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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融资管理

发布时间:2022-04-18 09:26:17

Ⅰ 南宁市地铁二号线采用什么样的运作模式与融资模式

南宁地铁近期建设项目总投资为529.37亿元,其中资本金比例40%,计211.75亿元,由南宁市财政资金解决。资本金以外的资金采用国内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解决。

Ⅱ 投融资模式对与城际铁路运营管理有什么关系

世界范围内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模式自1863年1月英国伦敦开通第一条城市地铁以来,全世界目前已有50多个国家的170多座城市建有地铁,共开通了约500条线路,总长度约10000公里[3]。许多发达国家和地区通过不断探索与实践,在轨道交通的投资和经营领域中逐渐形成了几种特点鲜明的模式,其探索、实践过程中的经验对我国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具有较好的借鉴作用。轨道交通是准公共产品,有很强的公益性,决定了其不可能作为商业产品,通过市场竞争获得资金来源和健康发展,政府通常要参与地铁的投融资和经营活动[4]。从政府参与程度、参与方式的不同,轨道交通管理可分为以下几种模式:(一)国有国营模式国有国营模式是指由政府负责地铁投资建设,所有权归政府所有,运营由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业负责。法国巴黎、德国柏林、美国纽约等世界上绝大多数城市都采用国有国营模式,这也是我国地铁建设的主要模式。法国城市公共交通以城市交通管理委员会为管理机构、城市交通服务区为责权范围,城市交通税为资金来源,这三者相互支持,构成了其地方化的城市公共交通建设与管理机制的基础。巴黎地铁的投资来源主要是政府直接投入和市政当局设立的特别交通税。该税收将专项用于城市交通设施的建设、维修以及支付融资成本。在项目建成后,由大区公交公司统一经营。由于巴黎市地铁票价定位较低,票款收入与经营费用无法对冲。但巴黎的公交车盈利。公交公司以公交车的盈利补贴地铁的亏损,在此基础上实现财务的总体平衡。巴黎模式的特点是:政府设立专项建设资金(专款专用),以确保地铁的建设投资和债务的偿还;票价定位以吸引客流为主要目标;采取大公交混业经营,实现地铁经营的财务平衡。同样,德国各城市的地铁轻轨建设资金60%出于联邦政府,其余由州、市政府承担。联邦政府规定:交通运输建设所需的资金,在全国范围内以汽油税方式征收,其中10%用于各城市的地铁与轻轨交通建设。另外,德国还制定了一些法律、规章等来吸引资金投资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例如,地方交通财政资助法,该法规规定可以用矿物油的所得税来改善地方的交通状况,增加城市轨道交通的投资可能性,包括新建或扩建有轨电车线、轻轨线及地铁线。(二)国有民营模式国有民营模式是指地铁线路完全由政府投资建设,建成后委托民营企业负责运营管理。目前新加坡地铁采用这种模式。新加坡地铁、轻轨的建设资金完全由财政负担,由新加坡陆路交通管理局负责建设,建成后通过特许经营协议的方式交给新加坡地铁总公司(SMRT)和新捷运(SBSTransit)负责运营[5]。其中SMRT负责新加坡地铁的东西线和南北线,SBSTransit则负责东北线。为确保政府巨额投资和公众的利益能够得到保障,新加坡国会专门通过一项新法案,授予陆路交通管理局充分的管理权,去管制地铁和轻轨列车的经营者。法案规定,地铁和轻轨列车经营者的服务若达不到标准要求,将被罚款高达100万新元,在发生重大运营安全事故等情况下,陆路交通管理局将吊销经营者的执照。新加坡地铁是完全的市场经营模式,以利润为企业最大追求目标。虽然政府只负责轨道交通的规划与投资建设,对线路运营不补贴,但新加坡地铁却是世界上少数几家能赢利的地铁之一。概括地讲,新加坡政府与新加坡地铁总公司和新捷运的关系就是政企分开,明确职责,各负其责。政府只负责为企业配备优秀的经营人才,营造必要的市场环境,建立相应的政策法规予以支持和约束,加强监督和安全管理。而企业则要对政府负责,对事关国计民生的公共事业负责,要保证服务质量和正常运营,自己解决生存和发展的问题。国有民营模式和国有国营模式都由政府负责投资建设,不同的是前者由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业负责运营,而后者则委托民营企业按市场模式运营。优点是由政府投资,资金有保障,但同时也给政府带来巨大的财政负担。国有国营模式有利于政府对轨道交通建设运营的一体化管理与控制,缺点是难以对国有管理绩效进行有效考评,投资和管理效率相对较低,适合于轨道交通建设初期或建设制度与监督管理相对规范的情况。国有民营模式通过企业市场化运作,自负盈亏,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政府在运营阶段的补贴,但要求政府事先对轨道交通项目运营收支情况有准确把握,能够在引入企业介入时合理确定政府补贴或扶持的政策条件,提供企业进入的合理竞争性平台。(三)公私合营模式公私合营模式即由政府与企业共同出资成立地铁公司,负责地铁的投资、建设和运营。香港地铁和日本地铁就是典型的例子。1.香港政府从1975年开始建设轨道交通。在建设初期,债务融资全部由香港政府提供担保,项目建成后,由香港地铁有限公司(简称地铁公司)按照商业原则进行地铁的经营和日常管理[6]。自1979年底逐段投入运营以来,经历了12年的亏损后转为盈利。随后香港地铁的投资、建设及经营均由地铁公司承担,公司以独立的商业实体进行财务策划和经营,按照审慎的商业原则进行融资运作。香港地铁的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政府在审批地铁规划时,将周边土地的开发权交给地铁公司。而香港土地价格昂贵,地铁公司通过地铁沿线地产交易筹集大量资金,在很大程度上补充地铁建设的需求。二是香港政府赋予地铁公司确定票价的自主权,这样地铁公司就可以按照平衡经营成本反算来确定地铁票价。虽然地铁票价较高,但地铁站点布置密集,可以提供快捷、舒适的通勤服务,因此多数人还是形成了乘坐地铁的习惯。到2005年底,香港地铁年运量8·58亿人次,日均运量250万人次。香港地铁的票款收入占地铁公司全部收入的70%。