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ICO究竟是革命还是骗局
ICO,全称为Initial Coin Offering,即“首次公开募币”,这有点像证券发行中的IPO(首次公开募股)。不同的是,IPO是企业为了发展而向公众筹集资金,ICO是企业为了发展而向公众筹集虚拟货币。这样做的好处在于,可以绕开现有的一些法律规定,筹集资金更加方便。同时,也让普通人有机会参与早期项目的投资。
时下,这些项目集中在专门为ICO项目搭建的平台上。比如币久网、ICO365、ICOAGE等,有些类似于“证券交易所”。类似的平台从今年4月开始激增,目前已有43家,其中大部分都是原来做虚拟货币交易或者股权众筹的平台。
追梦者基金创始人、创新谷创始人朱波之所以认为大多数项目都不靠谱,是因为亲耳听到自己拒绝投资的区块链项目要发起ICO。
对方希望朱波能为自己的项目在ICO中站台。由于深知项目风险,朱波拒绝,没想到对方说:“朱总,有你们的背书最好,但是如果没有你们背书,我们通过ICO也能融到钱。这个圈子现在大家都这样,钱很多。”前后接触几个这样的项目,朱波才知道了这个圈子的乱象。
有同样感受的,不止朱波一个人。金色财经CEO、火币网联合创始人杜均从4月份开始就接触了大量的ICO项目,发现好多团队都是几个年轻人,拿个商业计划书,其他啥都没有,商业计划书写得都有问题,就想通过ICO圈钱。现在让杜均烦恼的是,每天都有人来问他是不是投资了某个项目,项目的名称他基本都没听过。
“越深入了解,越让我倒吸一口凉气。”朱波在朋友圈感叹,“我相信用不了一年时间ICO这个巨大的泡沫一定会破,因为今天在进行ICO发行的大量公司,绝大部分项目和公司都是被当前主流投资人不看好的项目,而那些不良的ICO发行平台完全不顾项目和公司质量,疯狂收取发行佣金。曾记得几年前的P2P和股权众筹泡沫,让多少个体投资人血本无归。而这波比特币的狂涨和ICO的泛滥,真的让我感受到2015、2016年的股灾将在ICO和比特币上重演。”
股权众筹泡沫的破裂,给朱波的印象特别深。2014年、2015年期间,股权众筹也风靡一时,但是后来大部分都倒闭了。“这是因为这种融资方式有硬伤:首先,投资机构不愿意把优秀的项目拿出来众筹,因为希望更多投入获得更高回报;其次,好的项目自己也不愿意众筹,因为不愿意股权太过分散。”朱波向网易科技分析,并补充说,“现在的ICO和当年的股权众筹很像。”
实实在在的骗局
B. 币圈ICO是什么
Initial?Coin?Offering,源自股票市场的首次公开发行(IPO)概念,是区块链项目以自身发行的虚拟货币,换取市场流通常用的虚拟货币的融资行为。
C. 什么是ICO,国家为什么要禁止
问题一:ICO是一种区块链行业术语,是一种为加密数字货币/区块链项目筹措资金的常用方式,早期参与者可以从中获得初始产生的加密数字货币作为回报。
问题二:因为ICO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所以被国家禁止。
禁止ICO根据公告发布:2017年9月4日下午3点,中国人民银行领衔网信办、工信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等七部委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
《公告》指出代币发行融资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要求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立即停止,同时,已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做出清退等安排。
(3)ico融资是什么扩展阅读:
2017年9月4日下午3点,《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准确认识代币发行融资活动的本质属性
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有关部门将密切监测有关动态,加强与司法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工作协同,按照现行工作机制,严格执法,坚决治理市场乱象。发现涉嫌犯罪问题,将移送司法机关。
代币发行融资中使用的代币或“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应当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做出清退等安排,合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妥善处置风险。有关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拒不停止的代币发行融资活动以及已完成的代币发行融资项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D. 非法ico融资兴起,会是下一个庞氏骗局么
非法融抄资是指未经有袭关部门批准,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但承诺履行的义务与吸收公众存款性质相同的活动。非法融资的特点:一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二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三是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非法融资的定罪量刑按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E. ICO与IPO有什么区别
你好,ipo专业的术语叫做:首次公开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s,简称IPO)是指一家企业或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将它的股份向公众出售(首次公开发行,指股份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招股的发行方式)。通常,上市公司的股份是根据相应证监会出具的招股书或登记声明中约定的条款通过经纪商或做市商进行销售。一般来说,一旦首次公开上市完成后,这家公司就可以申请到证券交易所或报价系统挂牌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在申请IPO之前,应先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一家公司完成ipo后大家都可以直接从其上市的交易平台购买他家的股票。
