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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公司2014

发布时间:2022-05-09 08:51:47

Ⅰ 2014年信托公司产品会有哪些方面的变动

这个题目范围有点大了,其他领域不敢瞎说,我自己作为信托从业人员就从信托角度来说吧
未来突破点,个人浅见:
1专业化行业业务团队。目前信托还主要集中于地产基建领域,这是没办法的事,毕竟国内经济大环境是这样。未来中国经济结构转型以及是板上钉钉的事了,唯一不确定的是怎么转、转向哪。信托行业也要跟随经济结构转型而变动,跟进新兴及有潜力的行业。举个例子吧,比如说生物医药行业,目前内地生物医药行业对资金的需求还无法与信托资金匹配起来,以后必然要进行专业化匹配。这就要求相关业务团队能够深入了解一个行业,比如上游研发或药材生产是否哪个环节资金较紧,成药环节是否在推广阶段需要大资金辅助等等,甚至是整个行业的产业链,及每个链条各个时点的资金需求。其实有走向类似PE的倾向。
2家族信托,这个是不用说的,信托这种金融产品的出现本身可以说就是从家族信托开始的,未来中国市场也将逐步回归本源。
至于市场冲击。。。:
1渠道业务要完蛋了,最多也就5年吧,信托的主动管理必然要跟上,管理能力有待提高
2地产基建行业不能成为支柱了,众多信托都面临转型的问题,抓不住一两个核心新兴行业,信托公司没落是必然的

Ⅱ 四川信托200亿金雷,四川信托的危机是什么

事实上,早在5月初的时候,四川信托就已经爆出了一系列的问题,甚至业内传出“四川信托即将被接管,停止所有资金池业务”,当时官方曾经极力否认,但是如今投资者找上门来,四川信托无法完成兑付,这才暴露出了问题。在6月15日,杭锅股份就发布了一个公告,表示此前购买的四川信托管理发行的“天府聚鑫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虽然时间已经到期,但是四川信托却只1000万元的本息1038.1万元,而无法完成剩下的4000万元本息的兑付工作。根据相关报道,现在四川信托已经被银监会监管。

值得一提的是,四川信托的很多融资方都已经出现了问题,比如新华联集团、南京建工产业集团、无锡惠山太平洋商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汉能水力发电集团有限公司等。根据四川信托2019年的财报显示,该公司的资产规模为2335亿元,相比于2018年的3235亿元,下降了27.84%。四川信托每年的利润也在下滑,从2017年到2019年的情况来看,三年的净利润分别是9.21亿元、7.40亿元和5.21亿元,下滑非常严重。净利润之所以会下降,就是资产减值损失大幅增加导致的。事实上,虽然四川信托的管理层表示争取一年之内解决问题,但是投资者已经不相信四川信托的还款能力。现在,四川信托的资金窟窿高达200亿元,对于未来会怎样,谁也不知道。

Ⅲ 光大信托公司是什么背景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光大兴陇信托”)前身为甘肃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于1980年3月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1981年6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续办,是国内最早成立的信托投资机构之一。

2010年5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注册资本金变更为101,819.05万元。

2013年7月,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与甘肃省政府签署股权战略合作意向书。2014年5月,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光大集团成功受让原甘肃信托公司51%股权,成为光大兴陇信托控股股东

在时隔12年后重获信托牌照,对于集团完善金融服务功能、提升综合金融服务能力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将有力推动光大集团重组改革和长远健康发展。

(3)信托公司2014扩展阅读:

信托公司是以信任委托为基础、以货币资金和实物财产的经营管理为形式,融资和融物相结合的多边信用行为的公司。

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信托投资公司)的信任,将其合法拥有的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的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概括地说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

信托业务是指信托投资公司以收取报酬为目的,以受托人身份接受信托和处理信托事务的经营行为。信托业务的关系人有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三个方面。转移财产权的人,即原财产的所有者是委托人;接受委托代为管理和经营财产的人是受托人;享受财产所带来的利益的人是受益人。



Ⅳ 光大信托公司背景是什么样子的想知道

光大兴陇来信托有限责自任公司,前身为1980年成立的甘肃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银监会批复同意了光大集团收购甘肃信托的交易,正式更名为“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光大兴陇信托注册资本金10.18亿元人民币,第一大股东为中国光大(集团)

Ⅳ 新时代信托在信托行业所处位置是怎样的

截至目前,除国民信托外,67家信托公司2014年报已经披露完毕。根据有关年报数据以及中国信托业协会公布的行业数据,本报与中诚信托研究发展部共同合作,从信托公司总体经营情况、信托业务发展情况以及自营业务发展情况三个维度对信托公司2014年度的运营状况进行了分析,以期全面考察行业发展变化以及重点信托公司的发展动向。
第一部分