香港地铁有限公司一直保持着良好的盈利水平(资产收益率达18%),并依靠其良好业绩,于2000年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开拓了一条新的融资渠道[7]。香港政府为自己划定底线,即地铁公司必须按市场规律运作,严格遵守审慎的商业原则,即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量确保其收入以跨年计算,至少足以应付其日常营运。通过《地下铁路条例》等一系列法例、营运协议和长期发展规划,使地铁公司的运作和对其监管有章可循,这也是香港政府管理地铁公司的主要依据。当政府认为有必要成立地铁公司时,政府先制定和通过相关法例,明确公司的权利、责任、公司架构、营运原则和政府的监管机制等。同时,当地铁公司获得政府批出的某项专营权时,必须和政府签订一份详尽的营运协议,明确公司必须按照审慎商业原则运作,即确保其收入足以应付开支。法例又容许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基于公众利益,发出指示。但如果指示违反了审慎商业原则,地铁公司有权就此获得政府的合理赔偿。香港地铁建设管理模式的特点是发挥地铁资源(周边土地、票款收入等)在项目建设、经营过程中的作用,并对其实行集约化管理,通过资源整合,实现建设目标和经营目标。2.日本对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十分重视,制定了许多政策对有关投资者提供各种补助和税制优惠,促使全社会向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投资,设立了半公半私的轨道交通企业。日本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资金筹措途径主要有政府补助、利用者负担、受益者负担、发行债券、贷款五大类[8]。其中贷款又分为日本政策投资银行贷款(政策性贷款,一般不超过总投资的10%)、无息贷款和商业贷款(不超过总投资的20%)。日本城市轨道交通的经营由资产的所有者认定,票价执行地区统一标准。为约束轨道交通的投资、经营、建设等行为,专门制定了铁路事业法和铁路抵押法,以保证投资及经营者的权益。东京地铁的经营虽然微有盈余,但不足以实现滚动发展。其投资回收期一般定为30年左右。为了鼓励城市铁路建设投资,增加城市铁路的运输能力,东京于1982年4月建立了“特定城市铁路建设公积金制度”。该制度规定,鉴于铁路作为公共设施的特殊性质,对铁路部门收入实行减免法人税和固定资产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并规定,凡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的收入必须纳入铁路部门内部基金,用于铁路新线建设的投资。这一政策,对铁路部门来说,可以减轻新线建设投资的利息负担;对铁路使用者而言,则有保持建设工程前后运费稳定的好处。日本十分重视轨道交通立法工作。在不同发展时期,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如改革前用《国有铁道法》、《铁道建设法》和《地方铁道法》来规范原国铁行为。1987年,为配合国铁民营化改革,日本颁布了《国有铁道改革法》,废除了原有法律。新成立的JR铁路集团7家子公司和其他铁路企业一样受《国有铁道改革法》的制约。通过法律形式,不仅明确了铁道建设投资、施工、营业线路、颁发执照、安全检查、运费及设施变更的上报批准等内容,而且进一步明确了铁路企业与政府的关系。这是日本铁路建设、运营和管理有序进行的关键所在。日本东京模式的特点是在中央、地方两级政府承担轨道交通的大部分投资的同时,受益者负担也是建设资金筹措的重要手段;票价定位相对较低,并且票价标准相对稳定,客运总量大,因而运营公司依然可以凭借客票收入实现财务平衡(不含贷款本息的偿还)。公私合营模式的特点是政府和企业共同出资设立地铁公司,负责地铁投资、建设和运营。香港地铁通过转让地铁周边土地开发权给地铁公司获得部分建设资金,而日本地铁通过政府补助、利用者和受益者负担、债券、贷款等渠道融资,这样有利于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其次政府和地铁企业之间的责任和权利划分明确,各司其责。香港地铁通过法例、营运协议、审慎的商业原则等来明确,而日本地铁则以法律的形式进行明确。公私合营模式在发挥政府投资主导作用和责任的基础上,通过民间资本的进一步引入,提高了轨道交通建设的商业化运作能力,有利于提高轨道交通管理绩效,是轨道交通建设运营模式发展的方向,但前提要求政府合理界定政府投资的责任与配套监管政策,能保证私人投资通过自身管理实现一定水平的收益,为私人资本介入提供良好的竞争平台和政策保障。(四)民有民营模式民有民营模式即在政府特许经营条件下,由私人集团投资兴建,并由私人集团经营。泰国曼谷轻轨采用了此种模式。曼谷轻轨的资金来源30%由投资者出资,70%由投资者向银行贷款,其开创了世界上完全由民间资本投资、建设和运营的城市轨道交通的先例[9]。曼谷轻轨采用简单BOT模式,项目发起者是曼谷市政府,具体主管部门为曼谷市政管理局。投资者为香港股票上市公司华基泰公司,由其在泰国的联营公司泰华荣组建一个子公司即曼谷运输系统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公司,建设经营这个项目,经营30年后交回市政管理局。曼谷轻轨以高架或地面线为主,市政府无偿给发展商提供沿线及车辆段工程用地并在建设中基本采用国产机电设备。泰国政府对该项目的进口机电设备采取全免关税等措施,市政管线拆迁总费用约为13116亿泰铢,发展商只承担5亿泰铢,其余由政府承担,并且政府给予其运营前8年全免营业税政策,使发展商的建设和运营费用最低。政府为吸引外商投资保证给予发展商较高的回报率,保底回报率为15%,最高可达20%,同时承诺发展商只承担每年5%的通胀率,超过部分由政府承担。但客流风险由发展商承担,由于曼谷市民能承受较高的票价(平均一程票价为21泰铢),同时泰币为可自由兑换币,汇率风险较小,而且规定建设期48个月,从政府交出沿线及车辆段用地之日起计。这些政府的承诺和较低的汇率、工期风险,给了发展商投资的信心保障。民有民营模式的特点是私人集团负责地铁的投资、建设和运营,政府只为私人集团的投资、建设等提供保障。虽然从某些角度来说解决了政府财政负担的问题,但由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投资巨大,项目自身运营效益难以维持企业的良性发展循环,特大城市的轨道交通网络全部采用该模式是不合适的,只能对其中一条或少数几条有条件线路采取此种模式进行探索尝试。

