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航信托恒大项目兑付风险
摘要 知情人士称,在对恒大的财务状况感到担忧后,信托公司在过去两个月向该地产巨头发出了还款通知。由于细节保密,这些人要求不具名。
2. 信托理财产品的风险评级
信托产品袭风险分为五个等级。
依据风险从高到低,依次为高风险、较高风险、中风险、较低风险和低风险。 按照信托平均股票仓位和业绩波动率两项指标计算风险得分,然后求均值得到信托产品的风险得分: 风险等级 主要特征 高风险 股票型信托 风险得分≥4.5 较高风险 股票型信托、混合型信托 风险得分3.5--4.4 中风险 混合型信托、债券型信托 风险得分2.5--3.4 较低风险 混合型信托、债券型信托 风险得分<2.5 低风险 中短债信托或货币市场型 不投资股票、可转债、 权证、股指期货等权益类证券或衍生品 A5风险最高,A1风险最低。 根据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财务状况、短期风险承受水平以及长期风险承受水平等方面综合评价,投资人的风险等级也划分为五大类,承受能力由高到低排序为:激进型、积极型、稳健型、保守型和安益型。
3. 中建投信托怎么样
中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中建投信托)
上海交通大学中国金融研究院近日发布了专中国首份信托公司属兑付风险评价报告:中建投信托排名第31位,可以说是中等的。
中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专业信托金融机构,是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投”)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5亿元。
经营范围
公司本外币业务范围如下:
(一)资金信托;
(二)动产信托;
(三)不动产信托;
(四)有价证券信托;
(五)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
(六)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
(七)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
(八)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
(九)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
(十)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
(十一)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
(十二)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十三)从事同业拆借;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4. 信托安全吗信托的风险有哪些
信托产品被认为是非常安全的,事实上,在过去也是如此,因为在2014年之前从来没有任何风险。直到最近一两年,才有一些违约事件在信任打破刚性付款后被报告,但这个数字并不大。信托实际上是一个引导人们做资产管理服务的专业机构。中国的信托公司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和监管。中国有68家信托公司。我们购买的信托产品是为了给信托公司投资信托产品。事实上,信托产品有很多种。最主流的是我们通常购买最多的信用理财产品。在国内,信托公司除了银行只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才能进行贷款外,这种产品就是集合投资者的资金,信托公司给一个公司或一个项目贷款,约定贷款期限和利率、到期日,只要公司在正常经营管理的情况下,将把钱还给投资者。
目前,信托投资公司主要是以贷款的形式筹集资金转入资金的需求方,信托财产的流动性主要受资金需求的控制,信托投资公司不能对其流动性进行主动设计,与现行信托产品的政策法规相结合,在流动性制度安排上存在固有缺陷,导致流动性风险在当前信托业务中普遍存在。信托的目的不是为了损害财产,而是为了获得更大的利益。信任的人必须明白信任的风险。
5. 信托公司的风险与利益
信托公司风险:
在目前国内金融分业经营环境下,信托投资公司横跨货币、资本和产业市场,以受托融资、投资管理和咨询顾问为核心的基本业务经营模式,必然使信托投资公司面临的风险类型具有自身的特征。
1、市场风险弱化。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利率、汇率波动的加剧,市场风险成为金融机构风险环境中的重要因素,而信托投资公司的自营业务在缺少负债业务和信用创造能力的前提下,自有资产规模增长和风险暴露有限。而以信托工具使用为特征的集合管理资金信托业务,信托财产的市场风险最终将由受益人一方承担,市场风险在信托投资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中被大大弱化。