总体经营指标
一、受托管理信托资产情况
截至2014年末,68家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为13.98万亿元(平均每家信托公司2055.88亿元),较2013年末的10.91万亿元,同比增长28.14%;资产规模的增幅明显回落,较2013年末46.05%的同比增长率回落了17.91个百分点。从单体机构管理规模看,信托资产总额排名前五名的信托公司分别是中信信托、中融信托、建信信托、兴业信托和外贸信托。中信信托在信托资产规模方面遥遥领先。68家信托公司中,仅中信信托和中融信托的信托资产规模超过7000亿元。信托资产规模超过2000亿元的信托公司比去年增加6家,达25家,而信托资产分布也较为集中,前10家公司信托财产规模总额5.66万亿元,占全行业的40.46%。
信托资产总额排名前十的公司
从资产增长情况来看,2014年有23家信托公司的信托资产总额超过了当年的行业平均值。信托资产规模增速排名前5位的公司分别是万向信托、建信信托、上海信托、西藏信托、华宝信托。特别是建信信托规模由2013年的3258.16亿元增加到2014年的6658.35亿元,体现出银行系信托公司在规模扩张上的明显优势;上海信托则由2013年的1922.90亿元增加到2014年的3863.69亿元,体现出较强的发展后劲,预计在浦发银行整合完成后仍有较大的运作空间。
2014年信托资产规模增速排名前10名的公司为:万向信托、建信信托、上海信托、西藏信托、华宝信托、中海信托、外贸信托、江苏信托、大业信托、民生信托。
二、固有资产规模情况
本报告选取了固有净资产规模指标进行衡量。截至2014年末,68家信托公司净资产总额3196.22亿元,行业平均值为47.9亿元,2014年全行业净资产规模较2013年同比增长26.81%,固有实力不断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得到很大提升。2014年末固有净资产排名前5位的公司是平安信托、中信信托、华润信托、中诚信托和重庆信托,排名情况基本与2013年相同。2014年兴业信托净资产实现大幅度增长,增幅达121.46%,首次跻身前10位,主要源于公司在年度内完成了新一轮的增资扩股。排名前10名的公司净资产规模总额1173.94亿元,占全行业的32.25%,较上年末下滑了4个百分点,这主要是由于去年20余家信托公司进行了增资扩股,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行业固有资产的集中度水平。
2014年固有净资产规模排名前10名的公司为:平安信托、中信信托、华润信托、中诚信托、重庆信托、兴业信托、中融信托、江苏信托、上海信托、建信信托。
三、营业收入情况
2014年,68家信托公司平均实现营业总收入14.15亿元,较2013年同比增长16%。2014年度营业总收入排名前5位的公司是平安信托、中信信托、中融信托、华润信托和重庆信托。其中平安信托在2014年营业总收入达到56亿元,较2013年的43亿元增幅达到30.3%,行业排名也由2013年的第3名升至2014年的第1名,此外,中信信托、中融信托的营业收入均处于50亿元以上,较大幅度领先于其他公司。在排名前10位的公司中,除中诚信托、中融信托和中信信托外的其他几家信托公司均实现了超过行业均值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体现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其中增长幅度最高的是重庆信托,同比增长66.09%。2014年信托营业收入排名前10名的公司为:平安信托、中信信托、中融信托、华润信托、重庆信托、中诚信托、兴业信托、上海信托、华信信托、华能信托。
四、净利润情况
2014年68家信托公司共计实现净利润505.3亿元,较2013年同比增长13%。2014年行业净利润平均值为7.6亿元,较2013年的6.5亿元增加1.1亿元,无论是绝对指标还是相对指标都表现出信托公司良好的盈利能力。2014年净利润排名前5位的信托公司是中信信托、重庆信托、中融信托、华润信托和平安信托,其中净利润规模达到20亿元以上的公司由2013年的仅有两家(中信信托、中融信托)增加到2014年的6家(前述5家以及中诚信托),特别是重庆信托的净利润水平由2013年的12.85亿元大幅增加至2014年的24.32亿元,增幅达到89.30%,迅速跻身行业前5位。2014年信托净利润排名前10名的公司为:中信信托、重庆信托、中融信托、华润信托、平安信托、中诚信托、华信信托、上海信托、兴业信托、华能信托。
五、资本利润率(ROE)情况
资本利润率是一项反映企业运用资本获得收益能力的重要指标,也是衡量企业资本回报、盈利能力的重要标准。信托公司在2014年继续显示出了整体良好的资本运用与盈利能力。与2013年相同,信托公司2014年平均资本利润率仍处于近几年来的高位水平。根据2014年68家信托公司年报数据信息,68家公司的平均资本利润率在2014年达到18.44%,比2013年的同期平均值20.42%有小幅下降。在信托公司资本利润率总体排名中,中铁信托与四川信托仍分别以50.21%和45.56%的资本收益率位列第一、二名。此外,西藏信托、方正东亚信托、杭州工商信托分别以37.07%、32.89%和32.17%的资本收益率位列第三、四、五名。
六、人均利润情况
2014年68家信托公司的人均利润平均值为399.27万元,较2013年行业人均利润平均值375.84万元,同比增长6.23%。值得注意的是,已披露年报的67家公司中,仅有31家实现了人均利润正增长。人均利润指标排名前5位的是重庆信托、江苏信托、华信信托、中诚信托和西藏信托。其中,重庆信托人均利润达到2615.1万元,远远高于其他信托公司。公司人均利润指标和总体净利润等盈利指标排名存在较大差异,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信托公司业务经营模式的差异性。总体来讲,随着信托公司不断强化专业管理能力建设,扩大人员队伍,未来行业人均利润指标将呈现逐步下降的趋势。2014年,人均利润排名前10位的公司为:重庆信托、江苏信托、华信信托、中诚信托、西藏信托、华润信托、中海信托、国联信托、上海信托、天津信托。