Ⅲ 城市轨道交通投融资管理模式的种类有哪些

您好,
(一)政府财政全部出资模式
由于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正外部效应的存在,轨道交通的社会效益大于经济效益,运营商无法产生赢利,无法吸引社会投资。因此传统体制下的轨道交通投资基本上是由政府无偿投入。如北京地铁1、2号线和天津地铁是计划经济时期修建的,建设资金全部由中央政府承担。
(二)政府主导的负债型投融资模式
(三)政府主导的BOT市场化投融资模式
“建设一经营一转让”。 所谓BOT, 一般指在涉及公众利益的大型基础设施的建设、经营、移交过程中,由当地政府特许的、由私营的或非政府的财团投资的、以一定期限的经营盈利作为回报的投资模式。 (四)政府主导的PPP 市场化投融资模式
PPP是英文“Public Pr ivate Partnership”的简称,即公共部门与私人民营机构合作模式,是公共工程项目融资的一-种模式。中文直译为“政府民营合作制”,主要指政府部门与民营机构签署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达成伙伴关系,共同完成某些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任务。
(四)政府主导的PPP 市场化投融资模式
PPP是英文“Public Pr ivate Partnership”的简称,民文库 会员免费领 门与私人民营机构合作模式,是公共工程项目融资的- -种模式。中文
直译为“政府民营合作制”,主要指政府部门与民营机构签署合同明
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达成伙伴关系,共同完成某些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任务。
望采纳

