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急求一篇关于苏州创业园发展现状或者新兴产业发展现状或者工业园区投融资现状分析的论文
面对中小企业的普遍融资难题,交通银行苏州分行从建立小企业信贷中心到苏州地区首家科技支行,从开发“科贷通”、“税融通”到推出“投贷通”、“债权保险融资”,从组成民营企业“金融顾问团”到派出“科技审查官”,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为苏州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设计提供最有效、最经济的解决方案。
“锦上添花是好事,但雪中送炭更可贵。”这是交通银行苏州分行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定位,该行把解决企业融资难题,作为支持地方经济最有力的行动。
苏州“硅谷银行”让科技中小企业有了“娘家”
2010年11月26日,伴随着交通银行苏州科技支行的正式挂牌开业,苏州地区科技中小企业有了专业的金融服务“娘家”。作为区域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金融配套,科技支行定位于本土化的“硅谷银行”,肩负起的是为更多高科技中小企业融资雪中送炭的重任。早在2009年,作为交通银行总行全国首批6家小企业信贷试点单位之一,苏州分行建立了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小企业信贷服务中心,后来又在苏州地区相继成立了9家分中心,致力于为包括科技型企业在内的中小企业提供专业服务。2010年,在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需求日益迫切的情况下,苏州市金融办、科技局会同交通银行苏州分行着手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专业金融服务进行研究,并先后对成都、杭州等地先后成立的科技支行进行调研,会同科技部门、保险、担保、创投机构进行探讨,在此基础上结合苏州实际,初步形成专业化的科技支行金融服务方案,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对一家专业支行的成立专门上市长常务会议研究,这是苏州金融史上第一次”,有关政府部门人士对记者说,“从另一方面也说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对尚处于成长瓶颈期的科技企业在政策环境和金融资金保障方面的支持力度可见一斑”。
“虽然从政府到企业都在加强科技投入方面下了大功夫,出台了专门的政策、给予了实质性的优惠和资助,但要改变以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投入总体薄弱的局面,必须通过构建新型科技金融、创新金融体系,改变传统经营规则,突破体制、机制、考核、产品上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限制。”而科技支行,正是多层次金融体系创新的产物。记者在交通银行苏州分行了解到,作为专门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全面金融服务的专营机构,科技支行拥有专门的运营团队,实行独立事业部制的运营模式,采用了人财物相对独立的专营模式,单独授权、单独核算、单独考核、单独管理。在政府对科技支行的扶持政策下,科技支行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低门槛、低利率、高效率”的贷款,担保公司、典当行等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实行优惠的担保措施,保险公司对银行贷款进行信用保险,创投、风投公司和银行合作进行银投联贷。为更好的服务中小企业,信贷资源实行专项管理,只要是在政府支持名单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客户有提款需求,分行全力保障贷款的发放。
交通银行苏州分行由10余名部门主管、业务骨干组成的“民营企业金融顾问团”主动对接科技企业需求,提供服务方案,与此同时,创新推出了“科技审查官”外派制度,由分行派出科技信贷审查员人员常驻科技支行办公,直面市场了解科技企业需求,在第一时间将第一手的市场信息掌握分析,提高业务办理效率。而“科技金融联系人制度”更让科技金融服务的“触角”延伸到苏州市的每一个角落,每家中心支行都有一位分管行长和一位主力客户经理作为科技金融的责任人,密切与当地科技企业的联系,随时将科技金融服务“送货上门”。
