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信托存款与银行存款有什么区别
1、信托存款:信来托存款是信托机构源按照委托人的要求,为特定目的吸收进来代为管理的资金,是信托机构经营业务的重要资金来源。信托存款与一般银行存款相比,具有存期较长、数额较大、利率较高、用途有一定限制、不能随意提取本金等特点。根据不同的目的,信托存款有委托贷款保证金、委托投资保证金、单位信托存款、公益基金信托存款、劳保基金信托存款、个人特约信托存款等品种。
2、普通存款:存款指存款人在保留所有权的条件下把资金或货币暂时转让或存储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或者是说把使用权暂时转让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资金或货币,是最基本也最重要的金融行为或活动,也是银行最重要的信贷资金来源。
⑵ 如何理解明股实债涉税处理背后的道理
房地产企业中会有“明股实债”的融资方式,兼顾了债务和权益的双重属性,放眼整个资本进入和退出全程来看,本质上属于债权性质,但又披了股权的外衣,其实这件外衣也不是可有可无,因为投资者可以通过股权外衣保障债权资金的安全。鉴于明股实债的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混合性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1号)专门进行了规定。
1、正确认识资金进入和退出模式
信托资金进入形式上采用增资的方式,拥有企业股权,但是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1号规定该投资:(三)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净资产不拥有所有权;(四)投资企业不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五)投资企业不参与被投资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也就是说虽然形式上以股权方式进入,但本质上需要遵循债权的相关约定,日常经营中信托公司股东履行控股监督,企业原有原股东负责项目公司日常经营,不过对于影响信托计划的企业重大经营活动上信托机构具有一票否决权,这个安排其实和债权性质很类似,债权人也会对企业提出各种资金运用和管理上的限制,但并不属于参与日常经营的范畴。
关于资金的退出方面,信托主体退出无外乎两种方式:第一种是由地产企业进行减资,实现信托主体的退出;第二种方式是由原房地产企业的大股东从信托主体回购股权的方式实现信托主体的退出或信托主体变卖股权退出。很明显,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1号采用了第一种退出模式,那么从形式上来看资金退出属于信托的减资行为。当然也有专家认为信托投资应该由其他股东将信托股权回购,并不是由被投资企业赎回或偿还本金,可能主要是为了规避股权回购时,也就是撤资时会涉及到分配被投资企业资产的相关法律的约定,但实际上“明股实债”形式上还需要考虑“股”的因素,所以资金退出作为减资处理比较合适的。如果是原股东回购股权的方式,那么当初信托进来的意义在哪里呢?股东当时缺钱?那回购的时候怎么有钱了?要么是股东当时不想出钱?既然不想出怎么又想回购了呢?因此既然企业想做大资本金获得发展,股东为什么不自己直接投钱,反而要引入信托投资这样天天给自己投反对票添堵的第三者呢?好玩?还是股东有受虐倾向?好像说不通。
2、正确处理企业所得税问题
明股实债混合性投资的收益来自于两部分:因此在企业所得税处理上主要关注这两方面的处理。
第一是投资协议中规定的固定利率收取的利息,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1号规定被投资企业可以确认为利息支出在税前扣除,关于可以扣除的利息多少实际上可以按照实际额度扣减,这样的法规精神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34号中规定也有体现,企业可以按照实际贷款利率进行扣除。
第二部分是资本退出赎回价格和本金的差额,这部分作为债务重组损益进行处理,也就是说不管是资金退出的溢价或者折价都作为债务重组损益处理,也不需要按照股权转让来处理了,既然明股实债只是穿了一件股权的衣服,那么你退出的时候也不会让你按照股权的那套处理,避免了股权交易价格是否公允的问题,应该说是简化了明股实债涉税问题的处理。
当然明股实债业务,资本退出的时候究竟是溢价还是折价,实际上在于投资各方的约定,首先投资合同规定的利率不能过高,基本上按照同类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上浮30%以内还是可以考虑的,原因是利息过高可能在被投资单位税前将不能抵扣,虽然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34号规定可以按照实际利率进行扣除,但各地执行上仍然按照银行类金融机构的利率水平进行扣除的情况比较多,有的甚至只认可基准利率,不认可浮动利率,这样的处理着实让人难以理解。因此在投资协议的利率约定上还需要结合当地的利息扣除执行口径进行安排,将收益在利息和退出机制上进行合理安排。