Ⅳ 现在北京,深圳,上海的地铁都是什么运营模式

国内外地铁运营模式及其运作 国内外地铁体制改革的趋势是采取混合主导或民营主导(国有民营)模式, 并逐渐成为国内外 地铁建设、运营和管理的主导模式与营利机制。 比较典型的混合主导模式是香港地铁模式。 香港地铁由地铁公司运营。 地铁公司是香港政府 全资拥有的一家公用事业企业, 但并不由政府直接经营, 由港府委任有关人员组成董事局, “商 按 业原则”进行地铁的修建、运营和管理。在投资、筹资体制方面,香港政府对官办企业的投资力 求“花小钱、办大事”。地铁公司建立 20 多年来,港府只是在建地铁之初,通过认购地下铁路 公司的发行股权的方式给予部分财政支持,其建设费用,政府的投资不足 1/3,主要资金由各 项融资筹集,包括债券、财团贷款和浮息票据等。如,地下铁路公司在招标地铁工程时,将承建 商能否组织到信贷作为考虑的主要条件之一; 在香港或国际资金市场筹组集团贷款, 在地铁建设 高潮的 198.3 年,公司就获得 150 亿港元的集团贷款;发行成本较低的短期债券(还本期为 3 年),筹集资金提早偿还一些成本较高的中期及长期债项,地铁兴建期间共发行了 5 亿港元的债 券。 在经营管理体制方面,采取两权分离、自主经营模式。在香港,地铁公司是一家“官办民营” 的企业,既接受政府和市民多方面监管,又在不受行政干预的环境下运行。公司除了名义上属政 府兴办之外,营运方面与别的企业没有什么差别,均按市场规律运作。地铁公司充分运用沿线地 产升值这一优势,把发展地铁与发展房地产业结合起来。做法是将地下车站大厅与上层物业(事 先规划)同时发展。公司首先向政府取得发展车站上层空间的权利,之后寻求合作伙伴,利用发 展商的资金,缴付土地费用,建造大型住宅、写字楼和商场。出售物业所得利润,则由地铁公司 与发展商共享。地铁公司将这些利润,全部用于地铁建设,成为香港地铁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之 一。同时,近年来为了适应通讯网络技术的发展,政府将地下铁路内的通讯设备,交由地铁公司 经营, 这为地铁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开辟了新的利润增长点。 良好的经营业绩保证了香港地铁的健 康发展。 在资本运作方面,随着地铁公司的日益发展和壮大,2000 年香港政府对地铁公司进行股份 制改造,让高层主管及员工持股,该公司 23%的股份通过上市私有化,套现 120 亿港元。这一 资本运作,一方面进一步优化了地铁公司的产权结构、规范了企业制度,在国际上、市场上树立 了良好的形象;另一方面,政府也通过出售少量股权,回收了可观的增值资金。 香港以及众多国内外地铁发展的案例表明, 地铁与政府采取的合约关系模式、 规范的商业化 操作、长远的财政计划是值得借鉴的。因此,根据国内外运营体制和经营模式分析,总体说来, 国外地铁运作一般采取混合主导模式较多, 主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则进行筹资和经营。 而我国内地 地铁的运作,无论是在建设、投融资还是经营上大多数采取政府主导模式。因此,亟待通过借鉴 国外成功的经验,加快经营模式由“一元化”向“多元化”的转变,推动地铁建设、运营和管理 体制的全面改革。 目前,我国城市地铁运营体制及其运作方式正处于改革时期,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改 扩建或新建地铁的城市都在实践中积极探索, 努力建立一套适合城市实际情况、 有益城市长远发 展的地铁投融资体制及其运作方式(见表 2)。 表2 城市 国内若干城市地铁现状、投融资体制及模式 地铁现状 除了地铁 13 号线,目前正在建设的有 地铁 5 号线、 地铁 1 号线的四惠到通州 北京 段,到 2008 年北京还要建成 4 号线、 奥运线和机场专线等, 城市轨道交通总 里程达到 420 公里, 即未来 7 年每年平 均建设 50 公里左右地铁线。 投融资体制改革及模式 通过投融资体制改革,打破以往投资单一 和经营垄断局面,加速地铁建设和运营市 场化改革,建立由社会法人发起、实行项 目业主制、开放和吸引外资参与的运营体 制。 上海 积极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将社会资金引 目前已经有 3 条地铁投入运营, “十五” 入城市建设领域,以资产运作为重点,扩 期间建设包括磁悬浮、轻轨、地铁在内 大社会融资,实行投资、建设、运营、监 的 10 条轨道交通线路,全长超过 200 管“四分开”体制,改变过去建设运营一 公里;新一轮城市规划中,上海将建设 体的传统模式,通过借“壳”上市,筹措 地铁线 11 条,总长 384 公里。 资金。 1999 年全长 18.48 公里的地铁通车, 目前 23 公里的 2 号线将于 2003 年底通 积极借鉴香港经验,推进投融资管理的事 车,3 号线已获国务院批准,预期 2005 业部制,面向社会筹资,引进外资,有偿 年建成;4 号、5 号线在规划中,将于 出让土地及开展多种经营,并拟在香港上 2010 年建成总长 130 公里的 5 条线构 成的轨道交通网络。 2000 年开始建设,全长 21.7 公里,投 市。 广州 南京 资概算 85 亿元,总工期 4 年 9 个月, 2005 年 9 月建成。 投融资体制和运营管理体制拟借鉴广州 模式。 三、地铁经济的间接效益分析 城市地铁交通的改善给城市带来的间接效益之一是地铁交通减少了土地供需矛盾和交通成 本,缓和了交通堵塞压力。随着城市在更大时空范围得到发展,交通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不断 增加。 汽车等交通工具大量占用中心市区稀有的空间, 增大了就业地点和购物地点相互之间的距 离,加剧了土地供需的矛盾。有关研究表明:城市主干道每条机动车道可容纳 8000 名乘客,而 一条轨道系统则可容纳 1. 万名乘客; 7 每个乘客乘小汽车所需面积为 22. m 、 1 自行车为 9. m 、 7 城市公共交通为 2.1m 、轨道交通为 1.2m ,与汽车占用土地相比,轨道交通仅需汽车用地的 5.4%。从我国的现实来看,未来私家车年均递增率将达到 10%—15%,预计到 2006 年之后将 会呈现购车高峰(全球汽车工业报告指出, 2006 年, 到 中国汽车市场的总产预计会达到 690 万辆)。 随着私家车数量的递增, 有可能很快形成新的城市交通堵塞; 而地铁交通将对减缓交通堵塞压力 产生越来越重要的有益影响。 2 2 2 2 由于地铁间接收益主要体现在地铁建设对城市布局结构以及土地增值等方面的影响。因此, 政府在城市发展布局和策略上要充分考虑到这一巨大增值带来的收益, 在计算地铁的经济效益中 应将地铁沿线土地增值纳入到地铁的收益中。 这意味着地铁的建设和开通运营, 不仅会给市民出 行带来方便、快捷与舒适,也由此带来了一种“水涨船高”的地铁经济。随着地铁的不断延伸, 直接带动了沿线房地产的开发和楼市的旺销, 地铁资源性开发以及间接效益会越来越被人们所重 视。对北京、上海等地的“地铁概念”楼市的增值统计见表 3。 表3 地区 北京通州 上海莘庄 地铁线路 八通线 1 号线 北京、上海部分“地铁概念”房地产统计表 距中心城区车 原平均房价(元/ 现平均房价 程(分钟) 45 20 增值率(%) 81 125 m2) 1600 2000(1995 年) (元/m ) 2900 4500 2 数据来源:北京、上海地铁公司 地铁的社会间接经济成本效益也十分明显。 地铁交通是解决城市交通的一种运输方式, 因此, 在经济上把它单纯理解为一般交通是不全面的。 地铁是因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需要而产生和存在 的, 它的社会经济效益远大于地铁运营本身的微观效益。 