七、成本收入比情况
信托公司作为人力资本密集型的金融企业,人力资源的开发和配置是支持业务发展的主要因素,也是业务及管理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无法获取准确薪酬费用支出的情况下,我们通过成本收入比指标来衡量信托公司成本控制能力、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按照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总收入来进行计算。2014年成本收入比较低的前5家公司分别是华信信托、中诚信托、国联信托、江苏信托、华润信托。该比率越低,说明信托公司收入的成本支出越低,信托公司获取收入的能力相对越强。2014年,中诚信托、华润信托、天津信托的成本收入较2013年有大幅度下降,反映出这几家公司在成本控制或获取收入方面能力有所提升。2014年,成本收入比排名前10位的公司为:华信信托、中诚信托、国联信托、江苏信托、华润信托、天津信托、粤财信托、中铁信托、外贸信托、重庆信托。
第二部分
信托业务发展情况
一、信托资金来源分析
2014年末,68家信托公司受托管理的集合资金信托规模达4.29万亿元,同比增长36.73%;单一资金信托规模达8.75万亿元,同比增长13.21%;管理财产信托规模0.94万亿元,同比增长36.28%。从各来源占比看,集合资金信托占比30.7%,比2013年提高了5.8%;单一资金信托占比下降了7.04%,达62.58%;管理财产信托占比上升了1.23%,达6.72%。
1。集合资金信托业务
从2014年末的存续规模看,中融信托、平安信托、外贸信托、上海信托、中信信托等5家排在行业前5位,其中前3家规模均在2000亿元以上。从集合资金信托在公司管理信托财产中的比重情况看,行业排名前5位的公司分别是杭工商信托、东莞信托、方正东亚信托和重庆信托,且各家的占比都超过了50%,其中杭工商信托更是高达93.92%。
由于信托产品兼有较高稳定收益的特征,是高净值客户资产重要配置部分,2014年全行业年化综合实际收益率为7.52%,较2013年的7.04%略有上升,投资者获益情况良好。平均而言,集合信托收益率是这3类资金来源中最高的。列集合信托规模前10位的信托公司中,平安信托的已清算项目实际收益率较高,为15.11%。
2014年居新增集合资金信托规模前5位的公司为华能信托、中融信托、平安信托、上海信托和中海信托,且前述各家公司年内新增规模均超过千亿元。第6名至第10名为外贸信托、四川信托、兴业信托、中信信托、五矿信托。
2。单一资金信托业务
从2014年末已披露年报的67家公司存续的单一资金信托规模看,中信信托、建信信托、兴业信托、华宝信托、交银信托排在行业前5位,其中前3家规模均在5000亿元左右,较为明显的特征是银行系信托公司体现出较强的业务优势。其中,单一信托规模列前10位的信托公司中,外贸信托、北方信托和华能信托的已清算项目实际收益率较高,都超过7%。从单一资金信托在公司管理信托财产中的比重情况看,行业排名前5位的公司分别是西藏信托、渤海信托、交银信托、吉林信托和北方信托。
2014年新增单一资金信托规模列前5位的公司为兴业信托、云南信托、交银信托、江苏信托和西藏信托,特别是兴业信托和云南信托两家公司年内新增规模均达到2500亿元以上;第6名至第10名分别为中信信托、上海信托、新时代信托、华能信托、四川信托。
3。财产权信托业务
从2014年末67家公司存续的财产权信托规模看,中信信托、中融信托、中诚信托、英大信托、中铁信托排在行业前5位,其中中信信托规模达到2300亿元左右,保持绝对领先优势。财产权信托规模位居前10名的信托公司中,金谷信托的已清算项目实际收益率较高,为10.17%。从财产权信托在公司管理信托财产中的比重情况看,行业排名前5位的公司分别是金谷信托、中信信托、中粮信托、英大信托和中建投信托。
2014年新增财产权信托规模居前5位的公司是中信信托、中融信托、国元信托、中诚信托和华润信托,特别是中信信托新增规模达到1400亿元,保持明显领先优势;第6名至第10名分别为中铁信托、金谷信托、北京信托、上海信托、中粮信托。
二、信托产品投向分析
从信托财产的运用领域看,信托公司凭借“多方式运用、跨市场配置”的灵活经营体制,能够根据政策和市场变化,适时调整信托财产的配置领域。2014年信托产品(按资金信托)主要投向工商企业、基础产业、金融机构、证券投资和房地产五大领域。
1。基础产业信托业务
2014年68家信托公司投向基础产业的信托规模为2.77万亿元,规模位居前10名的公司都超过800亿元,达到行业平均水平的两倍。规模排名前5位的公司分别是中信信托、交银信托、中融信托、华能信托、英大信托,其中中信信托基础产业信托规模为3323.2亿元,远高于其他信托公司。在基础产业信托规模排名前10位的信托公司中,上海信托和中航信托增长率都超过了50%,处于领先水平。从基础产业信托占比来看,排在行业前5位的公司分别为爱建信托、紫金信托、湖南信托、万向信托和交银信托,各家占比都超过了40%。
基础产业信托规模排名前十的公司
2。证券市场信托业务
2014年68家信托公司投向证券市场的信托规模为1.85万亿元,平均每家信托公司规模为271.95亿元;规模前10位的公司都超过780亿元。规模排名前5位的公司分别是建信信托、中海信托、外贸信托、华宝信托、华润信托,其中建信信托证券市场信托规模最高,为1329亿元。在证券市场信托规模排名前10位的公司中,中海信托、华宝信托和兴业信托的增长率都超过了150%,体现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从证券市场信托占比来看,中海信托、陕国投信托、华润信托、外贸信托和华宝信托的占比较高。