2、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凸显。在目前信托投资公司业务模式的限制下,能够倚重的集合管理资金信托业务平均预计年收益率在4%至5%之间,而据测算,银行的利息支付率平均为1.66%,巨大的资金成本差异导致信托公司的资金使用必然导向高风险、高收益项目,全面提升了信托公司的信用风险水平。
信托业作为金融中介存在的重要意义在于配置金融资源,提高社会经济运行效率,而信托功能和信托效率的充分发挥依赖于具体的制度规则支持,“一法两规”距离构建一个成熟的行业还存在一定的距离。
3、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和信誉风险等其他风险类型在信托业呈现不同的特征。信托投资公司面对的流动性风险,表现为集合管理资金信托计划在投资失败或交易对手违约的情况下,不能按期清算出现的大额资金缺口。信托产品交易结构设计的复杂性和配套制度的缺失,导致信托投资公司也很容易落入法律风险的陷阱。
提升信托公司风险决策能力
全面风险管理实现的是对公司经营全过程的风险管控,面对信托投资公司灵活多变的业务模式和创新业务类型,在缺少定量模型和批量化处理的前提下,提升信托投资公司的风险决策能力,构建完善的风险决策系统,实现风险的前端控制成为推进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核心。
1、信托投资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基本结构
按照现代公司治理和全面风险管理的基本要求,完善风险管理制度,构建以董事会为核心的覆盖公司整体的矩阵式风险管理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公司董事会及下属的风险管理委员通过风险管理意图的逐级向下传递,实现对公司经营风险的前端控制和纵向风险信息的传递。(2)设立董事会领导下的具有高度独立性的风险管理部门(3)在业务前端设置风险管理专员。
2、横向的风险分析报告与纵向的风险控制规则
风险管理部门的核心工作成果,体现为横向的风险分析报告和纵向的风险控制规则。透过横向的风险分析报告,公司董事会及风险管理委员会能够适时的调整公司总体的风险管理战略、政策和最高风险承受水平,同时综合风险评价信息能够反馈到业务前端部门,动态的改进具体的风险管理策略。纵向的风险控制规则包括重点行业和业务类型的风险量化标准、尽职管理指引、操作流程和风险管理准则,同时需要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阶段和外部环境的变化对纵向风险控制规则进行不断的调整和维护。
3、针对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的重点防范
现阶段信托投资公司的业务模式,决定了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成为信托投资公司风险防范的重点。现代意义的信用风险不仅包括违约风险,还应包括由于交易对手信用状况和履约能力上的变化,导致信托投资公司资产价值发生变动遭受损失的风险。然而,由于数据积累、报表质量、资产回收率预测等信息不完备因素的制约,信托投资公司对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的防范还将集中于定性信用分析、信用评级与监控、风险损失准备等方面。虽然操作风险的管理方法仍在不断迅速发展,但近期内无法准确量化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因此,加强和改进信托投资公司的内控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风险控制规则,提高内控体系的完备性和有效性,将成为改善信托投资公司的操作风险管理状况的有效途径。
收益:
信托业务范畴含商事信托、民事信托、公益信托等领域。经央行批准的金融信托投资公司可以经营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和其他财产信托等四大类信托业务
http://ke..com/view/537.htm
6. 利得财富有什么特点
利得财富和理财理念已经深入到老百姓的心坎中,成为街头热议话题。至于如何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享受利得财富带来的增值效应。知名第三方理财机构利得财富管理中心投资顾问认为:一是拓展投资渠道,降低投资门槛;二是健全的法制监管制度和维持金融秩序;三是专业机构进行引导,比如像私人银行或者第三方理财这样的金融机构。\
1月16日,利得财富管理集团对外正式发布《2014利得财富高净值客户行为调研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据了解,这是国内大型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首次发布针对高净值客户行为的独立完成的调研报告。《报告》分为五章,重点就高净值合格投资者(以下简称“投资者”)的分布特征、理财特征、社会偏好等课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