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有“短、小、频、快”的特点,所以他们关心的,不仅是能不能从银行获得贷款,还有从提出申请到获得贷款需要多久。出于对小企业资金需求的设身处地,科技支行服务流程突出一个“快”字,审查审批突出一个“简”字,服务效率突出一个“高”字,建立起银企合作新模式。“我们在中小企业贷款流程上只需要经过初审、审查、审批三个环节。对科技支行实行特殊的科技金融绿色通道制度,上报的授信实行分级审批制度。在一定额度内的授信申请,由科技支行行长独立审批,超过额度才需要上报分行审批,并对于紧急的科技贷款‘特事特办’,设有临时会议召集制度,业务办理时间平均缩短了3-5个工作日,大大减少了中小企业等待的时间。”同时,记者在交行苏州分行了解到,交行开发了专门的信用评审工具,借鉴新巴塞尔协议对信用风险的控制技术,以简洁的评分卡取代复杂的评审报告,淡化财务因素的比重,更重视非财务因素和行为表现的评分,其中非财务状况因素和行为因素评分占比达到70%以上,尽可能避免优质中小企业客户“被拒门外”,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开拓了融资新渠道。
作为科技与金融的有效结合体,自科技支行成立以来,很多科技中小企业感受到了来自“娘家”的支持。苏州科技支行在挂牌开业短短三个月,依托创新产品平台,对接科技企业百余家;与大市范围内的142家科技企业建立实质性授信业务关系,贷款余额达31亿元;给予其中50余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授信额度4亿多元,已经提款额度1.5亿元。
创新产品让企业融资不再困难
“感谢交通银行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方面的金融创新,使类似我公司这样的中小企业解决了融资难问题,也正是这样的创新才能促使各科技项目产业化和市场推广得以加速。”苏州天臣国际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对交行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交口称赞。该公司成立于2003年,是苏州市2009年新认定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在获得交行“科贷通”贷款支持后,公司各科技项目产业化和市场推广得以加速,2011年1-2月已完成销售收入300多万元,再创历史新高。同时,由于获得了交行及时的资金支持,该公司原定于2011年6月开展的TST全球多中心临床研究已于2011年3月提前启动,为公司进一步发展壮大奠定了基础。
“科贷通”是交通银行苏州分行与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科技局合作搭建的银政平台推出的创新贷款业务品种,是以批量培育优质科技型中小企业为目的,向市科技局、市财政局、银行共同审核同意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的信用贷款。在产品设计上,交通银行总行授权苏州分行进行各类新业务的先行先试,对创新授信产品采取了绿色通道,即根据企业需求、设计产品,经过分行创新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即报备交总行和银监会,加快了新产品的审批周期,大大提升了市场快速反应的效率。
在成功推出面向政府支持名单企业的“科贷通”、足额纳税企业的“税融通”、创业期微小企业的“创业通”等小企业业务新品的基础上,交通银行打破产品设计旧模式,走金融产品“无形资产价值发现”之路。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有形资金少、无形资产价值得不到认定的现实,科技支行依托市科技局专家团队,探索知识产权交易、投资机构投资价值认定等无形资产未来价值的发现机制,与科技小贷公司、中介机构等积极探索业务合作模式,采取股权质押方式来运作新授信,拓宽科技企业服务范围,首创“投贷通”产品,并积极调研市场需求,陆续设计出“债权保险融资”、“基金宝”、“股权质押”、“订单贷”、“应收租金保理”、“合同能源管理”等业务品种。
为真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同样也是交行创新产品的受益者。为真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是一家位于苏州工业园区的科技型企业,创立于2008年9月,专业从事肿瘤分子诊断相关产品的研发与产业化。公司的研发项目已成功申报“江苏省科技支撑项目”、“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等,在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公司前两年致力于研发,资金投入较多,近期销售发展较快,对流动资金需求增加,但由于其“轻资产、高发展、重创意”的特点,缺乏有力的担保手段,一般很难从银行获得资金支持。在深入了解企业情况后,科技支行发现,园区一家区国有创投公司已经参股该公司,因此支行从企业需求出发,积极创新,采取股权质押的方式作为担保方式,成功解决了此类轻资产科技型企业的融资担保问题,给予资金支持解其“燃眉之急”。与此同时,交行还将这种股权质押模式贷款进行推广,为一大批科技企业打开融资之门。
