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离岸金融市场有哪些类型
恒信泰富为您解答离岸金融市场分类:
(一)依据各离岸金融市场实际运作的情况可以分为以下4 种类型
1.一体型,也称内外混合型。即境内金融市场与境外金融市场的业务融为一体。居民和非居民均可从事各种货币的存款和贷款业务,银行的离岸业务与在岸业务没有严格的界限,合帐处理,伦敦与香港即属此类型。伦敦离岸金融市场的特点是:
(1)离岸金融交易的币种是市场所在地的国家以外的货币(即英镑以外的欧洲货币)。1979年在伦敦的银行也可以经营欧洲英镑的存放业务,只是这种交易仍然只能通过英国的海峡群岛的离岸金融中心达成。银行在那里设立机构,通过电讯设备进行交易。所以从立法的角度看,在伦敦是不能直接经营欧洲英镑业务的。
(2)除离岸金融业务外, 还允许居民经营在岸业务和国内业务,但必须交纳存款准备金和有关税款,且金融机构严格控制“全面业务”执照的发放量。所以在这类市场上,在岸业务远远小于离岸业务规模。香港虽地处亚洲,但由于它与英国的特殊关系,其离岸,金融市场也属一体型的。
2.分离型,也称内外分离型。即境内金融业务与离岸金融业务分帐处理。居民的存贷款业务与非居民的存贷款业务分开,等等。典型地区是纽约、新加坡、东京及巴林。纽约《国际银行便利》(IBT )具有以下特点:
(1)所有获准吸收存款的美国银行、外国银行均可申请加入《国际银行便利》,可为其会员银行。《国际银行便利》的交易严格限于会员机构与非居民之间。
(2)该市场交易可豁免存款准备金、 利率上限、存款保险,交易者还豁免利息预扣税和地方税。
(3 )存放在纽约《国际银行便利》帐户上的美元视同境外美元,与国内美元帐户严格分开。可见,纽约离岸金融市场的特征是业务范围包括市场所在国货币(即美元)的境外业务,而在管理上把境外美元与本国境内美元严格分帐。另外,与伦敦的高度自由化不同,美国对《国际银行便利》的限制较其它国家对离岸金融市场的限制严格得多。新加坡离岸金融市场由于有政府的强力扶植和严格监管,并针对亚洲金融市场的特点首创了有特色的亚洲美元市场和金融期货市场,从而使新加坡能在对制度灵活自由的香港和资金实力雄厚的日本的竞争中,迅速发展成为东南亚地区影响最大的国际金融中心。截止1994年9 月, 该市场的总资产为4193 .72亿美元,比1988年底的2382亿美元增加76.1%。 与其它离岸金融市场相比,1986年建立的东京离岸金融市场的管制相当严格,如规定不许进行债券业务和远期期货业务,除营业税外还要征收政府税和印花税等。
3.簿记型,亦称避税港型。即这类市场没有实际的离岸资金交易,只是办理其它市场交易的记帐业务,目的是逃避交易市场所在地税收,加勒比海的巴哈马和开曼以及百慕大、巴拿马和西欧的马恩岛等即属于此类型。据报道,70年代起,许多银行将资产大量转移到加勒比海的巴哈马、开曼等岛国,因那里政局稳定、税赋低、没有金融管理。许多外国银行为了逃税,只是在此进行记帐,并不进行实际交易,从而形成一种帐面上的离岸金融市场。
4.渗漏型。其基础是分离型,即离岸业务与在岸业务分立两大帐户,居民的存款业务与非居民的存款业务分开但允许离岸帐户上的资金贷给居民。这种类型主要出现在发展中国家,典型的如雅加达离岸金融市场。恒信泰富提供离岸金融相关服务。
② 离岸金融市场是什么,特点和作用又是什么
离岸金融市场(offshore finance market),是指主要为非居民提供境外货币借贷服务的国际金融市场,亦称境外金融市场。其特点可简单概括为市场交易以非居民为主,基本不受所在国法规和税制限制。
国际金融市场的作用一般有以下几个方面:推动经济全球化发展国际金融市场能在国际范围内把大量闲散资金聚集起来,满足国际经济贸易发展的需要,同时通过金融市场的职能作用,把“死钱”变为“活钱”,由此推动了生产与资本的国际化。
其次,正如欧洲货币市场促进了当时的联邦德国和日本经济的复兴,亚洲美元市场对亚太地区的经济建设也起了积极的作用。发展中国家的大部分资金也都是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筹集的。货币市场的形成与发展,又为跨国公司在国际间进行资金储存与借贷、资本的频繁调动创造了条件,促进了跨国公司经营资本的循环与周转,由此推动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巨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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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简述在岸金融市场和离岸金融市场的主要区别
