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股票跌涨对公司有影响吗
有,但是影响不大,影响的只是公司融资能力。
1、股票是公司价值的表现,价格往往反应该公司是否被看好,因为公司业绩是对股价有影响。
2、通过第一条来看,公司的声誉也是和估价相关的。
3、如果股票在股市上表现不佳,可能会面临退市的危险,退市后公司就不能很好的融资影响发展。
4、如果高管持股,价格的变化关系到其个人资产的变化,自然高管层会想方设法搞好业绩。
股票价格反映的是市场价格,不是净资产,所以股票在二级市场流通,价格变化和公司基本上联系不大。
当然有影响,按以下方式判别对股价的影响程度
了解冻结股份的原因,是涉及本身债务还是对外担保的债务。
了解涉诉案件的标的,是否超出其净资产,如果超出或接近上市公司的净资产,那就危险了;
③ 为什么公司要上市呢上市了股票下跌了对公司有影响吗
一、公司要上市原因:
1、拓展融资渠道。公司的发展需要资金,在没有上市的时候,公司的资金大多来源于银行的贷款。这是一种借贷关系,需要还本付息的。
2、提高公司的形象。公司要想上市,无论是A股、美股、港股等市场,都有自己的一套上市规则。只要完成上市的公司,在各方面都是比较优秀的,因此,这就会存在一个门槛。
3、有利于公司结构的调整。公司一旦上市之后,业绩、毛利润、业务方向、现金流等各方面的信息都会处于公开的状态,并且受到了多个有关部门的监督,如果出现造假,可能被市场直接强制退市。
4、实现财富增值。公司上市对于原始股东来说,可谓是一件大事。由于股票存在较高的溢价,一旦上市之后,这些原始股东的财富往往会出现暴增,从而实现了财富的增值。
二、上市公司的股票下跌对公司的影响有:
1、意味着一家上市公司的内在价值在走低
上市公司的股价就是对于一家公司的内在价值体现,股价的上涨就是对于上市公司的内在价值的认可;反之股票的下跌,就是证明上市公司的股价偏高,股价已经高于上市公司的内在价值股票,需要价值回归,所以股票大跌对于上市公司意味着内在价值在走低。
2、意味着一家上市公司的市值在走低
上市公司的市值跟公司股价是成正比例的,因为上市公司的总股本除了发生送股转股或者回购注销之外,总股本是不经过变动的。但公司的股价出现大跌,上市公司是的市值就会出现同样的出现大跌,而上市公司的市值也是随着股价大跌而下跌。
3、意味着一家上市公司大股东股权质押面临平仓风险
现在的上市公司最起码都有90%以上的大股东都是出现股权质押,就是属于二次募资资金了。上市公司大股东都是把这些股份抵押给金融机构贷款,但抵押的同时当股价大跌到质押平仓线只是不补充质押股,大股东会出现被爆仓的风险。
(3)公司股份流拍后对股票的影响扩展阅读:
一家上市公司的股价大跌,市值大幅缩水,不幸沦为低价股,很容易被其他企业收购兼并。
再者,股价大跌,不仅伤害到股民的利益,大股东的利益也会受损。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之前,大股东对股价波动不会太在意,因为他们手中持有的股票不能在二级市场上流通。现在则不同,上市公司大股东以极低成本获得股票,可以在二级市场上流通并减持。而股票的大跌,直接关系到大股东减持后能套现的资金有多少。
股票价格的高低,关乎到一个企业的形象,说白了,股价就是体现上市公司的价值。如果股票价格长期下跌,市值大幅度缩水,这样会有损上市公司形象,这会让人觉得这个上市公司肯定出了什么状况了吧,进而对其产品也不再信任。
④ 诚心请教,股票跌了对公司有什么影响
公司股票的价格反应的是这家公司的市场价值,反映一家公司的实际价值的并回不是净资产,而应该是答它的市场价值。你说的这个情况在我们中国股市股权分置改革以前的确是这样的,原始股股东的股份是不能上市流通的,所以股价的涨跌对它基本没有影响,所以导致很多上市公司募集万资金后对股东不负责任,因为与他的利益无关。但在真正的流通市场,大股东们的股份都是流通的,股价下跌就等于使他们资产也缩水了。
另外股价往往反应的是市场对该公司将来发展的预期,也会对公司的发展产生影响,股价的大幅下跌会导致公司的业务或产品受到市场质疑,从而进一步制约公司发展。
⑤ 股改之后对股票有什么影响!!
股改的全称是“国有股股权分置改革”
那么什么是股权分置改革了?