目前,科技支行正在研究为同类型科技企业提供流程化的定制产品套餐。科技支行将在工业园区政府即将推出的对于历届园区科技领军人才企业信用评级基础上,探索根据企业评级、不同发展阶段等情况提供包括企业融资、个人融资、财务顾问等一系列组合服务的套餐。同时,还将争取在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高新区科技领军人才等领域开展组合服务。
立体化支撑平台让服务更深入
据调查显示,在一些产业园区、开发区的中小企业,形成了中小企业集群,这些区域一定程度上成为中小企业发展的“孵化器”。位于苏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江苏艾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是区内重点科技型企业,由于近两年订单的爆发式增长使公司对于资金的需求增加。通过苏州高新区政府相关部门的牵线搭桥,交通银行苏州科技支行用最快的速度完成了对于企业基本情况和管理团队的调研、行业发展的分析以及融资需求的测算。在收集材料完成后两周内,给予了公司2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且利率为基准,在解决了公司的资金需求的同时,更降低了公司的融资成本。
科技支行创新对小企业的业务支撑模式,零售业务“批发做”,积极调研苏州当地产业集群发展特点,全面梳理整合首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录,主动对接各级科技主管部门、各科技园,走访生物医药、新能源等行业的科技型企业百余家,借助平台优势,对科技型企业实行集群化服务。配合苏州工业园区建立信用评级系统,提供公司信贷支持、财务顾问、个人财富管理等一揽子金融服务套餐,获得“园区科技金融突出贡献奖”。在苏州高新区政府支持下,与高新区科技局、苏高新创投公司、聚创科技小贷公司建立了业务对接,助力区内科技型企业发展。
科技支行致力于打造科技金融的服务品牌,更加注重金融服务的多元性。支行除了提供结算和债权融资的基础服务外,还为各科技企业提供公司财务管家服务和公司负责人个人财富管理服务。
在公司财富管理服务平台,科技支行为初创型企业提供基础财务管理的规范建议和工商、税务、外管等职能部门的牵线与代办业务。对发展期企业,给企业主提供多元化的融资模式,除了债权融资服务外,还积极利用自身资本信息中介的平台,为企业寻找合适的财务投资者或战略投资者。针对即将上市的企业,积极介绍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为其上市提供中介支持。针对已经处于成熟期的企业,为其提供公司理财服务、战略并购财务建议等服务。
在个人财富管理服务平台,为企业主和公司员工提供包括代发工资、信用卡、个人网银、理财顾问等一系列的服务。尤其是针对已有一定的资产积累,且具有积极投资理念的个人,为其提供参与私募基金投资在内的增值服务。
在成功办理交行首笔“投贷通”业务基础上,科技支行将和创投机构合作进一步推广“投贷通”业务模式;和担保公司重点合作针对科技企业的担保业务,并积极探索再担保体系下的多元化业务模式;和保险公司重点在债权履约保险、订单贷保险和应收账款保理方面加强合作;和科技小贷公司重点探索“贷贷联盟”的合作模式。通过构建立体化金融服务支撑体系,尽可能满足科技创新型企业的融资需要,为苏州地区产业升级助力,推动社会经济的转型发展。
㈡ 黄石市西塞山工业园区管委会章山新城开发融资权项目
(一)项目介绍:黄石市西塞山工业园区管委会章山新城开发融资权项目约770亩,具体包括:、对770亩土地进行收储、报批、拆迁补偿;2、政府办公大楼、道路及附属设施的建设;拟出让商住用地约770亩,总价约3.1亿。其中:1、现金部分约为1.6亿,用于770亩土地的收储、报批、拆迁补偿等(保证金3000万元,成交后三个再付3000万,6个月付到50%,1年内付清。)2、实物部分约为1.5亿,包括30000平方米的政府办公大楼及附属设施建设(造价约为9000万)和5条总计长约6公里的道路及附属设施建(造价约为6000万)(二)项目周边:章山新区位于黄石市西塞山区河口镇大棋公路两侧,土地性质为农村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包含划拨和已经出让土地)。项目目前为新规划的新区,离河口镇中心生活区仅两公里,幼儿园、中心小学、超市、酒店、银行、行政机关等均在其中,配套设施基本完善,该地块位于黄石市城市黄金分割点上,是黄石市城市发展的新中心,离已通过立项年底动工的黄石长江三桥仅五公里,离新港物流工业园,棋盘洲深水码头(年吞吐2500万吨左右)也仅8公里左右。