关于明股实债的认定要深入理解法规精神,不要简单以为资本退出必须让股东回购股权才行,房地产企业之所以会选择明股实债的融资方式,目的也是为了做大资本金,争取到更多的融资渠道和市场机会。所以34号公告给我们讲的是基本的道理,股东就是不想出钱的,就是想利用别人的资金壮大自己,打肿脸充个胖子图个面子,面子有了自然里子就有了。所以我们认为把道理讲清楚要比把法规讲清楚更重要,法规不会可以查,道理不明白那就彻底没救了。
⑶ 单一信托是否只能成立一次委托人进款时可以分笔进款吗信托公司放
单一信托可以分期成立的。委托人也可以分笔进款。既然钱是分笔进来的,信托公司在放款的时候也是可以分笔进款。
⑷ 谁知道四川信托,了解情况的进来说说
刚成立,背景挺硬的
⑸ 中国信达是什么时候进入信托业务领域的
2009年9月,中国信达收购重组的金谷信托,重新登记开业,中国信达进入信托业务领域。
⑹ 网上买信托产品安全吗
信托产品在近几年越来越受到投资朋友的青睐,但是凡是理财产品都有一定的风险存在,威胁着投资者的利益安全,那么信托怎么样呢?买信托产品安全吗?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分析。
一、法律层面
1,《信托法》第16条规定,信托资产具有独立性,不能抵债不能被清算,具有债务隔离功能;
2,存在银行的钱一旦发生债务纠纷,钱就不是自己的啦!(其它资产,如股票、基金、黄金、住房等等,全部要抵债的)
二、收益的实际兑现情况
1,自2001年《信托法》成立以来至今,信托业对投资者100%兑现收益,即使2011、2012年度,媒体不断炒作房地产信托兑现压力大,风险高,但实际上房地产信托的收益全部兑现!去网络搜下,看看哪个信托的购买者说自己买信托亏了?找不到!而其它金融产品,都可以搜到不少投资者亏损的。
2,再去去网络下就可以搜到2010年银行一共38款理财产品没有兑现预期收益
3,今年以来还不时爆出银行理财产品亏损的,比如有客户王女士在银行(原深发展)理财,180万被理成1万(50万理成1万);虽然最后查出客户买的理财产品不是银行自己推出的,而是银行业务员私下代理的黄金交易产品,高风险的,交易对手是家普通的投资公司,所以,即使在银行买理财也要小心再小心。
4,股市就不用提了,哀鸿遍野。
三,从对风险的控制来看
1,信托类融资有几个条件:A,融资人的资企资质,信用评估;B,还款来源是否充足?是否可以覆盖本息?C,过去的经营业绩如何?项目是否有较高的复合增长率?D,抵押物净值如何?变现能力如何?一旦融资人换不起钱,是否可以及时变现抵押物?
2,银行的风控指标呢?大同小异。银行同样也遇到融资人(借款人)还不起钱的时候,银行的做法是处理抵押物,银行的抵押率是70%,信托基本是50%以下。大不了银行当做不良资产自己买单,信托也一样。
四、从收益的分配来看
1,银行给了大家低的利率,自己去赚大钱,利润高到不好意思说,可以200米就开一家;2012年上市公司年报,最赚钱的10家上市公司里面7家是银行,16家上市银行的利润超过了其它2200多家上市公司。
2.腾讯财经图片报告《万亿银行理财与庞氏骗局》揭秘了银行理财产品收益主要来自信托与城投债,银行发行信托产品再买信托,不做产品研发与设计,轻松赚钱收益差。
五、从信托发行看
1,信托产品有大半是通过银行卖出去的(为什么?老百姓相信银行,银行知道你存多少钱,没办法这就是优势)。而其中有些银行是直接卖信托产品,有些是银行的理财资金池。银行的理财产品收益4-5%,信托理财产品收益10%左右,知道其中的利润差了吗?此外银行还要赚大部分发行费。银行理财资金占了信托规模的1/3。
2,现在银行已经很少公开卖信托产品了,至少笔者接触到的银行是这样的。因为这样客户就会知道信托这种低风险高收益的产品,银行肯定不愿意;所以除非客户主动要求,否则银行很少主动推销信托,即使客户问起来,银行代销的信托产品收益率也大大低于信托公司直销的?银行美其名曰是产品经过银行的筛选风险更低,但仔细一看,不仅收益率低于信托公司直销的,而且基本是小信托公司的。主要原因当然是利益分配。小信托公司收费便宜,通常仅仅是法律意义上的通道而已,这样利差比较大,品牌好的信托公司银行不愿代销,如中融信托、平安信托的产品,市面口碑好,但银行很少见到。如果要风险低,为什么只要代销小信托公司的呢?真正出问题了,银行也不会负责的,因为信托公司才是法律意义上的受托人。比如中诚信托30亿矿产风波,项目是工行推荐的,工行赚了4%的发行费,中诚赚的不会超过0.5%,中诚信托不过是银行的通道而已。但出事了,银行把责任撇得干干净净,说自己只是代销,信托公司才是受托人?大家心里应该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吧。
3,你相信银行,银行相信信托。
六,从全球信托业发展趋势看
1,这些年我国信托迅速崛起,自2008年起资产管理规模以每年1万亿递增,自2012年9月已达5.75万亿管,资产千万以上的富翁40%以上已经选择信托公司管理财富。这么多年信托收益都在兑现,5.75万亿的资金都在信任信托,难道您的钱一进来,信托的口碑就倒了?您有这么厉害吗?