什么是股权分置
-就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一部分股份暂不上市流通
翻看相关规定,既找不到对国有股流通问题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也没有明确的制度性安排
一句话概括,股权分置就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一部分股份暂不上市流通。股权分置是近两年才出现的新名词,但股权被分置的状况却由来已久。
很多老股民都知道,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之初,有一些股票是全流通的。打开方正科技(原延中实业)的基本资料,我们可以看到,其总股本是97044.7万股,流通A股也是97044.7万股。
然而,由于很多历史原因,由国企股份制改造产生的国有股事实上处于暂不上市流通的状态,其它公开发行前的社会法人股、自然人股等非国有股也被作出暂不流通的安排,这在事实上形成了股权分置的格局。另外,通过配股送股等产生的股份,也根据其原始股份是否可流通划分为非流通股和流通股。截至2004年底,上市公司7149亿股的总股本中,非流通股份达4543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4%,非流通股份中又有74%是国有股份。
股权分置的产生是否有相关法律依据呢?1992年5月的《股份制企业试点办法》规定,“根据投资主体的不同,股权设置有四种形式: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外资股”。而1994年7月1日生效的《公司法》,对股份公司就已不再设置国家股、集体股和个人股,而是按股东权益的不同,设置普通股、优先股等。然而,翻看我国证券市场设立之初的相关规定,既找不到对国有股流通问题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也没有明确的制度性安排。
股权分置改革与国有股减持不同。减持不等于全流通;获得流通权,也并不意味着一定会减持
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开始被提上日程。1998年下半年以及2001年,曾先后两次进行过国有股减持的探索性尝试,但由于效果不理想,很快停了下来。此次改革试点启动后,有很多投资者问,流通与减持有什幺不同?对此,法律专家的解释是,减持不等于全流通,减持可以在交易所市场进行,也可以通过其它途径,被减持的股份并不必然获得流通权;而非流通股获得了流通权,也并不意味着一定会减持。
什么要改革
-股权分置在很多方面制约了资本市场的规范发展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根本性变革
正是由于股权分置,使上市公司大股东有“圈钱”的冲动,却不会关心公司股价的表现
作为历史遗留的制度性缺陷,股权分置早已成为中国证券市场的一块“心病”。市场各方逐渐认识到,股权分置在很多方面制约了资本市场的规范发展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根本性变革。而且,随着新股发行上市不断积累,其不利影响也日益突出。
首先是因股权分置形成非流通股东和流通股东的“利益分置”,即非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关注点在于资产净值的增减,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关注点在于二级市场的股价。试举一例,可以对“利益分置”有更清晰的了解:2000年12月,某上市公司以每股46元的价格增发2000万股股票,由于是溢价发行,增发后每股净资产由5.07元增加到6.72元。也就是说,通过增发,该公司大股东不出一文就使自己的资产增值超过30%。其后该公司股价一直下跌,大股东却毫发无损。可见,正是由于股权分置,使得上市公司大股东有着“圈钱”的冲动,却不会关心公司股价的表现。上市公司的治理缺乏共同利益基础。
三分之二股份不能流通,客观上导致流通股本规模相对较小,股市投机性强,股价波动较大
股权分置也扭曲了证券市场的定价机制。股权分置格局下,股票定价除公司基本面因素外,还包括2/3股份暂不上市流通的预期。2/3股份不能上市流通,导致单一上市公司流通股本规模相对较小,股市投机性强,股价波动较大等。另外,股权分置使国有股权不能实现市场化的动态估值,形不成对企业强化内部管理和增强资产增值能力的激励机制,资本市场国际化进程和产品创新也颇受制约。
我们该做些什么
-不要以为自己股份少,说话没人听,便采取观望态度。事实上“众人拾柴火焰高”
流通股股东应当通过与非流通股股东“讨价还价”,来寻找利益的平衡点
有了以前的经验和教训,此次改革采取了更加尊重市场规律的做法,规则公平统一、方案协商选择,即由上市公司股东自主决定解决方案。方案的核心是对价的支付,即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一定的对价,以获得其所持有股票的流通权(所谓对价,指一方得到权利、权益、益处或是另一方换取对方承诺,所做的或所承诺的损失、所担负的责任或是牺牲。目前,我国法律中还没有明确“对价”概念。这次改革实践中,“对价”往往指非流通股股东为取得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相应的代价,对价可以采用股票、现金等共同认可的形式)。首批试点大都选择了送股或加送现金的方案,得到了多数流通股东的肯定。目前,第二批试点公司的方案正在陆续推出,送股方案依然是主流,但也出现了创新的方案,如缩股、权证等。
首家改革试点公司三一重工举行临时股东大会时,投资者李先生在现场告诉记者,虽然自己只持有1000股三一重工股票,但从公司公布改革方案后,他就开始认真研究,并数次打电话给公司表达他的意见,也得到了公司工作人员认真的接待。三一重工的方案由10股送3股改为10股送3.5股,正是听取流通股股东意见的结果。李先生认为,很多投资者觉得自己股份少,说话没人听,便采取观望态度,事实上“众人拾柴火焰高”,只有大家都参与进来,流通股股东的利益才能得到保护。