(三)运作方式:采取公开拍卖方式选定投资人,政府与投资人签订《新区建设融资合同》,投资人负责出资协助政府依法完成新区地块上房屋征收及拆除、帮助政府完成规划设计中所有项目的施工建设。政府将符合出让条件的土地依法采用招拍挂方式出让,投资人必须承诺以融资权成交价参与项目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如果投资人未竞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价与融资权成交价之间的差额作为溢价,由政府和投资人按5:5比例分享。(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在完成本项目范围内的拆迁安置及土地报批手续和所有项目设施建设后,政府依法进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770亩商住用地分三期出让,工程进度分别达到25%、50%和100%时进行。
㈢ 县级工业园区如何整合资源成立投融资主体公司
中共绍兴市委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绍兴滨海新城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为合力推进绍兴滨海新城开发建设,现就有关体制机制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滨海新城的领导协调机制1、统一管理。建立绍兴滨海新城规划建设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由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等任副组长,成员由绍兴县和上虞市党政主要领导、市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一月一次召开工作协调会议,研究决定新城建设的重大事项,协调推进各区错位发展、联动发展和抱团发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一名副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绍兴县滨海工业区管委会、杭州湾上虞新区管委会各一名主要领导可高配为正处级。滨海新城四个区的年度目标责任制由滨海新城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所在县(市)双重考核,领导班子调整要事先征求滨海新城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2、统一规划。由绍兴滨海新城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衔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滨海新城的总体规划、概念性规划,审定分区规划及产业、交通等专项规划,履行好上位规划对下位规划的引导、协调和衔接职能,指导各区规划部门编制控制性详规,构筑完整科学的滨海新城规划体系。3、统一配套。由绍兴滨海新城规划建设领导小组,整体布局新城内的重大基础设施,统筹推进各区的联动建设,避免重复建设,确保共建共享。统筹协调新城与绍兴中心城市及周边地区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4、统一政策。由滨海新城规划建设领导小组统一整合各区的招商、税费、用地、投融资、审批、引才等方面的政策标准。对滨海新城建设和功能培育有重大推动作用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的政策。5、统一品牌。滨海新城由滨海工业区、袍江新区、江滨区、杭州湾上虞新区组成,各区对外统一使用绍兴滨海新城的名称,统筹利用滨海新城的区位条件、资源环境、产业优势、形象设计、传播推广、招商平台,实现新城品牌共树共享。二、滨海新城的建设推进机制1、分头负责。在滨海新城规划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滨海工业区由绍兴县负责开发,袍江新区由袍江新区管委会负责开发,江滨区由绍兴市与绍兴县、上虞市以市场手段联合开发,杭州湾上虞新区由上虞市负责开发。2、分区筹资。在滨海工业区、袍江新区、江滨区、杭州湾上虞新区分别设立开发建设投资公司,负责各自范围内的土地综合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及相关项目的经营管理,确保各区建设资金自求平衡。3、分步建设。按照滨海新城的总体规划和功能定位,各区确定各自的阶段目标、建设任务、工作重点,分步实施、联动建设。