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信托计划可以参与定向增发吗
1.非公开发行即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也叫定向增发,实际上就是海外常见的回私募,中国股市早答已有之。但是,作为两大背景下--即新《证券法》正式实施和股改后股份全流通--率先推出的一项新政,如今的非公开发行同以前的定向增发相比,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
在证监会推出的《再融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关于非公开发行,除了规定发行对象不得超过10人,发行价不得低于市价的90%,发行股份 12个月内(大股东认购的为36个月)不得转让,以及募资用途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上市公司及其高管不得有违规行为等外,没有其他条件,这就是说,非公开发行并无盈利要求,即使是亏损企业只要有人购买也可私募。
2.非公开发行的最大好处是,大股东以及有实力的、风险承受能力较强的大投资人可以以接近市价、乃至超过市价的价格,为上市公司输送资金,尽量减少小股民的投资风险。由于参与定向的最多10名投资人都有明确的锁定期,一般来说,敢于提出非公开增发计划、并且已经被大投资人所接受的上市公司,通常会有较好的成长性。
⑵ 信托持股的股票有什么优势吗
信托持股的股票优势:
1.信托持股主要是为了解决入股前的资金放大或身份保密等。让信托公司给上市公司融钱信托持股和股票能不能买没有多大关系。但是其实上市公司和信托公司是债权债务关系。
2.未来的股价应该是和上市公司本身的行业以及业绩挂钩的:信托公司有可能只是和上市公司做了一个股票质押的项目。股价也不会因为这个关系在未来会有出色的表现。信托公司就有可能成为上市公司的持股股东。举例,所以把股票质押给信托公司,上市公司缺钱。并不意味着信托持股的股票表现一定很好或者未来一定很出色。
信托持股就是某信托公司买了并持有这个上市公司的股票,被炒家利用,当作一种借口来炒作,冠以“信托持股概念股”。
法律风险
1、 信托持股无效的法律风险 。
2、 信托持股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或司法行政机关强制措施的法律风险。
3、受托人的选择产生的法律风险。
目的
1、保密,委托人出于某种原因,不愿意自己的名字出现在工商登记资料或公开披露信息上,因而采取信 托持股方式,使得受托人作为公司股东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而委托人看起来与公司无关。
2、法律限制,法律上对特定公司,如证券公司、基金公司、银行等的股 东资格、持股比例有特殊要求,一般的投资者可能达不到该要求,因此委托符合该要求的受托人以股东身份对特定公司进行投资。
3、委托管理,委托人基于对受托 人管理才能的信任,将股权交给给受托人进行运作和管理。
⑶ 什么是委托持股什么是信托持股
员工持股信托
员工持股信托(Employee Stock Ownership Trust,ESOT)是指将员工买入的本公司股票委托给信托机构管理和专运用,退休后享受属信托收益的信托安排,交给信托机构的信托资金一部分来自于员工的工资,另一部分由企业以奖金形式资助员工购买本公司股票。 企业员工持股信托的观念与定期小额信托类似,其不同之处在于企业员工持股信托的投资标的为所服务公司股票,且员工可额外享受公司所相对提拨的奖励金,但是员工一旦加入持股会,除退休、离职或经持股会同意,不得将所购入的股票领回。
⑷ 信托持股的股票有哪些
1,正宗的信托股有陕国投和安信信托。
2,信托概念股有爱建股份(爱建信托),方正证券(方正东亚信托),经纬纺机(中融信托),浦发银行(上海信托)等
⑸ 高管为什么通过信托计划增持
一方面是给其他投资者一种无形的信心,让其他投资者更加坚信此公司股票的市内场是多容么的好,提升公司股票的持有人的数量和质量。另一方面也是自己对于公司的自信和对自己公司发展的信任。
2、高层管理人员是指对整个组织的管理负有全面责任的人,他们的主要职责是制定组织的总目标、总战略,掌握组织的大致方针,并评价整个组织的绩效。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作用主要是参与重大决策和全盘负责某个部门,兼有参谋和主管双重身份
⑹ 在我国,如何通过发行信托筹集杠杆并购中的债务资本
信托公司持有信托金融牌照,利用信托融资来筹集并购所需资金面临的法规政策环境相对宽松。按照《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的规定,信托公司通过发行信托计划募集资金的渠道畅通。最重要的是,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信托公司是唯一可以持股实体企业的金融机构,这是银行、券商等都不具备的制度优势,也正是凭借这一优势,可以通过以下结构设计,克服上述杠杆收购的最大障碍。
首先由收购主体确定目标企业,并就收购价格和收购条件达成初步协议;
收购主体与信托公司协商确定信托募集资金金额、资金成本;以收购总价款为基数,由信托公司以信托资金出资70%,收购主体以自有资金出资30%,共同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信托公司,收购主体承诺回购信托所持项目公司股权;
项目公司以其自有资金出资收购目标企业产权;
收购完成后,信托公司通过控股项目公司直接持有目标企业(相当于抵押手段)以控制风险;
满足银行并购贷款的前提下,以目标企业为抵押,收购主体作为借款人,从商业银行贷款专项用于收购信托所持有的项目公司70%股权,至此,收购主体100%拥有项目公司,通过项目公司持有目标企业,收购最终完成,信托退出。
六、信托模式的下的杠杆并购适用对象
信托模式的下的杠杆并购适用对象适用范围极为广泛,尤其适用于资源类企业的收购,如房地产项目、能源矿产项目;同时可适用于产业整合为目的并购融资。
⑺ 信托持股的股票能买吗
一,信托持股的股票优势:
信托持股的股票对一般人没有优势。
信托持专股主要是为了解决入属股前的资金放大或身份保密等。
让信托公司给上市公司融钱信托持股和股票能不能买没有多大关系。但是其实上市公司和信托公司是债权债务关系。
未来的股价应该是和上市公司本身的行业以及业绩挂钩的:信托公司有可能只是和上市公司做了一个股票质押的项目。
股价也不会因为这个关系在未来会有出色的表现。信托公司就有可能成为上市公司的持股股东。
举例,所以把股票质押给信托公司,上市公司缺钱。并不意味着信托持股的股票表现一定很好或者未来一定很出色。
⑻ 很多人通过信托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原因及做法
有可能是因为国家法律规定,这些人不适合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例如:曲线MBO。
另一种可能就是为了增加小股东的话语权而进行的集中。
⑼ 什么是信托持股
信托持股就是某信托公司买了并持有这个上市公司的股票,被炒家利用,当作一种借口来炒作,冠以“信托持股概念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