交通的间接经济成本是由运行而产生的, 而通常的使用者付费和税收不支付这些成本(斯坦·汉森,《交通的间接经济成本》)。交通经济 间接成本产生的原因有交通阻塞、环境污染、交通事故、公共设施占用等。研究表明,交通经济 间接成本远高于地铁造价成本。“经合组织”预测证实:这种间接成本占“经合组织”国家 GDP 的 7%,而堵塞作为间接成本的一部分占 GDP 的 2%—3%;在欧盟国家,交通拥挤的成本占 GDP 的 2%、交通事故费用开销占 GDP 的 1.5%、对环境破坏(污染和噪音)的费用占 GDP 的 0.6%。 美国德克萨斯州运输研究所对美国 39 个主要城市的研究,估算美国每年因交通拥挤造成的经济 损失约 410 亿美元,12 个最大城市每年损失各超过 10 亿美元。日本东京每年因交通拥挤造成的 交通参与者的时间损失相当于 123000 亿日元。广州每年因交通拥挤损失的产值达 117 亿元。 从城市经济的社会效益角度,地铁的间接社会效益可以引入边际外溢成本(MEC)的理论进行 定量计算。 城市交通的边际外溢成本是指城市交通的参与者生产(或消费)1 公里运输产品而转嫁 给他人的成本(包括对环境资源的破坏), 其中包括时间价值、 交通事故损失、 地面设施占有成本、 环境污染成本等。 通过地面公共交通与地铁交通的经济成本差额的计算, 就可以得到由于地铁项 目的实施给社会所带来的间接效益(见表 4)。 表4 MEC 道路占用成本 停车场成本 交通事故损失 环境成本 时间价值 合计 公共交通与地铁的社会成本对比表(元/人 KM) 公共汽电车 0.01 0.00736 0.0012 0.121 0.867 1.00656 地铁 0 0 0 0.00966 0.325 0.33466 成本差额 0.01 0.00736 0.0012 0.11134 0.542 0.6719 资源来源:《铁道运输与经济》2001 年第 1 期 四、实现地铁经济效益的思路 减少地铁财政补贴,实现地铁经济效益,基本思路有 4 个方面:降低成本,“墙内损失墙外 补”,不断扩大销售量(客流量),股权多元降低风险。 第一, 应明确地铁的基本属性以及地铁赢利的阶段性, 以及地铁直接或间接效益对城市经济 的重大影响,确认政府在地铁建设、管理和运营中的地位。政府应依据这一基本属性确定我国地 铁公司的基本管理体制和运营模式,允许地铁公司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和商业化原则从事经营活 动。同时,在一定阶段,特别是建设开发阶段对公益性项目和服务给予投资支持和收入补偿。根 据国内外城市地铁赢利的经验,应确认政府在地铁建设、管理和运营中的不同作用,如国家政策 性金融机构给予一定比例的长期低息贷款; 减免地铁交通设施营运收益的税收; 给予投资者在定 价方面更大自主权,等等。 第二,应加快地铁体制改革,实行“上下分离”的管理方式,按照“上下分离”的改革思路, 进行地铁运营体制改革的准备。可参考两种运营体制:一种是上海“融资、建设、运营、监督” 的四分开体制,组建运营公司,以企业化、市场化运作,集中力量提高运营服务水平,增强赢利 能力,不断开拓地铁经济的利润区;另一种是广州地铁运营模式,主要学习借鉴香港地铁运营体 制,建立商业化的事业部制管理模式。在运营管理体制方面避免“融资、建设、运营、监督”内 部体制的摩擦和矛盾。前者政府的作用比较突出,后者市场的作用比较突出。 第三,应对地铁实行股份制或国有民营,并出售股份、引进国内外资金,形成地铁产权多元 化模式。可运用市场机制筹集发展资金,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产权结构多元化,积极面向国内 外资本市场,采取合资、合作,以及发行股票、基金、债券、可转换债券等方式,支持有条件的 地铁企业或项目的股票上市,加快地铁企业资产重组。政府要鼓励各种经济成分进入,可投入少 部分起导向作用的资金,其余让企业按商业原则自筹,即实现投融资的多元化。可考虑政府以其 地方财政为抵押,发行城市地铁建设专项债券,为城市地铁交通系统提供专项基金。必要时政府 可以充分运用相关的公有或国有资产,对其进行支持,保证其资产的保值增值,并在企业发展比 较成熟时,通过股份制改造将其上市,套现收回部分投资,用于发展其他公有事业。通过产权多 元化,或转让特许经营权,实现投资回收、分散投入风险、减轻地铁债务负担的目的。 第四,应对票价进行动态调整,增加运营收入。应参考国内外经验,通过调整票价体系,研 制出一套更具吸引力的折扣优惠政策,以提高客流量,达到增加运营收入的目标。例如:包月通 票——类似于目前的公交月票, 前提是要解决该票只有本人专用的问题; 奖励折扣——类似于航 空公司的经常旅客奖励计划,鼓励市民将地铁作为上下班的交通工具,一天之内乘坐次数越多, 累积折扣越大。一旦地铁轨道交通形成规模经营、效益进入良性循环,市民出行的交通成本将大 大降低,市民将大举迁离拥挤的老城区、落户市郊;建立分段计价体系,即按照特定路线、节假 日以及非高峰时段引入特价票, 同时可考虑将乘车距离、 时间以及乘客年龄等因素纳入分段计价 体系。 第五, 应以广告、 商贸、 通讯和房地产等方面的地铁资源性开发收益, 弥补运营成本的亏损。 国内外地铁亏损大多数是采取“墙内损失墙外补”的方式,如国外一些地铁企业通过多种经营支 持地铁建设和弥补运营亏损。不仅主营地铁自身业务,还经营广告、商贸、通讯、运输业务,出 租房地产,经营饭店、旅馆,开办汽车运输,经营站点泊位业务等。参照国外的经营经验,可因 地制宜地开辟一些展示空间, 以丰富地铁商铺的业态组合。 由于目前国内地铁资源性开发仍然处 在初期阶段, 地铁经营领域仍然比较窄, 应对我国地铁经营结构以及资源性开发领域进行专题性 研究,设置专业性机构进行经营,逐渐增加地铁经营开发领域。应以地铁站点商铺或沿线物业为 龙头,全面启动地铁物业项目,形成房地产、广告、通讯、商贸等为核心的业务组合,实现最大 的经济效益。沿线广告、商贸业可采取自己投资建设、实行自主经营代理制,使地铁的资源开发 特许经营形成特色并获取巨大的回报。 第六, 应建立以合理的投资政策、 体制和价格机制为主的补偿机制。 通过改革交通税费体制, 形成合理而稳定的城市地铁建设投资渠道。 在建立专营权制度的基础上, 鼓励社会资本和私营部 门参与地铁专营服务,同时逐步由市府全部负担地铁补贴的方式改为市政府、沿途地方政府、铁 路部门共同参与、 联合均担的方式。 地方政府主要资金来源是向道路沿线的间接收益者征收的工 程收益费,如:可以向因地铁系统而获益的地方公司和企业征收一定的开业费;将距离车站 350 —720 米的范围确定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收益区, 对区域内的占地业主和土地租用者按照占地 面积和距车站的距离累进收税; 对地铁沿线尤其是车站附近的土地经营开发权进行拍卖, 或低价 将沿线土地划拨给联合开发的投资者进行商业性开发,等等。 第七, 积极采用实现地铁赢利的新经营模式。 首先, 应建立我国地铁独有、 统一的服务品牌, 在统一品牌下,进入以不同方式包装的载体,如影视、书籍、服装、手表、主题公园等,同时, 形成包括线路品牌(如上海地铁明珠线)、 出口品牌(可以将冠名权结合起来)、 产品品牌等在内的 品牌体系。二是进入销售领域,不断延伸商品价值链,控制更多的商品流通渠道或环节,利用品 牌知名度和服务文化,为消费者创造良好的购物或服务环境,如建立遍布全市的地铁零售店、专 卖店、餐饮店、书店;建立具有先进视听效果的地铁广告体系,等等。三是发展多种经营、扩大 服务品种、延伸服务范围,如除了参与广告、信息咨询、商业、房地产等,还可以延伸到船舶运 输业务、旅馆、停车泊位、自动售货机、汽车运输与租赁业务等。