ICO相对来说,大家就要陌生一些,是近两年才开始火起来的一个概念,ICO(是Initial Coin Offering缩写),首次币发行,源自股票市场的首次公开发行(IPO)概念,是区块链项目首次发行代币,募集比特币、解决以太坊等通用数字货币的行为。
ICO是区块链技术最为大家所知的应用,通俗的叫法就是“发币”,目前国家已经明令禁止,9月4日下午3点,中国人民银行领衔网信办、工信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等七部委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指出代币发行融资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要求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立即停止,同时,已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做出清退等安排。
ICO与IPO的区别
共同点
都有通过出售股份来筹措资金;
都有潜在投资者为了潜在的巨大收益而冒险参与。
不同点
ICO的大部分支持者是项目爱好者或不专业的投资者;
ICO不需要注册经营牌照;
ICO平台是第三方中立平台,投资者自担风险。
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如自行操作,请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控制。
F. iCO是什么意思
ICO(是Initial Coin Offering缩写),首次币发行,源自股票市场的首次公开发行(IPO)概念,是区块链项目首次发行代币,募集比特币、以太坊等通用数字货币的行为。
ICO简单介绍:
ICO是一种区块链行业术语,是一种为加密数字货币/区块链项目筹措资金的常用方式,早期参与者可以从中获得初始产生的加密数字货币作为回报。
由于代币具有市场价值,可以兑换成法币,从而支持项目的开发成本。ICO所发行的代币,可以基于不同的区块链。常见的是基于以太坊(ETH)和比特股(BTS)区块链发行,由区块链提供记账服务和价值共识,实现全球发行和流通。
ICO参与者对于一个项目的成功非常重要,他们会在社区里为该区块链项目进行宣传,使它产生的代币在开始交易前就获得流动性。但ICO的参与者最看重的依然是由项目发展或代币发行后价格升值带来的潜在收益。
(6)ico融资是什么扩展阅读:
国内禁止:
2017年9月4日下午3点,中国人民银行领衔网信办、工信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等七部委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指出代币发行融资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要求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立即停止,同时,已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做出清退等安排。
G. ico到底是不是庞氏骗局
首次代币发行(ICO)正在迎来指数级增长,与此同时,也引起了监管层的关注。据财新报道,有关部门将对ICO采取行动,至于是否取缔还在研讨之中,央行、证监会均参与其中。这一行动的法律依据来自1998年颁布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
中宏评论:ICO,即首次代币发售,是用区块链技术来开发、维护、交换数字货币。它被称为风险投资革命,也因为没有实体支撑被看做庞氏骗局。
今年4月份以来,比特币价格逐步走高,从6000多元飙升至3万元人民币附近。主要“推手”是ICO,因为要参与ICO就得用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来支付。在越来越多的人靠PPT融资,甚至连白皮书都没有就做“发财梦”的情况下,ICO纳入监管是肯定的。根据美国证监会的监管做法,ICO是定性为证券发行的。因此,如果中国借鉴的话,也应该由证监会来监管。但是,在中国数字货币又是由央行来监管,所以,目前是央行和证监会联手研究,最终由谁来监管尚未确定。不过,我们不应该将个别不利现象的出现归罪于ICO,甚至将它“妖魔化”,应该理性思考其中的本质,以包容的心态来看待这个新鲜的事物。目前ICO已成为区块链行业的重要融资机制,有力推动了区块链系统各层技术创新和发展。因此,我们在鼓励技术创新的同时,应更多地思考政策应如何与之并行。
H. ICO 是一种怎样的融资方式
ICO是一种以发行加密货币为特征的融资方式。
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姚前在所著《数字加密货币ICO及其监管研究》中认为,ICO是通过发行加密代币的方式进行融资。
ICO:
央行正在试点的数字人民币是数字货币的一种具体应用形式,个人和企业用户可在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运营机构开立数字人民币钱包,用于办理数字人民币兑换、存储、流通等收付结算业务。数字货币钱包具体可分为软钱包与硬钱包。
数字货币软钱包即手机App和各类软件开发工具包等;数字货币硬钱包则是将数字资产关联的密钥单独储存在一个芯片中,与互联网隔离,可确保数字资产的安全性。
I. 非法ICO融资兴起,会是下一个庞氏骗局么
氏骗局是对金融领域投资诈骗的称呼,金字塔骗局(Pyramid scheme)的始祖,很多非法的传回销集团就是用答这一招聚敛钱财的,这种骗术是一个名叫查尔斯·庞兹的投机商人“发明”的。庞氏骗局在中国又称“拆东墙补西墙”,“空手套白狼”。简言之就是利用新投资人的钱来向老投资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报,以制造赚钱的假象进而骗取更多的投资。
查尔斯·庞兹(Charles Ponzi)是一位生活在19、20世纪的意大利裔投机商,1903年移民到美国,1919年他开始策划一个阴谋,骗子向一个事实上子虚乌有的企业投资,许诺投资者将在三个月内得到40%的利润回报,然后,狡猾的庞兹把新投资者的钱作为快速盈利付给最初投资的人,以诱使更多的人上当。由于前期投资的人回报丰厚,庞兹成功地在七个月内吸引了三万名投资者,这场阴谋持续了一年之久,才让被利益冲昏头脑的人们清醒过来,后人称之为“庞氏骗局”。
J. 各类代币发行融资其本质是什么行为
各类代币发行来融资其本质是一种未经自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