证券市场信托规模排名前十的公司
3。房地产信托业务
2014年68家信托公司投向房地产的信托规模为1.3万亿元,平均每家信托公司规模为192.6亿元;规模位居前10位的公司都超过了350亿元。规模排名前5位的公司分别是平安信托、华润信托、中融信托、中信信托、山东信托,其中平安信托房地产信托规模最高,为918.5亿元。在房地产信托规模排名前10位的公司中,新华信托和上海信托增长率较高,分别为144%和95%。从房地产信托占比来看,杭工商信托、浙商金汇信托、陆家嘴信托、重庆信托和中建投信托的占比较高。
房地产信托规模排名前十的公司
4。实业信托业务(工商企业信托)
2014年68家信托公司投向实业的信托规模为3.13万亿元,行业占比居于首位;平均每家信托公司规模为460.7亿元,规模排名前10位的公司都超过950亿元。规模排名前5位的公司分别是中融信托、兴业信托、渤海信托、天津信托、新时代信托,各家规模均在1000亿元以上,其中中融信托的实业信托规模最高,为2292亿元。在实业信托规模排名前10位的信托公司中,天津信托增长率最高,达到163%。从实业信托占比来看,地方系信托公司比如天津信托、吉林信托、中泰信托、新时代信托和安信信托的占比较高。
实业信托规模排名前十的公司
三、管理信托模式分析
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是体现当前信托公司专业管理能力的重点业务。2014年68家信托公司主动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为5.8万亿元,与2013年的规模基本持平。其中排在行业前5位的公司分别为中信信托、华能信托、平安信托、中融信托、上海信托,其中前3家主动管理信托资产规模均在3000亿元以上。
从主动管理信托资产占比来看,华能信托和东莞信托信托资产全部为主动管理型,此外,昆仑信托、平安信托、中泰信托、江苏信托、华宸信托、杭工商信托和长安信托主动管理信托资产占比都在90%以上。
从主动管理信托规模增速来看,民生信托、杭工商信托、华能信托、英大信托、华宝信托和建信信托增长率都超过了100%。
四、信托报酬率和信托收入分析
1。加权年化信托报酬率
由于直接融资渠道的拓展和资管行业的激烈竞争,信托公司信托报酬率逐年降低,2014年信托行业平均年化综合信托报酬率为0.51%,较2013年下降了0.2个百分点,信托报酬率呈递减趋势。一般而言,主动管理信托规模在信托资产中占比较高的公司加权年化信托报酬率也较高。加权年化信托报酬率排名前10位的公司中,杭工商信托、华信信托、爱建信托和东莞信托都在1.8%以上,达行业平均水平0.74%的两倍以上。
加权年化信托报酬率排名前十的公司
2。信托业务收入
信托业务收入主要体现为信托公司从信托业务中收取的各项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在信托资产规模增速放缓的大趋势下,信托行业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增速也随之放缓。从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排名前10位的公司来看,中融信托、中信信托和平安信托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是其余公司的两倍。增长率方面,居规模前10位的公司中,安信信托、重庆信托和平安信托增长较快,分别达110.86%、100.15%和45.87%。从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占比来看,新华信托、西藏信托、中江信托、安信信托和北京信托占比较高,信托主业地位较为突出。
第三部分
固有业务发展情况
信托公司固有业务主要涵盖金融产品投资、贷款、金融股权投资、自用固定资产投资等领域,各家机构的经营运作模式和业务侧重点有较大差异。因此,本文简略选择自营业务收入、固有资产不良率两项指标来反映信托公司固有业务运作的效率。
一、固有业务收入
总体来看,68家信托公司的固有业务以获取投资收益为主,利息收入次之,行业固有业务收入呈稳定增长态势,这有利于信托公司优化自身资产配置和提高抗风险的能力。从2014年固有业务收入绝对规模看,排名前5位的公司分别为华润信托、重庆信托、中诚信托、平安信托和华信信托,特别是华润信托固有业务收入规模达到22亿元左右,主要是所持国信证券带来的良好投资回报。在自营业务收入排名前10位的信托公司中,华能信托、上海信托、中融信托和兴业信托增速都超过150%,分别为262.98%、181.25%、171.21%和156.28%。
固有业务收入排名前十的公司
二、固有资产不良率
固有资产不良率主要反映信托公司固有资产的信用风险状况。目前信托行业固有资产不良资产规模和不良率总体相对较低,行业平均不良资产规模约为6040万元,行业固有资产不良率平均为3%。固有不良资产规模较大的十家信托公司占行业总体不良资产的81.03%。2014年,固有不良资产排名前10位的公司为,新华信托、长安信托、中信信托、五矿信托、中泰信托、外贸信托、山东信托、华宸信托、昆仑信托、华润信托。
第四部分创新转型成果
站在转型的十字路口,充分发挥“多方式运用、跨市场配置”的灵活经营体制,对于信托业转型有着重要意义。2014年4月8日,银监会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银监办发〔2014〕99号)明确提出了信托业转型发展的目标和路径。可以认为,2014年是信托行业全面布局转型发展的“元年”。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围绕99号文中监管层鼓励的转型方向,信托公司取得了哪些创新成果,开展了哪些特色业务?
在每年的信托年报中,转型创新也都是各家信托公司主要着墨之处。从2014年报看,涉及创新议题的信托公司共42家,有25家未涉及该部分内容。