在岸金融市场和离岸金融市场的主要区别:
1、交易主体的对象不同
离岸金融市场主要是非居民与非居民之间的金融交易,在岸金融市场主要是居民与非居民之间的金融交易。
2、所受到的监管不同
在岸金融市场受市场所在国政府政策与法令管辖,而离岸金融市场不受任何国家国内金融法规的制约和管制。
3、交易的货币不同
在岸金融市场只经营所在国货币的信贷业务,本质上是一种资本输出的形式。而离岸金融市场的交易的货币是市场所在国之外的货币,包括世界主要可自由兑换货币。
(3)类离岸融资扩展阅读:
离岸金融市场的英文名称是offshore finance market,主要为非居民提供境外货币借贷或投资、贸易结算;外汇黄金买卖、保险服务及证券交易等金融业务和服务的一种国际金融市场。
它的主要特点可简单概括为市场交易以非居民为主,基本不受所在国法规和税制限制。
④ 请详细论述我国离岸金融业务的主要分类及经营特点
请详细论述我国离岸金融业务的主要分类及经营特点?离岸金融市场有不同的类型:从业务范围来看,有混合型、分离型、避税型及渗漏型等离岸金融市场;从市场形成的动力来看,有自然渐成型和政府推动型离岸金融市场;从市场功能来看,有世界中心、筹资中心、供资中心及簿记中心等。以下以市场业务范围分类。
其一,混合型离岸金融市场。主要特点在于离岸业务与在在岸业务相互交融。离岸金融交易的币种是市场所在地国家以外的货币;除离岸金融业务外,还允许经营在岸业务和国内业务,但必须交纳存款准备金和有关税赋,管理上没有限制,经营离岸业务不必向金融当局申请批准。我国香港离岸金融市场属此类型。
其二,分离型离岸金融市场。主要特点是离岸业务与在岸业务分立、离岸账户与在岸账户分离、居民交易与非居民交易基本分开,严禁资金在离岸账户和在岸账户之间的流动。
其三,避税或避税港型离岸金融市场。又称为簿记型离岸金融市场,是通过在不征税的地区设置名义中介机构、在帐簿上处理境内与境外交易。其主要特点在于,市场所在地政局稳定,税赋低,没有金融管制,可以使国际金融机构达到逃避资金监管和减免租税的目的。巴哈马和开曼以及百慕大等属于此类型。
其四,渗漏型离岸金融市场。其主要特点是离岸账户与在岸账户分立、居民交易与非居民交易基本分开运作,但允许两个账户之间有一定程度的渗透。
⑤ 离岸金融市场的主要类型有哪些
主要是两方面:1.离岸金融市场交易发生在非居民与非居民之间;2.离岸金融市场不受所在国的金融法律、法规制约。正因为如此离岸金融市场(即欧洲货币市场)具有以下特点:存贷利差小管制少,成本低交易货币可以任何一种自由兑换的货币手续简单
⑥ 什么是离岸金融结算
所谓离岸金融结算,是指设在某国境内,但与该国金融制度无甚联系,且不受该国金融法规管制的金融机构所进行的资金融通活动、贸易结算。
所谓离岸金融中心,是指主要为非本地居民提供境外货币借贷或投资、贸易结算、外汇黄金买卖、保险服务及证券交易等金融业务和服务的一种国际金融中心。
一般有三种模式:内外分离型、内外混合型、避税港型。在国际上,目前已形成了以伦敦为代表的伦敦型离岸金融中心、以纽约为代表的纽约型离岸金融中心和避税型离岸金融中心(一般设在风景优美的海岛和港口,如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巴哈马群岛、百慕大群岛、西萨摩亚、安圭拉群岛等等)。
(6)类离岸融资扩展阅读:
国际金融市场的作用是广泛的,一般有以下几个方面:
1、推动经济全球化发展
首先,国际金融市场能在国际范围内把大量闲散资金聚集起来,满足国际经济贸易发展的需要,同时通过金融市场的职能作用,把“死钱”变为“活钱”,由此推动了生产与资本的国际化。
其次,正如欧洲货币市场促进了当时的联邦德国和日本经济的复兴,亚洲美元市场对亚太地区的经济建设也起了积极的作用。发展中国家的大部分资金也都是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筹集的。
货币市场的形成与发展,又为跨国公司在国际间进行资金储存与借贷、资本的频繁调动创造了条件,促进了跨国公司经营资本的循环与周转,由此推动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巨大发展。