2,在西方发达国家,比如欧美/日本等国,信托业远比银行业发达。信托资产对GDP的占比超过了100%,在在中国,即使如今信托业风光无限,这一占比也不过才10%左右而已。信托业远远没有发挥出它应该发挥的社会作用。如果以发达国家为标杆,信托规模还是太小了。
3,西方发达国家的富豪基本接受信托公司管理资产,比如肯尼迪家族,洛克菲勒家族,乔布斯等等,都将大量的家族财产交给信托公司打理,并作为财富传承工具。信托作为财富管理方式已经十分普遍,国人还不够了解而已。中国远没到普及的程度。相反地,不懂采用信托公司管理资产的富豪,中国富豪胡润排行榜每每易主,今年的胡润排行榜上的多数人财富严重缩水,2011年中国亿万富豪财富缩水高达1/3。中国胡润上的富豪能守住财富7年的不到20%!而全球亿万富豪难受财富20年。(我的博客其他博文有转载)。当然在西方信托之所以受青睐,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信托财产免交遗产税,信托资产规模受保护(不能公开);而在中国,尚未开立遗产税。
4,如果有钱人都懂得信托作为财富管理工具,作为资产配置重要的一部分,哪里会遭遇财富缩水?
七、既然信托这么好,为什么不大力推广?
在西方发达国家,信托是比银行还发达的金融机构,而在中国,信托远远落后于银行。这是中国特色,其中最大的原因是国家相关法规、政策规定不允许信托公开搞推介、宣传,广告也不能做;信托公司的发行人员也不能做公开推广,公开的宣传活动、博客、QQ、短信推广等全部被禁止。
因为,如果信托发展过快,大家都去追求这种低风险高收益的金融产品,银行的可用存款必然大量减少。而在中国,银行是国企、央企、地方政府的融资平台;银行可用存款少了,地方政府、国企、央企就没办法获得那么便利的低成本融资。所以,信托产品基本通过银行或者第三方理财机构购买。这些年信托公司的直销业务也建立起来,但总体销量仍然不容乐观。
⑺ 中信信托,稳吗.我爸想投资,懂得大佬进来看看
中信信托作为国内最大的信托公司,管理规模长期居于全国第一,信回托公司全国仅答有68家,每家信托公司都管理着几千亿甚至上万亿的资产规模,是值得托付的资产管理人。
2018年后,信托刚兑打破已成常态,陆续出现信托公司不再刚性兑付的案例,这既是迎合监管层的口味,也是释放管理人的风险积聚,既然打破刚兑,管理人的首要性质已经突变为资产才是最重要的,选择对的资产,防范资不抵债。有更多疑问,可以咨询我,或者私信。
⑻ 个人账户收到银联入账,对方户名是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转过来的,这是贷款的钱吗
人的账户收到银元的入账,对方户名是信托有限公司转回来的,在这种情况下你直接联系这个公司,问一下具体的情况,然后再处理。
⑼ 负责信托公司同业拆借的这个岗位好吗,薪酬方面呢真正做过的人进来...
同业拆借业务只是信托合作的项目之一,就目前信托市场来看,业务形式较多的还是融资贷款等。你可以先进公司之后再转岗位,俗话说先跨进门槛,后面的事情就方便了。建议你不要考虑太远,先踏实做好当前的岗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