Ⅵ 信托安全吗信托的风险有哪些

信托产品被认为是非常安全的,事实上,在过去也是如此,因为在2014年之前从来没有任何风险。直到最近一两年,才有一些违约事件在信任打破刚性付款后被报告,但这个数字并不大。信托实际上是一个引导人们做资产管理服务的专业机构。中国的信托公司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和监管。中国有68家信托公司。我们购买的信托产品是为了给信托公司投资信托产品。事实上,信托产品有很多种。最主流的是我们通常购买最多的信用理财产品。在国内,信托公司除了银行只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才能进行贷款外,这种产品就是集合投资者的资金,信托公司给一个公司或一个项目贷款,约定贷款期限和利率、到期日,只要公司在正常经营管理的情况下,将把钱还给投资者。

目前,信托投资公司主要是以贷款的形式筹集资金转入资金的需求方,信托财产的流动性主要受资金需求的控制,信托投资公司不能对其流动性进行主动设计,与现行信托产品的政策法规相结合,在流动性制度安排上存在固有缺陷,导致流动性风险在当前信托业务中普遍存在。信托的目的不是为了损害财产,而是为了获得更大的利益。信任的人必须明白信任的风险。

Ⅶ 有知道信托公司实力排名的吗

1 中建投 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979-08-27 166574 0 0.00% 浙江省杭州市

2 中江信托 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1981-06-01 115578.91 85 9.97% 江西•南昌

3 重庆信托 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1984-10-22 243873.00 1 10.00% 重庆

4 中原信托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2002-11-27 150000.00 36 9.58% 河南•郑州

5 紫金信托 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992-09-25 120000.00 6 9.62% 江苏•南京

6 浙金信托 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1993-05-19 50000.00 2 10.25% 浙江•金华

7 中海信托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1988-07-02 250000.00 0 0.00% 上海

8 中诚信托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995-11-20 245666.67 1 7.00% 北京

9 中粮信托 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09-07-27 230000 1 9.50% 北京

10 中融信托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1993-01-15 600000.00 127 9.74% 黑龙江•哈尔滨

11 中泰信托 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02-03-08 51660.00 26 9.84% 上海

12 中投信托 中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979-08-27 150000.00 6 9.13% 浙江•杭州

13 中信信托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988-03-01 120000.00 13 9.16% 北京

14 中航信托 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09-12-28 168648.52 23 9.04% 江西•南昌

15 粤财信托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1985-03-07 150000.00 5 5.96% 广东•广州

16 英大信托 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987-03-12 182175.45 1 9.50% 北京

17 云 国 投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1997-09-03 100000.00 0 0.00% 云南•昆明

18 新 时 代 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004-02-27 120000.00 66 8.73% 内蒙古•包头

19 厦门信托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02-05-10 160000.00 9 9.94% 福建•厦门

20 新华信托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1998-04-20 120000.00 78 10.14% 重庆

21 兴业信托 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03-03-18 500000.00 3 8.37% 福建•福州

22 西部信托 西部信托有限公司 2002-07-18 62000.00 1 11.00% 陕西•西安

23 西藏信托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1991-10-05 40000.00 0 0.00% 西藏•拉萨

24 民生信托 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 1996-05-16 100000.00 19 10.09% 北京

25 万向信托 万向信托有限公司 2012-08-18 133900 6 9.53% 浙江•杭州

26 陆 家 嘴 陆家嘴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03-10-08 106834.62 17 9.99% 山东•青岛

27 昆仑信托 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992-10-20 300000.00 5 9.06% 浙江•宁波

28 中铁信托 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02-12-11 200000.00 30 9.05% 四川•成都

29 交银信托 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03-01-30 376470.59 4 9.70% 湖北•武汉

30 建信信托 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03-12-31 152727.00 1 7.50% 安徽•合肥

31 江苏信托 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992-06-05 268389.90 0 0.00% 江苏•南京

32 外贸信托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1987-09-30 220000.00 5 8.24% 北京

33 吉林信托 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02-03-09 159660.00 6 8.58% 吉林•长春

34 金谷信托 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993-04-21 220000.00 2 9.25% 北京

35 五矿信托 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1987-09-23 200000.00 5 10.30% 青海•西宁

36 天津信托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986-05-23 170000.00 0 0.00% 天津

37 华宸信托 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988-04-29 57200.00 1 10.50% 内蒙古•呼和浩特

38 华宝信托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998-09-10 200000.00 0 0.00% 上海

39 华能信托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公司 2002-09-29 300000.00 2 9.00% 贵州•贵阳

40 华融信托 华融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02-08-28 151777.00 16 9.25% 新疆•乌鲁木齐

41 华润信托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1982-08-24 263000.00 12 8.82% 深圳

42 华信信托 大连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1987-04-24 330000.00 10 8.28% 辽宁•大连

43 华鑫信托 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1984-06-01 220000.00 6 10.43% 北京

44 湖南信托 湖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985-05-01 85777.21 17 9.44% 湖南•长沙