Ⅳ 轨道交通里面的ppp是什么

第一,轨道交通PPP融资是一种新型的项目融资模式。PPP融资是以项目为主体的融资活动,是项目融资的一种实现形式,主要根据项目的预期收益、资产以及政府扶持措施的力度而不是项目投资人或发起人的资信来安排融资。项目经营的直接收益和通过政府扶持所转化的效益是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项目公司的资产和政府给予的有限承诺是贷款的安全保障。

第二,轨道交通PPP融资模式可以使民营资本更多地参与到项目中,以提高效率,降低风险。这也正是现行项目融资模式所欠缺的。政府的公共部门与民营企业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进行全程的合作,双方共同对项目运行的整个周期负责。PPP方式的操作规则使民营企业参与到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确认、设计和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中来,这不仅降低了民营企业的投资风险,而且能将民营企业在投资建设中更有效率的管理方法与技术引入项目中来,还能有效地实现对项目建设与运行的控制,从而有利于降低项目建设投资的风险,较好地保障国家与民营企业各方的利益。这对缩短项目建设周期,降低项目运作成本甚至资产负债率都有值得肯定的现实意义。

第三,轨道交通PPP模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民营资本“有利可图”。私营部门的投资目标是寻求既能够还贷又有投资回报的项目,无利可图的基础设施项目是吸引不到民营资本的投入的。而采取PPP模式,政府可以给予私人投资者相应的政策扶持作为补偿,从而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如税收优惠、贷款担保、给予民营企业沿线土地优先开发权等。通过实施这些政策可提高民营资本投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积极性。

第四,轨道交通PPP模式在减轻政府初期建设投资负担和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城市轨道交通服务质量。在PPP模式下,公共部门和民营企业共同参与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由民营企业负责项目融资,有可能增加项目的资本金数量,进而降低较高的资产负债率,而且不但能节省政府的投资,还可以将项目的一部分风险转移给民营企业,从而减轻政府的风险。同时双方可以形成互利的长期目标,更好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服务。

Ⅵ 为什么香港地铁能够盈利

港铁物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总工程经理温志华认为内地移植港铁公司开发模式的困难之一在于,内地轨交建设、运营主体与 地铁上盖的物业开发、管理主体是相分离的;前期规划时,很难统一。 IC 资料

作为全球少数几家能够盈利的地铁运营商,香港铁路有限公司(港铁公司,00066.HK)是内地不少地铁建设城市心仪的合作对象。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了13个具有示范性的PPP项目(
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案例,其中第一项就是港铁公司参与的北京地铁4号线项目。

国家发展改革委认为,北京地铁4号线是中国(内地)城市轨道交通领域的首个PPP项目,“有效缓解了当时北京市政府投资压力,实现了北京市轨道交通行业投资和运营主体多元化突破,形成同业激励的格局。”

经济保增长的关键时期,中国政府正力推基础设施建设PPP模式。

港铁公司中国业务首席执行官易珉向早报记者表示,“按照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批的新项目,中国差不多要有40个城市修地铁。一个轨道公司,如果单纯依靠票务收入,其实是很难盈利的,也会对当地财政形成负担。”

根据官网资料,除了北京地铁4号线,港铁公司在内地还参与建设及运营了北京14号线、深圳市轨道交通4号线(龙华线)和杭州地铁1号线。

今年2月,港铁公司作为股东之一的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还草签了北京地铁16号线PPP项目的特许经营协议,京港地铁公司将参与该线的投资、营运及维修。

在海外,港铁公司则参与、运营及管理英国伦敦铁路系统London Overground、澳大利亚墨尔本铁路、瑞典斯德哥尔摩地铁及来往斯德哥尔摩和歌德堡的高速铁路服务。