2、为经济发展提供资金
国际金融市场是世界各国资金的集散中心。各国可以充分利用这一国际性的蓄水池,获取发展经济所需的资金。可以说,某些国家或地区就是以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借钱付利息的代价来推动经济发展的。
3、调节各国的国际收支
国际金融市场的产生与发展,为国际收支逆差国提供了一条调节国际收支的渠道,即逆差国可到国际金融市场上举债或筹资,从而更能灵活地规划经济发展,也能在更大程度上缓和国际收支失衡的压力。
⑦ 离岸银行业务具体包括哪些
离岸金融是金融全球化和开放的产物,能有效促进金融资源在世界范围内的优化配置,为国际资金融通和国际债务结算提供便利,并推动国际贸易的快速发展。离岸金融业务主要业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业务,以及船籍注册等非金融业务。
值得一提的是,在中资企业海外并购浪潮中,平安银行积极支持优质中资企业开展海外并购,以优质、高效的服务推动多个海外并购项目的成功落地,树立了平安银行离岸金融在海外并购融资的行业标杆地位。以境内某集团并购澳洲某医疗集团项目为例,平安银行仅用10个工作日即为客户出具了贷款承诺函,全力支持该集团最终一举夺标。据了解,彼时面对来自境内同业、全球知名外资及PE机构的竞争,平安银行凭借快速高效的审批和完善的离岸金融服务方案,一举成为该并购项目的唯一合作银行。此外,平安银行还成功助力多家境外上市企业顺利实现私有化退市,并对多家中资企业的海外并购给予高效率的融资支持。
⑧ 求教离岸金融的含义,望帮助
离岸金融是指设在某国境内但与该国金融制度无甚联系,且不受该国金融法规管制的金融机构所进行的资金融通活动。例如,一家信托投资公司将总部设在巴哈马群岛,其业务活动却是从欧洲居民或其它非美国居民那里吸收美元资金,再将这些资金投放于欧洲居民或非美国居民中,该公司便在从事离岸金融活动。从严格意义上讲,离岸金融也就是不受当局国内银行法管制的资金融通,无论这些活动发生在境内还是在境外。如美国的国际银行业设施(IBF)和东京离岸金融市场的业务活动等,均属离岸金融。
离岸银行又称离岸单位,是设在离岸金融中心的银行或其它金融组织。其业务只限于与其它境外银行单位或外国机构往来,而不允许在国内市场经营业务。
离岸金融市场 又称境外金融市场。采取与国内金融市场隔离的形态,使非居民在筹集资金和运用资金方面不受所在国税收和外汇管制及国内金融法规影响,可进行自由交易的市场。
离岸金融业务的发展始于20世纪60年代,当时,一些跨国银行为避免国内对银行发展和资金融通的限制,开始在特定的国际金融中心经营所在国货币以外其它货币的存放款业务。70年代,以美元计价的离岸存款急剧增长。到80年代,随着国际银行业设施和东京离岸金融市场的建立,离岸金融业务将所在国货币也包括进来。区别在于这种货币存放仅限于非居民。
离岸金融业务迅速发展的主要原因是:离岸银行不必持有准备金,其经营成本低于国内银行;离岸银行不受利率上限的约束,即它们对存款户支付的利率可高于银行对国内存款户支付的利率,而且可以对活期存款支付利息;离岸金融享受税收上的优待。
离岸金融市场70年代以来获得迅猛发展,从伦敦、巴黎、法兰克福、苏黎世、卢森堡等欧洲地区扩展到新加坡、巴拿马、巴哈马、拿骚等地。80年代以来,又在纽约、东京等地出现新的离岸金融中心,到90年代,离岸金融市场已遍布世界各地。
种类 按性质划分,离岸金融市场大致有三种类型:
伦敦型 属于“自然形成”的市场。伦敦离岸市场始于50年代末,它既经营银行业务,也经营证券业务。非居民除获准自由经营各项外汇、金融业务外,其吸收的存款也不需缴纳法定准备金。过去,这类市场业务因受外汇管制等限制,而与国内业务截然分开,但自从1979年10月外汇管制取消后,对外汇金融业务的管理与国内金融业务同等对待,“离岸”本身的含义便发生了变异,伦敦离岸市场实际上已经成为兼具境内和离岸业务的“内外一体式”金融市场。香港自从1972年废除外汇管制后,也逐渐演变成亚太地区一个主要的伦敦型离岸市场。
纽约型 最大特点在于“人为创设”和“内外分离”,而且没有证券买卖。1981年12月,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同意设立国际银行业设施(又称国际银行便利)之后,纽约离岸金融业务迅速发展。它的主要交易对象是非居民。筹资只能吸收外国居民、外国银行和公司的存款,但开办国际银行业设施的不限于外国银行,任何美国的存款机构、“爱治法”公司和外国银行在美分行皆可申请开办。存款不受美国国内银行法规关于准备金比率和存款比率的限制。贷款必须在美国境外使用。该“设施”可使用包括美元在内的任何一种货币计价。由于美元是最主要的国际通货,而该离岸市场主要交易货币也是欧洲美元,所以纽约离岸市场以本国货币作为主要交易货币。1986年开放的东京离岸市场也属这一类型。