4、分类招商。坚持资源共享、互利共赢,由各区按产业定位开展招商,切实加大投资推广力度,加快开发建设进程。三、滨海新城江滨区的开发建设体制在滨海新城规划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联合开发,充分授权,封闭运作,利益共享,正确处理建设规划线与行政区划线的关系,创新江滨区建设的体制机制。1、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领导协调体制。成立滨海新城党工委和管委会(江滨区),与滨海新城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运作机制。滨海新城(江滨区)党工委书记兼任滨海新城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管委会主任兼任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及上虞市委副书记。受绍兴市委、市政府和上虞市委、市政府委托,统一领导和管理江滨区经济发展、城市建设、行政管理和社会管理等事项。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滨海新城党工委和管委会(江滨区)内设1办5局,即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经济发展局、规划局、建设局、财政局、社会事业局,适时建立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机构,规格为正科级,设置行政编制25名,选调干部(带编)到管委会工作。设立相应事业单位,并按有关程序报批。党工委办公室(管委会办公室):负责办理党工委、管委会的日常党务和行政事务工作;做好组织、人事工作。经济发展局:负责辖区内的对外招商引资,履行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外经贸局、市统计局、市安监局等部门在辖区内的管理职权。规划局:负责履行绍兴市和上虞市的规划部门在辖区内的管理职权。建设局:负责履行绍兴市和上虞市的建设、建管、城管、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等部门在辖区内的管理职权;负责辖区内的拆迁工作。财政局:实行独立运作,比照一级财政管理体制,负责履行辖区内的财政管理职权,统计滨海新城的各项财政税收数据。社会事业局:负责履行绍兴市和上虞市的农办、水利、农业、民政、劳动保障、计划生育、教育、文化、卫生、广电、体育、民宗等部门在辖区内的管理职权;负责辖区内的精神文明建设、爱国卫生、人民武装、无偿献血等工作。2、实行“撤镇建街、以城带街”的行政管理机制。撤销辖区内沥海镇的镇级建制,建立沥海街道办事处,依法理顺人大工作等相应关系。由上虞市委托江滨区,管理沥海街道及所属行政村(居委会)和辖区内的所有企事业单位。3、实行“授权管理、绩效挂钩”的干部管理机制。由江滨区负责管理辖区内党组织及干部的日常工作,对管委会内设机构领导干部和街道领导班子建设有建议权、任命权、考核权和监督权。滨海新城管委会(江滨区)一名副主任兼任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全面推行竞争上岗、合同聘用等灵活的用人制度。4、实行“充分授权、就地办结”的行政审批机制。绍兴市和上虞市各部门在辖区的管理职权(其权属范围内),通过委托办理、“见章盖章”、项目备案、人员派驻、“柜台前移”等方式,授权江滨区相应机构直接履行,项目办证类收费实行“零规费”管理。江滨区应及时将有关处理情况抄送绍兴市和上虞市有关职能部门备案,做到办事不出新城。对需上报中央和省有关部门审批事项,由上虞市和绍兴市有关职能部门在承诺办理日内履行上报手续。参照国家级开发区管理权限,在江滨区设立公安分局、国土分局、环保分局、工商分局等派出机构,并根据分税制精神分别设立国税、地税征收机构,均赋予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同等审批管理权限。实行绍兴市级部门和滨海新城管委会(江滨区)双重领导制度,派出机构主要领导的任免、奖惩及年度考核,均要征求管委会意见。5、实行“指标单列、互补合作”的要素配置机制。对江滨区内的各类用地指标、环境容量指标等实行单列,其分配与调剂由滨海新城管委会(江滨区)负责。支持江滨区与滨海新城外有关地区建立土地、金融、人才等互补合作机制。优先安排核心区建设发展项目申报省市重大项目。辖区内土地由江滨区国土分局统一征用、统一管理、依法出让。6、实行“独立运作、定期返还”的财政管理体制。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江滨区财政比照一级财政管理体制独立运作。