45 杭州工商 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1986-12-16 75000 0 0.00% 浙江•杭州

46 华澳信托 华澳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1992-11-06 60000.00 51 9.97% 上海

47 苏州信托 苏州信托有限公司 2002-09-18 120000.00 6 10.17% 江苏•苏州

48 甘肃信托 甘肃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02-08-05 101819.05 7 10.93% 甘肃•兰州

49 山西信托 山西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02-07-02 135700.00 10 10.29% 山西•太原

50 国投信托 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1986-06-26 120480.00 0 0.00% 北京

51 山东信托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1988-02-28 146666.67 6 9.18% 山东•济南

52 国元信托 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04-01-14 200000.00 4 9.17% 安徽•合肥

53 国民信托 国民信托有限公司 1987-01-12 100000.00 49 10.14% 北京

54 国联信托 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1987-02-01 123000.00 0 0.00% 江苏•无锡

55 方正东亚 方正东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991-06-17 120000.00 64 10.22% 湖北•武汉

56 东莞信托 东莞信托有限公司 1987-03-13 120000.00 11 8.75% 广东•东莞

57 大业信托 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992-12-18 30000.00 28 9.52% 广东•广州

58 长城信托 新疆长城新盛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1-10-08 30000.00 12 10.56% 新疆•乌鲁木齐

59 长安信托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1999-12-28 134602.29 36 8.55% 陕西•西安

60 百瑞信托 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02-10-16 120000.00 20 9.00% 河南•郑州

61 上海信托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14-06-20 250000.00 0 0.00% 上海

62 四川信托 四川信托有限公司 2010-11-28 200000.00 86 10.21% 四川•成都

63 平安信托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984-11-19 698800.00 8 7.96% 深圳

64 渤海信托 渤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2004-04-08 200000.00 24 10.30% 河北•石家庄

65 北方信托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1987-10-13 100099.89 0 0.00% 天津

66 爱建信托 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986-08-01 300000.00 14 9.48% 上海

67 安信信托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995-09-15 45411 20 9.57% 上海

68 陕 国 投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1985-01-05 121466.74 6 8.53% 陕西•西安

69 北京信托 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1984-10-05 140000.00 2 8.25% 北京

Ⅷ 2014年最新信托公司排名是怎么排的

现在谁还信这个啊,这些基本上都是花钱做的,只要哪几公司有钱舍的投,想要排几名就排几名,你懂的。你要是想投资信托,我建议你直接去一些正规的信托公司看看,我就知道一家在北京的华夏泉盛,这家公司信誉很好口碑不错,几乎每个信托产品收益都在12%以上

Ⅸ 如何看待家族信托法律问题

你好,信托公司是在社会经济生活中较为经常出现的,在2014年,专业人士就家庭信托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并得出了一些结论,借此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范。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该如何看待家族信托法律问题?根据先关法律规定,家庭信托食欲那种类型的信托呢?

一、家族信托的定义及基本特征

中国信托业协会发布的《2014 年信托业专题研究报告》对家族信托定义如下:“以家庭财富的管理、传承和保护为目的的信托,在内容上包括以资产管理、投资组合等理财服务实现对家族资产负债的全面管理,更重要的是提供财富转移、遗产规划、税务策划、子女教育、家族治理、慈善事业等多方面的服务”。信托业协会的以上定义基本上揭示了家族信托的本质特征。

1、以家庭财富的管理、传承和保护为目的

与目前信托公司的单一财产信托与集合资金信托只是追求资产的回报率目的不同,在家族信托中,家庭财富管理只是与家族财富的传承和保护相并列的三项目的之一,而且家庭财富管理的目的也不能只是追求资产的回报率,而是将家庭财富管理的安全性放在首位,目前信托公司以“次级债”为主体的高风险、高收益的债项理财产品不应该成为家族信托财富管理所配置的产品,商业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获得高评级的企业发行的债券等产品应该成为家族财富投资的首选,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家族财富的传承与保护的目的。

2、家族信托以提供家族事务性管理服务为主要内容

根据信托业协会的定义,家族财富管理与家族事务性管理是家族信托的两大职能,与家族财富管理相比,提供财富转移、遗产规划、税务策划、子女教育、家族治理、慈善事业等多方面的家族事务性管理则显得更为重要,有人曾经做过统计与比较,在家族信托中,家族财富管理的比重只占到四分之一,而家族事务性管理的比重要占到四分之三。因此,目前有些信托公司和商业银行所推出的“资金家族信托”,只能算是家族信托的初级版本,未来需要升级和完善。

3、家族信托为意定信托

根据我国《信托法》的规定,一项有效信托的设立,除了委托人要将信托财产转移给受托人,依法办理信托登记之外,还需要以信托合同、遗嘱等书面形式设立信托,需要委托人对家族财产和家族事务的具体规划、对受益权的分配、受托人的选任、准据法的适用等重要问题做出明确的意思表示行为。另外,家族信托的契约和结构往往是量身订做的,信托合同条款完全按照委托人和家族的意愿订立,在没有委托人意思表示的情况下,是无法设立家族信托的,因此家族信托属于意定信托。在不违反《信托法》与《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定的前提下,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可以做出各种约定和架构设计。