港铁公司董事局非执行主席钱果丰表示,“我们在内地的业务比预期中要好。我们希望从一个香港本土的企业,成长为跨国性的企业。”

据了解,目前内地不少城市都已经和港铁公司展开接触,意图引入其运作模式。

盈利靠的是

“轨道交通+物业”

港铁公司的前身为香港地下铁路有限公司,于1975年成立。截至2015年年中,港铁公司的市值约为2109亿港元,其中政府占股76.7%。

从全球范围来看,地铁亏损都是常态。比如,国内地铁运营里程最长的北京,2007年至2013年,北京市政府共计补贴地铁运营公司各类财政资金221亿元,主要用于弥补线路基本运营亏损、设备设施更新改造支出。

但是在香港,港铁公司不仅不需要政府补贴,反而能够盈利。

公开资料显示,目前,港铁公司运营香港9条市区铁路线及一条机场快线,并在新界西北提供轻轨服务,总长约221公里,工作日日均运量超过546万人次,占香港公共交通总运量的48.1%。此外,港铁公司还在香港之外的6个城市运营铁路,全球员工超过2万名。

易珉告诉早报记者,“从全球看来,轨道交通其实是不赚钱的,不盈利的,港铁过去36年之所以盈利,靠的是R+P(轨道交通+物业),它的盈利一多半来自于地铁上盖的物业开发,物业租赁和管理。”

事实上,港铁的模式是历史的选择。40年前,香港人口快速增长,基建不到位,房屋严重短缺,交通更是挤得水泄不通。政府为解决交通问题,决定兴建全新的地下铁路。另外,为了缓解金融危机带来的冲击,政府决定以商业原则经营铁路,以地铁上盖及周围的土地发展来提供所需资金,“轨道交通+物业”应运而生。

港铁公司城市规划主管姚展对此深有感触。“轨道交通的投资跟一般的投资不一样,它的前期资金很大。建好以后,营运的时候也要不断地做投资追加资产更新,比如港铁2014年的利润为116亿港元,我们必须要投入60亿港元对轨道系统进行维修、更新,要不然,零件、系统就会老化发生问题。”

姚展认为,港铁公司的成功在于发现了一个规律。“地铁运营还要按照市场来收费,不能你自己随便收费,但是没有竞争力的票价就会亏本,这是一个矛盾。不过地铁跟公交、巴士不同的是,铁路能够带来一些延外的经济效应。一旦建了车站以后,旁边的地价会因为交通方便而提升,如何去回收增加额外的效益是一个很好的课题,香港采用轨道交通+物业的模式来回收这个价值”。

究竟如何回收这个价值?姚展透露,“港铁操作的程序是这样的:在建一条新线的时候,香港政府先做规划,觉得要建这条新线了,然后做可行性研究,找出资金缺口如何。比方说要建一条地铁需要500亿港元,将来收入跟支出是如何,最后算下来可能资金缺口是200亿港元,那么就来填补这个资金缺口。”

然后港铁公司开始参与,找出一些地块,这些地块政府给港铁开发,政府会测算其将来能够得到的利润,并且这个利润要能够填补地铁建设的资金缺口。

卖票收入仅占15%

香港的南港岛线(东段)就是这个操作思路。

姚展告诉早报记者,“当时政府聘请两个顾问团来讨论,我们说要填补南港岛线(东段)资金缺口,我们要某块地,上面的楼面面积是多少,政府就聘请专业公司来估算,他们觉得没有吃亏就跟我们签合同,给我们这个地块,把轨道一起捆绑,给我们运营权,这些地给我们的时候不是无偿的,我们是要给地价的,并且是按市场价格来付地价的。”

这其中还有玄机。“付了地价的话,我们如何能够从中得到利润去填补资金缺口呢?奥妙的地方在于我们支付地价是按这块地假如没有地铁进入的时候计算的。比如,这块地政府要拿去市场卖100亿港元,我们跟他们谈付100亿港元,然后港铁公司自己筹集资金来建地铁,但是我们建好地铁站后,要把这个地的价值提升到150亿港元,那50亿港元完全是我们建地铁得来的正值,于是我们就把50亿港元全拿去填补资金缺口,另外一块地也是这样。”姚展透露。

在这种模式下,香港地铁无需政府投入资金、补贴运营或者担保贷款。港铁公司自负盈亏,承担所有的建设、运营及维护成本,此外,港铁公司还统筹所有地铁及房地产规划、设计、建造、管理,集约用地。

目前,港铁公司在香港共计投资及营运诸如圆方百货(Elements) 在内的13个商场,管理包括香港国际金融中心二期在内的多个高端写字楼及住宅。其在43个地铁站点物业总开发面积达1300万平方米,并保留27万平方米作为出租用途,投资物业市值超过640亿元。

姚展告诉早报记者,“我们的轨道网络有87个车站,其中大概有一半的站点有物业开发,从一开始到现在我们已经建好的跟规划的物业开发共1300万平方米,1300万平方米是多大?比如IFC(香港国际金融中心)是18万平方米,有88层高,1300万平方米就是大概这样70栋高楼。”

对于物业开发,港铁公司也有一套自己的秘籍。“那就是高密度,人要多;多功能,有酒店、办公楼、住宅;人性化设计,车站跟物业无缝对接;做好规划,分期开发,划分不同的项目给不同的开发商,以降低风险。”姚展说。

年报资料显示,2014年港铁公司总收入401.56亿港元,但是利润高达116亿港元,这其中物业板块贡献最大:车站租务占28%,物业开发占31%,物业租赁及管理占24%,票务收入仅仅贡献15%,内地及国际业务占2%。