这次改革的一个重要特点是,通过流通股股东与非流通股股东之间的“讨价还价”,寻找利益的平衡点。这种情况下,双方的充分沟通就非常重要。首批试点中,试点公司通过投资者恳谈会、媒体说明会、网上路演、走访机构投资者、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多种方式,组织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进行沟通和协商,同时对外公布热线电话、传真及电子信箱。应当说,投资者参与改革的途径还是很多的。
改革赋予流通股股东很大的话语权。清华同方的方案没能通过就证明了其“威力”
不仅如此,流通股股东的投票结果也是决定性的。根据规定,改革方案要在股东大会通过,必须满足两个“2/3”,即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这一规定赋予了流通股股东很大的话语权,它的“威力”在首批试点中已经体现——清华同方的方案虽然总体上得票率很高,但由于流通股股东表决赞成率为61.91%,最终还是没能通过。
改革后市场能否承受
-综合来看,股权分置改革后实际股票供给的增加是较为有限的
名义上大股东的股票全部获得了流通权,但真正能流通的只有很小一部分
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日前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第二批试点结束后,将加紧做好全面推开的工作,力争在一个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基本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有投资者因此担忧,短期内完成改革,是否意味着大量非流通股将上市流通,市场能否承受这一压力?
不能否认,非流通股上市后会给市场带来一定压力,但在很多时候,这一压力被过分夸大了。以首批试点公司金牛能源为例,按照有关规定,金牛能源大股东必须保持持股在51%以上的绝对控股地位。该公司实施改革方案后,其大股东邢台矿业集团持股比例将降至57.63%。这样,大股东只有6.63%的股份可以上市交易。也就是说,名义上大股东的股票全部获得了流通权,但真正能流通的只有很小一部分。
金牛能源的情况并非特例。6月中旬,国资委发布《关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其中指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要根据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原则,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确定股权分置改革后在上市公司中的最低持股比例。可见,在改革完成后,依然会有相当比例的股票不会上市流通。
另外,如前面所述,获得流通权与减持并不是一回事。对于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大股东不但不会减持其股票,或许还会增持。这在成熟证券市场中相当常见。
为避免非流通股上市的冲击,试点改革还有分步上市的规定
为避免非流通股上市的冲击,试点改革还有分步上市的规定: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12个月期满后,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首批试点公司中,三一重工、紫江企业和金牛能源的非流通股股东还主动提高减持门槛。综合来看,股权分置改革后实际股票供给的增加是较为有限的。
⑥ 股权转让后股价的影响有哪些
股权转让对股价的影响有利有弊
1、关于股权转让对股价的影响在前面我们专提到要看你属怎么转。
2、有的是直接转让给二级市场,如果是这样的话肯定是利空了,建议抛出。
3、如果是转让给另外一家机构或者投资人的话应该就是利好,可以继续持用,说明股权结构有变更了,但是会提升业绩,是大利好。
4、如果是上市公司股东转让出售股份,对股价有影响,影响是说明股东对公司未来信心不足,或将引起股价下跌,是利空消息。
所以,股权转让对股价的影响有好有坏,关键还得看你怎么转,何时转。
⑦ 如果一个公司的股票跌破发行价,对公司有如何影响
你好,股价跌破发行价对企业的影响具体如下:
1、对公司诚信产生怀疑,对公司形回象造成不利影响。答要知道上市本身就是一个活广告。
2、某种程度上,投资者对公司前景表示悲观。
3、第一印象很重要,虽然股市投资喜欢失忆。对公司之后的证券活动有所影响。
4、管理层不乐于看到这种情况,总得给投资者一个交待,即使明义上的,比如通报一下。
风险揭示: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不构成任何买卖操作,不保证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请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控制。
⑧ 股票流拍是利好还是利空
股票流拍是是利空,股票流拍通俗点说,就是股票公开拍卖,但是没人竞拍,直到截至时间结束,股票就流拍了,或者说转让不出去。
一般企业股票出现流拍,很可能是经营出了问题,比如说资不抵债,亏损严重等,没有人愿意接盘。所以,无论是什么原因,一旦出现股票流拍,会给投资者造成恐慌,投资为了减少损失会选择卖出,股票就会下跌。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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