4、家族信托兼具积极信托和消极信托的特性

我国《信托法》第二条规定,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虽然本条规定了受托人的管理或处分义务,但是也规定了受托人要按委托人的意愿进行管理或处分,特别是《信托法》还规定了受托人必须遵守信托文件的义务,因此我国并不否认消极信托的合法性。由于家族信托的个性化特征,委托人可以在信托契约中对受托人管理家族信托事务的责任做出各种各样的限定和指示。因此家族信托兼具了积极信托和消极信托的特性。

二、家族信托属于民事信托

古罗马帝国时期,为规避罗马法对遗产继承人的限制,遗嘱人将自己的财产委托移交给信任的第三人,要求其为遗嘱人的妻子或子女利益而代为管理和处分遗产,从而间接实现遗产继承。13世纪,英国《没收法》规定,未经允许,禁止将土地捐赠给教会,否则一概没收。为规避法律,教徒们将其土地转让给第三人,同时要求土地受让人为教会的利益经营该土地,并将该土地所产生收益全部交给教会。这一具有创新意义的制度就是信托的前身。可见,信托制度诞生之初,是以“家族信托”为主要的表现形式,信托制度的出现并非委托人出于对投资的需求及财富增值的渴望,而是通过一种独特的制度设计,以规避现有法令政策对财产管理和遗产继承的严格限制,实现传承和保护家庭财产的目的。而现代的以营利为目的的营业信托制度产生于19世纪的美国,初期是作为家族财富管理的一种补充方式而出现的,后来作为专业的从事投融资业务的机构而独立出来。由此可见,从家族信托从源流上属于民事信托,其与营业信托的区别如下:

1、家族信托多属于他益信托,营业信托多属于自益信托

委托人设立家族信托的目的在于维护整个家族的利益,受益人并不限于委托人自己,还包括诸多家族成员,因此家族信托多属于他益信托。而营业信托的委托人和受益人往往是同一人,多属于自益信托。

2、家族信托的受托人范围比较广泛,营业信托受托人为信托机构

家族信托的受托人范围比较广泛,可以是信托机构之外的其他自然人和法人。适格的受托人包括信任的朋友、银行、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第三方理财机构等,离岸信托还可以私人信托公司为受托人。营业信托的受托人为具有营业性质的信托机构,范围比较单一。

3、家族信托的发起人为委托人,营业信托的发起人多为信托机构

家族信托是单一信托,具有独特性和私人性的特点,一般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信托契约与信托结构,由委托人作为唯一的发起人设立信托。营业信托的受托人为信托机构,其经营的信托一般为集合信托,即信托机构先确定项目,再把众多委托人的资金集合成一个整体加以管理和处分,因此发起人多为信托机构。

4、家族信托的目的具有多样性,营业信托的目的为营利

家族信托起源之初就具有融合多种目的为一体的特点,一般来说,家族设立信托是出于家族财富保护、财富传承、家族治理、税收筹划和社会慈善等多重目的,其目的具有多样性。营业信托发起设立信托多是出于融资及投资的需求,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获得利润。

5、家族信托的合同为量身订做,营业信托合同多具有格式条款

家族信托具有“私人订制”的特点,因此信托合同须量身订做,以满足其不同需求。营业信托是集合信托合同,由于委托人众多且需求趋同,因此信托机构为了节省成本,与委托人签订信托合同时多采用格式条款。

三、家族信托财产所有权的归属

在英美法系,信托财产拥有普通法与衡平法两个不同的所有权。而大陆法系实施“一物一权”法律制度,同一物上不能相融两个不同所有者的所有权。我国《信托法》对信托财产所有权的归属采取了比较模糊的处理方式,《信托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对于该条“委托给”的解释,我国学者周小明博士认为是委托 给,即所有权归受托人所有,而张淳教授则一直主张信托财产应该归委托人所有。《信托法》对信托财产所有权的归属规定不明确方式,在营业信托特别是集合资金信托是影响不大的,但对于家族信托,如果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归委托人所有,则会带来以下问题:

1、通过家族信托进行财产的传承的目的不能实现

通过家族信托进行财产的传承包括传承与光大家族企业、防止子女挥霍家产、抚养未成年子女、照顾和扶助特殊家族成员等。如果家族信托财产的所有权仍然在委托人名下,一旦委托人离世,其财产很可能就被当作遗产而进入法定继承程序,法定继承实际上是将财产分到每个法定继承人的名下,一旦财产被均分,上述的家族财产传承各个功能都不会得到实现。更为重要的是,一旦委托人去世,其财产归属就成为问题,或者导致家族信托的终止或者引起各个受益人的纷争。

2、不能实现规避遗产税等税收规划的目的

如果家族信托财产的所有权仍然在委托人名下,一旦委托人离世,其财产也很可能就被当作遗产而征收高额的遗产税。另外,由于英美法系家族信托财产的所有权明确规受托人所有,实际上避免了由于委托人离世造成信托财产所有权变化的流转税问题,如果所有权仍然归委托人所有,家族信托的税收筹划功能将会大打折扣。

3、不能有效实现家族治理的功能

家族信托制度中家族治理首先要明确一个前提,家族成员不能再围绕财产的份额与归属进行争执,家族治理是按照“失去了所有权的控制权与受益权”的原理来设计的,如果家族信托财产的所有权仍然在委托人名下,不能将家族信托财产转移到到受托人名下。家族治理的很多制度设计就无法实施。