事实上,雄厚的财力也是港铁公司良好服务和运营的保证。姚展表示,“我们的顶级服务依靠于我们地铁资产的日常保护,例如2014年我们维护设备更新就大概花费60亿港元。另外,整体港铁网络的列车按照编定班次行走的可靠程度及乘客车程准时程度均达到99.9%的水平。这些都需要一个良好的财务基础支撑。比如我们员工的待遇就很有竞争力。”

港铁公司提供给早报记者的资料显示,对香港政府来说,截至2012年12月31日,香港政府通过向港铁转让土地所获得的收益为978亿港元。

对香港社会来说,港铁公司除了为香港市民贡献了一个高效、优质、票价合理的轨道交通系统,还为众多香港市民构建了能够满足衣食住行各项生活需求的优质社区,同时也提供了众多的就业机会。而对港铁公司本身来说,也从中获得了持续稳定的财务回报。

据悉,港铁公司目前的负债率仅为7%,远远低于其他国内外地铁公司。

内地复制之难

港铁公司眼下的业务增长策略是大规模扩展在香港的铁路网络及在中国内地和海外的铁路相关业务。

针对港铁公司的模式,钱果丰认为,“这个模式能否移植还要看所在城市当地的政治环境、生态,不能直接照搬,但是有些地方是能够模仿一些的。我们在内地现在的布局主要是在北京、杭州、深圳,我们挑选的总是一些经济水平比较高一点的地方,还有就是在管制水平方面是较为透明的地方。”

公开资料显示,港铁公司从1992年起就为内地地铁同行提供技术咨询、人员培训等服务。2005年,港铁公司及合作伙伴与北京市政府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投资并运营北京地铁4号线。

2011年,港铁成功购得深圳地铁4号线龙华车辆段一期地块以进行住宅及商业物业开发。该项目的总发展成本预计为40亿元,对港铁公司来说意义重大。

港铁物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总工程经理温志华告诉早报记者,“这个项目是港铁公司在内地的第一个综合开发的项目。我们希望通过这个项目可以把整个‘轨道交通+物业’模式,包括怎么去好好利用这个土地,怎么去提供一个更便捷的交通,引到内地来,做一个示范的项目。”

不过,目前想在内地移植港铁公司的开发模式还有不少困难。

温志华认为,“第一就是因为在内地,轨道建设、运营主体与物业开发、管理主体都是分开的。由于是不同的主体,在做前期规划时,很难去统一,而在香港,我们是不分开的,我们做统一的规划、统一的开发、统一的管理。在这种情况下,在做‘轨道交通+物业’综合开发时,相对还是会面临一些问题,在协调成本方面,在整个建设过程当中也会有一些安全的隐患。”

另外就是土地的问题,温志华表示,“在内地地铁上盖土地还是要通过招拍挂来获得土地开发权,这也容易存在不稳定的因素。”

此外,香港开发轨道交通物业的前提,是政府掌握着地铁上盖的土地资源,而这在内地一些城市不一定存在的。

港铁物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黄超透露,在深圳龙华线项目上,“港铁2004年进来的时候,我们和深圳市政府在做轨道规划的时候进行讨论,做了整体的优化调整,包括土地的功能、强度、密度,怎么样跟周边的社区进行集合等。我们当时在做优化的时候,不仅考虑我们轨道站旁边的优化,实际上是把整个区域,整个交通网络,怎样跟公交车接驳,绿地、教育、医疗、公共用地等,都要完全统筹地考虑。” 而这也是深圳项目成功的关键。

易珉告诉早报记者,“现在内地修一公里地铁大概需要10亿元人民币,而运行一公里地铁一般需要50个人左右,一个有150公里到200公里地铁的中等城市,一年运营成本会达到几十亿、上百亿元人民币。光靠财政扶持,很难持续发展。”

在易珉看来,虽然目前内地复制港铁模式有难度,但是改变传统的地铁开发模式也势在必行。

Ⅶ 常州地铁1号线 项目融资方案设计

一、常州地铁1号线规划总投资约230多亿人民币,其中40%资本金部分必须自筹,回总量需求为90多亿元,常州市政府答自有财政资金以外尚有缺口部分,可以股权投资方式提供资金;
二、地铁项目总投资60%的借贷融资部分,在一号线工程可行性报告通过国家发改委审批后,可着手组建银团融资,通过银团融资如还有缺口,再考虑其他融资方式(如保险资金等)。
以上两项我均可以提供相关投融资服务。

Ⅷ 地铁项目资本金融资,发改委有何限制

按照发改委要求,拟建地铁初期负荷强度不低于每日每公里0.7万人次,项目资本金比例不低于40%。事实上,国内现在不少已经获批甚至建成的地铁项目也未能满足这一要求。在新门槛下,部分城市的地铁蓝图或将化为泡影。
急刹地方地铁“大跃进”
1月1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提出“坚持‘量力而行、有序发展’的方针,有序发展地铁,鼓励发展轻轨、有轨电车等高架或地面敷设的轨道交通制式。”
《通知》要求,拟建地铁初期负荷强度不低于每日每公里0.7万人次,拟建轻轨初期负荷强度不低于每日每公里0.4万人次。项目资本金比例不低于40%,政府资本金占当年城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例一般不超过5%。
“这是我国首次从日均客流量、资本金比例等方面对地铁建设进行量化的要求,设定客流标准保障的是运营,设定项目资本金比例减少了债务风险,这等于为地方审批地铁设定了关卡,说明发改委要压一压当前各地‘大跃进式’审批和建设地铁的步伐。” 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赵坚表示。

Ⅸ 在世界范围内目前典型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投融资和运营管理模式分为哪几种

摘要 您好在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融资和运营管理的模式分部如下请您查收一)政府财政全部出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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