关职责人员)等管理人员应当熟悉经济金融工作,从事融资租赁(租赁)业务或相关金融机构运营管理工作三年以上,或从事相关行业工作五年以上;
9.拟设融资租赁公司在注册地有实际经营场所(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注册的,至少应当在注册地所在区设立实际经营场所);
10.需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并承诺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
由于政策方面的因素全国地区对于金融行业的公司新设立基本上处于停批状态,商业保理和融资租赁也在其中。目前想要获得融资租赁和商业保理类的公司,比较好的办法就是在现有公司间进行购买或转让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