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合伙企业的股东能不能为合伙企业
可以。
首先:合伙企业没有股东,只有合伙人,合伙人可以为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而合伙企业即为“其他组织”。
Ⅱ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不是股东
类似有限公司的股东
但是其实是有一点区别的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权利义务有所区别。
而有限公司股东没有分别
Ⅲ 合伙企业可以是合伙企业的股东吗
不可以,合伙企业的股东必须是自然人或者法人,合伙企业一般没有法人资格,所以不行
Ⅳ 合伙企业可以是有限公司股东吗
合伙企业不可以是有限公司的股东。
因为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一般无法人资格。
Ⅳ 合伙企业需要几个股东
一、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有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 。
合伙企业一般无法人资格,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类型有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合伙企业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仅出资并共负盈亏,也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经营。
二、设立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五)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Ⅵ 合伙企业的股东可否是另外一个合伙企业
可以的。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和合伙企业为企业,可以作为另一个合伙企业的股东。
Ⅶ 合伙企业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吗
公司法规定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而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是不具有法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