2013年第三季度末,中国信托行业整体受托资产规模已经达到10.13万亿元,依靠信托融资支持实体经济的规模和占比呈现出逐步增长态势。虽然,单一信托仍然是信托业进行融资的主要方式,但以向投资者融资的集合信托资产规模也已经达到2.35万亿元,约占整体信托资产规模的1/4,成为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
据利得财富方面介绍,本次调研的样本是从利得财富2.2万名会员中筛选出600余名已经通过利得财富购买过信托、资管等类固定收益产品的投资者作为调查对象。2013年9月至12月,调查问卷由21名调研员在上海、北京、杭州、南京、苏州、宁波、济南等地历时三个月完成。本调研报告所称投资者标准为可投资金额超过600万元人民币以上人士。
本次调查问卷及调研报告项目负责人表示:“研究、分析、服务这部分投资者已经成为国内具备品牌影响力的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的核心战略,此举也将为中国财富管理行业进一步蓬勃发展奠定基础。作为国内成立最早、规模最大的专业财富管理机构之一,利得财富有义务承担起这份责任,更好地服务于广大的投资者。”
《报告》针对投资者分布特征章节的分析显示,在类固定收益产品的投资中,中年投资者虽然是主体,“富二代”已经崛起,随着时间推移,他们将逐步成为类固定收益产品投资的主力。投资者的职业化特征明显,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私营企业主、公职人员已经成为类固定收益产品投资的主流人群,而其高学历的优势正凸显。
《报告》针对投资者理财特征章节的分析显示,在类固定收益投资中,投资者对收益率和安全性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这也反映出投资者对类固定收益产品认识仍然较为初级,觊觎“产品驱动”和“刚性兑付”依然是吸引投资者的主要动力。
2013年四季度,利得财富参与了由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发布的《信托公司兑付风险评价报告》的前期调研工作。调研显示,当产品发生违约风险时,信托公司可选择不隐性担保,但目前各家公司都选了隐性担保。既成事实的“刚性兑付”使得投资者屡试不爽。
项目负责人表示:“值得忧虑的是,正是因为‘产品驱动’和‘刚性驱动’的客观存在,使得投资者忽视非标准产品较为重要的指标,很多指标的关注点都低于30%,选择会关注投资方向的只有18.33%;会关注融资方实力的只有20%,会关注担保方情况的只有23.33%,会关注抵质押率的只有25%,会关注还款来源和项目所在地的都只有31.67%。”
《报告》认为,过去几年存在的信托“刚性兑付”仅仅是对金融规律短暂扭曲。未来三年,打破“刚性兑付”案例或将越来越多地出现,这将有利于投资者更好地认识信托风险,促进信托行业整体健康发展。
针对使用移动互联网平台的情况,《报告》披露出,80%的投资者表示愿意利用手机端、平板电脑端等移动互联网金融平台了解、购买或管理信托/资管产品。在使用了移动互联网工具的投资者中,八成关注重点是朋友沟通,而生活常识、健康养生、休闲玩乐、企业管理、亲子教育也占有一定比例。
2013年,利得财富在第三方财富管理行业首创移动互联网金融O2O模式。通过建立独具特色的移动互联网金融 O2O模式,客户能够轻松登录“利得一账通”,随时随地以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设备完成产品查找、咨询、预约、购买、存续服务、资产管理等功能,实现金融服务和移动互联网相结合的闭环业务模式。
针对会员活动的话题,《报告》显示,投资者对于会员活动需求仍然比较聚焦,专业财经论坛、户外休闲活动、健康养生讲座仍然是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应该向会员提供的基础性服务,以保证会员能够有较高的品牌忠诚度。
利得财富总裁夏剑佩表示:“中国已经进入财富管理时代。对于我们的客户来说,劳务收入已经不再是财富的主要来源,通过资本利得的方式,我们客户的财富已呈现快速增长。利得财富宏大愿景是让每一个中国人都能够实现自己的财富梦想。我们提出了追寻‘中国梦’、圆梦‘利得行’的品牌口号,表明了我们胸怀这份历史使命感。”
7. 信托公司面临风险主要有哪些
项目问题是最主要的风险。如果项目公司经营状况恶化。没有办法兑版付信托资金,那权么信托公司就面临投资者投诉问责。之前是信托公司“刚性兑付”。。如果出问题,信托公司自己担责任。但是这也仅仅限于小项目。信托公司16年平均利润9亿左右。如果一个5000万的小信托项目出问题。那还可能信托公司自己出钱兑付,最多是这一年的奖金发少一点。但是一些涉及资金很大的项目,信托公司自己兑付不了的,比如说10亿,20亿规模的项目。如果出问题。那就只能等着信托公司解决。
8. 信托刚兑写进法律吗
刚兑不会写进法律,信托不允许承诺本金及收益保证,也不承诺刚兑。只是现在信托专公司都很爱惜自属己的声誉,而且信托业整体风险不高,所以信托公司几乎都刚兑了。就好比你在银行买的非保本浮动收益的理财产品,最后能拿到本金及预期收益。信托也是这样。
9. 信托产品风险评估需考虑哪些因素
信托产品风险评估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
最主要的是以下几点:
1、交易对手(融资方)。借钱给谁。肯定要详细了解和掌握。你不可能把钱借给一个你自己都信不过的人。所以要深度了解和评估。比如说财务、口碑、历史经历、公司股东背景、社会名望、信用记录等等。