为支持开发建设,江滨区产生的一级地方财政收入、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等,十年内全额返还江滨区,具体体制另行制定。江滨区与街道的财政体制自行研究制定。7、实行“多元投资、自求平衡”的投资融资机制。设立新城开发基金,专项用于新城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推进、紧缺资金调剂、兑现各种奖励等。由市本级、绍兴县和上虞市分别以现金、资产、可用土地作价等出资,确定参股比例,联合组建浙江滨海新城开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具体承担滨海新城(江滨区)开发建设和融资任务。按照“自行借贷、自行建设、自行出让、自行还贷”的原则,以基础设施与重大项目建设为重点,借助市场化运作方式,科学经营理念、规划、设计、品牌等“无形资产”及土地等“有形资产”,积极探索多元化投融资机制,确保滚动开发、自求平衡。8、实行“属地统计、利益分成”的成果共享机制。由开发主体负责规划开发范围内的土地征用、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并相应承担房屋拆迁、劳动力安置、被征地农民保障等有关费用。辖区内的经济社会事务均享受绍兴市本级的相应政策,所需资金由江滨区财政局全额承担。对辖区外的政府(含省级部门)组织企业或引导企业到江滨区投资落户的,可享受相应的税费分成政策,有关经济指标可计入县(市、区)考核中。按属地统计原则,辖区内产生的各项指标数据,计入上虞市。按照“谁开发、谁投资、谁配套、谁受益”的原则,十年期满后,辖区内的地方财政收入存量返还上虞市,增量计入投资收益,投资收益由投资方按比例分成,具体政策另行制定。中共绍兴市委绍兴市人民政府2 0 1 0 年 2 月 5 日
㈣ 新形势下如何寻找融资最佳渠道
继今年5月国务院批转了国家发改委《关于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的意见》后,10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又对外发布了《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下简称《意见》),上述文件以构建“借得来、用得好、还得上”的可持续融资机制与举债模式为目标,对未来地方政府的举债融资机制完善、融资规模控制、预算管理、风险化解以及配套机制建立等方面做出了一系列疏堵结合的缜密部署。《意见》剑指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明确强调未来地方政府将不能以地方债券以外方式举债,这意味着一直以来作为地方政府特别是各工业园、开发区青睐有加的融资平台这一举债便捷通道将越走越窄。
新形式下无论是宏观层面上的政策调整还是经济运行环境都不断趋紧、各园区经济的持续发力将面临着逐渐到来的融资寒冬。逆水行舟从来都是不进则退,面对园区发展庞大的资金需求和复杂的政策大势,如何突破前期经济发展所累积起来的负债桎梏、又如何克服园区经济转型升级所迫切需要的资金瓶颈?这一时期要将融资工作做实做好,正面临着复杂而严峻的考验。
要实现园区经济持续跨越,摸清园区融资工作面临的症障与困境是关键。据笔者了解,湖南范围内各园区的融资工作都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通行的融资模式存在隐患。各地园区融资工作所运作的基本模式,即“储地一融资一建设”的循环。概括而言,就是投资公司通过储地,以土地增值预期向银行融资,并通过对储地的整治出让,偿还银行贷款,从而保证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投资,也保证园区平台公司的自身投融资能力。然而,令人担忧的是房地产市场泡沫已经开始在一二线城市凸显。房地产市场泡沫的多米诺骨牌效益无疑又挤破了土地市场泡沫,抑制了土地价格。从楼市雄风不振的现状来看,各园区融资模式中潜在的危机已经显而易见,一旦楼市崩盘,那么现有的融资模式也将难以为继。
单一融资渠道具有风险。因为银行贷款利率负担轻,为节约融资成本、实现“借的来、还得上”的融资目标,各园区基本以银行贷款为主要的融资渠道,这也是我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在两弊相较取其轻的下的通常选择,然而由于银行的贷款期限短、间隔低,在建设期间内土地回流资金与债务偿还时点经常不匹配、亦或是有些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时间可能长达十多年才能收回成本,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园区的偿债压力。
缺乏自身盈利和有效偿债机制。基于园区建设发展的需要,园区所投资的项目多属于公益性、半公益性类,而缺乏收益性项目,普遍存在建设周期长而盈利能力低,或者就是为还旧债而举新债,缺乏自身造血的功能,从整体来看长期偿债前景堪忧,资金的偿还基本难以靠自身收益实现。只能以贷还贷、导致债务规模滚雪球。