另外,如果家族信托财产的所有权仍然归委托人所有,尽管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但实践中也会给家族信托的有效设立、财产特别是动产的确权带来不利的影响。因此,家族信托的财产所有权应该归属受托人。

四、在我国设立家族信托的法律可行性

在我国,一直是将信托作为一个金融行业进行法律规制和管理的,虽然对属于民事信托的家族信托来讲,目前尚缺乏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进行具体操作规制及明晰的财税政策支持,但在我国立家族信托的具有以下法律可行性:

1、《信托法》为家族信托设立提供了基本的制度架构支持

2001年10月1日生效的《信托法》,其实就是确立了民事信托法律制度,该法为家族信托提供了以下基本的制度架构支持:第一,信托特殊三方当事人架构非常适合家族财富的管理与传承。信托制度通过分设不同种类的受益人解决了不同受益人的利益保障问题,通过委托受托人管理或者建立家族治理制度解决了家族财产长期管理的方式和方法问题,通过财产权名义上归受托人所有和管理有效避免了家族成员的分家析产和挥霍问题。第二,信托财产独立性将为家族信托财产构筑了一道安全的防火墙,保障了家族信托财产的安全与传承。第三,为家族信托的设立提供了基本的操作规程和生效要件。《信托法》规定了信托设立的基本制度,这些基本制度虽然比较简单并且其信托登记制度又有较大争议,但毕竟为作为民事信托的家族信托的设立提供了基本的操作规程和生效要件。

2、《合同法》为家族信托合同的订立提供了特别法支持

信托业的“一法三规为信托公司进行营业信托业务制定了较为详细和完善的规范,但家族信托属于民事信托,不能“标准化”,每一个家族信托合同的内容都是不同的,需要按“量身定制”。实际上,按照《合同法》协商一致的原则,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在我国,家族信托要比英美法系有着更大的自由度和操作空间。

3、《物权法》等法律为家族信托财产规定了基本的转移生效方式

根据《信托法》第二条的规定,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信托财产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物权法》等法律为家族信托财产规定了以下基本的转移生效方式:第一,家族信托财产从委托人名下转移到受托人名下,适用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即不动产适用登记生效主义,动产适用交付生效主义,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适用登记对抗主义。第二,《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信托应该到工商部门办理信托登记,股份公司应该在证券交易所办理信托登记。第三,知识产权等应该到相应的管理机构办理信托登记。

因此,在我国,设立家族信托是具有基本法律制度保障的。

五、家族信托中受托人应该具有的权力与承担的义务

我国尚没有公布《受托人法》,营业信托中的相关监管法规也没有对受托人的权力与义务问题进行系统的规定,家族信托中受托人应该承担的权力与义务问题将会成为困扰理论界与实务界的难题。

1、受托人具有的权力与承担的义务首先来源于信托合同的约定

在《受托人法》等相关法律制度缺位的情况下,只要不违反《信托法》的基本规定,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按照《合同法》订立的信托合同应该成为判定受托人具有的权力与承担的义务的首要来源。

2、股权信托可以借鉴VISTA法案采取董事会中心主义

股权信托一般面临如下困境:受托人通常不具备经营企业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委托人及其家族成员不愿意受托人真正介入到家族企业的经营管理之中,受托人作为股东做出决策并最终失败的情况,可能需承担赔偿责任等。为了解决以上股权信托的治理问题,一些离岸地通过制定特殊的信托法案,如BVI的VISTA 法案,将传统的股权信托奉行的“受托人中心主义”原则,改变为“董事会中心主义”原则。我国缺乏英美法系的受托人的法律规范与文化传统,现阶段受托人也不具备英美法系受托人的能力与诚信精神,在股权信托中实施英美法系的“受托人中心主义”非常不现实,可以借鉴VISTA法案采取董事会中心主义。

3、应该尽快制定《受托人法》

通过信托合同来最终确定受托人具有的权力与承担的义务,会面临委托人与受托人订立的信托合同条款规定不全面、不清晰等问题,股权信托可以采取董事会中心主义也面临董事来源、人数、权力等具体界定问题,存在家族信托被法院撤销的风险,在一定的家族信托法律实践的基础上,我国应该尽早制定《受托人法》或者相关的条例,为家族信托提供基本的法律支持环境。

家族信托在我国的法律实践刚刚开始,其面临很多的法律理论与实践方面的问题,我们应该对此保持一定的宽容心态,不应该用英美法系传统的信托理论如实行“受托人中心主义”、禁止委托人设立“目的信托”,反对设立“永续信托”等来评判家族信托的有效性,应该借鉴一些离岸信托制度,尽快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家族信托法律制度。

家族信托法律问题自2014年以来,一直是一个热门话题,由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看出,家庭信托属于民事信托的一种,它是一管理家庭财富为主要目的。为了使家庭的财产得到保障,在办理信托时,需要与信托公司签订信托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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Ⅹ 信托投资公司的主要业务是什么

信托公司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金融机构。

信托投资公司的主内要业务是按照委托人指明的容特定目的和要求,接受、经理或运用信托资金及信托财产。

通过信托业务的展开,信托投资机构可以向社会提供财产管理、专家管理、资金融通等一系列金融服务。

我国的信托投资业始于20世纪初商品经济较发达的上海,1921年的上海同上信托公司是中国最早的信托公司。

我国的信托投资公司有中国国信信托、中国光大国际信托等。

截至2014年年底,我国共有68家信托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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