2、信托管理人(信托公司)。不同的信托公司他们管理能力、风格、历史业绩都有所差别。所以这也要综合考量。
3、交易结构(产品结构)。信托产品的交易结构设计能够避免很多问题。万一出了问题。结构上的设计能够让处置的速度有很大的差别。同时交易结构能够很好的了解资金的流向。确保资金不被挪用他用的风险。
10. 信托产品风险
目前,我国信托产品风险主要体现在下列几个方面:
(一)受托人的道德风险
由于从前我国的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地方政府的第二财政,或者作为产业集团公司的投融资工具,加上原先监管机构对其定位从事银行业务,遗留了不少问题。虽然第五次整顿将其定位于从事真正的信托业务,并且《信托法》和《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都规定了受托人不得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利益,要对受益人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但是由于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天生的缺陷和缺少有效的外部监督,使得有些信托投资公司利用信托财产谋取自己的私利,主要表现在:一是利用不当关联交易,对实际控制人进行利益输出,或者掩盖风险,或者抽逃资本金。所谓不当关联交易就是不经过委托人和受益人同意,不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不以公平价格,将信托财产与固有财产、不同的信托财产、固有财产与关联方和信托财产与关联方进行交易。二是将超过信托合同约定产生的信托财产收益化为信托投资公司的收益。一般信托投资公司收取的信托报酬为信托收入的1% ,或者采取分级收取信托报酬,除去成本,信托报酬产生的利润非常微薄。委托人和受益人往往误将信托产品的预期收益率为固定收益率,一些信托投资公司就利用此点把超过信托合同的实际收益化为固有财产。三是挪用信托资金进行投资。
(二)风险传染
因为信托产品跨机构跨市场,形成了一个较长的金融产品链,涉及很多利益主体,很容易将其中一环的其他主体和市场产生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政策风险传染到信托产品。当然信托产品的风险也能够传染给其他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例如,根据银监会的统计,由于股票市场本身的各种风险,导致部分进行股票投资的信托产品不能按时兑付,2005年5月末占全部未兑付信托产品的11% 。
(三)政策法律风险
这首先表现在最近两年一些信托产品本身就是规避监管、利用制度缺陷进行创新而设计出来的,如一些进行股权投资的房地产信托产品、信托资产转让信托产品、信贷资产证券化,就是满足项目资本金要求、满足流动性比例、满足资本充足率等监管要求和受到宏观调控运应而生的。其次是一些信托产品是以土地、财政收入作担保进行信用增级的。而政策和法律在这些方面的规定是不完善的,极易造成担保无效和非法。2005年中央政府进行宏观调控,收紧地根,使得土地不能变现交易,或者财产收入担保没有进入预算,或者财政收入不足,导致担保无效,或者不合法。再次是法律和政策没有规定,缺乏配套措施。如有的信托产品以财产受益权设计信托计划以处置烂尾楼、投资房地产开发,意味着财产所有权的变更。按照目前有关房地产所有权变更登记的规定,要支付3%的契税,如果双方平摊意味着融资成本的提高。对信托公司而言,收取手续费才1%,而支付的手续费高达1.5%。况且,一旦发生法律纠纷,没有登记过户的房地产没有抗辩权,也就难以保证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强制执行的禁止和风险隔离。
(四)受托人风险管理技术低
信托投资公司发行的信托产品投资的领域非常广,投资的方式非常灵活,但大部分是以贷款和股权投资方式运用于基础设施、房地产开发。投资领域广,投资方式灵活,需要多方面的专业技术知识和专业的风险管理能力,信托投资公司虽然可以干中学,但往往准备不足,经验不够。如房地产项目由于政策变化,风险高,信托产品存续期间没有现金流,或者项目本身阶段性产生的现金流不足以还本付息,银行不做,开发商才找信托投资公司进行融资的。
信托投资公司对于政策不仅没有足够的风险分析,而且对于房地产领域的专业知识也非常欠缺,从而导致风险管理能力低下。据银监会统计,到2005年5月底,不能兑付的房地产类信托产品占全部不能兑付信托产品的61% 。
(五)缺乏流动性,使之不能有效分散、转移、对冲风险
根据《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不得发行委托投资凭证、代理投资凭证、收益凭证、有价证券代保管单。这意味着现有的信托受益权只能以合同而不是信托受益凭证方式成立,且不能标准化分割。信托合同的私募性质和200份限制,使得信托产品二级市场交易成本极高。现有的网上转让、银行质押贷款等转让方式无法满足流动性的需求。信托产品缺乏流动性使得与其他金融产品缺少套利空间,也就是信托产品可以向其他金融产品套利,而其他金融产品无法向信托产品套利。这不利于信托产品的优化配置资源和价格发现,成为集聚风险的“洼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