谋发展、求突破,立足《意见》精神结合区域实情是实干兴园的重要契机。笔者认为在改革东风劲吹之际各园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寻求自身融资体系的变革:
一是革故鼎新、构建科学的融资模式。根据《意见》精神,今后地方政府债务将实行限额管理和规模控制,融资平台将被逐步剥离,融资机制也将更加规范,这就要求我们在过渡期内未雨绸缪。一方面,要立足区域实情逐步收缩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筹集资金,同时有意识、有计划的寻求现有融资模式改变,在融资实践中开始摸索和掌握债券融资的科学方法;另外一方面,要谋求地方融资平台的自身变革,在法律框架内积极注入优质资产、注重经营投资能力的提升,促使平台自身向追求经营效益的投资公司进行有效的探索和转变。以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例,该园区下属的融资平台“高创投”已经开始进行平台自我转型的尝试,通过对具有成长潜力的优质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追求稳健的投资收益回报,正努力构筑一种可持续的营运模式。
二是破旧立新、优化合理的融资渠道。积极引入民间资本优化资本结构无疑是优化现有融资渠道的重要对策。一是在过渡阶段,对于在建项目可以引入民间资本进行股权融资,园区平台可以通过自行寻找特定的合格投资人,通过吸引其增资入股企业进行融资,这种融资项目通过共享收益的方式融入资金,不需要承担偿债压力,亦可以引进管理人才、优化融资平台资本结构,但是实际操作过程中间仍需明确股权比例的分配问题,保证己方持有绝对的决策权;二是在条件成熟后,尝试在过渡阶段的基础上完成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科学模式探索,鼓励社会投资者独自或与政府合作共同成立特别目的公司,政府按照事先约定赋予特别目的公司特许经营权、财政补贴、合理定价等权益,使之在完成建设项目的同时能够将偿债责任转移给特别目的公司。
三是除旧布新、畅通规范的融资机制。通过对现有的待融资项目进行个性化分类,量体裁衣以择取合适的融资方式无疑将事半功倍。一是在过渡阶段,园区可以尝试依据项目的投资方向及回报情况将园区的建设项目划分为经营性项目、非经营性项目,并根据项目类型确定项目投资主体,而不是像以往把所有项目的融资任务都下达给融资平台公司这一个主体。对于有经营效益的项目要强化其造血功能,通过政府项目代建与特许经营业务同步,将政府相关资源和配套政策转换为现实的经济回报。对于非经营性的公益项目由于其更加注重环境、社会效益、则应当以园区作为主要投资角色;二是在条件成熟后,要尝试在前者基础上完善对融资项目的分类处置,对于经营性项目可交由转型成功的平台公司推入市场经营。对于准公益性项目则大力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的合作模式进行市场化融资。对于非经营性的公益项目则由政府独立运作,地方政府通过举借债券凑集资金,并通过政府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作为还款来源。
㈤ 苏州工业园区上班族融资
苏州平安易贷”是中国平安推出的一个新型免抵押贷款产品,是针对苏州普通居民开展无抵押贷款业务的信用保证保险产品。只要审核通过,即可获得由银行发放的小额贷款(1万-15万),不需要抵押,不需要担保,手续简单,期限灵活、审批快捷。
苏州平安易贷主要特点
小额贷款1万-15万,免抵押、免担保,放款速度快,1-5个工作日(视客户的资料完整程度、职业状况等因素而定)。贷款期限分为12,24期(每月为一期)。
苏州平安易贷办理贷款的条件
办理“苏州平安易贷”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不含港澳台居民);
(2)年龄在21-55周岁;
(3)在苏州工作或者生活,拥有稳定的职业,户籍不限;
(4)在现单位工作满6个月,月收入2000元以上。
贷款申请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工作证明(劳动合同,或者单位开的证明均可,如有社保卡更好);
(3)收入证明(从银行打印出你最近三个月的流水帐——即进、出帐明细);
(4)住址证明(租房合同且附带住所的水、电、煤气费的单据。如果自有房产者提供房产证复印件,批款额度更高)。
提供上述四项基本资料,中国平安审核通过后客户即可从合作银行申请到贷款,客户不需要提供其他担保和抵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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