巴哈马型 只有记帐而没有实质性业务的离岸金融中心,又称“逃税型”离岸市场,这类市场实际上是“逃税港”。由于在某些国家或地区开展金融业务可以逃避银行利润税及营业税等,同时在这些地方开办分行的成本与费用也远较伦敦低,所以离岸金融市场纷纷在这些地方开辟。拿骚、开曼群岛和巴林等地皆属此类。
离岸金融业务的发展和离岸金融市场的迅速扩张,促进了国际性银行的发展和国际信贷、国际融资的增长,但由于离岸存款不受各国国内法规的各种限制,它对存款所在国的货币供应量、银行管制与货币政策的实施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再附录点别的:
离岸银行又称离岸单位,是设在离岸金融中心的银行或其它金融组织。其业务只限于与其它境外银行单位或外国机构往来,而不允许在国内市场经营业务。
离岸金融市场 又称境外金融市场。采取与国内金融市场隔离的形态,使非居民在筹集资金和运用资金方面不受所在国税收和外汇管制及国内金融法规影响,可进行自由交易的市场。
离岸金融业务的发展始于20世纪60年代,当时,一些跨国银行为避免国内对银行发展和资金融通的限制,开始在特定的国际金融中心经营所在国货币以外其它货币的存放款业务。70年代,以美元计价的离岸存款急剧增长。到80年代,随着国际银行业设施和东京离岸金融市场的建立,离岸金融业务将所在国货币也包括进来。区别在于这种货币存放仅限于非居民。
离岸金融业务迅速发展的主要原因是:离岸银行不必持有准备金,其经营成本低于国内银行;离岸银行不受利率上限的约束,即它们对存款户支付的利率可高于银行对国内存款户支付的利率,而且可以对活期存款支付利息;离岸金融享受税收上的优待。
离岸金融市场70年代以来获得迅猛发展,从伦敦、巴黎、法兰克福、苏黎世、卢森堡等欧洲地区扩展到新加坡、巴拿马、巴哈马、拿骚等地。80年代以来,又在纽约、东京等地出现新的离岸金融中心,到90年代,离岸金融市场已遍布世界各地。
种类 按性质划分,离岸金融市场大致有三种类型:
伦敦型 属于“自然形成”的市场。伦敦离岸市场始于50年代末,它既经营银行业务,也经营证券业务。非居民除获准自由经营各项外汇、金融业务外,其吸收的存款也不需缴纳法定准备金。过去,这类市场业务因受外汇管制等限制,而与国内业务截然分开,但自从1979年10月外汇管制取消后,对外汇金融业务的管理与国内金融业务同等对待,“离岸”本身的含义便发生了变异,伦敦离岸市场实际上已经成为兼具境内和离岸业务的“内外一体式”金融市场。香港自从1972年废除外汇管制后,也逐渐演变成亚太地区一个主要的伦敦型离岸市场。
纽约型 最大特点在于“人为创设”和“内外分离”,而且没有证券买卖。1981年12月,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同意设立国际银行业设施(又称国际银行便利)之后,纽约离岸金融业务迅速发展。它的主要交易对象是非居民。筹资只能吸收外国居民、外国银行和公司的存款,但开办国际银行业设施的不限于外国银行,任何美国的存款机构、“爱治法”公司和外国银行在美分行皆可申请开办。存款不受美国国内银行法规关于准备金比率和存款比率的限制。贷款必须在美国境外使用。该“设施”可使用包括美元在内的任何一种货币计价。由于美元是最主要的国际通货,而该离岸市场主要交易货币也是欧洲美元,所以纽约离岸市场以本国货币作为主要交易货币。1986年开放的东京离岸市场也属这一类型。
巴哈马型 只有记帐而没有实质性业务的离岸金融中心,又称“逃税型”离岸市场,这类市场实际上是“逃税港”。由于在某些国家或地区开展金融业务可以逃避银行利润税及营业税等,同时在这些地方开办分行的成本与费用也远较伦敦低,所以离岸金融市场纷纷在这些地方开辟。拿骚、开曼群岛和巴林等地皆属此类。
离岸金融业务的发展和离岸金融市场的迅速扩张,促进了国际性银行的发展和国际信贷、国际融资的增长,但由于离岸存款不受各国国内法规的各种限制,它对存款所在国的货币供应量、银行管制与货币政策的实施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